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9 1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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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制度

高校獎學金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目前,我國高等院校中的獎學金制度在其設置、評定和發放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可行的激勵機制。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從管理學理論出發,分析了我國高校現行獎學金制度中激勵水平不高的原因,并提出了增加其激勵效果的手段。

關鍵詞激勵機制獎學金

獎學金制度作為我國“獎、貸、助、補、減”資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激勵作用的充分發揮對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充分發展自己有著重要的意義。激勵是指一個組織系統中的管理者通過合理地運用各種管理資源,激發被管理者工作動力以實現組織目標的管理活動的總稱。也可以說是激發人的動機,使人有一種內在的趨力,朝著所期望的目標前進的心理活動過程。它包括需要激勵、目標激勵、榜樣激勵等,其形式有工作激勵、物質報酬激勵、精神激勵等。而機制,按照系統論的觀點是指保證系統運動有序的程序和力量的總和。

1我國高校獎學金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設置中的主要問題

從局部上說,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功能不夠,而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國家獎學金金額較大,但受獎面有限,很難起到激勵廣大貧困生努力學習的作用。相對而言,專業獎學金與其他獎學金相比金額“不夠多”。另外,大多學生對從自1987年就沿襲下來的覆蓋所有師范生的三等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持否定態度,不認為其能起到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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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獎學金制度完善論文

1我國高校獎學金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設置中的主要問題

從局部上說,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功能不夠,而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國家獎學金金額較大,但受獎面有限,很難起到激勵廣大貧困生努力學習的作用。相對而言,專業獎學金與其他獎學金相比金額“不夠多”。另外,大多學生對從自1987年就沿襲下來的覆蓋所有師范生的三等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持否定態度,不認為其能起到激勵作用。

1.2評定中的主要問題

為了保證獎學金評定工作的公正與高效,目前各院校普遍采用“校系兩級”的獎學金評定方法,即學校根據獎學金提供者的要求下發總的評定標準,各院系在此基礎上,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制訂一些可操作的評定規則,再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進行評選。而院系一級的評選制度中存在著許多問題:首先,院系的評選程序過于簡單,有的甚至沒有成文的評定規則,有的院系沒有制定成文的評選規則,沿用過去的簡單粗糙的“規矩”,僅側重某方面的指標。要么“惟成績主義”,走進“成績好,一好百好”的怪圈;要么過于倚重民主評議的結果,使得本來嚴肅的民主評議成了同學走后門、拉關系的舞臺,助長了不良的學風和校風。缺少成文規定的另一個結果就是當粗糙的評選結果出現問題時,主管老師就不得不站出來進行協調和平衡,并確定最終的結果。造成獎學金評定過程充滿了主觀色彩,缺乏科學性,達不到激勵的目的。在評選執行過程中,民主表決的公正性遭到質疑。民主評議一直以來就是我國獎學金評選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民主表決過程過于簡單,同學在事前對各種獎學金的評選標準并不了解。由此帶來同學們對所進行的民主表決態度并不認真。因此,一些院系在制定了相關的評定標準后,都取消了民主表決過程。在訪談中這些院系的同學也對這種做法表示理解,因為他們認為“民主表決起不到評優的目的,很不科學”。

1.3發放中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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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國高校獎學金制度中的激勵機制

摘要目前,我國高等院校中的獎學金制度在其設置、評定和發放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可行的激勵機制。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從管理學理論出發,分析了我國高校現行獎學金制度中激勵水平不高的原因,并提出了增加其激勵效果的手段。

關鍵詞激勵機制獎學金

獎學金制度作為我國“獎、貸、助、補、減”資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激勵作用的充分發揮對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充分發展自己有著重要的意義。激勵是指一個組織系統中的管理者通過合理地運用各種管理資源,激發被管理者工作動力以實現組織目標的管理活動的總稱。也可以說是激發人的動機,使人有一種內在的趨力,朝著所期望的目標前進的心理活動過程。它包括需要激勵、目標激勵、榜樣激勵等,其形式有工作激勵、物質報酬激勵、精神激勵等。而機制,按照系統論的觀點是指保證系統運動有序的程序和力量的總和。

1我國高校獎學金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設置中的主要問題

從局部上說,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功能不夠,而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國家獎學金金額較大,但受獎面有限,很難起到激勵廣大貧困生努力學習的作用。相對而言,專業獎學金與其他獎學金相比金額“不夠多”。另外,大多學生對從自1987年就沿襲下來的覆蓋所有師范生的三等專業獎學金的激勵功能持否定態度,不認為其能起到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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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獎助制度改革下學風建設研究

摘要:我國已經進入了高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成為這一時代的顯著特征。肩負著為我國培養高層次人才重任的研究生教育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然而,近年來,研究生教育領域學術不端行為頻發,嚴重影響了我國教育事業和科研活動的開展。鑒于研究生獎助制度的德育功能,文章結合我國的研究生獎助制度改革,探討研究生教育領域的學風建設問題。

關鍵詞:研究生獎助制度改革;學風建設;研究

一、研究生獎助制度概述

(一)研究生獎助制度的內涵。財政部聯合教育部于2013年7月29日,分別以財教〔2013〕219和財教〔2013〕220號文件印發《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兩份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建立了初步完善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由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助研、助教、助管津貼五個部分組成,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以獎優為標準,其目標在于激勵研究生潛心鉆研、力爭上游;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以公平為標準,其目標在于補貼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而三助津貼以酬勞為標準,其目標在于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教學實踐、課題研究和科技研發。(二)研究生獎助制度的改革。自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來,我國便開始了研究生獎學金制度擬定和改革的步伐。我國最初執行研究生津貼制度,其后采用等級獎學金制度,等級獎學金制度由普通獎學金和優秀獎學金兩大部分組成,更有利于激發研究生的競爭意識和潛在能力。之后,又分別采用過學業獎學金制度和國家獎學金制度。自2013年至今,執行綜合性的研究生獎助制度。研究生獎學金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一個長期而緩慢的過程,不同時期研究生獎學金制度的制定,都要充分結合當時的具體情況。對研究生獎學金制度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才能使我國的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更加科學合理、高質高效,發揮其服務于我國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生獎助制度的功能和問題

(一)研究生獎助制度的功能。1.保障性功能。我國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的研究生獎助制度中包含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這兩項主要用于對全國招生計劃范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進行學習和生活費用方面的補助,能夠保障廣大研究生潛心鉆研而無任何后顧之憂。這種保障性助學金制度體現了國家對于廣大研究生的重視和關懷,讓廣大研究生能夠在穩定且單純的學術環境下成長成才,有助于預防其產生急功近利的心理,并提高其對于國家的自豪感和對于社會的責任感。2.導向性功能。我國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的研究生獎助制度中包含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這兩項主要用于對成績優異、表現良好的研究生進行物質獎勵。該兩項獎學金在進行等級設定時會充分考慮研究生的學業成績和科研成果,因此具備較強的導向性,引導學生充分結合社會發展實際,努力提高個人綜合素質,以適應不同時期社會對于人才的不同需求。3.激勵性功能。這兩項獎學金是針對品學兼優且表現突出的研究生進行獎勵。這種擇優的獎學金評審方式可以大大激發廣大研究生的競爭意識,激勵其端正學術、嚴謹治學、力爭上游、拒絕平庸。4.教化性功能。現行的研究生獎助制度既包括獎學金、也包括助學金,還包括貸款和津貼,由此,形成了資助保障、培優獎優、“三助”津貼、助學貸款多種獎助學方式并舉的機制。上述多種獎助學方式相互滲透、彼此協調,共同構成了我國科學合理的研究生獎助學制度,體現出了我國對于高等教育和高素質人才的重視以及“尊重人、教育人、引導人、關心人、幫助人、激勵人”的教育原則。(二)研究生獎助制度的問題。鑒于現行的研究生獎助制度并非完美,其弊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日益顯露,筆者對現行研究生獎助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為制定科學有效的學風建設措施提供必要依據。1.獎助形式缺乏創意。我國各大高等學府,無論是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亦或是三助津貼,基本上都是以資金支付的形式進行獎助。過于單一且無趣的獎助形式無法激起年輕一代研究生對于獎助金的競爭欲望。2.評定機制不夠健全。我國各大高等院校研究生獎助制度中的評定機制還存在以下問題:其一,評審標準不明確,導致落地困難且影響公平;其二,評審內容太片面,導致獲獎者無法得到大家認可和社會肯定;其三,評定過程不透明,導致評定結果不公正;最后,評定組織不完善,導致腐敗現象滋生。3.競爭氛圍不夠良好。獎助學金對于廣大研究生而言,不僅僅是物質獎勵,更是精神表彰。因此,少數研究生在競爭獎助學金時會出現錯誤的思想傾向。其一是惡性競爭,為了競爭獎助學金而造成同學之間的疏離和矛盾,不愿意交流和合作,甚至高度戒備和設防;其二是學術不端,為了競爭獎助學金而弄虛作假,阻礙他人學習進度、抄襲他人研究方案、竊取他人研究成果等。4.不良習慣逐漸滋生。現如今,大部分研究生的家境都比較優渥,因此獎助學金對于很多研究生來說就是一筆額外的收入。部分學生在獨立支配這筆額外收入時,容易養成鋪張浪費、肆意揮霍等錯誤消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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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普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國務院決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下簡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現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13號)(簡稱《意見》,下同),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近年來,我省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結合*的實際采取一系列措施,對全省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對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助學獎學金,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助學金;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助學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尤其是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省和人才強省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這是繼我省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后,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意義十分重大。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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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建設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工作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存在問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尚不完善,尤其是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建立和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行“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完善獎學金制度、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實名制管理體系、確保資金落實、規范收費管理、加大宣傳力度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建立健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下簡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并結合全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近年來,全省按照國家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對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和省政府助學獎學金,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助學金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尚不完善,尤其是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這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后,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義。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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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意見

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促進本市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現就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主要目標

(一)進一步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各項助學、獎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基本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需求。

(二)確保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都能得到資助,確保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都能得到獎勵,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都能順利完成學業。

(三)促進本市高等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結構的優化,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吸引優秀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鼓勵初中畢業生報考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專業或者涉及艱苦行業的專業。鼓勵學校擴大面向中西部地區的招生規模。

(四)引導和鼓勵學生積極向上、奮發學習,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增強法制意識,培養學生勇于面對困難、自立自強、盡責誠信和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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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研究論文

摘要:從20世紀90年代末起,我國就提出了“研究生成本分擔”的設想,逐步開展了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改革。本文將在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現狀進行分析,提出對研究生進行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并針對收費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評析。以完善研究生收費制度。

關鍵詞:收費;獎學金;成本分擔;貸學金

對于研究生的培養機制,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的方式。2007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10所高校率先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由國家培養和自籌經費的雙軌制并行改為資助制,即取消國家計劃,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費。研究生教育收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實施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探析

首先,I.M.布坎南認為:“任何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都是那些得到教育的兒童及其家庭。在這一方面,教育是可以分割的,而且類似于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的普通服務。”美國學者E.S.薩瓦斯根據排他性和消費方式的差別將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可收費物品、集體物品和公用資源四類,不論是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不是純粹的個人物品,而被認為是混合物品,或稱為準公共物品。與基礎教育相比,高等教育更接近于私人物品。一般地,一個私人家庭只有在資金的預期利益等于或超過其私人利益時才愿意付費。其不會考慮給社會帶來的溢出利益。高等教育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是個人消費,同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工作,預期的利益更高,所以對高等教育收費更加容易被享受著接受。基于此,教育成本應由納稅人、學生家長及社會共同分擔。但是基礎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多的外部利益,更符合混合物品的特征,因此基礎教育應當由政府舉辦并分擔全部費用,其他各階段的教育則由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實行收費制度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

其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一方面,研究生在社會上獲得就業的機會要比同專業的本、專科生多,同等情況下其薪金前者也要高于后者。也就是說,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其私人收益率一般高于只受過本、專科生教育的人。我國面向普通本科生、大專生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的改革已進行了多年。根據經濟公平原則,面向研究生推行收費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更好地體現了教育機會公平原則。中高收入階層在全面收費的情況下是有經濟實力支付一定培養費的,低收入階層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經濟困難學生則可通過增大覆蓋面的有獎學金、貸學金等配套措施,獲得獎學金或部分依靠貸學金來維持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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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收費制度理論管理論文

摘要:從20世紀90年代末起,我國就提出了“研究生成本分擔”的設想,逐步開展了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改革。本文將在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現狀進行分析,提出對研究生進行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并針對收費制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評析。以完善研究生收費制度。

關鍵詞:收費;獎學金;成本分擔;貸學金

對于研究生的培養機制,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的方式。2007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10所高校率先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由國家培養和自籌經費的雙軌制并行改為資助制,即取消國家計劃,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費。研究生教育收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實施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探析

首先,I.M.布坎南認為:“任何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都是那些得到教育的兒童及其家庭。在這一方面,教育是可以分割的,而且類似于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的普通服務。”美國學者E.S.薩瓦斯根據排他性和消費方式的差別將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可收費物品、集體物品和公用資源四類,不論是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不是純粹的個人物品,而被認為是混合物品,或稱為準公共物品。與基礎教育相比,高等教育更接近于私人物品。一般地,一個私人家庭只有在資金的預期利益等于或超過其私人利益時才愿意付費。其不會考慮給社會帶來的溢出利益。高等教育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是個人消費,同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工作,預期的利益更高,所以對高等教育收費更加容易被享受著接受。基于此,教育成本應由納稅人、學生家長及社會共同分擔。但是基礎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多的外部利益,更符合混合物品的特征,因此基礎教育應當由政府舉辦并分擔全部費用,其他各階段的教育則由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實行收費制度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

其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一方面,研究生在社會上獲得就業的機會要比同專業的本、專科生多,同等情況下其薪金前者也要高于后者。也就是說,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其私人收益率一般高于只受過本、專科生教育的人。我國面向普通本科生、大專生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的改革已進行了多年。根據經濟公平原則,面向研究生推行收費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更好地體現了教育機會公平原則。中高收入階層在全面收費的情況下是有經濟實力支付一定培養費的,低收入階層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經濟困難學生則可通過增大覆蓋面的有獎學金、貸學金等配套措施,獲得獎學金或部分依靠貸學金來維持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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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實施意見

為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精神,現就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

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完善和落實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關系到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建設現代化省會城市、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切實保障,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對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認真按照國家、省里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基本原則

(一)政府統籌。強化政府的統籌協調,保障資助體系順暢有效運行。

(二)部門負責。各有關部門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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