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制發展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1 1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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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發展

行政法制發展趨勢論文

[提要]在、和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我國法制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并呈現八大趨勢;行政法制觀念進一步更新;行政價值取向更加合理;行政法權利(力)結構趨向平衡;行政管理方式趨向多樣化;對行政程序價值日趨重視;行政法機制日益完善;權利救濟方式趨于多樣與實效性;行政法制更加豐富。

引言

行政法制建設的連續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基于一定的發展變化。在我看來,推動我國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動因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是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最基本動因。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必然要對既有政治體制和行政法制產生較大沖擊。第二,民主政治的建設。民主政治是平等、權利等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的反映。行政法與民主政治的聯系非常密切,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全面回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第三,法治理念的確立。法制建設,法治理念先行;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展開,直接推動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第四,信息化、化與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對行政法制提出新的挑戰;網絡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信息的公開化和迅速傳播,這對于行政行為接受公眾的監督,促進行政管理公正、公平、公開有很大的積極;經濟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將促進特定領域規范的全球化,尤其要正視WTO規則與具體行政法制度之間的對接。第五,行政法學的深化。如果說,前四個動因是決定行政法制現代化發展趨勢的"硬件",那么,行政法學理論則是影響行政法制現代化的"軟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可能不受到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的影響。

取決于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尤其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我認為,我國行政法制大致形成了以下八個發展趨勢。[1]

一、行政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更新

行政法制觀念與行政法律制度之間具有較強的互動性。盡管一個社會的行政法制觀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并非一成不變,當行政法制觀念改變了,具體的行政法律制度也會因為失去合理性而遲早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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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行政法制發展論文

[內容提要]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我國現代法制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并呈現八大發展趨勢;行政法制觀念進一步更新;行政價值取向更加合理;行政法權利(力)結構趨向平衡;行政管理方式趨向多樣化;對行政程序價值日趨重視;行政法機制日益完善;權利救濟方式趨于多樣與實效性;行政法制方法更加豐富。

引言

行政法制建設的歷史連續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基于一定規律的發展變化。在我看來,推動我國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動因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是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最基本動因。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必然要對既有政治體制和行政法制產生較大沖擊。第二,民主政治的建設。民主政治是平等、權利等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的反映。行政法與民主政治的聯系非常密切,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全面回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第三,法治理念的確立。法制建設,法治理念先行;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展開,直接推動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第四,信息化、網絡化與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對行政法制提出新的挑戰;網絡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信息的公開化和迅速傳播,這對于行政行為接受公眾的監督,促進行政管理公正、公平、公開有很大的積極影響;經濟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將促進特定領域法律規范的全球化,中國尤其要正視WTO規則與具體行政法制度之間的對接問題。第五,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深化。如果說,前四個動因是決定行政法制現代化發展趨勢的"硬件",那么,行政法學理論則是影響行政法制現代化的"軟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可能不受到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的影響。

取決于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尤其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我認為,我國行政法制大致形成了以下八個發展趨勢。[1]

一、行政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更新

行政法制觀念與行政法律制度之間具有較強的互動性。盡管一個社會的行政法制觀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并非一成不變,當行政法制觀念改變了,具體的行政法律制度也會因為失去合理性而遲早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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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行政法制發展論文

[內容提要]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我國現代法制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并呈現八大發展趨勢;行政法制觀念進一步更新;行政價值取向更加合理;行政法權利(力)結構趨向平衡;行政管理方式趨向多樣化;對行政程序價值日趨重視;行政法機制日益完善;權利救濟方式趨于多樣與實效性;行政法制方法更加豐富。

引言

行政法制建設的歷史連續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基于一定規律的發展變化。在我看來,推動我國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動因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是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最基本動因。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必然要對既有政治體制和行政法制產生較大沖擊。第二,民主政治的建設。民主政治是平等、權利等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的反映。行政法與民主政治的聯系非常密切,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全面回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第三,法治理念的確立。法制建設,法治理念先行;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展開,直接推動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第四,信息化、網絡化與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對行政法制提出新的挑戰;網絡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信息的公開化和迅速傳播,這對于行政行為接受公眾的監督,促進行政管理公正、公平、公開有很大的積極影響;經濟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將促進特定領域法律規范的全球化,中國尤其要正視WTO規則與具體行政法制度之間的對接問題。第五,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深化。如果說,前四個動因是決定行政法制現代化發展趨勢的"硬件",那么,行政法學理論則是影響行政法制現代化的"軟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可能不受到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的影響。

取決于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尤其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我認為,我國行政法制大致形成了以下八個發展趨勢。[1]

一、行政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更新

行政法制觀念與行政法律制度之間具有較強的互動性。盡管一個社會的行政法制觀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并非一成不變,當行政法制觀念改變了,具體的行政法律制度也會因為失去合理性而遲早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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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行政法制發展趨勢論文

[內容提要]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我國現代法制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并呈現八大發展趨勢;行政法制觀念進一步更新;行政價值取向更加合理;行政法權利(力)結構趨向平衡;行政管理方式趨向多樣化;對行政程序價值日趨重視;行政法機制日益完善;權利救濟方式趨于多樣與實效性;行政法制方法更加豐富。

引言

行政法制建設的歷史連續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基于一定規律的發展變化。在我看來,推動我國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動因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是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最基本動因。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必然要對既有政治體制和行政法制產生較大沖擊。第二,民主政治的建設。民主政治是平等、權利等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的反映。行政法與民主政治的聯系非常密切,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全面回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第三,法治理念的確立。法制建設,法治理念先行;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展開,直接推動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第四,信息化、網絡化與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對行政法制提出新的挑戰;網絡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信息的公開化和迅速傳播,這對于行政行為接受公眾的監督,促進行政管理公正、公平、公開有很大的積極影響;經濟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將促進特定領域法律規范的全球化,中國尤其要正視WTO規則與具體行政法制度之間的對接問題。第五,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深化。如果說,前四個動因是決定行政法制現代化發展趨勢的"硬件",那么,行政法學理論則是影響行政法制現代化的"軟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可能不受到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的影響。

取決于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尤其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我認為,我國行政法制大致形成了以下八個發展趨勢。[1]

一、行政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更新

行政法制觀念與行政法律制度之間具有較強的互動性。盡管一個社會的行政法制觀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并非一成不變,當行政法制觀念改變了,具體的行政法律制度也會因為失去合理性而遲早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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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發展特點分析論文

西方行政法的發展是由于自由主義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到壟斷時期,出現了許多社會問題,如壟斷、環境、交通、失業、罷工等等,這些問題是市場本身無力解決的,為解決這些問題,加強了行政權管理力度,行政職能大為增加,以前的行政權僅僅限于國防、外交、治安、稅收等純行政事務,現在卻介入貿易、金融、交通、運輸、環境、勞資關系以及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事故等領域。行政職能的增加,使得行政機構和行政官員突出于整個國家機構,使得行政權成為一種可能侵害公民權力和自由的危險的國家權力。“因此,社會必須創立一種機制。在擴大行政權的同時,加強對行政權的控制和制約,使之正當行使即不致被濫用,這種控制和制約的重要環節就是行政法。”

我國行政法的發展具有自己的特點,西方行政法是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由政府介入社會而形成,而我國行政法恰好相反,是在政府失靈的情況下,退出社會,而與社會相互界定各自領域而形成的,其發展,更具有與西方迥然不同的歷史進程,具有自己的特點:

第一因政府與政黨、國家與社會相互界定各自領域而形成行政法

我國原來是傳統的社會主義國家,在經濟上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在政治上實行黨政不分的政治體制。在這種社會主義的體制下,雖然憲法上對國家機構作了分工的規定,也有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等之分別,但計劃經濟的體制使得國家權力滲透了社會的方方面面,而黨政不分的體制使得國家的權力為黨的各級組織所行使,而黨組織的權力卻集中于黨委書記身上,下級黨組織必須服從于上級黨組織,下級黨委書記必須聽命于上級黨委書記。所以,所有的國家權力被賦予黨中央主席手里,在地方,各級的黨委書記就是絕對無誤地執行中央意志和命令的行政長官。在這種社會主義的體制下,顯然不需要法律來治理社會,當時制定了許多政策,用政策來治理國家即是人治的表現,其制定往往是由領導層的幾個核心人物做出,其執行具有極高的靈活性,能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而加以解釋。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著手進行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改革。國家提出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口號,開始向現代化社會轉型,在對國家的治理上,從依靠政策向依靠法律轉變,從人治開始向法治轉變。我國的行政法的發展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展開的。

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是理順黨政關系。所謂理順,指的是黨政分開,將政府和政黨的職能區分開來。我國原來是一種黨政不分的體制,政府和政黨的職能相互混淆,本是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事務,卻由黨組織來管理,結果造成政府行政權的落空,因落空而造成政府部門的虛置空設,從而滋長其官僚主義。以黨權來代替行政權,以黨組織來代替政府,在國家的行為規范體系中,便是以政策來代替法律。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一個目標,便是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統,“今后凡屬政府職權范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發指示、作決定”,只有在強有力的行政權下,才可能有健全的行政法,才可能有行政組織法和各種行政管理法。82年憲法對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權和工作方式作了詳細的規定,以憲法上的這些規定為依據,我國跟著制定了國務院組織法,地方人大和政府組織法,以及大量的行政管理法規。隨著我國黨政關系的進一步理順,我國的行政法還會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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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發展方向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我國現代法制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并呈現八大發展趨勢;行政法制觀念進一步更新;行政價值取向更加合理;行政法權利(力)結構趨向平衡;行政管理方式趨向多樣化;對行政程序價值日趨重視;行政法機制日益完善;權利救濟方式趨于多樣與實效性;行政法制方法更加豐富。

引言

行政法制建設的歷史連續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治、經濟與社會條件基于一定規律的發展變化。在我看來,推動我國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動因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這是現代行政法制發展的最基本動因。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必然要對既有政治體制和行政法制產生較大沖擊。第二,民主政治的建設。民主政治是平等、權利等價值觀念在制度層面的反映。行政法與民主政治的聯系非常密切,我國的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全面回應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第三,法治理念的確立。法制建設,法治理念先行;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展開,直接推動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第四,信息化、網絡化與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對行政法制提出新的挑戰;網絡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信息的公開化和迅速傳播,這對于行政行為接受公眾的監督,促進行政管理公正、公平、公開有很大的積極影響;經濟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將促進特定領域法律規范的全球化,中國尤其要正視WTO規則與具體行政法制度之間的對接問題。第五,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深化。如果說,前四個動因是決定行政法制現代化發展趨勢的"硬件",那么,行政法學理論則是影響行政法制現代化的"軟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不可能不受到我國行政法學理論的影響。

取決于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尤其是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我認為,我國行政法制大致形成了以下八個發展趨勢。[1]

一、行政法制觀念的進一步更新

行政法制觀念與行政法律制度之間具有較強的互動性。盡管一個社會的行政法制觀念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并非一成不變,當行政法制觀念改變了,具體的行政法律制度也會因為失去合理性而遲早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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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法制研究論文

行政法制,不僅指調節行政關系與監督行政關系的法律和制度,還包括相關的觀念、價值體系和行政法制的實踐活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行政法制為了適應社會轉型的需要,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進行過多次改革和調整,因而在各個領域發生了一系列深刻的變化,逐步走上高效、民主、法治的軌道。

一、當前我國行政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不斷加快

最近二十多年來,特別是近十三年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的全方位進行,是在社會轉型的國內背景與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背景之下進行的。這兩個背景決定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具有與眾不同的鮮明特征。

其一,社會轉型的國內背景。所謂“社會轉型”,主要是指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所有制結構由單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并存轉變,治國方略從人治向法治的轉變,社會環境由封閉型逐步向開放型發展,以及國家社會高度統一的一元化結構向“國家—社會”二元結構的過渡。社會轉型背景之下的行政法制建設,就決定了行政法制建設必然要改變傳統體制下的全能政府、行政機關不重視依法行政、公共行政缺乏發展空間的舊模式,朝著理性界定政府職能、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大力拓展公共行政的方向發展。

其二,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背景1.經濟全球化意味著各國外貿依存度越來越高,各國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國際貿易自由化程度越來越高,國際貿易范圍也越來越寬。經濟全球化的重要結果之一就是推動著國際貿易制度日趨統一。例如WTO,其不僅對傳統的國際貨物貿易加以嚴格規范,還將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也納入規范框架之中;各成員方必須服從WTO的規定,并確保其外貿行政管理制度與WTO規則的協調一致,這就推動著各國外貿行政管理制度的日益趨同,經濟全球化還推動著各國行政法制建設之間進行更深層次的溝通與借鑒,從而加快了行政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置于這兩大背景之下,我國這些年來的行政法制建設表現出以下三個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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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體制革新對行政法學的影響

一、導言

自1978年起,我國就開始了對行政體制進行改革的道路。總的來說,迄止2007年,可以把行政體制改革分為三個階段:以政府機構改革為脈絡的行政體制發展階段(1978-1988年);以政府與市場關系為導向的行政體制變革時期(1992-1998);以政府與社會關系的再造為始點的行政體制演變時期(2001-2007)。而2008年2月27日的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了“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意見”,就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的目標以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機構改革等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在此過程當中,行政法學也在孕育和發展著。學界對中國行政法學的復興均認為是從1978年開始的,之前,由于欠缺政府對“依法行政”理念的認同,行政法僅是管理,約束公民工具,并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行政法學。在行政體制改革持續進行的幾十年間,行政法學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這其中的關系絕非偶然。有學者認為,我國的行政法學是圍繞著體制改革而展開的。行政法學是研究行政法現象的部門法學。因此,對于行政管理體制的問題,行政法學更側重于法律制度、政府職能、以及行政理念等方面。本文旨在探討在行政體制改革的影響下關于中國行政法學發展的幾個問題。

二、改革進程中行政法學的發展概況

總的來說,整個行政體制改革都是圍繞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而展開的,轉變政府職能是改革的關鍵所在,也是改革的目標。現代國家具有公共管理的職能,也就是說,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是政府的應有職責,即便轉變政府的職能,也并非放棄國家機關在其職能范圍內的管理職責。而隨著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逐步建立,傳統的管理理念已不能滿足現實的需求,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更多的從宏觀上發揮作用。不僅如此,隨著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逐步建立,服務行政的理念開始形成,要求實現從規制行政到服務行政的轉向。

1.不同時期所體現的理念不盡相同。結合上文“三個階段”來看。在第一階段(1979-1988),由于當時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行政權對私域的涉足還相當的廣泛,改革的力度也在于對政府機構的改革,旨在通過對行政機構的內部改制,提高行政效率,以此來緩和當時社會中存在的摩擦。這個期間,行政法學則體現為“管理論模式”。其研究對象是行政管理,側重從法制的角度研究我國國家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以及怎樣運用法制來保障實施有效的行政管理等。行政主體仍然處于強權的姿態,而行政相對人則處于被管理者地位,缺乏主體性。因而有學者說,“行政法學理論在總體上還停留在以‘命令——服從’為人文精神的19世紀古典法學的階段”。

2.在改革的第二階段(1992-1998),側重點主要是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調整。政府開始重視市場的角色,強調政企分開、轉變政府的職能。政府應當盡可能較少地對市場進行干預,這一時期,行政法的職能主要體現在對行政權的控制上。“控權論”認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權、防止行政權濫用的以及當行政權被濫用如何給予救濟的法律,主要是指行政程序法,更準確的說,控權論體現的是一種憲政理論的分權思想,通過立法的作用來制約行政機關的權利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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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行政規范性文件司法審查變化

摘要:《行政訴訟法》修訂后,其中對規范性文件進行附帶審查的專門規定,行政相對人在認為依據規范性文件作出的某個行政行為具有違法性時,有提請人民法院對該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的權利。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進程,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制度也由絕對不審查制發展至附帶審查制,這體現了國家法律制度的進步。

關鍵詞:行政規范性文件;絕對不審查制;附帶審查制

法律制度的變化與發展體現著時代的變更、經濟的飛躍。行政權力在社會關系中的影響作用是隱秘但巨大的。不論是在西方社會抑或是在現代中國,我們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都有行政權力的“影子”。福柯說過“借助于利益、表象和符號等理論,權力通過控制思想成為征服肉體的手段和技術”。①早年間,我國《行政訴訟法》還未對司法審查制度進行詳細規定,例如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區分難題導致司法權無法對行政裁量權進行有力監督。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司法審查,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公權力合法合理實施,在法律賦予的權利范圍內進一步穩定社會秩序;另一方面是為了通過監督的方式,預防權利濫用和違法犯罪的滋生。以外國行政法治為例,不論是美國行政法以司法審查為主導,還是德國行政法以議會立法為核心,都可以看出對行政權力的規制的主要途徑是法院對行政裁量的審查。②在我國的行政訴訟中,行政審判的依據是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作為參照。雖然,行政規范性文件作為大量行政行為的裁量依據,但由于法律地位和效力的限制,導致審判機關無法審查和裁判那些依據規范性文件作出的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考慮到訴訟最大化理論,國家應當遵循憲政人權和人民主權原則,盡最大努力向訴訟當事人提供便利,在最大的能力范圍內賦予當事人訴訟權利。③因此,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進程,行政法治的發展也日趨進步。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制度也由絕對不審查制發展至附帶審查制,這體現了國家法律制度的進步。

一、絕對不審查制

1982年試行的《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時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即當事人可以控告行政機關,人民法院有審理行政案件的權力,但是從人民的起訴到法院的受理,都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操作,法條沒有涉及的起訴范圍內容,法院不予受理。1990年,《行政訴訟法》正式施行,該法授予行政相對人就行政機關所作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但不曾涉及對規范性文件提起訴訟和授權法院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問題。④據此,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行為被排除在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外,可見行政法制系統建設并不完備,在此種情況下更難依照法律規定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司法審查。

二、附帶審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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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學研究論文

「出處」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編:《憲政與行政法治評論》第一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憲政與行政法治評論》編者按」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羅豪才先生擔任了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兩屆會長。2003年8月10日至12日在寧夏銀川召開的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2003年年會進行了理事會換屆工作,羅老師堅持卸去研究會會長一職,后經新一屆研究會及其領導機構一致推舉,擔任了研究會的名譽會長。在盛況空前的銀川年會開幕式上,羅老師發表了重要講話。這篇講話系統地總結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和行政法學發展的成績和經驗,分析展望了未來一個時期內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和行政法學發展的趨勢和研究重點,并對行政法學者和行政法制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現經羅老師授意,特由《憲政與行政法治評論》創刊號全文發表這篇講話,以饗讀者。

行政法學界一年一度的盛會,今天在銀川召開了。這次會議,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的第三次年會。本次大會,上承改革開放以來行政法學研究穩步發展的良好勢頭,下啟二十一世紀行政法學研究的新局面,對于總結十多年來的發展經驗,凝聚力量,在新的世紀里推進行政法學研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意義。在這次會議上,我們將完成三個方面的任務:第一個是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會換屆,第二個是討論準備以研究會名義向立法機關提交的《行政程序法(試擬稿)》,第三個是討論國務院法制辦委托起草的《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方案(專家建議稿)》。

過去的十多年里,在中國法學會黨組的領導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們行政法學研究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自覺反映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順應中國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努力服務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多種形式的學術活動,促進我國行政法學研究的深入開展,對于推動我國憲政與行政法治建設,繁榮社會主義文化事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做出了特殊的貢獻。

下面,我就十余年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和行政法學研究所取得的成績做一簡要回顧,并就今后行政法學研究的發展談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十余年來我國行政法制建設和行政法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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