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增值稅改革探討
時間:2022-11-17 0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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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物流行業中正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雖然發展十分迅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是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規模等方面該有待拓展。增值稅改革對各行業發展都具有重大影響,對物流業也是如此,物流企業必須做好應對增值稅改革的準備,并針對行業發展情況、行業特征,找出最后的增值稅改革方案。文章就基于物流企業的增值稅改革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
關鍵詞:物流企業;增值稅;改革
為推動第三產業發展,促進我國經濟健康成長,避免企業重復納稅,我國2011年在部分行業開展了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工作。物流企業作為近年來國家十分關注的行業之一,也參與了這一工作,但是最終所獲取的效果并不理想,導致物流企業稅負大大增長。為轉變這一情況,充分發揮增值稅改革積極作用,我國也加強了對基于物流企業的增值稅改革的深入研究。
一、增值稅改革及物流行業概況
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以商品流通或是提供勞務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算稅收的依據。其中,增值額主要是在原本基礎上,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等所獲取的額外價值額。增值稅制度在1979年被引入我國,到現在,已經歷經了多次改革。1984年,我國正式制定并實行增值稅制度。在1994年,經歷了第一次增值稅改革,并對增值稅制度進行了規范和完善。在2003年,我國通過制定相應規章制度,允許農業加工業、汽車工業冶金工業等八個行業在2004年7月開始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在2009年,又一次增值稅改革正式開展。2011年“營改增”方案的提出,則是我國增值稅的第五次改革。物流的概念最早出現在20世紀50年代。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物流行業發展迅速,再加上人們網上購物的需求不斷提升,也進一步促進了物流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當前,物流行業已經從原有的貨物配送發展成了具有信息、物流等多方面管理功能的綜合運輸服務模式,是生產商與消費者的重要連接橋梁,包含著倉儲、流通等多個環節,能夠充分滿足產品從生產到最終消費環節的運輸需求。
二、物流企業增值稅改革現存問題
(一)增值稅抵扣不充分
據調查表明,在增值稅改革后,物流企業的稅負反而大大增長。據對多家物流企業的調查數據顯示,在2008年到2010年之間,物流企業營業稅稅負率年均為1.3%,而在增值稅改革后,這些物流企業的實際稅負較原有稅負增長了120%~150%。甚至一些物流企業的稅負漲幅較原來增長了兩倍以上。而這種情況產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進項稅額抵扣的不充分。增值稅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企業出現重復納稅的情況。通過運用增值額作為計算納稅金額的依據,使企業的生產方式等不受影響。物流企業目前的經營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油費、路橋費等。其中,人力資源成本、路橋費等,不屬于增值稅抵扣范圍,且這些成本在物流企業總成本中所占據的比例相當之大。這便使物流企業較大一部分資金無法得到抵扣,稅負大量增加。而部分勞務和產品無法被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也體現了增值稅抵扣的不充分,難以切實發揮增值稅抵扣制度的價值,并為一些納稅人逃稅、偷稅提供了可能。因而,我國在增值稅改革中,應更多的考慮到物流行業增值稅抵扣需要,擴展增值稅抵扣范圍,避免增值稅“鏈條”出現空隙,并優化物流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工作,使物流企業更加適應我國生產方式及結構等方面的變化。
(二)發票管理工作難度增加
企業必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夠抵扣進項稅。但是從正規渠道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過程較為復雜,一些小型物流企業并不具備這一能力。在增值稅改革后,這一情況已經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整個物流行業的發票管理工作也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由于稅率的不斷變化,產業鏈低端的企業需要從產業鏈高端的企業處獲取11%的增值稅發票。而很多產業鏈高端企業并不愿意將自己多獲取的3%~4%增值稅額與物流企業分享,這便使很多物流企業無法增加進項稅額抵扣,不僅稅負大大增加,企業獲取的經濟效益也隨之減少,難以實現健康發展。因而,在這一情況下,物流企業需要加強對增值稅改革政策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根據當前物流企業實際情況對企業業務進行調整,注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獲取,優化發票管理工作,拓展進項稅額抵扣。
(三)鏈條式經營模式隱匿涉稅行為
物流企業的稅收負擔巨大,經營成本也相對較高,再加上本身這一行業所獲取的經濟效益較少,競爭激烈,因而經常出現一些小規模運輸、倉儲企業偷稅、逃稅的行為。這些企業通常運營程序雜亂,人員技能水平較低,因而服務水平始終無法得到提升,難以將精力放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控制上,反而想盡方法偷稅、逃稅。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一般納稅人需要根據運費結算單據上總金額的7%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物流企業與客戶能夠組成利益共同體,轉變原有的交易行為,拓展運輸范圍,從而獲得額外的“稅收利益”。同時,在稅收改革后,還存在物流企業稅費界限不清晰的情況,導致其重復納稅,稅收壓力增加,并產生了偷稅、逃稅的念頭。另外,還存在小型物流企業虛假開發票的問題。例如在增值稅改革后,小型物流企業的運輸費用需要按照3%稅率計算納稅金額,而一般納稅人則是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7%的運輸進項稅。在這一情況下,一些小型物流企業便出現了虛假開發票問題。
三、物流企業增值稅改革優化措施
(一)拓展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
物流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所需要的人力資源眾多,人力成本巨大。而增值稅改革后,按照規定,人力成本無法納入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導致物流企業的稅負大大增加,一些企業為了轉變這一情況,采取了裁員的方式予以應對,而這種方式雖然短期效果較為明顯,但是對企業的長期發展十分不利。因而,我國在增值稅改革方面,應對物流企業這一情況予以重視,并拓展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對抵扣細則進行優化。例如在將路橋費、車輛保險費用納入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適當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同時,根據物流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適當的人力成本抵扣比例,一些中小型物流企業可以直接在員工工資中進行相應比例的扣除。另外,對于一些油費等無法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支出,可以根據行業平均水平進行估計并統一按照一定數目進行抵扣。
(二)統一稅率
物流行業既包括交通運輸業,又包括服務業。而在增值稅稅費計算中,交通運輸業和服務業是區別開來的,運輸、裝卸等方面的增值稅稅率為3%,倉儲、配送等方面的增值稅稅率為5%,稅率和發票都有所不同。增值稅改革后,物流企業在交通運輸方面的稅率為11%,物流輔助服務方面則為6%,在增值稅計算和發票管理上都存在一定的難度。因而,我國應盡快將物流企業的稅目和稅率進行統一,便于物流企業一體化運作模式的發展,例如將交通運輸方面與服務業方面的稅目統一設置成“物流業”。
(三)申請國家補貼政策
增值稅改革后,物流企業的稅負大大增加,為促進物流企業健康發展,一些地區也下發了相應的財政補貼政策。由于財政補貼屬于地方性政策,沒有強制性,主要依據當地政府實際財政情況決定,因而,物流企業,尤其是小型物流企業,應積極爭取國家的補貼政策,申請財政補貼,從而減少增值稅改革所帶來的稅負負擔。同時,國家補貼政策的下發,也能夠有效改善當前一些小型企業虛假開發票的情況,充分維護物流市場秩序。四、結論目前,在增值稅改革背景下,物流企業財務等方面都出現了一些問題。國家和企業都應加強對這些問題的重視,盡快統一稅率,拓展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并充分利用國家補貼政策,使增值稅改革在物流企業發展中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促進物流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作者:朱尚文 單位:安徽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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