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的動物福利壁壘透析
時間:2022-03-14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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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動物福利的出現無疑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標志,越來越多的發達國家已經開始設置動物福利壁壘來對國際貿易施加影響。文章對動物福利壁壘的主要特征以及對我國出口狀況和潛在的貿易影響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若干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動物福利動物福利壁壘貿易壁壘OIE標準
“動物福利”(AnimalWelfare)正漸漸成為國際貿易中一條新的“流行語”。在國際上,動物福利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貿易議題。動物福利的出現,一方面可以說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表現;另一方面,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國家間的經濟水平、教育文化和道德標準等方面也存在著不同的差異,因此,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動物福利的出現無疑就構成了一道新的貿易壁壘——動物福利壁壘。動物福利潛在的貿易壁壘作用不可忽視,如果不給予足夠重視,我國相關產品在進入國際市場時將會遭遇巨大障礙。
一、動物福利的起源與發展
動物福利活動最初是由一些關心動物福利的民間人士和動物保護團體倡導并發展起來的。在18世紀末,英國功利主義哲學JeremyBentham首先提到動物的福利問題,認為動物福利是真實存在的,因為動物也能感受到痛苦。1822年,理查德·馬丁(Martin)提出“反對虐待以及不恰當地對待牛的行為”的法案(即《馬丁法案》)在英國國會獲得通過。這是世界上第一個關于動物福利的法律。法國也在1850年通過了反對虐待動物的相關法案。1866年由美國外交官亨利·伯格(HenryBergh)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個動物福利組織——美國防止虐待動物協(ASP—CA),并推動紐約州通過了美國的第一個動物福利法:《反虐待法》。其后的一段時間里,世界各國紛紛建立自己的動物福利保護法規。這些法規都是在道德倫理方面強調我們應該對動物權利的保護。
20世紀60年代后,因為西方國家農業的發展已經滿足了消費者的基本需求,公眾開始轉而關注生產活動中對動物福利的影響。1965年的英國政府發表的“BrambellRepo~”報告就是公眾對動物福利關注的集中反映。其后,各國學者紛紛研究動物福利間題:Moberg(1987)和Barnett(1987)認為生理指標應該在評估動物福利上起主要作用;Mcglone(1993)同樣認為生理指標優于行為指標,因為它們更客觀而且更少一些人為傾向性;Duncan(1993,1996)建議動物福利應該和動物感受而不是它們的生理或別的指標相聯系。
目前在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動物有“五項基本福利”:(1)為動物提供適當的清潔飲水和保持健康與精力所需要的食物,使動物不受饑渴之苦;(2)為動物提供適當的房舍或棲息場所,能夠舒適地休息和睡眠,使動物不受困頓不適之苦;(3)為動物做好防疫,預防疾病和給患病動物及時診治,使動物不受疼痛、傷病之苦;(4)保證動物擁有良好的條件和處置(包括宰殺過程),使動物不受恐懼和精神上的痛苦;(5)為動物提供足夠的空間、適當的設施以及與同類動物伙伴在一起,使動物能夠自由表達正常的習性。比如,對豬的動物福利國際法規規定:豬在運輸途中必須保持運輸車的清潔,要按時喂食和供水,運輸時間超過8小時就要休息;在宰殺時,應當使用高壓電快速擊中致命部位,使其在很短時間內失去知覺,以減少宰殺的痛苦,并且必須隔離屠宰,以防被其他豬看到而產生恐懼感。不少歐美國家要求供貨方必須能提供畜、禽或水產品在飼養、運輸、宰殺過程中沒有受到虐待的證明才準許進口。
二、動物福利壁壘的實施特點
(一)合理合法性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們對待動物的態度也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從把動物僅僅當作人生存的資源發展到保護動物最后提升到了福利保護的地位,不能不說是社會的進步、觀念的進步。于是一些國家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制訂動物福利法規。另外,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發達國家對食品的安全與衛生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而世貿組織又規定允許成員方采用“為保障人民、動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因此,利用動物福利名義設置貿易壁壘,不僅穿上了符合進口國法律的外衣,而且還能獲取社會公眾的同情和支持。
(二)歧視性和隱蔽性
動物福利條款在不違背WTO基本原則的前提下,與其它貿易壁壘相比,更具隱蔽性和歧視性。動物福利標準都是發達國家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強者制定標準,對弱者顯然是不公平的。由于各國的國情和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的差異,發展中國家的畜禽產品在短時間內很難達到發達國家的標準。動物福利標準的實施即使是非歧視的,對來自不同國家的進口活體動物及動物制品一視同仁,也可能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構成障礙。經濟實力是基礎,發展中國家如果溫飽問題都還沒解決,如何講“動物福利支出”,此外,以自己國家的動物法案為屏障,利用動物福利名義設置貿易壁壘,還涉及社會道德問題,不僅穿上了符合進口國法律的合法外衣,而且極易博取公眾的同情和社會輿論支持,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三)實施領域的廣泛性
動物福利壁壘的實施客體目前主要針對活體動物的進口。但有向其它與動物和動物制品有關的領域和上下游產業施加影響的趨勢,與動物制品有關的行業,如:餐飲業、化妝品業、醫藥業、服裝業等都有可能受到沖擊和波及。由于目前有關動物福利的呼聲和抗議活動越來越多。一些國際著名的跨國公司,如:肯德基、麥當勞等快餐公司迫于國際供貨的養殖場采取措施,改善動物的養殖環境,不得采用強迫進食等虐待動物的措施,否則將停止進貨。
(四)復雜性和爭議性
動物福利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它既涉及到動物保護,又涉及到國際貿易,還與社會自身的發展、道德、倫理有關。動物福利問題有它合理生的一面,但如果以“動物福利”名義來設置貿易壁壘并用在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上面,那么將有可能使出口國人民本來就很低下的生活條件日益惡化,這種在人類的基本需求沒有得到滿足之前,優先考慮滿足動物的基本需求乃至“精神需求”的做法,對發展中國家而言不僅不公正,而且這種變相的貿易保護,可能會造成人道主義的災難。因此,動物福利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具有很大爭議性的問題,如果僅僅從其中一個方面孤立地看待這個問題,則不僅不會解決問題,反而會引起諸多負面影響。
三、動物福利壁壘的利用方式
(一)利用WTO有關動物福利的條款限制進口
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和《反傾銷措施協議》關于動物福利以一般例外等形式出現。發達國家利用這些規定以一般例外措施、衛生檢疫、技術性與非技術性壁壘、補貼與反補貼、傾銷與反傾銷的形式,限制進口。歐盟和美國目前正在考慮用不可訴的動物福利保護補貼。
(二)用國際獸醫局OIE標準限制進口
國際獸醫局的OIE標準有關于動物福利的基本要求。發達國家利用這些標準來限制我國產品進入本國市場。發達國家要求供貨方必須達~gJlOIE所規定的標準,否則無法進入發達國家市場,也無法向WTO提出貿易糾紛仲裁。
(三)用國內動物福利法限制進口
發達國家對于動物福利一般都有國內立法。這些動物福利法成為限制對外國產品進口的借口。要進口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內動物福利標準,如果外國產品在生產、加工或者屠宰過程中受到虐待,低于國內的動物福利法所規定的標準,就不準進口。
四、我國動物福利現狀
(一)公眾意識有待提高
目前我國公眾的動物福利意識仍普遍淡薄,對動物福利保護的意義及如何實現動物福利保護的知識了解甚少。人們通常以動物主宰者的身份肆意對待動物,例如“活豬注水”等殘忍對待動物的事情時有發生。這種虐待殘害動物的行為不僅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還被人們認為是不足為奇的,最近幾年動物福利已逐漸引起各行各業人們的關注,很多民間動物保護組織自發而生,動物福利意識有所提高。12004年在武漢大學實驗動物中心建成的一座38只恒河猴慰靈碑。旨在紀念在抗非典疫苗和藥物實驗中為人類健康獻身的動物。由此可見,我國的動物福利意識水平在提高,但總體上仍遠滯后于發達國家。
(二)動物福利立法進程需繼續推進
我國除香港和臺灣地區有完善的動物福利立法外,其他地區針對動物福利立法還相當滯后,除《野生動物保護法》外,我國尚無一部比較完整統一的動物福利保護方面的法律。然而在中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下,立法部門應制定相關法律,更好地保護和利用動物,不但對列人國家一級、二級保護的珍稀動物要依法保護。對于一般動物,特別是那些人工飼養的禽畜,也要給予“動物福利”。最近幾年,在有關法律法規中已開始出現針對動物福利的條款,~N2004年12月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了“實驗動物管理機構負責實驗動物工作中涉及的實驗動物項目的管理并對實驗動物進行倫理審查”。正在修訂和準備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都將有關動物福利方面的內容寫入法案中,但和國際動物福利立法還有很大的差距。國家的動物福利保護法律體系急需完善。
(三)禽畜產業動物福利實施細則不完善
由于動物福利公眾意識淡薄及沒有相關法律保護,使得我國禽畜產業的動物福利在飼養、運輸、宰殺方面的實施細則令人堪憂,達不到國際動物福利標準。我國目前畜禽產業飼養密度大動物生活條件差,運輸條件選不到要求。粗暴屠宰等現象普通存在。作為食品被批量生產出來的各類動物的生存狀態急劇惡化。同時動物異地運輸特別是長途運輸量越來越大,這樣生產出來的畜禽產品不僅直接對人類的健康構成威脅,而且很難經得起國際市場越來越嚴格的檢驗。在當前的國際競爭中經不起風浪的沖擊,嚴重影響了我國畜禽產品在國外市場占有率,而且對其他動物相關產品方面也產生了重大影響。
五、動物福利壁壘對我國出口的影響
(一)對我國養殖業出口的影響
歐美等發達國家制定的動物福利標準,要求保證動物享有不受饑渴、生活舒適、避免肉體疼痛和精神恐懼以及享有表達天性等方面的自由,即使在貿易運輸的過程當中,也要求每只動物與同類伙伴在一起,能夠舒適地休息和睡眠,籠舍清潔,飲食和空氣充足、新鮮,屠宰這些動物時要單獨進行,以免影響其他動物受到刺激和驚嚇。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將動物福利作為進口農產品的一個重要標準。
2002年,歐盟國家的一個畜牧產品進口商曾經造訪黑龍江省正大實業有限公司,準備大量購買一批活體肉雞,但是,這筆生意最終因該公司“不夠寬敞、舒適的雞舍”而流產。
(二)對我國中藥出口的影響
我國是中藥的生產大國,傳統的中醫藥學有著五千多年的歷史,其獨特的原理和神奇的療效世人皆知。但是,現在許多中藥的制藥方法卻遭到批評和抵制,如活熊取膽。由于是活熊取膽汁,這個過程勢必給熊造成極大的痛苦和恐懼,往往會使熊慘叫不已。雖然熊膽汁在中藥用藥里療效顯著,但是,這種令熊痛苦不堪的取汁方法卻遭遇了不少的批評。又如,我國某著名品牌的龜鱉丸在國外銷售時也曾遭遇國外消費者的抵制。原因是該廠在介紹其采用的生產技術時,提到要將野生龜鱉冷凍到零下192℃,這樣制成的藥品更容易為人體所吸收,比直接食用龜鱉的效果要好很多,但這種制藥方法在國外卻遭到了強烈抗議和抵制,影響其制品在海外的銷售。我國中藥的療效世人皆知,但中藥的出口卻屢屢碰壁。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人藥動物的福利沒有得到保障。
(三)對我國水產業出口的影響
我國是世界第一位的水產養殖大國。據中國海關統計,2004~水產品產量為4855萬噸。盡管我國水產品具有比較大的出口潛力,但我們不得不面對美國、歐盟等國家的諸多有關規定和法令。歐盟多個國家,如德國、英國等就對屠宰動物有嚴格要求,其中包括賣魚者不能將活魚直接賣給顧客,由商家把魚放進電箱里快速殺死后才能出售。美國的“瀕危物種法案”將龜列為保護對象之一,禁止所有不符合TED(海龜隔離器,裝于海蝦拖網頸部,便于誤人拖網的海龜逃生)裝備要求的國家或地區捕獲的野生蝦及蝦類進入美國市場。美國從1995年至今仍禁止進口我國的蝦類產品,原因是美國認為我國的一些漁船上沒有海龜逃生裝置。2002年的“食人鯧”事件同樣引起人們的關注,盡管“食人鯧”是屬于“黑名單”物種,但國際動物保護組織要求我國有關方面必須對“食人鯧”實施安樂死,否則將利用自己的影響呼吁世界各國抵制中國的水產品。
六、應對動物福利壁壘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緊推進動物福利立法
應緊跟國際形勢,認真學習和研究國外動物福利的相關法規。目前世界上已經有許多國家制定了比較完善的動物福利法規。如美國就有“動物福利法案”;英國有“豬福利法案”;歐盟制定了宰殺動物的法規;除歐美之外,亞洲的新、馬、泰和日本。以及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都在上世紀完成了動物福利立法。我國政府可以借鑒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和制定出一套適合我國的動物福利法規。
(二)積極椎廣和宣傳動物福利標準
國際動物福利標準是世界各國協調的產物,它反映了國際上普遍達到的動物福利要求,代表著一定的質量水平,并得到各國政府和人民的認可,成為國際級別上的協調標準和處理貿易糾紛的重要基礎。政府應加大對動物福利標準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中國人了解國際貿易壁壘動態,提供動物出口改進的方向和目標,推動相關養殖技術的進步。
(三)改變傳統生產作業方式。提倡健康養殖
動物福利壁壘會給出口企業短期內帶來成本增加甚至是禁止陛壁壘等負面影響。但從長期來看,有利于企業生產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進行相應的調整,從而贏得長久的競爭優勢。動物是為人服務的,但關鍵是怎么服務。善待動物就是善待人類。企業應改變傳統對待動物的觀念和作業方式,從自身條件出發,進行人道的畜養和屠宰,在兼顧對動物利用的同時,考慮動物的福利狀況。
(四)從國情出發。加強制度建設
我國現行的有關動物保護的法律寥寥可數,動物制品的標準、監測、監督三大體系和市場準入制度不健全,食物鏈質量安全控制常常出現問題。由于沒有相關法規的約束,動物經營者很少考慮動物的福利,而更多關注的是自己的經濟利益。我國動物福利標準定得太低顯然是不行的,但如果定得過高,又脫離了我國實際,加重經營者的負擔,因此,應從我國國情出發,循序漸進地推進與國際接軌的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強化制度監測和監管力度,以保護公眾健康和動物福利。
(五)提高我國畜、禽產品的出口競爭力
應當加快科技進步的步伐,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優化出口商品結構,以提高畜、禽產品的出口競爭力。在科學養殖業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為了縮小差距,達到國際認可的標準,企業要大力發展高效養殖業。善待動物,加大養殖業的科技含量,提高出口產品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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