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險行業研究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2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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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出口信用保險是各國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匯風險的國際通行做法,具有風險保障、出口促進、政策導向等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的出口戰略部署,農產品、成套設備、機電產品和高科技產品是當前我國重點扶持的出口行業,這些行業的發展涉及多方面的因素,資金問題尤顯重要,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就是配合國家出口戰略,加大對重點出口行業、重點出口企業的支持。
關鍵詞:出口信用保險;農產品;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融資擔保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特點
出口信用保險是各國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匯風險的國際通行做法,是世貿組織規則允許的貿易促進措施,具有風險保障、出口促進、政策導向等重要作用。出口信用保險自產生以來,有力地推動了各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據統計,目前世界貿易額的12%至15%都是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實現的,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各國的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由政府創立、參股或保證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按照承保政策性業務的主體性質不同,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劃分為政府直接辦理、政府全資公司經營、政府控股公司經營、政府委托私營機構經營和進出口銀行兼營五種模式。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均由政府作為后盾,與政府有著密切的聯系,這樣最終的責任都由政府承擔,也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區別于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最重要的特征。
(二)不以盈利為目的
出口信用保險是為貫徹政府促進出口和對外投資政策的金融形式,這種政策導向(Policy—Oriented)的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以盈利或者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而且政策性金融業務常常與單純以盈利為目的的業務相矛盾,也就是說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是非盈利的或低盈利的。
(三)確定的業務領域和對象
出口信用保險的本質決定了它有特定的服務對象和特定的服務領域。首先,它主要支持的企業或項目一般在國際上的競爭都比較激烈,屬于國家重點發展和扶持的行業,或者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其次,投資額較大、投資周期長的大型設備輸出,資本性項目輸出以及海外投資等中長期項目出口也是出口信用保險重點開展業務的領域。
(四)特殊的融資原則
除了擔保融資外,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和銀行合作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不同于過去傳統意義上的抵押、質押和擔保貸款,而是引入了“信用貸款”的新概念。它以出口應收賬款的權益作為貸款的基礎,通過對出口商應收賬款的全面分析,在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并將賠款權益轉讓給融資銀行的前提下,銀行針對出口企業的真實出口業績和確定的國外應收賬款提供信用貸款。這種全新的貸款模式使出口企業擺脫了因為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無法獲得銀行融資的尷尬局面,為其擴大出口規模,提高競爭能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獨立的法律依據
在世界各國的金融法規體系中,從央行到商業銀行,從保險到證券都有針對行業的立法,但是這些法律一般都不適用于政策性金融機構。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都對進出口政策性金融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以作為其行為的基本規范,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宗旨、經營目標、業務領域和業務方式等作出規定。如日本的《貿易和投資保險法》、韓國的《出口保險法》、英國的《出口和投資擔保法》等。
目前我國還沒有對出口信用保險進行獨立的立法,只是在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五十三條加入如下內容:“國家通過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出口退稅及其他促進對外貿易的方式,發展對外貿易。”這是第一次在人大通過的法律中提到出口信用保險。
二、目前我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及重點扶持行業出口情況
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反映一國對外貿易質量的重要指標,包括出口商品結構和進口商品結構,由于本文討論的范圍限制,因此將就出口貿易商品結構進行分析。
按照初級產品和工業制成品劃分,從1980年到2005年,前者占比分別從50.3%降至6.44%,后者從49.7%升至93.56%,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正在逐漸得到優化改善。按照農產品、機電、高新產品重點扶持行業劃分,2005年出口占比分別為2.60%、56%和28.60%。
數據表明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正在得到優化改善,成功地實現了出口商品結構從以初級產品為主向以工業制成品為主的轉變。但仍存在諸多問題,下面將對農產品、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三種國家重點扶持行業的出口情況分別展開討論。
(一)農產品出口
長期以來,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順差是我國國際貿易順差的重要來源。近年來我國已經從農產品凈出口國轉變成為農產品凈進口國,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由于競爭力弱勢而受到的沖擊已開始顯露,我國農產品出口面臨的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技術壁壘、反傾銷、“特保”條款是農產品出口的主要貿易壁壘,成為中國農產品擴大出口的主要障礙。如因農產品技術標準不能達到出口國官方或行業協會最低標準,特別是最近日本政府出臺的“肯定列表制度”,對我國農產品對日出口影響較大。2.出口農產品以初級產品為主,出口缺乏后勁,容易引起發達國家采取反傾銷等保護主義措施。3.農產品出口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缺乏國際競爭力,抵抗出口市場風險和突破技術壁壘的能力不強,農產品行業組織發展滯后。4.農產品出口管理體制不順,出口支持政策與服務滯后。
(二)機電產品出口
2005年我國機電產品出口總額4267.5億美元,占全國外貿出口的比重達到56%,拉動外貿增長17.4個百分點。持續、穩定、快速增長的機電產品出口為全國外貿出口增長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目前在機電產品出口中存在的問題包括:1.機電出口產品的質量和價格仍然較低,低價競爭依然很激烈。2.隨著機電產品貿易規模的擴大和貿易不平衡等問題的加劇,貿易摩擦不斷發生。2005年全年我國機電產品共受到¨項國際上發起的反傾銷、特保調查和保障措施等摩擦,涉案金額3.2億美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我國出口企業利益。例如歐盟環保指令(即《關于廢棄電氣、電子設備的指令》及《關于限制在電氣、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分別于2005年8月生效和2006年7月1日生效。兩項指令涉及十大類機電產品及其20萬種規格。3.自主創新能力弱、自主品牌少,知識產權觀念薄弱。大部分企業技術水平較低,主要依靠引進、仿制,對知識產權重視不夠,現在已開始遭遇到國外企業越來越多地以知識產權保護為由的阻擊,成為機電產品擴大出口的一大障礙。4.人民幣升值對機電產品出口產生不利影響。特別是出口自主品牌占比較大的大型單機和成套設備因出口時間跨度長、資金占有量大和收匯周期長而受到很大影響,大量未收匯資金受到損失。
(三)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在“科技興貿”戰略的推動下,我國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勢頭,拉動全國外貿進出口大幅增長,進一步優化了外貿出口結構,貿易規模和結構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我國開始邁入“科技興貿”向“科技強貿”轉變的關鍵時期。
目前在高科技產品出口中存在的不利因素有:1.世界經濟發展存在風險。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市場集中于美國、日本等較易出現經濟波動的國家,因而使得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存在一定風險。2.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首先,近年來國際市場涌現出了印度、馬來西亞等一批新的競爭對手,它們以其特有的優勢承接了國際高新技術產業中高端環節的轉移,加劇了高新技術產品國際市場的競爭;其次,高新技術產品國際貿易競爭的重點正從價格、單一產品出口競爭轉向非價格競爭(如技術標準、知識產權等方面)、多樣化、復合型貿易方式轉化。3.人民幣面臨升值壓力。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多集中于國際分工中的勞動密集型環節,產品的附加值偏低。人民幣升值將造成出口商生產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相應提高。此外,由于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受外商投資影響極大,人民幣升值將會直接影響外商對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的勢頭。4.貿易保護主義日益增強。由于國際競爭日益加劇,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保護本地市場,大力推行新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和措施,安全標準、質量標準、環境標準等技術性貿易壁壘開始抬頭,對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形成了很大障礙。
三、出口信用保險在促進重點行業出口中的政策性作用
針對重點行業出口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保)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從各個方面為國內企業的出口創造便利條件。
(一)豐富的資信渠道為出口商提供信息以及風險預警
一是商業渠道。中國信保對海外買家的資信情況主要通過以下幾個商業渠道:資信報告渠道、美國海運進口數據、船舶數據庫、香港法院信息資料庫、全球銀行信息庫、全歐企業數據庫、全球并購交易分析庫。其中資信報告渠道有27家,覆蓋135個國家和地區;全球2萬余家主要銀行及金融機構的經營數據分析;各買家公司業務介紹、通訊方式、行業分類碼、雇員人數,詳細股東及附屬機構信息;公司財務指標、財務分析比值、上市公司股票信息等。二是政府渠道。作為一家政策性信用保險機構,中國信保同我國駐海外使領館、商務部等相關政府機構保持緊密聯系,在商業渠道無法或不能全面獲取買家資信情況時,這將成為中國信保獲取信息的重要補充渠道。全面的征信渠道保證了中國信保對海外買家資信的準確把握,定期更新的數據保證了國內出口商及時了解買家動態,在簽訂合同或執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適時調整交易方式,確保風險及時化解.同時,針對進口國的各種技術、關稅壁壘等限制進口政策進行實時監控,為出口企業做好防御措施起到了預警作用。
(二)根據不同行業出口特點制定特殊的承保政策
農產品方面:農業問題關系國計民生,近年來我國已從農產品凈出口國轉變成為農產品凈進口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由于競爭力弱勢而受到的沖擊已開始顯露。針對農產品出口中遇到的種種問題,2004年商務部、財政部、農業部等七部委聯合發文《關于擴大農產品出口的指導性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第七條明確規定:健全農產品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增強農產品出口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在意見的指導下,2005年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共支持了500余家農產品生產企業14.4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并且為其提供了約36億元人民幣的融資擔保,農產品賠付率超過90%。2006年初,商務部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農產品出口信用保險:把風險保障范圍從原來的報關出運后覆蓋到出運前,取消中小企業的投保門檻,完善保單項下的融資功能等。
機電產品方面:建立機電產品出口信用保險制度,降低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費率,對國家風險分類和國家限額進行調整。建立全面的國家風險預警網,及時向企業提供風險信息。
近年來,中國信保同中國重點家電企業分別簽署了合作協議,為家電企業出口提供海外應收賬款債權保障、海外投資風險防范以及融資便利等全方位服務,提升其國際競爭力。最終目的是幫助企業完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從而更有效地整合其產品、制造、客戶等內外資源;并與現代金融工具結合,在獲得融資便利的同時有效規避人民幣升值給企業造成的匯率風險,形成“產品力”與“資本力”相融合的特殊優勢,在國際化發展中實現規模和效益雙增長。
高新技術產品方面: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2004年7月出臺的商技發[2004]368號中將列入《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2003年版)的產品以及信息通信、生物醫藥、軟件、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作為業務重點,予以全面支持。在承保程序方面,對列入《目錄》產品的承保給予“綠色通道”支持,對符合承保條件的客戶,爭取5個工作日內制作完成保單;在限額審批方面,同等條件下,限額優先保證列入《目錄》產品的投保。在理賠速度方面,對符合理賠條件的案件,在收到索賠單證后,3個月內完成理賠工作。
(三)信用貸款與擔保貸款相結合的融資方式
在現行的銀行信貸體制下,中小出口企業往往因不具備銀行融資所需的抵押和擔保條件,難以從銀行獲得所需融資,常因周轉資金不足限制其正常發展,嚴重影響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針對這一問題,中國信保自成立以來,已與30多家銀行開展合作,推出“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業務”,為出口企業提供了一條全新的貿易融資途徑。由于保單融資使得企業提前從銀行獲取大部分應收賬款,因此在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的同時,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人民幣升值帶來的利潤損失,成為出口企業解決外匯壓力的方式之一。
除了保單融資方式外,中國信保通過傳統的擔保融資包括打包放款擔保、出口押匯保險、賣方信貸擔保、項目融資擔保等產品為大型項目出口、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經營等海外項目提供了必要的保證。
四、結論
隨著中國出口商品結構的變化,我國政府開始突出對有發展前景和關系國計民生行業出口的重點支持,加入WTO后任何國家的扶持政策都要符合國際慣例和潮流,出口信用保險作為W70規則允許的三項扶持政策之一,越來越多地受到國家和出口企業的重視。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點,為中國企業走出海外保駕護航,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重任,認真研究政策性保險公司的特點并不斷進行創新,使之更好地服務于出口企業應成為相關部門今后重點研究的課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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