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資金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6 09: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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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疾控中心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專項資金存在“專款不專用”的現象
作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于財政撥款,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有指向的專項資金,本來是有很強的針對性,但是卻存在較為嚴重的資金濫用問題。首先,部分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就像一個“大染缸”,為了所謂的靈活性、一致性,對所有進入資金庫的經費“去標簽化”,采取統收統支的方式進行資金管理,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資金都不具備“專項”屬性了,在使用上更多是以領導意志為轉移,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放,看似以需求為導向,實則經不起審計考證,過于隨意的操作會導致原本急需區域成為真空地帶。其次,在當前中國已經形成比較健全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這既有利于統一管理但也存在過于層級化的問題,很多政策(包括資金)經過層層傳達(撥付)之后往往會出現“資金流失”的現象,導致最后專項資金的使用無法支撐專項服務,專款專用成了一句口號。
(二)專項資金運轉存在效率低下的問題
專項資金設置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提高資金在管理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和效率,原因在于它的“專”與“快”,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存在資金運轉效率低下的問題。首先是在資金的撥付流程上缺少時效性,從專項資金調查、立項到審批、撥付可以說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如果在撥付手續上出現問題將會影響資金到位問題,對于有時間限制的專項資金來說這可能是致命的,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2013年的H7N9預防專項資金撥付過程中就曾因為撥付不及時導致H7N9的預防工作開展受限,這與當前過長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層級化管理弊端是息息相關的,特別是對于基層單位這種問題就越突出。其次是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扎堆、閑置的問題,部分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于專項資金的使用不能很好地進行使用,導致資金進入閑置狀態,經常出現因為怕資金回收才在最后期限內扎堆使用、突擊使用,這不僅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資金運轉的效率,也影響專項資金使用的質量,可想而知匆忙的資金使用必然會導致資金使用的效率低下、質量低下。
(三)專項資金缺少有效可行的審計機制
之所以會出現“專款不專用”、“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缺少針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的有效審計。一是審計缺位,目前審計在事業單位中的應用非常不足,這源于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所以對于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資金使用缺少相應的審計概念,更別說要細化到專門針對專項資金的審計。二是審計簡單,目前某些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審計只是停留在簡單的財務核算,也就是重點只是針對單位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數據核對,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對“專款不專用”的一種縱容,正是因為審計不注重考核資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所以對于專款使用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也就無法衡量,這也就失去了針對專項資金審計的意義。三是審計困難,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審計特別是有效審計的困難程度可想而知,一方面需要有一個健全可行的審計制度,更需要一批具備審計專業知識又能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開展審計工作的專業隊伍,這在當前是相對比較缺少的,當然也缺少審計過程中的經費保障,種種原因導致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內部審計困難。
二、加強疾控中心專項資金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規范化: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建設
對于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項資金被“去標簽化”、“專款不專用”的問題,很重要的是要加強專項資金的規范化管理建設,從認知上、操作上進行建立相應的使用規范。一方面,要轉變思想認知強化專款專用的嚴肅性,既然采取專項資金的方式撥付資金,必然有其頂層設計的合理性,也證明在實際操作中有相應的需求,至于因應每個地區不同的實際情況,可以在專項性和靈活性之間取得一定的平衡,但是這就要求地方提供科學的更改依據并嚴格按照審批流程提出申請,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值得一提的是,各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提前做好預算(計劃),因地制宜的提出資金使用安排,盡量避免挪用專項資金的情況。另外一方面,在資金撥付方式上要有一個規范化的流程,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當中要杜絕“誰有錢誰說話”的現象,對濫用權力的單位(領導)要嚴加懲處,對資金撥付的數目要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公示公開,確保專項資金在從上而下流動的過程中保值足額。
(二)標準化:提高專項資金管理效率
提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使用的效率勢在必行,這就要求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的標準化流程,進而促進資金運轉效率的不斷提升。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流程要標準化,不管是專項資金的調研、立項還是審批、撥付都要建立一套標準化的流程,確保專項資金管理(特別是撥付)只要按照流程化操作就沒有問題、就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對于有特別緊急的專項資金撥付要建立“緊急撥付綠色通道”,簡化專項資金的撥付流程,采取直接撥付到位的方式縮短撥付時間。二是要建立專項資金使用安排的標準化,為了避免專項資金閑置、使用扎堆,需要針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有一個標準化的使用規定,包括資金使用的時間跨度以及在各個時間段的資金投入安排要與業務工作的實際開展工作配套,對于閑置資金的界定與回收等方面可以有標準化的設定。之所以要強調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效率,歸根到底是為了提高專項資金的運轉效率,讓專項資金最大程度上發揮作用,這其實也是在推動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也是成本控制的一種重要體現。
(三)制度化:完善專項資金審計制度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的審計離不開對審計制度的不斷完善,只有把審計搬到制度化的層面才能真正推進審計工作的開展。首先,要充分重視審計的重要性,對于事業單位屬性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能因為具備公益性就逃避審計工作,另外要把審計當成完善機構內部控制的重要工具,而不是當成單位運營的一種負擔,特別是對于專項資金的審計意義更大。其次,審計要兼顧數據核對與效益審計,一個健全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審計機制不能只是關注數字還要看到效益,這就要求建立區別于企業的審計制度,一方面要有對資金使用的數據核對,對于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求更加細化,要細化到專項資金的每一項經費支出,確保資金使用在數字上沒有出入,這是最基本的;另外一方面要在數據核對的基礎上進行“經濟性、合理性、目的性、有效性”分析,凸顯專項資金使用的效益性。最后,要加強審計保障,一是要有人員保障,要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事業單位)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具有專業知識和效益審計概念的復合型人才;二是要有經費保障,要把關于審計的資金納入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的預算當中,確保審計工作能夠有限開展。
三、結語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的管理,是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思考如何通過規范化的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保持專項資金的指向性、目的性;思考如何通過標準化的流程加快資金運轉的效率,降低資金管理使用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思考如何通過制度化的審計考核資金使用的合理性、目的性、有效性,彰顯專項資金管理的效益性。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不斷朝著專業、高效的方向發展。
作者:廖啟 單位:仁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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