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學歷互認論文

時間:2022-05-17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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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學歷互認論文

【內容提要】海峽兩岸已分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入世對于兩岸學歷互認來說是一個不可多得的良機。如何在WTO的架構下繞開人為因素探討兩岸學歷互認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其“必要性”應具備的主客觀條件有哪些?其“可行性”已具備的現實基礎又有哪些?這些是本文所要探討的主要問題。

【摘要題】比較教育研究

【英文摘要】China''''smainland

一、兩岸學歷互認問題的提出

臺灣“采認”大陸學歷問題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1997年10月,當時臺灣“教育部”首先對外宣布將“采認”大陸73所高校學歷,并開放島內青年赴大陸“念研究所”的決定。該政策在醞釀了五年之久后終于出臺,主要是基于兩岸合作與交流的加深、經貿往來的需要、課程專業互補性強、學歷和學位制度存在對等關系的考慮。該政策的出臺,曾獲得了臺灣民眾約95%的支持率以及大部分高教界人士的歡迎,正當眾多臺灣學子殷切期盼此類實施之際,臺灣方面隨即又宣布“暫緩承認大陸73所大學學歷”,并將此計劃“無限期擱置”。從“采認”的提出到“暫緩執行”前后不足70天。應該說臺灣“采認”大陸學歷政策的出臺,幾經波折,經過了臺灣“陸委會”以及“行政院”的反復審核,最終才由臺灣“教育部”正式提出。然而,轉眼之間學歷“采認”便成了“過眼云煙”,而且還多出了三條“暫緩”理由:其一,大陸有許多大學課程并不完整,課程安排也不具備嚴格的專業區分;其二,大陸許多大學辦學水平較低,又毫無國際聲譽;其三,兩岸學位制度差異很大,認可其學歷須經審慎研究和重新評估,等等。這一“暫緩”便是漫長的五年。不言而喻,兩岸高等教育之間存在的差異只是一種借口,而政治問題才是“暫緩”的真正理由。

就大陸對臺灣學歷“采認”政策的回應來看,早在臺灣單方面提出“采認”政策之前,大陸就在1985年以“聯合招生”的形式向港、澳、臺地區招收學生,而且“聯招”的院校從最先的7所增加到目前的150多所。當臺灣單方面提出“采認”大陸高校學歷政策之后,大陸方面也隨即做出了回應,提出“凡獲得臺灣大專以上學歷的臺灣青年,均可直接向大陸高校申請插班讀本科課程”的規定。事實上,該規定是在承認臺灣“大專以上學歷”與“大陸高校本科學歷具有銜接或對等關系”的前提下做出的具有善意的回應與表態。從實際操作層面上看,大陸方面推薦參與“聯招”港、澳、臺學生的高校,也都是國內最好、國際知名的院校,在學術積淀、辦學水平、專業設置和課程安排等方面,毫不遜色于臺灣的知名大學。即便是在臺灣“暫緩采認”大陸學歷之后,大陸方面也仍在繼續為臺生來大陸求學提供各種方便,其中包括:繼續放寬招收臺灣學生的渠道;不設統一分數線,由各校自主決定;審批權由教育部下放到各盛自治區的教育主管部門。大陸對兩岸高校學歷“采認”的基本態度是,積極回應,樂觀其成,創設條件。

盡管臺灣“采認”大陸高校學歷政策已擱置多年,但在兩岸都加入WTO的新形勢下,兩岸間的學歷“互認”是否有重新啟動的必要?可行性如何?政治問題能否與學術問題分開?等等,這些問題都是本文將要進一步探討的。

二、入世后兩岸重啟學歷互認大門的必要性分析

加入WTO后,高等教育的產業屬性日益明顯。各成員之間的教育服務貿易日益升溫:謀求開拓高等教育的國際或區域市場,吸引留學生和境外學生、加強合作辦學、運用信息技術實施遠程高等教育等,已越來越成為各成員方努力奮斗的目標,“無邊界的高等教育”[1]已初現端倪。事實上,“無邊界的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各成員方高等教育的質量保障和受教育者的學歷互認(資格認證)。鑒于兩岸都加入WTO的狀況,雙方是否能主動繞開意識形態問題,從學術的視角來探討兩岸學位、質量、水平和層次之間的對等問題是重啟兩岸學歷互認大門的一個必要前提。

(一)WTO中與教育有關的服務貿易形式及原則

WTO與教育有關的服務貿易形式有四種:其一為境外消費;其二為商業存在;其三為跨境交付;其四為自然人流動。很顯然,教育服務領域的條款,與金融、交通、航空等服務領域旨在消除關稅與貿易壁壘的條款不同,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除各國以及區域間教育的封閉性和對外參與辦學競爭的限制,以圖建立開放的教育服務市場,使本國或本地區的教育服務市場對外開放,境外機構與個人可以平等地與境內機構和個人競爭,等等。

臺灣“經濟部”官員吳文雅2002年7月12日對外公布,臺灣已經于6月30日對大陸等34個WTO會員提出初始開放清單,希望大陸及其它方面提前開放研究發展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管理顧問服務業等5個領域。但臺灣目前仍未向各成員方面提出開放臺內教育服務業的清單,也未做出任何承諾。而大陸方面,已成“境外消費”中的“出境留學或培訓”以及“商業存在”中的“合作辦學與培訓”等項,向WTO各會員做出了承諾,其它方面待時機成熟時也會陸續做出承諾。僅就WTO的規則而言,在WTO架構內,一旦會員之間互相開放高等教育服務領域,彼此之間就必須共同遵守WTO的基本原則:包括無歧視待遇原則(即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互惠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關稅減讓原則、市場開放原則、公平貿易原則、權利與義務平衡原則等。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對成員方做出了承諾,就必須遵照WTO的原則辦事,包括對治見不同的成員方也必須信守承諾,不得另開爐社或人為設障。也就是說,在WTO的架構內,可以將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和學術問題區分開來。

(二)入世后兩岸重啟學歷互認大門的主客觀條件

從客觀需要來看:首先,人為因素可以不在WTO規定的基本原則內進行討論,因此在探討兩岸學歷互認問題時可繞開意識形態而專門探討與學歷互認有關的學術交流、留學問題和合作辦學等問題;其次,隨著兩岸對WTO各成員間的承諾的不斷增加,尤其是教育服務貿易的相互開放,兩岸之間的學術交流、項目分工、留學教育、技能培訓、教師進修、人員互訪、合作辦學等教育消費活動將會不斷增加,而這些活動的增加,通常必須以學歷、職稱、專業、質量的對等以及評價標準的對等為基礎和前提,因此這在客觀上也會促使臺灣方面松動學歷“采認”政策。

從主觀需要來看:學歷“互認”能使雙方獲利。大陸方面,首先希望臺灣“采認”政策的松動能給大陸高校帶來新的思維、新的技術、新的學科、新的項目、新的手段、新的方法和新的管理;其次,兩岸學歷“互認”后,可以為大陸帶來新的生源,從而提高大陸高校的資源利用率;第三,給大陸高校注入新的觀念、新的活力和新的學習群體,有利于學術思想的交流與碰撞。而臺灣方面的收獲是,第一,可以用較少的成本獲得相對多的人才回流,人力資源中最寶貴的資源是人才資源,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在制訂人才戰略并加緊對人才資源的爭奪;第二,兩岸學歷互認,有利于臺子女在兩岸間自由選擇就學與就業,方便更多的臺灣學子到大陸就學和經商,既緩解了臺灣的就業壓力,又為臺灣經濟的發展注入更多的資金;第三,學歷“采認”有利于兩岸學科的優勢互補和人才分工。比如,臺灣相對薄弱的中醫學和管理學科需從大陸方面獲得學術上的支持,而大陸方面相對薄弱的信息資訊學科,也可以從臺灣方面的優勢學科中獲得課程、師資和項目上的支持。從追求管理的最大綜合效應來看,兩岸科技人才的分工也十分必要,就象美國IBM大中華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張臺杰所認為的那樣,“兩岸的科技人才各有強項、弱點,不過重點不在比較,而在全球化的擠壓使得跨國企業對人才的要求已經到了‘非常專業’的地步。與其擔心大陸人才會不會搶臺灣人才的工作,還不如回頭加速提升自己的專業。”[2]

(三)重啟兩岸學歷互認的大門是基于現實的需要

從現實需要來看,自1999年臺灣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獨立關稅區”的名義加入WTO后,臺灣學子留學大陸的熱潮有增無減。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大陸在WTO以及經濟全球化的雙重壓力下,原本設限重重的服務業、金融業、保險業和通路業等,因受“外資”大舉沖擊,所需應對人才也大量劇增,因此,大量臺灣學子熱衷于到大陸求學,主要是放眼于大陸未來的就業市場,與前一代臺灣學子完成學業即返臺灣找工作的狀況大不相同。有些臺灣學生,在大陸讀完本科后,沒有馬上回臺灣就業,而是再到美國拿一個學歷,然后回去讓臺灣承認。這種狀況就像前臺灣“教育部”官員曾志朗所表示的那樣:“開放采認大陸學歷的時機,已經成熟到必須好好面對的時候了。已經有臺灣學生到大陸北京大學上學,之后再到美國耶魯大學念完書,然后回來問‘教育部’承認不承認,承認哪一個?這會變成一個可笑的問題。”[3]

以上情況,若在WTO架構下加以技術處理,便可免尷尬與意外。由于學歷“采認”涉及雙方學位制度、學位評定、課程設置、學術交流、人員互訪、互派留學生以及合作辦學等學術權限等方面的問題,應該說是各成員高等教育機構間相互承認其資格的一種學術行為,其實質是課程、專業、師資、質量、層次、規格和水平的對接,與政治問題無直接關系。因此,這種對接實際上是與國際高等教育接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進程是不會因為某一環節出現故障而中止的。因此,當某一國家或某一地區的對接功能受阻,其它環節的功能將會設法取而代之。

(四)重啟兩岸學歷互認大門可共創兩岸教育雙贏

雖然臺灣方面至今仍未承認大陸高校的學歷,但在臨近加入WTO之前,兩岸間的民間教育交流已相當頻繁。2000年寒假和2001年暑假,臺灣至少有上百位大學生自費或通過民間組團的方式,赴大陸參訪知名大學。他們參訪大陸高校的目的主要有三:其一是參訪大陸高校并與大陸學生交流座談;其二是希望到大陸求學,尤其是攻讀法律、會計專業,以應對兩岸加入WTO、直接“三通”后的需求搶攤就業市常在臺灣,要選讀某些熱門專業并不容易,而大陸不僅大學數量多,而且相同的專業也多,就讀的機會也多,因此選擇“曲線救國”也算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其三是想通過求學到大陸經商或就業。臺灣近幾年經濟不景氣,就業困難,而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大陸經濟持續穩定增長,來大陸的臺商事業紅紅火火,這對許多想來大陸求學并在大陸發展的臺灣學生來說是個不小的誘惑。

除了求學與搶灘大陸就業市場等好處之外,學歷互認還可以加速兩岸間的合作辦學。據悉,臺灣“元智”等私立大學曾表示想借入世之機,赴大陸專為臺商設EMBA班,因為臺商赴大陸做生意的人越來越多,在臺灣進修不便,于是規劃與上海交大、清華大學合作,借用其教室為臺商設EMBA班。此信息剛一傳開,包括“銘傳”、“淡江”等大學也都表示已在進行類似的規劃。臺大等“國立”大學也有意規劃比照辦理,有些大學甚至表示愿到大陸設分校。從發展趨勢來看,加入世貿組織后,兩岸間的直接互動,尤其是教育和文化交流會越來越多,學歷互認對雙方均有利:大陸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臺灣生源;臺灣學生學成之后則可以名正言順地在大陸經商、就業,也可以返臺就業。以上的分析表明,學歷“互認”雖對雙方均有利,但最大的贏家還是臺灣學生。

(五)重啟學歷互認大門有助于加速兩岸高等教育的國際化進程

作為現代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特征,高等教育國際化趨勢有著深刻的經濟、社會、文化背景和教育理論根據。雖然高等教育國際化的內涵極為豐富,但是,國家之間、地區之間人員的交流、項目合作以及為研究和教學提供國際化的環境是高等教育國際化的主要內容。要真正富有成效地開展兩岸人員與項目的合作與交流,相互間必須以一定的對等關系為先決條件:從高校內部環境來看必須在專業、課程、學術、學位和質量水平等方面實現對等和對接;從高校外部來看,則必須充分實現高等教育服務市場的開放,使高質量的教育服務能在各成員之間進行貿易和流通。可見,互認學歷將有助于加速兩岸高等教育國際化的進程。

大陸高等教育國際化進程雖起步較晚,但由于較為充分地利用了“后發外生”優勢,因此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實現高等教育國際化的跨越式發展。大陸近幾年來在轉變高等教育觀念、改革辦學體制、調整學科結構以及培養人才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大眾化的人才培養觀,以及多樣化的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辦學模式正逐步取代傳統、單一的精英式辦學思想,富有成效的改革使大陸高校正朝著國際化的方向不斷地邁進。臺灣的高等教育國際化進程較早起步,教育市場的開放度較高,特別是在招生、轉學、聘請外籍教師、學歷對等、學位授予等方面早已和國際接軌,而且學校的招生、質量評估和學校聲譽大多由市場決定,政府直接介入較少。盡管兩岸在向國際化方面的差距已在縮小,但是一旦涉及雙方高等教育的對接與互動問題時,臺灣方面便表現出少有的敏感與被動,臺灣當局也由間接干預變為直接干預。相信入世以后,兩岸在創設高等教育國際化環境方面,會有更大的空間。

三、入世后兩岸學歷互認的可行性分析

兩岸在加入WTO后并不意味著學歷“采認”的相應條件就自然具備了。事實上,兩岸之間仍存在較大差異,但“求同存異”仍是世界各國在尋求學歷對等關系中所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經重申了這樣一個觀點,即“對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來說,僅文化傳統、地方習俗、經濟社會狀況之間的相互作用,就足以產生該國特有的教育概念,因而試圖強加一個通用的定義是無濟于事的。”[4]學歷“互認”也一樣,強求完全的相同才“互認”,不僅不太可能,而且也沒有必要,求同存異才是務實的做法。

(一)兩岸學位制度存在的共性是學歷互認的基本依據

發端于歐美的學位與學歷對等研究,在東南亞也有廣泛影響。進入21世紀后,學位制度的對等研究,已逐漸成為各國和各地區間高等學校進行學術交流與項目合作的基矗中國大陸與各國之間的學位對等關系,最初僅局限于與前蘇聯、東歐以及部分西歐高校間的人員對等交換。20世紀90年代后,由于中國高校與周邊地區以及東南亞各國高校之間的學術交流、人員往來不斷增加,主客觀上都要求雙方必須以對等的學歷關系為基矗在此背景下,中國加快了對東南亞、香港以及臺灣地區高等教育學位對等制度的研究。

其中,對海峽兩岸學位制度和學歷方面的研究和比較表明,兩岸高等教育學位制度存在“許多共性”:1)兩岸高等教育均實行三級學位制:學士、碩士和博士;2)大陸和臺灣對不同級別學位的申請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學術能力要求。其中,大陸的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均有論文要求,而臺灣的學士學位授予并無論文要求,但博士學位的申請程序,則比大陸方面更為煩瑣;3)臺灣各級學位開設的課程有必修科目、主修科目、輔修科目和選修科目,而大陸各級學位開設的課程差別也不大,主要有學位課程(必修課)和非學位課程(含必修課和選修課);[5]4)大陸現行的學位是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等12個門類授予,而臺灣則是以文學(文、史、哲)、理學、法學、商學、農學、工學、醫學和教育學等8大門類授予的。經比較表明,兩岸學科門類的劃分仍有不少共同之處,而且各級學位的授予都是按學科門類進行的。

兩岸同源不同流,在總體上學位制度具有相似的特點,若相對與美國等國的學歷互認而言,大陸與臺灣的學歷“互認”所涉及的文化、歷史問題更少一些,這在客觀上為兩岸間的學歷互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在具體操作上仍會遇到一些客觀障礙,需要進行技術層面的處理。

(二)兩岸普通高教系統的共同性是學歷互認的基礎

臺灣的高等教育系統實行雙軌制:一軌是以普通高等院校為主線的高等教育系統,另一軌是以專科教育以及職技高等教育為主線的高等教育系統。每一個子系統內均有完整的升學和就業制度,前者以學術研究和升學為目標,也兼顧就業;后者則以就業為主,同時也兼顧一部分升學需要。到了研究所階段,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又相互交叉并打通。相比之下,大陸方面的普通高等教育系統要比專科教育和職技高等教育系統完善得多,因為大陸的專科教育和職技高等教育原本不是同一個體系,是近兩年才逐漸朝新的高等職業技術方向轉軌,因此,在人才培養模式、辦學思想、課程設置、職業培訓等方面與臺灣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從學歷對等的角度看,大陸的普通高等教育系統與臺灣的相比,更具有共同性。在實施對接過程中,可分期分批進行,先選擇一些已具備條件的高校為試點,試點成功后,再逐漸擴展到其它高校。

臺灣原“教育部”選定的73所高校,自1997年大陸高校進行合并以來發生了較大的變動,名單中的部分高校已與其它高校進行了合并,有的甚至更換了校名。臺灣前“教育部長”曾志朗在2001年4月表示“現階段很多中國大陸的大學進行整并,與前教育部長吳京公布預備采認的73所大陸學校有較大差距”,在過去的一年里,“教育部”已委托中原大學的2位教授,到中國大陸各地的學校進行深入調查了解,希望取得更完整的資料再做“采認”方面的探討。2001年5月,臺灣“教育部”高教司人士稱,“承認大陸學歷的準備作業已在積極進行”,“教育部”已初擬兩種方案,若采用寬松原則,將“采認”70多所大陸高校,若嚴格審查,則只能“采認”30至40所大陸高校,“學校名單已初步擬定。”[6]

(三)市場導向和社會評價可作為兩岸高校學歷互認的共同評判標準

雖然臺灣學者對大陸高校以及大陸學者對臺灣高校的評價機構不同,標準也不盡相同,但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社會評價及其排行榜,仍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基本上仍可作為兩岸大學學術水平、人才質量、社會聲譽排名的基本尺度和共同標準。

就目前大陸向臺灣學子開放招生的高校而言,多數是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的大學。這些大學基本上是經過兩個評價渠道而勝出的:一是通過大陸教育部所組織的“優秀評估”或“合格評估”,二是在社會和企業評價中排名靠前的高校。大陸目前的高校,并不像有些人所誤傳的那樣是“毫無國際聲譽”或“沒有進行嚴格區分”。事實上,自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大會提出《展望與行動世界宣言》以來,大陸方面就對高等教育質量評估的傳統做法進行了調整:把原有的以學術標準為惟一評價尺度的評價體系,改為能體現多樣化趨勢的質量評估體系;既建立了國際公認的國家質量評估體系,又形成了能體現和保持地方院校特色的質量評價體系,使整個大陸的高校評估符合質量多樣化的要求。

臺灣的大學評估制度已實行多年,有官方評估也有民間評估,但臺灣歷來較看重民間評估,特別是以學生、社會及企業評價的形式出現的排行榜,尤其受到人們的重視與認可。因此,在兩岸學歷的互認中,可選擇兩岸具有共同性的民間(社會)排行作為試點,對社會排行相對靠前、分類排行較相似的高校,可先期作為學歷“采認”的對象。

四、結語

基于對以上相關問題的分析,得出以下基本結論:

首先,自1997年臺灣方面提出學歷“采認”問題以來,兩岸圍繞這一問題的“出臺”與“叫停”展開了多輪、多方面的探討,人們討論最多的還是臺灣是否以及如何“采認”大陸學歷。隨著兩岸加入WTO,這一問題終將變得越來越迫切:臺灣方面,公、私立大學“西進”、“登陸”、“合辦”的意圖越來越明顯,學生則基于就業與經商的長遠考慮,也大多睛睞到大陸高校就讀;大陸方面,通過學歷互認吸引臺灣學生到大陸學習可能是第一動機,加強雙邊的相互了解、互派人員以及學科間的優勢互補可能是第二動機,通過提供學習、就業和經商一條龍服務,間接地吸引更多的臺商、臺資到大陸來可能是另一動機。

其次,隨著兩岸的同時入世,兩岸經濟、文化、教育交流的日益增多,涉及學歷“采認”的人群、高校也將日益廣泛和增多,兩岸學歷互認的前景與趨勢應是“雙向”而非“單向”、“大范圍”而非“小范圍”地進行:包括臺灣承認大陸的學歷,同時大陸也承認臺灣的學歷;兩岸學歷互認的規模將由小變大,由幾十所逐漸擴大到幾百所,甚至覆蓋兩岸的絕大多數高校。

再次,考慮到目前兩岸還存在一些客觀及人為障礙,全面、大范圍的學歷互認目前仍較難實現。因此,可考慮在WTO的架構下,依據WTO的基本原則,并基于以往及目前對兩岸學位對等制度的研究成果,在雙方教育服務貿易準入條件與承諾的范圍內,采取相對靈活的措施,進行雙邊學界的對話與談判,先以部分高校為采認試點,各項關系理順之后再逐漸鋪開。

第四,現階段兩岸的當務之急,是雙方均要確定出第一批學歷采認的高校名單,以供對方采認時參考。從大陸方面考慮,有以下幾個方案可從中選一:其一是以臺灣前“教育部”圈選的73所高校為基礎,然后再進行增減;其二是以進入“211工程”的高校名單為基礎,從中再確定合適的學校為采認對象;其三是以2000年最新確定的向臺灣地區聯招學生的150多所高校為基礎擬定采認名單;[7]其四,以美國承認的大陸高校作為參照,確定采認對象。

第五,應從戰略的眼光來看待高等教育的“無邊界”趨勢及其發展特征,盡快建立兩岸學歷互認制度,積極謀求開拓雙方的高等教育服務貿易市常大陸的高等教育服務市場是對所有成員方開放的,而不僅僅只關照具有天時地利的臺灣。若臺灣方面不抓住機會,仍糾纏于一些不太重要的細節,那么座失良機將是不可避免的。

【參考文獻】

[1]黎安琪.無邊界高等教育及其資格認證[J].高等教育研究,2002,(1):1-9.

[2]導報訊.臺灣人才仍具優勢[N].海峽導報.2002-4-8(24).

[3]林承鐸.希望臺灣早日采認大陸學歷[J].臺聲,2001,(1):12-13.

[4]盧曉中.高等教育:概念的發展及認識[J].高教探索,2001,(3):60-63.

[5]李澤或,武毅英.戰后臺灣高等教育與經濟發展[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6.201-215.

[6](臺灣)“教育部”稱,采認祖國大陸學歷年底將獲突破[N].中國新聞網,2001-5-30./

[7]大陸調整政策擴招臺生[N].海峽導報.200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