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防護林養護現狀思考

時間:2022-01-03 0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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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防護林養護現狀思考

1水利防護林管理現狀問題分析江蘇省東瀕黃海,地處江、淮、沂沭泗下游,境內地勢平坦,河湖眾多,水網密布,豐富的沿海、沿江、河流、湖泊灘地、河堤以及水庫周圍坡地為水利防護林創造了很好的造林立地條件。多年來,全省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工程安全為宗旨,以市場經濟為導向,堅持防護、生態、經濟三大效益并舉,積極開展水利綠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會綜合效益。但隨著水利防護林覆蓋率的大幅提高以及工程管理格局的變化,水利防護林管理方面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一定程度制約了水利綠化工作的發展。具體表現在:

1.1林木結構不合理

近幾年我省蘇北地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為追求經濟效益,大量栽植速生意楊。目前意楊在蘇北水利防護林中已占到了九成以上,林木結構極不合理。大面積栽種單一樹種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一是缺乏生物多樣性,致使很多生物物種發生變化,對當地的生態系統產生了影響;二是樹木抗御病蟲害能力差,一但發生大規模無法抗拒的病蟲害,容易造成所在區域樹木毀滅性的破環。

1.2經費投入不足

水利防護林造林與收益周期較長,從幼樹成長為成林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但各地水利防護林普遍存在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目前水利防護林建設和管理經費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途徑:一是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經費。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時,對周邊的綠化工程進行配套,但通常是一次性投入,之后就不再落實相應的綠化工程管護經費,甚至有的水利工程建設預算中根本就不考慮綠化配套工程的費用。二是林業系統的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根據國家公益林管理有關規定,水利防護林大部分被林業部門劃定為公益林,并給予一定數額的公益林生態效益補貼,這一部分補貼資金極其有限,不足以滿足林木管理所需經費。三是樹木正常更新采伐收益。工程管理單位出售部分成材樹木和枯死樹木獲得收益,用于維持樹木的日常管護與林木更新,資金回收進程緩慢,難以形成林業產業的良性循環。

1.3樹木日常撫育管護水平不高

水利林木的撫育管理,是鞏固造林成果,提高造林成活率,促進林木生長,達到郁閉、成林,發揮防護作用的重要措施,造林后期通常需要進行包括幼林補植、除草松土、間作施肥、整形修枝以及病蟲害防治等撫育管理。目前,管理單位水利綠化科技人才嚴重缺乏,從事防護林管理的人員對林木撫育管理的知識掌握不多,撫育管論文理技術達不到有關要求。同時,基層管理單位的管理范圍廣,戰線長,單位人員編制有限,單個管理人員的管理任務重,撫育管理難以保證質量,甚至部分管理單位對栽種成活的防護林根本不進行撫育管理,任其自由生長。林木撫育管護水平跟不上,一定程度制約了防護林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林木效益的發揮。

1.4林木管理體制不順,管理機制不活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土地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但由于歷史原因,大部分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土地確權劃界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部分水利工程用地土地權屬不清晰,區域內的水利防護林的權屬糾紛時有發生,給林木的管理帶來了困難。再則,大多數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人員編制有限,無防護林專門管理機構或人員,單位職工經常在從事水利設施管護的同時兼職從事林木的撫育管理,管理范圍內水利防護林仍處于粗放管理狀態。同時,由于無固定造林經費來源,普遍存在防護林更新不及時、大面積的空白林地無力改造的現象,造成水土資源浪費。

1.5林木更新管理不規范

水利防護林不同于其他的經濟林和用材林,水利防護林的更新采伐應統籌兼顧防護、經濟和生態三大方面,因此,更新管理應科學合理。但目前全省水利防護林管理普遍不規范:有的管理單位只站在單一經濟利益的角度,不考慮防護的功能,對防護林進行大面積的集中采伐,對水利工程安全造成影響;有的在達到用材標準且生長緩慢時,不能及時砍伐并栽植新的樹苗,達不到最佳的防護效果;或者只考慮綠化效果長期不采伐,無法創造出經濟效益,造成資源的浪費。同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由于對面上的林木分布情況沒有掌握,對防護林的更新采伐缺乏全局性控制管理,極易造成防護林分布不合理。

2加強水利防護林管理對策和建議

2.1合理選擇防護林樹種樹種選擇是造林成敗的關鍵。樹種選擇不當,不僅造林不易成活,即使成活,生長也不良,經濟價值不高,極有可能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極大浪費。有條件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可委托相關林業科研院校整合所轄范圍內的土地資源,對管理范圍內的宜林綠化面積進行規劃,科學明確林木分布區域,選擇適宜的樹木。堤防防護林的樹種選擇應遵循水利工程安全優先,防護、生態與經濟兼顧等原則,優先選擇鄉土樹種、抗逆性樹種。迎水側防護林宜選擇具有耐水濕、抗沖刷、耐鹽堿等性質的樹種,如:柳樹、意楊、水杉等;背水林帶以用材林為主,結合發展經濟林,可選擇如:落葉松、柳樹、楊樹等。沿海海堤及灘地土壤鹽分含量高,潛水位高,樹種宜選擇黑松、刺槐、重陽木、水杉、意揚等較耐鹽的人工喬灌木樹。寬闊的堤防堤頂堆土區由于地勢高,無漬澇之害,宜選擇刺槐、紫穗槐等防風固沙樹種。新開挖的截彎取直改道的人工河,由于土壤缺乏肥力,宜以耐瘠薄樹種為主,以發展刺槐、紫穗槐等有固氮作用的樹種。

2.2拓寬水利林木經費渠道

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多方籌集資金,有效解決林木發展投入不足的問題。一方面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各個行業的綠化經費,解決前期的苗木種植費用;可以通過實行林權制度改革、股份制經營、管理責任承包制、林權扭轉等形式,來解決土地平整、林木后期管理與維護經費;另一方面可吸引民間資金進行防護林建設,在保持土地所有權不變并服從管理單位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將林地經營權向社會公開招標,將林地經營權的拍賣資金再用于其他水利工程管護或者綠化工程建設,實現資金的良性循環。

2.3引進和培養水利綠化科技人才管理單位應設置林業科、林業專管員等機構和編制,有計劃地面向社會引進相關林業人才,不斷充實技術力量,提高林木管護水平。加強與林業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組織開展水利防護林相關研究課題,為林木的營造和撫育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定期邀請林業專家對林木管護人員進行林業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鼓勵管理人員進修或鉆研林業技術知識,逐步實現水利防護林的專業研究和管理。

2.4理順管理體制,探索防護林管理新模式各地要借助加固達標、除險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設的契機,進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土地的確權劃界工作,明晰土地權屬,實現林地、林權相一致。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土地爭議較大的區段,應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逐步轉變周邊群眾的觀念,逐年提高管理單位與地方分成比例,逐步回收林權。各級管理單位要根據自身管理條件以及資源利用狀況,靈活采取不同的運行模式,有條件的單位可實行統一栽植,統一管理,統一林權,統一收益。單位內部要制定配套的激勵措施,充分調動廣大管理職工的積極性;對于管理基礎差、難度大的單位,要探索合作造林,股份造林、承包造林,采取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妥善解決好地方矛盾,摸索出一條行之有效的模式,有效解決林權糾紛。

2.5加強水利防護林的更新管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對轄區內堤防防護林的林木種類、分布面積、分布區域等分布情況,通過現場調查、遙感衛片比對、數據統計等方式進行全面普查,建立起水利林木資源動態統計系統。在摸清林木分布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起水利林木更新采伐管理系統,指導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依據防護林、經濟林和用材林等不同林種的特點,結合樹木成熟期,確定最佳輪伐期,更好地發揮水利防護林防護、生態及經濟三大效益并舉的作用。

3結束語

隨著水利綠化工作的深入開展,水利防護林的建設與管理已成為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因此,各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結合地方實際,依靠科技興林,理順體制機制,不斷探索創新,有效實現水利防護林的防護、生態、經濟效益一體化,逐步走上有水利特色的綠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