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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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篇1

[關鍵詞] 農村 財務 會計 管理

[中圖分類號] F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2013)03-0238-01

近年來,有關部門就加強和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政策,推行村級會計委托制,規范和完善農村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權、管理權、監督權。但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村財務管理不斷出現新的問題,其中一些基層長期無法解決的問題,與我國現行的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缺陷不無關系。

一、當前我國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制度性缺陷

1.會計制度缺失

1.1《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明確了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能管理公共事務和提供公益服務,其性質顯然是以非營利性為主。第八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并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農業法》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依法管理集體資產”。表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有經營自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是不同性質的兩套機構。

1.2為了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財政部頒布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明確“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但實踐操作中,各地財政和農業經濟管理部門則不再區分是否“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統一要求村級組織全部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并且普遍實行村委會與村集體組織在同一套賬簿核算管理,從源頭上導致農村財務管理上的混亂,表現在:

一是會計核算混亂,不同性質的公益類和經營類業務合并核算,其性質類似于國資委與其屬下企業如中石油、中移動等合并核算。核算中將村干部與管理人員工資、福利,村委會和村黨支部日常運行費用、社會公益事業管理費用等統統計入管理費用,成本核算不清晰;上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村干部工資補助等都列入收入,無法反映真實的經營成果等。

二是資產管理管理混亂,村委會資產與村集體資產不分,村干部直接經營集體資產,資產經營收益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資福利,村民難以分享,集體資產流失嚴重等。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結構不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頒布實施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經濟組織運行規范性法律,為構建市場經濟體制夯實了基礎。影響數億農民利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卻一直沒有立法。目前各省(市)以“條例”、“規定”等形式對其運行機制作了初步規定,其中許多關鍵性的問題一直不明確:

2.1性質和法律地位不明確。農村集體組織不能作為獨立法人登記,成為沒有身份證的“黑戶”,不能獨立參加社會經濟活動,限制了其參加經濟活動的空間,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村民委員會是否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單位成員等問題的答復》(工商個函字〔2008〕156號)也明確村委會不能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單位成員。

2.2組織治理結構不規范。各省(市)對集體經濟組織的“條例”、“規定”都比較簡單,組織架構、運行機制、議事規則、管理人員權利與義務、任職條件和程序、日常監督、內部控制體系、利益分配機制不夠明確規范,基層難以操作。

2.3與村委會關系不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被虛化。如《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依法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那與村委會關系如何協調?制度缺位客觀上鼓勵了村民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導致村黨支部、村委會與村集體組織一體化,甚至長期不成立獨立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干部直接負責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決定經濟事務和利益分配。村委會經濟組織化、利益化,并且缺少決策和監督機制,導致每次村委換屆都變成經濟利益分配權的爭奪,特別是條件較好的、土地等資源豐富的村沖突激烈。

3.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尚未理順

《會計法》規定:“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但我國的實際情況是絕大部分地區由農業經濟管理部門負責農村財務管理業務,造成農村財務會計工作多頭管理。

二、解決我國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性缺陷問題的建議

1.明晰村委會的主體角色定位,完善財務會計制度

《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村委會屬于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從事農村社區公共事務管理的社會組織,不是生產經營性營利組織,也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具有明顯的民間非營利組織特殊。根據其實質和形式,應該明確規定村委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2.加強立法,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運行治理結構

就目前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看,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組織機構、職責權限等方面都沒有劃分清楚。村集體經濟組織涉及農民的經濟核心利益,其地位、作用、影響毫不遜色于村委會組織。當前我國在理論、法律上與實踐中對農村集體組織的認識和定位明顯滯后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進程。因此盡快必須以立法形式澄清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念與性質界定,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營利性組織、屬于企業范疇、集體所有制性質。要參照《公司法》等法律成功經驗,盡快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給予其獨立法人資格,規范其權責和與村委會的關系,規范其組織架構設置、議事規則、管理人員權利與義務、監督和內部控制體等組織治理結構,讓其真正依法獨立經營,保值增殖,為農民創造收益,為規范農村財務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參考文獻

[1]《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財政部 財會〔2004〕12號.

篇2

第二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資產臺賬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制度、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制度等。

第三條為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健康有序開展,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進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及實行村會計委托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等單位(以下簡稱規范化建設單位)。

第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對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村級債務管理、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進行重點控制。

第六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對資產、負債進行清查,年終進行全面資產清查。

第七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明確理財小組職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召開民主理財會議。

第八條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應按規定程序產生,認真履行職責,要對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定期進行財會知識培訓。

第九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財務工作流程,所有經濟活動手續必須齊全。

第十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按期編制財務報表,按要求向部、省、縣報送相關報表及材料。

第十一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柜(室),加強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資產臺賬、財務計劃、經濟合同、財務公開底稿等文字材料以及電子數據等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及時進行財務公開,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全面。群眾普遍關心和重大經濟業務或事項發生要逐項逐筆公開。

第十三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接受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農經部門)的審計監督,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并及時公布審計結果。

發生下列事項,要進行專項審計:

××村干部任期屆滿和離任;

××土地補償費及其他轉移性資金的收支;

××發生數額較大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項目;

××其他重大的經濟活動。

第十四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實行統一電算化管理,使用農業部認定或監制的符合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標準的農村財務會計電算化管理軟件,建立健全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定期組織對財會人員有關財會知識、政策法規、電算化管理等知識培訓。

第十六條農業部及省(區、市)農經部門對“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抽查。示范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稱號,收回其稱號牌匾。

××因財務問題造成農民上訪,經核查屬實的;

××不及時進行財務公開或進行虛假公開的;

××主理財小組成員未履行職責的;

××民主理財民主監督無法正常開展的;

××審計發現重大財務問題的;

篇3

根據《**市農業局關于轉發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的通知》精神以及8月14日**縣紀委召開的《2009年農村基層黨風廉正建設工作會》會議精神要求,我們對全縣20個街鎮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今年以來的財務情況進行了全面的審計,現總結如下: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2009〕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2008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2、部分村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我縣農村財務實行委托和電算化管理以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但是,由于少數村組干部思想素質不高,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因而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夠嚴格。這次審計中同時查出集體收入未及時入賬17筆84578元,少支多報1筆50元,拒絕不合理開支入賬25筆9541元,違規新增債務3筆18170元。

3、財務管理監督仍需加強。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少數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一些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三是民主理財小組未能履行監督職能。全縣共有民主理財小組2214個,其中村314人,社1900個,有的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按要求參與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161個村、組民主理財小組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由村、組干部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四是公款私存情況仍然存在。少數村由于過去欠有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不愿或不敢在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開設集體存款賬戶,因而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三角鎮一村主任將集體資金263100從1999年3月至2008年1月期間,該村向9戶私人發放借貸款,到目前為止,經清理小組督促追收,累計至今尚有60000元未還,原村會計將計劃生育管理費、農稅、基本水費等集體資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義存入銀行,現已追收上繳,存入樂興村集體資金賬戶。

4、村干部違規經辦集體經濟業務。按照制度規定,村組集體的經濟收支業務只能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但少數村的支書或主任不放手,強行經手集體經濟業務。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乃至整個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今后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各項制度。各鎮必須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使之盡快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2、強化審計監督,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手段。因此,要把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監督。按照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審計三分之一的村組,原則上三年內對所有的村組要輪流審計一遍。對審計中查出的一般經濟問題,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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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進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及實行村會計委托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等單位(以下簡稱規范化建設單位)。

第三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統一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四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資產臺賬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制度、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制度等。

第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對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村級債務管理、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進行重點控制。

第六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對資產、負債進行清查,年終進行全面資產清查。

第七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明確理財小組職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召開民主理財會議。

第八條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應按規定程序產生,認真履行職責,要對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定期進行財會知識培訓。

第九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財務工作流程,所有經濟活動手續必須齊全。

第十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按期編制財務報表,按要求向部、省、縣報送相關報表及材料。

第十一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柜(室),加強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資產臺賬、財務計劃、經濟合同、財務公開底稿等文字材料以及電子數據等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及時進行財務公開,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全面。群眾普遍關心和重大經濟業務或事項發生要逐項逐筆公開。

第十三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接受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農經部門)的審計監督,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并及時公布審計結果。

發生下列事項,要進行專項審計:

1.村干部任期屆滿和離任;

2.土地補償費及其他轉移性資金的收支;

3.發生數額較大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項目;

4.其他重大的經濟活動。

第十四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實行統一電算化管理,使用農業部認定或監制的符合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標準的農村財務會計電算化管理軟件,建立健全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定期組織對財會人員有關財會知識、政策法規、電算化管理等知識培訓。

第十六條農業部及省(區、市)農經部門對“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抽查。示范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稱號,收回其稱號牌匾。

1.因財務問題造成農民上訪,經核查屬實的;

2.不及時進行財務公開或進行虛假公開的;

3.主理財小組成員未履行職責的;

4.民主理財民主監督無法正常開展的;

5.審計發現重大財務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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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制度均不健全,內容簡單,流于形式,不具備可操作性。有的甚至沒有建立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靠工作經驗,憑職業道德、良心辦事,缺乏應有的限制、監督和相互牽制機制。村民主理財小組有名無實,財務公開欄只是個擺設或是內容空泛。農村財務公開一定程度上重形式、輕實效,甚至虛假公開、不敢公開等問題。

針對以上情況,鄉鎮(街道)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下轄的村組進行專項審計,已成為常態化的發展趨勢,審計的重點為村組財務收支、財務規范核算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通過外部審計找問題,尋對策,促規范。

二、如何開展農村審計業務

(一)詳細審計為主,抽查審計為輔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的重點審計內容主要為:貨幣資金、往來款、專項應付款、集體資源資產及其經營收入、工作經費(招待費、差旅費等)、涉農專項資金及村民集中反映的事項。依據與客戶簽訂的審計合同,特別是委托方提出的審計重點或審計人員認為容易發生錯誤或舞弊的領域,僅依據內部控制進行抽查無法達到上述的審計目的,況且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多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因此應以詳細審計為主。

(二)會計差錯的處理方法

財務收支審計的主要目的之一為確保會計核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多不規范,會計科目使用較亂,會計處理差錯較多,審計中不可能全部進行調整,而且也沒有必要進行調整。審計人員將會計處理差錯影響較大的作為存在問題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并提出審計建議,督促對方進行自我完善,不作審計調整。

(三)對重要會計科目的審計方法

1.貨幣資金審計

部分村居(社區)未開立銀行賬戶,資金由鎮農經站代管,收取上級撥付的資金及資金的使用大部分通過會計個人卡進出,會計個人卡也未進行專卡專用,卡上的資金流水包括個人往來及單位往來,期末執行現金盤點程序已無實際意義,或雖已開立銀行賬戶,但在農村經濟組織的現金管理中,由于習慣性和圖方便,大量使用現金,小到平時的日常報銷、采購、發放補貼,大到村(居)民分配、資產購置、工程款支付等,且長期不打印銀行對賬單、不核對銀行賬戶余額,審計人員對上述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在報告中披露,并提醒客戶可能存在的舞弊風險,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2.往來款項的審計

往來款是所有單位的重點審計項目,很多單位將收入和支出通過往來款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也不例外,有的甚至收回款項后不入賬,導致應收款長期掛賬。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中,大部分往來款不設置明細賬核算,部分往來款未掛往來科目而直接做收入支出處理,無法進行賬務核對。審計時,與村居相關人員逐筆核對往來內容、形成時間,了解往來性質;同時在獲取委托人同意的基礎上,對往來款項進行函證。對有專項用途的資金,檢查上級撥付情況及單位發放情況,對發放清單進行詳查,檢查是否存在代領、冒領及未領依然有現金支出的情況,這類問題具有隱蔽性,但做假就難以成真,要尋找蛛絲馬跡,再通過訪談、調查的形式發現相關問題支出。

3.集體資產資源審計

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中,能夠提供完整的集體資產、土地租賃或流轉合同的村組極少,原因是有的沒有簽訂合同;有的雖然簽訂了合同,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遺失或人為毀滅;有的故意不提供給審計人員。審計過程中,應實地對資產進行現場勘查和走訪,查清被審計單位賬內賬外資產,核清經營性資產自用、出租情況,與賬面資產出租收入臺賬進行核對,防止資產、收入不入賬、資產不實的情況。對沒有建立資產臺賬的村組按照實際盤點數建立資產明細清單,并在報告里對事項進行披露,審計建議對方及時進行資產清查,保持賬實一致。

4.收支審計

檢查收入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及時、足額、真實列報;有無坐收坐支,是否存在通過虛增債權的手段來虛增收入等;有無向農民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有無隱瞞收入或私設“小金庫”。檢查支出是否合規、合法,有無超預算、超標準支出的情況;有無擠占挪用專項經費,有無利用虛開發票等手段套取集體資金問題。對干部工資、補貼、獎金、加班費的發放是否合理、是否有相關文件、考核記錄;發票是否為有效票據,發票抬頭與單位名稱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其他單位支出在社區、村組走賬情況,均應作為關注的重點。

(四)審計中發現的舞弊及處理方法

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以詳細審計為主,抽查審計為輔,對容易虛列的經費支出、上級發放的青苗費補償等方面作為檢點,審計中發現的舞弊問題及審計處理如下:在某社區審計時發現,社區未在銀行開立賬戶,上級主管部門撥付青苗補償費時,款項直接打到社區財務人員個人卡上,由財務人員再發放給村民,審計人員檢查了青苗費的補償清單,存在某村民領取青苗補償費時的指印為剪切后粘貼上去,存在冒領青苗費的可能,審計人員將檢查事項向委托方匯報后,委托方成立檢查小組,對此批青苗費的發放進行專項檢查。在某村審計時發現,2013年7月,賬面支付村新大道土地補償款137,088.00元,后附的補償明細表中有兌現村民孫某某7,296.00元(補償面積0.38畝),款項領取人為村書記李某某,該筆款項明顯為后加到補償明細表中,經審計人員與相關人員談話后得知:實際無該補償事項,村干部以造表形式領取現金以作集體相關用支。委托方與該書記進行了談話,對方已把冒領的費用退回。

篇6

【關鍵詞】農村 財務管理 集體財務

中國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工作難點在農村,重點也在農村,中國社會是不是安定,中國經濟能不能發展,首先要看農村能不能發展,要把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村財務管理就切實的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只有財務管理能更加完善才能使干群關系融洽,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從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情況看,農民反映最多的是集體財務上,所以解決好農村財務管理的問題,事關農民利益和農村經濟發展,若解決不好必會引發矛盾,阻礙社會和平穩定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從“兩會”的內容來看,農村仍然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它關系到國家經濟的繁榮,所以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至關重要。隨著社會的進步,農村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需要我們深入探討。

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混亂

農村一直是村支書掌控大權,農村會計在農村的權利顯得微不足道,在財務的透明度上非常小,農民對村財務關心很少,所以村財務一直處于或有或無的狀態,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農民的思想各個方面也在進步,對村財務也在慢慢的關心,但是懶散習慣的村會計也就隨便做賬糊弄農民罷了。對于這樣的狀況,主要是歷史久遺留下的問題,很難一下子解決了,對于上級的制度執行力度大大的減弱。有時會出現村一個管理人員的狀況,村會計的工作村支書也一起承擔起,使得村財務的去向很模糊。又加上社會不好的風氣的存在,在村里也是常有的,,,等情況的出現,特別是關乎到中國人忌諱的“錢”,村會計管理的不僅僅是錢財,但是做好賬也是必要的,舉一個實例:一個村要一起兌錢修本村的路,按每家幾口成年人計算每人交500元,一個村下來50萬元,但是修完路大家發現根本不知道這修路總共花了多少錢,村會計從頭至尾也沒把支出列出來,大家都心里不滿,但是又不敢言,會計透明度太小了,不能有力的說服村民。

(二)財務人員素質低下

村會計都是從本村的人員中推選出來的,但是現在及前一輩的村會計都是選出來后臨時的培訓出來的,對會計的流程及會計制度都不是很熟悉,只是自己在慢慢摸索。再者被推選出來的會計都是村里有名望的年紀大的人,對會計制度的更新也很難趕得上,用的會計記賬方法也是很老的,有運用流水賬制的,有運用收付實現制,并且不能很好的運用電腦這一高科技,互聯網在村更是一個新領域,使得村財務處于落后狀態,并且使村級以上的管理人員很難管理各個村的會計,這些都是財務人員素質的低下,現在的年輕的有為青年都不愿回村工作,在外發展,導致村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低下,很難對村財務管理有序。而且,村財務人員接觸到的正規的培訓的機會不多,并且他們也很少上心,費用與成本,其他收入與經營收入等一起核算的現象,法律意識淡薄,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偽造、變造會計憑證等違法行為的出現,使得村財務處于混亂狀態。

(三)監管力度差

村財務管理的監督不僅需要村上級的監管部門的監督,還需要村民的監督,但是村民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都還不明確,在執行自己的義務的同時很少去關注自己的權利,對村財務管理的監督的權利,他們還沒有很深的意識,畢竟村民都是很樸實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們,對這些關乎自己權益的事情,不能很好的處理,并且對監督村財務的事情,他們相對于公司而言,他們是一個很特殊的群體,所以對村財務的監督也是很特殊,公司把利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而村會以保護集體利益不受損,所以在沒有很大的威脅自身利益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會把時間放在監督村財務的事情上,法律意識和護自己權益意識淡薄,最重要的村監管人員不能行動起來,村財務的監督力度也就很大強度上削弱。

(四)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自從實施家庭承包制度以來,村財務管理制度一直都很不明確,存在問題也一直在努力的解決,但是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需要慢慢的進行解決,不可能一步到位。特別是農村財務的公開制度,好像一直是處于無人問津的狀態,中國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表明,每個村民都有權力知道村財務狀況,村財務有義務要對村財務狀況進行公開,雖然制度下來了,但是執行公開制度的村還是寥寥無幾。到目前為止,村財務管理制度已經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現在又出現一個新問題,新農村的建設,是一項惠農利民的舉措,在每個村的財務還沒有進入正軌的時候,新農村財務管理又會引發一系列的財務管理問題,這會導致財務管理制度的進一步調整,又要一段時間進行新制度的完善,一直在隨著國家的發展在改變著、完善著,但一直處于不健全的狀態。

二、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問題的辦法

(一)完善村財務管理制度

社會進步,農村穩步發展,制度也在不斷的更新適應于新農村建設。村管理人員應意識到財務管理對村的重要性,對村的財務管理的監督和督促,起到一個管理者的作用。積極的響應新制度并給予全力支持,讓新制度在村財務中發揮其作用而不是擺設。貫徹實施《會計法》,它是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及財務管理,并且規定了會計工作的基本目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要求,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等。為了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財政部2004年頒布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推行權責發生制核算,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核算。要細化和明確村財務管理人員應該對村財務進行哪些工作,比如:損益性收入、非損益性收支等進行細化,憑證和實物是否相符等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能夠進行村財務定期的進行公開,讓村民參與到其中,對公開的財務信息不明白的地方進行詢問,村財務人員有義務進行解答,做到群眾清楚,干部清白。

(二)培訓村財務管理人員

會計制度也在不斷的變化,所以定期的對村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是必要的,不能讓他們一直處在舊的會計制度下,趕上時代的要求也是村財務人員的任務。讓村財務人員也要意識到村財務管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并且需要前沿的知識指導。不僅僅培訓他們專業知識,也要培養他們的責任感。提供學習場所,通過各種方式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并且有一個很好的激勵機制,把繼續教育作為評定村財務的聘任期、升職及現金獎勵的條件。正確認識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引導會計人員自覺地應用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約束自身的行為,提高職業道德。

(三)加強村民普法教育

針對村民進行普法教育刻不容緩,因為他們是村財務最重要的監督人員,村民監督意識的培養需要國家和村民兩方的很好的配合,在村財務管理中,村民的法律意識發揮著重要作用,法律教育可以使村民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懂得在履行每個公民應履行的義務時,也知道自己的權利有哪些,主動積極地監督村委會干部,并且能主動的監督村級財務制度的執行和財務資金的使用情況。讓村民能夠真正的參與到村財務管理的建設中去,明確其自身具有的參與權、監督權、這項工作至關重要,不僅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也關系到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作風建設和黨群、干群關系的改善。法律教育應由國家統一進行,大規模、長期性的對全國的村民進行,教育重點主要是針對與村民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知識。

(四)農村財務管理現代化

主席強調一定把新農村建設貫徹實施到底,新農村建設是一項惠農的政策,縮小城鄉差距,使農民也能過上城市生活。現代社會科技的發達,使得人們之間的距離變的越來越小,所以,網絡的普遍運用,新農村村財務管理也可以進行全國聯網,使得村財務也可以進行網上管理,可以更系統、全面、清晰的了解村財務管理狀況,村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專業知識,也必須有積極趕上時代變化的需求,進行電腦學習是一個不可或缺的任務,國家應對全國的村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免費培訓,把具有電腦技能成為一個必備技能。這樣可以把村財務信息在網上進行披露,讓國家也能對村進行很好的管理。

沒有農村的現代化也沒有國家的現代化,村財務管理的現代化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小康社會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它們已經嚴重影響到了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通過分析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對村干部、村民進行教育,對財務管理的制度環境、公開力度及監督力度進行全面改善,由此提高財務管理制度在村委會的執行力,對于加強村級財務資金的有效管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政府辦公廳.《農村集體管理制度》[M],2004.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2.6.

[3]杜寧.規范管理村級財務的辦法與措施[J].《農村經濟》,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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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分析;對策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5-0018-2

1 農村財務管理的基礎分析

1.1 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明晰了全省農村財務管理問題

使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維護了農村社會的安定、穩定,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和諧發展。

1.2 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我區開展“村賬鎮管”、“會計委托”、“網絡記賬”,清理化解鄉村債務和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抓農村財會隊伍建設等一系列工作,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推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上一新臺階。克服了以往農村財務人員素質不高,財務工作不規范,亂開支現象等,進一步落實農村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規范會計基礎工作,促進和改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1.3 搞好村級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011.11.21修訂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進一步為我區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完善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我區農村財務監督在實行上墻財務公開的同時,借政府網絡平臺《同安信息網》,及時反饋農村財務活動的各項信息,實行網絡接受群眾監督,通過網絡財務公開,形成了與財務上墻公開的互補。克服了以前財務公開在村務公開欄上上墻公布的不足,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群眾因財務問題發生的糾紛明顯減少,群眾對財務工作的滿意程度明顯增加。

1.4 加大審計力度,強化監督職能

每屆村干部同安區實行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在審計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同時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認真審查,并將審計結果上墻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是實現、維護、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監督的有效手段,也是農村案件督察、排解的重要舉措之一。加大審計力度,是有效化解農村各種矛盾的重要舉措。

2 財務管理的新問題及原因分析

農村財務管理歷來是農民群眾最為關注的熱點,也是基層農村的難點問題,雖然經過不斷地完善,但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和出現新情況,主要情況如下:

2.1 利益問題

因利益驅動,村、組對會計有抵觸情緒,委托會計成了一名機械記賬員,使會計人員的反映、監督職能難以實現。又因會計不是本村、組的單位本身,會計監管太嚴,容易與委托方造成對立,村及村民小組為達到控制會計信息的目的,有可能把委派人員架空,使其成為一名機械的記賬員,完全喪失對村及村小組活動進行反映和監督的職能,使會計監督流于形式。有的鎮農經主管部門和會計分離不清,甚至有的會計還兼農經的工作。導致村及村小組的內部控制不健全、不存在或失效。

2.2 會計問題

有的會計人員常在辦公室辦公、少下基層,弱化了監管,失去監管作用。其一對基層不了解,有些村干部怕花錢不方便、受限制,以種種借口不按上級規定辦,坐收坐支,導致農村財務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其二因委派會計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有的會計人員的道德水準也產生了偏離,又無完善健全并執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村組與個別素質參差的會計人員形成互動的利益驅動,產生違法亂紀現象,不能及時防止、發現問題和加強內部控制。并防止可能引發舞弊的跡象和阻止舞弊現象的發生。

2.3 村組報賬員問題

有的報賬員素質偏低,履行的職責力度不夠,有的農村財務人員年齡偏高,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少數村級報賬員都是以村支兩委主要領導的意見來對付村級財務管理,發生的財務沒有按實際的事實來處理,變向合理、合法化的發生。報賬員起不到應盡的職責,即起到了“”的作用。

2.4 民主理財問題

民主理財搞形式,監督乏力。部分村組民主理財實際就是一句空話,根本沒有落實到位。民主理財小組發揮作用不大。部分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不是經村民民主選舉產生的,而是由村干部指定,民主理財小組失去了本身意義;理財小組成員文化水平低,財務水平有限,在實際理財過程中不能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和監督作用;部分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活動不及時,其監督作用只是走過程流于形式。

2.5 財務公開問題

財務公開搞形式、走過場。個別村因資金存在“體外循環”現象,造成財務公開的內容與實際不一致,個別村因亂支而想方設法造假,特別是征地拆遷、土地款、地上物補償款完善、公開力度不夠,使村級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又人們私有觀念的不斷強化,部分人自己顧自己,集體觀念淡薄。雖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固定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但事不關己,不聞不問,導致財務公開走過場,監督不到位,產生違法亂紀。

3 改善財務管理的對策和探索

3.1 加強法制宣傳,提高認識

應加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度的宣傳教育,使干部群眾思想認識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其次,對村干部和財務人員開展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干部的綜合素質,切實做到按章辦事,為群眾謀利益。第三,要對廣大村民開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有關制度交給群眾,使他們真正懂得村民的權利,增強村民的參政意識,使其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以堵塞財務工作中的漏洞。

3.2 更新財務管理觀念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財務管理人員必須盡快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財務觀。樹立起自我約束, 進一步分析財務狀況,加強財務管理。會計要確實做好村組的參謀和進一步創新,把自己與村組融為一體,進一步為村民謀利益。對村財政收入較大的村要進一步有效實現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3.3 強化資金管理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對農村財務管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資金管理是農村財務的核心內容,首先要合理利用資金,確保資金不被占用和資金安全;其次村財政收入較大的村要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現金流出的監控,管好資金的使用。因此,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切實可行的細則,使其在執行過程中更加具體化,以確保資金安全。

3.4 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要遵照《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村集體要進一步根據各村組的實際情況,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編制年度財務計劃,做到事先安排和計劃等,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進行分配和控制,完善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農村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探索創新搞好財務管理制度。

3.5 加強財務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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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 制度是用來約束規范人們行為的。據調查,大部分村沒有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條文很健全,但執行情況差,或干脆棄之不用,制度條文純粹是應付檢查,形同虛設。

2、村級民主理財組織和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建立,缺乏群眾監督。

大多數村會計兼任文書和出納,既管錢又管帳,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會計檔案資料沒有認真保管,鼠咬蟲蛀,霉變毀壞。有些村財會人員變動沒有正常的帳目交接手續,或不交賬,有的甚至帳目丟失。

二、農村集體資產存在的問題

1、農村集體資產流失嚴重。一是個別地方村集體土地、資產、資源發包、出售、出租,不公開、不透明,個別村干部暗箱操作,從中漁利,群眾監督和部門監管不到位,造成集體資產流失;

2、土地征占中被征地農民要求將大部分或全部征地補償款分配給被征地農民,否則就到處上訪,致使村集體應當得到的補償費得不到,造成集體資產損失;

3、在國家極力鼓勵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的部分職能將逐步被專業合作社所取代,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面臨撤銷或解體,村民(成員)要求分掉全部集體資產。個別村財務管理混亂。全縣村級財務管理整體水平是好的,但仍有個別村財務混亂。主要表現在:村干部獨斷專行,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財務制度形同虛設;收入不入賬、坐收坐支、資金管理混亂,核算不及時;建設項目不招投標、集體資產出售、發包暗箱操作,集體資產流失嚴重,大額開支不透明,弄虛作假;管理不民主,財務公開流于形式等等。?村財務會計委托制工作仍不完善,方式尚不夠規范。部分鄉鎮根本沒有實行村財務會計委托制;多數鄉鎮只是對村轉移支付資金核算,沒有村級的全部會計業務,存在會計核算“兩層皮”的現象;鄉鎮機構的人員業務素質不適應,部分鄉鎮經管中心人員配備不齊,缺少專業人員,致使無法開展制工作;財務工作流程、賬務處理還不夠規范。

三、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管理

農村財務;規范化;思路對策 農村財務管理不僅是一項經濟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農村基層組織、思想、政權建設的需要。因此必須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搞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認真搞好村級財務的管理,并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的一項大事來抓。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財務管理已顯得相對滯后,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混亂,迫切需要 進行規范。

1、提高農村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會計法規制度的培訓,為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做好人力資源準備 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 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為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要切實加強業務培訓,定期或 不定期地進行業務考核,穩定隊伍,提高素質,為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做好人力資源準備。鄉村也要建立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即要求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其資格證的級次,持證應聘相 應崗位之職,保持財會隊伍穩定。為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做好人力資源準備。

2、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必須要堅持“五個統一”,有效化解農村財務管理的矛盾, 加強財務規范化管理,必須要堅持 “五個統一” 即:統一思想,規范監督程序;統一帳、 表、 冊、據規范會計操作程序;統一審批手續,規范支出管理;統一業務培訓,規范交接手續;統一 檔案專柜,規范財務資料。只有這樣才有利于農村的財務行為進一步規范,從而可以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農民也不必為財務問題而上訪,干部也不必因財務管理而費心,干群 關系將更加密切,為農村和諧社會的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

3、各級鄉鎮領導都必須提高對村級財務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使之逐步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農村財務規范化就是要求村級的各項收入、財政對農村的轉移支付和部門對農村撥付的資金,都要規范繳付手續,統一管理,有效監督。這樣可使村級收入管理得到加強,有效遏制亂 收費、 亂攤派行為,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 村級各項支出均在村財鄉管部門的全程監督下使用, 資金使用進一步規范和透明,不僅避免了資金使用的盲目性,還可有效地杜絕擠占、挪用等違 紀現象的發生。

4、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化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好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的制度保證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是搞好財務管理規范化的重要保證。為使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農業部、 財政部新頒布的 《村合作經濟組織會 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這兩個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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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村級財務;規范管理;農村經濟

中圖分類號: F302.6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云南省蘭坪縣鄉(鎮)一級均成立了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其機構主要設在鄉(鎮)農經站,由鄉(鎮)農經員承擔相應職能職責,認真執行《蘭坪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的制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實現了電算化管理。但在財務規范性建設上缺乏有效的運行機制,部分村委會(社區)的民主理財、民主監督、村務公開等流于形式,造成農村村集體資產流失,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蘭坪縣自實行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以來,一方面資金管理制度基本上還沿用2010年的資金管理辦法。隨著新農村建設逐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斷壯大,村級資金不斷增加,舊的資金管理辦法難以跟上經濟社會的發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村級財務運行機制,從而使財務管理跟上時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數農經站干部和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在村級財務活動過程中執行制度不嚴格。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鄉(鎮)、村經濟業務發生后報賬不及時,甚至出現跨年報賬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時入到農經站賬戶,甚至直接拿單據報賬,坐收坐支問題突出;二是部分村委會報賬員手內現金余額過大,在換屆時,又將上屆所移交下屆的應收款單據進行入賬代管,所代管的應收款有可能變呆賬、壞賬,一方面挫傷應收款催要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會的資產。

1.2 財務管理監督亟需加強

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部分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附件單據缺乏相應的印章或發放人員簽章;三是民主監督委員會未能履行監督職能。部分村(社區)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與村委會主任為同一人,失去了監督職能,而有的民主監督委員會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不按要求參與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規范,財務公開不完全

農村財務收入主要來源為上級補助、村集體經濟組織上繳、村提留、土地補償款征收等方面,收入來源單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補助、平時村級日常事務開支。但由歷史與文化因素的影響,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識不強,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不明確或未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財務支出上未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部分村委會在村務經濟業務辦理過程中,日常生活開支及會議生活費用金額、非生產性費用過大。在財務公開上不明確公開本村財務活動及賬目,怕村民反對或有怨言,影響干群關系。

1.4 歷史原因造成舊賬處理不及時

部分村委會應收、應付款中部分款項年限太長,有的己達10年以上,大部分應收、應付款已成呆賬、壞賬;固定資產中含有以往農村電力輸送線路、農村通組公路等,按現有“雙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資產的要求,但代管資產或負債資金,沒有統一的相關要求及指導,對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資金長期掛賬,卻失去實際意義,反而使村委會資產虛增,應付款使村委會負債增加,從而使村集體資產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失去財務管理的實際意義。

1.5 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配備薄弱,經費緊缺

鄉(鎮)農經站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隊伍力量薄弱,部分財務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導致業務不熟悉,在開展工作中無法統籌兼顧;另一方面,沒有專項的村級財務代管和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工作經費,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中比較被動,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統籌規劃。

2 規范農村集體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1 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完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

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注重資金管理的同時并重資產、資源管理,出臺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資產、資源臺賬,認真記錄村集體“三資”增減變動情況,讓村集體“三資”有賬可查,有冊記載,確實保障村級資產家底清、賬冊明。積極探索新的經濟形勢下,制定相應的村級財務賬戶管理制度、庫存備用金制度、開支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細化管理規定,以制度建設規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層層落實責任到具體的人和事;切實加強民主理財,強化民主監督機制,讓農民群眾參與到村級財務決策管理當中來,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運行。

2.2提高思想認識,加大監管力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鄉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要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統一思想認識,常抓不懈。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創造一個干部清白、群眾明白的農村財務管理環境。

2.3 加大審計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做好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把村級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作為督查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針對鄉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配備專門的農村財務審計隊伍,加大審計力度,提高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督查,明確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的經濟責任。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

2.4 完善財務清查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對至今掛賬的應收款、應付款、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將部分已形成事實的壞賬、呆賬進行核實,做好登記處理。制定相關的債權債務清查方案,針對具體情況做出處理,該銷賬的進行銷賬,該清償的進行清償,認真化解村級債權債務,使村集體的資產、負債、賬面代管金額真實、具體,從而使村級賬務更具有參考性和實際意義。

2.5 加強支出管理,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中心在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時應嚴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的規定對村級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的監督作用,嚴格控制每個村委會資金使用額度,啟用備用金限額制度,控制大筆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有條件的村可啟用預決算方案,并經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張榜公布。在財務公開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將財務收支情況逐筆逐項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見建議,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讓農民真正當家做主。

2.6 加強基層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

基層財務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此指導及培訓現有鄉鎮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顯得尤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請財務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財會人員,加強管理,對有條件的財務人員做硬性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加大對村組財務人員及鎮會計的財經紀律、思想素質教育,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增強其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2.7保持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配備財務代管工作經費

參照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和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果確實因工作需要調換的,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根據工作要求及人員情況,按實際工作需要調配,并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另一方面,配備一定的農村財務管理審計經費,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級財務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離任審計工作,使村級經濟活動逐步制度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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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農村經濟發展與財務管理是分不開的,農村財務管理直接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性以及農民的利益,然而當前我國農村管理工作中顯現了一些不如人意的問題,下面我們具體對這些問題進行總結分析。

1.財務管理人員缺少穩定性。財務管理對專業性的要求較高,財務管理人員在任命使用上均由鄉鎮部門進行審核,然后分配到不同村,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經常按照村委會的換屆結果指派,財務管理人員隨著干部崗位發生變更,整體上財務管理人員穩定性較差。同時,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水平有限,系統財務核算很難得到貫徹落實,例如,一些財務人員不能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保障,一些財務人員的工作停留在了記錄數據上,賬目平整審批、賬簿分錄等方面不科學,無總賬、往來賬現象普遍存在,會計資料不完整成為加常便飯,此外,有的費用審批手續不規范,時間、事由不清晰等。

2.財務管理制度難以貫徹落實。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預算、開支審批及物資管理等方面內容,制度比較規范,但是當前很多農村干部從思想上就不重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雖然各村都建立了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但是很多財務人員不能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展開工作。例如一些村征地補償、山林土地等集體經濟收入都由村委主任個人說了算,財務管理制度只是一種形式。加上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不高,經常按照干部意愿辦事,財務核算不準、信息失真等問題經常出現。除此之外,遇到干部換屆時,財務交接工作不及時,因此經常會出現一些賬目不明的呆賬、死賬,整體財務管理呈現混亂的局面。

3.財務管理中約束機制不完善。因為村級規章制度建立的時間比較晚,財務管理方面缺少有效的約束機制,加上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直接造成了各項管理機制難以落實的后果,出現了很多財務違紀現象:第一,一些村干部不能按照財經紀律展開工作,存在大量擠占挪用集體資金的現象;第二,在財政轉移支付過程中,利用虛報冒領、重復報銷等方式獲得集體資金;第三,坐收坐支,將一些零星收入揣進自己腰包,公款私存等現象普遍存在;第四,隨著近年來國家對惠農資金投入的不斷加大,一些村干部利用機動田地、敬老院等不符合糧補政策的土地,利用直系親屬的名義開出戶頭,通過這種方式來套取國家的糧補資金。

二、農村財務管理中規范各項行為的對策

國家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發展是分不開的,同時農村經濟發展與其內部財務管理也直接相關,農村財務管理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面對當前我國農村財務管理中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我們必須加大規范力度,促進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的實現。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要想對財務管理行為進行規范,首先應該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這樣村級財務管理才能有章可循,為財務管理規范化提供重要保證。同時對國家農業部、財政部頒布的制度進行貫徹落實,不斷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工作,逐步推進村級財務管理經常化、制度化及規范化。當前最為迫切的任務就是在一定區域中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財務規章制度,在國家制度基礎上,從各村的實際情況出發,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完善,明確崗位職責,推行會計電算化,利用制度來規范人,不斷完善約束機制。

2.各級領導應充分重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農村財務工作與農村發展大局直接相關,其政策性非常強。所以各級領導必須充分意識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對農村生產經營及管理的雙重重視,切實將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到政府的工作日程中,隨時按照群眾的反映,針對村級財務情況進行清理和檢查,并將其作為考察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3.通過多種途徑提升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首先,從財務人員的任命上來看,應該實行統一考試,保證財務人員的工作能力能夠勝任工作崗位,從而促進整體隊伍素質與能力的提升;其次,對農村財務人員的管理制度跟進工作進行檢查,重點放在業務輪崗、業務考核及人員提拔任免等方面,增強農村財務人員的危機意識及競爭意識,實行在崗履職;第三,按照當前農村的形勢變化,加強對廣大農村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按照新法規、新制度和新財務管理辦法,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不斷增強其思想和業務水平;最后,對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待遇進行改善,并出臺與之相關的激勵性措施,充分調動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將財務管理隊伍穩定住。

4.充分重視農村財務審計。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落實的過程中,審計監督非常重要,要想在農村財務管理過程中切實減少可能發生的風險,就應該加強對財務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專門建立起審計監督部門,并組織監督審計人員參加培訓,從根本上降低農村經濟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