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事件范文

時間:2023-04-05 07: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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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事件

篇1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對我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和定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昭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丟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災害引發疾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各級政府負責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保障機制,組織開展群眾宣傳教育工作。

(二)統一指揮,分級控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縣鄉政府統一指揮、協調及時處理,分級控制。

(三)行政強制措施保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不同特征,必要時,可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以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實施。

(四)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及時控制。在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突出“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及時控制”,并做到統一、有序、快速、高效。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并有擴散趨勢。

2.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腺鼠疫、霍亂。

2.乙類、丙類傳染病在我縣較寬區域內,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3.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發現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群體性醫源性感染事件。

6.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9.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乙類、丙類傳染病波及2個以上鄉(鎮),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3例以上的死亡病例。

3.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4.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至49人,或死亡3人以上。

5.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一周內在一個我縣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至99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3.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或死亡2人以下。

4.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第二章組織管理及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

*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縣衛生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

(一)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負責應急工作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證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必需的人員、經費和物資。

1.提出緊急應對措施;

2.指揮有關部門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

4.緊急調集人員、設施、設備、交通工具以及儲備的物資;

5.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查驗、限制流動;

6.對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或者疫區采取緊急措施或者實行封鎖;

7.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8.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協助、配合上級科研機構進行科學實驗;

9.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縣指揮部作出實行封鎖、限制人員流動的決定時,須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承擔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具體事務。

(三)部門職責

1.縣衛生局: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衛生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確認,報請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本預案;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部門工作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報告,及時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動態;負責組建應急處置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做到經常性的培訓和演練工作,并處于良好的應急狀態,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立即出動,保證反應快速,處理及時,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人員的緊急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開展健康教育、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和醫務人員的緊急培訓。

2.縣交通局、縣鄉公路管理段、海事處:負責對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內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3.縣公安局(含交警大隊、武警中隊、消防大隊):密切注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相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應急車輛的運行暢通,協助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出現的法定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查尋,依法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密切監控互聯網有關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依法查處制造、散布和傳播惡意誹謗言論和惡意阻撓、干擾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人員,落實有關措施。

4.人武部:組織動員民兵應急分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5.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及時準確、全面宣傳報道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的措施及情況;澄清事實,正面引導群眾,做好正確輿論導向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準備,并保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7.縣民政局: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救助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治。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8.縣發改局:負責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及相關物品價格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借機哄抬物價的單位和商家。

9.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企業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等所必需物資的調節、儲備、供應工作。

10.縣環保局:負責對因水、氣、固體廢氣物污染和化學品丟失、泄漏造成污染引起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現場環境監測,提出防止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復環境的方案。

11.縣民宗局:配合衛生部門加強對高寒邊遠少數民族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救治工作。

12.縣質監局:負責商品生產市場的督查,加強對生產環節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13.縣食藥監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協助對藥品、醫療器械的價格、藥品廣告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經貿局做好相關物資的儲備工作。

14.縣工商局:依法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各類有關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加強對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個體工商戶和各類企業實施監督管理,規范其經營行為;配合發改局依法嚴肅查處借機哄抬物價的單位和商家。

15.郵政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區域內的信息網絡暢通和郵件的衛生安全。

16.縣教育局:與衛生局密切配合,組織各類學校實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內發生,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17.縣紅十字會: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具體情況,向省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18.縣農業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19.縣林業局、藥山管理局:組織開展野生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基礎調查和樣品采集及保存;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組織快速隔離、病樣采集,組織專家分析和提出有關野生動物活動范圍和趨勢等預警信息。

20.縣糧食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等所必需糧油產品的調節、儲備、供應工作。

21.供電公司:負責現場電力輸送,保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救治單位等重要部門的電力供應。

22.其它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根據各自的職能和單位實際,建立周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與預警系統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等)組成??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充分利用國家疫情信息網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完善我縣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對疫情進行整理、分析、上報,并向縣政府提出預警建議。

二、各相關部門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對交通、建筑工地、商品市場、流動人口聚集地和各監測點的監測。

三、建立與相鄰縣(區)的聯防聯控機制,及時了解周邊地區的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相互溝通信息,協調工作。

四、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衛生監督所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監測點及監測網絡組建的技術方案和相關日常監測工作,制定監測計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實驗室檢測任務,診斷致病或中毒原因,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及時預測預報突公共衛生事件。

五、各監測點根據監測方案開展疾病監測和報告;非監測點根據監測工作需要適時開展相關工作。

第四章信息報告

一、報告范圍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動物間鼠疫、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和炭疽流行;

2.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3.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话l生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例;

4.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3人以上中毒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群體性不明原因疾?。?/p>

7.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8.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9.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丟失、泄漏等事件;

10.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發生后出現的疫情;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它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報告內容

(一)初次報告

1.必須報告的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2.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二)階段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三)總結報告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報告原則、時限和方式

(一)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總結報告要全。

(二)報告時限

1.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同時在2小時內完成初次報告。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階段報告應根據事件的進程變化及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總結報告應在事件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

(三)報告方式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旦發生,縣衛生局為基本報告單位,在報告前,必須經縣衛生局確認后,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使用《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衛生監督所按照工作規范和《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要求報告,責任報告人還應通過其它方式或確認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收到報告信息。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原則上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但在緊急情況下或報告系統出現故障時,可以使用其它方式報告。

四、信息報告流程圖

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

2小時內

縣衛生局(2小時內)縣人民政府

2小時內

市衛生局(2小時內)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按照《*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預警級別和的規定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反應,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大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消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縣衛生局在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和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進一步發展。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響應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的應急反應。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由縣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衛生局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縣人民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發生后,超出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事件發生范圍跨縣區域的,由縣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由市人民政府責成市級有關部門啟動市級相關專項預案或部門預案進行處置。

(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的應急處理。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發生后,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若救援工作需要,應請求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派專家組進行醫療救援技術指導和幫助。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和幫助。

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迅速組織市、縣(區)衛生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措施。

必要時請示省政府或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的應急反應。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發生后,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本級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工作,同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省級預案進行處置。

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迅速組織市、縣(區)衛生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措施。

第六章物資的儲備與調度

一、縣財政局要確保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金儲備。

二、各相關部門要確保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物資儲備與供給。

三、縣衛生局要保證醫療、預防等相關技術的儲備和適量藥品、器械的儲備。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應急設備、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調度。

第七章專業隊伍建設和培訓

一、專業隊伍建設

(一)成立應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處理組、檢驗檢測組、疫情信息報告分析組、醫療救治組和宣傳動員組等專業組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下開展工作。

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處理組由衛生、公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醫療救治組由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

檢驗檢測組由衛生、疾控、公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疫情信息報告分析組由衛生、疾控及相關專業人組成。

宣傳動員組由宣傳部門牽頭,衛生、公安、教育、新聞等相關部門組成。

(二)確定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為我縣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醫院??h衛生局要加強對這兩所醫院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提高急救反應速度和救治能力。

二、縣衛生局要制定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計劃,針對不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因素、傳播特點、危害程度、控制方法等進行培訓,必要時應開展模擬演練活動。

第八章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和本預案及部門工作職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對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九章附則

一、本預案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篇2

為全面分析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狀、特點和規律,及時向衛生部、省委、省政府報告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有關情況,指導做好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根據《衛生部應急辦關于上報*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結的通知》(衛辦應急預警便函〔*〕4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結內容

(一)各市衛生局、廳直有關單位按照衛生部制定的總結提綱(見附件1)要求,于12月28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我廳應急辦。

(二)請各有關單位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對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標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見附件2),完成附件3~5相關統計表。根據衛生部的要求,附件3~4填報的主要內容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衛生事件;通過電話、傳真等報告(未通過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衛生事件;其它突發衛生事件。

二、填報要求

(一)各市由相關業務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職業病防治院、市衛生監督所等)負責填寫附件3及附件4(其中附件3以縣區為單位填寫后按專業分別上報市級相關業務單位,由市級業務單位匯總填寫)的有關內容。

(二)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負責對本專業系統填報內容(附件3、附件4)進行核實、匯總和統計,并完成附件5的匯總表。

有關統計表可在廣東省衛生廳網站。

各地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可與后聯系人聯絡。

三、填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相關業務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職業病防治院、市衛生監督所)按職能分工將相關統計材料于12月25日前分別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同時報送市衛生局,由各市衛生局匯總后于*年12月28日前上報我廳應急辦。

(二)省職業病防治院和省衛生監督所核對、匯總、統計后,交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統計。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全省相關資料匯總后的統計表于12月28日前報我廳應急辦。

省衛生廳: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篇3

鄉村衛生院所醫務人員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衛生院報告:衛生院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1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疾控中心,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二.應急處置

1.院應急辦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理,采取疫情控制。醫療救治組根據院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

2.院應急領導小組靠前指揮,及時向衛生局及其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相關部門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篇4

【關鍵詞】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分析 河北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當前社會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為進一步掌握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給衛生行政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特對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如下分析。

1 對象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數據來源于河北省傳染病與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報告系統,所有事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臨床、流行病學、實驗室等專業調查證實。

1.2 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學研究方法對數據進行分析。

2 結果

2.1 基本概況 2008年河北省共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00起,報告發病2 416人,死亡23人。其中一般事件97起,較大事件2起,重大事件1起,無特別重大事件。

2.2 事件分布

2.2.1 時間分布:全年12個月,出現了2個高峰,即3~5月和12月,分別報告53起、14起,分別占事件總數的53%、14%。2次高峰共報告67起,占事件總數的67%。見圖1。

2.2.2 地區分布:全省11市均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其中,石家莊市最多,共報告40起(40%);承德市次之,共報告17起(17%),其他市均在10起以下。

2.2.3 人群分布:100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各類學校、幼托機構等報告共89起(89%);發病2 251人,無死亡病例;其中小學70起,中學12起,其他學校7起;城市學校43起,農村學校46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全部為傳染病疫情。

圖1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間分布圖

2.2.4 類型分布:事件主要以傳染病疫情為主,報告94起(94%);職業中毒和環境因素事件分別3起,各占3%。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以水痘為主,共報告50(50%);其次是流行性腮腺炎20(20%);風疹13起(13%);其他11起,包括甲型肝炎、其他感染性腹瀉病和手足口病各2起,戊型肝炎、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感冒和其他傳染病各1起。見圖2。

圖2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型分布圖

2.3 2008年與2007年比較 2008年與2007年相比,報告事件數、發病數、死亡數分別下降了45.7%、47.2%、34.3%。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數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數分別下降44.3%和80.0%。2007至2008年無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見表1。表1 2007與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比較

3 討論

2008年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型以傳染病為主、分布人群主要是在校學生,并呈現季節性高峰,這與近幾年情況基本一致。但也呈現本年度特點:(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大幅度下降。全年報告事件數、病例數、死亡數較2007年分別下降45.7%、47.2%、34.3%。(2)全年未報告食物中毒事件。(3)職業中毒事件有回升趨勢。全年共報告3起職業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分別為68人和17人。發生的1起重大職業中毒事件主要是由于煉鋼高爐煤氣泄露導致,死亡17人,占全年事件總死亡數的73.9%(17/23)。考慮造成這些特點的原因,主要與河北省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措施落實較好有關,同時,也與2008年全省開展“迎奧運、保安全”活動,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加大防控力度有關。

綜上所述,學校是人群集中的場所,容易發生各種傳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近年來,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發生在學校,這與我國現階段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點和趨勢相似。并且呼吸道傳染病傳播快、傳播力強,極容易在適宜年齡人口密集的場所發生,如學校、幼兒園等[2]。因此做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別是農村地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控制,是做好整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重要組成部分[3],也是當前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工作的重點,尤其要加強對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風疹等呼吸道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并加大與教育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加強晨檢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統計[3],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參考文獻】

 

1 王隴德主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理論與實踐.第1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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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鄉鎮)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衛辦應急發[**]215號)文件精神,規范基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依法規范、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街道辦事處在上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社區居委會、駐轄區單位、企業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應明確社區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區優勢,廣泛動員社區各種力量,培育志愿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第二部分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組長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副調研員**同志擔任。成員包括街辦各職能部門相關人員以及社區居委會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二、社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街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辦公室下設4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黨政辦、綜治辦負責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和控制過程中的有關工作;協調做好社會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社區內外聯絡及日常事務,及時匯報防治工作的動態。

2、應對防控組:由社會事務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協助衛生部門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和動員居委會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參與群防群治。

3、宣傳動員組: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工作的社會宣傳、新聞報道、普及防病知識。

4、后勤保障組:由會計核算中心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資供應、經費籌集和后勤保障等項工作;并做好物資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社區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各社區、單位應有相應的部門承擔本單位的應急處理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做好學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組織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二、社區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協助社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1、監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2、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具體報告內容、程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通報:社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轄區居民和單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信息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第四部分疫情應急響應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1、應急反應原則: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街道辦事處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反應措施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本轄區各有關單位、社區居委會,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

(3)轄區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轄區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3、應急反應的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二、善后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統

各社區、單位應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系統,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隊伍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并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置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三、經費和物資保障

街道辦事處應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社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財政補助政策。各社區、單位應結合實際情況,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四、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街道辦事處負責并組織社區、單位、群眾組織,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對社區居民廣泛開展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衛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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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疇

我們認為《條例》囊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范圍應當更加廣泛,《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從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條例》未將地震、水災、核污染及其他災害事故的醫療問題包括進去。

大家知道傳染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需醫療急救,地震、水災及其他災害事故同樣需要醫療急救。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對醫療急救問題僅用一條一筆代過,其醫療應急措施的規定不具有操作性。衛生部95年頒布的《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僅是一個部門規章,難以全面系統的規定突發事件救助工作及各部門的協調。事實上,不管是傳染病的防治,還是災害的救助,醫療衛生工作在其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條例》規定的公共衛生事件未將災害事故涵蓋進來是一個缺憾。

更進一步講,傳染病防治、自然災害等不僅需要醫療救助,還需公安、公交、交通、能源等各部門的系統協調,有些突發事件特別是恐怖事件還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所以我們認為《條例》不僅應涵蓋更多的需救助的事件,還應考慮其他突發災害的可能。因此,國家應將所有突發事件而不僅僅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法,以備不時之需。

二.預警制度規定欠缺

1、預警機構

《條例》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后,國務院設立全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突發事件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成立地方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

《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定機構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平時沒有常設機構,只有在事件發生后才成立指揮部,日常的監測由縣級以上政府指定機構負責。問題在于各地方政府指定什么機構來負責日常監控,是某級衛生行政部門、還是某醫療機構或是某疾病控制中心?《條例》沒有統一規定。既然沒有統一規定會不會出現不同地區規定不同的機構負責日常監測?若出現這種情況各監測機構的協調就會出現

問題。

從另一個角度講,正常情況下各級醫療機構和疾病控制中心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最直接觀察者,但在特殊情況下普通百姓也可能并可以成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人。尤其是地方政府隱瞞時,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和普通百姓可以舉報,但向誰舉報、受理機構的名稱和電話如何讓百姓知曉?因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機構應全國統一,《條例》這方面的規定不夠詳盡且有可能出現不同地區由不同部門負責監測的情況,這就更不利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

協調和處理,因此《條例》在這方面需進一步改進。

2、預警網絡

《條例》關于預警體制的建立也需進一步完善,從公共衛生和流行病學的角度,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監測系統應以疾病防疫控制為主線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四級網絡,社區及各醫療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神經末梢,區縣是關鍵,市級應擔負起主要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決策者和指導者。這一網絡的建立是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得以迅速控制的關鍵,《條例》只規定了事件發生后指揮部的分級建立和責職,卻未對日常監測系統的建立做出

規定。

3、預警反饋

《條例》規定了醫療機構及疾病監測機構的報告義務,但在規定受政府的反饋機制時稍顯欠缺。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接到報告的地方人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是向上級報告還是向下反饋,《條例》規定不夠明確。本次SARS流行之初,廣東省從2002年底就出現大面積的感染,廣大一線醫務工作者向有關部門反應后長期得不到疫情的方向性指導,最終導致疫情蔓延,因此我們認為報告制度不僅應包括向上的報告,還應包括對一線工作人員的信息反饋,而且這種信息反饋不應當是向社會公示的大眾信息,應當是有專業指導性的信息反饋。

三、醫療急救制度的規定欠缺

無可否認,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突發事件中政府的高效運轉無疑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應否認良好的制度本身就可以高效地運轉,無需太多外力的介入。

本《條例》大量規定了政府部門的職責,但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醫療急救問題規定卻較少。北京市這次SARS流行過程中出現了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定點醫院治療的矛盾,很多非定點、非專業醫院依首診醫師負責制收治病人后,由于不具備起碼的防護設施急需將病人轉出,但什么時間轉、怎么轉都無先例。在已收治SARS病人的醫院中,有的醫院建筑設施的布局根本不宜治療傳染病人,結果造成大面積的院內交叉感染?!稐l例》在制訂時仍未考慮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專科醫院收治這一矛盾,未列明轉診的時限、辦法等,十分令人遺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若發生了傳染病事件及時將病人轉診也是對其他病人權益的保障。本次SARS治療中非定點醫院中SARS病人不能及時轉走導致全市很多醫療機構無法正常工作,一些非SARS病人的疾病因此延誤了治療。從這一角度也說明了傳染性疾病發生后定點收治的必要性,以保證其他病人的權利《條例》。

其實這一問題在更深層次上是我國醫療體制問題,是醫療區域規劃設置不合理造成的。我國醫療體制存在很多問題,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大醫院病人人滿為患而社區醫院醫療資源處于半閑置狀態。正常的醫療資源配置應呈金字塔式,病人求醫應首先到社區醫療服務部門,經初步診療有進一步檢查治療必要時才由社區醫生將病人轉更高一級的醫療機構,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能,緩解二級以上醫院的壓力,保證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我國醫療衛生體制和區域配置合理的話,就不會出現大醫院全部都接診發熱病人,而普通病人無處求醫這種狀態,通過這次SARS事件,我們應當反思我們的醫療體制并加以逐步改善。

四.醫療授權問題

為了防止傳染病流行,醫療機構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被授予更大權限。若證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應允許醫療機構在病人死亡后查找家屬一定時間無果的情況下強行火化尸體。

本次SARS流行之初,表現了很強的家庭式傳播,有些患者死亡時其家屬也發病住院治療了。由于找不到家屬,尸體不能火化,增加了尸體存放的時間,不利于傳染的控制。

如果今后出現根本找不到家屬的情況是不是也堅持要家屬簽字這種手續呢?若這樣的話,交叉傳播的后果誰來承擔?因此,我們認為如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事件,應授權醫療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履行備案手續后強行火化尸體的權限。同樣的道理,死亡病人遺物的處理也應給醫院更大的授權。我們非常主張保護人、包括病人的各種權利,但傳染性疾病是一個特殊問題,患傳染病死亡的患者其遺物仍可能存留細菌或病毒,不予以處理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疾病傳播,我們認為應授權醫院在查找家屬無果的情況下,登記病人物品后將經濟價值不高的物品火化,貴重物品消毒后暫存。

在突發公共衛生的傳染病事件中,如果某傳染性疾病病因不明,某死亡患者的解剖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的話,應授權醫療機構有強行解剖的權利,當然這應當是在做了大量工作家屬仍不同意之后的最后手段。

五.資格準入規定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救治病人,與此同時醫學科研人員則會開展相應的科研活動以協助一線醫務人員共同戰勝疾病。但是不是所有的科研機構都能開展菌種的取樣、血清的取得呢?若一些不具備條件和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過失造成菌種感染、丟失怎么辦?甚至有可能有人借科研之名取得菌種后惡意傳播怎么辦?如何從制度上防止這類事件的發生?

我們認為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研資格準入制度,即只有一定資格的科研機構才能對突發事件、特別是突發傳染病事件進行菌種取得、血清提取等工作。

這次SARS流行衛生部規定只有國家三級實驗才可進行科研活動,但這一規定沒有落實到本《條例》中令人遺憾。

六.醫務人員權益保障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醫務人員無疑處在工作的最前沿,這是其職責決定的,是應當的。但是在工作中醫務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如醫務人員的安全保障、醫療防護措施的保障、休息的權利等。我們不能在治療傷痛的同時造成新的傷痛,這種社會成本的付出是值得思考的,也是應當避免的,本《條例》對此未做任何規定,是令人遺憾。

不僅如此,醫療機構的權益也不應忽視,因為醫院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如果政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征用大量的醫療用房,或臨時封閉醫院的其他并病房,那么醫院的收入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對醫院如何補償,何時允許醫院恢復正常,《條例》都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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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制度預案

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隱患排查工作,制定了工作計劃,健全組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亂宰、加工注水、銷售病害肉的違法行為,有效抑制生產、流通環節假酒的來源,并制訂完善肉食品保障重大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等應急預案,為本系統的隱患排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領導和制度保證。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經常召開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二、及時傳達精神,狠抓日常工作

組織召開商務系統的所屬各單位負責人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提高隱患排查的靈敏性和實效性。所屬各單位要采用實地調查、走訪、聽取意見等多種方式,做好普查登記,并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評估,對風險隱患進行統計匯總和統計分析。在普查登記過程中,加大監管力度,做到邊排查邊整改,對短期內可完成整改的,要求責任單位立即整改,消除隱患;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對問題較多、隱患多的采取果斷措施,責令停產、停業。今年我局統一部署,精心安排,對所屬企業、超市、商場、酒店、賓館的衛生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全年先后進行綜合檢查50多人次,檢查所屬單位23個。全系統衛生工作沒有出現任何事故,達到了衛生生產目標管理的要求。為了搞好生產衛生工作,我局做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對系統內人流密集處為進行了全面檢查。先后對各大超市、商務賓館、橋頭綜合市場、酒店等數十家企業進行了衛生大檢查。通過這一系列的措施,有效的防止重、特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

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風險隱患監測工作,不斷豐富獲取風險隱患信息的手段和方法,提高監測的靈敏性和實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實現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資源互通、協同行動,減少事故災害程度。建立長效機制,有效控制次生、衍生事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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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應急管理

[中圖分類號]F2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6-0033-0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具有突發性、公共性、危害性、國際性以及處理的綜合性和系統性的特點。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僅僅是醫學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它可以衍生成一個很復雜的系統。其發生不僅威脅生命安全,損害身體和心理健康,如SARS、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全球范圍內的傳播;而且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國家或地區形象的負面影響。因此,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這些事件無一不涉及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 發達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現狀

在全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中,發達國家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瑞士以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的應急處理能力首屈一指。這些發達國家不斷建設和完善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系統,已經成為一個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和綜合性的應急管理網絡,其先進的管理體系值得借鑒。

1.1 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分析

美國一向注重突發事件的預防與管理等環節的發展建設,特別是在經歷了“9?11”和炭疽襲擊事件以后,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使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大大加強。

美國傳統的公共衛生體系是以“聯邦—州—地方”三級公共衛生部門為基本架構的,管理運行模式是垂直式管理體系。即CDC(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HRSA(衛生資源和服務部)—MMRS(城市醫療應對系統)。同時,美國完整的立法體系對在防范和應對中的主管部門以及具體措施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而目前,美國在六個方面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系統:①公共衛生領域的準備和預警能力;②流行病監測;③科學研究和實驗;④公眾健康警報網絡;⑤公共衛生領域的溝通和信息傳遞;⑥教育和培訓。

可見,美國突發事件管理(包含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發展較早,同時也是世界上突發事件管理體系發展得最為完善、公共衛生技術和設備最為先進的國家之一。

1.2 英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分析

英國的公共衛生體系分為兩層,即由中央、地方兩大部分組成,一為戰略層,由衛生部及其下設機構負責,還包括地區公共衛生行政機構和公共衛生應急計劃顧問委員會;二為執行層,由國民健康服務系統(NHS)及其委托機構開展。而在2002年4月,英國更多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職能從NHS系統的衛生局轉向基本醫療委托機構(EPCTU)。具體職能是向公眾及政府提供信息和政策建議;在傳染病等領域支持NHS運作;監測公共衛生領域的威脅,提供快速應對;開展研發,教育和培訓等活動。

1.3 日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分析

在日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由主管健康衛生、福利、勞保的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并以之為核心,而且同時被納入整個國家危機管理體系。日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覆蓋面很廣,包括了勞動省、派駐地區分局、檢疫所、國立大學醫學系和附屬醫院、國立醫院、國立療養所、國立研究所。同時,日本的其他所屬部門如消防、警察、通信、鐵道、煤氣等,也按照各自的突發事件管理實施要領相互配合。值得一提的是,已有70 年歷史的日本保健所, 配置合理、設備先進、具有豐富的衛生行政管理經驗和專業全面的醫療技術,而且熟悉轄區內醫療衛生情況,非常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意外性、區域性的特點。

1.4 新加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分析

新加坡的衛生服務提供由公立和私立雙重系統組成。公立系統由政府管理,私立系統由私營醫院和診所提供服務。雖然不像我國建立起一個獨立的衛生應急系統來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但是在SARS事件中,新加坡應對的措施從頭至尾都是值得效仿的,其政府迅速反應,部門的通力合作、利用科技手段,實行隔離措施、嚴格執行法令,有效控制傳播、提高危機意識,社會秩序穩定得到了世界各國的肯定。

2 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現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處于矛盾的凸顯期。近幾年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接連發生,因此,我國的應急管理機制不容樂觀。

2.1 我國近幾年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002年,南京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400余人中毒,42人死亡。SARS又稱傳染性非典型肺炎,2003年2月初在廣東省爆發性流行,并很快波及數10個國家和地區。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和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致嬰幼患病、死亡事件。2009年新發現的傳染病——甲型H1N1流感,再次席卷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

2.2 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框架

在SARS之后,我國拋開了之前的分部門管理模式,采取了建立統一指揮的衛生應急管理系統。2004年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我國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遵循的原則是:中央統一指揮,地方分級負責;依法規范管理,保證快速反應;完善監測體系,提高預警能力;改善基礎硬件,保障持續運行;同時,在政策體系方面,我國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應急預案如《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效的檢測系統、信息報告以及信息和廣泛的交流合作。

3 對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中問題的分析與思考

3.1 建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常態機制

①健全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上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機制的運行。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審批。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審批上不能按照一般的行政預案的程序制定與審批。③促進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④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目前事件監測以被動監測為主,并且,我國尚未建立基于信息報告網絡體系科學、有效的預測預警方法。⑤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各級政府模擬一些典型的突發事件,采取案例法、角色扮演法、行為模擬法等方法開展應付突發事件的訓練和演習。⑥加大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資金和物質投入:對于應急藥品,我國雖然有中央、省級藥品儲備制度,但相互之間缺乏信息溝通;儲備資金不到位;藥品銷售單位的經營誠信意識差,危機出現時哄抬物價等。

3.2 建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建設

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要做到及時、準確、有效。

①推進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要統籌規劃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警預測、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國家應急平臺。②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全面加強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單位應急管理工作。③加強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和技術的建設:加強人才的培養,要有一支精干的現場流行病學隊伍,建立一套完整的現場診斷實驗室系統。通信網絡技術、決策輔助技術、預測預警技術、化學檢驗技術、生物檢測技術、合理的醫療救治方案和措施等相關技術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衛生應急機制建設。④加強各類應急資源的管理。⑤加強公共衛生事件的社會參與。⑥重視國際合作交流:我國必須重視與其他國家的溝通和合作,共同應對全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3 建立完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善后處理工作

①社會心理的疏通與引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造成的心理沖擊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各部門應該積極化解不良的心理影響,保持穩定的有秩序的社會局面。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效果評價: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初步調查及控制結束后,應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中國政府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只有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才能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地應對突如其來的衛生事件。因此,應急管理工作的推進需要先進科學的理論以及技術支持,而這些要求就需要我國政府各部門從各個方面給予大力扶植。

參考文獻:

[1]耿文奎,高憲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應急救援[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

[2]萬明國,王成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9.

[3]淳于淼泠,程永明,駱蘭.日本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創新[J].現代預防醫學,2007,34(13).

篇9

完善的鄉鎮衛生體系是當代社會的關鍵要素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疾病的種類、產生方式也呈現參差多變的面貌。在這種情況下鄉鎮衛生體系也受到了新的挑戰。因此制定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相關的管理體制也逐漸提上了議程以期高效解決衛生突發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研究我國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現狀及問題試圖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解決信息互動機制缺失、模擬訓練不足等問題并探討如何充分發揮非政府機構的作用從而防止衛生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

管理現狀

我國于8年1月1日頒發了《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法》這表明我國已開始致力于建立一套綜合協調、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衛生事件管理體系。但經調查發現近年來我國鄉鎮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數量不斷增加而應急體制卻不能滿足需求。因此我國仍需采取措施以進一步提高鄉鎮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能力。鄉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表充分體現了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見表1。

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后我國鄉鎮政府已成功處理了多起重大的突發衛生事件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模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缺乏信息互動機制:鄉鎮政府尚未建立與民眾之間進行信息互動的機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①個別鄉鎮政府在面對突發的公共衛生問題時趨向于屏蔽信息。而事實上隨著資訊工具的高度發展政府部門傳播權威信息越早越有助于維護政府的威信和社會的穩定;②面對信息的閉塞制度的不健全公眾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加入到突發事件的管理和解決中。例如:7年年初部分消費者已開始對三鹿奶粉的質量問題產生疑問但由于缺乏政府與公眾的信息互動機制未及時向政府反映相關問題最終引發了嚴重的后果也給奶粉業帶來了致命的打擊。

缺乏模擬演練:與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相關的模擬演練主要存在以下兩個問題:①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管理思想落后鄉鎮衛生部門一直選用以被動防御為主的方針缺乏對模擬訓練必要性與重要性的認識;②演練規模小。主要表現在:應對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相關演練很少采用大規模的跨部門、跨地區演習一般只進行小范圍的演習。

缺乏基層衛生人才:近年來人才“假飽和”一詞常出現在公共衛生部門的相關文件中這種“假飽和”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①在我國鄉鎮衛生部門中工作人員數量多但接受正規專業性培訓的人員比例卻很低;②由于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二元的城鄉機制導致了衛生人才主要集中于大中型城市。而相比之下基層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學歷較低。

應對策略

利用現代工具: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網絡等現代工具也日益得到大眾的普遍應用。因此為加強大眾與衛生部門的信息互動管理部門應考慮充分利用網站等現代通訊技術以健全互動機制及時為大眾提供危機事件的動態并獲取第一手的社會反饋建議提高應急部門的工作效率。

加強模擬訓練:為解決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不足的問題基層政府應及時轉變觀念并使相關衛生部門充分認識應急演練的重要性。此外政府還要加大財政方面的補償力度加大對應急演習工作的金融傾斜力度。例如:合理分配演習經費健全資金籌措體系建立補償機制從而確保應急演習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我國立法部門還應完善與衛生突發事件相關的法律法規使應急演習工作走上管理法制化的軌道。見圖1。

充分利用非政府機構:一定程度上非政府機構是政府部門的“穩定閥”與“減壓器”在應對鄉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起著重要作用。因此筆者建議在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體制時要充分發揮非政府機構的作用利用其極為廣泛的成員基礎和社會觸角充分收集危機潛在的信息為預警危機提供依據最終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5。此外為提高衛生人員的專業素質普及衛生應對知識非政府機構還應及時開展多種培訓課程。

經研究得出盡管鄉鎮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具備其自身的特點但只要政府部門、衛生部門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加強應急演習力度并充分利用非政府機構的作用及時總結處理危機的經驗就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從而最終避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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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源.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系統構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輿論的特征—以“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為例[J].新聞前哨,1,9:86.

張甜,邵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法律效力和體系完善探討[J].中國衛生產業,1,9():18-18.

篇10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同志具體負責衛生應急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范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后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范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并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范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2、村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村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相似的村民,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癥狀、發病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群眾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病的群眾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村民。

(5)為查明疾病原因,應急管理小組應積極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3、村內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衛生院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村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