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審計的難題及對策

時間:2022-08-06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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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審計的難題及對策

一、水利工程造價審計的內容

一般而言,水利工程造價審計應該從兩個方面進行,即宏觀方面和微觀方面。

(一)宏觀方面從宏觀上講,水利工程的造價審計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在批文方面,主要審計建設項目是否獲得了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其建設程序是否與國家的相關規定相符合;

(2)在工程設計文件方面,主要審計涉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設計等文件在內的工程設計文件是否齊全;

(3)在招投標方面,主要審計建設項目的招標和投標過程是否公開、透明、合法,是否存在虛假行為;

(4)在單位資質方面,主要審計相關單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的資質是否健全合適,是否具有承擔相應工程的能力;

(5)在資金方面,主要審計工程的建設資金在來源上是否合法,有無截留、挪用、浪費等現象,有無私設小金庫的行為,有無公款消費、公款旅游的行為,等等。另外還需審計資金的到位情況是否與建設進度相一致;

(6)在工程建設項目的類型、規模和標準方面,主要審計是否存在與批文不相一致的情況,如工程類型被改變、工程規模被擴大或縮小、工程建設標準被降低等;

(7)在合同執行方面,主要審計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施工過程中的違規分包問題。

(二)微觀方面從微觀方面講,水利工程造價主要包括量、價、費,這也是水利工程造價審計的微觀著眼點。

(1)在工程量的審計方面。由于工程量是決定工程造價的關鍵因素之一。因此,對工程量的審計主要是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施工圖紙、工程竣工圖紙、隱蔽工程的記錄資料、變更修改的通知書以及監理現場的簽證等)和合同文件中關于計算工程量大小的規定條款,以及國家規定的統一的計算規則和方法。通過計算要驗證工程量計算的正確與否、合規與否。

(2)在單價審計方面。由于單價審計的專業性和政策性比較強。因此,需要審計人員在結合施工圖紙和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充分運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并結合各種規章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計算出工程單價。

二、當前我國水利工程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隨著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需要,水利工程項目不斷增加,隨之而來的是大量的水利工程在資金使用上的不規范,審計工作不到位,主要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審計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是當前水利工程審計中的核心問題,主要表現在審計人員的理論知識不扎實、知識面窄,對涉及水利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計量方法等專業知識掌握不充分,甚至有的審計人員對這類知識一無所知,以至于他們在審計的過程中,只能進行賬面審查,而不能針對工程的實質進行深入的審查,導致審計結果失真。

(二)審計體系不健全審計體系(AuditSystem)是指由若干審計要素相互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在水利工程審計過程中,一般都是在工程初步驗收后,竣工驗收以前進行審計工作的,這明顯帶有事后監督的性質,缺乏有效的事中監督,這是當前水利工程省級體系不健全的主要體現。

(三)審計方法落后當前,水利工程審計的主要方法是根據水利部或相關部門頒發的建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展開的,這種方法其實是對施工圖預算編制進行的重復性勞動,顯得過于陳舊和落后,效率低下。(四)審計層次模糊目前在水利工程審計中,存在審計層次模糊、主次不分、重點不明確的問題,比如在審計時,沒有著重審計工程項目中具有較大影響的內容,甚至是忽略對這些內容的審計而把重點放在了影響較小的內容上,從而影響到最終的審計結果。

三、完善水利工程審計工作的對策

(一)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審計工作是否能發揮最大的監督功能,關鍵還取決于審計人員的素質。實踐證明,僅有先進的審計技術和方法,但卻缺乏較多的高素質的審計人才,是完成不了高質量的審計工作的。因此,完善水利工程審計工作,必須將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放在首要位置。具體而言,要提高審計人員的三方面綜合素質,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身體素質。首先是政治素質,較高的政治素質即是要求審計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枉法,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活動,敢于揭發水利工程中的違法行為。其次是業務素質,較高的業務素質是審計人員做好審計工作的關鍵條件,它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并隨時學習相關的業務知識和新技術、新方法;充分了解和熟悉與水利工程相關的審計制度、原則和政策;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再次是身體素質,這是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根本條件,沒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是無法承擔繁重的水利工程審計工作的。

(二)完善水利工程審計的方法不同的水利工程是不能套用相同的審計方法,這就需要我們對審計方法進行創新和完善,針對水利工程的個別差異性采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例如,對于樞紐工程、主要單位工程,工藝比較復雜、造價編制或報價單位技術力量薄弱、信譽度較低的單位,我們需要采用全面審計法,按照國家或行業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或施工的先后順序,逐一地全部進行審查。對于存在所在地群眾投工投勞進行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的水利工程,可以采用個別抽查法進行隨機抽查審計。對于小型水利工程,如小水窖、小管引等,可以采用定型圖審計法。而對于山區引水工程等項目,由于工程的個體差異比較明顯,可以采用對比審計法,以節約審計時間,提高審計效率。

(三)完善審計體系完善的審計體系必須是自始自終的監督,而不僅僅是事后監督,也即是說水利工程審計工作必須與水利工程的施工進度同步展開,這就意味著由于水利工程建設的較長周期而使某些水利工程審計工作有可能跨度若干年,雖然工作的難度和工作量增加了,但卻避免了竣工后的事后監督所帶來的缺陷,保證了建設資金在整個建設周期內的合理、規范的使用,提高了資金利用的效率,有效打擊了水利工程建設中的違法行為。因此,完善的水利工程審計工作必須是貫穿了工程立項、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在內的整個建設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