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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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規范和加強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以下簡稱973計劃)專項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20xx]56號)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973計劃專項經費(以下簡稱專項經費)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國大陸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開展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研究和承擔相關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專項經費優先支持國家重點研究基地及優秀團隊依托單位承擔973計劃任務。
第三條 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原則:
(一) 集中財力,突出重點。專項經費要集中用于支持國家確定的、由973計劃承接的重點研究任務,保障其經費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學安排,合理配置。要嚴格按照項目的目標和任務,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安排預算,杜絕隨意性。
(三) 單獨核算,??顚S谩m椖亢驼n題經費應當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顚S?,并建立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的追蹤問效機制。
第四條 973計劃項目預算由課題預算組成。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和973計劃特點,課題年度預算納入科技部部門預算管理。
第五條 科技部建立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數據庫,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將項目(課題)預算安排情況、項目和課題承擔單位、首席科學家、課題負責人和課題研究人員、承擔單位承諾的科研條件等內容納入數據庫進行管理,對非保密信息及時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課題經費開支范圍
第六條 課題經費是指在課題組織實施過程中與研究活動直接相關的、由專項經費支付的各項費用。
第七條 課題經費的開支范圍一般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等。
(一) 設備費:是在指課題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專項經費要嚴格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
(二) 材料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 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課題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 燃料動力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 差旅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 會議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或課題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準和會期。
(七) 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課題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課題發生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當事先報經首席科學家審核同意。
(八) 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九) 勞務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課題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
(十) 專家咨詢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973計劃及其項目、課題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0-8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00-5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詢費標準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300-4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200-300元/人天執行。
以通訊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60-100元/人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40-80元/人次的標準執行。
(十一) 管理費: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對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管理費按照課題專項經費預算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課題經費預算在1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由課題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 課題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它支出,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第三章 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第九條 項目申報單位在申請立項、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的同時,應當編制項目概算。結合重大項目的綜合評審和研究專項的復評,應當對項目概算進行獨立的咨詢評議。咨詢評議結果作為項目立項決策和控制項目總預算的重要依據,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條 項目確定立項后,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當會同首席科學家組織課題承擔單位編制前兩年課題預算。
第十一條 課題預算編制要求:
(一)課題預算的編制應當根據課題研究的合理需要,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
(二)課題預算編制時應當編制來源預算與支出預算。
來源預算除申請專項經費外,有自籌經費來源的,應當提供出資證明及其他相關財務資料。自籌經費包括單位的自有貨幣資金、專項用于該課題研究的其他貨幣資金等。
支出預算應當按照經費開支范圍確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經費來源編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時列支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支出預算應當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進行詳細說明。
(三)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課題的,應當同時編列各單位承擔的主要任務、經費預算等。
(四)課題預算書應當由課題負責人協助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共同編制。
(五)編制課題預算時,應當同時申明課題承擔單位的現有組織實施條件和資源,以及從單位外部可能獲得的共享服務,并針對課題實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資源和成果,提出社會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條 課題預算由首席科學家協助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審核匯總后報送科技部。
第十三條 科技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課題預算評審或評估。科技部建立預算評審專家庫,完善評審專家的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
第十四條 科技部對預算評審或評估結果進行審核,并按程序公示。對于課題預算存在重大異議的,應當按照程序進行復議。
第十五條 科技部提出項目(課題)前兩年預算安排建議報財政部批復后,下達項目(課題)前兩年預算。批復預算的項目(課題)應當納入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數據庫統一管理,分年度滾動安排。
第十六條 科技部根據預算批復,與項目首席科學家、項目第一承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簽訂前兩年項目(課題)預算書,作為預算執行、監督檢查和財務驗收的依據。其余年度的項目(課題)預算,結合中期評審評估的結果,按照以上程序進行編制、評審評估、審核批復和簽訂預算書。
第十七條 項目(課題)年度預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的要求報送財政部。
第十八條 科技部根據財政部批復的預算,將課題年度預算下達到課題承擔單位,并抄送項目第一承擔單位。
第四章 預算執行
第十九條 專項經費的撥付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課題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核批:
(一) 項目(課題)預算總額、課題間預算調整,應當按程序報科技部審核、財政部批準。
(二) 課題總預算不變、課題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減少課題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應當由項目專家組民主決策,并由項目首席科學家協助項目承擔單位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報科技部核批。
(三) 課題支出預算科目中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科目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由課題承擔單位根據研究需要調整執行;其他支出科目預算執行超過核定預算10%且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課題負責人協助課題承擔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項目首席科學家、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審核同意后報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條 項目和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對專項經費及其自籌經費分別進行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課題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嚴禁使用課題經費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變相謀取私利。
第二十三條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課題經費年度決算。課題經費下達之日起至年度終了不滿三個月的,當年可以不編報年度決算,其經費使用情況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決算中反映。課題決算由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會同課題負責人編制。課題決算由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審核匯總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報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條 在研課題的年度結存經費,結轉下一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課題因故終止,課題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編制財務報告及資產清單,由項目首席科學家協助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審核匯總后報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組織進行清查處理,結余經費(含處理已購物資、材料及儀器、設備的變價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預算執行過程中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項目計劃任務調整、首席科學家變更或調動單位、項目或課題承擔單位變更等影響經費預算執行的重大事項,項目首席科學家、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應當及時報科技部批準。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一般由課題承擔單位進行管理和使用,國家有權調配用于相關科學研究。專項經費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專項經費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財政部、科技部對專項經費撥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973計劃項目進行中期評估時,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專項財務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調整項目(課題)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 項目完成后,首席科學家協助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及時向科技部提出財務驗收申請,財務驗收是進行項目和課題驗收的前提??萍疾控撠熃M織對項目和課題進行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條 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財務驗收:
(一) 編報虛假預算,套取國家財政資金;
(二) 未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
(三) 截留、擠占、挪用專項經費;
(四) 違反規定轉撥、轉移專項經費;
(五) 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六) 未按規定執行和調整預算;
(七) 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
(八) 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項目通過驗收后,各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課題經費如有結余,應當及時全額上繳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科技部應當結合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
第三十三條 專項經費管理建立承諾機制。課題承擔單位法定代表人、課題負責人在編報預算時應當共同簽署承諾書,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專項經費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機制。科技部對項目首席科學家、項目和課題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中介機構和評審評議專家在專項經費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
第三十五條 對于預算執行過程中,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經費、不及時編報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的課題承擔單位,科技部將會同財政部予以停撥經費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終止項目或課題。對于未通過財務驗收,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以及不按照規定及時上繳結余經費的,科技部、財政部可以取消有關單位或個人今后三年內申請國家科研項目的資格,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單位和個人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科技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專項經費財務管理辦法》(國科發財字[1998]508號)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專項經費財務管理辦法〉補充規定》(國科發財字[1999]280號)同時廢止。
科研經費的原則縱向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范圍和開支比例規范使用科研經費。
橫向科研經費實行合同管理,必須按照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經費使用用途、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國家和學校相關辦法,合理、規范使用科研經費。科研經費預算經批準后一般不作調整。
篇2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區級機關會議經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節約經費,參照《X市機關會議經費管理辦法》(X辦發〔2014〕7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級機關會議分類、審批和會議經費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區各鎮(街道辦事處),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要堅持厲行節約、規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范會議經費管理。
第五條
各單位要嚴格會議經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經費預算規模。會議經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能突破。會議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并單獨列示。
第六條
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實行分類管理。
一類會議:區黨代會、區委全委會、區人代會、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協全委會、區紀委全委會。
二類會議:經批準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區委各部門,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區人民法院,各人民團體召開的全區性工作會議;各人民團體的換屆會議。
三類會議:各鎮(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區人民法院和區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召開的本系統業務性會議。
四類會議: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七條
各類會議嚴格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報批、備案。
一類會議:報區委、區政府批準。
二類會議: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和人民團體的換屆會議,需填寫《區委、區政府會議審批表》(附件1),附在請示之后,提前3個工作日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審批;區級機關召開的全區性工作會議,需填寫《部門會議備案表》(附件2),提前3個工作日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備案。此類會議建立區級機關年度會議計劃編報制度(第十條所列部門除外),于11月底前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審核批準。
三、四類會議:本部門領導辦公會或黨組(黨委)會審批。
第八條
各類會議會期:
一類會議:按照區委、區政府批準的天數執行。
二類會議: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不超過1天;區級機關召開的全區性工作會議為半天,特殊情況不超過1天;各人民團體換屆會議按照批準的天數執行。
三類會議:不超過半天。
四類會議:不超過2天。
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超過1天。
第九條
各單位要嚴格控制會議規模。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區委、區政府批準的人數執行。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嚴格限定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280人。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一般只下開一級。區級機關召開的全區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一次,只安排與會議內容直接有關的區級部門和分管領導參加。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8%以內。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150人。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5%以內。
四類會議: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50人。
第十條
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各派和工商聯的會議分類、審批事項、會期及參會人員等,由上述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參照第六條至第九條作出規定,并報區財政局備案。
第十一條
參會人員以區級單位為主的會議,原則上在城區召開。各單位召開全區性工作會議,有條件的一律在部門內部會議室召開,區內的參會人員一律實行走會。特殊情況安排住宿應實行審批。
第十二條
會議經費主要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含會議室租金、設備租賃、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誤工費補貼等。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現場觀摩、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之間的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由本部門發放。參加一類會議影響本人收入的非國家工作人員(村干部除外),每人每天發放誤工補貼30元。
第十三條
會議經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經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元/每人每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一類
220
130
100
450
二類
180
120
90
390
三、四類
150
100
80
33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經費開支的上限。實際會議費用結算應根據財政部門招標定點的酒店協議價格,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十四條
會議經費由會議召開部門承擔,不能向參會人員收取。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轉嫁或攤派。
一類會議經費在單位部門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二、三、四類會議經費在單位部門預算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
嚴禁在會議經費中列支與會議無關的費用,嚴禁在會議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嚴禁套取會議經費設立“小金庫”。
第十五條
會議結束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議經費報銷時需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第十六條
下列違反規定或超支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1.未經批準或備案召開的會議;
2.會議安排高檔套房,配發洗漱用品;
3.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提供高檔菜肴、煙酒、水果;
4.會場擺放花草,制作背景板、墻;
5.組織會議代表旅游、與會議無關的參觀,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6.使用會議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發放紀念品。
第十七條
會議經費支付要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結算。區級機關在定點飯店召開的會議,按照協議價格結算。
第十八條
各單位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部門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示。
第十九條
區級機關年度決算報告要具體反映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本年度會議計劃和執行情況,并進行分析說明。
第二十條
區紀委、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要對區級機關會議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
1.會議計劃的編報、審批情況;
2.會議經費開支范圍、標準情況;
3.會議經費報銷、支付情況;
4.會期、規模等執行情況和會議場所安排情況;
5.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地方轉嫁、攤派會議經費情況;
6.年度決算報告反映本部門會議計劃和執行情況;
7.會議經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會議舉辦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1.未經批準或備案召開會議的;
2.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經費或增加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3.違規擴大會議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經費開支標準的;
4.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5.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區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由其所在部門按規定處理。如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區紀委、監察局或司法機關處理。
定點飯店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按照定點飯店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各類會議經費綜合定額標準,根據市場物價水平的變動進行適時調整。
篇3
為切實加強對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普陀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教育經費預算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第一條 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資金來源主要區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經費等其他事業性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二條 公用經費可以開支范圍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物業管理費、租賃費、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構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公用經費不準開支范圍:不準用于人員津貼、補貼、獎金等;不準用于基本建設投資;不準用于償還債務。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教師培訓經費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活動無關的支出。
第二章 公用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條 區財政、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公用經費的分配。
第四條 學校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保證正常教學工作,又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經費,一般按下列支出順序和標準進行使用:一是開展教學業務與管理活動;二是開展實踐實習、文體活動;三是維持學校運轉必須的水電、郵電、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費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教學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等物品的購置。
第五條 學校在年末要根據學校規模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公用經費定額,結合實際需求對下一年度的公用經費支出做好預算計劃。按月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
第三章 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第五條 公用經費使用與標準嚴格按照區財政局、教育局下達的各類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學校按照規定,制定本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辦法,細化支出范圍與標準,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
篇4
北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保護非機動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
殘疾人專用車的停車管理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建設、經營的管理工作。
規劃、國土房管、公安交通、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非機動車停車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四條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市政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組織編制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 車站、醫院、商場、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并落實專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車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居民住宅區應當設置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組織實施管理,相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 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不足的地區,在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道路范圍內劃定一定區域作為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并設置相應標志。
在前款規定的情況發生變化時,原批準部門應當撤銷已經劃定的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但應當提前公告。
第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
臨時占用道路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依法繳納占道費。
第九條 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必須對公眾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將其挪作他用。
鼓勵單位內部非機動車停車場向社會公眾開放。
第十條 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地面鋪裝,設置固定或者活動式圍欄;
(二)設置存車標識牌、存車收費價格公示牌、經營管理單位的標志及其監督電話,劃定存車標線;
(三)有條件的,設置自行車停放架、遮雨棚房;
(四)有專人負責服務和管理。
第十一條 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管理規范;
(二)建立并落實各項管理和服務制度;
(三)接受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和標準收取費用,明碼標價,給停車人出具收費憑證;
(五)保證停車場內良好的停車秩序、環境衛生和停車安全。
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因管理不當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損壞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非機動車停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設有非機動車停放標志的區域內停車;
(二)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的,遵守停車場的有關管理規定,接受工作人員的管理;
(三)在收費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內停車的,按規定交納停車費。
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在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范圍內停放非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可以暫扣其非機動車輛。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的,由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條 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由城管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關于加強市區非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實施意見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
為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營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現就加強市區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管理權限
根據以區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負責轄區內非機動車停放點設置的審查、定點和日常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各區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
二、管理原則
1、嚴禁擅自占用通道、隨意停放非機動車。各區主次干道兩側、公共廣場周圍的商場、賓館、學校、機關單位等沿街單位的非機動車、摩托車一律在單位內部停放,任何人不得隨意在單位外部占道停放車輛。主要干道兩側設置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點,由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統一設置。
2、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的設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重點解決市區中心區域、非機動車停放量大的地段、大型娛樂場所和大型商場、超市等地段的非機動車停放問題。
3、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其他相關問題。對非機動車停放量大、直接影響市容交通秩序的非機動車停放場點進行必要的調整和疏導。
4、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的設置不得占用綠地、盲道,不得影響市政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和車輛、人員的正常通行。
三、管理標準
1、各區按統一標準批準、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由市容環衛責任區的責任單位、物管單位和屬地街道等部門進行管理。
2、非機動車停放必須統一朝向、擺放整齊。
3、非機動車停放場點應當保持良好的市容環境衛生秩序。
4、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并完善考核機制,每周考核,每月匯總,每季評比并通報,年終總結。
四、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3月25日4月15日)
各區要進一步對非機動車停放點進行定位,通過報紙、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確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16日9月16日)
各區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機動車停放的管理,加強對非機動車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日??己硕讲楣ぷ鳎_保我市非機動車劃線歸類、統一朝向、有序停放。
3、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9月17日10月30日)
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要對所管轄范圍內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評比打分。市城市管理局將對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驗收。
五、相關要求
1、各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與建設)局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同時要積極協調轄區公安、交通、建設、規劃等部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篇5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申報繳納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與指導工作;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經辦本轄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申報繳納的具體業務工作。
第四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社會保險登記的規定,到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或單位住所所在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區、縣社?;鸸芾頇C構根據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社會保險補充登記表》和《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建立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庫。
第五條 用人單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定本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工資基數。核定繳費工資基數應持下列材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表》;
(三)《勞動情況表》(年報表,表號104)。
核定繳費工資基數的具體工作由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安排部署。
第六條 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招聘(用)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就業或失業后重新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調入人員,應及時到參保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核定繳費工資基數。
第七條 自每年4月份起,用人單位按照核定后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核定繳費工資基數的,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暫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職工的繳費工資基數;用人單位補辦核定繳費工資基數手續后,從核定的次月起,按照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每月1日區、縣社?;鸸芾頇C構根據用人單位上月職工信息庫的時點信息,核定用人單位當月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繳數額。有補繳或退費的,其應補繳或退費的數額與當月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進行補扣計算后,核定用人單位當月實際應繳納的數額。
第九條 自每月2日起,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區、縣社?;鸸芾頇C構委托銀行代為扣繳。用人單位也可以用支票或現金繳納。
第十條 用人單位發生參保人員增減變化時,應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間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參保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參保人員增減手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到參保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手續:
(一)按有關規定招聘(用)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就業或失業后重新就業人員的;
(二)接收本區(縣)或跨區(縣)、跨統籌地區調入人員的;
(三)接收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回原單位人員的;
(四)其他符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
(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表》;
(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
(四)軍隊后勤財務部門為復員、轉業、退伍軍人開具的《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
(五)外埠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證明;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應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還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手續:
(一)職工參軍(含義務兵和從地方直接招收的軍官、文職干部,士官入伍及考入軍隊院校)的;
(二)職工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的;
(三)參保人員在本區(縣)內或跨區(縣)、跨統籌地區調出的;
(四)參保人員失業、被判刑、勞動教養、死亡、下落不明、出國定居、加入外國籍的。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二)《基本醫療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
(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應退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還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退費情況表》。
第十五條 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后,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為其辦理基本醫療有關手續,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二)《退休人員審批表》;
(三)《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應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還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下列規定補繳:
(一)用人單位未按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從應參加之月起補繳。
(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核定繳費工資基數,其后申報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高于區、縣社?;鸸芾頇C構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的,應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區、縣社?;鸸芾頇C構核定的數額,從當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補繳。
(三)用人單位少報、漏報繳費工資基數,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少繳、漏繳的,按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定應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差額,從當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補繳。
(四)用人單位招聘(用)失業人員和初次就業人員或職工在本區(縣)或跨區(縣)、跨統籌地區調出調入,因辦理相關手續延誤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支付工資之月起算一次性補繳。
(五)職工已辦理退休手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規定年限,但符合補繳條件的,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數額,按其停止繳費前的繳費工資基數計算一次性補繳。
(六)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補繳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下列規定退費:
(一)職工跨統籌地區調出、加入外國籍的,其停止繳費前用人單位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將欠費期間本人已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應劃入其個人賬戶部分退還給本人。退費的具體數額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定,并從用人單位當月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數額中扣除。
(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核定繳費工資基數,其后申報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的,多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區、縣社?;鸸芾頇C構核定的數額,從當年4月份起算一次性退還。職工個人繳費中多繳納的部分和按規定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部分不予退還。
(三)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退費的。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所或生產經營地點發生變化的,應在遷址前到原參保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手續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有關市內遷址的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持遷出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到遷入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和恢復繳費手續。
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應在遷址前足額補繳,未按規定足額補繳的,由遷入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繼續征繳。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分立的,應自決定分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參保地的區、縣社?;鸸芾頇C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手續。辦理有關手續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關于分立的批件或決定書(原件與復印件);
(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四)分立雙方的補繳協議(原件與復印件);
(五)其他相關材料。
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應在分立前足額補繳。未按規定足額補繳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根據分立的用人單位雙方簽訂的協議繼續征繳。
因分立而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自決定被合并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注銷登記和停止繳費手續。辦理有關手續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被合并的批件或決定書(原件與復印件);
(三)《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申請表》;
(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五)其他相關材料。
用人單位從被合并之月起停止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應在被合并前足額補繳,未按規定足額補繳的,由合并的用人單位補繳。
第二十一條 破產、關閉、解散、撤銷的用人單位應自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參保地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注銷登記和停止繳費手續。辦理有關手續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或有關上級部門的批件(原件與復印件);
(三)《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申請表》;
(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從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之月起停止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自領取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其他批準成立的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本辦法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實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的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按照本辦法隨基本醫療保險費一并按月申報繳納。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的,應先補繳欠費。待補足后,再繳納當期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
第二十五條 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于每月20日,將征繳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全部轉入區、縣財政專戶。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區、縣財政部門下撥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后,應及時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每月27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將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全部轉入市財政專戶。
篇6
根據財政部、地礦部、國家計委《礦產資源補償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基字〔1996〕1076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管理暫行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促進礦產資源保護工作,提高礦產資源的開采、回收和綜合利用水平,根據財政部、地礦部、國家計委《礦產資源補償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以下簡稱補助經費)來源于礦產資源補償費中央所得部分,主要用于補助中央有關部門(總公司)所屬國有礦山企業(含部門直管國有礦山企業)為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及回收、利用水平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第三條 中央所屬(含部門直管)國有礦山企業圍繞礦產資源保護所進行的科技成果推廣與技術改造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本項補助經費:
(一)為提高礦產資源開采水平(包括提高回采率、最終采收率,降低貧化率、損失率等)而急需進行的改進開采條件和手段的技術改造項目。
(二)為提高礦產資源回收水平而進行的新增采選礦種、提高選礦回收率等技術改造項目。
(三)為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而進行的對表外礦、殘礦、尾礦回收與利用等技術改造項目;
(四)為提高礦產資源回收、利用水平而進行的工業性質試驗項目。
第四條 補助經費本著“統籌規劃、擇優扶持”的原則進行安排,具體是:
(一)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相結合,擇優支持國家急需、稀缺、保護性開采和特定礦種的保護項目;
(二)礦產資源保護與現代科技相結合,擇優支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并已初見成效帶有一定推廣價值的保護項目;
(三)礦產資源保護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擇優支持投資少、風險少、效益好、見效快的保護項目。
在資金投入上,實行企業自籌為主,財政補助為輔,主管部門適當配套的多形式投資方式。
第五條 補助經費按項目進行管理:
(一)礦山企業根據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認真編報礦產資源保護項目經費補助申請。申請報告要對項目的編制依據、可行性論證、技術水準、投資總額及當年投資預算、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等情況予以簡要說明,并附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填制年度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申請表(表式見附一),報主管部門。
(二)各主管部門要組織對礦山企業上報的礦產資源保護項目進行認真、嚴格的審查評價,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匯總(表式見附二),并提出資金配置方案(附礦山企業保護項目申請),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財政部報送下一年度項目的申請報告。
(三)財政部根據各主管部門報送的項目情況,經審核篩選、綜合平衡后,下達礦產資源保護支出年度預算。
(四)各主管部門根據年度預算向財政部門請領資金,并負責將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第六條 為加強對礦產資源保護項目的管理,做好項目的鑒定與驗收工作,礦山企業可從項目補助經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但最高不得超過項目補助經費的3%。
第七條 補助經費的財務會計處理、決算編報執行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項目完成后,對補助經費中屬于按規定準予核銷的部分,須報經財政部批準后予以核銷;其余部分作為國家投資,列入資本公積金。
第八條 補助經費必須??顚S?,不得截留和挪用。礦山企業應按經批準的項目具體組織實施,未經財政部批準,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完成后,由各主管部門組織驗收,接受財政部的檢查監督。
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出,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將截留或挪用經費全部收繳中央財政,并停撥或核減以后年度的補助經費指標。
第九條 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礦產資源保護經費的管理,督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并于每年12月底將所屬礦山企業的項目完成進展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財政部。
第十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 一、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申請表
二、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申請匯總表
附一、_______年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申請匯總表
企業名稱: 單位:萬元
----------------------------------------------
| | | | | 項目經費總額 | 累計完成額 | 當年經費額 |
|項目|項目|項目起|預計|----------|----------|----------|
|名稱|性質|止年限|效益|合|企業|部門|申請|合|企業|部門|申請|合|企業|部門|申請|
| | | | |計|自籌|配置|補助|計|自籌|配置|補助|計|自籌|配置|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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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表人:
注:1.“項目性質”欄按“新上”、“續作”分別填列。
2.“預計效益”欄主要考核回采率、最終采收率、貧化率、損失率、新增品種及其他生產工藝技術
能力指標,以及單位成本、產值、凈利潤等。企業可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和需要填列。
3.“備注”欄可對項目技術難度等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附一:___________年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補助經費申請表
主管部門: 單位:萬元
----------------------------------------
| | | | |項目經費總額 | 累計完成額 | 當年經費額 | |
|企業及|項目|項目|預計|-------|-------|-------|備|
|項 目| |起止| |合|企業|申請|合|企業|申請|合|企業|申請|注|
|名 稱|性質|年限|效益|計|自籌|財政|計|自籌|財政|計|自籌|財政| |
| | | | | | |補助| | |補助| | |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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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牽引復位;夾板固定;療效觀察
Traction reduction and splint fixa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tibial and fibular fractures : clinical observation of 60 cases
Kang Guo
【Abstract】Purpose: Observation on traction reduction and splint fixa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tibial and fibular fractures. Method:120 cases of fracture of tibia and fibula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reatment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were compared. Result:1 weeks after the treatment group integral were lower than that of control group ( P0.05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 Conclusion:the traction reposition and splint fixation in treatment of tibial and fibular fractures can be early to improve the patient's symptoms, signs, to achieve a satisfactory clinical effect.
【Key word】Traction reduction; splint; curative effect observation.
【中圖分類號】R156.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12-0016-01
脛腓骨骨折臨床上較為多見,約占全身骨折的13.7%。為了減輕患者痛苦,提高療效,我們采用牽引復位法加夾板固定進行治療,避免了反復粗暴手法整復造成骨折端血運的破壞,有效預防了筋膜間室綜合癥與局部皮膚壓瘡的發生,提高了療效。
1 方法
將120例脛腓骨骨折患者隨機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各60例,治療組采用牽引復位加夾板固定;對照組采用標準切開復位鋼板內固定治療。
2 療效觀察
2.1 治療1周后治療組明顯優于對照組(P0.05)。
2.2 治療1月兩組無明顯差異(P0.05)。
2.3 兩組患者治療1周、1月前后比較積分均有明顯下降(P0.05)。
2.4 治療3月后兩組膝、踝關節功能無明顯差別(P0.05)。
2.5 6個月后療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組優于對照組。
3 結論
采用牽引復位法夾板固定治療脛腓骨骨折可以早期改善患者的癥狀、體征,達到滿意的臨床療效。
4 結論
采用牽引復位法加夾板固定治療脛腓骨骨折可以早期改善患者的癥狀、體征,達到滿意的臨床療效。
篇8
關鍵詞:科研經費 管理現狀 思考
中圖分類號:F23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4)08-063-02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實施以來,我國財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不斷改進,為科技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也存在項目安排分散重復、管理不夠科學透明、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問題??蒲袉挝桓械娇蒲薪涃M相對充裕、科研條件大幅改善的同時,也面臨著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保證項目執行質量的壓力。隨著審計工作的深入,國家也越來越重視科研經費的使用及其效益問題,科研經費管理變成研究所財務部門的重要工作。
一、科研經費管理現狀
在國務院制定了《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之后,財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59號)、《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60號)、《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06]163號)、《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試行辦法》(財教[2006]219號)。2011年,為進一步改革和加強科研經費管理,針對前述《經費管理辦法》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解決的問題,財政部、科技部就相關國家科技計劃課題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項目經費管理和使用的有關事項,發出了“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上述經費管理的文件成為研究所對科研經費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據。
目前,就筆者所在單位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模式是:科研處負責項目經費和合同管理,受理預算合理變更備案;研究室審批項目經費使用計劃,對項目預算執行進行管理,審批項目組長提出的預算合理變更;財務處負責科研經費會計核算,審核經費開支的合法性和手續的完整性??蒲薪涃M使用采用項目組長負責制,對其管理的項目經費開支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其具體做法是:
1.采用預算控制的方法控制支出。項目經費下達后,由科研處根據項目合同開設“經費卡”,“經費卡”反映項目年度經費總額和預算明細科目。支出時,財務處記錄“經費卡”,對無預算或超預算的不予支出。
2.嚴格項目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建立由分管所領導、室主任以及項目組長的三級審批制度。經費支出時,需由經辦人員、項目組長、室主任簽字后辦理報銷(其中:5000元以上經費支出須由分管所領導審批,采購材料的需要驗收人簽字)。
3.科研合同統一管理。規定科研、成果轉化及相關業務合同由科研處負責歸口管理。科研項目1萬元以上的采購、委托加工等合同需由室主任簽字確認,提交科研處審核,超過限額由分管所領導審批后執行。科研處審批不超過10萬元的合同,副所級領導審批不超過30萬元的合同,正所級領導審批不超過50萬元的合同,50萬元以上的合同由研究所常務會議審批。
二、科研經費使用存在的問題
由于研究所爭取科研項目數量和經費數額成為衡量單位科研實力和學術水平的重要參考依據,大家特別關注爭取項目數量和金額,對項目執行及經費使用重視不夠,且單位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手段,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導致科研經費在使用過程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存在課題科目支出與相應預算不相符的情況,項目直接費用預算調整的申請及單位審批文件不齊全。
部分消耗性實驗材料采購和使用缺乏監管。實驗材料由項目組自行采購,主要采用電話詢價、網上查閱供貨單位相關材料信息,再通過項目組價格談判完成采購任務,項目組內部有入庫驗收和領用手序。但研究所的科研分布在全國多個地區,材料采購和使用也分散在多個地區,不可能都通過研究所本部直接監管,給監管工作帶來了困難。
在采購中試產品(樣機)使用過程中,由于部分中試產品(樣機)單臺單價較大,報銷時直接在專用材料列支,缺乏監督,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沒有盡到保護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責任。
專家咨詢費發放不規范。存在專家評審費發放事項不明確,評審費發放表上未能反映專家的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咨詢的方式以及工作天數,無法確定是否超標準發放咨詢費。
勞務費支出存在一次領取多月費用的情況,原始憑證沒有填寫具體勞務內容和勞務期限。
在報銷各類知識產權專利時,原始憑證均未反映專利名稱及內容,缺乏該專利費支出與相應的項目研發內容是否有關的支撐依據。
科研人員在財政資金支出中未使用公務卡的現象比較多,財務部門對此審核不夠嚴格。比如有部分材料采購、差旅費等支出沒能使用公務卡結算。
作為課題主持單位對參加單位以及報賬單位資金使用難以進行監管。目前,一般科研單位主持的科研項目參加單位除了研究所、高校外還有企業,不同地區、不同性質的單位經費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何有效地監管外撥經費也是目前的一個難點。
三、問題的成因分析
1.科研項目預算編制不準確。由于科研項目存在不可預見性及復雜性,預算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獲得預期成果所必需的項目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在項目立項時,往往側重技術內容的論證,缺少專業人員在項目評估方面就資金運作、費用開支、國內外相應項目研發對資金需求管理的科學的預算評估。由于預算編制時考慮的不準確、不全面,常常造成在編制預算時沒有列支,而在實際研究時又產生必須開支的費用,造成了在進行財務管理和監督時出現了經費支出與預算不相符的情況。
2.科研管理部門在工作中側重爭取項目的數量、到位經費的多少,承擔的主要工作是:組織項目申報、立項后跟蹤項目進展、項目結題驗收、成果鑒定等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科研管理部門常會忽視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監管。
3.財務部門承擔單位全部經費收入支出的核算工作,盡管對項目經費實施了專賬核算、專項管理,但財務人員對各類項目的規定要求不是很清楚。有些會計科目設置可能不合理,只注重經費的收入與支出核算,忽視了各個科研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對科研經費的取得、使用、耗費和補償等全過程缺乏了解,財務管理監督的職能沒有發揮其作用。
4.項目負責人對科研經費支出缺乏計劃性,對經費管理辦法學習不夠,對經費開支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另外,科研項目經費的多少,與科研人員績效工資以及評職稱等切身利益有關,使得項目負責人所承擔的項目數量超過實際承受能力,無法保證每個項目都按項目計劃的要求使用科研經費。
四、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思考
1.在國家層面,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適應科技創新規律、統籌協調、職責清晰、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各環節進行系統化改革,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升,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增強。
2.在單位層面,需要加強制度建設。梳理現有科研管理制度,認真整改,修訂、完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的制度,強化規范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完善單位內部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科研實驗材料管理辦法、會議費管理辦法、出國費管理辦法、勞務用工管理辦法等,進一步規范資金支出。
3.加強宣傳和學習。近年來,科研人員財務規范意識日益增強,但仍存在認識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的現象。單位應定期組織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及科研人員認真學習各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科研管理部門除了對項目技術層面進行管理,還需對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財務部門除了審核經費支出是否合法、合規,還需審核支出與預算是否一致。單位領導、職能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通過深入學習,強化責任意識,才能杜絕違規使用經費的行為。
4.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單位應加強項目預算編制工作,建立有效的預算評審機制。可以組織科研、財務等專家對擬申報的科研項目預算進行評審,審核預算結構是否合理、測算依據是否充分、預算支出是否反映真實需要等,涉及對外協作經費的,應與協作單位加強溝通,注重協作單位和參與人員與本項目的相關性。
5.加強項目預算執行管理。預算執行管理是預算實施的關鍵環節。需要加強項目執行階段的過程管理,財務部門應充實必要人員,了解項目預算明細,減少預算執行中的調整事項,加強經費報銷審核,提高項目支出用款計劃與項目進度管理的協調性,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用款計劃的要求以及項目的進度支付資金,優化單位內部資金支付管理程序,加強賬務核算和資金支付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還可委托專業機構編制預算執行系統軟件,建立科研人員和財務人員信息共享平臺,及時了解預算執行情況,通過改進技術手段提升項目經費精細化管理水平。
6.加強對外撥經費的監督管理。主持單位應加強與項目合作單位的聯系,要求其嚴格按照項目任務書、項目合同、經費預算等內容執行項目,確保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合規。主持單位應定期派出項目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去合作單位查閱資料,使外撥經費的使用與任務并行,對課題經費做到??顚S?,并符合財經法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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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 高校 縱向科研項目 經費管理
隨著我國“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我國高等教育事業有了巨大的發展。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使得高校成為我國開展科學研究的重要力量,國家對高校開展科研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也在逐年增加,特別是國家十中的“863”、“973”、國家支撐、國家基金等國家財政資金的投入,使得各高校的綜合科技實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同時也促進了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的培養。國家財政投入對科研工作的不斷加大,使得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也越來越受到各級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的重視,如何科學高效地使用科研經費已經成為高??蒲泄ぷ鞯囊粋€重要環節。
一、高??蒲薪涃M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隨著高校社會化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高校中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轉化的趨勢日益明顯,科研經費的來源渠道越來越多,特別是屬于國防重點項目及國家各類基金項目支持的經費管理應該得到同步的規范化管理,但從實際工作中不難看出,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一)科研經費預算中存在的問題
1.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意識淡薄
有些科研項目在立項時,預算的編制人員往往根據以往編制類似項目的預算經驗來估計預算總額度,進而根據科研管理部門提供的各項支出參考比例來劃分預算明細,申報的預算大多沒有經過嚴格的計算、測量和論證,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而且有些單位的科研人員在進行預算申報時往往會有虛報現象,盡可能地向同國家要經費,其實在科研實際支出時往往會有大量結余經費。這樣不但不利于科研人員在科研中節約使用經費,而且對國家的經費測算部門造成干擾,不利于測算出準確、真實的數據。
2.不能嚴格執行科研預算
由于預算在編制時就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導致科研項目執行不完整或經費支出超出預算范圍。如有些科研單項的實際需求大于當時編制的預算額度造成單項超支;而有些預算項目在實際科研活動中支出甚少,造成單項結余。加之科研經費審計大多是事后審計,在預算執行當中學校內部的財會人員一般只對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只能起到促進核算規范化的作用,對科研經費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額度是否符合預算則起不到監督管理作用。
(二)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高校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力度較弱
大部分的高校在科研經費的管理上實行“課題組負責制”,科研經費到校后,學??萍疾块T扣除管理費,大部分的科研經費歸課題組支配,學校的財務部門只履行財務核銷手續。有些高校的科技部門雖然在科研經費的使用上有一些規章制度,履行一部分監督管理的職責,但因為由課題組到院系再到學??萍疾块T的層層審批等繁冗的簽字手續削弱了經費真正的管理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力度,從而使得科研經費的管理流于形式。
2.財務管理部門制定的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高校科研經費來自國家財政撥款的途徑不同,種類繁多,如“863”、“973”、國家各類基金等,從而也造成了高校資金的多層次、多元化。面對各種來源不同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也應不盡相同,但大部分的高校在財務管理上都缺乏精細化的管理辦法,而是以“一刀切”的形式對不同來源的科研經費進行“統一”管理。加上大部分財務人員不了解科研業務,對國內外的各種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不熟悉,因此在科研業務報銷過程中將支出費用列入的科目與各種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中要求列入的科目區別對待,這樣在科研項目驗收審計時就很難評價此科研經費的支出是否是按照預算支出的。
3.科研經費管理的監督機制不完善
近幾年,高等院??蒲薪涃M指標大幅提高,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經費管理監督檢查制度不健全的現象,還沒有建立在經費監管下的科研項目績效考評指標體系,缺少對科研經費結題審計和效益分析,從而也造成了科研項目技術水平和經費開支的綜合評價體系缺失。
二、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對策
根據國家教財[2005]11號文《關于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應納入學校統一管理,實行“課題組長負責制”、對科研經費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全過程控制權成本核算制度,使項目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高校相關的管理部門應與時俱進,努力探索和制定出一套適應高校發展的經費管理辦法,確保高??蒲泄ぷ鹘】党掷m發展。
(一)加強科研經費的預算管理
1.科學編制經費預算
要提高預算編制人員的素質,科學的編制預算。首先參照以往同類科研項目的經費水平,認真測算完成項目計劃所需的資源配置,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進行支出預算的編制。在編制支出預算時要充分考慮好項目研究過程可能發生的各種費用,如設備費、材料費、加工費、人員費、差旅費等列支科目。然后根據科研項目的來源編制來源預算,即根據不同的經費管理辦法把支出預算各項歸類,如“863”、“973”、基金等來源的名稱為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交流合作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費/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等項目??傃b、國防等來源的項目經費科目分為設計費、專用費、材料費、外協費、燃料動力費、固定資產費、工資及勞務費、差旅費、會議費、事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等支出項目。這樣編制出來的預算既能真實反映項目所需的經費額度,又能保證在經費支出時有據可循。
2.嚴格執行科研預算
預算一經確定、批復,在執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要求執行,原則上不允許隨意調整,但如果由于科研項目在進行過程中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發生了變化,則必須在保證預算的科學性、嚴肅性與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對預算進行調整,調整預算同制定預算一樣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
科研人員應在充分了解科研項目和科研預算的同時進行經費的支出。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要適當地進行職責分離,要有支出記錄,并定期進行預算反饋,對照預算總結預算執行過程中有無偏差。出現偏差要及時調帳以保證預算執行時的準確性。
(二)加強高校職能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
1.加強科技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
大多數高校的科技處在科研立項申報的過程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協助作用,而科技處也應該是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和各個科研項目的經費預算都非常了解的一個監管部門,因此在科研經費支出時高校的科技部門應該起到第一層的審核作用,真正起到對科研經費的支出進行監督、管理、審核、把關的作用。在科技部門進行監管的過程中應該廢除層層領導簽字等繁冗的審批手續,因為這樣的審批簽字手續非但不能起到監管作用,還削弱了真正監管部門的作用;不但使監管審批手續流于形式,而且成為了各監管部門免責的手段。只有把監管權下放到某個或某幾個責權部門,才能使學校的職能部門起到真正的監督管理作用。
2.加強財務部門對科研經費支出的管理
作為對科研經費管理的最后一層管理屏障,高校的財務會計人員不應該是“萬金油”。針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應該設有專門的財務人員,這些財務人員在精通會計業務的同時更應該對各種不同來源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和各個科研經費的預算有所了解,在履行財務報銷手續時,不只審核票據本身的合法性,還應該對不符合預算的支出有一定鑒別能力。
3.加強科研基層單位的自身管理
科研的基層單位應該是對科研項目和科研預算最為了解的部門,因此為保證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和科研預算的執行,各科研單位應設有專門的項目管理人員,這些人員不僅要對科研項目的各種文檔、資料、購銷合同進行管理,而且要對科研經費進行全面的統籌管理,跟蹤科研進度,根據科研進度隨時調整經費支出進度,為科研的順利進行、科研經費的科學支出保駕護航。該項目管理人員應深入了解各個來源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全面掌握科研預算的實質,及時了解科研進度和經費預算的到位情況、執行情況和調整情況;應對學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一定的認識,在學校監督管理部門對某個項目經費的某個支出提出異議時,應在遵循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為科研目標的順利完成進行溝通、協調工作。
綜上所述,在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過程中,高校應加強科研基層單位、校科技部門和財務部門的緊密協作??蒲械幕鶎訂挝皇紫纫浞职l揮自己在科研經費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對科研經費進行合理預算,正確使用;??萍疾块T要發揮在科研管理上的協助和管理作用,對科研經費的預算進行把關,對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預算的行為要及時糾正;財務部門作為對經費支出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審核經費實際支出與預算支出是否吻合的同時,根據不同來源的經費管理辦法準確設置財務科目,為整個項目在最后結題審計鋪平道路。
三、結語
高校中科研經費的管理是否科學、是否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高效,直接影響著科研質量和科研水平,影響著高校科研事業的發展,只有隨著科研事業發展的腳步,提出新的管理思路,不斷加強和完善科研經費的管理,高校才能保證科研事業得以健康、順利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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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 科研;課題;項目; 經費管理
高校是我國開展科學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蒲薪涃M收入是指高校通過承接政府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項目取得的縱向科研收入和為企業、事業單位服務取得的橫向科研經費的收入。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均呈現出大幅增長趨勢,科研經費已成為高校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蒲薪涃M收入占學校總經費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學校綜合實力的反映。
一、科研經費管理的現狀
在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絕大部分高校能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強管理,合理使用,保證了科研項目的順利實施。但從近幾年審計、檢查的結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對科研經費管理重視不夠,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致使學校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正常的科研工作。當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科研經費支出不規范。部分學??蒲薪涃M沒有預算、虛列預算或者不按照預算安排支出;從事科研使用的房費、水電費、固定資產使用費、科研人員工資等支出不計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業費中列支;高??蒲薪涃M轉撥行為不規范;科研經費報銷混亂;科研項目管理費提取比例不恰當;超比例提取津貼酬金非常普遍等等。
(二)科研項目結題不結賬。從2004年審計署對18所重點高校的審計結果看,共發現13所高校共有17397個課題結題未結賬,賬面結余資金3.69億元,仍滯留在各項目上未發揮效益,有的還在違規提取管理費、評估費等等。
(三)資產管理不善。購置的固定資產不入賬,有的固定資產即使入賬了,卻公私不分。還有的科研負責人片面地認為科研經費購置的物品不是學校資產而是個人用品,與學校沒有關系。高校對科研成果形成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版權、軟件等自創的無形資產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門只對部分專利進行記載,沒有對全部的無形資產進行管理,學校沒有將科研成果、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入賬管理,其價值的確認沒有規范處理,形成浪費和流失。
(四)尤其是橫向課題存在問題較多,如:課題經費體外循環,存放在校外或校辦企業代管;科技開發合同不規范,學校承擔無限責任;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科研成果鑒定與業績評估不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沒有監督檢查機制。
二、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
科研經費是保證科研課題順利實施的基本條件,是高校社會聲譽、學術地位、人才培養等各項事業的根本保證。針對當前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確??蒲泄ぷ鹘】蛋l展,教育部和財政部于2005年6月26日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蒲薪涃M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了12條意見,教育部辦公廳2005年12月15日轉發了科學技術部《關于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8月21日轉發了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根據上述意見和通知的有關精神,我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加強高??蒲薪涃M管理工作:
(一)科研經費應納入學校綜合預算。
高校取得的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是橫向渠道還是縱向渠道,均是學校收入,必須全額納入學校綜合預算編制中,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課題編號、??顚S?。
(二)加強科研經費支出管理。
首先高校要明確學校科研、財務等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學校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工作;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日常會計核算,指導項目負責人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審查項目決算,監督、指導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立項書或合同約定,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在其權限范圍內合理使用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和決算,并按規定使用經費。項目負責人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結題及結賬手續,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有效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蒲胁块T、財務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1]
其次要強化科研經費的支出管理。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費等支出是科研經費支出的主要組成部分,高校應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確規定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重點加強對項目管理費、勞務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協作研究費、項目自籌配套經費等支出的管理;規定科研經費的審批和報銷程序;制定科研管理費及科研津貼提取的標準;明確科研結余經費的分配辦法。其中,項目管理費可根據各類項目的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規定的比例由學校統一提取,統籌使用;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學校制定的管理辦法辦理,原則上,項目管理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項目經費總額的10%。人員經費、業務費等其它各項支出,高校應根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的要求據實列支,不得預提,也不得超比例提取科研津貼。
再次,嚴禁違反規定自行調整預算和擠占挪用科研項目經費、嚴禁各項支出超出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禁層層轉撥科研項目經費和違反有關規定將科研任務外包。[2]
(三)加強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
結題不結賬是高校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針對此問題我認為:高校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和財政部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先制定出校內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明確課題結賬的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蒲许椖拷Y束或通過驗收后,學??蒲泄芾聿块T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已結題課題的相關信息。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結題六個月內根據學校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項目經費的財務決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學校有權按照校內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進行處置??蒲许椖拷Y余經費,不得留歸項目組成員所有、長期掛賬,嚴禁用于發放獎金和福利性支出。
(四)規范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管理
除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凡是運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與學校用其他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一樣均屬于學校的國有資產,必須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高校還應加強對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和保護工作,除項目管理辦法或項目合同另有規定外,科研成果推廣應用、轉化轉讓應由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和《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執行。
(五)完善科研經費的監督檢查體系
首先,高校應根據財政部制定的有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建立健全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規范科研合同的訂立行為,對科研項目負責人使用科研經費實施有效監督,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核算準確,監督有力,確??蒲许椖抠Y金安全并合理使用。
其次,高校要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的內部審計與財務驗收工作,建立高??蒲薪涃M的內部審計制度,明確項目經費的審計內容包括項目合同完成情況、項目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情況、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等三方面。高校還要逐步建立科研經費使用的績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項目的績效考評機制,指導和規范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內部審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醒及督導項目負責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再次,高校要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分工負責;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財政部、教育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和科研經費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科研合同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項目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處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