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進步對農民增收影響

時間:2022-11-06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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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進步對農民增收影響

一、文獻綜述

農民增收是近年來的熱門話題。從文字上講,農民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獲得務農收入的人。但是,由于中國特殊的戶籍制度的緣故,中國語境中“農民”的含義要豐富得多,不僅要從事農業生產,而且必須要具有農業戶口,兩者缺一不可。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中國當代部分農民也可以不必從事農業生產,但是要成為農民仍然必須具有農業戶口。也就是說,農民在中國不是一個職業稱謂,而是一個身份的標識。基于農民的身份,每一個農民有一塊可以永久無償使用的宅基地,有一份土地使用權,可以比較自由地擇業而獲得多項收入。因此,國家統計局對農民收入設計了一個特別的指標: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是指被調查農民純收入之和除以被調查人數。“農民純收入”是指農村居民每年從各種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生的費用后的收入總和,包括四個部分: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人。不過,既然被稱為農民,務農是其家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

關于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數據產生,各級統計部門是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一規定,根據農村住戶抽樣調查資料推算而得。“農民人均純收入”中的農民,是指農村常住戶。農村常住戶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以及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農村住戶。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戶也包括在本地農村常住戶范圍內;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農村住戶范圍內。

農民收入計算中包括沒有變現的部分。在農民收獲產品之后,統計上就算做了收入;農民自己生產的產品自己消費,糧食、蔬菜等,統計口徑是既算收入也算支出,都要按照市場價格計算收入和支出;對農民的收入,統計口徑不僅要算現金收入,算實物收入,還包括副產品。例如:小麥收割完,小麥要算收入,麥秸也要算收入;養雞養豬養鴨,雞豬鴨要算收入,糞便也要算收入,可做田地有機肥。農民人均純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用做生活消費的,因為每一個農民家庭都是一個經營主體,必須自己為自己墊付生產費用。

目前,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研究,主要是對根據現行測算方法得到的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表示懷疑和批評,探討農業生產發展對農民收入影響的文獻很少,目前主要有曹子堅、王敏分析了國家財政支農投入與農民純收入之間的數量關系;黃永興利用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技術就農民純收入的主要影響因素進行了定量分析;何秀榮發現了發展農業對農民增收的作用在遞減,但沒有實證的支持;王細芳選取中國糧食生產區之一的湖北省為案例,圍繞農民增收分析了“種糧熱”給農民增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對其他農業活動則沒有進行研究。

為了更深入地研究農業和農民問題,筆者試圖從農業生產角度探討農業生產的發展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影響,為進一步從制度層面鞏固農業基礎地位提供經驗證據和智力支持。

二、變量選擇和數據處理

由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我們放棄對現行統計數據和測算方法本身的爭論,直接利用統計部門的權威數據作為分析的基礎數據。我們選擇2006年全國31個地區的“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作為因變量。

由于我們關注的問題是農業生產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所以,我們根據《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選擇2006年全國各地區的農業產值作為主要控制變量,分析農業生產對農民純收入的影響。農民純收入=總收入一稅費支出一家庭經營費用支出一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一贈送農村親友支出。“總收入”指調查期內農村住戶和住戶成員從各種來源渠道得到的收入總和,按性質劃分為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可見,農民總收入的來源非常廣泛,涉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三大產業。此外,影響農民收入的因素也很多,農民人口數、農民受教育程度和性別都會對農民收入產生重要影響。我們把這些變量也作為控制變量納入模型,這樣我們就可以在保持這些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揭示出農業生產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效應。為了保證數據來源的同一性,我們無法利用《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得到所有上述指標的數據。由于我們主要關注農業生產對農民純收入的影響,可以考慮利用替代指標進行分析,得到遺漏變量問題的植入解。我們利用各地區的鄉村人口數作為農業人口數的替代,利用各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及其以上程度教育的人口數作為農民受教育程度的替代,利用各地區的15歲及其以上人口性別數指標作為農民性別狀況的替代。將上述各項得自《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的變量及其代碼列于表1。

三、回歸分析

根據上述變量,我們建立如下的回歸模型:

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第一產業產值+第二產業產值+第三產業產值+鄉村人口+接受義務教育人數+接受超過義務教育人數+未上過學人數+15歲及其以上人口中男子數+15歲及其以上人口中女子數利用Eviews分析軟件進行回歸得到下列結果(表2)。為保證推斷的有效性,利用懷特方法進行異方差檢驗(無交叉項)(表3)。由于存在異方差,不能進行有效推斷,采用加權最小二乘法進行修正(表4)。經過修正,不僅消除了異方差,AC值和SC值都變小,且R2和調整R2。都達到0.9999以上,模型擬合很好,可以進行有效的統計推斷了。

四、統計推斷

必須注意的是,在我們控制的人口變量中,只有各地區農村人口是專門針對農民的統計數據,其他的人口數據都是采用的替代變量,雖然不能利用它們直接對農民的收入效應進行推斷,但是可以保證以下四個非替代變量的效應分析的無偏性。

第一,第一產業產值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邊際效應是負數,為-0.692049,p值為0.0339,我們可以在5%的顯著性水平拒絕第一產業效應為零的虛擬假設。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斷:保持其他條件不變,第一產業產值每增加一個單位(1億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不僅不會增加,而且會相應減少0.692049元。

第二,第二產業產值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邊際效應是負數,為0.195757,p值為0.0709,我們可以在10%的顯著性水平拒絕第二產業效應為零的虛擬假設。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斷:保持其他條件不變,第二產業產值每增加一個單位(1億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相應減少0.195757元。

第三,第三產業產值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邊際效應是正數,為1.012055,p值為0,我們可以在1%的顯著性水平拒絕第三產業效應為零的虛擬假設。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斷:保持其他條件不變,第三產業產值每增加一個單位(1億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相應增加1.012055元。

第四,鄉村人口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邊際效應為正,為1.210421,p值為0.0012,我們可以在1%的顯著性水平拒絕其效應為零的虛擬假設。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斷:保持其他條件不變,鄉村人口每增加l萬人,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相應會增加1.210421元。對該點應該作如下的理解:在一個農民家庭的土地既定的情況下,由于每年務農的勞動量基本不變,在大部分農業生產都可以由婦女、老人和兒童勝任的情況下,家庭成員越多,就可以有更多青壯年勞動力從事非農就業,從而獲得更多非農收入。因此,鄉村人口的增加會對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產生正效應。

五、政策建議

由于農業等第一產業的邊際效應為負數,說明單純發展農業生產不僅不能增加農民收入,長期還會不斷降低農民的純收入。這也證明,單純從事農業生產的人(純粹的農民)是很難獲得社會平均收益從而過上現代生活的。為了獲得社會平收益率,中國農民必須要兼業,通過兼業多渠道獲得收入來源,彌補從事農業生產的不足。這樣的結論無疑對我們當前的農業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解決三農問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增加農民收入,這也是三農問題的核心所在。由于農業的發展對農民純收入的效應為負數,要增加農民收入就不能僅僅依靠農業的發展,還必須要讓農民參與其他行業的建設,開啟農民的要素收入之源,充分發揮農民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的獲得包括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支付收入等各項收入。其中,第三產業的發展對增加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效應非常顯著,應該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打破農民的身份限制,賦予農民的國民待遇,讓農民能夠更方便的從事第三產業,取得經營性或工資性收入,同時也讓城市居民能夠方便的從事農業生產,使務農成為一個職業而不是一個身份,為農業的發展開辟廣泛的渠道。

同時,鑒于第一產業對農民收入的負效應。為了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國家必須在WTO的框架下,充分利用WTO中的黃箱政策對農業進行適當補貼,保證從事農業生產能夠獲得正收益,保護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同時積極利用WTO中的綠箱政策,對農民提供收入支持,使我們的鄉村建設者能夠過上現代的社會生活,實現城鄉共同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