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現況

時間:2022-07-27 11:16:13

導語:市場監管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現況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場監管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現況

摘要: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標準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的核心要義。通過研究市場監管領域的企業社會信用評價與管理技術,構建涵蓋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級、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應用與信用修復的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研制相關評價方法,評價指標和管理標準,解決評價指標不統一以及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定辦法不透明、不規范的問題,提升企業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推進信用監管制度機制改革創新,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有序發展。

關鍵詞:市場監管;信用;標準化;標準體系

1引言

當前,全國上下都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國家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政府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中明確“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將信用管理作為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作為由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轉型的重要抓手。體制機制的改革往往伴隨著制度的不斷確立和調整,而在市場化高度發達的今天,標準是協調制度與市場的重要橋梁。同時,以提升產品質量為核心,以推進企業誠實守信和履行社會責任為抓手,以信用信息共享為支撐,圍繞市場監管領域,研究企業信用評價技術管理方法和信用信息共享手段,構建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制定關鍵環節標準,解決評價指標不統一以及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定辦法不透明、不公開、不規范的問題,推動簡政放權和監管體制創新,支撐企業誠信和社會責任建設,推進我國產品質量水平有效提升。

2信用標準建設及市場監管領域信用管理現狀

2.1信用相關國家標準建設現狀

標準化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和技術保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基本建立。鑒于市場監管領域沒有行業標準,且各地地方標準多為配套地方管理政策實施,故僅對信用相關國家標準進行統計。在目前我國共信用相關國家標準中,七成以上的執行主體是法人(企業)。在適用于法人的信用標準中,標準化基礎類、信用信息共享類、信用信息歸集類、信用信息應用類、信用信息服務類、信用管理類、信用評價類各有分布。而信用信息歸集、信用管理、信用評價3類標準總占比超過了80%。從側面反映了在市場監管領域,無論是信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用評價還是信用應用的標準都有明顯的需求。但目前看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制定實施路徑和體系設計,各標準的實施也大多是由科研成果、計劃任務轉化而來,市場驅動形成的標準占比較低,在標準的數量和質量上還不能完全滿足市場監管領域全方位信用管理的要求。

2.2市場監管領域信用管理現狀

《關于成立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8〕65號)以及《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中均明確提到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信用監管被定位成為新型監管機制的基礎。但由于目前尚處在經濟機制的轉型階段,以下問題還依舊存在。一是部門信息未有效融合,信息共享不夠充分。很多部門都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監管系統,甚至有的部門內部有四五個業務系統,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類信息分別歸屬不同部門和系統,信息融合度、共享度不高,難以形成完整的企業信用信息鏈,影響了企業信用信息的高效應用。二是信用約束機制不夠完善,失信懲戒力度不足。目前的信用約束機制主要考慮限制失信企業參與招投標、獲取銀行貸款,但受限于全社會信用意識整體不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健全、企業自律意識較弱,這些手段難以對失信企業形成足夠的威懾力。同時,占市場主體數量較大比重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經營過程中很少涉及政府采購、招投標等事務,現有信用監管體系很難對這部分市場主體實施有效的信用監管。三是信用監管威懾力尚未充分顯現。現有制度設計還不能約束企業主動如實填報,一些地方數據空值、極值現象較為普遍,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存在代為填報現象。各地信用懲戒標準不統一,人為制造不同地區營商環境的不公平。總之,現有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在實際運行中暴露出了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失信內容不夠完善、懲戒措施不夠到位等諸多問題。考慮到當前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基礎、進展、形勢和發展需求,深化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要從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信用信息公示機制、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失信懲戒機制、信用修復機制、強制退出機制等方面筑牢信用監管的制度規則,同時,要從加強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建設、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社會共治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從而推動市場監管信用體系朝著法治化、規范化、精準化、共治化、智能化方向發展。

3標準化工具適用理論分析

標準化是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它包括制定、及實施標準的過程。標準化的實現效果是從“相對無序”化為“相對有序”。在社會科學領域,標準所規定和約束的對象從個體擴展到群體以及群體之間的關系,由群體中的個體特征和關系特征所構成的群體特征是社會管理標準化的主要對象。市場監管領域中的信用監管就充分滿足了以上幾點特征:一是市場主體具備生產流通的商業特征,二是信用關系具備信息溝通互認的社會特征。標準的作用是不斷將抽象化為具象,標準化的過程是不斷抽象概括的過程。這充分證明了市場監管信用標準的自然性。另一方面,標準本身的群體性也內在地要求標準所要規定的外延對象具有普遍性,標準一旦經過權威機構批準和認定,則整個適用群體都必須服從。這就構成了市場監管信用標準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4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構建

標準是一種重要的符號資源,符號的高度集中使用說明人們對某一事物的認知與評價形成統一,認知的統一更容易建立穩定統一、共識度高的聲譽市場。標準體系是為標準的制修訂和實施進行規劃,并提供依據,既是標準化的頂層設計工作,又是標準化的前期基本建設工作。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是開展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化工作的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為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重點標準的研制指明發展方向。基于信用信息歸集、信用評級、信用信息共享與公開、信用信息應用、信用修復5個重要環節,本文最終提出一套市場監管領域信用監管標準體系,見圖1.通過圖1的市場監管信用標準體系框架圖,體系框架主要包括信用基礎類、信用信息歸集類、信用信息評級類、信用信息共享類、信用信息應用類、信用修復類6個模塊,具體如下。(1)信用基礎類信用基礎類標準包括信用基本術語、標準化工作指南等基礎性標準,可以直接采納已有的信用國家標準,為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化工作提供基礎性指導。(2)信用信息歸集類信用信息是實施信用監管的實施基礎。信用信息歸集渠道包括3種,分別是行政主體主導、企業自行申報和第三方或者媒體、公眾通過曝光與投訴產生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歸集目的是為了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檔案數據庫,需要建立檔案數據項規范來作為信用信息歸集的建檔依據。(3)信用信息評級類信用信息評級作為聲譽的信息源頭,是將復雜龐大的信用信息數據通過評級標準簡化成為信用狀況的直觀表達,并用作判斷主體信用狀況的依據。信用信息評級的關鍵是需要統一的分類依據,依據統一的標準對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來劃分不同市場主體的信用風險,確認其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開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其次作為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對市場上的評級機構和評級產品進行監督和管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4)信用信息共享類信用信息共享是信用管理的關鍵環節,因此,信用信息共享包括3個維度,一是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的共享機制。二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政府信用信息公開平臺不用將復雜的行政處理過程展示在公眾面前,簡明、接受性高的信用信息公示更有助于引導公眾、市場與社會進行正確的選擇,通過“精巧披露”,將專業性、復雜化的信息轉化成公眾接受程度高的簡要信息向公眾公開,使之達成“有針對性的透明度”。三是政府與市場之間信用信息共享公開。政府與第三方征信機構、企業之間信用信息的數據共享,開放利用信用信息數據,提高信用信息的監管準確性。在這3個維度中,平臺建設和信用承諾格式標準也是必不可少的。(5)信用信息應用類信用信息的應用包括信用分級監管和信用獎懲,信用信息的應用是信用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的必要環節。信用分級監管是依據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結果對信用主體進行分級,對不同市場主體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進行“差別化監管”。信用獎懲是指對市場主體的激勵獎勵與懲戒措施。在信用獎懲環節中,標準是以輔助執法、補充執法依據的形式存在,不能單獨構成執法依據和主體。(6)信用修復類信用修復是失信主體圍繞自身的信用狀況,從“修”到“復”,按照既定規則、制度和流程對失信主體失信信息、失信行為的糾正和修改,解除懲戒措施,重塑失信主體的信用狀況。在這個環節中政府通過標準的形式設立信用達標門檻,推動企業改正失信行為,或者做出承諾,重新被社會接納,以達到維護和改善失信狀況的過程。

5結語

標準是實踐經驗的總結,標準也是指導實操層面的統一規范。在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中除了制度機制層面的政策保障外,還需要標準化進行必要的技術支撐。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建設要在社會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框架下,推進市場監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應用、管理和服務標準的查漏補缺工作,搭建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歸集、信用信息評級、信用信息共享與公開、信用信息應用、信用修復等相關標準,充分發揮信用標準化的技術支撐和保障作用。

參考文獻

[1]龍源.基于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建設研究:以上海市J區市場監管為例[D].上海:中共上海市委黨校,2019.

[2]劉碧松,周莉,趙燕,等.市場監管領域信用標準體系建設和發展探討[J].中國標準化,2020(11):79-82.

作者:王強 單位:天津市標準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