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金融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4 0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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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金融研究論文
一、韓國的政策金融
(一)韓國政策金融的內容、作用及特點
韓國的政策金融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統;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過金融機構向特定產業以優惠條件貸出資金。
1.韓國政策金融的內容及作用
韓國的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體制始于樸正熙政權的建立,樸正熙高度重視國家對金融部門的控制,認為金融應該作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動經濟增長,于是通過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體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權及金融監管權,而且在實際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儲蓄存款,這使政府在實施政策金融時具備了雄厚的物質實力,見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桿,韓國政府自然要將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為一般的貨幣政策工具,而且作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桿去刺激經濟的開發,其調控范圍、調整幅度都相當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別利率(歧視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態。
金融政策優化策略研究
摘要:近年來長三角地區霧霾天氣頻現,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社會經濟的穩定和人們的身心健康。本文運用文獻分析和調查研究等方法,分析得出了目前長三角地區霧霾防治金融政策存在政策體系不完善;政策實施的監管不足;霧霾防治風險投資規范化程度較低;銀行信貸缺乏長效機制;儲蓄率偏高;霧霾防治企業投資不足,直接融資能力較差;相關責任保險制度和金融政策評價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建議,以期為我國區域霧霾防治的金融政策優化提供借鑒。
關鍵詞:霧霾防治;金融政策;優化策略
一、長三角霧霾防治金融政策存在的問題
1.長三角霧霾防治金融政策體系不完善。長三角地區的霧霾防治金融政策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與霧霾防治金融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太少。由于長三角地區金融政策的復雜性和多樣性,還有不少金融管理方面的政策內容沒有在相關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致使長三角地區一些大氣污染企業投機取巧,利用法律的漏洞,導致大氣污染事件時有發生。二是長三角多地區信息政策措施不健全。霧霾防治部門和金融機構在信息處理上存在問題,霧霾防治部門沒有及時本地區企業大氣污染信息,造成金融機構不能及時得到企業的大氣污染信息。三是長三角地區相關的霧霾防治評價政策體系不健全,在評價工作中沒有認真對企業大氣污染風險進行科學地評價[1]。2.長三角霧霾防治金融政策實施的監管不足。目前長三角地區相關部門對霧霾防治金融政策實施的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有:一是金融機構沒有對企業大氣污染現象進行有效的監管,不少企業在借貸申請、投資等方面存在信息不實等現象,企業大氣污染風險不能及時發現。二是不少企業在投資時不注重優化投資結構,而是盲目地投資到有可能造成大氣污染的領域,以賺取更大的利潤。三是金融機構各部們之間存在相互推脫,違規操作等現象,監管效率低下,缺乏專業監管人才,執法不嚴,制度缺失,嚴重影響了金融政策的順利實施[2]。四是由于我國金融機構實行分離式監管方式,再加上受到管理權限、信息溝通等方面因素的影響,長三角各地區金融監管機構只對本區域內的金融業進行監管,沒有形成區域性聯合監管機制。3.霧霾防治風險投資體系規范化程度較低。長三角風險投資體制方面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霧霾防治風險投資渠道單一。長三角霧霾防治風險投資機構主要是依靠政府、銀行以及一些大型的企業,投資渠道單一,沒有充分發揮民間資本的作用。二是缺乏充足的資金投入,由于投資渠道單一,資金來源渠道少,影響了霧霾防治風險投資體系的發展。三是沒有專業性的霧霾防治風險投資人才,無法發揮霧霾防治風險投資體系的強大作用。四是霧霾防治風險投資過程中,隱藏著很大的風險,霧霾防治風險投資評價機構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3]。4.銀行信貸缺乏長效機制。目前長三角區域內銀行在金融服務領域中存在信貸業務的評價、審查、操作流程不規范,嚴重影響了信貸平穩安全地發展。主要問題有:一是銀行在受理企業貸款時,沒有對企業的業務領域進行實質性調查,企業貸款資金所投入的領域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支持政策,企業生產對環境是否造成風險,企業生產的產品質量是否安全等都不清楚。二是對企業霧霾防治風險管理信息掌握不到位,沒有嚴格控制信貸準入。一些高污染的企業即使對霧霾防治產生負面影響,仍有可能得到貸款。三是銀行審批工作不合理,審批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對企業貸款項目進行再審批。審批流程過于簡單,審批人員素質不高,沒有認真對待審批業務工作。四是在貸款發放以后,銀行沒對企業和相關的業務進行跟蹤、調查評價,使企業把資金投入到其他領域中去違規生產等[4]。5.銀行儲蓄存款偏高,投資轉化效率較低。當前,長三角地區銀行儲蓄率偏高,且近年來呈不斷上升的趨勢,下表是近幾年長三角主要省會或市轄區的金融機構存貸款年末余額情況。從表中可以看出,長三角地區主要經濟發達城市的金融機構儲蓄存款年末余額逐年上升,存貸比高居不下,從另一角度來說,投資的比例就相對下降。大量的存款積壓在銀行金融機構里,資金沒有得到利用,對于霧霾防治企業的投資就相對減少,霧霾防治企業本身的借貸問題也受到影響,不利于長三角地區霧霾防治企業的發展和防治霧霾工作。6.霧霾防治企業投資不足,直接融資能力差。一方面,霧霾防治企業資金投入不足,導致霧霾防治企業在生產技術和結構得不到改善,處理大氣污染事件時得不到相應的技術支持,無法達到霧霾防治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投資結構不合理,霧霾防治企業在投資項目建設時沒有合理優化投資結構,盲目投資,往往會向高收益項目投資,而真正需要投資的霧霾防治企業得到的資金就相對較少,影響企業的霧霾防治工作[5]。7.相關責任保險制度和評價機制不健全雖然我國已建立了大氣污染責任保險制度,但目前長三角地區大氣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有:一是責任保險對象單一。目前的責任保險對象簡單來說是人,如在爆發大氣污染性事件時,公眾生活受到嚴重危害,保險公司只會對公眾進行賠償,而沒有對區域造成大氣污染危害事件進行賠償。二是沒有明確賠償的額度。在保險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當發生大氣污染性事件時相關賠償的幅度范圍,企業在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時,賠償金額較少,這不利于引起企業對大氣污染責任的重視。三是缺少相關法律條文的明確規定。相關責任保險制度缺乏一套完整的法規體系,法律法規不完善,保險制度無法有效實施,在爆發大氣污染事件時,無法可依,相關的保險賠償問題也就無法合理得到解決[6]。
二、長三角霧霾防治金融政策的優化對策
1.完善與霧霾防治相關的金融政策體系。長三角地區想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政策體系,需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完善與霧霾防治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市場主體、責任制,規范市場行為,有效的加快霧霾防治工作。二是建立有效的霧霾防治信息機構和平臺,共享相關信息。長三角地區應該建立一個環境信息數據庫,收集核查信息,使信息更準確。三是長三角各級政府應加大霧霾防治的支持力度。政府是霧霾防治政策的強大后盾。四是建立有效的政策評價體系。要建立一個有效完善的評價機制,在企業霧霾防治風險中進行科學評價,從項目的計劃、實施、效果等方面進行合理評價。評價人員責任素質要求要高,這是保證評價準確性的關鍵。2.優化金融政策實施監管工作,強化監管職能。霧霾防治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職能,構建一個有效的監管機構,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長三角各個市級霧霾防治部門對企業大氣污染風險管理要加強監管工作,收集和審查大氣污染企業名單,并告知和協同金融機構審核對大氣污染企業發放貸款的審批。金融機構內部也要加強監管建設,強化自身的約束力,建立一個科學有效的監管流程和方法,建立霧霾防治評價監管機制,對企業貸款的流向進行監管,如企業違規操作,就取消或收回發放的貸款,不再提供貸款支持。長三角各地區應聯合建立一個區域性的金融調控機構,該金融調控機構不能僅限于本區域內的工作,長三角地區各級政府應聯合區域內霧霾防防治金融監管機構共同監管調控,相互監督。3.修改風險投資政策,拓展霧霾防治投資渠道為促進霧霾防治工作以及更好的優化風險投資體系,長三角地區各級政府部門需做好以下幾點:一是拓展霧霾防治風險投資渠道,彌補資金不足的缺陷,出臺相關政策,支持鼓勵民間和公眾參與霧霾防治資本的投入。二是培養霧霾防治專業性的人才。三是完善霧霾防治風險投資市場環境,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霧霾防治風險投資市場規范的運行。四是完善霧霾防治風險投資評價機構,霧霾防治風險投資隱藏著巨大的風險,霧霾防治風險投資評價機構要確實履行職責,評價到位,對企業的投資要合理評價[7]。4.建立和發展銀行信貸機制,倡導霧霾防治信貸。長三角處于國內經濟發達地區,區域內金融業發展迅速,金融機構承擔的責任風險逐漸增強。因此,銀行內部應成立專業化的信貸團隊。在企業申請貸款時,必須充分對企業和相應貸款項目進行準確的調查研究,對企業進行系統地評價,對貸款資金的流動方向要時刻跟蹤調查,確保發放的貸款能用到相關項目上去;對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要掌握到位,不放過任何違規的污染企業,停止或收回對污染企業發放的貸款;貸款的審批工作要規范合理,對企業信貸要嚴格把關。同時也要倡導發展霧霾防治銀行信貸,制定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信譽高的企業與銀行機構合作,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對于霧霾防治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降低貸款利率。5.積極鼓勵投資,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首先,儲蓄過高反映了消費的不足,長三角地區各級政府鼓勵消費,鼓勵人們綠色消費,降低儲蓄的增長速度,提高資金的流轉和利用;其次,加快發展直接融資方式,完善發展霧霾防止金融市場,促使資金市場。債券市場、證券市場成為環保企業正常融資的渠道。積極開拓新型的金融消費方式,讓居民的儲蓄能夠合法順利的通過市場流轉到環保企業中去。長三角地區各級政府要鼓勵投資,優化投資結構,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效率,保證企業生產建設時節能減排,防治企業生產的廢棄物對環境造成污染,促進霧霾的防治工作向前發展。6.建構PPP霧霾防治產業基金,提高直接融資比例。長三角應該建構以PPP霧霾防治產業基金為基礎的霧霾防治金融體系,有效推動霧霾防治金融的發展,在霧霾的防治工作發揮重要作用[8]。要大力加強資本市場的建設,提高直接融資的比例。利用上海作為全國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大力發展資本市場,促進資本的形成、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霧霾防治企業的直接融資能力,推動霧霾的防治建設工作。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建議有:一是大力發展債券市場。發展債券市場,對發展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作用。債券市場要以霧霾防治企業為重點,積極推動長三角地區霧霾防治企業提高直接融資的能力,優化企業的經濟、生產結構,達到防治霧霾的作用。二是積極推動和優化上市公司的發展。長三角地區各級政府要積極努力,加大產業政策優惠,大力推動上市公司的發展,支持上市公司積極創新改革,優化資本結構。上市公司要利用政策優勢適時加大自身的創新能力,提高自身融資能力,以推動企業產業結構的升級。7.融合公益性評價,支持第三方評價機制。目前,長三角霧霾防治的評價工作不到位,為了對霧霾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和評價,我們要建立對霧霾防治風險的管理評價,建立起公益性的評價體系,支持第三方進行評價。第三方組織主要來自于社會組織中,是評價體系的重要主體。第三方組織評價是一種非營利性的評價組織。現階段,由于霧霾防治金融政策評價機制存在一定的不足,為了推動霧霾防治金融的穩定發展,確保霧霾防治評價信息更準確合理,我們要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彌補傳統霧霾防治金融機構中評價機制的不足。第三方評價模式包括:高校轉接評價模式、專業評價模式、社會代表評價模式和民眾參與評價模式四種模式[9]。霧霾的防治工作是當務之急,為了有效霧霾防治工作的開展。長三角地區必須不斷完善霧霾防治的金融政策,利用金融政策的優點,科學引導霧霾防治企業和社會公眾向霧霾宣戰。
金融危機對政策導向
一、投機與擴張--華爾街模式的本質
長久以來,以大摩和高盛為代表的一批從事證券買賣、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同時比從事儲蓄和貸款業務的傳統銀行受到更少監管的獨立投行,一直是華爾街的“形象代言人”。他們以少量資金投入,通過杠桿作用,對各種衍生證券進行炒作,以小博大,極短時間內實現牟取暴利。在這樣的模式下,風險也隨著一次次交易進行而累計、擴大,最終爆發出來。
金融衍生產品主要的積極作用是“對沖”投資損失,或者說規避風險,但并不是消除風險,只不過把一部分人的風險轉移到另一部分人頭上。比如商業銀行為居民提供住房貸款,就面臨著居民違約的風險;為了轉移風險,商業銀行將這些貸款合同賣給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資銀行等機構;投資銀行當然不能成為最終的風險承擔者,它一方面將貸款處理成債務抵押債券CDO(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賣給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養老金、對沖基金等在內的全球投資者,讓債券持有者來分擔房貸的風險;另一方面,投行創造出“信用違約保險”CDS(CreditDefaultSwap),讓保險公司如AIG等為這種次債提供擔保。
金融衍生產品的另一個作用是投機和套利,炒家除了會投機升跌,還會投機波幅。在1995年時,衍生金融工具投機得到臭名遠播。尼克·李森,巴林銀行的一名交易員,造成13億美元的損失,導致這家有數百年歷史的金融機構破產。
“次級抵押貸款”是指一些貸款機構向信用程度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無法還貸的風險很高。隨著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次貸購房者的還貸負擔不斷加重,同時美國房價下跌,使次貸購房者難以通過出售或抵押住房來獲得融資,這樣,越來越多的次貸購房者無力還貸。于是,房貸機構(商業銀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貸壞賬;“兩房”、投資銀行、全球各類投資者手中的大批次債由于失去償付來源而大幅貶值,金融危機從此洶涌襲來。
“把錢借給能還錢的人。”是人類第一間銀行大門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話。可是今天這些世界頂尖的銀行家們竟集體把錢借給低收入者,投資銀行給把貸款做成債券并且給予很高的等級,保險公司甚至為這種債券擔保,為什么?
論政策性金融問題
摘要:我國政策性銀行自1994年成立以來,在調整生產力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彌補市場經濟缺陷、促進經濟協調運行等方面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基本上達到了設立的目的。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對政策性銀行進行改革,完善其運行機制,以便更有效地發揮其作用是急需研究的問題。
關鍵詞: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投資
一、政策性金融產生的理論基礎和經濟基礎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結構中,市場機制和原則雖然構成社會經濟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協調的基礎,但卻不能解決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問題。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于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并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二、我國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論金融監管對貨幣政策抑制
一、金融風險與貨幣政策的矛盾與沖突
(一)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具有內生的不確定性
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中有四個重要角色:(1)中央銀行;(2)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儲蓄銀行及信用社;(3)資金供給者;(4)資金需求者。在這四大角色中,每個角色又由無數個體所組成,每個個體在不同時點有著不同的行為模式,因此,從數理角度來分析,四大角色具有多種行為模式組合,而且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各種組合模式又會相互替代,具有多重均衡的特點,不可能找到最優均衡點,在多重均衡的運行過程中,往往潛伏巨大的制度變遷風險,原因在于每個個體追逐單個利益的理性行動很有可能造成集體的非理性后果。因此,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具有內生的不確定性,它決定了金融風險與貨幣政策的矛盾與沖突在所難免。
(二)金融風險會加大貨幣政策的執行難度
貨幣政策的真正實施,通常要求在貨幣工具、操作目標、中期目標或指標變量以及最終政策目標之間存在相對穩定的關系。擾亂金融體系,會影響這些關系。當一個銀行體系越來越資不抵債(即金融風險越來越大),操作目標(如利率)、中間目標(如貨幣或信貸總量)和政策目標(如穩定物價)之間的聯系就會改變。也就是說,金融風險會影響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會影響貨幣政策的目標,會加大貨幣政策的執行難度。當金融風險程度越來越高時,政策工具與目標之間的正常關系變得越來越難以預測。例如通過貨幣供應和利率來傳導貨幣政策,會受到銀行流動性不足或資不抵債的影響(有問題銀行的風險表現),因為這些銀行不能根據貨幣政策措施調整儲備或貸款,還會降低對利率反應的敏感性和預見性。不會對市場力量作出反應的銀行是不能靠它們來傳導利率變化的。
在那些有風險的銀行體系中,各種貨幣工具被用來執行貨幣政策時均會受到不穩健銀行亦即有問題銀行的極大影響。例如,貨幣市場不會拆借資金給不穩健的銀行用來彌補準備金的不足,由此造成的市場分化會進一步阻礙央行對整個銀行體系的貨幣管理,最終擾亂金融市場的運行。而貨幣政策正是通過金融市場傳導的,當銀行體系中有很大一部分銀行無法依靠時,同業拆借市場會發出極端的信號,或迅速瓦解。
論市場政策性金融功能觀
摘要:基于市場原則的政策性金融功能觀,是在充分發揮商業性金融功能和金融市場機制基礎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策性金融的首倡誘導與虹吸擴張性功能為主導,包括基本功能、核心功能和衍生功能不同分類在內的政策性金融特有功能觀。并據此探討了我國政策性銀行的定位和改革發展的方向。
關鍵詞:金融發展;金融功能;政策性金融;改革和定位
一、引言
20世紀90年代初,基于功能觀點(functionalperspective)的視角分析金融體系和金融中介,是相對于傳統的機構觀點(institutionalperspective)的金融分析范式的重大轉換。傳統的機構觀點將現存的機構和組織結構作為既定的前提,金融體系的調整與改革一般是在這個既定的前提下進行;功能觀點則認為,在長期內,金融中介機構所履行的功能,遠比它們在某個具體的經濟中采取的形式和開展的業務要穩定得多,而且機構形式的變遷將最終由它們所履行的功能決定。因此應該把金融中介研究的視角定位在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上,然后根據不同的經濟金融功能,建立能最好地實現這些功能效應的機構與組織。作為總體金融功能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研究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僅是政策性金融學科建設和理論研究的一個基礎性課題,而且在當前我國政策性銀行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中,從功能觀視角研究政策性金融,能夠科學而正確地認識政策性金融,從根本上澄清對政策性金融的誤解、錯解乃至曲解,也有助于決策層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
在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研究方面,白欽先、曲昭光(1993)早期對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的分析,實際上是對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初步研究。白欽先(1998)將政策性金融功能概括為直接扶植與強力推進功能、逆向性選擇功能、倡導與誘導性功能、虹吸與擴張性功能、補充與輔助性功能、服務與協調功能。譚慶華(2005)認為,政策性金融具有中介功能、服務功能(基礎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核心功能),在擴展功能上側重于經濟調節功能,在衍生功能上側重于宏觀調節功能。國外對政策性金融功能效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日本,小椋·吉野等(1984)認為政策性金融的主要功能是結構調整功能;日向野(1986)在國內最早提出政策性金融的誘導(功能)效應。此外,W.G.謝波德(W.G.Shephard,1975)從產業組織論的角度分析了在金融業寡占的情況下,設立與民間金融機構相競爭的政策性銀行可以提高金融業的整體效率。井手和林(1992)則通過建立同為金融中介組織的政府金融機構與民間銀行之間的競爭模型證明,在存在斯塔克爾伯格(Stackelberg)競爭均衡的情況下,經營方針與商業性銀行不同的政府金融機構,作為領導方,引導民間金融機構行動,能促進社會福利的增加。
二、基于市場原則的政策性金融特有功能觀內容及效用
金融創新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一.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1、近年來,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信貸類金融創新產品不斷增加,資產業務產品創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提高信貸業務服務質量成為金融企業競爭力的核心,實現了信貸結構優化,也改善了客戶結構。當然,一些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過于盲目,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因此對于我國金融企業來說,實現金融創新是必要的,同時也要根據機構的現狀,嚴格控制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2、保險、基金等理財產品成為金融創新產品中的新亮點,為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理財產品是金融機構負債業務產品中的一部分。能夠確保本金不受損失的基礎上獲得一定收益成為客戶投資的重要原因之一,當然這樣也給銀行帶來了一定的壓力,銀行需要承擔一部分金融風險。并且對于我國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來說,缺乏個性化的服務是其需要突破的瓶頸。
3、另外,中間產品業務質量的提升是我國金融機構獲取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就目前各大金融機構的現狀來說,中間業務產品較多但是技術含量并不高。機構之間的競爭較激烈,很多金融機構在產品開發過程中不能實現真正的創新。這些現狀都對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造成一定的影響。
二.金融創新對我國貨幣政策傳導的影響
金融創新對我國貨幣傳導政策的影響主要包括對貨幣供給變動以及貨幣傳導渠道的影響兩個方面。其中貨幣供給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層次界定、外匯存款、融資貸款以及基金等業務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而貨幣傳導渠道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
財政金融政策扶持論文
摘要:西方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稅收。
一、國外財政對農村金融扶植政策的借鑒
(一)各國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稅收。
信貸決策以基層信用社為主,資金清算以上層信用社為主。最基層的信用社是信貸決策的主體,上一層次的合作銀行或聯合社不進行干預,中央合作銀行或中間層次的合作銀行則發揮“信用社的信用社”作用,為基層信用社提供資金清算和融資服務,主要是解決“小”信用社普遍面臨的兩大問題:一是單個信用社法人主體沒有像大商業銀行一樣龐大的分支機構,缺乏自己的結算網絡,業務受到限制;二是單個信用社規模小,如果備付金過多,影響信用社的盈利水平;備付金過少,容易發生資金流動性不足問題。這樣,基層信用社和上一層次的信用社就形成了有效的業務合作關系。
(二)財政扶植農村金融進而間接補償農業成為重要通道
金融控制政策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
摘要:隨著我國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品質和精神生活水平都在逐漸提高。但是目前來看,由于世界經濟體系的變化,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紛紛到達了瓶頸期。若是想要保持經濟穩定增長,就需要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調節市場,促進內需,達到市場的穩定。如今,世界經濟逐漸向虛擬化發展,金融發展與經濟如何穩定增長和其是否能承受得住金融風險已成為人們需要研究的問題。因此,本文對金融控制政策下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進行了簡單地探討,希望能夠給金融市場的發展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金融控制政策;金融發展;經濟增長
根據金融發展狀況,很多的金融界專家都對其展開了系統的分析和判斷,但是在金融控制政策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的聯系已成為大多數人研究的目標。在金融控制政策與理論充分結合的情況下,讓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處在更加合理的范圍內,這一課題已成為大多數研究者的研究重心。研究可以給金融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運行空間,還可以避免金融危機出現的層層風險,提高金融體系的防御系統。雖然經濟增長可以體現出國家的綜合實力,但也是在政策的約束下,沒了政策的引導,經濟將會全面崩盤,出現負增長的狀況。
一、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眾所周知,宏觀經濟政策將物價的穩定、就業的充分、經濟增長、國際收入與支出的平衡作為主要目標,但實際證明,實現這幾個目標非常困難,這幾個目標之間的關系是互相關聯與互相排斥的。通貨膨脹率決定著物價的穩定,只有使其處在一個較低的數值,才能確保物價的穩定;充分就業對應失業率,失業率的較低可以實現充分就業;國家匯率和利率的穩定決定了國際收入與支出的平衡。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物價、就業、國際收支平衡等都與本國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相關聯,因此,金融控制政策與其息息相關,也和國家金融發展進程相關聯。由于以上幾個目標都與經濟增長之間既是存在聯系又是互相排斥,因此,我們可以得知不同的經濟研究學者在研究金融發展與經濟的關系時總是得出不一致結論的原因。研究顯示,大多數國家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都存在著雙向關系,少數國家存在單向關系,我國就在其中。此前,即便是采取金融抑制的國家,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也不太相同。有些國家能夠根據金融發展促進經濟的增長,有的國家卻做不到。和世界各國之間相比較,金融控制政策是具有強弱之分的;和同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相比較,金融控制政策的強度也不盡相同。
二、金融政策下如何促進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
研究支持農村金融的財稅政策
一、黑龍江省農村金融發展存在問題
1.農村金融供給滯后于金融需求。對小額信貸公司資本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門檻”過高及其經營業務上“只貸不存”的規定等政策限制不利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政府對不同農村金融機構在稅收政策等方面仍存在不公平現象。
2.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在農民抵押物普遍不足的現實情況下,金融機構希望政府能夠建立對金融機構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性擔保公司,建立金融機構風險補償以及貸款激勵機制,但黑龍江省缺乏財政性擔保公司、金融機構風險補償以及貸款激勵機制。
3.農村資金外流現象嚴重。國有商業銀行和一些全國性的較大型的商業銀行,它們在各縣都有分支機構,這些分支機構往往只存不貸,大量資金從農村流入到了非農產業。
4.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類型少,多元化不足。農業銀行在農村的機構撤并以后,難以滿足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對金融的需求。目前農戶借入資金中有70%來自民間借貸,正規金融部門只提供了農戶借入資金的30%左右。
5.農業保險不完善。農業保險險種較少,而且保障水平很低。缺乏多樣化的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