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改革困境出路論文
時間:2022-04-01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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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市場化改革的困境在于作為改革基本指導思想的個人物質利益原則難以得到全面的貫徹。按照馬克思的市場起源說的邏輯展開,我們就會發現市場經歷了一個漫長的內在化過程。由于中國傳統社會的結構并沒有隨著新中國的建立而在文化層面上得到徹底的改變,因此,市場化改革所要完成的市場的內在化過程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傳統社會結構的制約,特殊利益集團的出現以及它們與社會大眾的利益沖突正是這種制約的表現形式。問題的解決必須從公民社會的建設入手,在強化中央政府權威的基礎上實現對地方政府的逐步改革。[關鍵詞]個人物質利益;市場內在化;傳統社會結構;特殊利益集團;公民社會建設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已進行了二十多年,取得的成就是舉世公認的,但改革深入的難度越來越大,也是舉世公認的。改革需要系統的理論支撐,西方經濟學不能簡單地用作中國的改革經濟學,中國要建立自己的改革經濟學首先必須認清自己是個什么樣的國家。為什么一個和諧的社會并沒有隨著改革的進行而自然產生?對于改革過程中出現的貧富分化,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貪污、腐敗的蔓延等,究竟與我們過去的改革方式存在著多大程度上的聯系?困境的癥結所在中國經濟改革最基本的指導思想就是個人物質利益原則,因為正是它被當作了支撐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的激勵機制的基礎。正如1978年鄧小平在其被認為實際上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中所強調的:“不講多勞多得,不重視物質利益,對少數先進分子可以,對廣大群眾不行,一段時間可以,長期不行。”[1]正因為以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為基礎,所以,鄧小平明確提出要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在鄧小平看來,承包制是實行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的最好方式。改革初期,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成績斐然,但承包制在城市則沒有取得預期的成果。承包制在農村的成功本質上就是以土地承包為基礎的小農經濟的成功。其中,保障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是成功的關鍵。隨后,“三農”問題的產生所反映的或者是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得不到保障,或者是農民喪失了對土地的使用權,當然,其中也有小農經濟本身經營難以穩定的諸多問題,比如天災、市場方面的問題等。以小土地私有制為基礎、以家庭為經濟單位的小農經濟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每一次社會動亂都是小農經濟遭到嚴重破壞的結果,而這種破壞往往都直接與土地兼并相聯系。承包制在城市難以推行,因為企業不是由家庭構成的,或者說,構成企業的各個部門無法由具有天然凝聚力的組織來承包。實際上,即使企業能被分解成若干個體家庭,因為企業生產過程的復雜性,也很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搞班組、部門承包,有兩個方面的問題難以解決:第一,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承包結果缺乏可比性;第二,承包單位內部成員的考核和利益分配難以合理進行。如果承包單位是真正的家庭,第二個方面的問題相對容易解決,但第一個方面的問題仍然難以處理。當然,如果企業領導能夠公正無私,并且有能力對各承包單位的承包結果進行正確比較,從而能夠正確處理各承包單位之間的利益關系,并能夠為各承包單位選擇適當的承包人,那么,承包制對企業就是可行的。但是,這樣的企業領導如何產生?城市改革初期曾一度大力宣傳用“能人”,大力宣傳“讓賢”,實際上就反映了承包制對這種企業領導的需求。結果如何?企業上下一致對付國家,負贏不負虧。出現這種情況說明了什么?說明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無法貫徹,還是“大鍋飯”。在這種情況下,明晰產權的口號被提了出來,而隨后進行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革卻在客觀上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給企業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員,就是說,產權被明晰給權力者或權勢者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與這種不合理的產權分配相對應的是一般人的個人物質利益無法得到保障,這在下崗工人和農民工的待遇上表現得特別明顯。對農民的亂收費、亂攤派以及對農民土地的隨意剝奪,其實質都是產權按權力或權勢的分配。或者說,在對個人物質利益的追逐中,一些人有條件侵占或剝奪另外一些人的物質利益。國有資產流失、貪污受賄以及公款消費等,都是這種侵占或剝奪的表現形式。總之,中國市場化改革的困境在于:在中國現有的社會條件下,被我們作為經濟改革最基本的指導思想的個人物質利益原則難以全面貫徹。鄧小平主張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但同時也警告說:如果出現兩極分化,改革就失敗了。因為鄧小平堅信,在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的基礎上,雖然必然會產生貧富差距,但不會出現兩極分化。個人物質利益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原則,只有真正的個人能夠平等參與的市場經濟才有可能為這個原則的貫徹提供現實的社會基礎。中國的問題在于:我們還沒有建成真正的市場經濟就以為已經有了貫徹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的前提。實際上,承包制在農村的成功也不是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的成功,而是家庭物質利益原則的成功。因為家庭本身就是一個社會的利益單位,對于中國來說,它是存在了幾千年的最基本的經濟單位。在城市,我們找不到這種天然的社會利益單位。對于中國傳統社會來說,個人之間具有凝聚力的社會關系除了直接的血緣和婚姻關系之外,主要就是在血緣和婚姻關系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其他社會關系。現在,朋友關系的稱兄道弟化實際上反映了中國現實社會關系向傳統社會關系復歸的顯性化,反映了當普遍的“同志”關系在冷冰冰的金錢關系面前淡出后,公民社會應有信用、法制關系難以順利建立的現實。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以父系大家族為基本社會單位的等級社會,也就是說,個人根本不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因為完全沒有平等的個人關系可言。幾千年來,講血統、講門第、幫派盛行的歷史就是明證。在西方國家,個人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是通過資產階級革命、工人階級的崛起、工業化和民主化的歷史進程才逐漸完成的。中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實現了對原有產權所有者的剝奪,但傳統社會的文化背景并沒有被真正改變,所以才會有各行各業甚至軍隊中的“山頭”,政治生活中的幫派,以及現在仍然流行的地方保護主義和所謂的“特殊利益集團”。一句話,在中國,由于缺乏全面貫徹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的社會條件,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領域,個人物質利益原則就為權力或權勢物質利益原則所取代。市場內在化的邏輯及其合理性市場絕不是從來就有的東西,中國也絕不是現在才有市場,相傳中國在神農氏時就有了市場。[2]為什么在長達數千年的歷史進程中中國的市場始終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如果我們按照馬克思的市場起源說的邏輯展開,我們就會發現,在歐洲市場經歷了一個漫長的內在化過程。西方經濟學關于市場起源的分析通常總是把私有制作為起點的。比如,諾斯就是這樣來描述交換的產生:“我的分析從村落內部的地方交換、或者甚至從狩獵和采集社會(在這種社會里,婦女從事采集,男人從事狩獵)的簡單交換開始。在這個世界中,專業化僅僅是初步的,自給自足成為大多數單個家庭的特征。小規模的村落貿易存在于一個受非正式約束的''''密集''''的社會網絡內部,非正式約束起著促進地方貿易的作用,在這里交易成本很低。人們之間有一種親密的關系,而暴力的威脅是保持秩序的一種持續力量。”[3]實際上,當人類僅僅依賴狩獵和采集為生時還處于原始群的時期,連氏族社會都還沒有進入,這時候即使有交換,也絕非產權轉讓意義上的交換,因為還沒有私有制。馬克思認為:“物本身存在于人之外,因而是可以讓渡的。為了使讓渡成為相互的讓渡,人們只須默默地彼此當作被讓渡物的私有者,從而彼此當作獨立的人相對立就行了。然而這種彼此當作外人看待的關系在原始共同體的成員之間并不存在,不管這種共同體的形式是家長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還是印加國,等等。商品交換是在共同體的盡頭,在它們與別的共同體或其他成員接觸的地方開始的。但是物一旦對外成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在共同體內部也成為商品。”[4]產權轉讓意義上的交換以私有制為前提,這容易理解。因此,交換只能從共同體的盡頭開始,因為不同共同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天然就是不同所有者之間的關系。但是,對外交換的這種反作用如何促使商品的交換關系在社會共同體內部一步一步地發展起來并最終成為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關系卻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因為從商品交換的出現到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所經歷的時間是相當漫長的。即使從希臘文明的萌芽算起,到資本主義在英國的確立為止,其間也經歷了三千多年的時間。西方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使它無法研究這個問題,因為私有制被絕對化了,個人被假定為社會的基本利益單位,而需要回答的問題正是以全面的市場關系為基礎的私有制是如何確立起來的,曾經隸屬于氏族、種族和家族的個人如何逐漸獲得獨立而最終成為社會的基本利益單位。對于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改革目標的我國來說,只有理解了這個過程才能為我們的市場化經濟改革確立正確的方向。市場是從不同人類共同體之間的交換開始的,這種對外的市場關系向人類共同體內部滲透的過程,或者說,市場內在化的過程決不是一蹴而就的。西方的古典奴隸制就是以高度發達的外部市場為基礎的奴隸制度。古典奴隸制是指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奴隸制。這是一種高度發達的奴隸制,大量的、主要來源于戰俘的奴隸被廣泛地用于經濟和其他社會領域。由于奴隸基本上都是外族人,本族人甚少成為奴隸,因此,古典奴隸制也可以說是典型的種族奴隸制。歐洲的私有制是從商品交換開始的。發達的商品交換或者說市場的存在也決定了古典奴隸制是一種使用奴隸進行商品生產的制度。戰爭主要是獲取奴隸的手段。“但是,隨著商業和工業的發展,發生了財富積累和集中于少數人手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貧困化的現象;擺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兩條道路:或者從事手工業去跟奴隸勞動競爭,而這認為是可恥的、卑賤的職業,并且不會有什么成功;或者變成窮光蛋。他們在當時的情況下必不可免地走上后一條道路;由于他們的數量很大,于是就把整個雅典國家引向了滅亡。”[5]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后來的羅馬。“古代的奴隸制,已經過時了。無論在鄉村的大規模的農業方面,還是在城市的工場手工業方面,它都已經不能提供足以補償所耗勞動的收益,因為銷售它的產品的市場已經消失了。帝國繁榮時代的生產已經收縮為小農業和小手工業,這種小農業和小手工業都不能容納大量奴隸了。只有替富人做家務和供他過奢侈生活用的奴隸,還留存在社會上。但是,日趨滅亡的奴隸制仍然能夠使人認為,一切生產勞動都是奴隸的事,不配由自由的羅馬人來做,而現在人人都是這種自由的羅馬人。……。于是羅馬世界便陷入了絕境;奴隸制在經濟上已經不可能了,而自由人的勞動卻在道德上受鄙視。前者是已經不能成為社會生產的基本形式,后者是還不能成為這種形式。只有一次徹底的革命才能擺脫這種絕境。”[6]如何理解上述情況?如何理解成為窮光蛋的自由公民將奴隸制國家引向滅亡?因為開始于社會共同體盡頭的交換關系雖然不可避免地向社會共同體的內部滲透,但它終究無法徹底替代來自氏族社會的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系。換言之,雖然因為商品交換而產生的貧富分化使氏族制度不斷瓦解,但因為屬于同一種族而自然獲得的自由公民身份卻始終是難以剝奪的。在古希臘和古羅馬雖然都曾出現過因貧富分化嚴重,窮人為了還債而賣掉賴以為生的土地,甚至將妻子兒女賣給富人做奴隸的情況,但這種情況又都因為平民的反對而被糾正或阻止。比如在公元前594年,當選為雅典首席執政官的梭倫就廢除了債務奴隸制,取消了窮人所欠的債務,禁止以人身作為債務抵押,拔掉了豎在田里表示抵債的牌子,還贖回了被貴族賣往國外做奴隸的人。奴隸制無法將自由人變成奴隸,自由人因此也絕不會去從事只有奴隸才從事的生產勞動。人們在財富占有上的差距不論多么懸殊,其社會地位最終還是與他們的種族歸屬保持著穩固的聯系。市場作為人類社會進行物質交流、借以維持分工生產的一種經濟方式是從不同的人類共同體之間充滿敵意的對立中產生出來的。而它在促使私有制產生的同時也將這種充滿敵意的對立帶入了共同體的內部,于是國家隨市場和戰爭應運而生。但是,由于支撐奴隸制國家對外擴張的自由公民對市場關系內部化的抵制,也就是說,奴隸制無法將自由公民變成奴隸,或者說將他們或他們的勞動力變成可以自由買賣的商品,這就意味著,在奴隸制國家內部的自由公民之間不可能存在完全意義上的市場關系,或者說,市場關系不可能完全代替種族關系。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關系也不是市場關系,而是占有和被占有的關系,因為奴隸不是被自己出售的。于是這就決定了建筑在這種奴隸制基礎上的市場在本質上只能是一種外在市場,即不同人類共同體之間的市場,而不可能完全成為一個共同體內部的市場,因為共同體的種族基礎構成了市場關系所無法克服的障礙。當進入封建社會之后,這種統一的種族抵制已經不存在,不僅統治者而且被統治者都因為封建割據而分裂成為一個一個相對封閉的社會單位,這就為在奴隸社會無法進行的市場關系的內在化創造了條件。在氏族社會,個人屬于氏族,或者說,每個人都是氏族的一個平等成員。在古典奴隸社會,盡管社會的種族基礎依然存在,但家庭成為財產的占有單位,貧富分化雖然還沒有完全破壞社會的種族基礎,但已經使公民分裂為不同的利益群體--貴族和平民。國家把分屬不同社會等級的利益群體結合在一起組成一個公民社會,每個人首先屬于自己所在的利益群體,然后才屬于這個社會。但無論怎樣,社會的種族紐帶仍然維系著這個社會內部的統一性。封建割據所造成的政治上的分裂狀態不利于市場的發展,但是,政治上分裂同時也削弱了封建主的控制力,使商人在城市的興起和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成為可能。特別是王權對新興資產階級的支持又有利于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因為嚴重的分裂狀態是國王所不愿看到的。同時,專制的王權又因為教會的神權而受到制約。總之,自由的市場因為各種勢力的相互制衡而得以存在和發展。隨著世界地理大發現而發展起來的國際貿易所帶來的巨額財富,一方面使封建主、特別是國王與資產階級的利益的在一定程度上一致起來,另一方面,開放的國際市場又超出了任何一個封建國家所能控制的范圍,這意味著市場的發展和因市場發展而興起的資產階級獲得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封建主們不管愿意不愿意,都會自覺不自覺地跟在資產階級背后,希望從市場的拓展中分得一杯羹。正因為如此,在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中,國家機器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比如在英國,國家頒布各種血腥的法律,用鞭打、監禁、以至死刑來禁止失去土地的農民流浪,強迫他們成為資本家的雇傭勞動者。再比如,以暴力為基礎的殖民掠奪、奴隸貿易,以及國債制度、稅收制度等等。沒有國家權力的充分利用,沒有封建主的積極配合,資本原始積累是不可能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完成的。[7]總之,市場的資本主義復興,或者說,市場在資本主義形式上的大發展才真正意味著氏族制度的徹底失敗,意味著奴隸制度從人奴役人的形式轉化為金錢奴役人的普遍形式而得以繼續進行。而這個轉化之所以能夠順利實現,從表面上看是因為新興的資產階級與封建主們在對商品財富的追逐上能夠或多或少地達成利益上的一致,曾經對國家事務擁有發言權的自由的普通公民早已消失,人們也因為封建割據而彼此隔絕,難以團結起來形成統一的力量,但更進一步的思考會使我們發現,從人對人的奴役轉化為金錢對人的普遍奴役,這本身或許也是一種對人的解放,把人從奴役人的人手中解放出來交到一個比人更公正的第三者手中,或許正是人的徹底解放所必須經歷的發展階段。
應該如何理解市場內在化這一歷史進程的合理性呢?在氏族社會,氏族不僅是一個共同體,血緣共同體,而且也是一個社會的利益單位,也就是說,在氏族中,個人不是獨立的,他或她只有依附于這個集體才能生存。個人財產氏族繼承和血親復仇制度就反映了這種情況。換言之,個人屬于氏族就像我們的四肢屬于我們的身體一樣。共同體之間的交換意味著共同體在經濟上的延伸或擴大,而共同體內部的貧富差距的出現則意味著社會利益單位在縮小。伴隨著共同體經濟的擴大而產生的社會利益單位的縮小是合理的和必然的,因為這在有利于范圍經濟的同時也有利于規模經濟,或者說,既有利于宏觀效率,也有利于微觀效率。古人說: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這意味著當管理半徑增大時,被管理的個體應該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但要使這種相對的獨立性不致損害整體的利益,個體就應該在相應的程度上為自己的利益負責。氏族社會也可以理解為個體完全無法為自己的利益負責的社會,個體只能放棄自己的獨立而充當氏族成員。氏族從共同體的利益的角度保護每一個氏族成員的利益,而不是從每一個氏族成員的利益的角度來進行這種保護。因為集體的存在是個體存在的前提,而不同的成員在共同體分工體系中所處的地位是不同的,所以,不同成員對于共同體的重要性從而他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實際上也是不同的。這正如在遇到危險時,我們總是重點保護我們的頭部和胸部一樣,而身體的其他部分承受傷害正是頭部和胸部受到保護的前提。血族復仇意味著凡傷害個人的便是傷害整個氏族,被指定的復仇者絕不會說“關我什么事?”因為個人利益必須無條件服從氏族,換言之,個人利益已經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融化在氏族中了。當蜂巢受到威脅時,毫不遲疑、前赴后繼地發起攻擊的蜜蜂表明它們沒有獨立的個體利益可言。氏族成員的情況大體上也是如此。市場關系的產生意味著社會的利益單位與社會共同體開始分離,而分離的程度與市場關系的發展成正比。資本主義社會所強調和提倡的個人主義其實正是社會的利益單位縮小為個人的結果,是市場內在化的發展,是社會要求個人對自己負責、從而對社會負責的表現,因此,尊重和保護個人也就為尊重和保護社會所必需。但社會畢竟不是由相同的個人組成的,并不是每個人都具有相同的對自己負責的能力。由于社會的生活單位往往不是個人而是家庭,因此,個人不同的家庭背景又會對個人的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于是,社會通過市場迫使個人對自己負責、從而對社會負責的形式則可能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利益沖突而被扭曲,致使有些人所承擔的責任大于他們所應該或者能夠承擔的,而另一些人則正好相反。出現這種情況則意味著社會不公正,剝削就是社會不公正的表現形式之一。愛因斯坦曾說:“達爾文的生存競爭以及與此相聯系的選擇理論已被許多人作為鼓勵競爭精神的權威依據來引用。也有一些人用這種方法試圖偽科學地證明個人之間毀滅性的經濟競爭的必要性。但這是錯誤的,因為人們進行生存競爭的力量,完全在于他是一個社會性的生活著的動物。正如蟻冢中單個螞蟻之間的戰爭對于生存沒有什么根本意義一樣,人類社會中個體成員之間的斗爭也是如此。”[8]愛因斯坦的觀點完全適用于一個社會作為共同體和利益單位重合的情況,比如說,適用于氏族社會。一旦社會作為共同體與利益單位相互分離,也就是說,不同的群體或者個人具有了自己獨立的利益,他們之間的經濟利益的競爭就不可避免。也就是說,不同群體或者個人之間的關系就不再是同一個蟻冢中的螞蟻之間的關系。當然,毀滅性的經濟競爭不僅對失敗者不利,而且往往同時對勝利者不利。當失敗者的毀滅使共同體遭到傷害時的情況就是如此。這就意味著毀滅性的經濟競爭往往肯定對社會不利。于是,我們看到,即使當在經濟上不得不市場化的時候,社會也從來沒有完全市場化。產生于古羅馬時代的基督教以及資產階級的革命家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博愛,正是以后市場經濟得以在西方世界跨國界發展的最基本的精神基礎。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僅需要自由、平等的理念,同時也需要對競爭失敗者的關心,因為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無法在全社會的范圍內貫徹,或者說,人類的一部分終究不能將人類的另一部分淘汰出社會。馬爾薩斯的人口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為這種淘汰進行辯護的理論。[9]即使在經濟上馬爾薩斯的人口論具有某種合理性,但現在還有公然接受這種理論的國家嗎?市場是人類創造出來激勵自己的經濟形式,而不是毀滅自己的形式,市場需要競爭者,而不是毀滅競爭者而最終造成壟斷,因此,盛行競爭的市場只能在提倡博愛和講求公正的社會背景下才能順利運行。從這個意義上說,愛因斯坦是正確的。但中國人往往總是將市場當作戰場、把競爭者視為敵人而難以相互合作的現象其實正好反映了中國傳統社會作為一個家族社會的特點,即家族競爭你死我活的特點。
中國傳統社會的形成與市場內在化的障礙古往今來,戰爭與貿易一直都是不同的人類共同體之間彼此交流和相互較量的兩種最基本的方式。任何一方都想從貿易中獲利,就如同想從戰爭中取勝一樣。戰爭與貿易對于人類社會的發展起著非同一般的作用。一般認為,私有制是隨著交換的出現而產生的。已經處在萌芽狀態的社會勞動的專業化和產品在市場上的出賣是私有制的基礎。[10]但是,交換在人類共同體的盡頭開始的事實意味著在一定的條件下戰爭可能成為私有制的第一推動力。對于一個強大的部落來說,要取得另外一個部落的產品,它首先想到的方法應該是掠奪而不是交換,因為人類本身就是從“掠奪”自然界發展起來的。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炎帝和黃帝都是部落聯盟的酋長,部落聯盟本身往往就是戰爭的產物。部落之間因為利益沖突發生戰爭是常有的事,因為不論是狩獵、采集還是種植活動的發展,都涉及到對土地需求的增長,相鄰的部落之間如果無法協調彼此對自然資源的需求,戰爭就會發生。古希臘和古羅馬都是多山的國家,古希臘還是一個由眾多的島嶼構成的國家,這樣的地理環境決定了武力征服的困難和貿易優先發展的必然性。它們都處于地中海沿岸,對外貿易往往就是海上貿易,這種貿易能夠首先發展起來、或與戰爭交替進行,是因為大海推遲或阻礙了以掠奪為目的的大規模戰爭,或者說,是因為海洋所造成的交通和交戰的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各方的力量,從而在一開始使貿易而不是戰爭成為首選。古代中國的情況顯然不同于古代的希臘和羅馬,遼闊的中原地區,不僅是理想的生息繁衍之地,因而是必爭之地,也是理想的戰場,逐鹿中原,一決雌雄,無妥協可言,因此,戰爭而不是貿易成為首選,成為歷史步伐邁向私有制的第一步或關鍵一步。戰爭需要組織嚴密的軍隊,戰爭需要勇敢的戰士,而父系氏族正好能滿足這兩方面的需要。“在荷馬的詩篇中,還把胞族看做軍事單位,在那著名的一段中,奈斯托爾勸告亞加米農:要按照部落和胞族來編制軍隊,以便胞族可以幫助胞族,部落可以幫助部落。”[11]氏族成員應該說是人類歷史上最勇敢的戰士。“卡弗爾人-祖魯人在數年前,也象努比人在數月前一樣,──兩者都是至今還保存著氏族制度的部落──曾做出了任何歐洲軍隊都不能做的事情。他們沒有槍炮,僅僅用長矛和投槍武裝起來,在英國步兵──在密集隊形戰斗上被公認為世界第一──的后裝槍的彈雨之下,竟然一直向前沖到刺刀跟前,不止一次打散英軍隊伍,甚至使英軍潰退,盡管在武器上非常懸殊,盡管他們沒有受過任何軍職訓練,也不知道什么是隊列動作。英國人訴苦說,卡弗爾人比馬走得還快,一晝夜比馬走得還遠,這就可以證明這種野蠻人的能力和毅力。”[12]但是,當勞動生產率已經發展到這樣的程度,或者說,在私有制產生的經濟條件已經具備時,以擴張和索取為目的的部落戰爭必然成為私有制迅速發展和確立的催化劑。一方面,在戰爭中有功的氏族及其成員會得到更多戰利品--土地和奴隸,從而加速貧富的分化和固化;另一方面,因為軍事單位本身就建立在血緣關系的基礎之上,這是最自然不過的最佳選擇,所以,戰爭在使父權制強化的同時由于私有制的滋生而必然使父系氏族向父系家族轉化,即出現以男性家長為首領的由若干個體家庭組成的家族。總之,不同于古希臘和古羅馬的中國古代原始社會的具體狀況使戰爭成為私有制發展和確立的決定性因素。戰爭對氏族這種社會組織形式的依賴使私有制的發展和確立不但沒有造成血族團體的崩潰,恰恰相反,它強化了血族團體,使父系家族作為中國傳統社會的基本社會單位而長期存在。而它正是解開中國社會發展之謎的鑰匙。華夏文明得以生根成長的中原地區是一片廣袤的平原,其周邊不是滄海大洋就是高山荒漠,由此形成一個相對封閉、四季分明的自然地理環境。溫暖的氣候、相似的自然環境和相似的物產決定了發展以自給自足為主的農耕文明的必然性。家族或家庭作為不同的經濟單位而相互發生交換關系,但這種交換關系是從屬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從國家這個大的共同體來看,市場是封閉的,它只是統一起來的家族社會內部的經濟紐帶。在西方,市場從對外交換中發展起來,但它在奴隸制國家內部的發展受到種族的抵制。封建制度打碎了使原有的人類共同體成為一個整體的種族基礎,或者說完全剪斷了使共同體成為一個整體的血緣或種族紐帶,從而為市場關系在一個共同體內部的擴展創造了條件。人們最終按照他們對財富的占有而劃分為有產者和無產者,這就是資本主義制度確立的過程。但是,在中國,家族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既是私有制通過戰爭確立的結果,同時又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產物。小農經濟是不穩定的,家族作為一個以血緣和婚姻為紐帶的社會單位,它使其中不同的家庭之間得以互相幫助,共同發展。但家族之間不存在普遍的共生關系,家族聯合往往是為了應付家族競爭的需要,于是我們發現,歷史上大家族之間的聯姻往往更多的是為了實現政治上、甚至軍事上的相互利用。這也就決定了家族社會的普遍的不穩定性。古代諸侯稱國,大夫稱家。所以才有“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13]家族小則弱,家族間弱肉強食,家族大則內亂、分裂,中國由春秋戰國而到秦始皇的中央集權,本質上就是由無法穩定的家族社會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間內穩定的家族社會的發展,周天子看似溫情的“天下一家”最終只能被秦始皇專制的“一家天下”所代替。也就是說,家族社會的離心傾向使中央集權成為必要。而要實現集權,這個權力系統就不能直接以家族為基礎,只能通過相應的中央機關自上而下地來安排,于是,中國傳統社會又必然成為一個官僚社會。中國傳統社會的官僚體系既是市場發展的推動力,又是市場發展的抑制劑。在一個統一的國家內部,物資的交流是統一國家賴以維持的經濟基礎,也是國家統一的經濟原因。但市場的發展必須受到抑制,因為市場發展所帶來的貧富分化不僅必然加劇家族之間的競爭,而且還會腐蝕只能自上而下進行制約的官僚體系,破壞社會的穩定。戰國時代,東方六國之所以被秦國所滅,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們的市場都較為發達,統治集團的生活奢侈,貧富分化嚴重,內亂頻繁,從而大大削弱了社會的凝聚力和軍隊的戰斗力。對于一個官僚社會來說,抑制市場發展的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官營或官商,這樣做,從國家來說,既便于集中管理,也有利于防止整個官僚體系的商業化,從而使這個穩定社會的官僚系統不致因追逐商業利益而成為破壞社會穩定的力量。于是,我們不難發現,對于家族官僚社會來說,市場的內在化是不可能的。一方面,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使市場的發展可有可無,另一方面,為了穩定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家族社會和自上而下的官僚體系自身,這個系統必然要抑制市場的發展,從而使市場關系無法突破家族的壁壘,無法分解家族最終使個人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
中國市場化改革的結構性突破中國傳統社會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以家族為核心、以自上而下的官僚體系進行人治約束和以儒家思想進行道德約束為保護層的完整封閉的社會系統。這個社會系統最理想的狀態就是老子所追求的“小國寡民”。[14]國小則家族少,家族少則容易達成妥協,容易實現儒家的道德規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5]相互謙讓,和平共處。國小則管理層次少、官僚少,這就便于監督和防止腐敗。今天仍崇尚儒家文化的新加坡和韓國都表現出這個方面的優勢而令我們羨慕不已。但自然地理環境決定了中國只能是一個大國,同時也就決定了老子的無為而治的思想在多數情況下只能供人們賞玩,而無法付諸實施。國家越大,離老子所追求的理想狀態就越遠。國家用于內部穩定的官僚體系越龐大,為防止這個官僚體系腐敗的難度也越大,從而內耗越大,國家越弱,最終往往因內憂而外患,又不得不內嚴而外讒。總之,中國傳統社會的結構決定了市場不可能發展起來,不可能走向資本主義。[16]社會主義在中國的成功是“一家天下”向“天下一家”的回歸,是中國社會發展的邏輯使然,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當然,不是回歸到周天子式的“天下一家”,也就是說,不是回歸到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等級社會,而是通過市場的內在化,在個人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的基礎上實現家族的自我否定、實現家族的社會化。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就是要完成市場的內在化,從而為每一個人的自由發展創造條件。在西方,市場內在化的關鍵一步是通過資本原始積累來實現的,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需要以資本的原始積累為前提嗎?馬克思時代的資本主義早已過時,中國不可能、也不需要再走資本原始積累的舊路。奴隸社會是以種族為本的社會,非本種族的失敗者不被視為人,僅被視為會說話的工具即奴隸,對奴隸人身的直接占有就是這個社會的目標。封建社會是以土地為本的社會,人只是作為土地的所有者、占有者以及附屬者而存在。資本主義社會是以商品價值為本的社會,從而顛倒了手段和目的的關系,這正是造成資源浪費和自然破壞的社會根源。社會主義社會是以人人為本的社會,就是說,不是僅僅以某一部分人為本。自秦漢以來,中國傳統社會從構成上看是以家族為本的,從結構上看,則是以官僚為本的,從而強調穩定就勢必強調官本位。也就是說,中國傳統社會的構成要素是家族,而維系力量僅來自垂直控制的官僚體系。新中國建立以后,我們進行了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農村組建了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在城市組建了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工商企業。改革開放之前,企業辦社會和普遍存在的大鍋飯現象表明,在市場內在化的過程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個人不可能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或企業也不可能成為自由人的聯合體。改革開放之前,單位一詞被城市人普遍地用于指各種類型的社會組織,因為不管那些社會組織在形式上如何的千差萬別,在等級上如何的高低懸殊,他們都是個人依附、個人必須服從的對象,他們實際上成了家族在城市中自我延續的一種形式,城市的中國人從家族人變成了組織單位人。相對于農村的來說,城市單位的凝聚力要大些,或者說,個人對單位的依賴程度要大些,因為城市單位的構成要素是個人而不是家庭。但也正因為如此,城市改革的起步風險也要大些。在農村,關鍵是要保障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在城市,則是要解決社會保障、解決再就業的問題。筆者在前面的分析表明,市場內在化的本質是要把個人轉變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或者說,把依賴于家族或組織單位的個人轉化為獨立的社會人。在中國傳統社會,市場的發展直接受到自上而下的官僚體系的抑制,這種抑制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控制家族之間的競爭,另一方面則是防止官僚體系因商業化而腐敗。當然,最終目標還是為了穩定家族社會本身,因為由中原地區的相對封閉的自然地理環境所決定的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需要家族這種社會的組織形式。在全球化的今天,小農經濟早已過時。實際上,自1848年以來,中華帝國在西方列強面前一敗再敗的歷史都可以看作是小農經濟敵不過機器大工業的歷史,是人情社會輸給信用社會的歷史。[17]改革是中華文明的自救。從孫中山的“喚起民眾”,[18]到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再到鄧小平的“放權讓利”,貫穿其中的一個重要思想就是對無所不在的中國傳統式的官僚體系的否定或懷疑。要推動市場的內在化,只能從觸動官僚體系開始。但是,數千年的家族社會早已給中國人打上了家族或小集團利益至上的烙印,因此,沒有一定程度的集權又很容易天下大亂。正是在這種權力的欲放不能、欲收不忍的過程中,“放權讓利”演變為“爭權奪利”。中央放權讓利給地方和企業,不是放權讓利給個人。中央放的是經營之權,讓的是盈利之利,但下面往往爭的是控制之權,奪的是他人之利。因為傳統家族社會缺乏自下而上的制約的影響依然存在,這就使權力對于下屬往往具有絕對的性質,一個單位就像一個堡壘,一個獨立王國,有權者很容易一手遮天。此外,上級部門放權,上級領導則未必愿意讓利,于是出現放權與收權的上下拉鋸戰,最終在一些領域出現上下勾結的利益共同體。總之,中央集權的行政管理體系對于改革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為穩定所必需,但作為實現穩定的工具,它必須完全為中央政府所控制,因為行政管理體系本身就是自上而下地建立起來的。另一方面,改革必須放權,但地方或部以及企業膨脹起來的權力如果沒有來自基層的制約就勢必因追逐商業利益而腐敗。在這里,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在中國傳統社會要實行官營或官商,這樣做不僅是為了限制民間商業的發展,同時也是為了防止官僚體系本身的商業化,因為官營或官商都是由專門的官方機構來經營的。市場化改革的本質既然是推進市場的內在化,是社會要求個人對自己負責、從而實現個人對社會的負責,那么,社會就必須提供個人為自己負責的條件,即在社會保障、社會就業、社會教育等方面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注意,這里的社會不僅包括官方,也包括民間。由于中國家族社會的傳統決定了中國民間社會的軟弱,因此,官方必須扶助民間力量,如果某些中央部門、地方政府和企業管理層為了維持自己小集團的絕對權力而不愿這樣做,中央政府就必須有所作為。現在所謂的特殊利益集團本質上都是以某些中央部門或地方政府的權力為支撐、以相應的經濟組織為依托而形成的利益集團。可見,造成個人物質利益原則無法普遍貫徹的原因,在于我們忽視了中國社會的歷史特點,忽視了市場化改革必須要完成的中國人從家族人到社會人的轉化,忽視了民間力量的崛起、強大的公民社會才是中華文明最終得以復興的保證,忽視了傳統的用于穩定社會的行政力量本身成為致亂因素的可能性,或者說,忽視了傳統社會的慣性思維對我們仍然發揮著的巨大影響。因此,要從市場化改革的困境中走出來,改革的基本理念必須與時俱進,必須著眼于中華文明的復興,而不僅僅是物質利益,著眼于民眾的社會參與能力、自我組織能力和自我救助能力的培養,這正是以人為本或以民為本的要義所在。要做到這些,就必須著眼于發展對政府行政管理體系的自下而上的制約,首先在基層把民主落到實處,但同時又要維持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以穩定社會。現在中央政府控制能力的弱化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政府的改革只能從地方開始。數千年來一直作為中央機關派出機構的地方政府將逐漸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地方政府,而這正是中央政府自我改革的第一步。參考文獻-------------------------------------------------------------------------------[1]鄧小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鄧小平文選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46[2]周易o系辭下[3][美]道格拉斯·諾斯.論制度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當代國外經濟學家論市場經濟[M].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4.50-51[4]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03[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15[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46-147[7]樊亢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簡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8]愛因斯坦.論教育.轉引自中國大學教學[J].2003年(1):43[9][英]馬爾薩斯.人口原理[M].朱泱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10]列寧.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們如何攻擊社會民主主義者.列寧全集第一卷[M].1972.133[1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9[1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3[13]孟子o離婁上[14]老子.道德經.第80章[15]孟子o離婁上[16]曹廷貴,孫超英.中華文明視角下的新農村建設研究[J].理論與改革,2006(3)[17]曹廷貴,孫超英.中國社會信用的歷史沉思[J].理論與改革,2004(4)[18]孫中山.國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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