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巖燒道談災難報道新聞倫理

時間:2022-06-28 05: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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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周巖燒道談災難報道新聞倫理

1災難的報道方式

2011年9月17日日合肥市的花季少女被少年陶汝坤用汽油嚴重燒傷,周巖經過醫院鑒定為重傷。在2012年2月24日,當微博出現《花季少女拒絕求愛遭官二代燒傷毀容,請廣大網友救救我的孩子》。2012年2月25日天涯論壇出現“安徽“官二代”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標題的帖子。隨后新聞媒體對這一事件進行了一系列的跟蹤報道,無一例外的都采用了多圖片,并配少量文字進行介紹。圖片中呈現出一幅幅血淋淋的畫面,被燒傷毀容的少女赤裸裸的呈現在畫面中。同時一些網站還把施暴者的家庭情況,家庭住址等這些極為隱私的東西。然而這些報道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受眾,影響了受眾對事實的真實判斷,忽視了新聞的客觀性和新聞倫理。

1.1報道手法過于煽情

一些記者利用特寫放大等技術手段進行拍攝報道,達到了最大的感官刺激。毫無疑問,在新聞報道中圖片的應用可以增加新聞的傳神度和真實感,是受眾全面直觀的來了解新聞的事實。照片這種對新聞內容的展現有獨特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是文字遠不可比擬的。但是當我們沉浸于新聞圖片給我們帶來的便利時,不得不去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新聞圖片在災難報道中的倫理問題,像周巖事件中媒體一次次的把少女被火燒毀之后的容顏,治療時的痛苦呻吟一次次的展現出來。像這樣的把受害者置于鏡頭前面的“媒體暴力”不在少數。正如陳力丹所言“近來我們的傳媒隔三差五的以同情呼吁社會救援的名義,刊登各種畸形病態人員的照片我們不知道編輯使用這些照片及視頻的目的是什么。是想通過尸體的畫面來刺激告訴受眾,這場戰爭是錯誤的?假如他們真相達到這點,完全可以通過更好的途徑去揭示[1]。”同樣也是2012年2月24日合肥熱線也出現了“”潑汽油縱火少女慘遭毀容合肥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潑汽油縱火少女慘遭毀容合肥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合肥熱線》的新聞報道。2012年2月25日新浪以“90后少年求愛未遂燒傷毀容17歲少女”為標題做了相關報道。類似這樣煽情的描寫還有很多,這樣做違背了受眾考慮因素理論,“受眾考慮因素包含2個層次:一是吸引和保持讀者的考慮因素(attractiveconsideration);二是保護讀者和社會秩序的考慮因素(protectiveconsideration)[2]。”在少女毀容事件的報道中,媒體所使用的煽情手法只是考慮到激情觀眾的情緒調動觀眾感情這一層面的考慮,但是卻忽視了應該減輕觀眾的心理壓力的保護考慮。而這種對觀眾的保護要求媒體在報道這種惡性事件的時候要自覺地克制使用內容帶有極度對感官刺激的圖片或言語。少描寫痛苦的帶有血腥的場景。并做出正確的輿論導向,來告訴受眾我們生活的環境并不是他們自己內心所構建的那樣。的確,真實性是新聞的一個前提,但是這樣血淋淋之下的真實也未必能達到真實帶帶來的目的。毫無疑問的,發現新聞并且還原新聞本來的面目是新聞記者的天職,但是為了發現新聞而去傷害當事人的做法未必是新聞的初衷。

1.2報道的主題不夠客觀

以百度檢索為范圍,設定的檢索詞為“合肥少女毀容”共檢索到約2810000個結果。其中有很多主流媒體對事件的報道,并對此進行了分類統計。從統計表中可以看出,媒體最為關注的不是事件的本身,而是當事人的隱私。同時對當事人雙方都進行了負面的報道。對媒體而言,此事件可以有多個角度提供報道,如事件的真實情況,整個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事件的原因等等。但是媒體均不約而同的把主題放在了事件當事人的身份關系上。如“安徽“官二代”子女橫行霸道,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17歲“最狠官二代”將取保候審”“安徽“官二代”戀愛不成將少女毀容”等題目作出報道。在官方尚未對事件有任何定性,原因不明的情況下就對事件進行了主觀上的先入為主。把責任偏激的推給其中某一方當事人。這顯然違背了新聞客觀性的要求。

1.3漠視媒體所應負擔的公益職責

在對整個事件的報道中,各種媒體為了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置當事人的權益于不顧各家媒體派出強大的記者兵團沖向醫院及受害者的家中,在受害者的家中已經不能接待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受害者的家里。這嚴重地影響了對受害者的救治工作。

2媒體普遍的思維邏輯

2.1增加受眾閱讀率

從絕大多數受眾心理層面來說,觀眾更愿意去選擇看傳播效果更為直觀形象的圖片,并且選擇通過看圖片來獲得信息,是當今速食文化下的又一新特點。對于傳播者來說使用圖片則有以下幾個便利之處。首先圖片的使用可以減少傳播過程中的噪音,同時直觀的圖片在受眾解碼過程中也能比文字而有更高的保證度。其次,有視覺沖擊力的圖片更能在眾多傳播信息中抓住受眾。

2.2市場驅動新聞(利益驅使下的相關傳媒公司的炒作)

“在龐大的結構體系中,一方面,政治,經濟,文化等系統與大眾傳媒存在著與信息資源的雙向依賴關系;另一方面,社會生產力水平等一系列政治,經濟,文化因素直接影響和制約著大眾傳媒[3]。”周巖事件發生之后,不難發現,不久在天涯網站首頁中就出現了以第三者口吻描述的事件經過,在標題中都以當下最惹人注意的“官二代”字眼出現。隨后騰訊等知名門戶網站還專門制作了專題報道這個事件。整個事態發展到現在變成了善良網友向被害少女捐款,網友紛紛譴責“官二代”暴行。這些連鎖反應,每個活動都看似有條不紊進行,每家媒體的出現都是恰逢時機的。事件中各種力量的博弈顯而易見,其中的核心無疑是利益的分配問題。市場和新聞之間相互需要。受眾愿意看到勁爆的新聞來刺激他們的感官,媒體也需要這樣的新聞來增加他們的點擊率,受害者需要更多的人知道事件情況,策劃公司希望在他們的努力下達到和受害者的雙贏。再次,是媒體審判思維:在中國傳統思維中,作惡者必須受到懲罰。媒體以發現新聞,報道新聞為出發點,同時兼任了“審判官”的角色。媒體在報道中已經把新聞人物定型化了。在周巖事件中當事人已經被媒體打上了十惡不赦的烙印。也就是傳播者在編碼的過程中編譯傳播內容,同時由于把關人(記者編輯)的個人好惡等因素,也會影響當事人新聞形象的傳播。

3受眾層面的思考

關于受眾層面的思考當今受眾屬于信息爆炸的時代,媒介能提供的信息劇烈增加,地球任意一個角落的微小事件都有可能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受眾在眾多的信息面前已經不能完全的分辨出哪些是自己需要的信息了。在他們選擇信息的過程中更多的是靠感官的隨機性再來做出選擇。“現代人實際上生活在一個被媒介制造的信息洪水包圍的世界里,對事物的感知,判斷及采取的行動,大都以他們看到,聽到的媒介現實為依據[4]。”那些帶有爆炸性字眼的標題如“富二代”“官二代”等當前具有較高關注度的詞語往往能在瞬間抓住受眾的眼球。就圖片信息而言,圖片能瞬間抓住受眾的無疑是那些具有獵奇性質的圖片或者如開頭提到的惡性事件中受害者慘狀的圖片。受眾心理層面上的接受。著名記者李普曼曾經說過,很多時候人們是先定義再看到。也就是說當受眾選擇接受某個信息的時候,已經在心理上對這個信息有了一個初步的判斷。像本文所說的少女被火火燒毀容案,受眾在接受這個信息的同時已經對事件的主人公有了一個初步的判斷。因為傳媒的報道方式已經讓受眾產生了定式思維的聯想。李書磊也說過:“比起那些滿紙空言的報刊,讀者自然會選擇那些滿紙荒唐的報刊。后者至少有趣一些,盡管是惡趣。可怕的是久而久之,這些惡趣被報刊所培養,加重了大眾的心里空虛以及人生的膚淺程度[5]。”可見受眾在心理接受上更加認同于那些荒唐性的報道,更能從心理上抓住讀者。假如用客觀穩重的形式內容去替代的話反而不能很好的吸引受眾。

4傳播中倫理缺失的思考

4.1倫理的重要性

在很多道德因素相沖突的情況下,倫理是可以為我們提供些許參考的。正如邊沁所說“評價調查性報告的倫理影響時,方法之一就是應用行為功利主義。一位制作人可能會推想,一個調查報道雖然會傷害調查對象,但卻能提高普遍的福利。詐騙和欺瞞可以得到曝光,普遍的社會問題得以昭示天下。如果獲取信息的手段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調查性報道就是正當的,因為相對于它給某些人帶來的痛苦而言,它為人類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貢獻[6]。”根據這個英國功利主義的原理我們可以理解成在災難事故中把受害者全方位的展現出來,能讓更多的受眾引以為戒,這也是災難血腥的新聞報道善的一個方面.同時,普利策說過“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云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這無疑再一次體現了媒介的監視功能,環境的監視功能要求及時真實不偏不倚的做出報道,否則錯誤的引導則會把社會帶入危險的境地。

4.2倫理失衡的情況

我們通常把新聞倫理定義為新聞活動中所應該遵循的原則及從業者用具備的道德準則。這是一種理想化的新聞倫理原則。但是,在新聞報道中行兇者或者當事人一方已經被媒體加以審判了,這種粗暴的審判方式顯然違背了新聞的本質客觀公正。但是同時我們不禁要問當發生了某個新聞事件,一個完全獨立于事實的記者,豪不帶個人情感好惡的去參與這個新聞事件可以能嗎?“后現代主義斷言,語境幾乎意味著一切,也就是說,意義不可能脫離對語境的理解而存在”[7]也就是說當對一個新聞事實進行報導的時候,報導行為中的所使用的措辭語氣等已經對報導行為的事實長生了影響。一位失明的紐約新聞學教授做出的一個關于刻板成見的實驗發現,雖然新聞工作者努力的做到報導的客觀公正,但是他們在報道中所攜帶的觀念,改變了他們自己原有的想法,同時也改變了他們所做出的報道。那么真相的概念又是什么呢?換而言之,新聞一貫秉承的客觀,獨立,真相的信條已經變得鄰人深思。由于新聞報道時考慮到受眾的需求,在新聞的選擇和編輯中更傾向于受眾愿意接受的事實。也就是后先到主義所認為的真相錯在的話,這個真相是不可知的,并且這個真相是一種智力的建構。根據后現代的觀點的觀點來說,真相是可以建構的,并且建構之后變成可知的。很顯然這是一種違背客觀事實的唯意志論的做法。如果繼續以這種建構真實的思維來思考和實職業踐新聞的話,那么將會導致鋪天蓋地的建構新聞出現。結果和事實可以建構,那么,新聞的本身是不是也可以建構呢?在少女毀容事件中表現出的倫理失衡的情況1誤報:顧名思義也就是錯誤的報道及準確性不高的報道。在事發后曾有網站作為獨家新聞爆料當事人的父親為安徽省審計廳處級官員,隨后該部門發言人出面證實該單位確實有一名姓陶的官員,但并不是當事人陶某的父親。2帶有傾向性的報道帶有傾向性的報道指新聞報道時傾向某一方面。眾所周知在少女毀容事件中傷者周巖屬于弱勢群體,因此大部分報道都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對行兇者進行口誅筆伐。

4.3對倫理缺失問題的規避

除了傳播者內心道德感的約束,在媒體傳播過程中究竟有無辦法讓媒介提高自身的倫理約束?

4.3.1改善媒介從業人員的價值觀“媒介職業道德操守就是真正的倫理精神[8]。”應該加強對媒介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加大對媒介從業人員所應該具備的職業操守的宣傳,從新樹立新聞從業者的道德價值觀,使具有倫理道德的價值觀扎根于從業者的頭腦中,并在行動中實踐出來。樹立道德標準,防止新聞報道中出現倫理失衡的情況發生。

4.3.2制定相關的法律監管新聞傳播的管理者應該加強對媒介的管理,確保輿論的正確導向,限制媒體從業人員權利的主觀性與隨意性。尊重新聞本身的事實。從法制的角度出發來制定懲罰機制,以控制倫理失衡的情況發生。

4.3.3加強監管機制我國的監管機構對新聞的監管相對不嚴格,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來監管。同時媒介的倫理失衡問題也體現出了相關的管理機構監督不到位。

4.4.4媒介倫理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媒體在制作傳播過程中的對新聞事件本身的倫理機制,另一方面,是受眾對于所接受信息的甄別分析能力。著無疑提高了對觀眾媒介素養的要求,提出對受眾在倫理上需要對所接受信息進行篩選和判斷,并且具有高批判力的受眾也將是對媒介最有約束力的制約。這種高度批判力的受眾需要在受眾的媒介素養中逐漸培養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