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制教育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8 06:34:38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基層法制教育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加強基層民主法制教育強化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黨的三代領導人的民主法制思想具有繼承性和創造性。從同志的“主權在民”到鄧小平同志提出的“三個有利于”標準,再到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說明了三代領導人都在努力探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都在努力地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鄧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起到了承前啟后的作用,同志“依法治國”思想實際上就是對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同志提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1997年,同志在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從“法制”發展到“法治”,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近20多年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結晶。同志還指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而我國的基本國情是地大物博,人口眾多,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因此,強化農村基層的民主與法制建設,促進基層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推進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民主、法制,通常被人們并舉為二事。很多宣傳性的口號、標語反映了這一點,諸如:“發揚民主,加強法制”,“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民主與法制相輔相成”,“講民主也要講法制”,“不能脫離法制講民主”……
近年來,我國各級各部門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探索和積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初步形成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模式和路子。使我鄉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找到了切入點和突破口。都貫穿著“系統工程”觀念、“以人為本”原則和“關鍵在黨”的思想,使我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當前,廣大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稅費改革穩步推進,基層黨的建設不斷加強,治安局勢比較平穩,總的形勢是好的。這為我們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后,農村面臨著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比如在經濟方面,農民收入增長減緩,有的地方農民負擔還比較重,有些地方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壓力還比較大;一些地方的盜竊、搶劫、殺人、放火、傷害等刑事案件比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園林承包、農民負擔、基金會、村委會直選,以及婚戀、家庭、債務、宅基地糾紛等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時有發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動也不容忽視。這對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出了挑戰,我們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歸根到底就是要實現、維護、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目前,農民群眾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穩定、盼公正、盼尊重。這“四盼”就是群眾根本利益的一種反映。每一“盼”都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密切相關。今后,小龍鄉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就是要以鄧小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緊抓住“村”這個環節,全面落實民主法制建設的各項措施,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現就如何強化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農村社會穩定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首要任務和重要目標
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基層法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創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平穩運行,為百姓謀利益。總結實踐經驗,我們發現,一個區域的民主法制建設工作往往與其經濟發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對于發展相對滯后的后進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辦法,以機關干部下村掛職為契機,對后進村進行集中整頓轉化升級,工作中要堅持把民主法制建設的成果轉化為推進農村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現實動力,使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發展。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搞好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不斷增加農民收入。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農村出現的新問題;要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理農村人民內部矛盾,及時發現、解決影響農村穩定的各種糾紛,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貫徹“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農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動,特別是各類霸頭和黑惡勢力團伙,要堅決打掉。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推行定包案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理要求和定辦結時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負總責、綜治委牽頭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基層狠抓落實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排查調處工作要始終注意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著重解決好改革中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源頭上防止和化解引發矛盾糾紛的各種因素。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意見》和省綜治委《關于縣鄉兩級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意見》,積極改進干部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基層接訪,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群眾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鎮;對于治安混亂的村莊,黨委、政府要堅持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對“亂、癱、窮、愚”綜合整治。
加強基層民主法制教育 強化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同志指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而我國的基本國情是地大物博,人口眾多,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因此,強化農村基層的民主與法制建設,促進基層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推進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近年來,大田縣各級各部門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探索和積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初步形成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模式和路子。使我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找到了切入點和突破口。都貫穿著“系統工程”觀念、“以人為本”原則和“關鍵在黨”的思想,使我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當前,廣大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稅費改革穩步推進,基層黨的建設不斷加強,治安局勢比較平穩,總的形勢是好的。這為我們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后,農村面臨著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比如在經濟方面,農民收入增長減緩,有的地方農民負擔還比較重,有些地方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壓力還比較大;一些地方的盜竊、搶劫、殺人、放火、傷害等刑事案件比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園林承包、農民負擔、基金會、村委會直選,以及婚戀、家庭、債務、宅基地糾紛等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時有發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動也不容忽視。這對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出了挑戰,我們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歸根到底就是要實現、維護、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目前,農民群眾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穩定、盼公正、盼尊重。這“四盼”就是群眾根本利益的一種反映。每一“盼”都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密切相關。今后,全縣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就是要以鄧小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緊抓住“村”這個環節,全面落實民主法制建設的各項措施,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現就如何強化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談幾點粗淺認識。
一、農村社會穩定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首要任務和重要目標
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基層法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創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平穩運行,為百姓謀利益。總結實踐經驗,我們發現,一個區域的民主法制建設工作往往與其經濟發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對于發展相對滯后的后進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辦法,以機關干部下村掛職為契機,對后進村進行集中整頓轉化升級,工作中要堅持把民主法制建設的成果轉化為推進農村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現實動力,使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發展。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搞好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不斷增加農民收入。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農村出現的新問題;要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理農村人民內部矛盾,及時發現、解決影響農村穩定的各種糾紛,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貫徹“嚴打”方針,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農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動,特別是各類霸頭和黑惡勢力團伙,要堅決打掉。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推行定包案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理要求和定辦結時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負總責、綜治委牽頭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基層狠抓落實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排查調處工作要始終注意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著重解決好改革中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源頭上防止和化解引發矛盾糾紛的各種因素。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意見》和省綜治委《關于縣鄉兩級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意見》,積極改進干部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基層接訪,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群眾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鎮;對于治安混亂的村莊,黨委、政府要堅持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對“亂、癱、窮、愚”綜合整治。
二、農村事務民主管理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核心內容
要堅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把農村財務、土地承包、村辦企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宅基地劃分等農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務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要注意雙向制約,不僅要“約民”,更要“約官”。各級各部門都要尊重群眾的民主權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議事制度,規范村級重大事務的民主決策程序,凡是與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都要進入民主決策程序,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保障群眾當家做主。
基層法制教育存在的難題與應對方案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四五”普法制定的基本目標。我市農村人口多、比重大,是普法工作的難點和重點。近年來,我市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各級法律宣傳服務組織的努力和實踐,取得了顯著成效。廣大農民法制觀念逐步增強,農村基層干部依法決策和管理農村事務的能力明顯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民能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制教育的深人開展,有效地推動了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促進了農村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但是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我市農村法制教育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困難和問題。
一、存在問題
1、認識上存在偏差,法制意識淡薄。由于我國人治歷史久遠,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農村又相對偏僻和封閉,基礎教育薄弱,農民文化層次相對較低,接受新知識、新事物能力慢,導致一些干部群眾法制意識薄弱。有些農村基層干部和群眾認為,自己安分守己種田和生活,不做犯法的事,普法對本人關系不大,學不學法無所謂。還有些群眾只有民主意識,缺乏全局意識;只注重權利,不重視責任和義務;維權意識強,參與自治管理的意識弱;監督批評意識強,自覺配合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意識弱。這些問題的存在,給農村法制教育造成了困難。
2、農村存在問題多,法制教育任務重。一是村民自治制度落實難。農村一些地方選舉還不規范,有些村干部往往是在當地宗族中有較強影響,并通過私下承諾的方式當選,他們當選后很難代表全體選民的利益,影響農村管理的公正性。村務、財務公開不透明,有些只公開大的方面,對一些關鍵性或較敏感的內容公布比較模糊或不予公開,迫于制度不得公開一下,有應付和走過場的現象。二是處理矛盾糾紛不到位。農村在處理宅基地、承包地糾紛和有關農民利益問題時,免不了出現一些矛盾和糾紛,調解不及時和處理不當而造成矛盾激化,造成不斷上訪。三是法制建設相對滯后。近年來農村犯罪日益增多,已成為社會的突出問題。農民犯罪中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犯罪比率大,故意殺人、傷害、強奸、盜竊和搶劫時有發生,且犯罪主體為年輕、文化水平低的農民。對這些犯罪行為,一些部門執法不力,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個別鄉村村霸和宗族勢力橫行。這就嚴重挫傷了村民學法的自覺性,阻礙了農村法制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
3、法制教育力量薄弱,宣傳方法單一。經調查,全市2沙拓個村的法制宣傳,主要依靠市縣兩級司法機關“送法下鄉”,而鄉村兩級宣傳教育則是薄弱環節。宣傳方式大都停留在散發資料、張貼圖片、現場咨詢上,這些形式烘托普法氣氛有余,但是讓農民掌握和運用具體的法律知識則不足。由于法制宣傳經費不足,農村普遍缺乏法律學習資料,更缺少生動活潑的教育形式。
4、“一手硬、一手軟”,對法制教育重視不夠。農村法制教育還沒有真正引起一些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對農村法制教育缺乏深人研究和具體安排,工作中存在抓經濟和抓生產重、抓法制建設輕,抓實的和具體的工作重、抓法制教育輕等問題。
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問題與應對措施
平安中國是黨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安定有序的重要舉措,建設平安中國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著密切的關系。法治宣教對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培養公民遵紀守法意識有著重大的作用。經過三十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村法制宣教工作取得了較好的實踐成效。廣大農民群眾法制觀念淡薄的狀況得到較大改變,但目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法制宣教方式與機制,未隨著時代的發展有進一步的改進。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村法制宣教工作進展緩慢,部分干部群眾不面對矛盾糾紛不能依法維權解決,農村法制訓教暴露出很多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與社會進步建設的新農村存在較大的差距。必須用戰略的眼光重新認識法治宣教工作的重要性,使法制宣教工作更加符合時代的要求。
一、農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意義
法制教育是國家有目的形成人們一定的法制觀念與法律信仰的教育,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長期任務,進行法制教育是要教育人們執法守法,做好法律知識普及教育,使人們掌握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對法律進行普及宣傳。農村法制教育是社會以農民為客體進行的有目的的宣傳法律信念的教育。農村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國的需要,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村公共事業發展都離不開相關法律的規范。建設新農村要深化各項改革,加強基層民眾建設,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在法治國家的背景下建設新農村,是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必要保障。新農村建設必須大力強化依法建農的法律意識,切實將農業發展與農民利益納入系統化的法律環境中。法制宣教工作是提高農村法制水平,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的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是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要求在農村大力開展法制宣教,充分發揮法律在促進保障農村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全民提升村級事務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經濟、政治、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是要使社會維持有序的狀態,法制是引導社會有序進行各種互活動,消除社會危害的現象,減少消極因素的不利因素,保證社會安定團結的手段。新農村建設中社會穩定離不開法制的保障。農村經濟主體日益多元化,要想使農村經濟穩步發展,應運用法律調節手段處理矛盾。
二、邢臺市農村法制教育現狀
三農問題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健康發展的全局性問題,新農村是生產發展,鄉村文明,管理民主的新農村,是民主法治的新農村,要實現新農村建設目標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法治宣教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制觀念的有效途徑,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重要制度保障。邢臺市農村法制教育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邢臺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中,涉農訴訟案件逐年增加,民告官行政案件占相當大的比例,過去邢臺市農村普遍存在的群斗現象大大減少,圍繞村級組織建設出現的上訪案件,多數通過說服教育等手段得到較好的解決。邢臺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農村法制宣教工作,為推進農村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先后頒布了各項政策文件,制定了各種具體措施,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活動。農民的法律意識逐步增強,教育內容形式更加豐富,社會矛盾糾紛逐年下降。農村法制宣教為建設新農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一)農村法制教育中存在的理論問題。三農問題是關系到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農村法制建設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邢臺市農村法制教育通過開展普法宣傳運動,法律宣傳內容方法等方面有了明顯的提高,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對農村法制教育宣傳理論研究不夠,三農問題的立法方面存在問題。建設新農村背景下,三農問題關系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邢臺市黨和政府為提高農村法制建設采取了系列政策措施,但法制建設立法改革進程緩慢,有關農村的立法不少是計劃時期制定,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自由平等的農業經濟法律很少。政策性原則過強,農業管理大多依靠國家頒布的農業政策執行,農民文化素質水平較低,依靠基層黨政機關進行執行的政策出現了很多紕漏。少數農村基層干部對普法認識不夠,將普法工作當做應付檢查的走過場形式,部分地區上機機關對普法宣傳積極熱情,但基層部門消極應付,部分地區僅熱衷于搞形式宣傳,空洞喊口號,農民群眾掌握不到法律知識。有些地區基層干部不愿搞法律宣傳教育。(二)觀念制約法制教育的實施。觀念制約法制教育的主要原因是農民受傳統觀念影響,村干部法制觀念不強。部分農民受傳統觀念制約,中國農村社會中依靠道德家法等調節社會矛盾,農村地區發生糾紛后農民補考法律武器解決問題,往往通過其他手段私了解決。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難以得到合理的形式。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侵害時,很多農民選擇沉默。很多農民認為與政府決策抗衡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農民與政府行政機關發生糾紛時,不習慣依靠訴訟解決問題。不少村干部由于受中國封建社會人治觀念的影響,習慣于家長式作風行駛權利,民主意識不強。對依法治國,加強法制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村干部不愿實行村務公開。通常用村委會代替村民會無法體現民主的原則。(三)村民自治中出現的問題。村民自治是農民依照憲法管理自己事情的有效形式,實現農民做主的村民自治,必須在黨的領導下認真依法辦事,保證我國農村法制建設健康有序進行。當前村民自治實踐中受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的影響,村民法制觀念淡薄。民主意識薄弱的問題在各地農村普遍存在。有的村民認為自治是自己處理一切問題,村委會自我決定一切事務。有的村民認為自治是村委會可以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將村委會凌駕于黨支部之上。部分農村中重大事務決策僅憑村干部個人意志辦事,如利益指標分配等。有些村干部選舉中,功利性傾向明顯。造成村委會活動難以開展,嚴重影響了法制教育活動在農村基層的普及。
三、加強農村法制教育的對策
主任在法制教育現場會發言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現場會,交流推廣社區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法制教育基地積極作用,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的經驗。剛才街道的發言,生動實在,效果突出。這既是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一個縮影,也為我們進一步深化普法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借此機會,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高度重視,切實把青少年普法教育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社區(村莊)
全市開展關愛明天普法先行活動以來,各級關工委、各相關部門,按照中國關工委、中央綜治辦、司法部的部署,廣泛深入地開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在抓基層、打基礎,建陣地上,取得了顯著成效,涌現了一批先進典型,創造出許多先進經驗。特別是街道辦事處,立足基層,建立社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經驗具有示范意義,為我們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落到基層、落實到社區(村莊)樹立了榜樣,值得認真推廣和學習。
社區(村莊)是城市的細胞,是社會建設與管理的重心,也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心。大多數青少年的活動場所,除學校、單位以外,主要在社區(村莊)和社區(村莊)中的家庭。社區(村莊)在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方面具有獨到的優勢,擔當著重要的責任。
近幾年來,全市上下包括各街道(鎮)、各社區(村莊),在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上,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應該看到,在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時期,我們預防工作依然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挑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仍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呈現上升趨勢。去年有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發生在社區(村莊),有的性質還十分惡劣。這也暴露了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不少的薄弱環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經到了非抓不可,不抓不行的地步,這就要求我們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扎實工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切實抓緊做好。尤其是基層組織,街道(鎮)、社區(村莊)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我們在社區(村莊)創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有利于擴大青少年的受眾面、有利于增加青少年受教育的頻度、有利于提高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效果,有利于推動文明、安全、和諧社區(村莊)建設。全市各街道(鎮)、各社區(村莊)都要學習借鑒的經驗,切實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社區(村莊)。
司法機關人大情況匯報
一、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長效機制
要繼續健全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工作督察考評制度、重點普法對象年度考試和通報制度。
二是推行國家公職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
三是實行普法依法治理成員單位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制度,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使成員單位既“掛名”又“掛帥”抓普法工作。
四是實行對鄉鎮及縣直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每年考核面達到總數的50%以上。
五是落實獎懲機制,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實行獎懲制度,對年度考評不合格的單位,實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總結經驗,開拓創新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總結經驗,開拓創新做好四五普法工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一)提高認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擺上重要位置。"四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我們認真貫初中央、省、市委有關加強法制建設的指示精神,按照"三五"普法規劃要求,以開展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為重點,著力加強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在每年的全委會和工作會上,都把青少年的民主法制和紀律教育作為團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青少年普法宣傳學習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制觀念,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各基層團的組織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團的各項活動緊密結合起來,把法制教育活動切實納入服務和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內容,扎實推進青少年四五普法教育的實施。
(二)依托載體,增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幾年來,團市委和基層團組織充分利用少年法庭、勞教所、戒毒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結合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文明社區"和"千校百萬"進城務工青年培訓等活動,把青少年法制宣傳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實處。如:晉江團市委與法院開展了法律知識巡回講座活動,在各鄉鎮、各中學的青少年中巡回舉辦法律講座。肖盾南埔鎮團委依托開竺中學成立了少年法校,自編了8萬余字的教材。每年都培訓學員l00多人。南益集團南豐針織廠團委積極開展"千校百萬"外來務工青年培訓活動,開辦外來務工青年培訓班,加強務工青年的法律意識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被團中央評全國''''千校百萬''''外來務工青年培訓工作先進單位"。團市委還調整充實了泉州市維護青少年權益中心組成人員,成立了×州市青少年法律咨詢服務中心,組織法律專業特長的青年志愿者按時值班,接受青少年法律知識的咨詢,加強普法教育,中心還關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突出案件,為末成年人提供法律幫助,產生較好的社會影響。2001年2月,團市委宣傳部被市綜治委評為1998-200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三)加強宣傳,提高普法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幾年來,團市委、各級團組織從青年特點出發,注重加強團員青年和少先隊員的法制教育,通過宣傳版報、墻報、報告會、演講會、座談會、上團課、知識競賽等生動活潑的形式,引導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并在團市委機關報《泉州青年報》開辟專欄,定期刊發各種法律知識和法制案例、舉辦《我與交通》、《愛護野生動物》等征文活動,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識。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頒布實施后,團市委聯合市人大法制委、未保委等單位開展"未成年人犯罪狀況和預防"的專題調查,對全市各縣(區、市)及市直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的情況進行調研。團市委還配合有關部門舉辦"中學生法律知識競賽"和"為了明天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展覽",到基層開展"三下鄉"一普法宣傳活動,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識。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四)齊抓共管,為青少年法制教育創造良好環境。青少年普法的特點是各部門積極參與、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為調動各方參與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積極性,1999年8月團市委聯合綜治、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民政、勞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商、質檢等13個部門和系統,開展了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活動。兩年來,全市涌現出全國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3個、省級1個、市級74個。各創建系統和基層單位結合部門業務工作,經常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活動,依法履行行政職能,實施專項治理工作,為青少年"三五"普法的順利實施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根據地法制教育啟發
一、抗日根據地法制教育的目的
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族與日本侵略者之間的矛盾成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為了打敗日本侵略者,贏得中華民族的獨立,必須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為此,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根據地制定、頒布了法律法規,其目的是為動員全體人民,進行抗日,并爭取抗日之勝利。中國共產黨提出的抗日十大綱領和相關根據地法規對此有明確之規定,如《陜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明確規定立法之宗旨就是:“本著擁護團結、堅持抗戰、爭取最后戰勝日寇的方針”[1](P31)。第八條更具體規定各種自由權之目的是“扶助人民抗日團體與民眾武裝之發展,提高人民抗戰的積極性”[1](P32)。即使是改良人民生活的法律法規,也是旨在“使抗日力量無限地提高”[2](P319)。但“徒法不以自行”,根據地法治之目的實現需要通過法制教育,為大眾學習、接受,而后認同、遵行。因此,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要動員一切力量進行抗戰。盡管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并沒有明確使用“法制教育”的概念,而使用傳達、宣傳等概念,但確實有法制教育活動,只不過它滲透到總體的宣傳活動之中。
二、抗日根據地的法制教育活動
法制教育活動包含了教育者與受教育者、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基本范疇,體現了誰做,為誰做,做什么,如何做的前后相繼的邏輯關系。
(一)法制教育的教育者與受教育者
抗日戰爭時期,由于各根據地被分割開,沒有形成適用于所有根據地的統一的法制法規。法制教育的規定也有所不同,但各根據地對法制教育及教育者有相應之明確規定。如有的根據地法制明確規定:“區公署(所)作為縣政府的助理輔佐機構”,其主要職權之一就是“傳達”上級命令、法令等事項[3](P345)。行政村村公所,根據工作需要一般都設有文教宣傳部門,承擔著宣傳根據地法制的任務。各根據地對政府干部的獎勵條件之一是“廣泛宣傳并具體實現邊區施政綱領及政府其它政策法令”[3](P366)。監獄管理制度中堅持教育原則,“主要是組織犯人學習邊區政府的重要法律文件”,如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主要的刑事法規[4](P563)。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在1941年5月10日的《對各縣司法工作的指示》還規定司法人員承擔向普通民眾進行法制教育的義務,規定獎勵的條件之一就是“廣泛宣傳,并積極執行施政綱領和政策法令成績優異者”。根據這些規定,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主要是政府組織中的區公署(所)、行政村村公所、法院、行政機關、教育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等,它們在自己的業務范圍內承擔著相應的法制教育責任。黨組織依據黨的綱領、政策也是法制教育者。此外,中國共產黨員、干部和其他積極分子也是法制教育的實際擔當者。由于法制教育是為了動員和組織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進行抗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就應當是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而就受教育者的具體范圍來說,在《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認為是包括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鄉村富農、小地主、學生等在內的“革命營壘”。1937年在《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中則使用了“人民”、“人民大眾”的概念,應當同上述“革命營壘”的范圍相同。而在《和英國記者貝特蘭的談話》中,使用了“民眾”概念,指出要“動員社會的下層民眾加進這個統一戰線去”[2](P348)。顯然,此處所言之“民眾”應當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這些社會下層百姓。1942年《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使用了“大眾”概念,是指“工農兵”。而在根據地法制中,使用得較多的是《陜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1939)、《陜甘寧邊區保障人權財權條例》等文件中提到的“人民”概念;而《山東省人權保障條例》則使用“國民”概念。雖然使用了不同概念,但根據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法律依據來說,作為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大眾”應當是擁護抗日和贊成民主的人,包括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甚至大地主中的部份擁護抗日和贊成民主的人,但主要群體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從反向來界定,“大眾”應當是除那些與日本侵略者同流合污的人以外的中國人。
司法局關于加強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匯報
未成年人是國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加強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直接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當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突出,已向低齡化發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學校、社會等諸多因素,而缺乏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淡薄,則是一個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養成教育,需要從娃娃抓起,把住人生的每一個關口。因此,加強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識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他們健康成長是關鍵的一環。
一、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開展情況。
近年來,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主要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1、作為普法主管機關,積極組織、協調、指導各鎮、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把未成年人特別是在校生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納入“四五”普法規劃,做到長規劃,短安排。同時實行統一領導,分工合作,明確責任,充分發揮各科室的職能作用,確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2、加強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礎建設。對法制課師資隊伍、校外輔導員隊伍和法制宣傳隊伍進行輔導,編印《未成年人保護法》、《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基本知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傳材料,征訂《青少年法制知識讀本》、《學校法制園》提供給各中小學學習宣傳。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在學校、農村開辟法制宣傳欄,定期或不定期出版法律知識宣傳專欄,定期出版法制宣傳材料。充分運用大眾宣傳媒體,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標語等形式多樣的方式,廣泛進行宣傳,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濃厚氛圍。
3、利用法制宣傳隊伍,開展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律教育。我局通過法制宣傳隊伍這個有效載體,組織宣傳人員深入全市各學校進行法制教育。先后宣講了《憲法》、《刑法》、《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有關禁毒、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在農村、社區等基層單位,通過送法下鄉等活動,結合學文化、學科技,對基層廣大未成年人進行普法教育。
農民法制教育有效途徑研究
一、農民法制教育“:法治湖南”建設的工作重點
建設“法治湖南”,是湖南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四化兩型”建設,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進依法行政的重大決策,是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體實踐。建設法治湖南工作千頭萬緒,法制宣傳教育是法治建設的基礎環節。建設法治湖南,重點難點都在農村,農民是重要對象。《法治湖南建設綱要》明確提出:“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實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防止形式主義。”湖南是農業大省,有2300多個鄉鎮,2萬多個行政村,4500多萬農業人口。農村人口不僅絕對數量大,而且所占比重高,占全省總人口的70%。[1]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成效,是決定全民法律意識的重要因素。[2]當前農村發生的案件中,許多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由不懂法變為違法犯罪。由此可見,農民法制教育是實現法治湖南的重要前提。法制教育本是一種素質教育或者理念性教育,其教育的最終目的應是培養公民的守法意識、守法精神,以及對法律的信仰。[3]可以設想,迅速而普遍地提高農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將極大地影響湖南法治化的進程。
二、湖南農民法制教育之問題分析
湖南省從開展“普法”教育以來,農民群眾的法律素質整體上有了提高,農民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明顯增強。但是也應當看到,農村的法制水平一直落后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教育滯后。美國學者伯爾曼說:要使民眾守法,首先要懂法,而懂法的前提是加強法制教育。目前農民法制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無論是教育觀念、教育方式、教育內容,還是教育隊伍,都存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農村干部對農民法制教育重視不夠
相當一部分基層干部認為抓經濟建設是硬任務,抓法制教育是一項“軟”指標,對政績沒有什么影響,認為法制教育既花錢又費力,還不如干點賺錢的事情實惠。由于缺少應有的嚴格考核和監督制約機制,農村干部對開展農民法制教育缺乏積極性與主動性,有的甚至還帶著抵觸情緒。因此,由鄉、村干部組織的法制宣傳,不但次數有限,有的還名不副實,搞形式主義應付上級檢查,沒有收到宣傳教育應有的效果。此外,我們到一些鄉村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以及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知法犯法等現象依然較為普遍地存在,導致學法與用法脫節,由此嚴重挫傷農民學法的積極性。[4]我們知道,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制觀念比法律文本更重要。不改變這種落后的法制觀念,農民法制教育難以收到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