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團場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0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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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團場經濟責任審計論文

一、農牧團場經濟責任審計方法的要點分析

(一)農牧團場在審計過程中,要充分審計前的調查,按照就地審計的原則

農牧團場審計工作的開展,在審計方法的確立方面,要注意按照就地審計的原則,對于要審計的團場,在具體審計工作開展之前,要對被審計團場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分析。認真分析被審計團場的整體情況,了解其內部農墾經濟的主要發展模式,研究團場近幾年的重要規劃項目以及團場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目標等。在了解這些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其他實際調查情況,進行就地審計。

(二)對農牧團場主要領導要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相結合

要加大對農牧團場主要領導的審計力度和審計范圍,團場主要領導的責任重大,其管轄的各項事務對于團場經濟的發展,有著比較重要的影響。因此,為了加大對團場主要領導的監督,提高其領導的科學性和規范性,降低其違法違紀的機會,要注意采用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相互結合的審計辦法。對團場領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在日常審計過程中,還要注意對其常規管理領導責任的審計。

(三)審計機關要聯合相關部門,提高審計工作開展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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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團場屯墾戍邊演講稿

叫××,18歲時從甘肅老家來到了九十團七連,那時的九十團七連耕地面積只有3000畝,

全部是淹灌地。來到七連,我就參加了青年排,澆水,壓堿,吃的是大鍋飯,干的是集體活,住的是土坯房,五六個人一間,一天只能掙到十幾塊錢的工資。

到了1990年,我就參加了連隊的土地承包,那時,連隊土地沒有改良出來,只種了20多畝的棉花。由于上繳費用過多,再加上種植技術的落后,到了年底只能掙個生活費,甚至有兩年都是虧損掛帳,連吃面粉都是連隊轉帳,使我后來有了回家的念頭。

曾經有一次聽老職工說:還是要在這里好好干,不能回家,在這里以后要比老家好得多,我們剛來××吃的苦,你們還沒有見過呢,再加上這里土地平坦,吃水方便,雖然掙錢不多,以后要享受兵團職工的待遇,退休可以拿工資。聽了他們這話,使我有信心留了下來,決定留在兵團九十團這片熱土。

十幾年前,我是一個小伙子單身漢,現在我已經是個四口之家,同時,也住上了抗震安居房,家中也有了存款,生活比較寬裕幸福。

回顧這些年來的風風雨雨,使我深深體會到,是××這片熱土養育了我,給了我現在的一切。這些年來,我吃過大鍋飯,參加過集體承包,不但種過小麥,還種過甜菜、棉花,種過淹灌地、噴灌地、滴灌地。這里種植的農作物和老家相比是有明顯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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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團場工作匯報

各位領導:

首先代表三場黨委對各位領導來我場檢查、指導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

以“四抓四看”教育活動為載體,主抓宗旨教育,看各項惠民政策措施是否落到實處;抓能力建設,看各級領導干部促進發展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是否提高;抓政治紀律,看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是否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抓基層組織,看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是否增強為主要內容的四抓四看各項活動。同時以創建文明生態連隊為抓手、以爭先創優為目標,2008年我場黨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為分場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精神動力。一年來,上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各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場干群共同努力下,農業生產取得了較好成績、文明生態連隊創建活動開展良好,"三個文明"建設得到穩步發展。現在就我場一年來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將向各位領導作以簡要匯報,并懇請各位領導提出寶貴意見:

一、基本情況

可耕地面積10萬畝,主要以種植棉花為主、小麥、番茄為輔,三場占地面積20萬畝。現共有下屬10個單位,其中以農業為主的單位8個,綜合服務站1個,加工軋花單位1個。轄區事業單位(學校、衛生所2個。全場總人口6117人,全場在冊職工1461人、一線承包職工1107人、退休職工1112人、有管理干部128人,其中機關20人、基層連隊96人、二線內退干部22人現有黨支部11個(包括機關黨支部黨員298人,離退休黨員78人,團支部10個,團總支1個,團員110人,其中:一線團員67人、學生團員31人,40歲以下的青年352人,14-28歲的團青比例70%基層連隊衛生室7個,達到甲級衛生室標準的6個,職工文化電教室10個。

二、經濟與社會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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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兵團農牧團場)黨性分析材料

按照開展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要求,根據上級組織和同志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照自身黨性鍛煉的實際,就我某年以來的思想、工作和作風情況總結分析如下,請組織和同志們評議。

一、存在的問題

在六十一團擔任書記、政委職已經四年,這幾年來我對自己思想、工作和作風情況的總體評價是:做了一些工作,有了很大的進步,存在很多問題。我的態度是:成績屬于過去,進步理所應當,問題不能放過。我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理想信念淡漠,精神支柱不牢。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是共產黨員保持革命氣節的思想基礎,是黨的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也是共產黨員永葆先進性的力量源泉。對照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盲目地推崇西方資產階級的價值觀和個性化生活方式。講享受、講排場,個人主義有所抬頭。坐車講舒適,吃飯講檔次,待遇比優越,條件環境好了,但精神不充實。尤其是對在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能大膽負責,而是搞平衡,求穩怕亂,比如在人的問題上,栽花多,拔刺少。二是事業心衰退。面對團場存在的諸多問題,既信心不足,又缺乏很強的能力,講客觀多,想辦法少,安排要求多,拿措施少。尤其是迎著困難上的決心不夠。這次活動,大家對黨委和黨委領導班子提了很多意見和建議,比如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內容問題,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農業產業化問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實效問題,思想政治工作的創新問題,社區管理問題,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問題,黨組織的加強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充分發揮問題等,過去不是沒有考慮,關鍵是面對這些問題心不實,氣不足,沒有抓到底。三是革命信念不堅定。總是認為共產主義太遙遠,初級階段太漫長,市場經濟太艱難。動力不足,干勁自然就有懈怠。

(二)宗旨意識淡化,服務誠心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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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律對社會管理創新的作用

一、當前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現狀與問題

基層法律服務是適應我區實際情況和農牧團場職工群眾需要而逐步形成的一項法律服務制度,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保障。多年來,我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對我國法制建設特別是促進基層政權穩定和社會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表現為:一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起基層法律服務網絡,為農牧團場職工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平臺,充分發揮了其與公證、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等相輔相成的社會效用。二是立足基層基礎,采取有效便民服務措施,與職工群眾保持“近距離”“零距離”,特別是在充分滿足農牧團場貧困和弱勢群體的法律救濟中發揮了獨到作用,彌補了我區法律援助的不足空間。三是積極開拓創新,貼近農牧團場職工群眾需求,各基層法律服務部門不斷拓寬服務內容范圍,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配合基層政權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平息群眾糾紛、開展法制宣傳、推動依法治理等領域中大顯身手,成為各級司法局、所、辦的重要輔助力量。但直面新形勢,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主體定位、職責權能、管理規范以及發展環境、服務市場、方式創新等方面顯現出一些問題或不足。一是主體定位不清。目前,開展基層法律服務的依據主要有:199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司法部《關于鄉鎮法律服務所的暫行規定》《鄉鎮法律服務業務工作細則》以及2000年3月頒布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基于現行法律法規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立法司法支撐不足,以致社會和各級政府對基層法律服務隊伍長期存在不同看法:一是此隊伍是特定時期的產物,是臨時權益之計;二是此隊伍是有益補充,應當長期穩定發展。由此導致目前一些地方對其發展模式和走向處于長期難以準確定位的狀況,相關政策搖擺不定,法律地位難以清晰界定,經常處于無所適從或各取所需的不確定狀態,成為束縛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發展的瓶頸。二是職能混雜問題。目前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職能比較混雜,難以形成合力。與全國同比,我區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從創建初期即定位于提供簡易和初級法律服務并原則規定服務方式、服務對象、活動地域在于立足基層、面向本轄區(鄉村、連隊、社區等)。但是,隨著依法治國和中央西部大開發、對口援疆決策的深化發展,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隊伍不斷擴大,業務逐步拓展,使其服務對象、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隨之擴展,特別是近年來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和部門利益的驅動,無可避免地出現了沖擊法律服務市場秩序的情況和不正當競爭的現象。例如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所與當地司法所、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公證仲裁組織之間,往往“寄生”于同一條“食物鏈”上,因業務職能交叉,職責不明,常出現推諉扯皮,或為部門利益發生沖突,影響和制約了法律效果的實現,致使基層群眾利益不能及時得到維護甚至遭到損害,削弱了基層法律服務應有的社會功效,導致某些矛盾激化,以致職工群眾集體上訪、靜坐集會、沖擊政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三是管理失范問題。有些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管理相對松散,難以統一步調。由于現有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管理體制不暢,以致業務指導不到位,內部制度不健全,管理監督不得力,出現了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缺乏職業道德、違背執業紀律,吃拿卡要等侵害職工群眾利益、有損于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形象的違法亂紀現象,有待嚴格管理和整頓。如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的審批權限不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名稱缺乏統一規范,有稱謂法律事務所、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所的,也有稱謂法律服務站、法律服務公司、法律咨詢公司的,各出其門,較為混亂,或爭名奪利,或推諉扯皮。目前,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與內地特別是一些發達省市相比較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背景下,僅依現行的“兩個部令”,基層法律服務活動的法律權威性和社會認知度與法治社會對法律工作的要求彰顯不足。

二、完善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構想

為完善和加強對西部地區基層法律服務的管理,充分發揮其在維護政權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中的職能作用,應當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契機,立足本地實際,著眼長遠發展目標,扎實做好以下基層基礎工作。(一)建章立制,不斷強化規范管理鄧小平同志曾言:制度好,可以使壞人變好;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變壞。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司法機關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特別是加強農牧團場基層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通過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兩種手段,加強對法律服務市場的規范管理。理順體制,明確職責,合理布局,統一管理,順應和諧社會和新型團場發展需要。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各地司法局立足實際,突出特色,大規模集中培訓基層司法行政干部,先后舉辦政工、勞教、基層、財務、普法、律師公證等各類培訓班,對縣鄉兩級科以上干部、基層司法所長,勞教所民警及律師、公證員進行了全員培訓。(二)防微杜漸,不斷完善監督機制馬克思指出:權力不加監督,必然產生腐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規定,堅持依法律、依程序、依職權辦事,逐步完善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工作人員管理相關制度,如崗位職責、執業公示、執業紀律、服務質量評價、責任賠償和執業保險制度等,為履職盡責,熱心服務打牢基礎;力推服務承諾與掛牌上崗,設置舉報信箱,開通投訴電話,及時將法律服務人員不良執業記錄和違紀違規案件向社會公示曝光,構筑全方位、多層次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體系;農牧團場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履行主管職責,積極主動做好與當地公、檢、法、司、監等有關政法部門的聯系,通過相互協調,相互制約,消除死角,打開盲區,全程透明,確保從源頭上杜絕執業人員各種違法違紀、失德失范現象的發生,懲治既然,防患未然。(三)加強考評,確保法律服務公開公正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業考評體系。一是制定完善科學可行的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和從業人員信用等級考評體系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擴大服務對象與群眾的知情權。二是大力推行所務公開、信息公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將所務、業務和執業人員的相關信用信息及時公布公開,便利農牧團場廣大職工群眾和社會各界查詢監督。三是建立科學公正考評體系,要以服務對象滿意、服務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效、執業信譽良好為基礎,細化量化考核評價指標。通過考評,提高職工群眾對基層法律服務的滿意度,激勵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創先爭優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的應有效用。(四)動真碰硬,嚴厲查辦違法違紀案件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增強群眾觀點、服務意識,規范秉公執法、依法辦事程序。一是完善落實投訴查處制度,規范基層法律服務程序,做好預警防范。二是協調聯動,成立由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的法律服務市場執法監察(督察)組織,強化靜態與動態監督管理,維護法律服務市場秩序。三是嚴格執法執紀,對法律服務中出現的違法違紀事件(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懲前毖后,防患未然。以此樹立和維護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黨和職工群眾中的公信力。

三、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

在穩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勢下,隨著“三項重點工作”的推進,職工群眾對基層法律服務提出了更高、更新、更規范的要求。因此,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應當把握機遇,乘勢而上,加快完善服務職能,創新服務內涵,充分發揮推動經濟發展和服務穩定大局的重要作用。(一)堅持依法治國,完善基層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目前,農牧團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應當緊緊圍繞“跨越式發展”與“長治久安”兩大戰略目標:一是要及時梳理農牧團場經濟社會穩定和發展中現存的各種法律需求,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跟進跟蹤服務。對農牧團場職工群眾在土地租賃承包、勞動合同、招商引資、房屋拆遷、基礎建設過程中和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鄰里糾紛中出現的法律需求,提供高效便民法律服務,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二是要切實發揮法律服務職能,為加快解放和發展農牧團場生產力、職工群眾增收致富獻計獻策,提供有效便捷政策法律服務;三是要推進農牧團場社會管理創新,不斷拓寬法律服務領域,積極為農牧團場和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等服務,關注貧困群體、弱勢群體,切實維護基層群眾的合法權益。如兵團第十師抓住基層基礎工作這個重心,提出兵團的基礎在團場、團場的基礎在連隊、連隊的基礎在職工,以此抓好基層基礎工作,讓基層職工群眾得實惠,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肯定。(二)拓寬服務渠道,幫助基層農牧團場建章立制、實施依法治理一是要做好基層法律服務功能的延伸,利用“送法下鄉”“法律六進”等活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媒體、通訊網絡、廣場文化、街道社區等普法宣傳陣地作用,提高職工群眾的法律意識。二是要貼近基層,靠近群眾,利用法制宣傳、普法講座、法律咨詢、公證咨詢、文娛活動等群眾喜聞樂見、方便快捷的方式,為廣大職工群眾提供各種便民法律服務,營造團場經濟和社會穩定發展的良好法治氛圍。如2010年,兵團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基層法律服務組織及時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6580件,調解成功率97.5%,85%以上的矛盾糾紛在連隊、社區得到及時化解,為實現兵團黨委提出“大事不出團,小事不出連,矛盾不上交”要求做出了貢獻。(三)堅持以人為本,立足農牧團場建設發展實際,加大對職工群眾的法律援助力度圍繞“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戰略目標,在基層法律服務活動中,要從以人為本出發,關注弱勢群體、受害群眾。一是針對當前基層農牧團場土地承包爭議,勞動合同糾紛,房屋土地征用拆遷等出現的侵權糾紛問題,及時配合政府,做好矛盾化解;二是針對農牧團場五保戶、低保戶等社會保障及殘疾人、未成年人救助、災害救助等方面糾紛,贍養、撫養類家庭糾紛,協助政府及時按政策提供救濟保障;三是針對涉及農場職工群眾的交通、醫療事故等人身傷害案件,及時依法查處;四是針對侵害職工群眾致富增收的假農藥、假化肥、假種子等坑農害農案件等,迅速依法嚴懲。通過適時有效提供各種便民法律援助和服務,化解了基層矛盾,維護了基層政權穩定。如第六師五家渠市啟動1.8萬戶保障性住房和游牧民定居點建設工程,覆蓋面已達90%,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突破27.5萬人,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同時計劃新開發就業崗位3000個,安置就業人員2000人;加大零就業家庭、殘疾人就業援助力度,解決團場職工子女和農業一線富余人員的轉移就業問題;強化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力度,計劃全年培訓7500人次。上述舉措為維護社會穩定,打造平安團場提供了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描繪了美麗“中國夢”畫卷,按照“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戰略目標要求,我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切實擔當維護廣大基層職工群眾根本利益之責,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契機,及時培養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業務技能精湛、職工群眾滿意、黨和政府放心的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形成秩序井然、管理規范的法律服務市場,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實現中華民族復興“中國夢”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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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掛鉤匯報和干部大會講話

同志們:

我到工作從宣布到現在已近一個月的時間了。為了全面了解的基本情況,盡快熟悉工作,進入角色,迅速打開工作局面,在“五·一”前我到團、團進行了調研,然后又利用“五·一”節假日對其余大部分團場進行了調研,除團還沒有單獨去外,所有團場我都看了一遍。通過調研,對全11個農牧團場有了初步的了解,雖說這次調研還很不深入,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有了一些想法。下面,我講幾點意見,這些意見既有我個人的想法,也有黨委已經研究決定了的事項,今天做一下強調。

一、要始終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加大工作力度,夯實發展基礎,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一)進一步強化一個意識

就是全上下要進一步牢固樹立強烈的發展意識。發展社會生產力是我們黨執政所面臨的首要問題,十六大提出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號召全黨、全國人民要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發展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解決我們前進中的所有困難和問題,最終都要靠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苦熬不如苦干,苦熬沒有希望。是一個邊境貧困,要想改變貧窮落后的面貌,壯大團經濟,致富職工群眾,更好地擔負起屯墾戍邊的歷史使命,全上下就必須增強加快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牢牢把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不僅思想上不能動搖,而且要落實到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一心一意想發展、千方百計謀發展、團結一心快發展,保持并提高已有的發展速度,實現我經濟的超常規、跨躍式發展。

(二)突出兩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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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扶貧掛鉤匯報會議和干部大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我到工作從宣布到現在已近一個月的時間了。為了全面了解的基本情況,盡快熟悉工作,進入角色,迅速打開工作局面,在“五·一”前我到團、團進行了調研,然后又利用“五·一”節假日對其余大部分團場進行了調研,除團還沒有單獨去外,所有團場我都看了一遍。通過調研,對全個農牧團場有了初步的了解,雖說這次調研還很不深入,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有了一些想法。下面,我講幾點意見,這些意見既有我個人的想法,也有黨委已經研究決定了的事項,今天做一下強調。

一、要始終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加大工作力度,夯實發展基礎,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一)進一步強化一個意識

就是全上下要進一步牢固樹立強烈的發展意識。發展社會生產力是我們黨執政所面臨的首要問題,十六大提出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號召全黨、全國人民要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發展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解決我們前進中的所有困難和問題,最終都要靠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苦熬不如苦干,苦熬沒有希望。是一個邊境貧困,要想改變貧窮落后的面貌,壯大團經濟,致富職工群眾,更好地擔負起屯墾戍邊的歷史使命,全上下就必須增強加快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牢牢把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不僅思想上不能動搖,而且要落實到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一心一意想發展、千方百計謀發展、團結一心快發展,保持并提高已有的發展速度,實現我經濟的超常規、跨躍式發展。

(二)突出兩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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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農業險現況不足及政策

本文作者:吳振鵬邵志強聞亮王春梅作者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總人口257.3萬人,下轄14個生產建設師,其中農業生產建設師13個,177個農牧團場,分布在新疆14個地、州、市境內。農作物播種面積1119.2千公頃(1678.8萬畝),年末牲畜存欄624.06萬頭(只)。農業產值占兵團GDP的比重為36.2%。由于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存在著干旱、干熱風頻繁,土壤鹽漬化嚴重,風沙大、早晚霜凍害等不利因素,伴隨著地震、風災、旱災、雹災、洪災、堿害、霜凍、農業病蟲害等種種災害,對農業生產、職工生活和團場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因此,加快制定農業保險引導措施,健全完善農業風險防范體系,推動農業保險科學化管理是促進兵團屯墾戍邊新型團場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穩定農牧團場職工收入、穩定祖國邊疆的必然要求。

一、農業保險發展的現狀

兵團農業保險工作于1986年開始啟動。24年來,農業保險在保障農牧團場生產,防范和化解農業經營風險,幫助廣大農牧職工群眾災后恢復生產、安定生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為兵團的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至2010年累計承保兵團農牧團場作物面積22417.76萬畝,保費收入48.97億元;承保畜禽數量1351.93萬頭(只),保費收入3.36億元。累計支付理賠資金32.5億元,理賠率達62.11%。

(一)農業保險管理工作機制體制不斷完善。

1.兵團高度重視農業保險工作。農業保險在兵團起步較早,兵團將農業保險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化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三大支柱(農業科技、銀行、保險)之一,作為現代農業保護保障機制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2002年,兵團黨委就結合農牧團場經營模式變化,適時以新兵辦發[2002]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兵團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兵團開展農業保險兵師團三級各自的職責,規范繳費管理及理賠程序。2007年,中央財政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工作推行,兵團領導高度重視,召開座談會研究兵團農業保險模式、新舊制度的銜接及農業保險發展方向,要求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用好中央財政補貼政策,管好保費補貼資金,切實把這項惠及廣大農牧職工,推進兵團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工作做好。各團場成立由主要領導參加的農業保險協調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落實農業保險的發展規劃,協調與農業保險相關各方面的關系,保障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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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化背景下兵團職工隊伍構建途徑

兵團是集黨政軍企于一體的特殊的組織,肩負著特殊的歷史使命。兵團職工是其賴以存在的基礎和生力軍。為了滿足工業化和農業產業化的需要,如何進一步加強兵團職工隊伍建設,更好地發揮建設大軍、中流砥柱、銅墻鐵壁這“三大作用”,更好地履行屯墾戍邊歷史使命是目前迫切需要我們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兵團職工隊伍現狀

1954年10月兵團成立時總人口17.5萬,其中在崗職工10.6萬人。其中大部分是駐疆人民解放軍專業官兵、支邊青年等。到1965年底,兵團在崗職工達到了66.68萬人。隨后,一批批支邊青年、復轉軍人來到兵團,使這支隊伍發展壯大起來。“”時期,兵團被撤銷,1981年12月恢復兵團建制,兵團總人口和在崗職工穩步增加,到1992年,兵團在崗職工達到了101.90萬人,成為兵團職工隊伍數量最輝煌的時期。從1993年開始在崗職工驟減,一年之內減少5萬余人,此后兵團在崗職工逐年減少,到2010年,在崗職工已減少至68.25萬人。

二、兵團職工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

兵團職工隊伍在經過很多年的經營和訓練后,素質已經有了很大的提升,專業的素養也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相對于發展的新形勢,其隊伍建設尚有一些不足。

(一)兵團自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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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團場失業保險制度研究

失業保險作為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其他保險項目一樣,起著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安定的作用。其核心內容是通過集中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分散失業風險,使暫時處于失業狀態的勞動者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過就業培訓,使失業者盡快就業。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效益。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做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

一、團場失業保險制度實施情況

198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失業保險制度正式建立,繳費率為參保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全部由企業承擔。1999年1月頒布《失業保險條例》,繳費率提高至參保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3%,由參保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參保單位繳納職工工資總額的2%,參保職工繳納本人工資的1%。近幾年來失業保險在工交建商企業改制、破產過程中充分發揮了保障失業人員生活、穩定社會的作用。自實行失業保險制度~U2007年以來各農牧團場也都按照規定每年繳納失業保險費,但并沒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所以許多團場不理解失業保險制度,認為失業保險是“殺富濟貧”,以各種方式拖欠、抵制失業保險費的繳納,出現了類似少報職工繳費基數等“失業保險少繳行為”。這些現象的出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當事人認識上存在偏差,另一方面就是權利義務不對等造成的。

二、結合團場實際重新界定職工失業范圍

根據現實情況,要切實擴大失業保險基金的支出范圍,減輕團場負擔,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作用。隨著團場經濟結構的調整、精準農業的廣泛應用、團場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盡管團場未與部分無崗人員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團場內部失業和隱形失業問題比較突出,團場失業和隱形失業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團場工交建商企業改制分流產生的失業;二是農牧一線職工由于年老和身體有病,未達到病退條件、但又無能力進行農業生產和土地承包形成的失業:三是農牧一線職工上年承包土地虧損,次年無錢承包土地形成的失業;四是團場部分新增勞動力無法就業而形成的失業(主要是團場職工子女、復轉軍人);五是產業結構調整產生的失業。各團場針對不同的人員采取不同的措施,保障其內部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如因病無能力承包土地人員,一般團場實行內部退養,由團場發生活費和代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對承包虧損職工發放部分生活費補助等,團場為以上人員每年所支付的費用一般均在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形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鑒于團場目前現狀,兵團于2007年8月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5號)要求結合實際,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團場失業保險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完善團場失業保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政策措施。兵團結合團場的實際情況對團場失業人員做出了明確的定義:團場職工中,無論是否與團場解除勞動關系,只要有工作愿望,因病不能承包土地、因團場產業結構調整失去工作崗位、承包土地當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人員,均視為團場失業人員。這是對現有失業保險制度框架的一次創新突破。

通過重新界定團場失業人員的范圍,將團場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男年滿58周歲、女年滿48周歲部分喪失業勞動能力無法就業的職工;上年因承包虧損生活困難人員;由于產業結構調整轉崗待崗人員等實際存在的失業人員和隱形失業人員納入到兵團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在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為失業人員提供生活保障。另外對單位為“4555”“4858”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補助。此項政策的實施為團場經濟結構調整和職工轉崗提供了有力的幫助,切實減輕了團場負擔,解決了部分職工子女就業問題,團場繳納失業保險金的積極性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為團場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有效化解團場諸多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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