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感與主體價值取向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7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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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感與主體價值取向研究論文

一、自我主體價值取向的總和

人類自我意識的獲得有一個相當復雜的歷史過程。通過反省自身的心理活動,我們發明,個體產生自我意識的心理學前提是主體自身的某種需要,例如自我保護、自我顯示、自我方案、自我滿足等等。缺少這些基礎,自我意識將無從產生。

自我意識有兩種存在形式,一種是作為哲學本體論意義上的自我意識,是人類對自身獨立地位的確認,是一種純粹邏輯反省的結果。

自我意識的另一種存在形式,是人類個體在具體實踐中對自身存在的確認。這種對自身存在的確認總是與具體的價值斷定聯系在一起。譬如說,一個人在回憶往事時,會產生“我變了”的類似感到。在這里,變化了的并不是那個恒常感知客體的本體自我,而是主體的價值取向發生了變化。當主體對自身進行評價時,他總是傾向于把自我等同與自身的價值取向,并產生相應的情感。當一個人的需要、價值取向不能順利實現時,他會產生“我失敗了”的沮喪,當他的價值取向順利實現后,他會有“我成功了”的愉悅。

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社會個體的價值取向的狀況與個體的自我意識狀況有著密切關系。在宗法等級制的社會形態中,個體的需要、價值取向受到壓抑,自我意識也就比較淡漠,而在社會流動性強的社會制度中,個體的價值取向得到發揚,自我意識也表現得較為強烈。

綜上所述,個體的自我意識有兩種形式。在具體的實踐中,個體總是傾向于把自我意識等同于自身的價值取向。

二、自由主體價值取向的順利進行

人類對自由的追求與探索與人類同樣古老。在思想史上,關于自由的定義或認識無花八門。但他們大多從主體外部去考察人的自由,因而往往得不到正確的結論。自由始終是一個心理學的概念。它首先是一種發自于主體的心理體驗,脫離主體的心理體驗來談論自由毫無意義可言。我們在前面把“自我”定義為主體諸多價值取向的總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把自由定義為,自由是主體對自身價值取向得以順利實現的一種心理體驗。當一個人有了某種需要并方案用行動來獲得它后,如果這一行為得到順利的實現,他會產生自由的感到,如果這一行為被困難阻擋了,則產生不自由的感到。

自由作為一種心理現象,與其它的心理現象一樣,具有個體性,每個人的自由觀都與他的自我價值取向相聯系,即使在同一環境里,由于價值取向的不同,不同的人也會產生不同的自由感。只有在一個人的自我價值取向的那些領域,他才可能有自由與否的心理體驗。價值取向不同,所獲得的自由感也不同。

三、自我與自由的動態關系

一個人的需要是無窮無盡的。因此,一個人的自由總是與他的實踐領域(價值取向領域)相對稱,并隨著他的實踐領域的變化而變化。在某一特定的領域中,個體的自由心境的獲得可分為三個過程

(1)不自覺狀態在這一狀態中,人們還沒有把認識和價值取向投入到這個領域,對這個領域里存在的必然性毫無知覺,因此,也就無所謂自由與不自由的心理體驗。

(2)不自由狀態當個體由于不斷增長的需要把他的價值取向和認識活動投入到某一領域后,個體的這個領域里存在的必然性一無所知或知之甚少,不能正確地認識和把握它們,他對這個領域里的許多行動都有被束縛的感到,也就是說,處處感到自我的需要和價值取向不能順利實現,處處感到不自由。

(3)自由狀態當人們正確地認識和把握了這一領域的規律之后,人們就把這些外在的必然性內化為自律的意志和意識,達到了相對自由的境界。但是,人們在某一領域里獲得了自由,并不意味著人們獲得了絕對的、終極的自由。人的需要是不斷發展的,人的價值取向隨著需要和實踐不斷改變它的方向和層次。當人們在某一領域里獲得了自由以后,他的價值取向又轉到另一個方向,另一個層次,于是,他重新體會到不自由。只要一個的需要還在發展,他的價值取向就必然要把他拉向一個無法擺脫、沒有窮盡的自由與不自由的搏斗。

從個體的心理體驗上講,這種自由與不自由的交替是一種心理上的回歸。他的特點是個體已經獲得的自由在以后的實踐中并不會留下很深刻的心理體驗,它只是轉化為一種文化無意識的內容保存在人們的意識之中;與此相反,人們在新的領域內發明的不自由狀態卻可以給個體產生很深刻的心理體驗。因此,這種自由與不自由的交替進展,可以稱為心理上的輪回。

四、超越:自我的無價值取向

一些愛好追求永恒和終極真理的哲學家所追求的是一種“絕對自由”。那么,他們如何獲得“絕對自由”呢?

首先,他們要求“無欲”,個體應該取消任何價值取向,不再執著于對生活的追求和對未來的渴望,達到一種完全不自覺的“混沌”狀態,個體不再是與環境相對峙的存在,而與自然溶為一體。這時候,個體的自由不是通過對必然性的揚棄而獲得,而是與自然直接觀照,在這種觀照中,個體可以朦朧地感受到一種絕對的無拘無束,一種所謂的“絕對自由”。公務員之家:

但是,這些獲得所謂“絕對自由”的哲學家與其他人一樣,同樣要生存,要滿足由生存而帶來的種種欲望,那么他們又如何在這些欲望中保持“無我”呢,他們宣揚要做到“無我”,不執著與任何具體的生活細節與感官享受,他只觀照到一種毫無內容的流變,而他自己也就隨著這種流變順流而下。莊子認為一切價值取向都具有相對性,因而都不足以作為追求的終級目標。作為“得道”的“圣人”,必須超越一切價值取向:“圣人不從事于務,不就利,不避害,不喜求,不緣道,無謂有謂,有謂無謂,而游乎塵垢之外?!?《莊子·其物論第二》)并做到“無己”,“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逍遙游》)一個人只有拋棄一切價值取向和一切認識活動,作道“無欲”、“無己”,才可能得到絕對的自由:“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逍遙游》)“寧游戲行讀之中自快”《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

與莊子一樣,禪宗追求的自由也是一種超越自我價值取向的自由。“不取善,不取惡,污穢兩邊,都不依佑?!?《禪宗·歷史與文化?!?“若踏佛階梯,無情有佛性。若未踏佛階梯,有情無佛性。”(同上)要做到不思善惡,無心無情,無執無著,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境界,成為一個“自在人”。

這種自由心態影響著一代中國知識分子,當他們在塵世事務中遭遇挫折時,往往息影山林,寄情山水,在自然的懷抱中追求一種體驗、一種擺脫,追求心靈的絕對安靜。東晉陶淵明有一首詩很能反響這種心態“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边@其中的“真意”,也許就是當人們對自然觀照時,無欲無我的一種感受,正因為“無我”,所以才能“忘言”。這種自由心態,使中國知識分子在紛紛的塵世生活中獲得了一方心靈的凈土,使他們創造了具有古范例東方色彩的哲學與文化,這種文化引起人們對自然的無限向往與追求,對安靜生活的無限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