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09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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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內容摘要:我國農業經濟發展模式一直未能擺脫傳統農業的經營模式,特別是工業化以來出現了資源高消耗、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制約農村和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現實問題。因此,遵循科學發展觀,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擯棄傳統農業的掠奪性經營方式,把農業經濟發展與環境生態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已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
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特征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方式。目前,循環經濟在工業方面的研究和實踐較多,但對農業方面的關注尚顯不足。我國不僅是人口大國,而且是農業大國,人多地少并且資源未能充分利用,面臨著資源短缺、污染嚴重、農產品品質下降等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瓶頸”。因此,樹立資源憂患意識,科學利用有限資源,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是實現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農業循環經濟的內涵和特點
(一)農業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農業循環經濟就是將循環經濟理念應用于農業生產,按照循環經濟的原則,充分利用傳統農業精華和當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過人工設計生態工程,協調發展與環境之間、資源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它要求降低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資源、物資的投入量和廢物的排放量,通過農產品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和過程后各層次的物質和能量循環,實現系統物質再生循環,形成生態上與經濟上兩個良性循環,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農業循環經濟不僅要追求農業經濟內部的良性循環,而且還涉及到經濟、社會、生態三個方面的統一,最終追求的是融入社會層面上的“大尺度循環”,即在整個社會經濟領域,實現工業、農業、生態之間共同發展和交叉利用。
(二)農業循環經濟的特點
對資源的節約、環境的保護,是農業循環經濟的主要特征。作為一種發展模式,農業循環經濟強調的是在生產活動之初盡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資源,生產活動之中盡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資源,生產活動之末盡可能少地排放生產廢棄物。農業循環經濟具有以下特點:
1.綜合性。農業循環經濟強調發揮農業經濟系統的整體功能,以大農業為出發點,按“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原則,全面規劃,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使農、林、牧、副、漁各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綜合發展,形成產業集群。這樣容易在集群區域內形成有特殊的資源優勢與產業優勢和多類別產業結構。這樣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資源與核心的產業,成為生態產業鏈中的主導鏈,并以此為基礎將其他類別的產業與之連接,組成生態產業網絡系統。
2.多樣性。農業循環經濟可以針對我國地域遼闊,各地自然條件、資源基礎、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的情況,充分吸收我國傳統農業精華,結合現代科學技術,以多種生態模式、生態工程和豐富多彩的技術類型裝備農業生產,使各區域都能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各產業都根據社會需要與當地實際協調發展。
3.高效性。農業循環經濟通過物質循環、能量多層次綜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達到充分利用資源、減少廢物產生、物質循環利用、消除環境破壞及提高經濟發展規模和質量的目的,從而實現經濟增值,降低農業成本,提高環境資源的配置效率,使社會生產從數量型的物質增長轉變為質量型的服務增長。同時,農業循環經濟還拉長了生產鏈,推動環保產業和其他新型產業的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為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創造農業內部就業機會,保護農民從事農業的積極性。
4.持續性。農業循環經濟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統一起來,充分使物質循環利用,做到物盡其用,可以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共贏。發展農業循環經濟能夠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污染,維護生態平衡,提高農產品的安全性,變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常規發展為持續發展,把環境建設同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在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對農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的同時,提高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增強農業發展后勁。
制約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資源瓶頸
(一)土地資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續利用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沒有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就不可能有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這對于人口眾多、耕地相對短缺又處在高速工業化的我國來說,問題就更加突出。我國土地資源總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人均1.4畝,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約相當于美國的1/8、印度的1/2。與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時間,耕地凈減少1.21億畝;僅2005年一年,全國耕地凈減少542.4萬畝(《200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特別是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聯合國規定的“0.053公頃/人”的危險點,而農業大省山東省人均耕地面積也僅為0.081公頃/人。并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場價值顯現,許多違法占地、亂搭亂建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有限的土地資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塊的荒廢。這些不僅造成土地資產的大量流失,也對短缺的土地資源造成嚴重沖擊。
(二)水資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農業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和水資源利用效率較低,造成農業水資源質量持續下降,農業用水缺口逐年加大,農業生態環境惡化,水資源污染嚴重,進一步成為可供利用水資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2003)報告,我國水資源總量為2.81萬億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國各流域水資源狀況南北方差異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積占全國的59.6%,而水資源量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國39.4%的黃淮海地區水資源量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僅占全國的34.7%,而水資源占了80.9%。全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為20%,但北方多數區域已經超過50%,遠遠超過了國際上公認的40%的警戒線。正常年份全國灌區每年缺水約300億立方米,城市缺水60億立方米。因缺水減產糧食造成的經濟損失約500億元,影響工業產值2000多億元。
(三)環境污染嚴重且生態系統退化
從20世紀中葉開始,我國為促進農業發展,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目前,我國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據測算,化學殺蟲劑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僅為10%-15%,其余大部分則逐漸散失在空氣、土壤和水當中,造成對環境的嚴重污染。更為嚴重的是化肥、農藥在農產品中的殘留對人類的健康構成威脅,成為我國農產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礙,大大削弱了我國農業和食品加工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由于農業的粗放型經營,無序開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觀的破壞、濕地面積減少、調控功能明顯降低,使洪澇災害威脅依然嚴重。
農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表明,今后一段時間我國的資源環境將會承受巨大壓力,這種“資源環境的稀缺性”一方面會引發資源價格和環境價值的提高,加大生產成本;另一方面將促使人們對傳統生產方式進行深刻反思,在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優化資源配置、降低資源使用總量和減少廢棄物排放的情況下,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經濟需要和生態需求。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政策建議
(一)加強經濟杠桿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現代經濟學認為,微觀經濟主體往往只關心本身的利潤最大化,而很少關心外部成本或社會成本,產生了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負外部效應,導致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干預,將微觀經濟主體行為的外部效應內部化。比如征收環境稅,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矯正外部負效應,實現環境保護的政策目標;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財政收入,有利于財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標的實現。
(二)加強制度創新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當前,國家有關部門應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完善有利于循環農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體系,增加農業的財政投入,推動農村金融市場化改革,建立循環型農業推進組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環境管理,為循環農業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推進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國家層次的循環經濟立法相呼應,建立我國循環農業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并制定出相應的政策保障體系與扶持措施。為此,我們要建立起各種經濟合作組織和收購、銷售、運輸、技術等服務組織,并制定出相適應的法規和政策,為農業循環經濟的運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加強政府機制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發展循環經濟是一項具有全局性、長期性、戰略性的任務,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對政府來說責無旁貸,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擔起這一艱巨的任務。因而,發展農業循環經濟要由政府出面組織生態經濟領域專家對循環經濟如何與農業發展實踐結合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學合理的經濟、社會、自然協調發展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并結合實踐情況總結經驗,制定出有利于生態建設的干部考核指標,杜絕僅把經濟增長的GDP作為唯一考核標準的現象。
(四)加強技術創新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農業循環經濟是農業生產技術范式的革命,它必須以先進科學技術為支撐點,重點組織開發資源節約和取代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鏈技術和“零排放”技術;加強研制和生產對環境溫和的新型肥料,減輕環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開發高效、低殘留的農藥,開發生物農藥取代化學農藥。通過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全面保護和改善環境,大力推行生態農業和清潔生產,不斷提高我國農產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質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資源環境方面的國際標準,從而突破綠色壁壘,增強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倡導清潔生產和節約消費,最大程度地減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實現生態的良性循環與農村建設的和諧發展。
(五)加強法規機制在農業循環經濟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過政策調整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企業和個人經營行為有利可圖,形成循環經濟發展的外部效應內部化機制;另一方面應建立和完善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補償機制。鑒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廣大農村居民對生態環境保護知識較為缺乏和意識比較薄弱的狀況,當地政府應強化責任意識,并通過立法把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納入地方基層政府的職責范圍之內,加強對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重要性的教育、宣傳和引導。
參考文獻:
1.林妙瑩,謝云山等.發展循環經濟中政府的職能定位[J].生態經濟,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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