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普惠金融怎樣助力鄉村經濟振興

時間:2022-07-27 1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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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普惠金融怎樣助力鄉村經濟振興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鄉村振興戰略”,著重強調了“金融支持”的重要作用,并提出“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充分運用金融創新和信息科技的數字普惠金融,可以進一步擴大金融服務半徑,同時降低金融服務成本,推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為普惠金融支持我國農村地區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提供了一種切實可行、經濟有效的方式。

數字普惠金融發展現狀

相比傳統的普惠金融模式,數字普惠金融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提升了普惠金融的區域覆蓋度和地域穿透性,降低了運營成本和進入門檻。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網絡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截至2020年年末,我國行政村通光纖和通4G比率均超過98%,貧困村通寬帶比率超過99%。我國農村地區網絡覆蓋水平的提高為我國在農村地區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提供了良好基礎。我國農村銀行賬戶普及率較高。截至2019年年底,我國農村地區累計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45.18億戶,同比增長4.96%;農村地區銀行卡發卡量35.43億張,同比增長10.44%。調查顯示,2020年我國農村地區擁有活躍使用賬戶的成年人比例為83.37%,較上年同期提高1.12個百分點。銀行賬戶普及率的提高,為我國數字普惠金融在農村地區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我國農民對數字金融產品的接受度逐漸提高。隨著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接受和使用數字金融產品與服務。農村地區移動支付和網絡支付筆數增長趨勢顯著。調查顯示,我國農村地區使用電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為76.21%。不斷提高的數字金融接受程度使我國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快速發展成為可能。但與此同時,農村金融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在供給端、需求端和政策配套端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數字普惠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金融資源分布不均衡,農村數字普惠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當前普惠金融組織架構不完善,對金融市場的詳細規劃不夠充分,各類金融機構網點在經濟發達地區分布較為廣泛,欠發達地區金融機構網點明顯偏少,各金融機構市場定位缺乏特色化、差異化。同時數字普惠金融新型業態的發展速度也不一致,東部地區明顯優于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單一化與鄉村振興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不匹配等。數字普惠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化、網絡化時代,穩定的數據終端與全面覆蓋的互聯網絡是數字普惠金融得以發展的重要基礎,居高不下的運營費用及穩定性不佳的互聯網絡都對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造成了阻礙。雖然我國大部分農村已經實現寬帶、光纖等網絡環境覆蓋,但還有一部分鄉村居民對網絡環境需求較低。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數字普惠金融對鄉村經濟水平的提升。信息不對稱造成“數字鴻溝”,農村居民信貸風險較高鄉村“空心化”現象導致信貸資金需求不足,農民金融素養水平相對較低導致金融服務有效需求不足。一些依賴傳統金融服務的老年人群體和偏遠地區的農民群體,由于難以跟上數字科技發展速度,較少使用新型支付手段,缺乏信用記錄,導致無法享受數字惠普金融帶來的便利。數字化金融服務方式的推廣,可能造成“數字鴻溝”。同時,我國大部分地區都在積極構建完善的農村信用體系,但其所采集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還有待提高。數字普惠金融產品的使用量較低,服務缺乏創新調查表明,在當前現有金融服務中,數字普惠金融產品占比較少,農民對其使用率不高,農民借款的第一選擇依舊是親朋好友或者傳統金融機構,很少使用數字普惠金融服務平臺進行借款。與此同時,現有的金融產品與服務難以與新的貸款需求進行良好匹配,依然無法及時結合市場需求創新并推出相關的金融產品服務。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沒有針對數字普惠金融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監管體系,導致無法對一部分普惠金融業務進行有效監管,使一些金融機構在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業務方面普遍表現得較為消極。同時,由于各類金融機構推出的相關產品和服務日益繁雜,消費者難以準確對當前市場普惠金融產品的服務和質量等信息進行辨別,容易出現貨不對板、上當受騙等情況。

數字普惠金融進一步發展的具體措施

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完善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協調發展在普惠金融業務穩定開展的基礎上,對各類金融資源進行規劃和分配,逐步推進在支農支小領域的建設進程,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農村地區投入力度,充分發揮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各級金融機構在創新普惠、支農支小普惠中的職能作用,構建架構清晰、功能健全的差異化金融組織體系。同時應將農村數字普惠金融發展不充分、不均衡作為重點問題進行解決,對傳統金融與數字金融的平衡關系做好處理,指導金融機構對服務流程進行優化,做好線上線下“雙軌并行”服務,更好地服務農村普惠金融群體。對于金融素養和科技掌握水平不高的農民群體,不能一味地推廣使用數字金融服務,而應在保持傳統服務的同時,逐步提高數字普惠金融服務的使用率。完善數字普惠金融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為移動支付、數據存儲等新型數字化技術手段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作為安全保障,鼓勵金融服務提供方研發并推廣安全、穩定、易操作的金融基礎設施。一是要加強手機、計算機等網絡設備在農村地區的普及,并對網絡相關費用進行適度調減,提高農民群體對互聯網絡的接受程度和使用率,充分享受數字普惠金融服務帶來的便利。二是對農村新型支付手段的應用進行強化,構建與之相適應的數字支付清算體系,為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建立一個良好的環境。加強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普及教育,構建良好農村信用體系首先應提升農民群體的金融基礎知識和素養,根據數字普惠金融服務的特征,引導其對數字普惠金融的接受和應用程度不斷提高,爭取讓農村居民將使用數字普惠金融服務作為一種常態,逐步努力填平“數字鴻溝”。同時,完善的信用體系是解決數字普惠金融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關鍵,應加強農村征信體系建設,規范農村征信數據的采集、錄入和使用流程,提高數據的精準度和規范性,能夠對數字普惠金融參與者的守信與失信行為進行獎懲,推進農村征信數據信息共享,營造良好的借貸環境,使數字普惠金融在推動鄉村振興中切實發揮作用。促進產品應用推廣,推動產品服務創新通過利用互聯網絡平臺,在線上實現普惠金融化產品的處理,讓更多人享受到切實的便利,使相關金融產品的覆蓋率得以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應當針對儲蓄、信貸、理財及保險等主要業務開展線上創新工作,制訂并推廣宣傳措施,在數字普惠金融產品及服務拓展豐富的進程中,幫助農民及小微企業明確自身對金融產品的需求,提升其接受程度。同時,根據農民群眾的信用情況,分層次、差異化地針對不同群體進行金融產品創新,對貸款基準利率進行細化分類,保證人人都能充分享受到符合自身條件的普惠金融產品。金融機構還要確保其推廣的數字普惠金融產品與所在地區農村的主體經濟活動特色相契合,全面助力所在地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建立健全法規體系和監管架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和完善的監督管理架構是數字普惠金融健康、良性發展的必要前提。一是可以通過學習其他成功地區經驗或者引進國內外相關法律條款等方式,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數字普惠金融專項法律并積極貫徹落實,使其能夠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高效保障數字普惠金融雙方參與者的權益。二是建立精準且嚴格的監督管理架構,保證其能夠全面涵蓋各類大中小金融機構,嚴厲打擊利用數字普惠金融進行欺詐、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與之相對應的還要構建合理的激勵機制,通過統一、完善、科學的數字普惠金融考評與監測機制,在稅收、國家政策扶持等方面給予開展數字普惠金融業務的機構相應的獎勵,引導并促進各金融機構積極推廣數字普惠金融業務。

作者:劉祺 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