規范化管理思考

時間:2022-09-23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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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化管理思考

實施規范化管理是當前地稅系統的一項重要的工作。近年來的實踐證明,規范化管理對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工作積極性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也使干部職工在規范化管理中找到了各自的定位,逐步實現自我管理。經過不斷探索和總結,我們認為規范化管理在實踐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稅務干部的分工要考慮合理性與相對平衡性相結合

由于工作崗位不同,各項工作中都會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的輕與重、工作過程的簡單與繁瑣、工作強度的大與小以及工作程序的難與簡等差別,如果稅務人員的工作量、工作過程和工作強度等因素差別過大,考核的結果就容易產生“多干多錯多扣分、少干少錯少扣分”的現象。這樣的考核不但不能公正、公平和充分地評價每一位同志在某一時期內的工作表現,而且還會在一定程度上打擊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造成考核的不合理,不利于規范化管理的推行。因此,在落實人員工作時,要充分分析每項工作的性質和工作崗位的特點,力求分工相對平衡和合理,盡量做到人與事有機結合和相互適應。

二、考核指標設置要盡可能細化、量化

個性考核是考核的重中之重,如果指標設置可操作性不強,過于籠統或者沒有硬性的標準,考核時就容易出現人為操作甚至無法進行的現象,導致考核結果只區別在共性部分,不能正確評價各人的工作效果,失去了實施規范化管理的意義。在以前的考核中,也曾出現過由于個別同志的個性指標設置不具體、不便操作,使得個性目標部分考核得滿分的情況,造成考核片面化。所以,考核指標設置要盡可能具體化和量化,在“工作有明確的方向,檢查有明確的目標,考核有明確的依據”的原則下,對能量化指標要盡可能用數字說話,實在無法用數字衡量的,可考慮日常方便獲取的第一手資料作為考核依據。

三、考核指標設置要充分考慮指標的可行性與挑戰性

規范化管理不但是要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還要營造一個更有利于稅務干部充分發揮潛力的工作氛圍。因此,考核指標設置要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上,增加指標的挑戰性。挑戰性要求指標要有一定的難度,但通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這樣指標才具有充分的激勵作用,如果指標設置的難度太大,通過努力還無法實現,會使人喪失工作積極性;反之,指標不需多大的努力就可達到,那更是違背了實施規范化管理的初衷。

四、實施規范化考核要考慮單位的獨立性與單位間的關聯性

稅務部門好比一個拳頭,各基層部門好比組成拳頭的手指,彼此間既具有獨立的、各有所長的功能或職能,又具有很強的關聯性和相互依賴性。稅務部門要發揮其整體效能就要求其基層單位必須步伐一致,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但由于各單位所具有的獨立性,單位間就可能發生因立場不同而導致的相互推諉、扯皮、監督不得力等現象,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內部消耗。我們在考核中,雖然加強了對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間的考核監督,但也發現了兩個有業務往來的科室對考核中可能被扣分的關聯事項,通過私下協商不將該事項納入考核程序等方法,逃避考核的情況。因此,要發揮部門的整體效能,減少內耗,消除相互推諉、扯皮、信息反饋不暢通等現象,就必須加強對單位間(包括上下級關系和同級關系)的關聯事項完成情況的考核。對于整個地稅系統而言,我們認為,只有將登記、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間的關聯事項列入規范化管理的考核內容,才能解決各系統間協調不一致、配合不密切等問題,從而逐步形成貫穿全局的縱橫交錯的良性循環的考核體系。

五、考核時間宜適當

在全年的考核中,我們積極探索出一條把規范化考核與平時考核交叉進行有效途徑,收到良好效果。我局從去年起,為了保證稅收任務的均衡入庫和督促平時抓征管(稽查)質量,出臺了平時考核的辦法----《欒城縣地方稅務局績效考核辦法》,今年又進行了修訂,對稅務分局、稽查局分別按月、季考核兌現,由于辦法到位,考核嚴肅,效果較好,促進了工作。但由于許多工作都具有連續性,規范化考核如果按月考核,時間太短,一些未盡事宜需要結轉下月繼續考核,無疑增加了考核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促進工作,所以每半年考訂一次比較適合工作的連續性特點。我們還在規范化考核后五天內,向被考核單位進行書面反饋,限期整改到位,并不定期進行復查,真正達到了考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