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稅收入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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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

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的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行政法規及政府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非稅收入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第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政府非稅收入資金管理、財政票據等進行稽查,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凡有政府非稅收入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部門或單位,均應接受財政部門組織的稽查。

第五條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政府管理的非稅收入進行稽查,并指導下一級政府非稅收入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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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論文

非稅收入進行了初步規范和整頓。這次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對現在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區分不同類別和不同情況,采取“一清、二轉、三改、四留”的措施。筆者認為,對政府非稅收入的治理整頓有助于改善國內居民的收入狀況,拉動國內的消費需求,保障社會的安定與發展,是及時而有效的,但同時這次稅費改革的力度仍是不夠的。本文從理論及實際操作上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政府非稅收入稅費制度收費項目

政府非稅收入的現狀分析政府非稅收入是指政府用收費、基金、罰款、攤派、贊助等方式籌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目前,我國各級政府部門都存在著大量的收費、基金等非稅收入,在政府全部的公共收入中(不僅局限于政府預算內、外收入)占據了很大的比重,對微觀經濟運行和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控都具有重大的影響。

當前上至中央各部門,下至農村鄉鎮政府各機構,亂收費、攤派等屢禁不止,結合現狀可簡單地概括為“多、亂、難”三個字。具體問題有:

(一)執法部門多,項目繁多,收費環節多,數量龐大,政府對總體情況把握不夠

政府非稅收入主要來源于以下三部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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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調研報告

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發展建設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府非稅收入的規模不斷擴大,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不斷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相繼出臺了加強“收支兩條線”管理等多項政策規定,但這些政策主要側重于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隨著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我國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了重大改變。20**年,國務院批準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成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建立,為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建立起了有效的執行機制。

一、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一)政府非稅收入的含義。

廣義上講,政府非稅收入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國際上(包括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常將政府財政收入分為經常性收入、資本性收入和贈與收入三大類,其中,經常性收入又分為稅收收入和政府非稅收入。經常性非稅收入是政府為公共目的而取得的無需償還的收入,如罰款、管理費、政府財產經營收入等,以及政府以外的單位自愿和無償地向政府支付的款項等。經常性政府非稅收入不包括政府間撥款、借款、前期貸款收回以及固定資產、股票、土地、無形資產的售賣變現收入,也不包括來自非政府部門的以資本形成為目的的贈與收入。

我國在財政管理中長期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概念。1996年以后,我國政府將預算外資金收入納入預算內管理的步伐顯著加快,隨著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的擴大和部門預算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入,預算內外資金逐步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財政收入中稅收之外的其他資金,由于其在很多方面與稅收存在不同之處,必然需要按不同的方式加強管理,理論界的一些文章和部分政府的文件中已開始出現了“非稅收收入”、“非稅收入”等提法。20**年7月,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財庫[2**]37號)和《中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管理改革試點辦法》(財庫[20**]38號)中,將收入收繳改革后的票據定名為《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隨著收入收繳改革的開展,社會各方面逐漸接受和認可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提法。20**年7月財政部下發了《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53號),對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與內涵進行了界定,文中指出,“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該文件還清晰界定了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人等。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

(二)政府非稅收入在公共財政中地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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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論文

一、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現狀及影響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為實現其職能,按照一定規則采取收費、基金等非稅方式,由中央和地方分別籌集用于特定專門用途的財政性資金[1],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目前,我國各級政府部門都存在著大量的收費、基金等非稅收入,在政府全部的公共收入中占據了很大比重,對微觀經濟運行和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控都具有重大影響。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要求,財政部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實施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將非稅收入分為: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彩票資金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和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對于我國當前非稅收入管理現狀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

一是規模不斷擴大,增長速度較快。建國以來,隨著地方財權、財力不斷擴大,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矛盾也日益增大,單靠預算內收入已經無法滿足改革和建設的需要,這就迫使政府增設收費項目,允許和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創收”,造成我國非稅收入數額不斷增長,且增長較快。據統計,我國非稅收入由1978年的960.09億元增長到2004年的10523億元,26年增長了10.95倍。非稅收入占財政性資金的比重在1985年為42%,1990年達到50%,2004年在經濟高速發展、稅收收入增長較快的情況下,所占比例仍高達28.5%。

二是宏觀稅負較重,管理較為混亂。我國的非稅收入規模一直很大,而且增長迅猛。因此,雖然我國宏觀稅負比重不高,企業和居民的實際負擔的稅費卻很重。非稅收入的收費主體多元化,收費項目過多,管理上則職權分散、多頭管理,秩序混亂,如有的地方和部門的收費罰款沒有一個基本的標準,彈性大、隨意性強;有的收費項目已經明令取消,個別地方和部門仍然堅持征收等。

非稅收入作用的發揮是有一定限制條件和范圍的,一旦非稅收入規模過度膨脹,缺乏監管,必然會帶來一定負面影響。當前主要表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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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通知

各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的客觀要求。近幾年來,各級財政部門在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對于規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從源頭上防范腐敗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各方面認識不盡一致,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的政策界限不夠明確,加之體制改革與法制建設滯后等原因,政府非稅收入還存在管理不夠規范、運行效率偏低等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

二、分類規范管理政府非稅收入

政府非稅收入應當在依法籌集的基礎上,努力挖掘收入潛力,實行分類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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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研究論文

【摘要】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圍繞《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以株洲市為例,闡述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若干問題,旨在提高我國非稅收入的執收水平和資金的使用效益。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地方政府正常運轉、促進社會經濟事業發展的重要財力。但是,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諸如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監督失靈等問題比較突出,如少數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把收取的非稅收入視為單位自有資金,大量非稅收入在財政體外循環;多頭征管,收費養人、三亂現象屢禁不止;缺乏統一的法律規范,難于實施有效的監督等,嚴重削弱了政府的調控能力,為此,湖南省2004年9月1日頒布實施了《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從體制上切斷了個人收入與部門權力、資源占有之間的聯系,有利于深化財政改革,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建立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既有利于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又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一、《條例》頒布實施的成效分析

(一)規范賬戶管理,實行源頭控收

根據《條例》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未經財政部門批準,擅自開設非稅收入過渡性賬戶的,一律視同“小金庫”處理。為了把這一規定落到實處,株州市財政部門一方面是在五家國有商業銀行統一設立了“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用于歸集、記錄、結算非稅收入款項,并簽訂了代收協議,其網點均可代收非稅收入,執收單位和繳款人可以就近將非稅收入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為執收單位和繳款人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是在征收管理系統上線和新版票據發放之前,通過嚴格審核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項目,以湖南省財政廳統一制定的非稅收入項目庫和單位經過年檢的收費許可證為依據,糾正了一些超標收費和亂收費問題。使用征收管理系統和新版票據后,單位執收的非稅收入只能直接繳入“株洲市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單位過渡戶得以撤銷,“收支兩條線”管理進一步規范。據統計,市本級共撤銷嚴格意義上的過渡戶14個,清繳以前年度滯留的收入211萬元,接管國土收入過渡戶收入4965萬元。

(二)堅持收繳分離、依法加強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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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加強政府宏觀調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下列財政資金:(一)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政府性基金;(三)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四)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五)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六)彩票公益金;(七)罰沒收入;(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前款規定的收入屬應納稅范圍的,其依法納稅后的資金為政府非稅收入。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第三條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編制全省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目錄,定期向社會公布和調整。

第四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政府非稅收入的統一管理。

審計、監察、價格主管、人民銀行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政府非稅收入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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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調查與思考

政府非稅收入是各級政府憑借國家權力或以投資者身份,向管理對象提供準公共服務或特定服務而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財政部制定的200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政府非稅稅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七大類,共計800多個項目。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政府非稅收入呈現出高幅增長態勢,在完成財政收支預算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由此可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非稅收入管理改革,促進我縣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對建設陜南經濟強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背景與成效

柞水是一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國家級貧困縣,也是一個國家財政補貼縣。近幾年,我縣在經濟建設中,緊緊圍繞現代醫藥、礦產冶金、生態旅游三大主導產業加快發展,財政收入出現了高幅增長態勢,政府非稅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并且對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作用日益突現。但是,由于管理機制不完善,加之部門利益的誘惑,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現了許多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一些單位甚至是領導同志,把黨和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收職能,當作本部門的特殊權力,把收取的非稅收入視為單位自有資金,私設“小金庫”;有的部門把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與“三亂”現象聯系在一起,認為加強非稅收入管理難免引發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也有的領導不著眼長遠,不求自我發展,認為政府非稅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會影響財政轉移支付結算,得不償失。二是征管機制不健全。我縣政府非稅收入有七大類、2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主要分布在農業、工商、財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勞動等部門,并且是以執收單位自行征收為主。這種多方征收、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財政管理職能,分散了非稅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稅收入管理成本,不僅造成了“收費養人”局面,同時,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每辦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門“過關交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國家還沒有出臺一部系統性的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較為科學實用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軟件,所以,我們財政機關對非稅收入管理的強制性不夠,對超標準、超范圍和隨意減收、免收非稅收入的問題查處不嚴,因此征收非稅收入的隨意性較大,出現了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的現象。

面對上述問題,縣政府緊緊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試點的工作機遇,于2007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動員大會,制定下發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從轉變政府職能、實行財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繳系統三個方面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確立了堅持公開透明、堅持科學規范、堅持積極穩妥三項基本原則,并按照“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改革模式,選定了公安局、國土局、勞人局等15個部門為首批試點單位。

經過一年來的改革實踐,我縣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

1.確立了一個模式。即:確立以財政直收為主、委托部門征收為輔的“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確主管部門的工作責任,建立相互制衡執法體系,較好地防范了非稅收入征管的隨意性和資金的體外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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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革新

一、我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的背景與成效

柞水是一個“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國家級貧困縣,也是一個國家財政補貼縣。近幾年,我縣在經濟建設中,緊緊圍繞現代醫藥、礦產冶金、生態旅游三大主導產業加快發展,財政收入出現了高幅增長態勢,政府非稅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并且對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作用日益突現。但是,由于管理機制不完善,加之部門利益的誘惑,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現了許多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一些單位甚至是領導同志,把黨和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收職能,當作本部門的特殊權力,把收取的非稅收入視為單位自有資金,私設“小金庫”;有的部門把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與“三亂”現象聯系在一起,認為加強非稅收入管理難免引發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也有的領導不著眼長遠,不求自我發展,認為政府非稅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會影響財政轉移支付結算,得不償失。二是征管機制不健全。我縣政府非稅收入有七大類、2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主要分布在農業、工商、財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勞動等部門,并且是以執收單位自行征收為主。這種多方征收、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財政管理職能,分散了非稅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稅收入管理成本,不僅造成了“收費養人”局面,同時,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每辦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門“過關交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國家還沒有出臺一部系統性的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較為科學實用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軟件,所以,我們財政機關對非稅收入管理的強制性不夠,對超標準、超范圍和隨意減收、免收非稅收入的問題查處不嚴,因此征收非稅收入的隨意性較大,出現了該收的不收,不該收的亂收的現象。

面對上述問題,縣政府緊緊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試點的工作機遇,于2009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的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動員大會,制定下發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從轉變政府職能、實行財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繳系統三個方面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確立了堅持公開透明、堅持科學規范、堅持積極穩妥三項基本原則,并按照“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改革模式,選定了公安局、國土局、勞人局等15個部門為首批試點單位。

經過一年來的改革實踐,我縣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

1.確立了一個模式。即:確立以財政直收為主、委托部門征收為輔的“部門執法、大廳開票、銀行收款、財政統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確主管部門的工作責任,建立相互制衡執法體系,較好地防范了非稅收入征管的隨意性和資金的體外循環。

2.構建了兩個體系。即:在財政、銀行、單位之間構建非稅收入收繳軟件體系和財務報表管理軟件體系,既降低收入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便于廣大干部群眾查詢非稅收入的管理政策、資金收繳和計劃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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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結算調研報告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它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包括政府性基金(附加)收入、專項收入、彩票資金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按照參與分配主體的不同,非稅收入可以分為中央非稅收入、地方非稅收入以及共享非稅收入三種類型。非稅收入分成是指按照事權和財權對應的原則,在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之間以及政府相關部門之間明確非稅收入分配主體、分配比例(或份額)以及結算方式等分配關系的制度規范。它涉及到各級政府及部門之間的財力分配關系,是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建立規范的政府非稅收入分成及其結算體系,對于實現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完善公共財政管理體制將起到重要促進作用,也是實現收入直達國庫過程中不可逾越的一個重要環節。

一、非稅收入分成及其結算的現狀與問題

近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把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擺在與加強稅收征管同等重要的地位,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以我省為例,通過出臺《××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撤銷省直單位收入過渡戶、設立非稅收入匯繳結算賬戶等相關制度和措施,非稅收入規范管理初見成效。2005-2006年,在取消16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情況下,省本級通過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以下簡稱匯繳結算戶)上繳財政非稅收入合計319.03億元,比規范管理前的2003-2004年增收101.22億元,增長了46.47%。2005-2006年間,全省非稅收入共征收824.86億元,比2003-2004年間增收182.03億元,增長了28.32%。非稅收入規范管理有效地集中了財政資金,將原來各部門、執收單位的分散型管理轉為歸口財政部門集中管理,非稅收入資金的財政性屬性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為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和規范津補貼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隨著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我省非稅收入分成結算也在逐步規范。2005年了《××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分成與結算辦法》(湘財綜[2005]35號),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的分成及結算進行了清理、調整,重新明確了分成項目、比例及結算辦法。同年省財政廳與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聯合下發了《關于非稅收入分成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綜[2005]68號),明確規范了分成收入的劃解時間、使用票據。2007年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分成劃解的通知》(湘財綜[2007]4號),進一步明確了非稅收入分成結算中各方的責任義務及分成結算的詳細流程。目前,我省非稅收入分成涉及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及25

個部門,近140個項目,390個明細項目。2006年,省本級應分成的非稅收入29.53億元,占當年非稅收入總額174.63億元的16.91%;2007年省本級應分成的非稅收入28.31億元,預計將占全年非稅收入總額的15.30%。省本級非稅收入中,盡管分成收入所占比重不足20%,但辦理分成結算的工作量和難度較大。分成結算作為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實際工作中已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深層矛盾與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分成政策不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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