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8 2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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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康居住宅探究論文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類開始對居住水平、居住質量、居住環境以及居住安全等有了一個全新的需求。人們已不再僅僅滿足于簡單的居住面積的寬敞、出行的方便、地段的繁華,而更多地開始關注環境的優美寧靜、戶型的合理適用、配套設施的齊全完善、物業管理的周到全面以及房屋建設的科技含量和工程質量水準。能夠適應時展和以人為本的需要,代表住宅產業的先進生產力、繼承和發揚傳統民居文化和對現代建筑以及其他民族建筑文化吸收揉合、滿足廣大群眾對居住質量和居住環境需求的“康居住宅”,是我國目前住宅產業的最高水平和住宅產業的發展方向,也是人類社會住宅發展的必然趨勢,將成為我國21世紀的新概念住宅,建設節約型社會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道路上的一個重要標志。

一、康居住宅的特點

國家康居示范工程是以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為目標,旨在帶動住宅建設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的應用,提升住宅設計、施工檔次、提高居住生活質量,達到健康居住的效果。它包含:以科技為先導、以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為總體目標、以加速對傳統住宅產業的改造更新,充分體現新世紀的住宅設計水平,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回歸自然”的設計原則,達到“健康住宅”(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的標準,體現建筑材料的科技含量,充分應用“綠色建材”,領導中國住宅產業的發展方向。

二、國內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建設現狀

國家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施住宅小區示范工程,現在已經歷了三個階段:80年代強調提高單體住宅的配套功能;90年代初提出住宅小區綜合配套建設;90年代末推出了國家康居示范工程。據了解,自建設部1999年下發《國家康居示范工程實施大綱》并正式實施國家康居示范工程以來,目前全國已有將近100個申報項目通過審查獲準實施,其中,已竣工驗收近30個,涉及20多個省市區,主要分布在經濟發達地區,而西部地區則較少。

這些年來,康居示范工程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強調規劃及設計理念上的創新,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建設中適度超前,積極應用建設部推薦的大量科學技術和住宅成套技術,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傳承地域文化,充分體現人性化,營造親和力。運用新理念、新技術和新方法指導建設,在康居示范工程中涌現了一批規劃和設計優秀、科技含量高的上乘之作,如武漢綠景苑、西安紫薇城市花園、浙江嘉興金都景苑、廣州星河灣、上海漓江山水花園、北京龍澤苑、杭州山水人家小區等都受到消費者的廣泛好評。在一陣陣贊揚聲中,這些建成的康居示范工程無形中推動了各地區住宅產業的現代化發展,被房地產開發商作為規范所采用,同時也帶動了地區相關產業的進步,促進了房地產經濟的發展,引領了地區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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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廳居住講話

同志們:

上午好!近日,省政府辦公廳批轉了省建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物價局等五部門制定的《山東省安康居住工程實施方案》。我們今天召開這次座談會,主要目的就是研究如何抓好《方案》的貫徹實施,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下面,我談三個問題:

一、《安康居住工程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在去年召開的全省住宅與房地產工作座談會上,趙克志副省長首次提出在全省實施安康居住工程的要求。在今年一月召開的省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上,韓寓群省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明確要求“實施安康居住工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應,逐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按照省領導的要求,深入貫徹國發[20*]18號、省政府[20*]116號和[20*]49號文件精神,建設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從今年年初就開始著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為此,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對青島、煙臺、南京、寧波等市解決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問題的做法進行了專題調研。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學習借鑒外省市的先進經驗,結合我省實際,代省政府研究起草了《山東省安康居住工程實施方案》。草案形成后,建設廳多次召開有關部門及各城市主管部門會議,對《方案》進行反復研究修改完善。省政府對《方案》的制定也非常重視,分管秘書長先后數次召集協調會,協調落實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在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山東省安康居住工程實施方案》于11月25日以魯政辦發[20*]93號文件正式實施。《方案》從著手制定到出臺,歷時近一年,先后修改近20稿。

《方案》明確了我省實施安康居住工程的總體思路是:貫徹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把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舊小區改造和拆遷安置用房等統一納入安康居住工程的范疇,統籌考慮,完善政策,規范管理,擴大供給,逐步建立健全四個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方案》重點針對中低收入家庭,著重解決三個層次的住房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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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樓綠化建設思考

關鍵字:居住區綠化設計原則

1居住區綠化的重要作用

居住區綠化為人們創造了富有生活情趣的生活環境,是居住區環境質量好壞的重要標志。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的提高,不僅對居住建筑本身,而且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居住區綠化有著重要的作用[1]。

1.1居住區綠化以植物為主,從而在凈化空氣減少塵埃吸收噪音,以保護居住區環境方面有良好的作用,同時也有利于改善小氣候、遮陽降溫、防止西曬、調節氣溫、降低風速,而在炎夏靜風時,由于溫差而促進空氣交換,造成微風。

1.2娥娜多姿的花草樹木,豐富多彩的植物布置,以及少量的建筑小品、水體等的點綴,并利用植物材料分割空間,增加層次,美化居住區的面貌,是居住區建筑群更顯生動活潑。還可利用植物遮蔽丑陋不雅觀之物。

1.3在良好的綠化環境下,組織、吸引居民的戶外活動,使老人、少年兒童各得其所,能在就近的綠地中游憩、活動觀賞及進行社會交往,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增進居民間的互相了解,和睦相處。人們賞心悅目,精神振奮,為形成好的心理效應,創造良好的戶外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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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樓綠化建設探索

1居住區綠化的重要作用

居住區綠化為人們創造了富有生活情趣的生活環境,是居住區環境質量好壞的重要標志。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的提高,不僅對居住建筑本身,而且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居住區綠化有著重要的作用。

1.1居住區綠化以植物為主,從而在凈化空氣減少塵埃吸收噪音,以保護居住區環境方面有良好的作用,同時也有利于改善小氣候、遮陽降溫、防止西曬、調節氣溫、降低風速,而在炎夏靜風時,由于溫差而促進空氣交換,造成微風。

1.2娥娜多姿的花草樹木,豐富多彩的植物布置,以及少量的建筑小品、水體等的點綴,并利用植物材料分割空間,增加層次,美化居住區的面貌,是居住區建筑群更顯生動活潑。還可利用植物遮蔽丑陋不雅觀之物。

1.3在良好的綠化環境下,組織、吸引居民的戶外活動,使老人、少年兒童各得其所,能在就近的綠地中游憩、活動觀賞及進行社會交往,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增進居民間的互相了解,和睦相處。人們賞心悅目,精神振奮,為形成好的心理效應,創造良好的戶外環境條件。

1.4居民區綠化中選擇即好看,又實惠的植物進行布置,使觀賞、功能、經濟三者結合起來,取得良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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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集中居住研究論文

我國是一個人地關系非常緊張的國家,耕地保護形勢極其嚴峻,但同時土地的粗放利用卻非常突出,尤其是在廣大農村,村鎮建設規模迅速擴張,村鎮布局分散,宅基地占地、使用無序等閑置浪費土地現象非常嚴重。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各地政府嘗試采用各種不同的措施,最近在很多省份出現了一項名為“農民集中居住”的政府推進工程,并得到了許多地方政府的推崇,推進速度很快。

一、農民集中居住的發展現狀――以江蘇為例

所謂“農民集中居住”,簡單地說,就是把住在自然村的農民集中到小區居住。近年來,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四川、.山東等省份的一些縣市,當地政府開始進行引導“農民集中居住”的探索。其中,江蘇省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

在江蘇,“農民集中居住”作為經濟發達地區基層政府的分散性做法,可以追溯到2l世紀初。大約在2001年前后,在蘇州、無錫等地的富裕鄉鎮出現了一些小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試驗。那時正是蘇南地區工業化的高速發展階段,中青年農民大多進廠做工或經商,一些自然村人口絕對減少,變成“空心村”。當地基層政府便開始嘗試把一些人口較少的自然村撤并,集中到人口大村,或者集中建設公寓型農民小區。這樣做,既改善了農村居住環境,也提高了農村投資效率,在當時被稱為“居住向社區集中”。然而,這本來是基于經濟發展的務實舉措,于有意無意之間,在江蘇漸次升級為全局性做法。

2003年7月,江蘇省委召開十屆五次會議,提出“兩個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決定“到2010年左右,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到2020年左右總體上基本實現現代化”。此后,蘇南地區被賦予“先行者”重任:2007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12年前基本實現現代化。該地區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工業用地倍顯緊張。

如此情勢下,江陰市新橋鎮“農村三集中”被發掘成為集約用地的典型。概括來說,新橋鎮的“農村三集中”,就是把全鎮19.3平方公里分為三大功能區--7平方公里的工業園區,7平方公里的生態農業區,5.3平方公里的居住商貿區。工業全部集中到園區,農民集中到鎮區居住,農地由當地企業搞規模經營--是為“農村三集中”的原型。其中,“農民集中居住”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農民集中居住后,原有的村莊宅基地、空閑地等屬于集體建設用地,不必經過審批就可直接用于工業建設,這對“用地饑渴”的基層政府來說,無異于一場“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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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居住環境

一、社會結構現象之一

20世紀90年代后半期,法國巴黎的街區出現了很大的社會問題:居住在巴黎近郊新型住宅的青年們,因為一種對都市中心階層的反感情緒,而進行的對都市中心16個區的暴力及破壞事件連續發生。

這些事件同時發生在另一些發達國家,如日本等,但卻沒有做任何報道,理由是怕會引起同樣的社會問題。以往,城墻把都市同郊外分開,在城里生活著擁有各式各樣文化生活和教育設施的市民。生活街中心導致市民有一種特殊感覺。20世紀70年代后,隨著都市人口膨脹導致了市中心與郊外土地生活經濟的巨大差別,從而促使郊外土地的開發及新住宅環境的出現。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都市中心生活繼續轉向富有階層。移民、低收入階層勞動者則移居郊外,形成兩大分離形式。雖然在郊外也有一些著名設計師的土地建筑規劃,也有像古希臘神殿般莊重的建筑,但是,郊外還是被人們稱為“貧民宮殿”。這種社會現象使移居郊外的人有一種被都市中心所排斥的感覺,同時也產生了對不能隨時享用各種娛樂設施的一種奪取和占有的極端傾向。這種社會隔離使很多人對城市富裕階層產生憤恨,一種“都市中心”生活向往思想導致了一連串暴力及破壞事件的發生。目前對這種行動的理解說法不一。但從另一角度來看,人們向往都市中心生活的現象,也是人生觀的一種新提示。

針對都市中心市民的暴力現象在巴黎是比較特殊的事例,但是它的發生受到了人們的關注。都市中心生活的再評論也將會發生變化。實際上,許多年來,世界各大城市亦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這種極端的例子在美國都市也有出現。由于美國市中心移民的流入導致環境惡化,一種都市中心回避現象出現,也就是說富裕階層移住郊外別墅在以前就有傳統。20世紀90年代后,都市移流出的企業家和住民再次回歸市中心生活的現象又出現在我們的眼前。在亞洲的代表是日本的東京,那里的市民也熱衷于都市生活。但是,日本的都市發展政策體現出一種工業化的效率追求,都市中心作為工作場所,生活在郊外的一種職住分離的結構政策,從城市規劃到街區規劃是一種把人從都市排出的規劃行為,泡沫經濟時期,城市中心全部被商業工作場所占據,居住人口銳減,出現都市的空調化。20世紀90年代后,無論是人的精神功能要求和生活文化均發生劇變,向往都市生活現象急增,使集合住宅具有了非常好的販賣前景。泡沫經濟后全日本的住宅地價下落,都市中心居住構想發生很大變化。隨之也帶來了為適應市場變化的大型再開發事業的發展,這也導致了住宅供給和開發一體化的新的形式的出現,這是日本泡沫經濟時代住宅開發所沒有想到的,也對日本都市政策轉換起到了實質的推動作用。

二、社會結構現象之二

少子、高齡化的社會結構正在形成,這也同樣是“都市中心生活”現象回歸的理由之一。首先,高齡化社會發展有它的背景。高齡化人群不需要只有通過汽車這種交通工具才能去郊外的生活模式,而更需求一些徒步就可達到的便利設施。所以作為社會高齡化時的一種生活方式,回歸“都市中心”生活將越來越明顯。日本中心地區的超高層塔樓,在經濟不景氣的時期,3個月就全部賣完,其購買者大多是50歲以上年齡段的人群,也反映了這種社會現象。他們的孩子們獨立后,夫婦二人希望在城市中心享受愉快方便的生活。另外,社會勞動人口減少,女性擔起社會責任的情況會越來越多。由于女性除了工作和持家還要養育孩子,這就要求“職住接近”,從前郊外長時間的通勤變得十分不利。以上幾種現象—女性社會角色的改變,少子、高齡化的到來,使都市生活回歸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不可回避的、非常現實的大課題。三、都市競爭促使“城市”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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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集中居住分析論文

一、農民集中居住相關問題分析

農民集中居住涉及到國家、基層政府和農民三方面的切身利益。因此本次問卷調查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現狀了解、意愿調查(鄉鎮干部角度和農民角度)和意見與建議。通過調查,找出存在的問題。

(一)農民集中居住的定位——城鎮發展的“附屬工程”

毋庸置疑,農民集中居住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工程。從南通各地的實行情況來看,由于行政力量的推動,在各鄉鎮農民集中居住均開始實行。從現狀調查結果來看,鄉鎮已規劃農民集中居住點的個數共有834個,已啟動農民集中居住點共302個,比重為36.2%。從啟動集居的原因來看,66.7%的鄉鎮干部認為上級的要求是啟動集中居住最主要的原因,但也有33.3%的鄉鎮干部認為本地區的集中居住是源于自身發展的需要。但是無論是何原因,各地基層政府并沒有把集中居住作為單一工程,強制推行農民集中居住,更多的是在城鎮發展過程中,安置拆遷農戶。當然,也有為改善自身生活居住條件,而啟動農民集中居住,這與各級政府的規定相關。如南通市港閘區規定今后農村村民不再進行新、翻、擴、改建住房,應逐步入住集中居住區。因此,農民集中居住并非采用強制拆遷、強制推行的方式,而是與各地城鎮發展密切相連,作為城鎮建設的“附屬工程”。

(二)農民對集中居住的支持度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支持集中居住的比例相當低,支持比例為10.2%。既然集中居住農民并沒有經濟損失,為何支持度較低?從調查來看,主要包括以下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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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居住環境研究

一、社會結構現象之一

20世紀90年代后半期,法國巴黎的街區出現了很大的社會問題:居住在巴黎近郊新型住宅的青年們,因為一種對都市中心階層的反感情緒,而進行的對都市中心16個區的暴力及破壞事件連續發生。

這些事件同時發生在另一些發達國家,如日本等,但卻沒有做任何報道,理由是怕會引起同樣的社會問題。以往,城墻把都市同郊外分開,在城里生活著擁有各式各樣文化生活和教育設施的市民。生活街中心導致市民有一種特殊感覺。20世紀70年代后,隨著都市人口膨脹導致了市中心與郊外土地生活經濟的巨大差別,從而促使郊外土地的開發及新住宅環境的出現。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都市中心生活繼續轉向富有階層。移民、低收入階層勞動者則移居郊外,形成兩大分離形式。雖然在郊外也有一些著名設計師的土地建筑規劃,也有像古希臘神殿般莊重的建筑,但是,郊外還是被人們稱為“貧民宮殿”。這種社會現象使移居郊外的人有一種被都市中心所排斥的感覺,同時也產生了對不能隨時享用各種娛樂設施的一種奪取和占有的極端傾向。這種社會隔離使很多人對城市富裕階層產生憤恨,一種“都市中心”生活向往思想導致了一連串暴力及破壞事件的發生。目前對這種行動的理解說法不一。但從另一角度來看,人們向往都市中心生活的現象,也是人生觀的一種新提示。

針對都市中心市民的暴力現象在巴黎是比較特殊的事例,但是它的發生受到了人們的關注。都市中心生活的再評論也將會發生變化。實際上,許多年來,世界各大城市亦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這種極端的例子在美國都市也有出現。由于美國市中心移民的流入導致環境惡化,一種都市中心回避現象出現,也就是說富裕階層移住郊外別墅在以前就有傳統。20世紀90年代后,都市移流出的企業家和住民再次回歸市中心生活的現象又出現在我們的眼前。在亞洲的代表是日本的東京,那里的市民也熱衷于都市生活。但是,日本的都市發展政策體現出一種工業化的效率追求,都市中心作為工作場所,生活在郊外的一種職住分離的結構政策,從城市規劃到街區規劃是一種把人從都市排出的規劃行為,泡沫經濟時期,城市中心全部被商業工作場所占據,居住人口銳減,出現都市的空調化。20世紀90年代后,無論是人的精神功能要求和生活文化均發生劇變,向往都市生活現象急增,使集合住宅具有了非常好的販賣前景。泡沫經濟后全日本的住宅地價下落,都市中心居住構想發生很大變化。隨之也帶來了為適應市場變化的大型再開發事業的發展,這也導致了住宅供給和開發一體化的新的形式的出現,這是日本泡沫經濟時代住宅開發所沒有想到的,也對日本都市政策轉換起到了實質的推動作用。

二、社會結構現象之二

少子、高齡化的社會結構正在形成,這也同樣是“都市中心生活”現象回歸的理由之一。首先,高齡化社會發展有它的背景。高齡化人群不需要只有通過汽車這種交通工具才能去郊外的生活模式,而更需求一些徒步就可達到的便利設施。所以作為社會高齡化時的一種生活方式,回歸“都市中心”生活將越來越明顯。日本中心地區的超高層塔樓,在經濟不景氣的時期,3個月就全部賣完,其購買者大多是50歲以上年齡段的人群,也反映了這種社會現象。他們的孩子們獨立后,夫婦二人希望在城市中心享受愉快方便的生活。另外,社會勞動人口減少,女性擔起社會責任的情況會越來越多。由于女性除了工作和持家還要養育孩子,這就要求“職住接近”,從前郊外長時間的通勤變得十分不利。以上幾種現象—女性社會角色的改變,少子、高齡化的到來,使都市生活回歸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不可回避的、非常現實的大課題。三、都市競爭促使“城市”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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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制度研究論文

一、居住權制度的淵源

居住權制度最早出現在羅馬法,是非所有人對他人所有的房屋進行居住的權利。居住權在整個羅馬法體系中,屬于人役權的一種。在羅馬法中,人役權可以歸納為四種:用益權、使用權、居住權、對奴隸和他人牲畜的勞作權。其中,用益權、使用權、居住權對后世的影響最大,而對奴隸和牲畜的勞作權由于具有明顯的階級社會性質,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在后世民法中幾乎銷聲匿跡。由于居住權與使用權和用益權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這就不得不需要我們對用益權和使用權有較為深入的認識,否則我們將無法窺見居住權的全貌。

用益權是指在不毀壞物的實體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物品并收獲孳息的權利。在用益權中。兩種主要的權利結合在一起,其中用益權人對物使用的權利是“使用權”,對物利用的權利就是“收益權”。使用權則是指在個人需要的范圍內,對他人的物按其性質使用的權利。羅馬法上的居住權是指居住他人房屋的權利,屬于使用權,但其權利又大于一般的使用權。

羅馬法之后的大陸法系一些國家如法國、德國民法典均認可了居住權制度。《法國民法典》對于非所有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權利,基本上承襲了羅馬法人役權和地役權的二元結構,在第二卷“財產以及所有權的各種變更”中設專編規定了用益權、使用權和居住權。在德國,居住權是指權利人所享有的“將建筑物或建筑物之一部分當作住宅予以使用,并具有排除所有權人之效力”的權利(民法典第1093條)。居住權主要用來解決男女雙方在離婚時房屋所有權歸屬于男方,但女方應對其中的一些房屋享有終身居住權的問題。而且在德國,農民生前把自己的農地轉讓給繼承人,但為了終生在該土地上居住,而設定限制人役權(居住權)的情況也不少。《瑞士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澳門民法典》也專門規定了居住權。

可見,居住權是傳統大陸法系國家民法典中的一種重要的物權制度,但在西法東漸時卻沒有被我國民法所借鑒。

二、居住權制度的建立存在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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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區綠化規劃設計論文

1概述

居住區綠化是城市綠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最接近居民,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最為密切,它對提高居民生活環境質量,增進居民的身心健康至關重要。居住區的綠化水平,是體現城市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標志。居住區綠地在城市園林綠地系統中分布最廣,是普遍綠化的重要方面,是城市生態系統中重要的一環。

2居住區綠地的功能

(1)居住區綠化以植物為主,從而在凈化空氣減少塵埃吸收噪音,以保護居住區環境方面有良好的作用,同時也有利于改善小氣候、遮陽降溫、防止西曬、調節氣溫、降低風速,而在炎夏靜風時,由于溫差而促進空氣交換,造成微風。

(2)娥娜多姿的花草樹木,豐富多彩的植物布置,以及少量的建筑小品、水體等的點綴,并利用植物材料分割空間,增加層次,美化居住區的面貌,是居住區建筑群更顯生動活潑。還可利用植物遮蔽丑陋不雅觀之物。

(3)在良好的綠化環境下,組織、吸引居民的戶外活動,使老人、少年兒童各得其所,能在就近的綠地中游憩、活動觀賞及進行社會交往,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增進居民間的互相了解,和睦相處。人們賞心悅目,精神振奮,為形成好的心理效應,創造良好的戶外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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