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直接投資發展探討論文
時間:2022-02-12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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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學界有一種消極觀望的觀點認為,不宜大規模發展我國的對外直接投資。其理由是:目前及以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仍處于國內急需建設資金的狀況,如果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必然會減少這種國內資金的存量,從而不利國內經濟建設;同時,我國處于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還在較低的水平,按照英國經濟學家鄧寧的“投資發展周期論”,我國將長期處于對外直接投資的第二階段,即起步階段,“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在400~2000美元,凈對外直接投資額為負值,且負值有擴大趨勢”,而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將人為超越這種經濟規律。此外,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監管制度并不健全,若放開對外直接投資,將帶來很多負面效應,如影響國際收支平衡、國有資產大幅流失等等。對此,筆者則認為我國無論當前還是以后都應大規模發展對外直接投資。理由如下:
(一)符合國際直接投資的新趨勢
21世紀前10年,國際直接投資出現停滯或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其規模將會繼續擴大。理由有二:一是盡管遭到一些發展中國家和非政府組織的反對,經濟全球化仍會繼續向前推進,各國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將會繼續推動國際直接投資的發展。根據WTO有關協議,在21世紀前10年,發達國家的市場準入水平將進一步提高,發展中國家開放市場的過渡期也將基本結束,這將進一步推動國際直接投資的發展。二是一些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如歐盟、東盟、北美自由貿易區等)內部成員之間的直接投資可能會不斷擴大。既然國際直接投資的未來趨勢是繼續擴大,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作為其組成部分,也應適應這種發展趨勢。
(二)未超越我國的經濟發展規律
前文消極觀點稱我國未來仍應處于對外直接投資第二階段的定位并不十分準確,它不是在科學預測我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上作出的結論。誠然,目前我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大致在1300美元左右,但我國經濟的年平均增長速度如果能保持在8%左右,21世紀初期的20年中,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可望超過2000美元,并進而達到3000美元以上。也就是說,目前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應處于由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過渡的時期,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則可能處于第三階段“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在2000~4750美元,對外直接投資大幅度增加,其發展速度可能超過引進外國直接投資的發展速度,對外直接投資凈額的負值呈下降的趨勢”。在這種科學的定位下,近期和未來大力發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并未超越“投資發展周期論”的階段定律,符合我國經濟發展規律。
(三)我國有必要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
我國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有經濟上的必要性,因為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些問題:一是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可以推動我國生產要素雙向流動和資源配置更加國際化。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和外國直接投資比例極不平衡,但若以后擴大對外直接投資,就可保持一個合理比例,我國也能在國際資源配置上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二是發展對外直接投資可以進一步促進我國不合理的產業結構調整。三是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可以繞開各種壁壘,促使我國產品更多地進入別國市場。目前,我國出口遭遇別國反傾銷和進口壁壘措施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將生產基地設在別國,可以有效地繞開各種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直接進入國際市場。
(四)我國具備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的條件
一是國內經濟和體制環境的變化有利于大力發展對外直接投資。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格局良好,國民生產總值持續增加,2005年對外貿易額居世界第三位,這些為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奠定了很好的物質條件。此外,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積極推動對外直接投資便利化,建立、健全對外直接投資的促進、服務體系,可以預測將來對外直接投資的體制環境會進一步得到改善。二是宏觀資金環境的根本改善也有利于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前文所述的消極觀點理由之一是對外直接投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存量,而事實并非如此。近年來,我國外匯儲備穩中有升,2005年底外匯儲備8189億美元;國際收支方面常年保持經常項目及資本項目雙順差的格局。這為對外直接投資提供了雄厚的資金保障,不會過多減少國內資金的存量;隨著開放力度的加大,國內引進外資的流量也可以彌補資金的外流。此外,一些行業和企業已積累了相當充實的資金,國際融資能力也大幅提高,加之國內市場上還形成了相當規模的游資,這些都為發展對外直接投資創造了有利的資金條件。三是其他比較優勢的存在是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基本條件。如我國的一些生產技術、工藝水平以及一些制造產業在國際市場上具備比較優勢。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未來發展結構
在大規模發展對外直接投資的宏觀定位基礎上,針對其現狀及問題,未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結構應作適當調整和優化。這種調整和優化戰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未來發展的具體趨勢:
(一)優化投資主體結構
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主體仍會呈現目前的多元化趨勢,但國家應采取個體分散投資與聯合集團投資并舉的策略,優化這些多元化主體,使其在保持合理比例的基礎上,形成最優結構,以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具體而言,“優化”有兩個要求:
1.各類對外直接投資主體應保持合理比例。這種合理比例通常表現為某類主體居主要地位,而其他主體為次要地位。究竟哪類主體應處于主導地位的問題,學界觀點各異。一種觀點認為,應主要依靠大型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因為與中小企業相比,大型企業有規模、技術、設備、資金等優勢,并有生產、科研、貿易、金融、信息、服務等多功能經營能力,能迅速在國際市場上打開局面,成為跨國經營的主力軍。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應重點發展中小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因為從帶動出口的角度出發,更容易成功的不是大型的企業,而是中小型企業。而我國的比較優勢正是中小型企業,不是資本密集型的大型企業。
筆者傾向第一種觀點,因為要扭轉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效益不高的局面,就應該鼓勵有各方面競爭優勢的大型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項目規模不斷擴大的趨勢也印證了這一點。但中小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也不容忽視,它可能在帶動我國產品出口方面作出其獨特貢獻,因為中小型海外企業生產成本較低,其產品的價格更容易被東道國接受;而且以加工、組裝為主的中小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往往會帶動半成品、機械設備等出口。如果從所有制而言,民營企業應取代國有企業,成為未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主體中的主力軍。因為我國國有企業雖然規模較大,但內部產權不清、缺乏正確的激勵機制,在沒有徹底改革之前很難指望它們擔負起資本輸出的重任。事實上,我國國有企業在對外直接投資的成功概率也不高,國有資產由此浪費不少。而世界經驗表明,民營企業往往產權清晰,有著高效的經營管理體系和完整的營銷網,在對外直接投資中的生命力很強。我國也有不少民營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非常成功的案例。因此,我國政府應引導、扶持民營企業走向海外,通過提高其國際市場競爭力,讓其擔當對外直接投資的重任。
2.個體分散投資與聯合集團投資并舉。市場競爭表明,獨立投資難成氣候,勢單力薄最終會敗北于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因此,從長遠來看,我國投資主體應適度向集團化、聯合化轉換,提高“集團軍”作戰的規模效益。措施主要有:一是將現有的海外投資企業重組成企業集團,造就出具有一定國際競爭能力的對外直接投資“聯合艦隊”;二是將對外投資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融合起來,組建銀企集團。我國可充分利用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中信公司等金融機構在國際上信譽較好、資金雄厚等優勢,搭臺組建生產、金融、貿易和科研為一體的大型多功能中國銀企集團,通過各種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并給對外投資企業以金融上的支持。
當然,在集團化、聯合化的過程中要防止“定指標”和“拉郎配”的做法,避免重蹈計劃經濟的覆轍。例如一些具備自身特色的中小型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就沒有必要予以聯合化和集團化,保持其個體分散投資方式對其更加有利。
(二)優化投資地區結構
優化對外直接投資地區結構,就是使我國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國家的直接投資保持合理的比例,既避免投資國家過分集中,同時也要注重重點區位。簡言之,我國投資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比例應合理、適當。但怎樣的比例才算“合理、適當”?對此學界存在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應維持現有的集中于發達國家的局面,不必過分強調向發展中國家投資。因為我國企業的比較優勢多集中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或是發達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后轉移出來的產業,而這類產品往往需要大規模的市場才能充分發揮經濟優勢,因此經濟勢力強、市場容量大的發達國家才是企業對外直接投資設廠的首選。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應積極開拓發展中國家市場,以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為主;同時不鼓勵企業到發達國家投資,因為發達國家的市場競爭激烈,我國的企業尚沒有足夠的實力進入。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觀點都不盡妥當。究
竟投資于哪類國家才合適,應結合我國對外投資企業的投資目的來判斷。如果投資目的在于“銷售產品”(保證銷售市場),投資于有龐大市場容量的發達國家是首選;而如果投資目的在于“產品生產”(建立生產基地),則投資于各種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是首選。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目的具有二元性:“銷售產品”和“產品生產”,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地區結構同樣會具備二元化特征,即部分投資于發達國家,部分投資于發展中國家。但由于我國企業生產水平普遍不高,以建立生產基地為目的的投資仍會占主要地位,因此對外直接投資的重點區位應是發展中國家。近兩年我國的投資流向集中于拉丁美洲和亞洲地區說明了這一趨勢,以后還應大力拓展對非洲地區發展中國家的投資。此外,我國也應在鞏固北美等發達國家的現有海外企業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尋求在其他發達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的新的投資機會。
(三)優化投資行業結構
優化投資行業結構,就是合理選擇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行業并達到一個合理的分布比例,以最大限度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目前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產業取向不夠合理,主要集中于貿易性行業,許多具備比較優勢的行業對外投資未得到充分的發展。未來如何優化投資行業結構?學界觀點不一,有人認為應以生產加工和資源行業對外投資為主;有人認為應以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對外投資為主。筆者認為以上觀點不盡全面,優化投資行業結構應同時從三方面著手:
1.減小貿易性行業對外投資的比重。由于我國未來的對外直接投資重點區域是發展中國家,以建立生產基地為主,因此在這類國家進行生產加工行業和資源行業的投資前景廣闊,應擴大非貿易性行業的對外投資。近年來,我國這兩類非貿易性行業的對外投資已經有了迅速發展,以后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
2.前瞻性地鼓勵部分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對外投資。國際直接投資行業的重點已從資源開發、初級產品加工業向新興的高附加值產業和服務業轉移,高科技產業和金融等服務業正成為對外直接投資的熱點。雖說我國目前還不是完全處于此階段,但也要有一定的超前意識,鼓勵部分企業從事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的對外直接投資,以在未來的激烈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當然,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對外投資的首選地域應是發展中國家,因為我國主要是相對于發展中國家才具備資金、技術方面的比較優勢。
3.擴大我國特色產業的對外投資。所謂特色產業,主要是指具有我國民族特色的食品、瓷器、手工藝品等產業。這些產業往往具備獨特的國際比較優勢,在世界范圍內尤其是發達國家投資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優化投資方式結構
在優化投資方式結構方面,以下內容學界意見一致:一是擴大并購方式的運用。由于并購方式具有成本低且迅速便捷的優點,我國應采取體面傾斜政策,重點扶持一批企業進行海外并購,并給予必要的財政金融支持。在具體操作上,并購對象可選擇一些小型企業,充分利用東道國的資本進行再融資、再并購,逐步擴大規模,以降低并購成本,減少東道國政府的抵制;在并購方式上,可多采取協議式的善意并購,以提高并購的成功率;在并購目標企業所屬行業的選擇上,應優先選擇有利于帶動我國產品出口的行業。二是擴大實物與無形資產的投資,貨幣投資的資金來源則通過國際資本市場解決,幣種選擇應達到防范外匯風險的目的。在具體操作上,實物投資方式應注意選擇國內經濟發展所不急需的實物作為輸出資本;工業產權投資方式也應選擇技術差距相對較小的產業進行;貨幣投資方式的資金可通過國際貸款或發行國際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幣種選擇上或增加硬幣投放比重或實行貨幣構成多元化或以符合貨幣保值。
然而在新建海外企業的組織形式方面,學者的建議并不一致。有人認為,我國中小企業應選擇合資的形式,而大型企業選擇獨資形式較好。因為合資的優點是可獲得當地財政、金融、物資供應以及稅收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條件,并利于當地政治風險的減少或避免,故這種形式適合能力有限又希望獲取更多利益的中小企業。有人認為,在海外企業的組織形式上一律以采用合資為宜。也有人認為,在發展中國家投資,要盡可能避免獨資的形式。因為一切從頭開始的做法并沒有貫徹“優勢互補”原則。筆者認為,第一種觀點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不夠全面。大型企業有時更看中風險,適宜選擇合資形式,而中小企業的投資多數是抓住市場機會,靈活的獨資形式可能更適合。第二種觀點則太籠統,因為合資并不是萬能的,有時應吸收其他的組織形式。第三種觀點只看到在發展中國家采用非獨資方式的重要性,但究竟采取何種形式,未作進一步分析。總之,筆者認為,采取何種組織形式更為合理,沒有統一的規律可循,應結合投資主體的所有制性質、規模、發展階段和投資地區等多種因素做出最后判斷。
參考文獻:
1.鄒淑環.論我國政府對海外投資的支持[J].現代財經,2001(5)
2.轉引自陳繼勇.國際直接投資的新發展與外商對華直接投資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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