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扣除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5 0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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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論文
摘要: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已有25年之久,近年來隨著個人所得稅收入的超速增長,引發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系列討論,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問題,我國立法部門也正在加緊擬定、審議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本文主要從費用扣除角度,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談個人所得稅制的完善。
關鍵詞:扣除范圍;指數化;聯合申報
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它已成為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稅制結構中最為重要的稅種。我國從1980年起開征個人所得稅,至今已有25年,這二十多年我國經濟結構經歷了多次重大的變革,居民收入無論是絕對數值還是相對差距都發生了迅猛的變化。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自1994年起施行以來,收入逐年增長,到2001年已經發展為我國工商稅制中第四大稅種。據統計,2004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737億元,其在組織財政收入、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方面的職能日益突出,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個人所得稅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迫切需要進行調整。本文主要探討如何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
2005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納稅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調整費用扣除水平可以緩解低收入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僅僅調高工資薪金的免征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個人所得稅的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的缺陷,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費用扣除方式,調整費用扣除范圍,從而加強個人所得稅在組織收入和調節分配等方面的功能。
一、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現狀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采用的是分項定額扣除與定率扣除法相結合的方法,對納稅人不同性質的所得分別進行扣除。其中,對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允許從每月的收入中扣除費用800元。2006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扣除費用是每月1600元,對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或者在我國境內有住所而有來源于我國境外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可以附加扣除費用3200元;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可以扣除的費用為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扣除費用為每月800元;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的扣除費用實行定額和定率相結合的扣除方法,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扣除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財產轉讓所得的扣除費用為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利息、股息、紅利、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收入為計稅所得。
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論文
摘要: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已有25年之久,近年來隨著個人所得稅收入的超速增長,引發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系列討論,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問題,我國立法部門也正在加緊擬定、審議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本文主要從費用扣除角度,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談個人所得稅制的完善。
關鍵詞:扣除范圍;指數化;聯合申報
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它已成為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稅制結構中最為重要的稅種。我國從1980年起開征個人所得稅,至今已有25年,這二十多年我國經濟結構經歷了多次重大的變革,居民收入無論是絕對數值還是相對差距都發生了迅猛的變化。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自1994年起施行以來,收入逐年增長,到2001年已經發展為我國工商稅制中第四大稅種。據統計,2004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737億元,其在組織財政收入、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方面的職能日益突出,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個人所得稅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迫切需要進行調整。本文主要探討如何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
2005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納稅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調整費用扣除水平可以緩解低收入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僅僅調高工資薪金的免征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個人所得稅的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的缺陷,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費用扣除方式,調整費用扣除范圍,從而加強個人所得稅在組織收入和調節分配等方面的功能。
一、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現狀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采用的是分項定額扣除與定率扣除法相結合的方法,對納稅人不同性質的所得分別進行扣除。其中,對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允許從每月的收入中扣除費用800元。2006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扣除費用是每月1600元,對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而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或者在我國境內有住所而有來源于我國境外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可以附加扣除費用3200元;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可以扣除的費用為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扣除費用為每月800元;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的扣除費用實行定額和定率相結合的扣除方法,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扣除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財產轉讓所得的扣除費用為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利息、股息、紅利、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費用,以每次取得收入為計稅所得。
扣除視角淺談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體系論文
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現狀;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存在的問題;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的建議;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的配套措施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采用的是分項定額扣除與定率扣除法相結合的方法、費用扣除范圍過窄,不能很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費用扣除缺乏靈活性,造成不同的納稅人之間稅收負擔不平衡、費用扣除內外有別,也不利于公平納稅、分項扣除費用,造成稅款流失,增加征管難度、增加費用扣除范圍、實行費用扣除指數化調整、增加聯合申報方式,公平稅收負擔、統一費用扣除標準、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抓好申報納稅,強化代扣代繳、大力推行信息化和源泉課征相結合的辦法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已有25年之久,近年來隨著個人所得稅收入的超速增長,引發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系列討論,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問題,我國立法部門也正在加緊擬定、審議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本文主要從費用扣除角度,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談個人所得稅制的完善。
關鍵詞:扣除范圍;指數化;聯合申報
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它已成為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稅制結構中最為重要的稅種。我國從1980年起開征個人所得稅,至今已有25年,這二十多年我國經濟結構經歷了多次重大的變革,居民收入無論是絕對數值還是相對差距都發生了迅猛的變化。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自1994年起施行以來,收入逐年增長,到2001年已經發展為我國工商稅制中第四大稅種。據統計,2004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737億元,其在組織財政收入、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方面的職能日益突出,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個人所得稅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稅制模式的選擇、費用扣除問題、稅率的設計以及征管手段等,迫切需要進行調整。本文主要探討如何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
2005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納稅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調整費用扣除水平可以緩解低收入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僅僅調高工資薪金的免征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個人所得稅的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的缺陷,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費用扣除方式,調整費用扣除范圍,從而加強個人所得稅在組織收入和調節分配等方面的功能。
一、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現狀
美國不設統一的起征點
每年4月15日是美國人申報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的最后截止日期,據美國國內收入局(IRS)估計,今年將有1.83億美國人申報2004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那么,美國聯邦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如何設計的?今年美國人申報聯邦個稅是怎么計算的呢?
兩套個人所得稅系統并存
美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可以說是兩套系
統并存,除了常規的個人所得稅稅制系統外,還有一套針對高收入納稅人的特殊稅制系統,即“可選擇最低限度稅”(AMT)。納稅人申報個人所得稅時,要按常規系統和AMT分別計算出全年應納稅額,然后取二者中的大者作為其當年實際需要申報繳納的應納稅額,若AMT應納稅額大,則需按AMT繳納個人所得稅。
AMT制度始行于1969年,當年美國有155名調整后的總收入超過20萬美元(相當于2004年的120萬美元)的巨富利用稅法漏洞,沒有繳納一分錢的稅款,美國國會由此出臺了AMT制度,以使這部分人納稅。AMT的計稅方法為:常規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稅收優惠項目、個人和贍養人口扣除、標準扣除與分項扣除二者中的大者三項之和是可選擇最低限度稅應稅所得,現行AMT制度實行兩級累進稅率,即26%和28%。由于AMT制度設計的缺陷及其扣除額不按物價指數逐年調整,使AMT制度已偏離了專門針對巨富征稅的初衷,越來越多的中產階級也需按AMT繳稅。去年美國有4%的納稅人按AMT繳稅,據估計到2010年將有20%的納稅人需按此繳稅。由于AMT制度的復雜怪異,極有可能在美國新一輪稅改中被廢除。
不設統一的起征點
個人所得稅制度思考
人是一切制度設計的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以人為本是一切制度設計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個人所得稅制度作為直接以個體的人為納稅主體的制度更應當強調以人為本。以人為本的核心是對人的尊重,尊重人就是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公平,而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還沒有很好地處理納稅人之間的公平問題。
從整體制度來看,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所得稅制,對不同種類的所得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同樣是依靠自己勞動賺取的報酬,但稅收待遇不同。例如,一個月薪2000元的工人由于工資、薪金所得尚未超過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因此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一個沒有工作、靠打散工賺取勞務報酬的下崗工人在取得2000元勞務報酬時,則需要繳納240元的個人所得稅。這顯然對條件優越者施加了較輕的稅收負擔,而對處境艱難者施加了較重的稅收負擔。
我國個人所得稅幾乎全部依靠代扣代繳制度來征收,也就是說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由于稅務機關對單位的控制力度較大,而對個人幾乎沒有控制,因此凡是由單位支付的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狀況就比較好。而凡是由個人向個人支付的款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狀況就比較差。由于工薪階層的收入幾乎全部來自工資,而稅務機關對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控制得比較嚴,因此工薪階層偷逃稅款的可能性非常小。但那些收入主要來自勞務報酬的人,由于大部分勞務報酬都是現金支付,而且稅務機關對支付勞務報酬的監管遠小于對支付工資的監管力度,依法足額納稅的比例非常小。這樣就在客觀上造成了工薪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實際稅負的巨大差異。
根據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相關規定,對于工資、薪金所得,不管男人、女人,不管青年、中年、老年,一律扣除2000元,對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等,無論納稅人付出多少勞動,一律扣除800元或者20%。靠流血流汗每月掙2000元勞務報酬的苦力與每月收取2000元房租的人的扣除標準是一樣的。這種“一刀切”的制度沒有考慮人的差異,是不合理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僅能按照統一的標準扣除個人的生計費用,至于這個人的其他家庭成員的生計費用并不在稅法考慮的范圍之內。一個典型的7口之家(一對夫妻贍養4位老人、養育一個孩子)可能只有一個人在外工作,一家人都要靠這一個人吃飯,但在征收個人所得稅扣除生計費用時,沒有考慮其余六個人的生計費用。
為了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需要進行重大改革。一是改分類所得稅制為綜合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不考慮所得的性質與來源,將所得都視為同一種性質的所得予以征稅,適用的稅率和扣除標準都是相同的,從而避免對取得不同種類所得的納稅人實行差別待遇。二是改定額和定率扣除為個別扣除。綜合所得稅制下的扣除不是“一刀切”的定額或者定率扣除,而是根據納稅人的不同情況分別扣除不同的費用,也就是個別扣除,每個人扣除的數額都是不同的。在綜合所得稅制下,是以個人還是以家庭為納稅單位,由納稅人自由選擇。納稅人的扣除費用由基本生活費和其他特別支出扣除費用組成?;旧钯M可以保持目前的每月2000元水平或者適當降低。以家庭人數確定具體的扣除數額,如標準的7口之家每月扣除14000元,而沒有老人贍養的3口之家每月扣除6000元。納稅人其他合理的、必要的開支只要有合法的憑據都應當作為特別支出予以扣除,如醫療費、托兒費、學費、健身費、交通費、通信費、房貸利息、公益捐贈等。
個稅扣除制及對中國的啟示
個人所得稅扣除制度(簡稱個稅扣除)與納稅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個稅扣除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基于稅收的公平原則,哪些費用應該扣除;二是哪些費用在現有條件下可進行多少程度的扣除,這需要考慮當時的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承受能力、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三是分項扣除標準的確立,這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同時也涉及到與社會政策的匹配問題,如彌補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國外對個稅扣除有各具特色的規定,其中有些做法還是值得我國借鑒的。
國外的個稅扣除制度
1.美國。美國的個稅扣除分兩部分:一是寬免額。對每個納稅人及其撫養的家屬都給予了個人寬免額,每人每年的寬免額都相同,但每年均有所調整。另外,美國的個稅扣除對納稅人的生計問題考慮得比較周到,在寬免額中考慮了家庭總收入、撫養未成年子女、贍養老人等,切實把量能納稅的原則貫徹到每個規范和制度中去。二是扣除??鄢譃闃藴士鄢头猪椏鄢?納稅人可視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標準扣除是對納稅人規定一個標準扣除額;分項扣除即把某些支出項目累加起來一并扣除,包括醫療費用、家庭住房抵押貸款利息、偶然損失、慈善捐贈、某些稅款及其他雜項費用。此外,美國的個稅扣除還實行稅收指數化,即根據物價指數或通貨膨脹的幅度等對寬免額或扣除標準額進行略微調整。
2.英國。英國的個稅扣除包括費用扣除和生計費扣除。費用扣除是指扣除與取得的收入有關的一些費用支出,這些費用必須是為了完成經營活動而支出的,如差旅費、廣告費、教師購買書籍支出等。生計費扣除主要包括單身個人扣除、已婚夫婦扣除、妻子勤勞扣除、單身及夫婦老年人扣除、額外人口扣除、寡婦喪居扣除、贍養親屬扣除、管家扣除、兒女服侍扣除及盲人扣除。具體扣除額依每年的通貨膨脹率而不斷調整。
3.日本。日本的個稅扣除完善地考慮到了從人文關懷到社會公益發展的各種扣除:首先,它把過去三年中發生的純損失或雜損失的金額轉入扣除的范圍,以免增加納稅人的額外負擔。其次,它按性質的不同分為人的扣除、額外負擔的扣除、醫療扣除、保險費扣除、社會公益事業的扣除。第三,始終貫徹量能負擔原則。比如對人的扣除,考慮到了個人所得中供維持本人或其家庭最低生活限度的那一部分。
4.德國。德國個人所得稅制度規定,個人的總收入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盈利型收入,包括農林業、工商業和自由職業盈利型收入,是指從事這類職業所獲的經營收入扣除經營成本的凈利潤部分。另一類為結余型收入,由工資薪金、資本盈利、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組成??偸杖肟鄢鞣N支出后才成為征稅基數,這些支出包括:子女的撫養費及培訓費、老年生活費、親屬贍養費(父母無收入或低收入者)、家政服務費(如請保姆)、上年虧損額和意外負擔額等。另外,對利息稅也有免稅額,起征點為:單身1551歐元,夫妻3101歐元。
淺析薪金涉稅問題思考
【論文關鍵詞】工資薪金勞動力價值費用扣除標準標準工資扣除
【論文摘要】稅收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余產品,稅收不能課及社會產品價值的C和V的部分。由于勞動者獲取的凈剩余部分也是企業所得的一部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對工資薪金支出全部按照實際工資數扣除是不合理的。為解決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間的這一矛盾,本文認為采用標準工資薪金扣除辦法更符合稅收理論和發揮稅收調節收入這一經濟職能的要求。
對勞動者個人而言,工資薪金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獲得的勞動報酬;對企業而言,工資薪金是指企業為了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相關的支出。通常情況下,把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或服務的勞動者的收入稱為工資,而將從事管理活動的勞動者的收入稱為薪金。如果說,稅收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余產品,稅收不能課及社會產品價值的C和V的部分仍然是我國制定稅收政策的一個基本原則,那么,在我國稅收框架結構中,有待于澄清的工資薪金涉稅的問題最少有三個:一是針對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是否符合稅收原則,現代社會的工資薪金與勞動力價值的含義有何差異;二是如果說現代社會的工資薪金中可能包含了剩余產品的價值是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理論依據,那么如何確定費用扣除標準才符合我國課稅原則的要求;三是如果說現代社會的工資薪金中可能包含了剩余產品的價值,那么在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的全額扣除時是否符合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特征。
一、現代社會工資薪金的經濟含義及其可能包含的價值構成
判斷對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是否符合稅收原則;是否會降低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是否會影響到社會勞動力再生產的簡單持續,簡便的方式是考察現代社會的工資薪金是否仍然是勞動力價值的貨幣表現形式。如果分析的結果能夠證明,現代社會的工資薪金是勞動者將個人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過程中獲得的勞動報酬,不僅包括了勞動力的價值,而且還可能包含了創造價值中的凈剩余部分,那么針對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不僅不會影響社會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而且還有利于縮小居民收入之間的差距,從而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如果分析的結果相反,那么就難以從契約性國家理論中發現對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合理性依據。這就是說,判斷針對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是否正當的標志,在于分析現代社會的經濟制度決定的分配制度中工資薪金是否可能包含了創造價值中的凈剩余部分。
(一)勞動條件的差異決定了勞動者對勞動報酬要求的不同
個人所得稅制的全面性改革綜述
摘要:公平原則是各國稅制建立的基本出發點和基本原則。公平的個人所得稅制將可以充分發揮其調節收入公平分配的獨特功能。然而,由于在稅制模式、稅率結構、費用扣除和稅收征管等方面的缺陷,導致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公平缺失非常嚴重。因此,必須對個人所得稅制進行全面性改革,即通過轉變稅制模式、科學設計稅率結構、合理規定費用扣除標準和完善稅收征管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其公平性,以有效發揮其調節功能,實現社會公平目標。
關鍵詞:稅收公平;個人所得稅;分類稅制模式;混合稅制模式;調節功能;公平分配
一、引言
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公平問題,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強調“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加大調節收入分配的力度”。然而,由于轉型期的一些制度不完善,導致我國收入分配差距呈不斷擴大趨勢,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從基尼系數看,我國自2000年起就已越過0.4的國際公認警戒線,目前學界普遍認為已達到0.47。從最高與最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差距看,我國最高收入10%人群與最低收入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從1988年的7.3倍上升至2007年的23倍。當前,如果我國不盡快遏制貧富懸殊和分配不公加劇的勢頭,則可能會危及經濟社會的穩定健康發展,甚至出現社會動蕩。因此,必須采取各種切實有效的措施,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公平分配的獨特功能,逐步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目標。
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的發揮程度,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稅制本身的公平性。所謂稅收公平,是指國家征稅要使各納稅人承受的負擔與其經濟狀況相適應,并使各納稅人之間的負擔水平保持均衡。一般說,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稅收橫向公平。即納稅能力相同者應繳納相同的稅。二是稅收縱向公平。即納稅能力不相同者應繳納不同的稅。稅收公平與否,不僅直接影響到各經濟主體之間的平等競爭和收入公平分配,而且也是保證稅收制度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所以,長期以來,公平原則已成為各國稅制建立的基本原則。然而,由于現行個人所得稅在稅制模式、稅率結構、費用扣除等方面的缺陷,導致其本身公平缺失非常嚴重,根本無法承擔起遏制貧富差距擴大和公平收入分配的重任。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張曙光所言:“個稅沒有體現公平,只是增加政府收人”。因此,依據稅收公平原則,對個人所得稅制進行全面改革,將是勢在必行。
二、相關文獻
科研經費管理探討
科技項目管理通常是指管理所有與科技項目有關的工作,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通過科技項目管理能夠有效地利用企業各種科技資源,更快地促進科技項目的實現??萍柬椖渴且环N科技和創新相結合的活動,對于項目的成本需求、進程時間和項目質量都是很難把握的,所以說科技項目管理是一個很復雜、難以控制、綜合性很強的工程。目前隨著國際的競爭日益激烈,為了提高我國的科技創新實力,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高新技術企業作為國家自主研發創新的主體,為了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國家目前盡可能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減輕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科技項目的開發成本,提高企業科技創新的熱情,從而提高我國的科技創新實力。
一、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科技經費投入不足。由于科技經費的投入明顯不足,國家對于企業的科技項目投資還沒有形成一個穩定的機制。盡管近幾年國家對于企業的科技項目投資在逐年增加,企業的科技創新實力也在不斷地增強,但還是跟不上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步伐??萍冀涃M的使用還是很分散,對于科技項目的建設還是不夠專注。(二)科技經費管理缺乏制度。目前的科技經費管理缺少相應的制度,許多企業在科技經費上的管理還不夠成熟,不能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要求。政府各部門在科技經費管理方面缺乏溝通,沒有制度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各部門不能相互協調,共同找出管理計劃的不足之處,這就導致企業的科技經費管理還處在初級階段,不夠成熟,不能體現出管理之后的效果。(三)科技經費分配不合理。政府的科技經費投入不平均,尤其對于競爭力強的企業投資較多,這樣不利于其他企業的發展,也不利于各個企業的公平競爭。同時也會造成管理出現漏洞,經費的使用效率不高,也不利于國家整體科技水平的提升。
二、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
(一)加強企業對科研經費管理的認識。企業應該認識到科研經費管理的重要性,能夠將科研經費用在合適的地方,目光放長遠,充分發揮科研經費管理的作用,努力提高企業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主動接受政府監督、管理。(二)健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明確企業科研部門負責人以及科研項目負責人的職責,健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管理,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的管理,兩個部門要相互協調配合,共同監督科研項目的進度。財務部門進行科研項目的經費預算以及會計核算,科研部門監督和指導科研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合同書上的規定正確地使用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應主動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按照相關規定辦好科研項目的各種手續,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三)重視科研經費的預算??蒲薪涃M的預算對于科研經費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經費預算能夠幫助企業申請到科研項目,同時也能加快科研項目的進程,簡化科研經費的管理。所以科研項目的經費預算絕不能馬虎。在進行科研項目申請時,項目負責人要在財務部門的幫助下對科研項目進行經費預算,保證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明確性。項目申請成功后,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相互配合,根據項目的經費預算向政府部門申請科研經費,并監督經費的使用,一旦發現經費使用不合理立即叫停改正,盡可能保證經費的使用效率。(四)加強科研經費轉撥的管理。企業必須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嚴格控制科研經費轉撥的行為。所有需要轉撥的科研經費必須由科研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商議決定。申請科研經費轉撥的申請人必須向科研部門和財務部門提高相關材料和合同,說明經費轉撥的理由。(五)加強科研結余經費的管理。企業對于科研項目結束后的結余經費也要規范化。科研項目結束后,如果由剩余經費,應該由財務部門記錄成結余經費,明確記錄項目的結賬時間和結余經費日后的用途。(六)建立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考核制度。要建立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考核制度,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進行考核評估,以此提高科研經費的管理水平和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
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含義及政策簡析
新企業所得稅變化與完整
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條件的變化,我國稅收制度也不斷進行調整。目前我國稅制體系采用的是雙主體復合稅制的模式,即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主體稅,輔之以其他稅種的稅制體系。1994年我國進行了全面的稅制改革,建立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稅制。但1994年的稅制改革只是提出要建立市場經濟新體制,而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基本上還沒有形成,因此1994年的稅制改革還具有比較明顯的過渡時期的色彩。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即新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大調整,將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主要變化
新企業所得稅與原制度相比,在納稅人、納稅義務、稅率、扣除、資產的稅務處理、境外所得稅抵免、稅收優惠等方面均有突出的變化。
1.納稅人的重新界定。
原企業所得稅制度規定,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而新企業所得稅制度采用法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對企業設立的不具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實行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明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納稅義務的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