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5 08: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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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

村集體資產管理效益分析

摘要:村集體資產是村全體人員多年來辛苦積累下來的共有資產,是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條件,是生產力發展的物質基礎。村集體經濟發展離不開村集體資產管理,村集體資產管理又是一項長期的重要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易出現很多問題,必須切實加強領導,文章通過村集體資產管理效益研究,對村集體三類資產管理效益進行評價,對于村集體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村集體資產管理;管理效益;管理效益評價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的存量也不斷增加,成為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的重難點,因此對這三部分資產管理工作的要求也進一步提高。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政府一直十分重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1994年,中共中央了《關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中發〔1994〕10號)中提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1995年,國務院了《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1995〕35號),提出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2009年,農業部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發〔2009〕4號),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建立健全有關制度。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了《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改革。全國各個地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與國家文件政策相聯系對村集體資產進行管理,形成本地區的一套村集體資產管理模式。

一、相關概述

(一)村集體資產。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將農村集體資產劃分為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以及非經營性資產三類。經營性資產是指直接用于生產經營具有盈利能力的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金以及用于經營或投資形成的資產和收益等。非經營性資產是指主要用來服務群眾的非生產經營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用于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的公益性設施。資源性資產指村集體所有的荒灘、灘涂、林地、草地、土地等自然資源。(二)村集體資產管理。資產管理的主要含義是指資產管理人受到資產委托人的合法委托,并按照資產委托人的實際意思和真實意愿對相關的資產進行管理以實現特點目的的管理行為。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定義是以資產管理的定義為基礎,融合了村集體資產的特點而形成的,總體來看,村集體資產管理主要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對于自己的合法資產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有效劃分以及經營和運轉農村資產的整個過程。通過加強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可以加強村集體資產的有效監督,并通過合理的方式實現村集體資產的升值,維護最廣大人民的經濟利益。

二、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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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村集體財務審計建議

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央了《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意見》的通知。根據國家審計署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將鄉鎮和新農村建設作為審計重點”的要求,加強農村財務審計監督顯得十分必要。加強村級財務清理審計工作,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能否穩定發展,也關系到干群關系、黨群關系及農村社會的穩定。從審計實踐看,制約和困擾農村審計工作的因素較多,一些政策問題亟待解決。

一、新時期農村財務呼喚專業審計

近年來,農村財務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財務公開、鄉鎮建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和農村綜合招投標中心,實行農村財務委托“雙代管”等多種程序和手段,規范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更趨規范和透明。但也有少數村民主理財流于形式,出現村干部“近親”理財“、親信”理財,財務公開走過場。“雙代管”運作不規范等,致使村級財務管理松散無序,村級資產資源管理混亂,有限的資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系統有效的審計監督體系,農村財務問題久拖不決,導致干群關系、黨群關系緊張,矛盾日益激化,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社會穩定和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農村集體資產對支撐社會公益事業、穩定農村基層政權具有特殊的作用。隨著農村集體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對農村集體資產對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作用將會不斷加強。因此,《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開在推進村級民主監督、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經審計后公開的村級財務,將杜絕數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現象。財務公開對于“給村民一個明白,還村干部一個清白”的作用,已為村干部和村民所親見,由此,對村級財務狀況做鑒定性服務的審計要求也隨之出現。針對這種情況,農村財務需要一支專業審計隊伍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從而促進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

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現狀

一是農村審計工作組織機構不適應。鄉鎮綜合改革后,鄉鎮農經部門被合并到鄉鎮財政所或縣級農經局,工作缺乏權威性。鄉鎮一級農經干部中具有審計資格證的人極少。而取得審計資格的鄉鎮農經干部均是兼職審計,充當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近年來,實行了村級財務會計委托“雙代管”。會計一般由鄉鎮農經干部兼職,同時,鄉鎮農經干部又承擔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這樣不可能使審計結果取信于民,從法律上也行不通。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根據獨立性這一審計監督的本質特征,審計主體應當是“獨立”于被審計一方之外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二是農村審計工作條件不適應。一是審計工作時間得不到保證。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主力是鄉鎮農經員,但是鄉鎮農經員從事審計工作是兼職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鄉鎮農經員不可能像專業審計機構一樣把主要精力花在審計工作上,審計就會很倉促。而審計工作的對象又比較多。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對象是村一級,相對來說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給審計特別是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很多困難。二是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免費服務的。到目前為止,國家財政部門還沒有將審計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審計經費無法保障,工作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時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審計實踐中,因為沒有經費,不得不盡量壓縮時間,這必然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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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創優點評總結

根據鎮黨委《關于抓緊做好創先爭優活動領導點評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我村在月日組織召開了由全體黨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參加的創先爭優活動領導點評座談會,鎮黨委統戰委員、武裝部長同志負責點評。

在我村創先爭優活動領導點評座談會前段時間,朱部長結合工作調研、督促檢查等經常性工作,深入我村實際,深入我村群眾當中,真實掌握了我村黨支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措施、進展和實效,使領導點評具有了客觀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創先爭優活動領導點評座談會上,我村黨支部和黨員就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了認真地總結,并向鎮黨委和點評領導作了書面匯報。點評領導分別對我村黨支部和黨員進行了如下點評。

一、對我村黨支部的點評重點

1、首先肯定了我村黨支部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以來所做的工作,要求我們繼續組織抓好創先爭優活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立足本職,以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確保我村業務工作和重點任務的完成。

2、我村黨支部認真開展了公開承諾,切實兌現承諾。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根據實際情況,我村黨支部承諾事項7件。目前已完成5件,還有2件正在兌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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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農村區域協調發展,現就加快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到2010年,經濟薄弱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基本達到10萬元以上(不含財政轉移支付,下同)或集體可支配收入人均達到80元以上,并使集體經濟薄弱村的基礎設施、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設施明顯改善;其中三分之一左右的村集體經濟年收入達到20萬元以上。

二、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切實增強村級組織服務功能

1、加大資源開發利用力度。整合村集體所有的農業資源,依法推動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充分挖掘山、水、林、生態等自然資源潛力,通過村集體單獨或引入其它資金參股聯合開發,增加村集體收入。鼓勵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組建農業服務專業合作社,為農戶提供苗種供應、技術指導、商標注冊、產品銷售服務,實現農戶與村集體的“雙贏”。對村集體經濟組織開發經營的農業項目,在財政資金、土地使用、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政配套資金給予重點傾斜。

2、實施土地開發和農村宅基地復墾。對集體經濟薄弱村實施的土地開發項目,在項目補助和工作經費方面進行傾斜。鼓勵和引導薄弱村按村莊建設規劃對空心村和擬撤除村實施復墾。土地開發和村莊用地復墾獲得的復墾土地指標,按一定比例歸村集體使用。歸村使用的復墾土地指標既可按村莊建設規劃在村域內使用,也可置換到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功能區內發展物業經濟,產權和收益歸村集體所有。對村集體獲取的復墾土地指標自用有余部分,市本級由區調劑,其收入全額返還村集體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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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代管資金管理規范研究

近年來,各地為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普遍實行了財務“委托制”模式,這對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起到了較好的效果。如何規范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管理,切實保證村集體資金的使用安全和保值增值,筆者結合實際談幾點商酌意見。

一、要完善村集體代管資金管理體系

一是采取代管資金“雙管”模式。“雙管”是每個村莊開設一個銀行賬戶,村莊在銀行開戶時預留村民委員會公章、村主任名章和鎮級農村財務委托中心會計名章,由鎮級和村莊共同控制,相互監督,村莊和鎮級單方均不能從銀行取款,保證村集體貨幣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變的一種管理模式。主要依據《農業部財政部民政部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3〕6號)中“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規定,全部實行分村開設銀行賬戶,達到對村集體代管資金進行有效管控的目的。二是完善銀行賬戶設置。目前,對尚未實行“雙管”模式的,可在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分別設立“其他集體資金”“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土地征用補償金”三個銀行賬戶,并按村莊設置明細賬分別進行核算。對已實行“雙管”模式的,要在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設立“村級轉移支付資金”銀行賬戶,村級應當在銀行設立“土地征用補償金”專戶,“其他集體資金”應實行每村莊開設一基本賬戶。要采取“雙印鑒控制”管理辦法,應預留村民委員會公章、村主任名章和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會計名章。三是規范銀行賬戶的使用。“土地征用補償金”專戶核算土地征用時取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屬物及青苗補償費等收入,按規定用于對農戶的土地補償、失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和養老保險、集體公益事業和擴大再生產等支出。“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專戶核算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收入和村“四職干部”(支部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主任)工資、誤工補貼、辦公經費、五保戶供養等支出。“其他集體資金”專戶核算除上述兩項以外的其他資金收支業務。按規定,村莊日常開支,除誤工補貼、日常零星支出等可以直接用現金支付外,其他開支業務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戶,禁止多頭存款。四是規范賬簿設置。鎮級代管資金會計要分別設立“其他集體資金”“土地征用補償金”“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總賬和有關部門要求對某一項目需單獨設立的總賬,總賬中要分別逐村設立明細,按月記賬、結賬和對賬。每月將總頁資金余額與各村明細頁資金合計余額進行相互核對。鎮級代管資金出納員要對應總賬分別設立“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賬”等會計賬簿。“日記賬”要逐筆序時登記,日清月結;“明細賬”要逐村設立明細,逐筆序時登記。每月將總頁資金余額與各村明細頁資金合計余額進行相互核對。

二、要強化對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管理

一是落實好村集體代管資金收益權。要根據中紀委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財會〔2010〕4號)文件規定,必須嚴格按照村集體代管資金所有權、支配權和收益權“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村集體代管資金的利息歸村集體所有。嚴禁平調、截留、挪用村集體資金,嚴禁從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中列支任何費用。二是科學計算和分配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目前,對尚未實行“雙管”模式的,要對各村集體代管資金利息按形成的時間逐村進行核實和量化,運用“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根據累計積數及日利率,計算出各村莊應得利息,并全額分配到相應村莊。要定期對代管資金利息進行分配,原則上要求每季度分配一次。三是保證村集體代管資金的保值增值。對代管資金數額較大的村莊,可提倡通過購買國債或進行定期存款等穩健的投資方式,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決定投資方式前,要履行民主程序,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通過,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其存單和相關憑證要由鎮級農村集體財務委托中心統一保管,確保村集體代管資金的安全。

三、要加強對村集體代管資金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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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派村集體經濟資金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選派辦:

發展村級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是選派工作的中心任務,也是選派干部的重要職責。省財政為每位到村任職的選派干部安排4萬元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選派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市第二批選派干部到村任職以來,各縣、區高度重視發展村集體經濟,用好專項資金,通過多種形式建設發展項目,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既推動了選派工作的深化提高,又解決了村級組織“無錢辦事”的問題;既增強了村級組織服務群眾的功能,又推進了選派村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是,個別縣區、少數選派村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集體經濟發展資金投向不合理、收益低、安全性差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實用好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鞏固選派工作成果,結合我市實際,就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找準癥結。規范管理使用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基本要求是“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效益明顯”。“投向合理”,是指因地制宜,立足資源搞開發、選好項目辦實體、圍繞服務抓創收,將專項資金全部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產權清晰”,是指財產的所有權及其派生的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權利歸屬清晰,即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的資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清晰明確。“安全可靠”,是指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要結合本村實際、符合市場需要、效益分析明顯、合作項目協議健全、項目責任人明確、制度健全、管理科學,確保專項資金保值增值。“效益明顯”,是指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有較高的收益,是“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的最終體現,是規范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根本目標。一些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之所以不規范,達不到上述要求,歸其原因,一是個別縣區、少數鄉村對發展村集體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領導不到位,工作指導不到位;二是部分選派干部摸不清村情,看不清市場,找不準方向,對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不敢用、不會用,不能夠結合村情實際,用活用好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三是少數選派干部存在惰性思想,寄希望于現有的個私項目,把專項資金投入到部分養殖戶身上,造成效益低下,權責不清,經濟合同等手續不健全。

二、對癥下藥,規范管理。規范管理使用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投向合理”是關鍵,“產權清晰”是保障,“安全高效”是目標。使用專項資金要因地制宜,一是用于開發村級集體擁有的灘、坡、地、水面等資源;二是用于盤活村級集體資產;三是用于興辦有助于推動當地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種植養殖型、中介服務型、農副產品加工運輸型等經濟實體;四是用于需要扶持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經營管理體制的現有村辦企業流動資金及技改投入。凡是把專項資金用于發放村干部工資、歸還債務、借貸給個人的,要立即收回;凡是把專項資金用于扶貧濟困、修橋、鋪路、建設村部等公益事業的,要立即用財政對村轉移支付資金或村集體經濟收入彌補,確保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對采取集資入股、合資、合作、合并等形式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應當依法簽定規范的經濟合同,并辦理公證手續,進一步明確責、權、利關系;對村集體經濟項目進行發包時,應當采取公開招標的辦法,依法簽訂承包合同,明確承包、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按合同規定收取收益。對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不明晰的,要立即依法簽定相關合同,完善相關手續,并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辦企業的資產與財務帳目中記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和擠占、平調、挪用村級集體資產。選派村無論發展什么產業或項目,都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采取靈活的經營方式,注重技術含量的提高,解決好生產、流通的銜接問題,促進集體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同時,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嚴格規范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杜絕不合理開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安全高效。

三、強化指導,推動發展。各縣(區)委組織部和選派辦要立即組織對第二批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排查摸底,了解實際情況,做到對選派村的項目建設情況清楚,運轉情況清楚,收益情況清楚,并加強分類指導。對已建成且符合“四句話”要求的村集體經濟項目,要教育引導選派村干部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和民主監督,完善發展機制,健全符合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各項激勵、約束、長效機制和措施,促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對專項資金投入不合理,使用效益低,安全性較差的村,要責令立即整改,按照“投向合理、產權清晰、安全可靠、效益明顯”的原則,用好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至今未投入的選派村,各縣(區)委組織部、選派辦要嚴格審核把關,做到“五不批”,杜絕倉促上馬,確保項目資金投向合理、安全高效。鄉鎮黨委也要針對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對項目建設難度大、進展慢的、甚至至今未投入的選派村,鄉鎮要直接介入,班子成員要與選派干部一道,逐村分析優勢和存在的問題,幫助選派干部理清思路、確定項目、制定措施。各縣(區)委組織部和選派辦要加強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教育和引導廣大選派干部澄清模糊認識,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運用市場經濟的手段,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著力在發揮資源優勢、盤活集體資產、搞好生產和流通服務等方面動腦筋、做文章,努力在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增加集體收入。第二批選派干部任期還有四個多月,各縣(區)要抓緊做好對已使用專項資金的預審工作,迎接全省對選派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對于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的,財政部門將立即收回扶持資金,并予以相應處罰。對違規違紀或知錯不糾的,將依照黨紀政紀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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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經濟管理調查報告分析

根據鄉村振興的總體規劃,必須對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進行改革。現將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某村的集體經濟改革及管理情況總結如下:

1基本情況

該村位于鎮西北城鄉結合部,現有191戶、387人,擁有耕地228.9畝(其中鎮區耕地3戶、11.9畝)。2012年以前該村是巴彥浩特鎮典型的經濟落后和組織軟弱渙散區域。

2采取的措施

2.1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建章立制,明確“責、權、利”村級治理體系。鎮黨委為該村選配黨支部書記,堅持以黨建引領發展,始終把發展集體經濟擺在重要位置。貫徹《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村集體財務、村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村黨務、財務、村務管理制度,在資金使用方面層層把關,充分發揮民主管理的作用。重大事項按照532工作法,充分發揚民主,尊重群眾意見。不斷修改方案,直到形成可行的決議。財務公開是一項百姓比較關注的工作,凡是涉及財務的事情,利用微信公眾號進行定期公開和不定期的公開。尤其在享受低保等惠民政策時,兩委班子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嚴格按照政策執行,不偏向任何人。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村的村規民約,建立村民信用的考評制度。2.2盤活有限的資源及資金,成立合作社。把原來的租賃耕地落實到戶,明確產權,然后成立合作社,流轉土地,把收益直接分配給農戶。該村全面完成了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成立了村股份經濟合作社。2.3以開展嘎查文化活動為載體,凝心聚力。物質生活相對富裕后,還需要進行精神文明建設。村兩委班子,聯結各類群團組織,尤其是婦聯組織,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組織阿左旗百日消夏晚會、三八文藝演出及慶七一活動等各類文藝活動,讓百姓在閑暇之余享受健康的文化生活。2.4立足長遠,謀劃未來,建設新村。村兩委班子統一思想,趁此次集體經濟產權改革的契機,決定充分發揮股份經濟合作社的作用,繼續與企業合作開發房地產業務,規劃進軍旅游市場,多元發展。謀劃成立物業公司,解決村民的就業問題。在置換的土地上建設物流園,開辟新的經濟增長點。規劃建設巴彥浩特鎮西城區最大的多功能農貿市場,解決村民的后續發展問題。

3取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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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思考

一、南門村集體經濟發展現狀

**街道南門村總人口620人,總戶數318戶,村合作經營管理**第一菜市場和**花鳥市場。**年村集體經濟收入205萬元,其中:房屋出租65萬元,企業上交管理費130萬元,其它收入10萬元。**年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達8,380元,同比增長15.6%。

自市區域面積擴大后,南門村成為城中村,村域已沒有耕地,村民生產、生活方式日趨城市化。南門村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商貿環境,走出一條“興三產、強經濟”之路。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發展領域向三產發展。由于南門村所處地域和資本規模所限,技術和信息的缺乏,產品市場前景難測,村辦工業自產自銷面臨很大困難,因此興辦了菜市場和花鳥市場、出租商鋪開展資產經營,在并使其成為村級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二是私營個體經濟迅猛發展。近年來,由于市政府加大對私個經濟的扶持力度,私營個體經濟的競爭優勢日漸顯露。村充分利用政策優勢和地域優勢,抓住農村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有利時機,培植一批規模私營企業。成為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補充。

二、南門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做法

1、堅持“多予少取放活”。“多予”指市政府對象南門村這樣土地較早被廉價征用的村給予一定的留地用于發展建設,拓展了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少取”指稅務部門給予村集體房屋出租和村級企業一定的稅收減免,加快了村集體經濟的資本積累;“放活”指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肯定農民的首創精神,把生產經營自主權真正交到村民手中。

2、發展村集體經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南門村處于市區中心地帶,由于場地有限、環境受到限制,不具備辦加工業的條件,而大型居住區商貿活躍繁榮,辦市場招商引資條件有利,為此,南門村趨利避害,走出了一條適合自身的發展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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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集體經濟發展調研報告

2020年3月,街道班子人員調整到位后,班子一行深入各村開展調研,掌握村級工作動態和存在的問題,部分村集體公司組建后無村集體經濟收入,部分村(社區)現有存量資金來源于上級劃撥工作經費且在“緊衣縮食”中節余出來的。針對這些問題,結合本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我們就村級集體經濟如何增收問題進行了調研,具體情況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村(社區)集體經濟“空殼”現象嚴重。在調查中,我們發現街道29個村(社區),10個村(社區)基本無收入,主要體現在原有資源分解到社,村集體是個空架子;有三坪塘等資源,在前些年因基礎設施建設發包后,將多年的承包金一次性用于公路等建設。(二)村(社區)集體經濟收入形式單一。主要來源于集體固定資產、資源的租賃收入,在上級劃撥的工作經費中結余等,合資合營、引資聯營、股份合作等經濟實體極少,導致造血功能差。(三)部分村(社區)資源作用發揮不明顯。個別村(社區)有資產資源,但作用發揮不明顯。比如:老陣地、學校等閑置,久而久之,還要產生維修整治費用;部分山坪塘、石河堰等發包不透明,導致未達到應有價值體現等。(四)部分村(社區)啟動資金不足。部分村(社區)意識到要想發展集體經濟,但無啟動資金,無法邁出第一步。(五)部分村(社區)班子發展意識不強。部分村(社區)等靠要思想嚴重,主動思考、主動作為、全盤規劃能力不足;部分村(社區)干部擔當意識不強,害怕出錯,害怕擔責,不敢第一個吃“螃蟹”;部分村(社區)干部市場意識不強,市場能力和水平不足。

二、對策及建議

(一)支部+品牌,提升產品價值,促進集體經濟發展。一是強化基層黨組織書記的培訓和教育。“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黨組織書記是黨組織的“牛鼻子”,是一個地方發展的風向標。理念的與時俱進、思維的深度與寬度、視野的開闊度等直接決定建設成果,因此要加強培訓和教育力度,增強黨組織書記的市場意識、市場眼光等,切實提高其綜合素質,為村(社區)集體經濟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二是搭建平臺。村(社區)干部站的高度不同,社會接觸面相對狹窄,在引進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黨工委、辦事處要通過招商引資等渠道,搭建產業、經營、服務等平臺。三是探索建立產業發展基金。黨工委、街道辦要鼓勵各村(社區)黨支部干事創業,建立產業發展基金激勵其大膽探索,采取合作共贏、入股分紅等方式,切實把支部建立在產業鏈上。(二)支部+資產,盤活存量資產,加快集體經濟發展。一是摸清家底謀發展。全覆蓋清理閑置學校、辦公室、廠房、山坪塘、石河堰等資產資源的摸底調查工作,按照“物盡所用、發揮效應、卻有增值”的原則,明晰產權,通過公開招租、資產入股等方式,在讓資產資源保值的基礎上,切實把“沉睡”的資產資源盤活。(三)支部+項目,發揮集約效益,拉動集體經濟發展。一是主動爭取上級扶持資金。當前,中、省、市、區黨組織對村(社區)集體經濟發展非常重視,每年都不同程度的有一定的扶持資金,村(社區)要立足鄉村振興,結合本村(社區)實際,做好項目建設規劃和項目申報準備。二是引進優勢產業輻射發展。堅持“x+農戶”、“專合社+”等發展模式,強化專合社引領帶頭作用,輻射帶領群眾發展產業,助農增收。(四)支部+社會,營造健康環境,支持集體經濟發展。一是多元資本支持發展。采取以獎代補入股村集體經濟,發揮“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政策優勢,引導和激勵社會力量投身農村經濟發展建設上,形成政府工作主導、村級(農民)主體、社會輔助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體系。二是社會氛圍支持發展。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大力宣傳鼓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培養、樹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先進典型,推廣好的經驗、好的做法,營造濃厚的發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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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經濟增加村集體收入的意見

為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經濟、有效增加村集體收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鼓勵和扶持發展村級經濟、增加村集體收入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科學規劃、因村制宜、政策激勵、差別扶持”的原則,加快推進村級經濟發展模式、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的創新,實現村級經濟總量和效益持續增長,村集體收入持續提高,村級綜合實力持續增強,為鞏固農村基層政權,深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2.總體目標:農村經濟改革和發展步伐不斷加快,村集體收入持續增長,力爭到2010年底,全市70%以上的村年穩定性收入超過30萬元,其中20%的村年穩定性收入超過100萬元,基本消除年穩定性收入在15萬元以下的薄弱村。

二、創新發展思路,拓展村集體收入的來源渠道

3.鼓勵發展集體產權物業經濟。根據區位特點和規劃要求,把集體收入最大限度地轉化為土地、房屋等經營性資產,通過建造標準化廠房及配套用房等途徑,增加集體租金收入。在用足用好自身資源的同時,鼓勵村級組織以獨立、聯合或股份合作的形式到工業集中區、商貿區等功能區建設、購置物業用房,發展物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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