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發展論文

時間:2022-04-2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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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發展論文

一、電子商務不僅僅是一個商業發展概念

電子商務并不只是一個商業發展概念,它的發展同時存在于國家經濟戰略的宏觀層面和企業發展策略的微觀層面。2002年11月,聯合國貿發會議和聯合國亞太經社委員會在曼谷聯合召開的亞太國際會議的主題就是定位于“E—commerceStrategiesforDevelopment”,電子商務在這里被視為經濟發展戰略之一。大會宣言特別指出:政府和商業機構包括私人商業機構都應當成為推動和應用電子商務發展的伙伴。一個國家的ICT(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ies)發展和電子商務發展戰略應當納入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范疇。在這之前,歐盟于2000年推出了“電子歐洲行動計劃”(e-EuropeActionPlan);美國提出了改善電子交易措施的指引計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建議設立觀察指標來反映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亞太經合組織(APEC)2000年文萊會議也提出了類似計劃,并成立了e—APEC工作組。2001年APEC的上海會議在文萊會議的成果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e—APEC戰略》行動方案。2002年的墨西哥會議提出可持續經濟增長應與發展數字經濟相結合,并通過了《貿易和數碼經濟協定》。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為聯合國貿發會議發表的“2002年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撰寫的序言中指出,電子商務在推動經濟發展、提高貿易效率、增強企業競爭力方面有顯著的效用。它不僅整合國家經濟進入全球經濟,還能提供就業機會,創造財富。

在微觀層面,電子商務在歐美發達國家被視為企業發展策略而備受重視。世界知名的咨詢公司Accenture于2001年為歐洲委員會(theEuropeanCommission)的“電子歐洲行動計劃”所做的一項調查表明,企業對電子商務的認識與實踐水平要比以前高得多。調查訪問了25個歐美國家(包括日本)超過800個企業的董事長,他們認為電子商務已滲透到企業的組織內部并正在向市場營銷、物流和其他企業管理活動方面延伸。在受訪的2000個企業行政總裁中過半數的總裁認為,電子商務作為一項商業發展策略已成功地應用于商業活動之中。調查還發現,原來對電子商務不感興趣的中小企業開始意識到電子商務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并紛紛投資于電子商務。

對電子商務認識的提升反映了近幾年來其應用在宏觀與微觀兩個層面實踐發展的現實需求。電子商務的應用已深入日常生活,以網絡經濟為基礎的新經濟模式正在改變著經濟運行方式,虛擬化、數字化和全球化成為經濟發展的趨勢。同時,電子商務的應用可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二、電子商務的要點——發現與創造新的盈利模式

B2B和B2C是近幾年國內學界與商界討論最多的話題,這兩種交易模式從根本上說是電子商務功能發現的主要代表作。電子商務的要點是發現與創造新的盈利模式,所以,B2B和B2C都不是電子商務發展的方向,只有P2P(PathtoProfitability),即通過建立在英特網為基礎的電子商務來實現企業的利潤增長才是電子商務的未來。

電子商務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94年—1997年),電子商務出現;第二階段(1997年-2000年),電子商務發展的重點是網上交易,也就是學界和商業機構通常討論的B2B、B2C和C2C;第三階段(2000年—?),電子商務進入P2P階段。美國《商業周刊》是這樣描述P2P的,“ForgetB2BorB2C,E—businessisaboutP2P—bathtoprofitability”,簡言之,就是通過e—Business來實現企業的資源配置,降低成本,密切客戶關系,發現新的盈利模式。目前,電子商務在企業中的應用已從過去的e—Commerce向e—Business過渡發展。有的企業通過電子商務實現了企業的供應鏈系統(SCM—SupplyChainManagement)與資源計劃(ERP—EnterpriseResourcesPlanning)系統和客戶關系管理系統(CRM—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的整合,最有效地利用資源,降低成本,在滿足客戶需求的同時實現利潤增長。以世界最大的物流巨頭UPS(UnitedParcelService)為例,每天為全球近800萬個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從1996年開始建立電子商務團隊幫助公司利用英特網技術來管理業務運作,到2001年,5年間UPS凈收入(NetIncome)的年增長率在22%以上。

從電子商務的發展歷史來看,e—Commerce只是改變了交易模式或者說在傳統的交易方法上增加了一種新的模式,但單就其作用來說,由于多種其他的原因諸如網絡交易的安全性、誠信度、交易平臺等等,它并沒有取代傳統的交易模式并提高盈利水平,即便是全球最大的網上書店亞馬遜書店亦是如此。因此,發展電子商務的目的應著眼于。e—Business,即通過電子商務來整合企業資源,改善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我國最大的n企業——聯想集團在與全球IT巨頭IBM、Compaq和HP競爭國內計算機市場時之所以能成為行業龍頭,就是得益于e—Business。聯想以ERP系統為基礎,聯結自有的e—Distribution網絡,重點發展B2B,并整合于銷售網絡之中。聯想的電子商務成功范例在聯合國貿發會議《2001年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案例研究中得到特別推介。

三、電子商務市場發展前景誘人

雖然目前還不能預測電子商務交易模式何時能成為主流模式,但電子商務的市場發展潛力是無窮的,因為:一方面,潛在消費者的發展速度驚人。據聯合國貿發會議《2002年電子商務發展報告》顯示,到2002年底,全球英特網用戶已達6.5億之眾。在中國,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調查報告顯示,截止2003年6月底,上網用戶已達到6800萬,比去年同期增長48.5%,而1997年10月首次調查結果只有62萬,幾年間增長了109。7倍。他們中的一部分已是電子商務的消費者,而更多的則是這個快速發展市場的潛在消費者。另一方面,電子商務交易額快速增長。據國際著名咨詢公司Forrester估計,2002年全球電子商務交易額大約為22935億美元,到2006年將可能達到12。8萬億美元,占全球零售額的18%,年均增長率在30%以上。美國是電子商務應用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其發展趨勢對其他國家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2001年,盡管美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在全美零售額中的比例仍低于3%,但類似軟件、旅游和音樂制品這些商品及服務的網上交易B2C部分已占到這部分交易額的18%左右,世界其他地區也有類似情況出現。據聯合國貿發會議《2001年電子商務發展報告》引用Anderson咨詢公司的數據顯示,到2003年底,我國的電子商務市場B2B和B2C的交易總額將可能達到40億美元之巨,B2B的年均增速為194%,而B2C的是274%,其增速呈倍數增長。當今世界,除電子商務市場以外,其他任何市場都難有如此高的增長率,因此,其市場前景極為可觀。

四、m—Commerce未來商機無限

近幾年,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上網途徑呈現多元化的趨勢,通過電視機和移動通訊工具上網也已成為現實,特別是移動通訊工具的發展為m—Commerce(mobileCommerce)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前景。聯合國貿發會議將m—Commerce定義為用無線手持裝置(WirelessHandheldDevices)諸如手提電話和PDAs(PersonalDataAssistants)進行商品和服務的買賣。國際電訊聯盟(ITU—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2002年關于互聯網發展年報的標題就是突出m—Commerce,稱之為“移動時代的互聯網(1NTERNETFORAMOBILEGENERATION)”,并且強調指出,移動的互聯網雖還不能取代傳統的互聯網但其移動的優勢已開始顯現。目前,m-Commerce應用已覆蓋了短信、手機支付、金融服務、物流服務、信息服務、客戶服務和其他服務等項目內容。我國幾大門戶網站之所以能在近幾個季度盈利倍增,重要的一點就是把握住了中國這個全球最多手機用戶國度對短信需求的商機。據聯合國貿發會議估計,全球2002年m—Commerce的收入在500億美元左右。今后3年,西歐、北美將繼續成為m—Commerce的火車頭。移動通訊工具的發展為m—Commerce提供了廣闊的增長空間,但關鍵還是要發現和滿足客戶的新需求,提供給用戶價格可接受的產品與服務,創造新的電子商務盈利模式。

五、電子商務應用的未來發展空間取決子其立法的發展

電子商務交易突破了傳統交易在時空上的限制,其隱蔽性、虛擬化和無邊界特征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問題,諸如管轄權、電子合同有效性、電子簽名真實性、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網上支付與金融、服務提供者的權益與責任、跨國貿易與稅收和網上犯罪等等。因此,立法問題成為電子商務發展被關注和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說,電子商務應用的未來發展空間取決于其立法的進展,而全球電于商務立法的發展無疑將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首先,電子商務本質上是全球性的,理應有相關的國際法規予以支持。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律委員會(UNCITRAL—UnitedNationsCommissionOnInternationalTradeLaw)專門設立了電子商務工作組開展相關的立法工作,并已通過了兩部電子商務方面的法規,即1996年和2001年通過的《電子商務示范法》和《電子簽名示范法》。

其次,全球還有20多個國家進行了電子商務的立法,諸如韓國的《電子商務基本法》,澳大利亞的《1999年電子交易法例》,新加坡的《電子交易法》等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將近50個州相繼制定了有關電子商務的法規。美國國會也于2000年6月30日通過了《電子簽名商法》(ESIGNACT—theElectronicSignaturesinGlobalandNationalCommerceAct),其目的是為電子交易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以消除電子商務合同所涉及到的電子簽名和電子文件的收集與保存包括其他電子文件的送達和接收等方面的障礙。

最后,我國有關電子商務的法規尚屬空白,但相關的立法工作一直在進行之中。目前,我國已有計算機方面的政府規章10多部,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等。目前雖暫無全國性的電子商務法規,但各地在地方立法方面仍有不少建樹,諸如2001年海南省的《數字證書認證管理辦法》和2002年北京市的《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9月,在第七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大會上誕生了中國第一部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建議草案。這個草案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數據簽證、網絡安全、電子稅收以及CA認證等幾大方面做了詳細的論述。

電子商務是一種全新的交易模式,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非常之復雜,目前這些法律尚沒有涉及到稅收、知識產權保護、隱私權、網上支付、跨國交易管轄權等難度比較大的問題。至于國際上通行的電子商務法規的出臺恐怕還要等若干年,然而這并不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應用。相反,目前已有的電子商務的立法及其發展為電子商務更為廣泛的應用提供了空間。

六、重視發展電子商務客戶關系功能

電子商務的三大主要功能即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密切客戶關系在跨國公司中的應用已充分顯示出了其競爭優勢。在這三大功能中,國內企業比較關注的是成本功能,相對而言,其密切客戶關系功能往往被忽略。諸不知,商業競爭隨著全球化的加劇,客戶關系已成為企業制勝之道。電子商務在這一點上具有其他交易模式不可比擬的優勢。世界物流巨霸UPS和DHL之所以能有高人一籌的本領就在于他們依托強大的電子商務(e—Business)功能發現、支持和發展客戶關系,滿足客戶的一般需求和特殊要求。比如商品處理能力、準確無誤的投遞能力和即時向客戶報告商品的跟蹤能力等。

進一步考察150年來商業發展的歷史,不難發現客戶關系已成為新世紀商業競爭的中心詞。從1950年代起至21世紀初,商業競爭由最初的生產競爭到銷售競爭,再到市場營銷競爭,其定位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商業競爭的最新階段是始于新世紀的以客戶為中心的發展階段,它是市場營銷階段的深化與延伸,在這一階段,客戶關系競爭成為第一要務”。雖然這個演變發展過程主要反映西方發達國家商業活動中心定位的變化,但有關理論與實踐已經開始影響到國內企業的變革。2001年我國聯想集團的企業變革就是按照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來整合其內外部資源的。

無可置疑,以客戶為中心的商業理念通過大公司特別是跨國公司的實踐將更多地和潛移默化地影響其他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電子商務以其無地理空間邊界的特征和低成本的客戶溝通費用,以及強大的客戶關系處理功能,為企業定位于客戶關系中心提供了無可比擬的技術支持。它不僅能夠應對新經濟的挑戰而且能夠改善傳統經濟在密切客戶關系方面的不足。重視電子商務客戶關系功能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