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報道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2 22: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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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報道探究論文
一、客觀真實與主觀真實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按照傳統新聞真實論的觀點,記者必須客觀記錄所看到與聽到的一切,就像一臺攝像機,應盡量避免記者個人的主觀傾向性,尤其不能添油加醋,道聽途說。
但在這次地震報道中,本文作者深刻感受到,跟傳統新聞真實論有所不同,災難新聞的真實其實有兩個維度,一是客觀真實,一個是主觀真實。客觀真實,就是前述傳統新聞真實論的基本觀點。但主觀真實,則是在災難報道中衍生出來的第二個“客觀存在”。
這里,用兩個典型的例子對此加以闡述。在汶川地震的報道中,有兩條新聞幾乎在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新聞媒體上刊播過,其真實性幾乎難以令人置疑。一條新聞說,某位母親在臨死前用手機短信的方式,給懷中的孩子留下了一段“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我愛你”。另外一條新聞說,俄羅斯救援隊從廢墟中救出一名男子,這名男子的第一句話說“這次地震厲害,都震到外國去了”。
不過請注意,這兩條人人皆知的“新聞”卻缺乏新聞最關鍵要素:無時間,無地點,無人名,無作者,無目擊者,無證實者,無消息來源。如果說這些新聞關鍵要素的缺失是因為當時現場太忙亂了,媒體記者無法一一核實,但到目前為止,依然還沒有得到明確的查證核實,就有些說不過去了。畢竟,無論從這位母親的手機,還是那名男子的照片,都可以而且應該作為抗震救災的寶貴資料進入地震博物館。
也就是說,這兩條廣為人知的地震新聞,很大可能都是人們虛構出來或者以訛傳訛的“三無產品”。但奇怪的是,無論在網絡上還是在現實生活中,盡管人們都心知肚明這是虛構的消息,但仍然寬容地接受它,甚至樂于繼續傳播它。新聞媒體刊播此類“真實的謊言”,受眾在知曉的情況下依然欣然接受,這在新聞傳播史上恐怕也是少有的。為什么?
災難報道探究論文
一、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的實質以《紐約時報》為例
“新聞自由是“搜集、、傳達和收受新聞的包括報刊的出版自由、電臺與電視臺的播放自由、新聞報道的自由以及發表新聞評論的自由等”[1]但新聞活動的屬性除了表現在以新聞方式認識社會的活動這一方面,新聞活動更是一種屬于上層建筑的活動,是政治性非常強的社會活動,因而對新聞自由實質的理解,更應該放在政治自由的范圍內加以討論。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新聞自由問題,一度成為我國新聞界爭論最多的問題之一,西方國家也著重在這個問題上攻擊我國。
《紐約時報》作為一份有著廣泛影響力的美國主流媒體,在實現“新聞自由”上很有代表性,美國的傳播政策是建立在兩大原則基礎上的:其一是保障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其二是信息自由交流、傳播企業自由公平競爭,這兩條是美國新聞傳播政策的基本精神。所以在新聞自由的保障上就出現了兩種標準,即政府以保障國家安全的理由有時可以漠視自由權。例如:越戰期間,《紐約時報》開始連續刊登美國國防部絕密文《關于越南問題的美國決策過程史》的核心內容。美國政府在要求《紐約時報》停止連載但遭到拒絕后頒布了史無前例的臨時限制令,后來鬧上法庭,最后判決《紐約時報》勝訴。這一事件被美國新聞界引以為豪,認為是新聞自由的標志性事件。
實質上,美國政府利用法律訴訟延遲了消息的,阻礙了《紐約時報》對信息的,并在此之后,對新聞媒體進行了更加嚴格的管制。尤其是“9·11”事件之后,美國發動了對阿富汗的戰爭、伊拉克戰爭,其間政府通過各種手段禁止報道平民傷亡的事實和來自各方面的反戰聲,政府采取的戰場嵌入式報道,使媒介記者只報道有利的新聞,有時甚至假新聞以贏得宣傳戰的主動權。正如阿爾伯特·加繆曾經說過:當傳播媒介不依賴政府權力和金錢權利的時候,才能說傳播媒介是自由的。而這種理想化的傳播自由目前也僅僅停留在理論上。
二、“人”為本到“事”為本的新聞觀念的轉變以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大地震中媒體的表現為例
上面談到一個國家的新聞自由是與當時所處的體制環境相關,當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整體發展水平不高時,新聞自由是無從保障的。
地震災難報道的短期和長期主角
毋庸置疑,抗震救災的英雄行為、社會的慷慨捐贈都需要報道,那樣的新聞故事和相關的評論,可以激發愛心、振奮人的精神。在災難的時刻,人們的確需要精神的鼓勵以及
信心的堅固,但媒體報道的重點仍然應該是災區群眾,比如通過更多的報道讓社會了解他們的需要以及他們的經歷,從而能夠更好地去滿足災區群眾的需要,更應該報道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當媒體把注意力集中在災區群眾以外,比如名人捐款多少的報道,現實地講,那樣的報道對目前的救災沒有多少幫助。
當然,這里并非是說,踴躍捐款、獻血這些行為就不高尚,這里講的是媒體報道的重點應該是什么?尤其是在救災的初期,在許多災區群眾還處在生命危險的時刻,媒體報道的重點應該在災區群眾的身上,媒體報道應該注重災區群眾所面臨的困難以及救災中需要改進的地方。
地震帶來那么多生命的失去、那么多肢體的傷害、那么多家庭的破碎、那么多心靈的創傷,這一切已經足夠感動人們為災區捐款、出力,幫助救災,人們不需要通過名人捐款的數字來激發愛心。在救災仍處于關鍵時刻的時候,有些人就開始在網上登出個人、企業捐贈的排行榜,并對捐款金額不夠巨大的個人、企業進行譴責。救災捐款不是比數量,許多普通的中國人都是以微薄之力在默默地表達自己的愛心,還有許多中國人在為災區祈禱,實在不應該以捐款金額論英雄,更不應該以此去批評企業或個人。逼來的捐款不是災區和災區群眾所需要的救助,企業、個人的捐款應該完全出于自愿,愛心奉獻是值得贊揚的行為,但以捐款與否、捐款金額去譴責企業和個人,其實是對災區和災區群眾的不尊重。
地震災難報道的重點,不僅是一個在災難初期需要提出的問題,而且在災情穩定以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毫無疑問,在抗震救災中立功的人需要表彰,為災區、災區群眾捐款、獻血的人值得感謝和贊揚,但災難之后,媒體更需要注重的是這次地震災難帶來的經驗教訓和需要調查的問題,比如人們普遍感覺那里的學校建筑是否有質量問題,是否需要拿出專門資金對全國的學校建筑進行檢查和修補?除了對抗震救災的英雄進行表彰以外,災難中所暴露出的問題,以及今后對災難的防護,應該更需要媒體追蹤報道、分析問題,因為最重要的是,災區群眾才是災難的主角,不僅是已經發生的災難,而且還要考慮到將來可能發生的災難。
去年,美國明尼蘇達州的一座橋梁突然倒塌,多輛行進中的車輛掉進了河里,造成多人死亡和受傷。事故發生后,搶救傷員、修復橋梁是眼前的任務,但從長遠來說,對橋梁倒塌原因的調查分析則更為重要,而且應在全國范圍內對類似橋梁做全面的檢查和分析,再擴大一點,老橋梁的倒塌更顯示出美國基礎設施的老化風險,包括水壩等等。美國政府以及許多的民間機構對橋梁、水壩、電網等基礎設施都在做調查、分析,并提出改善措施,著名的《美國流行機械》雜志最近幾年就對橋梁等基礎設施做調查和分析,該雜志在其專題報告中,特別指出明里蘇達橋梁的倒塌顯示出對美國基礎設施全面調查的緊迫性,呼吁政府對全國的橋梁進行系統的檢測,找出存在的隱患,給予全面的解決。
突發性災難報道之議
近年來,突發性災難事件頻繁發生,媒體所具有的強烈社會公共色彩,使得它成為溝通政府和公眾之間的橋梁。黨報是黨的新聞宣傳主陣地,黨報的公信力與影響力是任何媒介無法比擬的。
因此,黨報的輿論引導在突發性災難事件發生時顯得尤為重要。
尊重新聞規律與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統一。在突發性災難事件中,公眾普遍感受到潛在的危機和威脅,他們總是急于從媒體獲取更多、更詳細的信息。客觀、真實、及時是新聞傳播的重要規律,發揮正確的輿論引導作用又是黨報的職責。在災難事件發生后,黨報應該快速反應,有序組織,努力搶占話語權,著力增強報道時效性。通過對災難事件本身、背景、影響等方面的報道,讓受眾及時了解災難發生的程度和趨勢,一方面可以澄清事實,以正視聽,從而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受眾消除恐慌,采取有效措施,沉著應對。首先,媒體記者要對報道中的每一個人物、地點、數字、細節都要認真核對,報道由政府的具有權威性的信息,做到如實地反映事實。其次,當災難發生后,有關事件的信息往往呈海量涌現。面對突然涌現和源源不斷的大量信息,不管是事件處理者還是新聞者,對外口徑必須高度一致,不能提供互相矛盾的信息。溝通口徑不一致,溝通就會變成危機。由于受到高度驚嚇,在突發性災難事件中的受難者或親屬等相關人士,有可能對外公布的信息不準確,這就要求新聞記者對受眾高度負責,對這些信息認真核實篩選。最后,由于一些地方行政官員對于發生在自己管轄范圍內的災難性事件,可能采取文過飾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甚至編造和虛假信息,欺上瞞下,這就要求媒體要有追求真實、監督政府的強烈的責任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與遵循新聞傳播規律、堅持客觀真實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撐的。新聞媒體通過對新聞事實的客觀報道和公正評述,達到正確引導輿論的效果,這也正是新聞規律的要求。
關注民生,以情動人,以人為本。以人為本,要體現人在災難面前不屈不撓、眾志成城、迎難而上、敢于勝利的英雄氣概和大無畏精神。以人為本,還體現在對受災人群的傾情關注上。這是媒體的責任。黨報的聲音傳達著黨和政府的聲音,傳遞著黨、政府和全社會的溫暖、關懷。因此,黨報要把人文關懷融入報道的各個層面,不僅告知公眾災難事件本身,更關注災難中人的命運,宣揚災難中體現的人性美。具體來講,第一,關注災難中生命個體尤其是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態。救災之后,我們要考慮,如何讓這些災民能夠更好地生活,不僅要關心他們的吃住,同樣要關心他們心理的健康。災難給民眾帶來的恐懼,那種噩夢般記憶不是一下子能夠消除掉的。第二,弘揚災難中人性善良的一面。必須原汁原味地報道普通人的感人事跡,讓群眾感到他們就是自己的一分子,這樣才真實可信,才能增強社會各界奪取抗災勝利的信心。人文主義關懷精神要求記者勇敢地扛起人性的大旗,對處于極度絕望狀態下的人們給以人文主義關懷,讓健在的人們體會到人性的溫暖、人的崇高與尊嚴。第三,尊重生命,尊重人的尊嚴和感受,是災情報道的倫理。
這個倫理不僅要求前方采訪的記者,對后方的編輯部門或制作、播出機構同樣有約束。比如過分血腥和恐怖的畫面不要出現在版面和熒屏中,尊重獲救者的隱私及民族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新聞工作者只有遵循災情報道倫理,才能傳達出愛與信心,才能懂得怎樣與受災民眾一起面對災難,并戰勝災難。
綜上所述,面對危機時,公眾最渴望聽到的是權威部門的聲音,因而對于傳媒的依賴程度加深,尤其對于主流媒體黨報的依賴更是達到了高點。黨報對于突發性災難事件的報道就要更加重視以客觀真實去實現對社會公眾的引導,更加重視恪守新聞專業精神,擔當好社會瞭望者的角色。
從周巖燒道談災難報道新聞倫理
1災難的報道方式
2011年9月17日日合肥市的花季少女被少年陶汝坤用汽油嚴重燒傷,周巖經過醫院鑒定為重傷。在2012年2月24日,當微博出現《花季少女拒絕求愛遭官二代燒傷毀容,請廣大網友救救我的孩子》。2012年2月25日天涯論壇出現“安徽“官二代”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標題的帖子。隨后新聞媒體對這一事件進行了一系列的跟蹤報道,無一例外的都采用了多圖片,并配少量文字進行介紹。圖片中呈現出一幅幅血淋淋的畫面,被燒傷毀容的少女赤裸裸的呈現在畫面中。同時一些網站還把施暴者的家庭情況,家庭住址等這些極為隱私的東西。然而這些報道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受眾,影響了受眾對事實的真實判斷,忽視了新聞的客觀性和新聞倫理。
1.1報道手法過于煽情
一些記者利用特寫放大等技術手段進行拍攝報道,達到了最大的感官刺激。毫無疑問,在新聞報道中圖片的應用可以增加新聞的傳神度和真實感,是受眾全面直觀的來了解新聞的事實。照片這種對新聞內容的展現有獨特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是文字遠不可比擬的。但是當我們沉浸于新聞圖片給我們帶來的便利時,不得不去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新聞圖片在災難報道中的倫理問題,像周巖事件中媒體一次次的把少女被火燒毀之后的容顏,治療時的痛苦呻吟一次次的展現出來。像這樣的把受害者置于鏡頭前面的“媒體暴力”不在少數。正如陳力丹所言“近來我們的傳媒隔三差五的以同情呼吁社會救援的名義,刊登各種畸形病態人員的照片我們不知道編輯使用這些照片及視頻的目的是什么。是想通過尸體的畫面來刺激告訴受眾,這場戰爭是錯誤的?假如他們真相達到這點,完全可以通過更好的途徑去揭示[1]。”同樣也是2012年2月24日合肥熱線也出現了“”潑汽油縱火少女慘遭毀容合肥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潑汽油縱火少女慘遭毀容合肥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合肥熱線》的新聞報道。2012年2月25日新浪以“90后少年求愛未遂燒傷毀容17歲少女”為標題做了相關報道。類似這樣煽情的描寫還有很多,這樣做違背了受眾考慮因素理論,“受眾考慮因素包含2個層次:一是吸引和保持讀者的考慮因素(attractiveconsideration);二是保護讀者和社會秩序的考慮因素(protectiveconsideration)[2]。”在少女毀容事件的報道中,媒體所使用的煽情手法只是考慮到激情觀眾的情緒調動觀眾感情這一層面的考慮,但是卻忽視了應該減輕觀眾的心理壓力的保護考慮。而這種對觀眾的保護要求媒體在報道這種惡性事件的時候要自覺地克制使用內容帶有極度對感官刺激的圖片或言語。少描寫痛苦的帶有血腥的場景。并做出正確的輿論導向,來告訴受眾我們生活的環境并不是他們自己內心所構建的那樣。的確,真實性是新聞的一個前提,但是這樣血淋淋之下的真實也未必能達到真實帶帶來的目的。毫無疑問的,發現新聞并且還原新聞本來的面目是新聞記者的天職,但是為了發現新聞而去傷害當事人的做法未必是新聞的初衷。
1.2報道的主題不夠客觀
以百度檢索為范圍,設定的檢索詞為“合肥少女毀容”共檢索到約2810000個結果。其中有很多主流媒體對事件的報道,并對此進行了分類統計。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媒體最為關注的不是事件的本身,而是當事人的隱私。同時對當事人雙方都進行了負面的報道。對媒體而言,此事件可以有多個角度提供報道,如事件的真實情況,整個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事件的原因等等。但是媒體均不約而同的把主題放在了事件當事人的身份關系上。如“安徽“官二代”子女橫行霸道,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安徽“官二代”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等題目作出報道。在官方尚未對事件有任何定性,原因不明的情況下就對事件進行了主觀上的先入為主。把責任偏激的推給其中某一方當事人。這顯然違背了新聞客觀性的要求。
中美災難新聞報道英雄敘事對比綜述
一、引言
災難事件因其突發性、時效性以及重要性成為各國新聞媒體關注和報道的對象。災難事件有三個報道側面:災難性事件本身,災難性事件的受害者以及災難性事件所引發的政府或社會行為。英雄作為重要的敘事母題之一,也是人類的古老敘事形態—神話的主要構成部分。在新聞報道中,各種各樣的英雄形象通過不同的敘事視角與聚焦被刻畫出來。然而,中美兩國的新聞媒體在災難事件的報道中往往構造出不同的“英雄”形象,這與中西方歷史中的原型沉淀有著密切的聯系。本文以《紐約時報》和《中國日報》的災難性事件報道為例,從新聞敘事的視角與聚焦方面來分別探討中西方媒體不同的英雄敘事,并從歷史的原型沉淀角度分析造成其差異的原因。在報道內容上,分別選取了《中國日報》在2010年4月15日到25日期間對青海玉樹地震的報道以及《紐約時報》在2010年8月26日到9月6日對艾琳颶風的報道。
二、《中國日報》和《紐約時報》的英雄敘事策略
2.1《中國日報》災難報道中的英雄敘事策略
通過對《中國日報》關于玉樹地震系列報道,可以看出地震這場災難被構建成“非法者”,“壞人”或者“惡勢力”。而抗震救災的過程成為建構英雄的過程。通過選取特定的視角與聚焦,報道從特定的角度構建出了特定的英雄形象。這里,首先要區分一下新聞敘事當中的視角與聚焦。新聞敘事文本內的視角和聚焦有其特定的意義。在新聞敘事中,敘事視角表現得時“誰看”,聚焦則強調“什么被看”;對二者進行選擇與調整的意義也不盡相同:前者盡可能體現的是新聞的客觀與公正,力圖展示出一個“真實的世界”,后者則將敘事眼光投射到新聞事實的“有意味”處,從而敘述出一個“意義的世界”,二者相輔相成,并以此引導接受也就是引導輿論。縱觀《中國日報》的報道,從報道數量的對比來看,其中抗震救災占據了報道的多數內容,報紙用了大量筆墨來建構“英雄形象”。我國的災難報道通常是重“救災”而輕“災情”。因而對于災情場面的具體刻畫則十分有限。通過對英雄的構建,媒體發揮其在災難中鼓舞人們士氣的輿論導向作用。另外,就英雄的選定而言,《中國日報》在報道抗震救災的過程中,呈現出兩種報道主體:一類是政府行為,占73%;另一類是非政府(包括救援集體和個人)行為,占27%。在政府行為的刻畫方面,全部為正面描寫,突顯國家領導人、政府在抗震救災過程中的作用。這反映出中國媒體的報道往往將英雄聚焦在處于權力階層的政府或官員身上。
2.2《紐約時報》災難報道中的英雄敘事
災難報道真實性分析論文
一、客觀真實與主觀真實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按照傳統新聞真實論的觀點,記者必須客觀記錄所看到與聽到的一切,就像一臺攝像機,應盡量避免記者個人的主觀傾向性,尤其不能添油加醋,道聽途說。
但在這次地震報道中,本文作者深刻感受到,跟傳統新聞真實論有所不同,災難新聞的真實其實有兩個維度,一是客觀真實,一個是主觀真實。客觀真實,就是前述傳統新聞真實論的基本觀點。但主觀真實,則是在災難報道中衍生出來的第二個“客觀存在”。
這里,用兩個典型的例子對此加以闡述。在汶川地震的報道中,有兩條新聞幾乎在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新聞媒體上刊播過,其真實性幾乎難以令人置疑。一條新聞說,某位母親在臨死前用手機短信的方式,給懷中的孩子留下了一段“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我愛你”。另外一條新聞說,俄羅斯救援隊從廢墟中救出一名男子,這名男子的第一句話說“這次地震厲害,都震到外國去了”。
不過請注意,這兩條人人皆知的“新聞”卻缺乏新聞最關鍵要素:無時間,無地點,無人名,無作者,無目擊者,無證實者,無消息來源。如果說這些新聞關鍵要素的缺失是因為當時現場太忙亂了,媒體記者無法一一核實,但到目前為止,依然還沒有得到明確的查證核實,就有些說不過去了。畢竟,無論從這位母親的手機,還是那名男子的照片,都可以而且應該作為抗震救災的寶貴資料進入地震博物館。
也就是說,這兩條廣為人知的地震新聞,很大可能都是人們虛構出來或者以訛傳訛的“三無產品”。但奇怪的是,無論在網絡上還是在現實生活中,盡管人們都心知肚明這是虛構的消息,但仍然寬容地接受它,甚至樂于繼續傳播它。新聞媒體刊播此類“真實的謊言”,受眾在知曉的情況下依然欣然接受,這在新聞傳播史上恐怕也是少有的。為什么?
災難新聞報道管理論文
[摘要]新聞自由主要指人們搜集、、傳送和收受新聞的自由,然而,新聞界并不存在絕對的新聞自由,本文首先是對西方國家標榜的絕對新聞自由進行了辯駁,然后以歷史上的唐山大地震和這次汶川大地震報道中媒體表現為例,分析隨著我國體制環境變化,新聞自由觀念的逐漸深入的過程,并針對部分媒體將新聞自由范圍無限擴大而提出的新聞媒體、新聞從業者在追求新聞自由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關鍵詞]新聞自由政治自由災害報道社會責任新聞自律
從近代新聞業到現代新聞業,新聞自由一直是新聞界熱烈討論的主題,圍繞著這一主題,傳媒人們演繹出了一幕幕莊嚴、悲慘、嬉鬧、庸俗、罪惡交相展示的新聞話劇。
一、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的實質以《紐約時報》為例
“新聞自由是“搜集、、傳達和收受新聞的包括報刊的出版自由、電臺與電視臺的播放自由、新聞報道的自由以及發表新聞評論的自由等”[1]但新聞活動的屬性除了表現在以新聞方式認識社會的活動這一方面,新聞活動更是一種屬于上層建筑的活動,是政治性非常強的社會活動,因而對新聞自由實質的理解,更應該放在政治自由的范圍內加以討論。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新聞自由問題,一度成為我國新聞界爭論最多的問題之一,西方國家也著重在這個問題上攻擊我國。
《紐約時報》作為一份有著廣泛影響力的美國主流媒體,在實現“新聞自由”上很有代表性,美國的傳播政策是建立在兩大原則基礎上的:其一是保障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其二是信息自由交流、傳播企業自由公平競爭,這兩條是美國新聞傳播政策的基本精神。所以在新聞自由的保障上就出現了兩種標準,即政府以保障國家安全的理由有時可以漠視自由權。例如:越戰期間,《紐約時報》開始連續刊登美國國防部絕密文《關于越南問題的美國決策過程史》的核心內容。美國政府在要求《紐約時報》停止連載但遭到拒絕后頒布了史無前例的臨時限制令,后來鬧上法庭,最后判決《紐約時報》勝訴。這一事件被美國新聞界引以為豪,認為是新聞自由的標志性事件。
突發性災難事件的新聞報道對策
摘要: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新媒體平臺的發展,突發性災難事件的報道呈現出多元化改變。記者作為連接媒體和公眾的紐帶,在突發性災難事件報道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3?21”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報道中,個別媒體存在為博眼球罔顧事實等問題。在突發性災難事件報道中,記者應把握好及時性和準確性的基本原則,處理好主觀情緒與客觀報道的關系,回應社會關切并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
關鍵詞:突發性災難報道;記者;東航
飛行事故早期社會學者S.Fritz曾指出:“災難是一個發生于特定時空的社會事件,對社會或該社會的某一自足(Self-Sufficient)區域造成嚴重損壞,招致人員及物質損失,以致社會結構瓦解,無法完成重要功能或工作。”①由此可以看出,災難具有強烈的悲劇色彩,而且也因震撼性、負面性等原因,對其的新聞報道會給受眾帶來沉重的心理感受。一直以來,權威性消息的發布一般是政府授權給電視臺、報社、電臺等傳統媒體進行統一發布。在各類新媒體平臺如雨后春筍般發展的時代,電視媒體雖然依舊在權威消息的發布上占據一席之地,但也面臨著極大挑戰。2022年,“3?21”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以下簡稱“東航飛行事故”)的報道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一、東航飛行事故報道的基本情況
2022年3月21日,原計劃從昆明長水機場飛往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的東航MU5735航班,在起飛約1小時28分鐘后,即14時38分許,在廣西梧州市藤縣埌南鎮莫埌村附近的山林墜毀。通過梳理網上發布的相關信息,東航飛行事故報道的大致脈絡如下。知名航空博主“@FATIII”在3月21日15時32分發布微博稱:“我們正在關注MU5735,暫時未能確定最新情況。”央視新聞客戶端于15時57分發布消息:“一架搭載133人的客機在廣西藤縣發生事故,傷亡情況未明”,確認有航班在廣西藤縣發生事故。16時34分,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中國民航局”)官網發布消息:“東航一架波音737飛機墜毀,民航局已啟動應急機制”,確認發生事故的航班為東航航班,飛機上共有人員132人。隨后,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以及全國各地媒體開始集中報道。事故發生后的8天里,各類新聞報道持續涌現,但在官方發布“機上所有人員已遇難”后,報道的主要方向從救援轉向事故調查。該事故共造成了132人遇難,屬于突發性災難事件。相關報道一經發出,全國人民在悲慟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了解更多消息。作為電視臺中的“標桿”,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緊急派出多路記者,分別前往事發地廣西藤縣、中國民航局以及應急管理部門,多渠道、多維度進行新聞報道。與此同時,該事故也登上了微博、抖音、知乎等各大新媒體平臺的熱搜榜。廣大網友紛紛發聲,其中不乏一些真實性存疑的信息。在此背景下,為了保證信息的權威性和準確性,傳統媒體的記者肩負起發布真實新聞報道的責任。
二、東航飛行事故信息傳播中存在的問題
論述黨報做好突發性災難報道的重要性
近年來,突發性災難事件頻繁發生,媒體所具有的強烈社會公共色彩,使得它成為溝通政府和公眾之間的橋梁。黨報是黨的新聞宣傳主陣地,黨報的公信力與影響力是任何媒介無法比擬的。
因此,黨報的輿論引導在突發性災難事件發生時顯得尤為重要。
尊重新聞規律與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統一。在突發性災難事件中,公眾普遍感受到潛在的危機和威脅,他們總是急于從媒體獲取更多、更詳細的信息。客觀、真實、及時是新聞傳播的重要規律,發揮正確的輿論引導作用又是黨報的職責。在災難事件發生后,黨報應該快速反應,有序組織,努力搶占話語權,著力增強報道時效性。通過對災難事件本身、背景、影響等方面的報道,讓受眾及時了解災難發生的程度和趨勢,一方面可以澄清事實,以正視聽,從而有效引導社會輿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受眾消除恐慌,采取有效措施,沉著應對。首先,媒體記者要對報道中的每一個人物、地點、數字、細節都要認真核對,報道由政府的具有權威性的信息,做到如實地反映事實。其次,當災難發生后,有關事件的信息往往呈海量涌現。面對突然涌現和源源不斷的大量信息,不管是事件處理者還是新聞者,對外口徑必須高度一致,不能提供互相矛盾的信息。溝通口徑不一致,溝通就會變成危機。由于受到高度驚嚇,在突發性災難事件中的受難者或親屬等相關人士,有可能對外公布的信息不準確,這就要求新聞記者對受眾高度負責,對這些信息認真核實篩選。最后,由于一些地方行政官員對于發生在自己管轄范圍內的災難性事件,可能采取文過飾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甚至編造和虛假信息,欺上瞞下,這就要求媒體要有追求真實、監督政府的強烈的責任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與遵循新聞傳播規律、堅持客觀真實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撐的。新聞媒體通過對新聞事實的客觀報道和公正評述,達到正確引導輿論的效果,這也正是新聞規律的要求。
關注民生,以情動人,以人為本。以人為本,要體現人在災難面前不屈不撓、眾志成城、迎難而上、敢于勝利的英雄氣概和大無畏精神。以人為本,還體現在對受災人群的傾情關注上。這是媒體的責任。黨報的聲音傳達著黨和政府的聲音,傳遞著黨、政府和全社會的溫暖、關懷。因此,黨報要把人文關懷融入報道的各個層面,不僅告知公眾災難事件本身,更關注災難中人的命運,宣揚災難中體現的人性美。具體來講,第一,關注災難中生命個體尤其是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態。救災之后,我們要考慮,如何讓這些災民能夠更好地生活,不僅要關心他們的吃住,同樣要關心他們心理的健康。災難給民眾帶來的恐懼,那種噩夢般記憶不是一下子能夠消除掉的。第二,弘揚災難中人性善良的一面。必須原汁原味地報道普通人的感人事跡,讓群眾感到他們就是自己的一分子,這樣才真實可信,才能增強社會各界奪取抗災勝利的信心。人文主義關懷精神要求記者勇敢地扛起人性的大旗,對處于極度絕望狀態下的人們給以人文主義關懷,讓健在的人們體會到人性的溫暖、人的崇高與尊嚴。第三,尊重生命,尊重人的尊嚴和感受,是災情報道的倫理。
這個倫理不僅要求前方采訪的記者,對后方的編輯部門或制作、播出機構同樣有約束。比如過分血腥和恐怖的畫面不要出現在版面和熒屏中,尊重獲救者的隱私及民族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新聞工作者只有遵循災情報道倫理,才能傳達出愛與信心,才能懂得怎樣與受災民眾一起面對災難,并戰勝災難。
綜上所述,面對危機時,公眾最渴望聽到的是權威部門的聲音,因而對于傳媒的依賴程度加深,尤其對于主流媒體黨報的依賴更是達到了高點。黨報對于突發性災難事件的報道就要更加重視以客觀真實去實現對社會公眾的引導,更加重視恪守新聞專業精神,擔當好社會瞭望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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