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9 1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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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和不平等
什么方面平等
阿瑪蒂亞·森是印度籍著名經濟學家,1933年生于印度,1953年畢業于加爾格答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后前往英國劍橋大學攻讀碩士和博士,他曾經先后在倫敦經濟學院、牛津大學、哈佛大學、劍橋大學等著名學府任教,并且當選過1982年的經濟計量學會會長,1986-1989年屆的國際經濟學會會長,1994年的美國經濟學會會長,現在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擔任院長。1998年瑞典皇家科學院宣布他為當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以表彰他在福利經濟學、發展經濟學和社會選擇理論上的數項貢獻。森的研究范圍廣泛,涉及經濟、政治、哲學等學科,對不平等的研究被視為其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在平等問題上,長久以來人們習慣于把“為什么平等?”看成是爭論的關鍵。以為一旦談論平等,首先必須表示是贊成平等還是反對平等,進而為之辯護。可森堅信這樣的理解是片面的,因為平等觀念需要面對兩個重要問題:(1)為什么平等?(Whyequality?),(2)什么方面平等?(Equalityofwhat?),后者才是平等問題的核心。
為何這么說呢?森指出,那些探討如何安排社會才是合理的各種規范理論,其實在方法上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它們都尋求著某方面的平等。收入平等主義要求物質收入或財富的平等,福利主義要求福利水平的平等,功利主義要求平等地衡量個人效用,法學家們要求法律程序上的平等,羅爾斯正義論要求“基本善”持有的平等。而且,不僅僅贊成平等優先的理論如此,甚至那些被視為反平等的理論也同樣要求某方面的平等。例如諾齊克的個人權利至上體系,盡管強烈地反對效用平等和分配平等,可卻要求自由權利方面的平等——無人有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自由權利。事實上,許多反對經濟平等的經濟學家,在政治和法律上卻堅決地捍衛平等。所以,“假如我們成功地證明了x方面的平等(無論x是什么——某種成就,某種權利,某種自由,某種尊重等等),那么我們就已經以這種形式——x作為比較的標準——證明了對平等的贊同。”依次類推,即便我們反對x方面的平等要求,也只是表明反對把x作為比較變量,并不意味著反對平等本身。雖然各種理論所要求的平等內容不一樣,但他們至少都堅定地贊同每個人應該在某一重要方面獲得平等對待,它們都體現為一種“平等主義”。一種理論也許在很多方面要求不平等,但是,當它為此辯護時,最終不得不求助某一方面的平等。如果這是事實,“什么方面平等?”自然要比“為什么平等?”涵蓋更為豐富的內容,同時也來得更為重要。深入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到把“什么方面平等?”當成核心問題的重要意義。
首先,關于社會安排的理論可謂紛繁眾多,而“什么方面平等?”是區分和理解他們的關鍵。因為它們之間爭論的焦點在于把何種變量作為平等量度,每個理論在堅持基本變量方面平等之時,必然容納了次要變量方面的不平等。當自由和結果發生矛盾時,一個要求自由權利平等的自由主義者,不會同時堅持結果平等,而一個要求平等衡量每單位效用的功利主義者,不會同時堅持要求自由權利的平等。于是,只有通過考查不同理論對“什么方面平等?”的回答,才能夠看清各個理論把什么當成評價的基本方面,什么當成次要的方面。假如我們把這些理論之間的爭論,只是看作“贊成”平等和“反對”平等兩大陣營的事,就會忽視平等問題中的那些重要內涵。
第二,“什么方面平等?”是解決“為什么平等?”問題的必由之路。肯定“什么方面平等?”為核心問題和爭論焦點,并不意味著問題“為什么平等?”毫無意義。只不過合理解決后一個問題,需要借助對前者的回答。我們無法在不知道究竟談論什么平等的情況下,就贊成或反對平等,亦即我們不可能在沒有回答“什么方面平等?”之前,就對平等表態。“為什么平等?”其實在這里轉換成,為什么要求“某方面”的平等,亦即需要對被選的評價變量進行辯護。為各種規范理論都要求平等這種共性進行辯護,本身就說明了平等的重要性。既然那么多理論都以不同方式要求平等,表明平等確實是一種實質要求。不關注平等,將使一個關于社會安排的理論沒有合理性,平等要求是一個社會合理與否的體現。
居民收入不平等分析論文
一、研究方法及數據說明
(一)研究方法
本文對轉移性收入的分析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按區域分解的不平等分析,二是按收入來源分解的不平等分析。
(1)GE指數計算。考慮到區域分解的分析需要,我們采用廣義熵(GeneralizedEntropy,簡稱GE指數),Shorrocks(1980;1984)對收入不平等程度進行衡量。GE指數的表達式如下:
附圖
在(1)式中,y[,i]是第i個樣本的收入,u是總樣本的平均收入值,f(y[,i])是第i個樣本人口占總樣本人口的比重。
從國際不平等交換看中美貿易問題
[摘要]國際不平等交換作為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是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國際實踐和國際應用,在新的歷史時期,無論從形式還是運行機理上,國際不平等交換已經發生較大的變化,應采用新方法和思路,多維度解析國際不平等交換問題。對于中美之間的國際不平等交換問題,通過結合投入產出技術的分析方法,構建出口投入占比指標,對一個時期的中美貿易數據進行測算,分析國際不平等交換在中美之間的現實存在性,確定兩國在國際不平等交換中的地位,以此回答中美貿易中“吃虧”的熱點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勞動價值;國際不平等交換;吃虧;投入產出;現實存在性
國際不平等交換(InternationalUnequalEx⁃change)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研究分析國際貿易利益分配矛盾的重要理論。它揭示了貿易雙方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差異將引起國際不平等交換。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國家與國家之間聯系日益緊密,和平和發展成為世界共識,但當今世界形勢多變,西方國家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全球經濟發展均受到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然而,少數發展中國家在嵌入全球產業分工體系后,依賴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實現了逆勢而上的趕超勢頭,國際政治經濟格局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國際關系處在深度調整和變化之中。為維護既有國際利益格局,世界經濟出現了貿易保護主義和重商主義政策傾向,國際貿易活動中“吃虧”言論喧囂塵上,然而就“誰吃虧”問題,貿易雙方各執一詞。2018年中美貿易摩擦以來,美國又拋出在中美貿易中美方吃虧的言論。因此,很有必要對中美之間世界貿易利益進行深入分析,運用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剖析其產生根源及發展趨勢,為我國經貿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及政策建議。
一、文獻綜述
(一)馬克思關于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的基本框架。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了國家之間在貿易交換的價值轉移問題,指出了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強度不同這個因素是造成國際交換不平等的原因。他談道:“比較發達的國家以高于商品的價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雖然比它的競爭國賣得便宜。但只要比較發達的國家的勞動在這里作為比重較高的勞動來實現,利潤率就會提高,因為這種勞動沒有被作為質量較高的勞動來支付報酬,卻被作為質量較高的勞動來出售。”[1]由于生產率提高使得發達國家商品的國別價值降低,而參與國際貿易的商品是按照國際價值進行交換的,則發達國家就能夠獲得高于其國別價值那一部分價值。他說:“國家所付出的實物形式的物化勞動多于它所得到的,但是它由此得到的商品比它自己所能生產的更便宜……他把他所使用的勞動的特別高的生產力作為剩余勞動來實現。因此,他實現了一個超額利潤。”[2]因此,馬克思說:“兩個國家可以根據利潤規律進行交換,兩國都獲利,但一國總是吃虧。”[3]這里,馬克思透過公平貿易表象,洞察了國際貿易中“吃虧”問題,面對百年后今天的爭論,依然顯現出強大的理論魅力。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作為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國際實踐,來源于馬克思的早期理論探索,盡管沒有系統的理論闡述,但已經比較清晰地給出了國際不平等交換的理論框架,指明了馬克思主義國際不平等理論的研究方向。(二)馬克思主義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發展。奧托•鮑威爾認為國家因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其經濟上就可能存在互相對抗的情況,若兩個國家的有機構成存在差異,貿易將是不平等的,發達國家的資本家剝削本國工人的同時,也在不斷占有著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剩余價值[4]。伊曼紐爾認為在資本可以流動,勞動要素不可流動的情況下,利潤在國際范圍內平均化的過程,實現了價值從一國到另一國的轉移[5]。薩米爾•阿明批判和借鑒了伊曼紐爾“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并提出了他的不平等交換論,認為不發達的原因是世界“本源積累機制”的結果[6]。沃勒斯坦和弗蘭克則進一步以世界整體作為對象,發展了世界體系學說。他們認為世界體系存在中心和邊緣的結構性特征,國際不平等交換使得剩余價值從外圍流向中心,從而引致了外圍國家的不發達[7]。從上個世紀初開始的國際不平等交換研究,在理論上日臻成熟,形成了一套科學完整的政治經濟學體系,隨著世界資本主義的發展,尤其是二十世紀末經濟全球化的持續深入,國際不平等交換逐漸成為馬克思主義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礎理論。(三)中國國際不平等交換問題的研究。錢書法認為發展中國家的資本密集型產業占比的提高,會導致轉移到發達國家的價值量減少,發展中國家市場規模的擴大對國際不平等交換存在減緩的效應[8]。李真、馬艷構建了國際不平等交換多種因素誘因模型,用多國面板數據進行了實證檢驗,論證了國際貿易中不平等交換的現實存在性以及影響因素[9]。宋樹理運用動態博弈模型,分析了國際不平等交換存在的原因,驗證了馬克思“兩國都獲利,但一國總是吃虧的”現象的存在性[10]。馬艷、王寶珠等對國際貿易、國際投資以及國際金融等領域中的不平等性進行推理和實證,提出這些領域中不平等性之間滲透及融合的新狀態[11]。馮志軒使用森島—奧喬亞方法和世界投入產出表數據庫對存在發展差異國家間不平等交換進行了驗證,他得出的結論是在1995-2009年的時間跨度內,國家之間存在價值轉移,并且影響了這些國家的增長速度[12]。以上這些國內學者的研究主要就國際不平等交換的成因機理而展開的,并運用實證檢驗的方法,為國際不平等交換理論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也為中國在復雜的國際交換領域的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論參考。
二、國際不平等交換的三個維度
人類不平等起源研究論文
讓·雅克·盧梭是18世紀法國有巨大思想影響的啟蒙思想家,《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系統闡述了社會不平等觀,是盧梭整個思想理論體系的核心。
這篇文章是盧梭寫給第戎科學院的應征論文,在文章的結尾他這樣總結他的觀點:“根據我的說明,我們可以斷言,在自然狀態中,不平等幾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類能力的發展和人類智慧的進步,不平等才獲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長起來;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終于變得根深蒂固而成為合法的了。此外,我們還可以斷言,僅為實在法所認可的精神上的不平等,每當它與生理上的不平等不相稱時,便與自然法相抵觸。這種不相稱充分決定了我們對流行于一切文明民族之中的那種不平等應持什么看法。”l
盧梭是從自由、平等、獨立、沒有私有和不平等觀念的自然人開始論述人類的發展和不平等的產生的,“原始社會結構是怎樣的,以及作為人們固有的獲得食物的方式的結果,這種社會結構是怎樣出現的。”2,盧梭認為,在原始的自然狀態中,“……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靈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變成了最受尊重的人。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時也是走向邪惡的第一步。從這些最初的愛好中,一方面產生了虛榮和輕蔑,另一方面也產生了羞慚和羨慕。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亂,終于產生了對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3]后來,隨著生產技術的進步,耕耘法和農耕的出現,人們從最初對土地產品的占有逐漸轉化為對土地本身的私有;而由于土地所有權的確立,人類就由平等的自然狀態過渡到了不平等的社會狀態,并且隨著文明進步,不平等狀況不是縮小而是加劇,“后來的一切進步只是個人完美化方向上的表面的進步,而實際上它們引向人類的沒落。”[4]這樣人類社會就一步一步的不平等起來了。在這不平等的過程中,第一步是經濟上的不平等和貧富對立,第二步是國家政權的產生,第三步是君主專制,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
很多評論家在評價盧梭的不平等的起源時,分析的側重點是他的自然狀態是否正確,即自然狀態這種假說能否科學合理地解釋人類文明的起源,能否把人類產生和發展的所有東西都能說明清楚,反思自然狀態能否解釋人類文明的形成(即不平等的形成),就是反思自然狀態的合理性。比如,普列漢諾夫認為自然狀態說不能充分說明語言的產生[5]。我認為用這樣的方法來評價盧梭是不合理的,應該用系統歷史觀來理解盧梭的人類不平等的起源。
系統歷史觀把人類社會整個歷史過程作為一個不斷演化的非線形系統來看待。由于系統在演化的過程中會遠離其初態,具有一種遺忘機制[6],所以從后來的系統狀態是不能準確的推論過去的歷史的狀態的。在社會歷史上,通過當代的史料來推測過去的歷史只具有或然性,不具備必然性[7],因此,許多評論家認為盧梭的自然狀態說不能完全解釋人類的不平等起源,即不能完全解釋人類歷史形成進化的過程,用這種標準來要求盧梭是苛刻和不科學的,因為根據系統的現狀是不能像牛頓力學那樣回溯系統的過去的,系統的演化是一維的,它是由若干偶然的因素非線形作用的結果,企圖概括歷史的本質和規律必然要粗暴地拋棄真正對歷史發展具有實際作用的大量的偶然的隨機因素,將現實的歷史過程線形化處理,然后通過不完全歸納得到一種類似周期性的東西作為歷史發展的本質,不考慮歷史能否真正按此規律重演。
系統的演化只服從系統本身的演化規律,系統在演化的過程中有兩種趨勢,一種是其組織結構和功能越來越強、從環境來看系統越來越強大,另一種情況與此相反,系統越來越衰減、甚至滅亡。我們把第一種類型稱為正反饋放大系統,第二種類型成為負反饋的衰減系統。系統的功能的強化與衰減決定于(1)系統元素的元功能的增強或減弱,(2)系統結構的強化程度。實驗已經證明,重復使用大量不那么可靠的元件可以建造出高度可靠的系統。
教育與收入分配不平等
1人力資本是影響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而教育則是人力資本形成的重要途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同時,我國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力度,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和人力資本積累得以明顯提升。在我國教育快速發展,而同時又伴隨著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擴大的情況下,研究教育與收入分配不平等的聯系有重要的意義。
Gregorio&Lee的研究表明,教育與收入分配不平等之間存在密切的關系,平均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對收入分配不平等具有縮減效應,并且教育分配的平等有助于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白雪梅借鑒Gregorio&Lee中的計量模型所含參數,運用中國各省的平均數據,對中國1982-2000年的教育和收入分配的關系做了時序的檢驗,其主要結論是我國的教育和收入分配之間不僅存在著密切關系,而且這種關系比較穩定;在我國不能拒絕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收入分配差距之間存在著庫茲涅茨倒U型關系;與國外多數研究的結論相同,中國教育的不平等程度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正相關。
2教育對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影響
2.1教育對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擴大作用
人力資本理論認為人力資本也是資本的一種形式,它是投資于人身上而形成的既可以滿足眼前消費更可以帶來未來收益的資本,表現為勞動者身上蘊涵的知識和技能。人力資本投資,其中主要是教育投資,使勞動者具有不同的技能,不同技能勞動力的勞動是有差別的,有差別的勞動在勞動力市場上具有不同的供求關系,因而價格也是不同的。所以人們可以通過教育投資來改變自身在收入分配上的不利地位。
雖然個人終身的收入水平與其受教育程度成正比,但是由于社會中各個階層之間受教育的機會是不均等的,那些能夠接受中高等教育的人大多來自中高收入的家庭。在現代經濟中,教育是一種需要個人支付成本的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既具有公共產品的部分特征,又有私人產品的部分特征。該產品所提供的產品收益的一部分由其所有者享有,是可分的,從而具有私人產品的特征,但其收益的另一部分可由所有者以外的社會公眾享有,是不可分的,所以又具有公共產品的部分特性。就教育而言,一方面,接受良好教育的人比沒有或少受教育的人能多獲益,表現在就業、晉升和高薪方面,這部分利益是可分的。另一方面,一國受到良好教育的人越多,對于整體國民素質的提高、綜合國力的增強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教育對形成和改造人們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對人類文明的積累、傳承從而使整個民族受益,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部分收益是不可分的。因此,教育既具有公共產品的部分特征,也具有私人產品的部分特征,屬準公共產品。個人教育成本的籌措來源可以是父母、親戚朋友的贈與、社會和政府的贊助等,但這些資金來源帶有一定程度的配給性,還必須尋找其他資金來源,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從資本市場上借貸。但由于種種原因,教育借貸者所面臨的資本市場是不完全的。這種不完全提高了教育借貸者的借貸利率和教育成本,使教育的供給嚴重滯后于社會對教育的需求。教育供求的失衡將導致受教育者與未受教育者之間,或者說受過較多教育者與受過較少教育者之間的工資收入存在較大的差距。因為受過教育者或是受較多教育者,有更高的生產能力和更強的配置能力,他能占據收入更高的職業和崗位,從而獲得較高的收入。這樣,教育就擴大了而不是縮小了不同階層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由于教育體制不完善,低收入家庭出身的學生能夠完成各階段正規教育的很少,并且能通過完成正規教育而擺脫貧困提高生活水平的就更少。
深究窮國富國不平等國際經濟聯系
國際經濟關系反映了各國之間在經濟交往中的地位關系以及對國際經濟事務和規則影響上的力量對比,文章主要從國際貿易關系和國際經濟秩序為研究出發,分析了在南北兩極分化下,富國和窮國之間不平的等國際經濟關系的原因,富國憑借高有機構成、高工資、高價格和高壁壘的“四高”優勢和措施并通過對國際經濟秩序的強大控制力,形成并極力維護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關系。
一、國際經濟關系概述
(一)背景
經濟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發展的重要趨勢,隨著國際分工和經濟全球化的日趨加深,世界各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緊密。一方面,在各國的貿易與合作中,它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推動了全球生產力大發展;但是另一方面,利益的分配卻并不公平,在日益加劇的國際競爭中,由于實力差距,發展中國家在與發達國家的經濟交往和聯系中處于不利地位。面對不利的外部經濟關系,如果國內缺乏強大的內在發展動力,將使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進一步拉大,一些最不發達國家將被排除在經濟全球化之外,越來越被“邊緣化”。
兩極分化的日益突出,南北窮國富國之間的不平衡發展,證實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關于不平衡發展規律的論述。在新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下,暗含著當今國際經濟關系中的不平等。
(二)文獻綜述
人類不平等起源分析論文
盧梭是從自由、平等、獨立、沒有私有和不平等觀念的自然人開始論述人類的發展和不平等的產生的,“原始社會結構是怎樣的,以及作為人們固有的獲得食物的方式的結果,這種社會結構是怎樣出現的。”2,盧梭認為,在原始的自然狀態中,“……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靈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變成了最受尊重的人。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時也是走向邪惡的第一步。從這些最初的愛好中,一方面產生了虛榮和輕蔑,另一方面也產生了羞慚和羨慕。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亂,終于產生了對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3]后來,隨著生產技術的進步,耕耘法和農耕的出現,人們從最初對土地產品的占有逐漸轉化為對土地本身的私有;而由于土地所有權的確立,人類就由平等的自然狀態過渡到了不平等的社會狀態,并且隨著文明進步,不平等狀況不是縮小而是加劇,“后來的一切進步只是個人完美化方向上的表面的進步,而實際上它們引向人類的沒落。”[4]這樣人類社會就一步一步的不平等起來了。在這不平等的過程中,第一步是經濟上的不平等和貧富對立,第二步是國家政權的產生,第三步是君主專制,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
很多評論家在評價盧梭的不平等的起源時,分析的側重點是他的自然狀態是否正確,即自然狀態這種假說能否科學合理地解釋人類文明的起源,能否把人類產生和發展的所有東西都能說明清楚,反思自然狀態能否解釋人類文明的形成(即不平等的形成),就是反思自然狀態的合理性。比如,普列漢諾夫認為自然狀態說不能充分說明語言的產生[5]。我認為用這樣的方法來評價盧梭是不合理的,應該用系統歷史觀來理解盧梭的人類不平等的起源。
系統歷史觀把人類社會整個歷史過程作為一個不斷演化的非線形系統來看待。由于系統在演化的過程中會遠離其初態,具有一種遺忘機制[6],所以從后來的系統狀態是不能準確的推論過去的歷史的狀態的。在社會歷史上,通過當代的史料來推測過去的歷史只具有或然性,不具備必然性[7],因此,許多評論家認為盧梭的自然狀態說不能完全解釋人類的不平等起源,即不能完全解釋人類歷史形成進化的過程,用這種標準來要求盧梭是苛刻和不科學的,因為根據系統的現狀是不能像牛頓力學那樣回溯系統的過去的,系統的演化是一維的,它是由若干偶然的因素非線形作用的結果,企圖概括歷史的本質和規律必然要粗暴地拋棄真正對歷史發展具有實際作用的大量的偶然的隨機因素,將現實的歷史過程線形化處理,然后通過不完全歸納得到一種類似周期性的東西作為歷史發展的本質,不考慮歷史能否真正按此規律重演。
系統的演化只服從系統本身的演化規律,系統在演化的過程中有兩種趨勢,一種是其組織結構和功能越來越強、從環境來看系統越來越強大,另一種情況與此相反,系統越來越衰減、甚至滅亡。我們把第一種類型稱為正反饋放大系統,第二種類型成為負反饋的衰減系統。系統的功能的強化與衰減決定于(1)系統元素的元功能的增強或減弱,(2)系統結構的強化程度。實驗已經證明,重復使用大量不那么可靠的元件可以建造出高度可靠的系統。
人類社會系統是一個不斷放大的非線形系統,其在生物圈中的功能(能力)越來越強大。人類社會的強化,從其構成要素(個人)來看,當然比過去更有知識和水平,能力在某些方面越來越強,同時也伴隨著某些方面的能力的下降,正如盧梭所說:“為什么好望角的霍屯督人能用肉眼發現海上的船只和荷蘭人用望遠鏡看得一般遠;為什么美洲的野蠻人象最好的獵狗一樣,能夠由足跡嗅得出西班牙人的行徑;為什么所有這些野蠻人,不因裸體而感到痛苦,用辣椒來刺激他們的味覺,并且飲歐洲人的烈酒象喝水一樣。”[8],所以人類的個體能力與過去相比變化不是太大,而主要的變化是人類社會的結構比原始社會或自然狀態下的社會結構大不一樣,在現代的社會關系結構中,人與人的的關系越來越復雜,結構越來越緊密,而且正是這種緊密的關系使得人類社會的生存能力越來越強,在生物圈中功能越來越大,從分工方面可以證明這一點。現代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每個人只能專于自己熟悉的專業和職業,他(她)越是專于自己的職業,與社會上其他人的關系就越緊密,越離不開他人的勞動成果,否則就不能生存;而從另一個方面看,每個人都專于自己的專業和職業,他(她)的專業和職業技能就越來越強,這樣,各個行業的能手的合作就產生了現代社會的高效率和強大的生存能力。
有人認為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有越來越冷漠的趨勢,除了冷冰冰的商品金錢關系外,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缺少溫情,甚至鄰里不相認。我認為現代社會這種缺少人情味的關系不是關系本身弱化的表現,而是關系的復雜性、必然性和客觀性的反映,我們不能沒有這些人或關系,正是這千千萬萬的人或關系,構成我們生活的部分。厭惡的是這些人或關系太多、太雜,在我們的意愿之外不請自到,讓我們感到意外、尷尬和被支配感。)
勞動合同不平等性論文
中圖分類號:D922.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7699(2007)05-0033-06
平等是合同的本質和根本屬性,《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然而,勞動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它僅僅是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一種法律形式,《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實際上,不平等才是勞動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的主要區別,看不到勞動合同的這種不平等性,必然產生理論上的不同認識①,實踐中的認識模糊,往往是以合同的平等性特征掩蓋勞動合同的不平等,從而無法正確適用《勞動合同法》、也無法切實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也就會變成一紙空文。
一、勞動合同的性質
《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對于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發揮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市場經濟建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國當前的勞動法理論和法制實踐仍然非常薄弱,使得《勞動合同法》實施的預期大為降低,導致這種薄弱狀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對勞動合同的特殊性質缺乏正確的認識。
對于勞動合同的性質,目前學術界存在著許多爭論,有的認為勞動合同應獨立于民事合同;有的認為《合同法》的一般規定可以適用于勞動合同,或者說《合同法》是勞動合同的基礎性法律規定;有的學者甚至把《合同法》未能在有名合同的種類中規定雇傭合同視為一大憾事。[1]同時,在司法實踐中,涉及勞動合同的糾紛不服仲裁起訴至法院的,按規定由各級法院民庭來審理,這使得在司法實踐中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也存在一些模糊認識。筆者認為,勞動合同確實源于民法的雇傭契約,但勞動合同有其自身的特點,其內容之一是作為當事人的勞動者須提供自己的勞動,這有別于一般的商品交換,不能簡單地將勞動者提供勞動,雇主給付報酬看作簡單的商品交換。所以,勞動合同是一種完全獨立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殊協議,勞動合同盡管也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簽訂,也體現為一種“合意”,但與一般民事合同有很大區別,勞資雙方的不對等性是勞動合同的天然屬性,勞資雙方在競爭上的天然不對等性,是勞動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的內在基因,勞動者的弱者特性決定了勞動合同已不能簡單地適用合同自由原則,這是把握勞動合同的本質屬性的重要前提。
考察國外勞動合同的發展歷史,完全可以得出相同的結論。19世紀以前,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一直沿用羅馬法的體系,羅馬法關于勞動給付關系是置于租賃關系中的,當時的租賃關系分為物的租賃、雇傭租賃和承攬租賃[2],勞動力雇傭完全被作為財產關系來調整。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繼受了羅馬法的分類,雇傭合同關系被當作勞動力的租賃,是租賃契約的一種,而非獨立的契約類型。繼《法國民法典》之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對勞動關系的調整都置于勞動力的租賃之下,如此規定,盡管勞動者人格是獨立的,可以自由決定與任何的雇主簽訂合同,表面看來是一種非常自由的方式,可以隨時簽訂,也可以任意解除,雙方權利義務的內容完全取決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也不會產生其他任何的附隨義務,但卻掩蓋了在強大的資本支配力下勞動者為了生計不得不接受苛刻的盤剝的無助。19世紀末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勞工問題成為各國政府關注的社會問題,許多國家開始加強勞動立法,并逐步推行社會福利的政策。各國對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開始擺脫了傳統民法關于勞動力租賃的規定,對勞動合同的法律屬性的定位上,開始出現多元化的發展。有的將勞動合同作為雇傭合同的一種,由民法典來規定;[3]有的將勞動合同完全取代雇傭合同,仍然在民法典中規定;②有的則將勞動合同作為勞動法內容來規定,勞動合同脫離于民法典;③由此不難看出,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形式,也隨著經濟發展的脈搏而發展演變,在當前世界各國,雖然對勞動合同的性質還存在不同的認識,但大多數學者普遍認識到了勞動合同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從而對勞動合同作出專門規制。
教育不平等與收入差距研究論文
一、代內教育不平等與收入差距
最早研究教育不平等與收入差距的是貝克爾,他(1964)提出了較為系統的人力資本理論框架,并且通過分析發現,收入分配中越來越多地顯示出個人收入與教育程度的關系,教育程度不同的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漸拉大——教育程度越高收入水平也越高、教育程度越低收入水平也越低。隨后他和契斯威克(1966)的研究表明,美國各地區的收入不平等與教育不平等正相關,與平均受教育程度負相關。
教育平等的前提應是每個人都能承受教育費用,從而接受教育進行人力資本積累。Perotti(1994)研究指出,收入不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與人均收入水平有關。當教育費用相對于人均收入較高時,有利于使富人先接受教育,從而提高他們的人力資本存量,未來收益增加;而當教育費用相對于人均收入較低時,利于使大量的窮人也能夠接受教育,使得收入分配均等,收入差距縮小。
隨著受教育年限的增加,教育費用也相應的逐漸增加,一些貧困生出現了無錢讀書的困難,教育助學貸款是資助貧困生上學受教育的有效途徑。奧肯(1999)認為,只有提高國家對高等教育的資助能力,即促使高等教育資助機會均等化,使得教育機會均等才能增加國民的人力資本存量,使得國家獲得更多效率和更多平等的道路,因而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
格利高里奧和李(2002)以l5歲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作為教育水平變量,以15歲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標準差作為教育不平等變量,以基尼系數作為收入不平等的變量,在相對完整的100多個國家的時序——截面數據基礎上進行似不相關回歸(SUR)估計,結果證實了在庫茲涅茨倒u型關系存在的前提下,教育因素,如較高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和相對平等的教育分布、政府教育支出等,在改變收入分配狀況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教育不平等與收入差距代際傳遞
試議國民收入不平等現狀及策略
一、改革國民收入分享機制以實現國民收入分享平等
國民收入分享機制的改革首先需要處理以下幾個關系:
1.理清政府權力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和邊界。
就是說要正確認識市場條件下公共權力的作用邊界和力度,確定政府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的本質屬性,使得政府在國民收入分享機制建立中的缺位、越位和錯位得以解決。在國民收入分享機制建立過程中,私權利主體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行使相關政治、經濟以及社會權力;政府既要履行成熟市場條件下初次分配中彌補市場功能性失靈進行的宏觀調控和微觀規制的職能,還要承擔起培育市場、擴展市場功能的任務。這樣可以避免市場失靈,恢復市場的權威,重新使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
2.使權力的約束制度化,構建權力與權利均衡機制。
現階段國民收入分享中權力侵害權利的主要原因在于權力與權利的嚴重失衡,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缺乏、不完善以及實施機制不健全等等制度安排缺陷,導致權力難以約束,而普通公民的權利難以保障。因此,必須盡快制定制度、完善制度,以便保障制度的科學性,從而提升制度的執行力、效益和效率。當前,中國民眾的權利意識缺失和公共權力行使者的權力意識的張揚存在著嚴重的沖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政府與社會全力倡導并盡快樹立正確的權力和權利意識;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和政策,注重強化正式制度約束與保護;進一步加快政治體制改革進程,構建和完善權利約束權力、權力約束權力的內外約束機制。具體可著力于以下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