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借款合同

時間:2022-03-09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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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借款合同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

地址:__郵碼:__電話:__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

地址:__郵碼:__電話: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年_月起至_年_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蓋章)貸款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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