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外貿企業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4 0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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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論文
摘要: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給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帶來了嚴峻挑戰,本文運用核心競爭力理論,在分析我國國有外貿企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對培育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途徑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相應的構建對策。
關鍵詞: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創新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及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其原有的壟斷優勢正逐步喪失,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正在進入外貿經營領域,國有外貿企業面臨著日益激烈的競爭,面對這種新形勢,研究國有外貿企業如何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在國內外不斷加劇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與表現
1990年,美國學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業評論》上首次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能使企業為顧客帶來特別利益的一類獨有技能和技術”,“是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此觀點一提出,就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廣泛認可,并引起了企業家的高度重視。此后,人們從不同角度對核心競爭力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和擴展。如Teece、Pisano和shuen認為核心競爭力是“提供企業在特定經營中的競爭能力和支柱優勢基礎的一組相異技能、互補性資產和規則。”,Mever和Utterback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是在產品族創新的基礎上,把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Lenard-Barton則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使企業獨具特色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國內許多專家學者也紛紛對核心競爭力進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見解,對這一理論進行充實和完善。如有的學者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依賴于企業所擁有的諸多能力,可以包括市場界面能力、基礎設施能力和多種技術能力等。有的則認為企業核心能力一般可以概括為企業技術能力和制度能力兩大方面。綜合各種觀點,筆者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通過有效整合內外部資源、要素和能力而獲得的,獨特的,能使整個企業保持持續競爭優勢、獲得穩定超額利潤的能力。
一個企業是否具備核心競爭力,可以根據核心競爭力的表現來判斷。首先,核心競爭力表現為企業的獨特專長,它是在企業長期發展過程中經過積累和培育而形成的,內化于企業整個組織體系,是企業特有的技能、知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它強化企業競爭差異性,因而較長時間內難以被競爭對手模仿和替代。其次,核心競爭力能夠為用戶帶來獨特的價值或實惠,其產品或服務有被用戶看重的價值,可為企業創造長期性的競爭主動權,為企業創造超過同行業平均利潤水平的超額利潤。最后,核心競爭力可使企業擁有進入多元化市場的潛力,延伸出多方面的市場需求,它能應用到新的領域,衍生出一系列新產品、新業務,為企業打開多種產品市場,實現多元化戰略提供支持。
我國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論文
摘要: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給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帶來了嚴峻挑戰,本文運用核心競爭力理論,在分析我國國有外貿企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對培育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途徑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相應的構建對策。
關鍵詞: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創新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及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其原有的壟斷優勢正逐步喪失,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正在進入外貿經營領域,國有外貿企業面臨著日益激烈的競爭,面對這種新形勢,研究國有外貿企業如何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在國內外不斷加劇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與表現
1990年,美國學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業評論》上首次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能使企業為顧客帶來特別利益的一類獨有技能和技術”,“是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此觀點一提出,就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廣泛認可,并引起了企業家的高度重視。此后,人們從不同角度對核心競爭力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和擴展。如Teece、Pisano和shuen認為核心競爭力是“提供企業在特定經營中的競爭能力和支柱優勢基礎的一組相異技能、互補性資產和規則。”,Mever和Utterback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是在產品族創新的基礎上,把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Lenard-Barton則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使企業獨具特色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國內許多專家學者也紛紛對核心競爭力進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見解,對這一理論進行充實和完善。如有的學者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依賴于企業所擁有的諸多能力,可以包括市場界面能力、基礎設施能力和多種技術能力等。有的則認為企業核心能力一般可以概括為企業技術能力和制度能力兩大方面。綜合各種觀點,筆者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通過有效整合內外部資源、要素和能力而獲得的,獨特的,能使整個企業保持持續競爭優勢、獲得穩定超額利潤的能力。
一個企業是否具備核心競爭力,可以根據核心競爭力的表現來判斷。首先,核心競爭力表現為企業的獨特專長,它是在企業長期發展過程中經過積累和培育而形成的,內化于企業整個組織體系,是企業特有的技能、知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它強化企業競爭差異性,因而較長時間內難以被競爭對手模仿和替代。其次,核心競爭力能夠為用戶帶來獨特的價值或實惠,其產品或服務有被用戶看重的價值,可為企業創造長期性的競爭主動權,為企業創造超過同行業平均利潤水平的超額利潤。最后,核心競爭力可使企業擁有進入多元化市場的潛力,延伸出多方面的市場需求,它能應用到新的領域,衍生出一系列新產品、新業務,為企業打開多種產品市場,實現多元化戰略提供支持。
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培育論文
摘要: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給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帶來了嚴峻挑戰,本文運用核心競爭力理論,在分析我國國有外貿企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對培育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途徑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相應的構建對策。
關鍵詞:國有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創新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及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放開,國有外貿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其原有的壟斷優勢正逐步喪失,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正在進入外貿經營領域,國有外貿企業面臨著日益激烈的競爭,面對這種新形勢,研究國有外貿企業如何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在國內外不斷加劇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與表現
1990年,美國學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業評論》上首次提出了核心競爭力的概念,他們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能使企業為顧客帶來特別利益的一類獨有技能和技術”,“是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此觀點一提出,就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廣泛認可,并引起了企業家的高度重視。此后,人們從不同角度對核心競爭力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和擴展。如Teece、Pisano和shuen認為核心競爭力是“提供企業在特定經營中的競爭能力和支柱優勢基礎的一組相異技能、互補性資產和規則。”,Mever和Utterback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是在產品族創新的基礎上,把產品推向市場的能力。Lenard-Barton則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使企業獨具特色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國內許多專家學者也紛紛對核心競爭力進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見解,對這一理論進行充實和完善。如有的學者認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依賴于企業所擁有的諸多能力,可以包括市場界面能力、基礎設施能力和多種技術能力等。有的則認為企業核心能力一般可以概括為企業技術能力和制度能力兩大方面。綜合各種觀點,筆者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通過有效整合內外部資源、要素和能力而獲得的,獨特的,能使整個企業保持持續競爭優勢、獲得穩定超額利潤的能力。
一個企業是否具備核心競爭力,可以根據核心競爭力的表現來判斷。首先,核心競爭力表現為企業的獨特專長,它是在企業長期發展過程中經過積累和培育而形成的,內化于企業整個組織體系,是企業特有的技能、知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它強化企業競爭差異性,因而較長時間內難以被競爭對手模仿和替代。其次,核心競爭力能夠為用戶帶來獨特的價值或實惠,其產品或服務有被用戶看重的價值,可為企業創造長期性的競爭主動權,為企業創造超過同行業平均利潤水平的超額利潤。最后,核心競爭力可使企業擁有進入多元化市場的潛力,延伸出多方面的市場需求,它能應用到新的領域,衍生出一系列新產品、新業務,為企業打開多種產品市場,實現多元化戰略提供支持。
外貿企業改革改制工作意見
在廳黨組的領導下,我廳積極推進廳屬外貿企業改革改制(以下簡稱:外貿企業改制)工作,探索外貿企業改制多種有效形式和途徑,取得了顯著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外貿企業改制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出資人、債權人、企業和職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既要積極探索,又要規范有序。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精神,保證外貿企業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規范地進行,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制度,規范運作
(一)批準制度。外貿企業改制,必須制訂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外貿企業制訂。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業的資產、業務、股權設置等;改制的具體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的債權、債務落實情況;職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和產權交易市場等。
改制方案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及《關于深化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履行決定或批準程序,轉報時需出具法律意見書。未經決定或批準不得實施。
國退民進外貿企業改制時,需在改制方案中明確企業離退休和企業供養人員的歸屬單位,未明確歸屬單位的不得進行改制。外貿企業改制涉及財政、國土資源、勞動保障等事項的,需預先報省商務廳經核準后再轉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協調機構審批。
(二)清產核資。外貿企業改制,必須對企業各類資產、負債進行全面認真的清查,做到賬、卡、物、現金等齊全、準確、一致。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核實和界定國有資本金及其權益,其中企業借貸資金形成的凈資產必須界定為國有產權。企業改制中涉及資產損失認定與處理的,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批準程序。改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對清產核資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在改制前未進行清產核資的企業,盡快派人進行清產核資,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和此項工作的完整性。
外貿客戶信用風險管理論文
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特征
下面筆者結合美國鄧白氏公司中國代表對我國外貿企業大量逾期應收賬款問題的調查報告數據,對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特征進行結構分析,從更深層次上理解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現狀。
從來源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來源以海外華人公司為主。從我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質看,我國的外貿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海外華人客戶帶來的。筆者認為這些為數不多的海外華人,包括港、澳、臺地區的華人以及少數原籍中國大陸后來移居海外的華人具有與中國同族同種和語言相通的優勢,他們對中國的國內經濟環境比較熟悉,了解到我國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著各種法律、管理漏洞,外貿企業內部的信用風險防范意識和信用風險管理能力薄弱。同時他們又抓住我國部分外貿企業領導存在著的一定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媚外的心態,使得部分海外華人進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國外貿企業貨款,或詐騙屢屢得手,詐騙成功率要高于一般外國進口商。
從起因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直接起因以惡意欺詐為主。具體結構為:有意欺詐的拖欠款占60%;產品質量、數量或交貨期有爭議的占25%;屬于我方外貿企業交易嚴重失當及管理失誤的占15%;交易人員私下默契臺底交易占2.5%;其他性質占2.5%。我國對外貿易的過半貨款拖欠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或貨期等貿易糾紛引起。
從外貿企業性質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導致的國際拖欠所涉及的企業以國內的全資中資企業為主體。具體結構為:80%來自國內的企業,其中的50%為國有外貿企業,30%為私營外貿企業;另外20%來自三資企業。從企業結構中,我們可以明顯了解到我國外資外貿企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相對要優于中資的外貿企業。
從客戶新舊特征看,過半數的國際貨款拖欠由老客戶造成。根據鄧白氏國際(上海)信息咨詢公司1997年度受理的我國398件國際應收賬款追討案件的統計顯示,其中的200個案件是由老客戶產生的,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國際貨款拖欠主要由資信不良的新客戶造成。
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回顧與評價
外貿體制是指對外貿易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管理權限、經營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國民經濟的其他組成部分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貿易規范的新體制,改革的方向是統一政策、放開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合,推行制。自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國外貿體制的改革也陸續展開,從放權、讓利、分散,到推行外貿承包制和放開經營,在層次上漸次推進,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新的突破。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外貿統制專營時期~與產品經濟和單一的計劃經濟的國家經濟體制相適應,當時我國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外貿各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這種外貿體制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利于使中國在國際收支中避免出現逆差,有利于將中國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被資本主義國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確定因素隔離開來,有利于控制中國進出口水平和構成,達到保護民族幼稚工業,實現進口替代戰略的目的。但是,該體制也存在著嚴重的弊端,主要是:一獨家經營,難以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統得過死,阻礙了企業與買方、賣方的接觸,不利于外貿企業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三統包盈虧,不利于外貿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經營之路。而且未能體現地方、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影響他們積極性的發揮。
放權過渡時期~簡政放權是這一時期外貿體制改革的主旋律。年,經貿部實施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項最為重要:一年月起,多數省份有權保留一定比例的外匯收入;年月起,允許企業自己決定使用%的留成外匯;二年月,明確種限制進口商品,允許一批機構無須經過經貿部就可進口非限制類商品,這些機構包括經貿部所屬外貿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門所屬的外貿公司,省政府經營的外貿公司。三年月,通過外貿體制改革報告,內容包括“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實行外貿制”、“改革外貿計劃體制”和“改革外貿財務體制”等。至此,高度集權的外貿總公司壟斷全國外貿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屬外貿組織開始成為外貿活動的主力軍。經過簡政放權、擴大了省一級外貿自主權。外貿公司的數量顯著增加。據統計,自年下半年至年,全國共批準設立各類外貿公司多家,比年增加了倍多。然而,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外貿公司仍然是它們通向國際市場的唯一選擇。中國生產企業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導致四個問題的出現: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差異極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國際價格信息沒有通過正常途徑及時傳遞給生產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勵,而不盈利或虧損的出口產品又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三是缺乏國際市場行情信息,企業不能面對國際市場尋找機會,或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改良;四是缺乏來自進口的競爭,進口管理和高關稅,使進口競爭不能起到促使國內生產企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競爭力的作用。國際經驗表明,取消這一隔層,可以大大提高中國企業的外貿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貿易體制需要消除競爭過程和經營機會中的貿易障礙,其中,最大的貿易障礙就是各種形式的壟斷,這不僅包括行業產品壟斷,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壟斷。
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外貿吃“大鍋飯”的體制多年來一直制約著外貿事業的發展。經過調查研究,國務院決定從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
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以及全國性外貿工貿總公司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匯,上繳中央外匯和相應的補貼額度,承包基數三年不變;
二取消原有使用外匯控制指標,凡地方、部門和企業按規定所取得的留成外匯,允許自由使用,并開放外匯調劑市場;
外貿體制革新歷程與評價
外貿體制是指對外貿易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管理權限、經營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國民經濟的其他組成部分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貿易規范的新體制,改革的方向是統一政策、放開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合,推行制。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國外貿體制的改革也陸續展開,從放權、讓利、分散,到推行外貿承包制和放開經營,在層次上漸次推進,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新的突破。
1.外貿統制專營時期(1949~1978)與產品經濟和單一的計劃經濟的國家經濟體制相適應,當時我國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外貿各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這種外貿體制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利于使中國在國際收支中避免出現逆差,有利于將中國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被資本主義國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確定因素隔離開來,有利于控制中國進出口水平和構成,達到保護民族幼稚工業,實現進口替代戰略的目的。但是,該體制也存在著嚴重的弊端,主要是:(1)獨家經營,難以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統得過死,阻礙了企業與買方、賣方的接觸,不利于外貿企業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3)統包盈虧,不利于外貿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經營之路。而且未能體現地方、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影響他們積極性的發揮。
2.放權過渡時期(1979~1987)簡政放權是這一時期外貿體制改革的主旋律。1984年,經貿部實施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項最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數省份有權保留一定比例的外匯收入;1985年1月起,允許企業自己決定使用50%的留成外匯;(2)1984年1月,明確28種限制進口商品,允許一批機構無須經過經貿部就可進口非限制類商品,這些機構包括經貿部所屬外貿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門所屬的外貿公司,省政府經營的外貿公司。(3)1984年9月,通過外貿體制改革報告,內容包括“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實行外貿制”、“改革外貿計劃體制”和“改革外貿財務體制”等。至此,高度集權的外貿總公司壟斷全國外貿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屬外貿組織開始成為外貿活動的主力軍。經過簡政放權、擴大了省一級外貿自主權。外貿公司的數量顯著增加。據統計,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國共批準設立各類外貿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外貿公司仍然是它們通向國際市場的唯一選擇。中國生產企業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導致四個問題的出現: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差異極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國際價格信息沒有通過正常途徑及時傳遞給生產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勵,而不盈利或虧損的出口產品又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三是缺乏國際市場行情信息,企業不能面對國際市場尋找機會,或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改良;四是缺乏來自進口的競爭,進口管理和高關稅,使進口競爭不能起到促使國內生產企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競爭力的作用。國際經驗表明,取消這一隔層,可以大大提高中國企業的外貿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貿易體制需要消除競爭過程和經營機會中的貿易障礙,其中,最大的貿易障礙就是各種形式的壟斷,這不僅包括行業產品壟斷,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壟斷。
3.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1988—1990)外貿吃“大鍋飯”的體制多年來一直制約著外貿事業的發展。經過調查研究,國務院決定從1988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
(1)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以及全國性外貿(工貿)總公司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匯,上繳中央外匯和相應的補貼額度,承包基數三年不變;
(2)取消原有使用外匯控制指標,凡地方、部門和企業按規定所取得的留成外匯,允許自由使用,并開放外匯調劑市場;
外貿經營改革探討
外貿體制是指對外貿易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管理權限、經營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國民經濟的其他組成部分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貿易規范的新體制,改革的方向是統一政策、放開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合,推行制。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國外貿體制的改革也陸續展開,從放權、讓利、分散,到推行外貿承包制和放開經營,在層次上漸次推進,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新的突破。
1.外貿統制專營時期(1949~1978)與產品經濟和單一的計劃經濟的國家經濟體制相適應,當時我國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外貿各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這種外貿體制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利于使中國在國際收支中避免出現逆差,有利于將中國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被資本主義國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確定因素隔離開來,有利于控制中國進出口水平和構成,達到保護民族幼稚工業,實現進口替代戰略的目的。但是,該體制也存在著嚴重的弊端,主要是:(1)獨家經營,難以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統得過死,阻礙了企業與買方、賣方的接觸,不利于外貿企業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3)統包盈虧,不利于外貿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經營之路。而且未能體現地方、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影響他們積極性的發揮。
2.放權過渡時期(1979~1987)簡政放權是這一時期外貿體制改革的主旋律。1984年,經貿部實施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項最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數省份有權保留一定比例的外匯收入;1985年1月起,允許企業自己決定使用50%的留成外匯;(2)1984年1月,明確28種限制進口商品,允許一批機構無須經過經貿部就可進口非限制類商品,這些機構包括經貿部所屬外貿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門所屬的外貿公司,省政府經營的外貿公司。(3)1984年9月,通過外貿體制改革報告,內容包括“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實行外貿制”、“改革外貿計劃體制”和“改革外貿財務體制”等。至此,高度集權的外貿總公司壟斷全國外貿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屬外貿組織開始成為外貿活動的主力軍。經過簡政放權、擴大了省一級外貿自主權。外貿公司的數量顯著增加。據統計,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國共批準設立各類外貿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外貿公司仍然是它們通向國際市場的唯一選擇。中國生產企業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導致四個問題的出現: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差異極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國際價格信息沒有通過正常途徑及時傳遞給生產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勵,而不盈利或虧損的出口產品又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三是缺乏國際市場行情信息,企業不能面對國際市場尋找機會,或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改良;四是缺乏來自進口的競爭,進口管理和高關稅,使進口競爭不能起到促使國內生產企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競爭力的作用。國際經驗表明,取消這一隔層,可以大大提高中國企業的外貿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貿易體制需要消除競爭過程和經營機會中的貿易障礙,其中,最大的貿易障礙就是各種形式的壟斷,這不僅包括行業產品壟斷,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壟斷。
3.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1988—1990)外貿吃“大鍋飯”的體制多年來一直制約著外貿事業的發展。經過調查研究,國務院決定從1988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
(1)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以及全國性外貿(工貿)總公司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匯,上繳中央外匯和相應的補貼額度,承包基數三年不變;
(2)取消原有使用外匯控制指標,凡地方、部門和企業按規定所取得的留成外匯,允許自由使用,并開放外匯調劑市場;
中國外貿體制更改的回顧與評價
外貿體制是指對外貿易的組織形式、機構設置、管理權限、經營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國民經濟的其他組成部分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貿易規范的新體制,改革的方向是統一政策、放開經營、平等競爭、自負盈虧、工貿結合,推行制。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國外貿體制的改革也陸續展開,從放權、讓利、分散,到推行外貿承包制和放開經營,在層次上漸次推進,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新的突破。
1.外貿統制專營時期(1949~1978)與產品經濟和單一的計劃經濟的國家經濟體制相適應,當時我國建立了由外貿部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外貿各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實行指令性計劃和統負盈虧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這種外貿體制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利于使中國在國際收支中避免出現逆差,有利于將中國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被資本主義國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確定因素隔離開來,有利于控制中國進出口水平和構成,達到保護民族幼稚工業,實現進口替代戰略的目的。但是,該體制也存在著嚴重的弊端,主要是:(1)獨家經營,難以調動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統得過死,阻礙了企業與買方、賣方的接觸,不利于外貿企業發揮自主經營的能力。(3)統包盈虧,不利于外貿企業走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經營之路。而且未能體現地方、國家、企業、個人的利益關系,影響他們積極性的發揮。
2.放權過渡時期(1979~1987)簡政放權是這一時期外貿體制改革的主旋律。1984年,經貿部實施簡政放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項最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數省份有權保留一定比例的外匯收入;1985年1月起,允許企業自己決定使用50%的留成外匯;(2)1984年1月,明確28種限制進口商品,允許一批機構無須經過經貿部就可進口非限制類商品,這些機構包括經貿部所屬外貿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門所屬的外貿公司,省政府經營的外貿公司。(3)1984年9月,通過外貿體制改革報告,內容包括“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實行外貿制”、“改革外貿計劃體制”和“改革外貿財務體制”等。至此,高度集權的外貿總公司壟斷全國外貿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屬外貿組織開始成為外貿活動的主力軍。經過簡政放權、擴大了省一級外貿自主權。外貿公司的數量顯著增加。據統計,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國共批準設立各類外貿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外貿公司仍然是它們通向國際市場的唯一選擇。中國生產企業與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導致四個問題的出現: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差異極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國際價格信息沒有通過正常途徑及時傳遞給生產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勵,而不盈利或虧損的出口產品又不能及時得到糾正;三是缺乏國際市場行情信息,企業不能面對國際市場尋找機會,或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改良;四是缺乏來自進口的競爭,進口管理和高關稅,使進口競爭不能起到促使國內生產企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競爭力的作用。國際經驗表明,取消這一隔層,可以大大提高中國企業的外貿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貿易體制需要消除競爭過程和經營機會中的貿易障礙,其中,最大的貿易障礙就是各種形式的壟斷,這不僅包括行業產品壟斷,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壟斷。
3.外貿承包經營責任制(1988—1990)外貿吃“大鍋飯”的體制多年來一直制約著外貿事業的發展。經過調查研究,國務院決定從1988年起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1)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以及全國性外貿(工貿)總公司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匯,上繳中央外匯和相應的補貼額度,承包基數三年不變;(2)取消原有使用外匯控制指標,凡地方、部門和企業按規定所取得的留成外匯,允許自由使用,并開放外匯調劑市場;(3)進一步改革外貿計劃體制,除統一經營、聯合經營的21種出口商品保留雙軌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為單軌制,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擔計劃,大部分商品均由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進出口。
(4)在輕工、工藝、服裝三個進出口行業進行外貿企業自負盈虧的改革試點。
三年來的實踐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特征論文
加入WTO和世界經濟一體化,給我國外經貿事業的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之相伴隨的卻是,中國出口企業日益陷入海外應收賬款“黑洞”。相關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出口企業的海外應收賬款累計至少超過1000億美元,相當于中國2004年總出口額的五分之一,而且這種海外呆壞賬正在以每年150億美元的速度增加。外貿企業的很多利潤被壞賬所吞噬,許多外貿企業不堪重負,甚至破產倒閉,有的即使能夠維持經營,在經營中也常常進退維谷,阻礙了企業的正常發展。另一種極端情況就是部分外貿企業由于懼怕壞賬風險采取非常謹慎的信用政策,甚至宣稱對非信用證業務一律不做,結果限制了業務的發展。
在與各國經貿往來中我國外貿企業并未充分重視客戶信用風險的管理,在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債務拖欠和應收賬款問題已成為外貿企業發展的瓶頸。
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特征
下面筆者結合美國鄧白氏公司中國代表對我國外貿企業大量逾期應收賬款問題的調查報告數據,對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特征進行結構分析,從更深層次上理解我國外貿企業客戶信用風險的現狀。
從來源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來源以海外華人公司為主。從我國國際貿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質看,我國的外貿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海外華人客戶帶來的。筆者認為這些為數不多的海外華人,包括港、澳、臺地區的華人以及少數原籍中國大陸后來移居海外的華人具有與中國同族同種和語言相通的優勢,他們對中國的國內經濟環境比較熟悉,了解到我國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著各種法律、管理漏洞,外貿企業內部的信用風險防范意識和信用風險管理能力薄弱。同時他們又抓住我國部分外貿企業領導存在著的一定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媚外的心態,使得部分海外華人進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國外貿企業貨款,或詐騙屢屢得手,詐騙成功率要高于一般外國進口商。
從起因結構看,我國對外貿易客戶信用風險的直接起因以惡意欺詐為主。具體結構為:有意欺詐的拖欠款占60%;產品質量、數量或交貨期有爭議的占25%;屬于我方外貿企業交易嚴重失當及管理失誤的占15%;交易人員私下默契臺底交易占2.5%;其他性質占2.5%。我國對外貿易的過半貨款拖欠是由客戶的惡意欺詐引起,而非人們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諸如產品質量或貨期等貿易糾紛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