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勞動實踐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08 1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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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建議
農民集中居住是實現“三個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必然結果;是實現土地集約化、農業產業化的客觀要求;是城鎮化和農民市民化過程的催生品;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和必經之路。
一、我國農民集中居住動因分析與歸納
(一)理論動因
這里所指的農民集中居住的理論動因是指從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歷史出發,總結出的推動農民實現集中居住的必然原因,它具有總體性的特征。
1、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驅動
隨著經濟發展,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產值和就業人員的比例將不斷發生變化,三大產業的結構比例將逐漸趨于合理化。發達國家經驗表明,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業在三大產業中的比重將不斷下降,這勢必引發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向工業和服務業轉移,從分散從事農業勞動,到集中進行工業、服務業生產,這為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可能。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擴張階段,而工業化的特征之一,就是產業集聚,它包括各類生產要素和勞動者的適度集中。也就是說,工業化程度的提升為推進農民集中居住提供了強大動力,而農民集中居住也會促進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與升級,進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土地集約化驅動
由于人口眾多,我國人地關系非常緊張,耕地保護形勢嚴峻。但同時土地的粗放利用卻很突出。尤其在農村,農民住宅隨意占地、使用無序等現象嚴重,加上管理困難且缺位,造成閑置浪費土地現象嚴重。據學者計算,我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已超過1600萬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13%;農村人均用地面積達177平方米,占人均耕地面積的19%。而且農村居民點用地大多為優質耕地。造成大量土地的使用潛力未被充分挖掘。因此,為了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有必要讓農民集中居住,通過復墾,擴大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率,實現農業集約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
3、城鎮化驅動
《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不含港澳臺)共有設市城市654個,城鎮化水平46.59%,城鎮人口達到6.21億。報告稱,今后5年內,我國的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到2030年,我國的城鎮化水平將達到65%左右,各類城鎮將新增3億多人口。城鎮化過程中城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將加大,這為農民進入城鎮集中居住和實現農民市民化提供了動力和契機。
(二)實踐動因
這里的實踐動因是指推動農民集中居住的各種具體動因,它們因地因時不同,以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導,在各種具體動因的共同推動下,農民實現集中居住。
1、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農民在進城務工、經商等過程中,產生的對城鎮生活方式的接納,讓他們自發或者在外力助推下進城集中居住的因素的總和。這一類型多見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城市衛星城周圍、城鎮近郊區、交通樞紐周邊等地。這些集中居住區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已經“非農化”了。他們工作生活在城鎮而在農村保留土地和房屋。在這些地區,村莊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農民自發自愿集中居住在城鎮。
2、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
政府政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政府在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下,通過政府政策和行政命令讓農民集中居住。這一類型多見于大型工程建設、庫區移民、災后重建、政府主導的各類園區建設、生態保護區建設、不適宜人類居住區整體搬遷等情況下。政府統一規劃,統一調度。
3、市場化主導型驅動
市場化主導型驅動因素是指通過市場化運作,農民在與相關市場主體的相互作用下,實現集中居住。這一類型主要是企業、開發商通過征用農民土地開發工、農業園區,鄉村旅游區等而促成雙方協定,由開發商修建集中居住區,讓農民居住。
二、對農民集中居住實踐動因評價與建議
(一)農民意愿主導型驅動
篇2
1 緒論
1.1 任務與目的
課程實習是大學教育一極為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通過實習,使我們在社會實踐中接觸與本專業相關的實際工作,增強感性認識,培養和鍛煉我們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和專業知識,去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把理論和實際結合起來,提高實踐動手能力,為我們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打下一定的基礎;同時可以檢驗教學效果,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積累經驗,并為自己能順利與社會環境接軌做準備。兩年半以來,我以做一名高素質的優秀淮工大學生為目標,全面嚴格要求自己,不斷追求進步,不斷完善自己,不斷超越自己。在實習期間,在帶隊老師的帶領下,深受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照顧和關懷,認真負責,做好各項工作,完成任務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公務人員。
1.2 實習安排
1.2.1 總體實習安排
實習單位是學校老師聯系的,我們都絕對無條件地聽從帶隊老師的安排。老師們幫我們聯系了幾個單位,如計生委、市國土資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環保局、司法局、勞動局、城管局等等。各單位分配的人數不等,是事先就已經安排好的,這次不是我們自己選單位再協調,而是老師按學號依次排下來的。
1.2.2 本人實習的安排
聽從帶隊老師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安排,我被分在連云港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處,而和我同組的董曉鳳同學則分在市國土局辦公室。我所在部門共有三個人:閆振標處長,左曉梅主任,王其謙主任,我很有幸地與這些重要級領導成為同事。實習一個星期結束之后,我大體了解執法監察處是個什么樣的部門。執法監察處對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監督檢查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及土地使用權交易等行為;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違法案件;承擔行政案件應訴工作。
2 實習生活
實習生活是多姿多彩的,每天都有一些挑戰,但也是枯燥乏味的,每天的工作內容基本相同。
2.1 實習內容
2.1.1 具體工作
(1)法律法規。實習的第一天我就只是看看一些他們自己精選的法律條文,從中我學到了很多,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關于基本農田的一些知識點,因為我是農村出來的孩子,比較關心這個,所以就可以記住了有關農田的信息。
篇3
關鍵詞:農地經營規模;適度規模經營;土地制度
中圖分類號:F306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7-0012-02
農場規模的大小一直以來是學者們關注的話題,擴大農場的規模究竟能否實現規模效應,對于一個國家而言,是家庭式農場還是集體農場更有效率,這些問題的答案,與農業的生產組織效率,最優化農業資源的配置息息相關。
一、中國農場規模的變遷與發展
在中國,農地經營的規模經歷了一個從小到大,又從大到小的變化。1950年開始的,廢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使土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統一于農民,建立了由農民占有小塊土地的農戶個體經濟。
從1953年到1978年,中國的土地制度經歷了從初級農業合作社,高級農業合作社直至的發展過程,土地由個人所有逐漸變為集體所有,在階段,原屬于農戶個人所有的土地以及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都無償地歸公社所有。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土地,保留了集體對土地的所有權,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了個體農戶,因而實現了農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
2002年,中國糧食主產區戶均耕地為0.714公頃,人均耕地為0.183公頃,勞均耕地為0.277公頃。另據農業部課題組披露,2004年中國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只有0.17公頃,農村戶均經營規模不足0.55公頃(盧榮善,70)。由此可見,中國的農業生產規模遠低于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的水平(幾百至上千公頃),甚至與以小規模家庭農場聞名的日本相比, 2004年日本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相當于中國的5.7倍,戶均耕地面積相當于中國的3倍,相比之下,中國的農業生產規模也是偏小的。
對于過小的農業生產規模,許多學者認為這極大地阻礙了中國農業生產率的提高,主要原因包括:
1.無法將農業機械設備的作用最大化,享受規模經營帶來的效率的提高。
2.農業自給比重過高,商品化程度低導致農業生產發展的動力不足。農戶缺乏追求利潤的內在動機和市場競爭的外在動力,仍然處于一種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狀態。
3.生產規模過小直接導致了農地的破碎化,據調查,中國耕地面積高達1 246.667萬,占凈耕地的10%,溝渠面積為486.667萬,是凈耕地的4%; 田間道路約666.667萬,是凈耕地的5%,這些指標均超過世界上農業集約化水平中等國家的1倍以上,總之,中國因破碎化而浪費的耕地高達凈耕地面積的 19%左右,占農地有效耕作面積的3%~10%。(中國耕地破碎化的原因)
4.在如今農民大量進城務工的情況下,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似乎超過了其為家庭創造收入的功能,因而有被閑置,沒有發揮其最大生產潛能的可能。小規模兼業化的農業生產模式,被世界各國的經驗證明是低效率的。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中國自80年代開始了農業規模經營的一系列嘗試。大部分的規模經營都是由政府發動和推行的。以北京順義的做法為例,主要是組建集體農場,有三種運作的方式:其一是村辦集體農場,有集體單一經營,其二是以專業勞動力和一定規模的土地承包為基礎,加上社會化服務,形成雙層經營;其三是單一的家庭經營形式。從各自所占的土地的百分比來看,集體農場站絕對地位,經營面積占62.8%。 而在蘇南地區,也有以家庭經營為基礎進行的規模經營試驗,有三種形式:即家庭農場(種田大戶),兩田制(在集中責任田的基礎上形成的規模經營)以及村辦農場,在整個推行規模經營的過程中十分注意社區內農戶的意愿和可接受程度,保持了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制度激勵和自主經營的優越性。
然而,這些規模經營的嘗試到底有沒有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卻是一個很難準確測度的問題,這是由于相對于小規模經營的農戶來說,規模經營大戶得到了小農沒有的補貼或其他優惠待遇,根據對江蘇吳縣的調查報告顯示,大戶的水稻單產高出村平均數8%,小麥高出3%。但是這些大戶每生產1公斤糧食,要得到8分的人民幣補貼,農機服務站的收費要低10%,同時可以優先享受這些服務。根據他們搜集到的一個村里種田大戶和集體農場在1994年的單產和成本,集體農場的單產雖然高1%,但成本卻要高出14%。也有學者的調查發現,規模經營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沒有作用,如山東農業大學在1995年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中國的規模經營并不一定提高單產,他們調查了山東北部77個行政村358個農戶,調查數據表明,規模經營農戶和小農的單產沒有什么差別,小農的平均單產為436.3公斤/畝,規模經營農戶的單產略低,為424.8公斤/畝。
二、一個關于最適農業生產規模的理論框架
中國農村目前實行的是,土地是集體所有的,農民家庭只是擁有分片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村政府在分配土地時往往也是以公平為主要目標,考慮了農民家庭的人口數目以及土地的肥沃程度等等一系列因素,盡量做到公平。由于土地在法律意義上屬于集體,因此真正意義上的農戶間的買賣是不存在的。土地集體所有制賦予村莊內部每個合法成員平等地擁有村屬土地的權利。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妨首先從理論上推導一下最適經營規模的大小。假設農場的產出為Q,農場面積為S,勞動投入為L,機械設備的投入為T,化肥的投入為F,則可假設農業的產出函數為柯布――道格拉斯形式的函數:
從上式可以看出,最適的農場規模與其他除土地之外的要素投入有關,農場規模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要與實際的勞動投入、機械以及化肥投入相適應。同時我們可以看到,隨著勞動、機械以及化肥投入的增加,最適的農場規模也增大。
姚洋對浙江三縣的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最適規模”的含義。換言之,經營規模的擴大應該是與農戶固定資產投資的增加或生產技術的改進聯系在一起的,只有增加這些配套的技術投資,才能實現農業生產的規模經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農戶都能支付得起相應的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設備,中國目前仍然是一個勞動力廉價而資本相對昂貴的國家,高價引進國外的機械化設備對于農戶來說有時并不是明智的選擇。
三、變化中的“度”:以日本為例
為什么日本農業的經營規模會擴大呢?這是由于日本農戶人口老齡化的速度一直快于總人口的老齡化速度,預計2010年總人口的老齡化率達到22%,而農戶的老齡化率高達30.6%。同時,日本農業的新增勞動力不足,農業兼業化過程中兼業農戶的比例越來越高,這些都使得人多地少的日本在耕地利用上出現了棄耕地面積不斷上升,全國耕地利用率不斷下降的局面。這種局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單位土地面積上投入的勞動力下降所致,隨著勞動力資源的減少,農業生產的最適規模也相應發生了變化。因此,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進土地的規模經營,日本政府1970年修改了土地法,允許土地租借 ,另外還建立農地保有合理化法人,形成溝通農地租借轉讓的橋梁。農地保有合理化法人的具體做法是,接受欲出租農地者的土地,再將這部分土地租給欲租入者,通常租借期為10年,10年租金由農地保有合理化法人一次性支付給農地出租者,而租入者則按10年分期向農地保有合理化法人支付租金,作為中介,農地保有合理化法人所需資金來自于國庫補助金。這項制度實際上獎勵了土地的租賃行為,大大促進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四、中國農業的規模經營
將日本與中國的規模經營實踐加以仔細比較,我們不難注意到,日本土地的規模經營是通過土地流通市場進行土地的租借達到的,而中國的土地交易存在很高的交易成本,嚴重阻礙了土地的交易。中國土地的交易成本高主要是由于:
1.政府對農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限制不當,增大了農地市場啟動成本,現有政策法規對農地承包經營的轉讓限制過多,這直接阻礙著農地資源配置效率的改進。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的特殊性使交易的搜尋成本比較高。這一點與農村土地流轉的封閉性有關,中國的農民有著很強的“鄉土情結”,即使發生土地的流轉,其轉包方的范圍也非常有限。往往僅限于同族和鄰居,這導致了農地轉讓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農戶搜尋信息代價過高。
3.相關法律不完善,中介服務組織缺乏,土地轉讓的程序過于繁冗,這些都增大了土地流轉的交易成本。
雖然目前中國已經具備了進行規模經營的條件,但是一方面中國的土地流轉市場幾乎不存在,農戶停留在小規模的農業經營階段,無法達到農業生產的最適規模;另一方面,由政府主導的規模經營,由于其制度上的種種缺陷,亦難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導致規模經營的效果不明顯。
五、后續研究的方向
對中國適度農業經營規模的分析讓我們意識到在文章第二部分的公式中遺漏了一個重要的變量,即一國的土地制度。完整而清晰的土地所有權束,交易自由的土地市場,較低的土地交易費用,這些都與一國是否適于開展大規模農業經營密切相關,因此,為了讓公式更準確地描述最適的農業生產規模,我們可以考慮在其中引入表征制度因素的變量。不過,由于土地所有權等概念的抽象性和復雜性,如何定量地計算其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如何測量其變化,這將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話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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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周英峰
國務院日前召開的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指出,今年要“研究推進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官員的“私事”從報告到公開,這是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的一個意義深遠的信號。
對領導干部來說,婚姻、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私事”,可能影響權力行使,與公共利益相關,因而不再是單純的個人隱私。把此類“私事”暴露在陽光下,既是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也是對領導干部的呵護。從到許邁永、姜人杰,以往查處的腐敗案件無不表明,財產與行動保持隱秘、不受監督,為一些官員滑向腐敗創造了客觀條件。因而,讓更多的人知曉官員“私事”,未嘗不是一件利國利官的好事。
領導干部如實報告個人“私事”,定期接受組織審視,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需要,也切合公眾的意愿。
任何一項好的制度要行得通、用得好,需要水到渠成的環境,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對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中央有關部門一直在關注這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并考慮在分析評估后及時予以完善。經過近兩年的實踐,隨著配套措施的逐步建立健全,面對黨員群眾對陽光反腐的強烈期待,“研究推進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可謂正當其時。
可以預見,推進領導干部公開個人“私事”并不是一件易事,在什么范圍公開、如何確保公開等都是待解的難題。讓領導干部公開個人“私事”也不會一帆風順,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阻力。但人們有理由期待,只要黨和政府下定決心,只要人民群眾堅定信心,反腐倡廉的步伐是不可阻擋的。
“奶比水賤”傷的何止是奶農
陳強
近日,媒體曝光黑龍江雙鴨山完達山公司一直以低價收購鮮奶,導致很多奶戶入不敷出,被迫殺牛或者賣牛。有養牛戶表示,現在當地一斤奶價錢賣不過一瓶礦泉水。
谷賤傷農,傷的何止是農?奶比水賤,傷的又何止是奶農?
很顯然,奶比水賤,并非市場競爭導致,而是畸形的壟斷造成的。當地的生鮮乳收購被一家奶企壟斷,“只此一家,別無分店”,在分散的奶農面前,壟斷的奶企足夠強大。完全占據了市場主導,奶農完全喪失與乳品企業的議價能力,要么被動接受壟斷乳品企業的一切要求,要么只能坐視辛苦生產的生鮮乳無人收購而變質、傾倒。也正因為這樣,奶企才一步一步地變本加厲,不僅壓低價格,還克扣斤兩,更拖欠購奶款,以至于奶比水賤,讓奶農覺得“這牛養得實在憋氣,不如殺了吃肉”,而紛紛賣牛、“砍牛”。
本來,奶企與奶農之間應該是水融的親密合作關系,如果說奶企是一棵大樹,奶農就是一方水土,假如奶企要成長為參天大樹,必須依靠水土提供的營養。而恰恰相反的是,當地奶企這棵“大樹”長大了,卻忘了水土忘了根。失去奶農的支持,奶企必然成了無水之源、無本之木,最終的下場也好不到哪兒去。說白了,奶比水賤,直接傷了奶農,間接也會傷了奶企自己。
物以稀為貴,奶比水賤,奶農“砍牛”,終于必然導致國內奶資源稀缺,國產成品奶以及乳制品價格上漲,消費者要為此埋單。而洋奶必然會趁機占領市場份額,進一步擠壓國產奶企的生存空間,賺取更大的利潤。
奶比水賤,政府部門不能作為旁觀者,政府部門必須積極干預,一方面要打破少數大企業排他性的地域壟斷式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要大力扶持和引導奶農轉型升級,向集中化、規模化養殖發展。
奶比水賤,傷的不止是奶農,是整個消費者,是整個行業,是整個社會,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
“越耕越貴”拷問糧食安全問題
馮創志
“越耕越貴”的危害是什么?不言而明。人們知道,耕種與辦工廠一樣,都會首先考慮到能掙錢。一旦耕種成本等于收入甚至高于收入,那么,就會導致越來越多農民棄耕撂荒。
據悉,國土資源部有一個數據顯示,時下中國農村撂荒的耕地多達3000萬畝。假若按年產1000斤稻谷計算,那么,全國一年就會減收3000萬斤稻谷,如此下去,就會威脅糧食安全。
記得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在兩會期間接受媒體采訪中談到,從2010年起他走訪的湖南的多個縣鄉和農村發現,大量耕地被荒廢,甚至用來作為建筑用地和垃圾場。
實際上,像袁隆平披露的“大量耕地被荒廢”的問題,在近年一些媒體已陸續披露。比如,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理所研究員陳朝輝近年來的調研發現,廣東土地拋荒現象較為普遍,全省各地皆有零星分布。一些地方采取“甲地占,乙地保護”的辦法,把城區周圍的農保耕地合法占用作為建設用地,由甲地劃出的耕地作為乙地農保耕地。更有甚者用硬指標要求將25度以下的坡地開發為耕地,從而引起大規模破壞山林地。因此,對這個問題,就不能輕視,而應切切實實擺上地方黨政議事日程,運用科學的方式進行排查,查個一清二楚。
依筆者之見,糧食生產得益甚少,才是根本原因。袁隆平院士在兩會上的關于糧價建議提案中稱,根據湖南省物價局調查資料顯示,2012年農民種植糧食水稻,除去國家的糧食補貼,純受益每畝只有7元5角。如此之低,當然很難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因此,要治理土地拋荒問題,需要政策引導,也就是適時調整糧食價格,使農民種糧有甜頭。對于偌大的中國而言,調動農民的積極性需要有看得見的實惠,讓耕田者放心,這才能解決問題。
捧斷指離開醫院,農民工命運何堪?
邱海昌
近日,江西南昌的一位農民工在上工時手指被鋼筋打斷。在醫院治療后,因囊中拮據中止治療。工廠老板接到求助電話時推脫很忙,農民工因負擔不起治療費用,手捧斷指離開醫院。
篇5
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對農村改革的不斷探索和大膽實踐,我縣“三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牧民生活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但是用發展的眼光看,農村改革中還有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村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農牧業生產資料區域性配置不平衡。全縣農民人均占有耕地6.8畝,最低人均占有耕地僅為2.5畝;土壤質量差,造成單產水平低。農業現代化科技服務體系不完善。科技服務能力弱,科技創新和技術更新能力差,缺乏原動力,科技服務體制不適應現實需求。本地科技隊伍老化,知識更新緩慢,外來科技服務更為奇缺,造成科技推廣應用水平低下。農牧業科技含量不高、農產品生產的附加值低。農業科技投入總量不足,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力度不夠,農牧戶向科技要效益的理念不強,農牧產品附加值低,農牧業整體效益較低。農牧業產業化生產難以形成,農牧民難以得到加工流通領域的附加值,農產品初級、精深加工轉化增值能力差。農業產業化水平低。龍頭企業的拉動作用不大,不能帶動大量的農牧民家庭進行規模生產。農副產品加工能力弱,加工企業少,農業產業化發展滯后,可持續發展的后勁不足。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多年來,我縣雖然加大了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但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的問題仍然未得到根本解決,農業防災抗災的能力非常弱。
針對以上的問題,我認為農業部門要拿出破解的辦法,就必須要用科學發展觀來統領農業和農村工作,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契機,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農牧民增收為核心,以產業化為依托,以科技應用為手段,以基礎設施建設為支撐,把農業增效和農牧民增收作為突破口,抓住重點環節,確保農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和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進一步優化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特色種植業
結構調整也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立足自身優勢,搶抓機遇,創新發展思路和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強化規模,集約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產業和主導產業。首先要穩定自己的支柱產業。大豆是我縣農業中得天獨厚產業,多年來在農業增效和農牧民中發揮了較大作用,已經形成支柱產業的地位,那么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進一步做大做強這個產業。大力發展優質高產大豆,使大豆生產向專用大豆方向發展,以大豆產業化示范縣項目為載體,堅持走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經營和科學化管理的路子。
特色種植在我縣農業發展中顯示出了優勢作用,給農牧民帶來了可觀的收入。今后我們要繼續圍繞旅游市場需求,在旅游沿線鄉村種植特色經濟作物,如大棚蔬菜、喀納斯蜜瓜、甜玉米等作物,逐步擴大種植規模和比重,走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產業化發展之路;在城鎮郊區,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蔬菜,以設施大棚來帶動我縣的特色種植業。加大力度調整和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依托旅游業,使毛豆、甜玉米和喀納斯蜜瓜等特色種植規模能有大的發展。設施農業要在管理和運作上下功夫,逐步理順經營管理體制,加快公司化運作步伐。把設施農業種植作為特色農業的突破口,著力打造農產品出口基地。
二、大力發展勞務經濟,使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中轉移出來
隨著勞務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市場的開放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高,每年都有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首先抓好勞務輸出的組織工作,加強組織引導。要發揮好各類勞務輸出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盡可能多地轉移勞動力。其次抓好技能培訓。通過開展大規模的創業就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致富增收能力和轉移就業能力,逐步使更多的農牧民由短期打工變為長期就業,真正從土地上走出來。著力抓好貧困牧民勞動力培訓。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引導廣大牧民樹立“一戶轉一人,富裕一家人”的理念,通過縣內吸納和區外輸出,加快牧區勞動力轉移步伐,提高牧民整體收入水平。以農牧民增收為目標,積極做好農村非農產業工作,把勞動力轉移勞務輸出作為農牧民增收的重要途徑,使我縣農牧民人均勞務創收占人均增收的三分之一以上。
XX最大的優勢就是旅游業,這是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最有利的基礎。發展勞務經濟,使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中轉移出來,就必須打破二元結構格局,加快城鄉一體化步伐。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城鄉并重的工作原則,在理順城鄉關系的基礎上,加快農村二、三產業和小城鎮發展步伐,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步伐。
三、大力扶持和培育農業龍頭加工企業
農業龍頭企業是帶基地連農戶一個紐帶,對于農民來說是一個定心丸的作用。我們一定要加以扶持和支持。一是加強農業龍頭企業建設,推廣龍頭企業帶基地、連農戶的經營模式,積極爭取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的項目資金,加強對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幫助企業解決生產中的困難和問題,引導幫助支持協調龍頭企業搞好基地建設、產品開發、技術改造、上市融資、市場開拓等,完善利益連結,投資入股合作經營,擴大規模。二是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推廣市場帶基地、擴規模的經營模式,組織龍頭企業參加各種形式的企業產品展示訂貨及經貿洽談活動,幫助龍頭企業搞好產銷銜接和市場開拓。三是積極引導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機制、規范管理,搞好推廣。四是加大發展農業產業化力度。積極培育和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農業龍頭企業技改步伐,實現產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轉變,逐步形成龍頭+基地+農戶的產業化模式,以此來促進農牧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五是注重品牌效應。大力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依托農業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著力打造富有區域特色的名特優農產品品牌。
四、積極做好農區畜牧業工作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了避免草場過載,造成環境惡化,重點發展農區畜牧業和做好牧民定居,大力發展養牛業。農區畜牧業重點是抓好兩個方面工作,第一是品種引進和改良工作,這個問題一直在抓,還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第二是科學管理和飼養的問題,這個問題多年來一直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優良品種畜有了,但仍然是粗放經營和不科學飼養方法來養畜,以致造成投入和產出不能成正比,未能很好地發揮品種畜的作用,經濟效益也未能充分發揮出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首先領導要高度重視,把科學地管理和飼養工作象抓品種改良和引進一樣重視;二是要提高畜牧專業技術人員的自身素質,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三是想方設法轉變農牧民粗放養畜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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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村隸屬縣鄉,位于縣域東南部,南與南和縣相鄰,現有人口4500人,共1200戶。村民們多以傳統種植業為主,部分家庭開設有家庭式小企業,多數村民沒有固定職業,靠外出打工為生。是村有名的致富能手,兩口子經營化肥、農藥生意,芒種時節還利用大型拖拉機幫村民們耕地,日子過著紅紅火火,在當地小有名氣。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實地查看村容村貌,參觀家庭企業,同村民進行座談、拉家常等形式詳細調研,了解村民生活狀況,對創業需求,以及對人社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我發現村是一個朝氣蓬勃的新時期農村,農民們有著渴求學習的愿望和渴望求職的心情,創業前景非常廣闊。村里像劉占國這樣的許多同志,雖然創造了部分財富,被村里譽為致富能手,但其家庭式企業規模的擴張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企業發展的后續工作,即專業技能、資金、社會保險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嚴重阻礙著創業道路。如何促使劉占國以及其他群眾家庭式企業規模得到有效地擴張,求職者實現就業,結合人社工作實際,為其提供服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課題。
三、我們的思考
(一)進行普法教育,營造和諧社會。通過介紹實實在在的案例,讓劉占國感受到樹立維權意識的重要性,學習人社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印制宣傳頁和懸掛條幅以及上門贈送、沿街散發、當街懸掛等宣傳形式,向農村勞動力灌輸依法勞動、依法維權的法制觀念,并樹立起劉占國帶領大家學習法律法規的濃厚氛圍,讓大家都學法、懂法、守法,共同構建和諧的法制社會。
(二)完善基層服務平臺,發揮積極作用。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平臺網絡體系,最大限度的梳理局各股室業務事項,盡量簡化審批手續,實施屬地化管理,將辦理事項下放到各基層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其在就業培訓、人力資源交流、調解仲裁、社會保障等多方面作用,積極做好群眾服務工作,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各種人社事項。
(三)實施政策傾斜,做好就業創業工作。通過基層服務平臺對轄區內各類勞動者進行摸底調查,根據其求職意向和學習要求,分別開設相應的技能培訓班,開展就業指導。在政策上要靈活運用,大膽施用,實施政策性傾斜,有針對性地開展免費技能培訓,免費職業介紹,免費技能鑒定,以及對其子女上技校、畢業后創業予以資金支持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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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四五六”法,就是四查看、五評估、六到位。
四查看主要是通過查看農戶的一些外在的物體或比較直觀的印象,來判定農戶的貧困狀態。
一看住房和耕地:住房情況是能比較直觀查看的東西,把住房列為查看的第一項,按房屋結構和人均居住面積進行分類。
耕地的多少和質量決定農戶種植業方面的收入,也是反映農戶生活狀況的一個基礎條件,按照人均耕地面積、人均水澆地面積和耕地等級進行分類。
二看技能和牲畜:掌握一定的技能是貧困戶脫貧致富的一種手段,掌握的技能越多,可選擇從事的就業機會也多,相對的增加收入的機會也多,按照掌握技能的數量和熟練程度進行分類。
養殖業是扎賚特旗的主導產業,所以把人均占有牲畜也作為查看的內容,并依據占有牲畜的數量分類。
三看學生和勞力:主要看農戶家庭供養大學生情況,供養的大學生越多,家庭負擔越重,生活就會越艱苦。依據供養學生的多少進行分類。勞動力的多少和年齡結構決定該農戶增收致富能力的大小,按勞動力多少和年齡情況進行分類。
四看疾病和殘疾:因病因殘致貧一直是導致貧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患有嚴重疾病或殘疾程度比較深的不但不能參與勞動,反而還要接受治療,也就是說,不但不掙錢,反而還要花錢,根據得病和殘疾程度進行了分類。
“五評估”主要是通過測算、評估一些內在的東西,來判定農戶的貧困程度。
一評收入:通過對農戶家庭全部收入的評定,來判斷該戶在本組中所處的位置。收入分:工資性收入(農戶家庭受雇于單位或個人通過勞動獲得的收入)、經營性收入(農戶家庭經營的一二三產業獲得的實物和現金收入)、財產性收入(農戶家庭財產出租和金融資產增值收入)、轉移性收入(農戶家庭成員無需付出任何對應物而獲得的貨物、服務、資金等)和其他收入。在評定收入的時候,一方面根據戶主的口述和村組干部平時的掌握,另一方面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推算,兩個方面結合起來評定收入。
二評支出:支出主要有生產經營支出(農戶家庭經營產業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生活消費支出(農戶家庭衣食住行和交通、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非消費性支出(農戶家庭成員繳納的稅金、利息、贍養支出和經常性的捐贈或賠償支出等)和其他支出,評定方法和收入相似。
評農具三:農具主要包括收割機、拖拉機、農用三輪、播種機、抗旱設備等。把農機具全部進行評估折價,依據標準是農機具購買時的價格扣除折舊(按正常使用壽命10年計算,一年折舊10%),把評估后的價格進行匯總,然后按照一定的額度進行分類。
四評交通:交通就是指農戶家中擁有的交通工具,包括家庭轎車、摩托車、助力車、自行車等,依據農機具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匯總,然后進行分類。
五評家電:家電主要包括家用電腦、電視機、電冰箱、太陽能、手機、洗衣機、音響等。依據農機具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匯總,然后進行分類。
“六到位”即工作程序,通過“六到位”工作程序,對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最終確認。
一是調研到位。旗縣和鄉鎮要成立工作調研組(以下基層干部為主),深入到嘎查村圍繞主導產業發展情況、農牧民整體生活狀況、資源優勢和存在問題等進行實地調研,根據調研情況,撰寫調研報告,制定實施意見和幫扶規劃。
二是申報到位。農戶根據自家的情況,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進行申報,嘎查村要根據總體申報情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對符合條件但由于其他原因自己未能申報的農戶進行推薦,推薦名單也要通過嘎查村的評議,并進行公示。
三是評議到位。村民委員會對申報和推薦名單進行匯總,并按“四查看、五評估”分類情況對名單進行排序,依據旗鄉兩級下達的規模指標,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對分類情況和申報名單進行評議。采取了投票的方式,對貧困戶進行票決,并將評議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上公示7天以上。
四是審核到位。鄉鎮成立貧困戶識別確認工作審核領導小組,對通過村民小組評議的名單,根據旗里下達的規模指標和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當地的貧困現狀,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將通過審核的名單上報到旗扶貧辦,反饋給嘎查村進行公示。
五是評審到位。旗縣抽調民政、統計、殘聯和扶貧部門人員成立評審工作委員會,對經過鄉鎮審核的申報名單進行最后的評審。將通過評審的名單反饋給鄉鎮,要求鄉鎮按照最終名單對貧困戶進行建檔立卡,并制定幫扶規劃,并反饋給嘎查村進行公示。
六是公示到位。農戶申報后,村委會負責將通過村級評議的農戶申報名單和村委會推薦名單進行第一次公示;鄉鎮審核結束后,將名單反饋到嘎查村進行第二次公示;旗縣評審結束后將最終名單反饋到嘎查村進行第三次公示。每次公示的時間不少于7天。
為了使“四五六”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扎賚特旗扶貧辦設計了“四五六”調查表。“四查看、五評估”共涉及9個大項、17個小項,每個小項后面又分為5個具體查看內容,分為:A、B、C、D、E五類,為了統一口徑,統計匯總時以C類為基準,1個A類頂3個C類,1個B類頂2個C類,2個D類折合1個C類,3個E類折合1個C類,C類越多說明貧困程度越深。最后按得到C類的數量對調查的貧困戶進行排序,通過“六到位”程序,確定貧困戶。
幾點體會:
一是勇于探索就能闖出新路。“四五六”法提出的時候,還沒有一個詳細和規范的實施方案作為依據,為了能全面地反映農戶的真實情況,表格設計得比較細,感覺比較麻煩。現在國辦和區辦的實施方案已經下發,方法簡便易行。以此為依據,刪繁就簡,查漏補缺,就能進一步做好建檔立卡工作。
二是評估要力求準和實。開展“五評估”時,部分農戶心存顧慮,不講實話,評估出來的數據不準。把村民組長吸納到調查組中,在評估時,村民組長現場監督,提醒農戶如實提供基本資料,此舉大大降低了評估誤差。
三是評議方法要適當。評議時要采取適當的方法,既回避矛盾又保證評議真實準確。在實踐中,采取了投票表決的方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四是測定規模很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可以采取以人均收入為主要依據的測算方法:
鄉鎮(嘎查村)貧困人口規模=鄉鎮(嘎查村)農村人口數×全旗貧困發生率÷鄉鎮(嘎查村)人均收入水平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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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施耕地資源核算的意義
耕地資源核算是指對一定時刻一定空間范圍內的耕地資源,在充分調查、準確測量的基礎上進行實物量的核算,以及利用合理的價值評估方法,對其進行價值量的測算的過程。耕地資源核算的結果反映耕地數量和質量的存量狀況和動態變化情況。實施耕地資源核算具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義:
1.1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
《中國21世紀議程》中指出:農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可持續發展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在農業的各個要素中,耕地資源已成為評價和衡量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然而,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各地占用耕地的現象非常普遍。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22億hm2,而2000年我國耕地面積為1.28億hm2,我國耕地6年凈減少約666.67萬hm2。耕地數量的大幅減少必然會影響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最終影響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中國要想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防止耕地資源的進一步流失。當前我國耕地統計核算制度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很難及時發現耕地的變化及變化的原因,這無法適應國家社會和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因此,必須建立更為科學有效的耕地資源核算制度,每年對耕地資源進行核算,發揮其“監控器”和“報警器”的功能,實現對耕地資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確保耕地絕對數量不減少。
1.2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加強耕地管理的需要
由于人口增加、農民生計所迫和社會需求強烈等原因,掠奪式生產經營方式未得到根本改變,致使近年來耕地質量不斷下降,現在耕地中劣質耕地約占耕地總面積的35%—45%。然而,我們國家在耕地管理方面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嚴重。實際工作只停留在耕地丈量的范疇,缺失質量核算這就使國家無法準確全面地把握土地資源的經濟社會價值現狀,更難以防范耕地資源的隱性流失。實施耕地資源核算將會解決這一問題,耕地資源核算不僅對耕地的實物量進行核算,同時還對耕地的價值量進行核算,客觀地反映耕地的質量情況,能夠對耕地資源作出全面系統的評價,從而提高耕地的管理水平。
1.3實施耕地資源核算是改革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需要
現階段,我國采用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只重視經濟產值及其增加速度,資源消耗無法在國民經濟中反映出來。一個國家的礦產耗盡,森林大量減少,水源短缺,空氣污染,可是國民經濟核算卻表明收益增加,經濟運行良好,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在這種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下,必將導致盲目追求經濟增長,造成自然資源的毀滅性破壞。因此,必須改革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將自然資源核算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綜合反映經濟增加值和對資源造成的消耗。然而,我國資源核算的理論和實踐并不成熟,尚未形成涵蓋所有資源的核算理論和方法。實施耕地資源核算能夠進一步充實和完善資源核算的內容,加速資源核算在我國的研究和應用,推動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EEA)的實施。
2耕地資源核算的基本理論
耕地資源核算作為資源核算體系的一部分,其基本理論和資源核算是一致的,其內容以資源核算和土地資源核算為基礎。
2.1耕地資源核算的主體
耕地資源核算的主體是政府。政府應該指定專門的機構(例如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等)來實施核算。耕地資源核算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實際核算過程應按照行政級別自上而下地進行部署、自下而上地逐級匯總核算。
2.2耕地資源核算的內容
與土地資源核算相對照,耕地資源核算應該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實物量核算,另一方面是價值量核算。所謂實物量核算,是指對耕地數量方面的測算,側重于“量”的確定,主要使用土地丈量等基本方法,實物量核算是耕地資源核算的基礎;價值量核算,是對耕地的價值水平進行合理的評估,綜合反映耕地的經濟價值,側重于“質”的評定,由于土地的“質”屬于數學上邊界難以準確劃分和界定的處理對象,因此這一過程可通過模糊數學的手段來實現。價值量核算是耕地資源核算的重點,是耕地轉化為貨幣形態的重要過程。
實物量和價值量又都包括存量和流量兩個方面,存量和流量反映耕地資源的不同屬性。存量記錄某一時刻的數值,側重描述量的多少,是靜態數據;流量反應不同期間數值的變化,側重反應變化的程度,是動態數據。耕地資源核算應該包括實物量存量、實物量流量、價值量存量和價值量流量四個數據指標。
2.3耕地資源核算的程序
一項完整的耕地資源核算主要包括界定核算對象,實物量核算,價值量核算,存量和流量核算以及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部分。
實施中,首先應該確定核算對象,界定核算的范圍和特征,其次進行實物量核算,之后通過數學模型估計測算耕地的價值量。這時實物量和價值量都是存量數據,最后通過相鄰兩次存量數據的比較得出流量數據,反映耕地資源的增減變化,這就是流量核算。
耕地資源核算乃至資源核算的最終目標是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建立以綠色GDP為核心指標的國民核算。但從當前形勢看,綠色GDP核算的實施還存在很大的難度,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還需要時間。因此,現階段我們先不考慮耕地資源核算納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問題,等到條件成熟再將其納人國民經濟核算。
3耕地資源核算方法
一項完整的耕地資源核算包括耕地資源實物量和價值量核算兩部分,既要進行存量核算也要進行流量核算。
3.1耕地資源的實物量核算
耕地資源實物量核算主要反映耕地核算期初和期末的實物存量以及期內的變動情況,目的是采集有關耕地屬性的精確數據。實物量核算主要是耕地測量,在技術方面主要采用土地丈量的方法,隨著技術的進步,土地丈量已發展為更為先進的技術和手段,主要有GPS技術、電磁感應技術等。耕地實物量核算的應用技術已經比較成熟,不是本文研究的范疇。
實物量核算可以借助賬戶來完成,這些賬戶通常都采用會計賬戶形式和復式核算方法,一般包含期初結存數、本期增加、本期減少和期末結存數等內容。這些內容滿足基本平衡關系:期末存量二期初存量+本期增加一本期減少。
3.2耕地資源的價值量核算
價值量核算賦予耕地資源一種貨幣性價值,是反映和揭示耕地質量的一種方法。耕地價值量核算的方法比較多,目前能夠為多方面接受的是收益還原法。這種方法以土地收益為理論依據,認為土地價格是土地收益的資本化,土地價格的高低取決于土地收益的大小。
這種方法的基本公式為:MV=a/r
其中MV為耕地的市場價值,a為耕地的年純收人,r為耕地的還原利率。
首先要確定耕地的年純收人,其在數值上等于耕地的總收益減去耕地的總費用。
耕地總收益的計算取決于各種農作物的種植面積以及主產品和副產品當年的產量和市場價格。計算時可根據各種作物的種植面積,對各作物收益進行加權求和。用公式表示為:
其中R為耕地總收益,m;為第i種農作物的客觀產量,P"為第i種農作物的平均市場價格,k;為第i種農作物的播種面積,n為農作物種類數。
耕地總費用主要包括物質費用、人工費用、投資機會成本和相關的農業稅費等,其中人工費用采用工作日乘以勞動日工資價格來計算,投資機會成本等于物質費用與社會平均利潤率的乘積。
其次要確定還原利率。還原利率的確定是評估耕地市場價值的關鍵。具體測算耕地的還原利率時,通常采用”安全利率+風險調整值”的方法進行測算。通常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安全利率。對于一般種植業用地來講,其風險調整值可以在1%—2%左右,而種植多年生經濟作物的農地風險調整值可以大于5%甚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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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假說
根據已有研究成果,現將農戶們是否選擇現代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主要影響因素分成以下幾組,提出相應假說。
(1)戶主特征。主要是指戶主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以及是否有外出務工經歷和參加過涉農技術培訓。從理論上講,戶主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對是否選擇新技術的影響是可正可負的,但已有研究多數表明,農戶受教育程度與新技術的采納呈正相關④。我們假定:戶主年齡、性別對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是可正可負的,而受教育水平及其是否有外出務工經歷和參加過涉農技術培訓,才是決定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重要個人特征。
(2)家庭特征。主要是指家庭勞動力人口數以及土地面積和農業收入水平。農戶勞動力人口及耕地資源特征,反映了農戶家庭人口壓力及其土地資源的稀缺程度,而農業收入水平高低則反映了農業在農民家庭中相對重要性及其采用新技術的意愿與能力,這對非農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浙江農村而言無疑顯得更加突出。因此假定:以上三者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是正向的。
(3)環境特征。主要是指農戶所在地的地理環境(含交通、通訊條件及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朱希剛等(1995)的研究發現,鄉集鎮與農戶的距離與新技術的采用表現出極大的負相關⑤;在對貧困山區農戶雜交玉米采納行為的實證研究中,趙緒福(1996)發現:一個地區越是遠離技術成果的發源地,人們了解和學習的機會就越少,技術的空間傳遞時間越長,從而縱向擴散的速度越慢。但隨著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意識的增強,昔日城郊型畜牧業已遇到了巨大挑戰;此外,發達的民營企業在促進浙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鎮郊區生態環境破壞相對比較嚴重以及人地矛盾更加緊張的現實⑥。因此,我們假設“是否地處城鎮郊區”對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是可正可負的。
(4)政府扶持引導。主要是指政府在高效生態農業建設中的支持與引導。為推進高效生態農業,浙江省政府出臺了不少扶持政策與措施,“農民信箱”的創建與推廣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地方政府還對高效生態農業的發展提供了政策性金融與保險等方面支持,極大解決了農戶的資金困難與后顧之憂。此外,各地有關高效生態農業的宣傳與技術培訓也比較到位。因此,筆者預期當地是否開通“農民信箱”以及農戶是否貸過款、是否參加過有關部門組織的高效生態農業“宣傳與技術培訓”,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具有正向效應。
(5)社會化服務。主要是指農民自己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及各類中介組織,以及是否參加農業龍頭企業、是否與企業簽訂合同等方面。這些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將是影響農戶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僅影響到農戶采用該模式后其產品價值的實現以及能否增值問題,也將密切關系到核心技術(或服務)的獲得與實際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因此,筆者預期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具有顯著的正向效應,而農業龍頭企業的影響則要小得多。
(6)質量安全及生態意識。主要是指農戶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及其知識積累情況。實際上,農戶技術采用行為并非只受經濟因素影響,多數情況下還受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尤其是生態觀念與健康意識⑦。在具體調查中,我們發現受訪者對生態省建設及其相關理論或具體實踐措施還是比較了解的,而對“循環經濟”這一相對較新的理念,有44.8%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未曾聽說過。因此,這里選擇“是否聽說過循環經濟”來衡量農戶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生態意識,并預期其對于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是正向的。
二、數據來源與樣本概況
1.數據來源
研究數據主要來自筆者及浙江大學三農協會會員利用暑假時間進行的農戶訪談與問卷調查,調查對象以浙江省高效生態農業示范縣的參與者為主,調查內容涉及了農戶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除了農戶所在地基本情況、個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情況外,重點調查:①農戶參與高效生態農業生產經營決策的思想、過程及影響農戶決策是否參與、如何參與高效生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因素,以及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戶決策行為的變遷情況;②農戶在高效生態農業生產經營中面臨的生產、銷售、收益等方面問題與變化,以及③農戶參與高效生態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提出何種新的要求及其滿意程度等。調查采用隨機抽樣法,由調查員在所在縣(市)隨機抽取一兩個規模較適中的鄉鎮,在每個鄉鎮中隨機抽取一兩個規模適中的行政村,在每個行政村中隨機調查5戶。全部調查都以調查員直接對農戶進行面對面的詢問和農戶自填的方式進行。正式調查前,筆者曾在兩個比較典型的縣(鄉)進行了預調查,并對問卷進行了必要修改、補充;同時對協助調查的浙江大學三農協會會員進行了必要的集中培訓(為保證問卷調查質量,每位同學至少調查兩個村,最多不超過20份)。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400份,收回339份,剔除漏答關鍵信息及出現明顯錯誤問卷,共回收有效問卷317份,回收比例為79.3%。
2.樣本特征
①被調查地問卷分布在全省11個地市30個縣(市、區)的91個鄉鎮,并以紹興、臺州、衢州、湖州和杭州等5地(市)為主。從地理位置看,地處城鎮郊區的有149個樣本(占有效總樣本數的47.0%,下同),并以平原、山區和丘陵地區為主。所在村莊已開通“農民信箱”的,有217戶(占68.5%)。②被調查戶主全部有效問卷中,樣本農戶多在40-55歲(占71.7%),平均45.2歲;從受教育年限來看,樣本農戶多在8或9年(相當于初中畢業,占51.4%),平均8.2年。有202位受訪者有外出務工經歷(占63.7%),253人參加過涉農技術培訓(占79.8%)。已參加涉農技術培訓的受訪者中,有74.2%的受訪者認為培訓效果較好或很好;共有26位女性接受了調查。③受訪者家庭樣本戶平均家庭人口4.1人,平均勞動力2.7人,其中純農業勞動力以2人為主,只有1/3左右家庭存在半農業勞動力與非農業勞動力。從耕地面積看,樣本戶并無多大規律,但以2-5畝為主(135戶,占42.4%),平均15.8畝;在1-4公頃的共48戶(占15.0%)。從收入結構看,農業收入多在6萬以下(占75.6%),平均9.5萬。以上家庭勞動力結構及收入結構等,也可以從家庭收入主要來源及戶主的職業選擇得到進一步反映(表1)。這是否說明,一方面是高效生態農業的發展需要閱歷比較豐富、科技水平比較高、市場意識比較強的戶主們的踴躍參與;另一方面是隨著高效生態農業的逐步發展,農業的比較利益有所提高,已把不少非農為主兼業的戶主們重新吸引到嶄新的現代高效生態農業建設中來。
三、模型的選擇與解釋變量說明
Logistic模型是研究定性變量與其影響因素間的關系的有效工具之一。模型中的因變量(一個事件發生與否)只有兩種選擇,分別用0或1來表示⑧。在本研究中,農戶選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時用0表示,反之用1表示。為了檢驗上述農戶選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因素的假說,進一步明確影響程度和顯著性,有必要應用上述317個農戶樣本構建出農戶選擇意愿影響因素的二元選擇模型。
四、模型估計結果及其分析說明
1.計量模型估計結果
運用SPSS統計軟件,對317份農戶調查數據進行了模型估計(但由于35份調查數據存在信息缺失,入模型的樣本為282份,其中選擇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241份、未選擇的41份)。在數據處理過程中,筆者采用了向后篩選法⑨。即:首先將所有的解釋變量引入回歸方程,進行模擬計量,得到估計模型1;然后將Wald值最小的解釋變量剔除,再進行回歸,直到所有的解釋變量均達到顯著水平為止。一共得到了12個計量估計結果。從各模型運行結果看,模型整體檢驗基本可行。由于篇幅關系,這里只列出了估計結果中的兩種(模型1與模型12,表5)。模型12去除了那些影響不夠顯著的變量(剩下4個解釋變量),且從解釋變量顯著性和Wald檢驗值來看,模型12解釋變量的顯著性都優于模型1。因此,計量分析以模型12為主。模型12分析報告的顯著水平P=0.000,說明假設模型整體檢驗十分顯著,預測的整體準確率達85.5%⑩。表4和5即為最終方程結果,最終模型變量系數均在10%顯著水平顯著。此間,在步驟2至12中,分別先后移去的變量為:龍頭企業、培訓活動、外出打工、性別、教育年限、技術培訓、年齡、勞動力、循環經濟、農民信箱以及是否城郊等。
2.模型估計結果分析
根據模型估計結果(表3、4、5),農戶是否選擇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現代農業)發展模式的主要影響因素及其顯著性和影響程度歸納如下:
(1)家庭耕地面積大小與農業收入水平高低對農戶是否選擇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與預期結果相反,模型12的估計結果(表5)表明,家庭耕地面積系數值為正(0.018)。說明家庭耕地面積越大,在其它條件不變情況下,農戶并非越傾向于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而且耕地面積增加一個單位的變化將導致發生比變化1.018倍。耕地面積與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呈負相關,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浙江省人地關系緊張,戶均耕地規模較小且難以擴大,農戶們不得不在有限土地上集約經營,以追求盡可能高的利潤,這與高效生態農業的普遍要求與出發點也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可能主要是由于浙江省農業勞動力雇傭成本相對較高,農戶們與其長年雇工集約經營還不如自已投身二三產業收入高。在對平湖市等縣(市)進行實地調查中發現,由于優質優價難以實現等各種原因,那些實際經營面積較大的種糧大戶,就傾向于不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與研究假說一致,模型12估計結果表明,家庭農業收入水平高低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系數值為負(-1.279),且達到1%顯著水平。說明在其它條件不變情況下,農業收入水平越高,農戶越傾向于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這可能是由于農業收入較高的農戶,初步嘗到了效益農業建設的甜頭,而且他們支付新技術成本的能力及承擔風險的能力也相對較強,因此較傾向于接受新技術。說明從事高效生態農業有助于農戶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可以推廣這些農戶的經驗。這也就部分驗證了高效生態農業建設至少需要解決的3個基本問題,即:農業生產要有效益,并且要有較高的比較利益;農業剩余勞動力要有出路,且從事農業的勞動者有較高的科技文化素質;生產經營要有一定規模,耕地不能過于分散。但與預期結果相反,家庭勞動力人口數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影響不顯著,可能與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家庭規模與人口結構大同小異有關。
(2)政府扶持、尤其是金融與保險服務等,是農戶是否選擇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重要促進因素。模型12的估計結果表明,農戶是否獲得貸款在2.5%水平上顯著,且系數值為正(1.155),獲得過信貸支持的農戶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發生比是沒有信貸農戶的3.173倍。這與預期結果是一致的,也與實際生產中廣大農民對當前金融服務普遍表示不滿及對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的強烈呼喚是相吻合的。說明當前情況下,能否獲得信貸是農戶是否選擇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重要促進因素,政府應該給予高效生態農業農戶更多金融支持。但當地是否開通“農民信箱”以及是否舉辦過有關高效生態農業的宣傳與技術培訓等影響不顯著,這與政府的初衷也是相反的,可能是由于這些活動并沒有什么實際效果,甚至于僅僅是一種形式而已。需要進一步思考的是,全省高效生態農業建設中出現的這些現象,是否說明農戶們真正希望得到的是政府有關部門在資金、技術等方面實實在在的支持,而且政府在這些方面支持得越多,農戶們選擇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意愿也就越強。事實上,不斷加強、改進農業金融與政策性保險等方面支持,是國際上農業政府支持與保護的共同之處,值得進一步研究探索。
(3)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相關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健全有助于農戶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與預期的結果一樣,模型12估計結果表明,農戶是否參與農業合作社變量在1%水平上顯著,且系數值為正(3.077);模型12的估計結果還表明,與農業合作社有密切聯系的農戶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的發生比是未參與農戶的21.690倍。這就清楚地說明,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農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聯系越密切,越傾向于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值得深思的是,“是否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的影響不顯著,而且成了模型估計過程中第一個被剔除的變量,究竟是調查樣本的原因,還是龍頭企業的功能削弱了,有待進一步分析、檢驗。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龍頭企業與農業合作社間的功能存在部分交叉,且其職能已部分為日益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所替代。何況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確實得到了較好較快的發展,其組織形式與服務功能也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如何進一步研究、借鑒臺灣地區農會的實踐經驗,進而在高效生態農業建設中逐步增強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金融與保險方面的職能與服務能力,將是一項新的、非常重要的現實研究課題。
(4)戶主特征變量、環境特征變量以及質量安全與生態意識變量,對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受的影響不顯著。即使是人們研究、關注較多的戶主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以及是否有外出務工經歷或者參加過涉農技術培訓等特征變量,其影響也不顯著。說明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受這些變量的影響很小。從受教育程度看,這可能是因為農村教育對農民技術知識和技能的培養沒有起到針對性作用。“是否地處城鎮郊區”作為“環境特征”的綜合變量,其影響也不顯著;與預期假設相反,質量安全及生態意識變量的影響也不顯著。實際上,作為一個理性經濟人,農戶新技術采用行為將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在現階段有些影響并不顯著的因素也許會在長期發展中逐漸凸顯出來(張云華,2004),但更深入、具體的原因尚有待進一步調查研究。
五、主要結論與政策啟示
1.主要結論
農戶是否采用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受其內、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影響,是不同農戶個體在利益驅動及政府宣傳發動下,根據自身稟賦和既定自然、經濟和社會環境條件下進行的一項復雜選擇行為與決策活動。實證分析結果表明,當前農戶是否采用現代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模式,主要受其耕地面積、農業收入水平,以及農戶們是否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否獲得過金融貸款等因素的影響,且不同因素的影響程度和顯著性也不盡相同,但戶主特征變量、環境特征變量以及農戶質量安全與生態意識變量的影響似乎很小,沒有進入到最終估計模型中。但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受調查資料限制,不同農業生產模式的生產成本及其相應農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價值實現問題等因素沒有得到具體的反映;二是具體實踐中,不同農戶對高效生態農業具體發展模式的選擇采用行為的差異性,也未得到足夠的關注,而這些都是值得進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問題。
2.政策含義
篇10
關鍵詞:土地換保障;土地轉保障;三個維度
一、問題的提出
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然中國同時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成為必然趨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劇,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征收,被征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有國土資源部的研究課題《21世紀我國耕地資源前景分析及保護對策》指出:在嚴格控制的前提下,2001-2030年30年間將新占用耕地5450萬畝,新增失地農民7800萬人。 若占用耕地指標得不到控制或非法占地,失地農民將遠遠超過7800萬人。隨著時間的發展失地農民問題會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其社會保障、安置、就業、征地補償等問題若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將會不利于城鄉一體化格局的建設。就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積極探索安置模式,但就土地換保障這一方式自出現以后,受到了學界的廣泛的關注,土地換保障是指在規劃區范圍內的農戶,將自己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一次性流轉給政府委托的土地置換機構,由土地置換機構為失地農民符合條件的現有家庭成員統一辦理各項社會保障,土地置換機構將根據土地管理部門規定的失地農民的安置費,土地補償費、水利設施費、撤組轉戶費等費用全部或一部分用于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目前在國內學界對以“土地換保障”為題進行的研究已經已初具規模,專家學者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質疑同樣也受到肯定。
二、文獻綜述
在國內,宓小熊(2009)認為:“土地換保障的完整意義是農村集體收歸國有,外出農民享有社會保障權益,認為土地換保障是能夠解決農村社保困局的。盧海元(2012)《土地換保障:擴大推動發展民眾基礎的政策選擇—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的理論與實踐》一書中認為:“土地換保障”是農民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最獨特有效的制度形式,且在書中明確了失地農民的外延和內涵,指出土地換保障而非是土地換社保,土地換社保只是土地換保障的第一步。然鄭雄飛(2011)認為:“土地”和“社會保障”二者從“資源”的角度切入,二者是存在不同點的,認為基本保障不可換,不能混淆“補償”和“保障”以逃避政府責任,同時認為補償保障可以換,能夠利用地上權利及其資產收益來添置基本保障利益。馬小勇、薛新亞(2004)認為:如果不進行置換就意味著農民獲得雙重保障,對其他社會成員不公平。
在國外,國外學者就主要從失地農民生活現狀和形成原因進行研究, 如英國歷史學家考特認為英國 “圈地運動”, 使失地農民不是流入城市就是淪為農業工人階級, 這些喪失了一部分甚至全部收入的農民, 去城市務工是他們唯一的出路。美國社會學學者帕克則認為失地農民進城對城市秩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三、自我研究價值
學術界對土地換保障的研究進行了眾多的正反兩面的研究,對“土地換保障”這種思想方式的改進,發展都起到貢獻的作用,筆者在借鑒以前學者觀點的前提下表達個兩個不同的觀點。
(一)土地換保障思想模式包含了貨幣補償型模式、集中開發型模式、土地入股型模式,而并非屬于并列不相關的模式
社會保障是國家或社會依法建立的,具有經濟福利性的、社會化的國民生活保障系統。 在中國,社會保障則有各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軍人保障、醫療保障、福利服務以及各種政府或企業補助、社會互助等社會措施的總稱。 因此社會保障就筆者的理解不僅包括基本保障也包括了發展保障,失地農民在土地被征用征收,政府委托置換機構根據部門規定的安置費等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統一辦理社會保障,在現實中有著浙江嘉興杭州土地換社保模式,可以概括為“三統、一分別”,三統即為政府統一實施征地,統一補償政策、統一辦理失地人員農轉非和養老保險。一分別即為不同年齡段的安置對象分別進行安置,如:對達到退休年齡的被征地人員,一次納15年養老保險,次月開始發放養老金;對男45~60周歲,女35~50周歲的被征地人民,為其一次納15年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后按月發放養老金,退休前每月發放生活補助和醫療包干費每人160元等內容。 成都市溫江區2006年推出的“雙放棄、三保障”,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自身宅基地將會獲得城鎮戶籍和社會保障權益;成都市在2008年出臺的《成都市耕地保護基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和《成都市耕地保護基金籌集與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用耕地保護金來充實農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縱觀上面的土地換保障的類型,保障的內容大多都集中在社會保險上面,然社會保障不僅僅只有社會保險,還有著其他等內容,所以上面的應該用土地換社保來總結,上面已經提到社會保障還應該有著發展保障,失地農民在有了一定的青苗費等貨幣保障,政府委托的機構安排的養老,醫療保險以及更甚的教育培訓再就業等保障后,失地農民的長遠以經濟發展保障體現在?
在我國,集中開發型模式在現實中有湖南咸嘉模式,他具體體現在“三集中、三統一”,三集中、三統一即集中管理土地,統一進行拆遷補償;集中安置農民住宅,統一進行綜合開發;集中使用土地補償安置費,統一安排農民生產生活,小區管委會對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勞動力安置費進行集體統籌管理使用,對統一留用的資金,一部分以“咸嘉村安置退養基金”的形式存入銀行,一部分用于投放小區綜合開發。所得銀行利息和開發所得銀行利息和開發所得利潤、物業收入都以紅利形式發給農民。
土地入股型模式,在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有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若農村土地要開發出來就得改變土地的土地的所有權性質,農地變為城市用地,所有權由集體轉向國家,土地開發中的巨大收益也隨之歸國家所有。這無形中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土地入股模式,在一些地方在不改變農民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前提下,推行集體土地股份合作制,把農民承包的土地折成股份,使農民的土地在農轉非中得到不斷增長的利益。
不管是貨幣安置還是土地入股、集體開發型,都是以保護失地農民的利益為基調,這些都是失地農民發展性的保障,原有的養老、醫療、救助等是失地農民應有的基本保障,雖這些保障體系還不完善,但是土地換保障的思想模式已經囊括了這些安置模式的內在含義——保障失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降。幾種安置模式的交集就在于土地換保障思想。可見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在失地農民失去土地后,對于他們的保障不僅僅是我們想的那么簡單,保障一詞是個寬廣的概念,不僅是保障了吃喝,還包括了他們以后的長遠生存發展。
(二)土地換保障這一思想概念應變為“土地轉保障”
曾有學者提出土地換保障的方式對被征地農民是不公平的,社會保障的最終責任主體是國家和社會,國家和社會為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確保其不因特定事件的發生而陷入困境,并體現出公平性。國民都享有社會的保障,用土地換取保障,用一種生產資料換取國民都該享有的社會保障,這就與社會保障的本質特征(體現公平性)相悖。“轉”字在《現代漢語辭海》中解釋為:
(1)動詞,改變位置、方向、形勢或情況等;
(2)動詞,繞著某物移動,打轉。用“轉”字就避免了用“換”字中的農民用自己的土地去換取社會保障,轉—一種形勢變到另一種形勢情況,由以前農民以土地為生產資料來保障自己的生活,在土地被征收征用后,自己的生活形勢轉變成借用征地補償的費用來開始國家政府的,集體的、個人的努力來安置自己的新生活。然“土地換保障”變為“土地轉保障”不僅僅是一個詞的轉變,怎么轉成為筆者探討的重點。具體從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經濟、政治權利三個維度來探討。
在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中,保障農民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權利,實現公平應是我們的基本前提。失地農民在失去土地后很多轉為城鎮居民戶口,但是他們并沒有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一直以來農民被賦予了貧困、落后的帽子,把農民看做是貧窮的代表,一直以來社會保障都是城市為先農村為后,如在醫療方面,雖20世紀50年代我國農村有著集體經濟和農民共同出資的農村醫療制度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推行和經濟體制的改革,農村集體經濟名存實亡原有的合作醫療組織失去了經濟支持,原有的保健網逐漸解體且原有的醫療保障水平很低,直到2007年才提出“新農合”;在社會救助方面,在1999年城市低保制度已慢慢建立,而農村低保在2007年才提出來,前后兩者相差年份大;在其他社會保障方面也有著諸如此類的差距。所以在面對失地農民這個特殊群體,在保障失地農民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在銜接部分失地農民原有的“新農合”、養老保險、社會救助低保問題加大力度,征求社會的意見,實現失地農民更快的完善社會保障問題。
在經濟方面,失地農民失去了他的生產資料——土地,加之農民的文化程度水平不高,再就業就成為重點。在現實生活中雖已經在失地農民再就業問題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給予失地農民一些“教育培訓補助”、政府采取市場競爭性機制選取培訓教育機構等方式,但是,具有再就業能力的失地農民有著25-30、30-40、40-50三個年齡段,一些步入中年且具有再就業能力失地農民讓他們呆在教育機構進行成人教育難度遠比青少年大,政府如何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個人自身技能提高、社會的努力與包容成為了突破點。
在政治權利方面,政治權利的保障很容易被我們遺忘,但是失地農民同樣具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公民政治權利,如選舉與被選舉、建議、批評、檢舉、享有社會保障等的權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并非如此。如在征地時大多都是“事后聽證”縱觀下面的數據:(李小云等學者對八個貧困縣,16個村,有效問卷644開展調研)
不知道 知道一點 知道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選舉權 23.3 16.8 59.9
受教育權 28.4 23.9 47.7
勞動休息權 56.0 18.4 25.7
社會保障權 52.2 21.3 26.6
土地承包權 13.7 22.8 63.5
宅基地使用權 27.2 25.2 47.6
名譽權 53.4 20.3 26.2
人格權 48.6 23.3 28.1
生命權 48.4 21.7 29.8
健康權 45.7 24.1 30.2
(來源于李小云、左停、葉敬忠《2008中國農村情況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7.第351頁表一)
根據圖表可以看出很多農民對社會保障權、勞動休息權等不知道的占很大比例。所以政府的措施,失地農民自身的加強、社會的維護成為突破點。
(土地轉保障三個維度)
四、總結
面對中國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土地被用于城鎮,工業的建設,產生失地農民是必然的現象,如何解決好失地農民的問題不使他們成為新的弱勢群體,成為關鍵,且面對自1978年我國農村土地實行以來,他有其積極的作用,他的不足也慢慢顯現出來,在這30年來,土地產權主體模糊、土地經營低下等問題出現,土地換保障的思想模式用于安置失地農民其有效性是無可厚非的,面對對土地換保障的爭議都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研究,而筆者在借鑒前人的觀點上,提出自己的看法,也許正如鄭功成認為的以特定的社會問題存在的前提下社會保障的項目、方式都應具有其變動性、發展性,所以在解決失地農民問題上更需要我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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