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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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 結合農業行政執法實踐,分析了縣級農業行政執法目前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推進農業綜合執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健全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監督并確保依法行政、突出重點并強化源頭監管等對策與措施。
關鍵詞 縣級農業行政執法;存在問題;對策與措施
縣級農業行政執法是農業行政執法體系中最直接最關鍵的環節。目前,農業和農村工作已進入一個重要時期,農業行政執法工作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1縣級農業行政執法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高,適應新形勢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絕大多數專職執法人員原來從事的是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對農業法律、法規系統學習時間較少,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知識及相關的執法技能,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執法人員不善執法和不敢執法的現象。
1.2管理相對人和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淡薄,依法行政的輿論氛圍不濃
在市場檢查過程中,管理相對人受到處罰時,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為由,推卸責任,逃避處罰,干擾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農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不強,自我保護意識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3農業行政執法機構的性質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目前,縣級農業行政執法主體屬于行政機關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編制、理順體系”的辦法組建起來的,屬事業性質,農業行政執法分散于各個基層單位。有的沒有解決農業執法辦案經費,農業行政執法沒有專項經費保障,導致執法手段落后,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和實施處罰困難。缺乏相應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響了執法水平和質量的提高。
1.4行政執法面臨的難點
農業行政執法由于起步晚,經驗不足,相對人、執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和素質不同,導致執法難,難執法。有些由于認識不到位,行政執法難以放到應有位置,執法中取證難,處罰決定難以實施,執法機構履職無法獨立完成,干擾因素多,法律法規未能有效落實;在少數地區,農資產品質量問題日趨嚴重,管理機構重標識、輕質檢,重處罰、輕管理,重外地、輕本地產品現象普遍存在。
2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與措施
2.1推進農業綜合執法,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
將分散在各事業單位的執法職能統一起來,單立機構,專司執法工作,單獨行使職能;把農業行政執法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人頭經費、日常辦公經費和執法辦案經費,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保障體系;努力提高農業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業務能力強、清政廉潔、秉公執法、高素質的執法隊伍。
2.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管理相對人和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只有努力學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傳教育要建立一些長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標語、印發資料等多種宣傳形式加強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推動全社會依法治農氛圍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規范執法行為
通過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管理制度、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重大案件審批、查處、備案制度、執法過錯和錯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責任到人。依靠制度,強化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做到主體合法、依據合法、行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一是加強行政機關內部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明確執法機構領導干部及執法人員的責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監督機制,向全社會公布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投訴電話,接受管理相對人的監督,接受人大的監督檢查,接受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監督。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糾正本位主義和地方及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消除執法中的腐敗現象。
篇2
關鍵詞:消防、職業道德、行政執法、執法程序、對策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fire control institutions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nd then makes an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and then targeted proposed law enforcement of the law enforcement set up quality, regulate the correct law enforcement procedures and enhance the moral quality, perfect law enforcers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system solutions.
Keywords: fire, professional morality and law enforcement, law enforcement procedure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99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消防行政執法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將消防法律、法規適用于特定對象的具體行政行為,是推進消防工作法制化,創新和推進消防社會管理,減少、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保障社會單位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途徑。隨著《消防法》、《行政許可法》、公安部第106、107、108號令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制定和實施,消防行政執法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行政的意識已有明顯增強,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消防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大批火災隱患得以整改。但其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消防執法人員執法素質不高,執法不嚴,執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還有一些由于受地方保護主義和政府追求經濟效益的干擾,執法不公,執法不嚴。下面談一下本人的一點看法:
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行政執法部門執法不規范,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放任自流等現象較為嚴重。
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消防執法人員對消防違法行為以某種借口,該罰不罰、不該罰卻重罰、以罰代停、以罰代改等現象特別突出,他們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罰款,一味追求罰款數額,完成罰款任務。他們這么做也就出現了平時執法很輕松,幾乎不去社會單位檢查,而到了逢年過節忙得不亦樂乎,這為火災的發生創造了條件;二是,超越職權嚴重,執法動機不良。某些執法人員為了與單位或個人的一些矛盾,便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執法工作中做手腳或越權使用權力。如某單位存在四項違法行為,而消防執法人員在第一次檢查時只提出兩項,責令其整改,發現未按要求整改的,便對其實施處罰,第二次檢查時又提出兩項問題,責令其整改,如果發現其未改又對其實施處罰,這樣一來單位就不能及時的徹底整改問題,從而造成了單位長期存在火災隱患。
二、執法過程中的執法依據不準確,違規執法。
現行消防行政處罰程序是:依法對單位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經調查取證后立案,進入處罰程序,并告知處罰的種類和享有的權利,經審批后做出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復議的途徑和時限,被處罰人履行完處罰決定后結案。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兩套案件程序,一種是網上辦公系統,一種是紙質案卷,而兩種處罰程序的內容和格式還不一樣,這樣一來一件消防行政處罰案件耗費了大量的警力和時間。雖然消防行政處罰在不斷的改進,但是也表現出消防行政處罰程序、法律文書的不規范性、隨意性。這些規定在實踐中束縛了執法人員的手腳,使一些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嚴肅的處理。為提高行政處罰效率,可參照香港的做法,簡化消防行政處罰程序。香港的消防部門沒有處罰權,只有檢控權,防火員在防火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需要處罰的,可將控罪和證據直接上告法院,法院開庭審判確認后即可作出判罪。被處罰人懾于法院的權威,一般都會老老實實接受,及時加以整改。這種操作方式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而且消防部門省去了組織聽證和復議的環節,大大提高了消防執法效率。 三、行政執法機關職能相互交叉,權責劃分不明,執法中推諉扯皮現象嚴重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體制、立法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執法部門職能相互交叉,權責劃分不明,導致執法中“撞車”或扯皮。如房屋室內裝飾問題,安監、質檢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有監督管理權,規劃建設部門依據有關規定也有監督管理權,而當發生問題時,部門之間往往又互相推諉。又如食品和藥品的監督管理,屬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但這方面的廣告又歸工商部門管理,一旦出現食品藥品的虛假廣告,消費者受了欺騙而找主管部門時,也容易發生“兩不管”的情況。
四、執法者的素質較低
一些消防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意識不高,對消防行政執法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認識,沒有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和充分運用現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致使一些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有力的查處,火災事故隱患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特別是《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相繼頒布,對消防執法工作的要求和標準越來越高,一些消防執法人員為了減少麻煩,避免當行政訴訟被告,在消防行政執法中,可罰可不罰的不罰了,該重罰的從輕了,從而削弱了執法力度。與此同時,消防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消防執法過程中,有些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對有關的法律、法規沒有理解透、掌握好,自身法制意識不強,執法觀念淡薄,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在執法工作中,不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按照法定的程序辦事,以致于出現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手續不完善,使用法律文書不規范等問題。
消防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法治”意識差,消防行政執法人員沒有科學的認識和準確把握法治的基本內涵。在法治作為一種價值觀念和治國方略的今天,人治的傳統觀念仍沒有完全摒棄,權力行政、人情行政、身份行政較為盛行,“以權壓法、以言代法、越權執法、以罰代法、行政執法權力商品化”等現象時有發生。
二、對消防行政執法的內部監督制約力度不足,甚至形同虛設。在消防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執法責任制落實不夠,特別是對執法的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有的公安消防機構根本沒有執行。內部監督不力,考核、評比與德、勤、績聯動機制不完善;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在處理時失之于軟,失之于寬,沒有起到規范、懲戒和教育的作用。
三、執法為民的思想樹立不牢,對人民缺乏感情,不能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安消防部隊是公安機關的一個重要警種,擔負著消防監督執法的重任。因此要牢固樹立“人民消防為人民的思想”。但是當前我們有些消防執法人員對“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個根本性的問題模糊不清,沒有得到真正解決。法治意識不強,在思想上沒有擺正人民與執法人員的關系,即是“主人”與“公仆”的關系。所以在消防監督執法中有對待群眾冷、硬、橫、推等現象。
解決目前執法中存在問題的措施
一、提高執法者的職業道德素質
牢固樹立執法者的執法觀念,長期開展宗旨與意識教育,轉變觀念或者定期不定期的培養消防執法人員的道德修養,把立警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落實到每一個干部,切實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和人民感情基礎,讓每一個執法者帶著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去執法,帶著對人民深厚感情去執法,平時我們社會也應該加強對法制宣傳和教育的力度,增強人民的法制觀念,在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侵害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二、規范執法程序,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
公安消防機構應根據具體情況,建立完善的消防檔案,對每一起案卷,每一次活動都應進行整理裝訂,建立一個完善的檔案樣本,讓每一個消防監督員都應熟知檔案的建立和裝訂程度,對具體對象做出一個正確合理的選擇和判斷,從而更加準確貫徹消防法律的意圖。
三、提高執法者的素質
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級行政機關要有計劃地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學習行政訴訟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操作規程,熟悉有關的法律條文和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程序,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規范執法行為,也是消防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
一是針對當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嚴明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使執法權限確定化,執法責任明確化,執法程序公開化。二是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切實執法質量評議考核制度,充分發揮法制、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適時開展消防執法內部檢查、考核,做到及時發現和處理消防監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不能等到發生了重大火災事故,再去被動的追查處理。三是要接受社會單位和人民群眾對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實行公開辦案,杜絕問題的發生,使消防執法工作沿著健康發展的法制軌道前進。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 《北京市消防條例》
篇3
關鍵詞:水行政執法;問題;對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reform and people exhibition,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water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deepening of the big development along the forward, this both for water conservancy undertakings brought the important opportunity of development, also to water conservancy undertakings brought severe test, to water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ork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How to solve the new situ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he water of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positive science, we become the new issue of the water according to law. This article mainly of the Yangtze river water at nanj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Keywords: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概述
長江南京段河道全長約95公里,兩岸堤防總長280公里(含洲堤65公里、港堤24KM),上起蘇皖交界,下接鎮江揚州,沿江經江寧、雨花、建鄴、鼓樓、下關、棲霞、浦口、六合8個行政區。長江南京段現有占用單位約400家,其中非法占用約100家,合法占用約150家,歷史占用約150家,具有占用企業多、占用類型多樣、占用情況復雜等特點。南京市水政監察支隊長江大隊受南京市水利局的委托,主要負責長江南京段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水行政執法工作。
2當前水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當事人長期非法占用,查處難度大
長江南京段非法占用的項目,有改制買斷的、有轉讓收購的、有合伙經營的,一般與當地街、鎮或者社區、村組織簽訂了江灘租賃協議,多為政府引進、村組出租,長期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生產經營。這些單位對水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手段比較了解,采取“表面接受處理,背后慢慢建設”的軟對抗,或者“拒不配合查處,現場圍堵阻礙執法”的硬對抗。
2.2對部分改制企業,查處力不從心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改制企業逐漸增多,有部分改制企業在從事違法建設活動的查處過程中,以基礎差、底子薄、負擔重,人員分流安置困難,處理不好勢必會影響社會的安定等原因對抗執法,或者干脆挑動職工的不滿情緒,組織職工對抗執法工作。
2.3 搭建、堆放和墾植等水事違法行為反復發生
每年長江大隊都會組織多次行動,集中整治違章搭建、堆放和墾植,并在上述違章多發的區域設置宣傳牌,懸掛宣傳橫幅。但是,部分鄰近居民區的江灘搭建、堆放和墾植等違法行為仍反復發生,濱江環境整治和維護的壓力加大。
2.4非法填土,偷倒、傾倒渣土的行為不易防控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濱江開發區、沿江新城區的大規模建設和拆遷,一些不法分子為了降低渣土的運輸和處置成本,將長江大堤的背水坡和迎水面灘地作為偷倒地點。非法倒土發生時間短,而且經常在夜間,都是一些社會閑雜人員,現場證據難以采集、固化,事后沒人認賬,不易進行防控。
2.5對行政許可項目的超范圍建設查處難
因為涉水項目的審批時間較長,企業因為自身發展所需,一般在審批過程中邊批邊建或者干脆未批先建。這些企業,往往具有一定的背景,其經濟總量較大,有著較強的影響力,對其查處過程中阻力很大,而且企業本身也在積極辦理占用許可或者是有了許可后進行超范圍建設。
2.6多部門聯合執法協調配合難
因為水政執法的地位相對較低,對一些涉及多部門違法行為的查處,由我們組織牽頭的可能性不大,一些相關職能部門表面上全力支持水行政執法工作,但出工不出力,承諾難以兌現,使執法工作處于被動。
3水行政執法過程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對策
3.1 實行關口前移,提升隊伍快速反應能力
根據長江南京段的實際情況,長江大隊推行執法管理一體化,按左右岸、上下游分成4個岸段,分別建設了管理所固定辦公基地。采用24小時值守辦公模式,實現管理執法關口前移,填補了以往執法管理時間上的空白與空間上的盲點。通過關口前移,巡查頻次大大增加,管理所可以及時準確掌握管理范圍內的新動向,為有效查處水事違法案件爭取時間,使隊伍快速反應能力逐步提升,實現了對違章的“早發現、早制止、早清除”。四個管理所的前移,實現了長江南京段的全覆蓋,更便于為沿江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點對點的優質服務。
3.2加大人員引進和培訓考核力度,提高行政能力
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工作,彌補一線執法管理人員不足。要注重現有人員的培訓,在提高專業理論水平的基礎上,側重能力培訓,提高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和行政能力。要進一步細化崗位職責,完善目標考核,強化效能監察。
3.3建立專業拆違隊伍,狠抓制止和清除環節
進一步強化“五項機制”的落實,規范一線執法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一支專業的拆違隊伍。針對違章發生的特點,委托建立,重點培養,建立一支人員相對固定、訓練有素、裝備到位、運動作戰的專業拆違隊伍。完善拆違制度,規范拆違程序,提升拆違效果,切實提升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3.4總結經驗教訓,加大典型案件的查處力度
總結一些典型案件的經驗教訓,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一套處理應對典型案件的預案和機制,創新執法手段,加大執法力度。針對水事案件的特點,落實執法保障,加大經費投入,提高拆違清障力度。在深化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機制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一套與沿江各區政府、行政執法局、法院、街道聯系、溝通、協調的模式,促進多部門執法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通過聯合執法、周密部署,對頑固滋生擴大的非法建設予以堅決打擊,切實提高執法成效,擴大執法影響。
3.5 要加大硬件投入,提升長江堤防防洪能力
當前,我市正推進實施長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建設。我們要積極做好堤防、河道整治工程的運行管理。做好堤防配套管理設施的建設完善,加大河道管理范圍內的綠化率,用景觀綠化等方式先行占用,減少空白段,力爭做到適合綠化的灘地及堤防的綠化覆蓋率達95%以上,嚴格控制無序開發,預防違章的發生。
3.6建立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提高數字化水平
積極引進、推廣使用執法管理新技術及先進管理設施,改善執法管理手段,建立統一的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融合工程管理、水行政執法、河勢監測、水資源管理及防汛工作為一體,形成綜合執法管理決策信息系統,實現各項工作網絡化、動態反映沿江占用現狀、對重點岸段實現視頻24小時不間斷的全程監控,防患于未然。
篇4
1 當前我縣農業行政執法現狀和存在問題
1.1 目前農資市場存在問題
1.1.1 農資經營網點過多過濫,造成一定范圍失控 檢查發現,有些鄉村耕地,果園,大棚不算多,但村里農資經營戶數量卻遠遠超過目前實際需求數量,不僅造成惡性競爭,還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經濟報失。
1.1.2 無證經營 調查中發現在農村市場許多經營食品.日常用品的門市隨處堆放種子.農藥等物資,與營業執照規定范圍毫不相干,即給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隱患,又給管理者的管理帶來盲區。
1.1.3 無固定場所經營 有些農資經營戶沒有固定場所,平時用三輪車.面包車等農機具趕集式走村串戶進行農資銷售,拿不出任何票據,造成農資市場多元.無序.流動化經營,對日常經營戶造成很大損失,一旦農資出現質量問題,給監管者監管帶來難度,群眾利益得不到保障。
1.1.4 經營過期農藥 農業法律法規都有禁止生產經營假劣農資產品,但在實際檢查中經營過期農藥依然存在,有些農資經營戶甚至銷售未經登記農藥。
1.1.5 農資經營檔案不同 農業法律法規規定農資經營戶必須健立建全生產經營檔案,但在實際檢查中發現票據與經營檔案不相適應者大有人在,有些經營戶只顧掙錢甚至幾個月乃致檢查時實擊一下,以應付檢查。
1.2 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現狀
農業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同時具備專業知識和熟習法律法規,而現實的情況是農業執法人員大多是以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技術人員,專業知識是具備了,但缺乏系統全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存在著執法人員不會執法.不善執法.不敢執法現象。尤其在檢查和案件處理時很難熟練準確合理運用法律,執法效率和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因諸多原因造成一些主管部門不夠重視,認為此項工作可有可無。日常缺少一些有計劃有組織學習培訓,對待考核采取睜一只閉一只眼錯誤做法,使執法人員專業知識與技能得不到提高,不僅無法更好勝任執法工作,還會由于找法人員自身素質原因導致農業部門權威性降底,影響到當地農業農村經濟發展。
1.3 管理相對人和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
在市場檢查中發現不法經營戶受到處罰時,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為由推卸責任,逃避處罰,干擾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同時農民群眾法制觀念也不強,自我保護意識差,往往在自己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知或不能有效保護自己合法利益。
1.4 會對農業綜合執法認識不足
傳統行政執法給人概念不外乎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作為新的公共事物部門,在工作有時需要相關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配合,比如與公安工商聯合一執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向檢查機關移交案件,如協調不好,加上對農業執法機構認識不夠,就可能出現孤立無援,工作開展困難,執法力度不夠。
2 農業行政執法對策和措施
2.1 嚴把農資市場準入關
與農資經銷戶簽訂農資誠信承諾書。做到對農資門底數清.數據實.情況明,同時對供貨商提供的農資進行網上驗證和三證審查并指導和督促檢查農資經營戶鍵立建全購銷臺帳索證索票制度,將種子.農藥.化肥全部納入經銷貨臺帳登記管理范圍,對不符合標識標準農資責令退出市場,凡未經審定登記以及檢驗不合格農資產品不準銷售,一定做到來源請楚,質量合格,標識規范,價格合理。
2.2 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法規知識
本著服務群眾原則,積極開展政策咨詢.法律咨詢.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一方面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散發資料,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向農民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等農業法律法規與農資識假辨假常識.注意事項,以及維權途徑,鼓勵他們向執法部門舉報假劣農資。另一方面通過舉辦培訓班.知識講座和市場檢查等方法,向農資經營戶廣泛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等法律法規宣傳服務活動,告知其違法經營后果和導致農業生產事故賠償責任。
2.3 加強執法監督,杜絕濫用權利
提高農業執法能力 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力量對農業綜合執法進行監督,力求有效遏制農業綜合執法中可能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杜絕執法機構權力腐敗。通過強化農業干部法制培訓,加大農業執法投入等措施,加強執法人員管理規范執法,建立一支思想過硬,業務能力強.清政廉潔.秉公執法,素質高執法隊伍。
2.4 健全工作機制,范執法行為
建立農業部門與其它部門間的執法協調會商機制,建立不同層級不同區域農業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機制;建立農業執法中的聯打聯動機制;建立執法監督檢查機制和執法考核評議機制,進一步推動執法機制創新。
2.5 強代農業執法保障
篇5
關鍵詞:消防;行政執法;改革
消防行政執法改革是我國法制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消防行政執法作為全社會公共安全執法的根本基礎,其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聯系越來越密不可分。它的改革是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客觀要求,同時也是公安消防機構法治觀念和內部管理模式創新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我國消防行政執法現狀存在的問題
1.消防行政執法范圍不確定性
根據我國目前的消防行政執法體制,其執法主體是公安消防機構,因此,我們目前所說的消防執政行為指的只是公安消防機構所做出的行政執法行為。但是在現實中,還存在公安派出所民警所做出的消防行政行為,而這種行政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執法,現在還存在一定的爭議。同時,就公安消防機構自身而言,還存在消防行政和技術執法不分的情況,長期以來既是管理者又是執法者,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自己的監督者,這種職務上的不確定也就造成了行政執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弊端。
2.行政執法程序不完善
首先,在消防內部的行政審批中,沒有建立起嚴格的行政審批制度,有些內部機構雖然建立,但是對于行政審批的要求不嚴,沒有起到審批制度應起的作用;第二,在行政執法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就是表現在一些執法程序上的錯誤,比如對于一些不能當場罰款的情況進行罰款,或者是顛倒了處罰、裁決和審批之間的先后順序;第三,行政程序的中斷。也就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半途而廢,對于某些消防違法行為,沒有按照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要么就是整改之后沒有進行相對應的檢查,或者是沒有進行處罰,這都是消防行政執法程序中存在的問題。
3.內部操作不透明,缺乏監督
就目前的消防行政執法上來看,其內部操作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同時,由于當前消防行政執法體制和程序上的不完善,在執法上也相應的出現較為隨意和不公平的執法行為。而這種行為在一種不透明的內部操作下進行,就會很容易的給當事人一種暗箱操作的錯覺,破壞消防行政行為的公信力。同時,對于消防行政行為也缺乏相應的內部監督機制,要么就是管理者的自身監督,使監督機制流于形式,這就從根本上影響我國消防行政行為的改革和完善。
二、我國消防行政執法的改革
1.消防行政執法體制上的改革
(1)改革用人機制,推行競爭機制,實行優勝劣汰:“法”作為調整和約束社會行為規范的基礎,最終還是需要人們的實施來得以保障,而在實施的同時建立一只執法力度強的高素質消防執法隊伍是必不可缺的。在我們的生活中,消防行政執法關系到民眾生活方方面面,執法人員不僅要保障民眾的生活環境更要保障民眾的生產生活安全,因此,執法人員的業務素養具備是非常嚴厲的。那么如何構建一只全方面服務的高素質行政執法隊伍,本文認為,應從全面推行競爭機制入手,在此基礎上對執法機構領導和執法人員采取考核與選拔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競爭性上崗,摒棄傳統的“論資排輩”的做法。同時嚴格的考核監督制度,對于不合格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執法崗位,通過這些機制的實施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消防行政執法隊伍。
2.消防行政執法理念改革
(2)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行政是法制國家的重要標志,公安消防機構是代表政府行使消防行政職能,消防行政執法人員也必須實現這一消防行政執法理念的轉變。樹立依法行政意識,不僅要嚴格執法,同時要公正執法,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具體的在消防行政執法中,要處理好“情與法”、“權與法”的關系,尤其是在目前消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過大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違法行為的認定處罰,既要考慮有無從重處罰情節,也要考慮到有無從輕處罰情節、減輕處罰情節,還要考慮到有無不予處罰情節,在合法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做到合理、適當和公正。
3.消防行政執法范圍改革
市場經濟體制下行政管理的范圍和權限發生了重大的轉變。政府由無所不能、無所不管的全能政府轉變為有限政府和責任政府,其作用范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消防行政執法也不例外,近年來,公安部消防局對所有消防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結合實際取消了一大批消防行政審批項目。最近,隨著國家行政執法改革的深入,對行政執法范圍又提出了新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13條規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行為可以不設行政許可。因此,公安消防機構應對照《行政許可法》認真研究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范圍,要做到該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該管的,能夠交給市場機制調節的,能夠由企業、協會和中介組織解決的,就堅決交出去。
總結:
綜上所述,我國加強對消防行政執法的改革,是我國行政執法力度的自我完善,同時也是法制化進程的客觀要求。但是,針對上文所提到的關系消防執法上的一系列現存的問題,我們也應該看到,對于消防行政執法的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需要所有與消防相關的管理者、執法者和監督者去共同努力的。因此,我們要首先正確的面對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同時,要加強改革的力度,切實的認識到改革對于消防行政執法的重要性,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提高我國消防行政執法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實現其最終的完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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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目前行政執法環境中面臨的問題
依法治國方略是在黨的十五大中提出的,此后,行政執法的整體環境表現良好。我國的法制建設正在不斷完善,行政執法也越來越規范,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也得到了提升。同時,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受到廣大群眾的支持。但是,其中也存在很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處罰隨意性比較大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具有自由裁量權。而自由裁量權主要指的是行政機關在一定的法律范圍內行政機關具有自由裁量和處罰的權力。但是,自由裁量權所具有的空間是非常大的,在處理某些行政處罰的時候,可能不會全面根據情節、傷害程度等方面來考慮當事人的承受能力,在處罰方面過于嚴苛,導致當事人難以承受,而有的被處罰者就會讓一些熟人或親戚、朋友為其說清,這樣就可以使自由裁量權減輕懲罰。由此可見,這樣的風氣使行政執法的隨意性變得更強,影響了其在群眾心中的形象。
(二)行政機關職能不清
比如,對于假冒偽劣產品的打擊,工商管理部門和技術監督部門在職能方面存在交叉的地方;對于醫藥產品的管理,衛生部門和藥品管理部門也存在交叉地方;對于臨時攤位擺設的管理,城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存在交叉的地方等等。除此以外,行政機關中還派生出另外一些職能,比如,公安機關在管轄區之中所進行的各種打假整治、封山封湖、企業改制等等。因此,綜上所述的問題不僅有法律范圍的交叉,還要行政機關職能方面的混淆。所以,在實施行政執法的時候,就會出現權力濫用、違法亂紀以及失職失責等現象。
(三)法律文書不夠規范
目前,很多的行政機關還沒有形成非常統一和完善的法律文書,大家各自采用不同的文書格式,即使有的行政機關使用文書格式,但是使用過程中還是存在問題,如果不根據相關的規定書寫法律文書或者重點不夠突出,那么法律文書的作用也就不夠強。另外,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通常比較重視的是實體,對于程序方面還不夠重視,主要的問題表現在幾方面:第一,辦理行政案件的時候沒有根據立案程序來辦事;第二,扣押財物的時候不根據手續進行辦理;第三,對于財產的查封。執照吊銷等沒有進行書面裁決;第四,在進行處罰的時候沒有向當事人進行告知,不具備書面告知書;第五,沒有將案件處理的結果告知被侵害人。以上的這些行為都沒有根據規則辦事,由此,很多程序實際是不合法的,容易引起被處罰人的申訴。
二、行政執法過程中采取的對策
(一)加強執法環境的改善
執法環境的改善主要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做好普法工作,使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加強,大家都應該自覺遵守法律,還要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人們還應該通過法律與各種違法行為積極斗爭,這樣才能防止違法行為的出現。第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要不斷完善行政法律體系。第三,使執法工作的辦案條件不斷完善,這樣才能使案件的辦理得到保證。第四,行政執法人員的待遇應該得到改善。第五,對行政執法體制進行改革,使其具有獨立的地位,不會受到干擾,更由于行政執法的實施。
(二)明確行政職責,解決執法交叉問題
首先應該從立法的層面解決行政機關職能交叉問題。其次應該從機構設置方面是行政機關的職能更加明確。在這一基礎上,國家各級行政部門要不斷完善行政法則,例如工作程序、案件辦理規定、相關制度等等。從而使行政執法職能可以得到轉變,同時加大了行政執法的力度。
(三)加強行政處罰的執行力度
第一,制定完善、統一的行政處罰制度,這一制度中應該包括非常全面的行政處罰內容,例如程序、程序、結果等等;第二,行政執法機關應該具有強制執行權;第三,對于行政處罰,執法部門應該有相關的制度,并且對執行情況進行及時檢查。
(四)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首先要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比如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行政執法責任制以及相關的考核制度等等。其次是要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行政執法部門應該受到人們的監督。最后對行政執法檢查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可以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并且與人才、政協等相關單位積極配合。此外,還要建立完善的行政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制度,從內部加大監督力度,從而提升行政監督的力度。
行政執法的功能非常多,既能維護公民的權力又有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在我國的行政法治建設過程中,行政執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理論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在行政法學課題中,行政執法是一個非常熱點的研究話題。面對目前環境下行政執法中面臨的問題,我們提出了很多對應的解決方法,例如加強執法環境的改善、明確行政職責,解決執法交叉問題、加強行政處罰的執行力度等等,通過以上的這些方法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行政執法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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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行政執法;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09-103 -02
《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中明確提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進程,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充分說明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關系到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鑒于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正處于轉型期,呈現出不平衡的特點,這就要求我們更多的去關注基層的執法工作。
一、當前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的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表現為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執法力量不斷加強、對執法的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創新等。然而,基層行政執法工作中的問題仍然存在:
(一)依法行政觀念較為淡薄
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不規范執法的行為時有發生,缺少憂患意識,在工作中表現出沒有緊迫感和“精品”意識。
(二)依法行政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一些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或者糾正,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救濟。
(三)行政執法部門職能交叉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體制、立法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執法部門職能相互交叉,權責劃分不明,導致執法中扯皮或撞車現象時有發生。
(四)行政執法力量較為單薄
行政執法人員由于受編制限制,普遍人員緊缺,力量薄弱,導致一些執法任務較重的部門聘請一些臨時人員參與行政執法的現象時常存在。
(五)行政自由裁量權把握不準
不少行政執法人員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時,僅考慮到其行為的合法性,而對其行為的合理性沒有引起重視甚或根本不重視。
二、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
(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開展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基層執法工作直接關系民生,其是否規范,能否適應社會和時展提出的要求,直接影響到改革開放的成果能否惠及人民。
(二)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國家的要求
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相比,依法行政還存在不少差距,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因此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基層執法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其是否規范,直接關系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進程能否順利推進。
(三)基層執法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
基層執法工作的成效需要經受住實踐的檢驗,如果基層執法工作不夠規范,社會管理雜亂無章,其自身的職能就得不到實現。所以,規范基層執法工作,體現行政工作的科學高效,也是基層執法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
三、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
(一)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對現有的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知識、法律知識培訓,并形成經常化、制度化,以強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增強依法管理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能力。” 不斷豐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提高其執法能力和水平,確保辦案質量,保證法律正確實施,管理科學到位,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保證行政執法權的合法行使和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 必須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在實踐中不斷充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內容, 拓寬行政執法監督的領域, 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的體系。” 對于違法行政的行政執法人員,一定要嚴格責任追究,絕不姑息遷就,不斷增強行政執法人員堅持依法辦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大力推進行政執法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將行政執法活動置于全社會監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行政執法活動透明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偏差,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準確把握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要求,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部門間行政職能爭議實質是部門之間在實施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矛盾和爭議。政府法制機構作為本級人民政府法制方面的參謀、助手,應該而且能夠在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責、權限,協調部門職能爭議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合理界定部門之間的法律職責,從源頭上避免職能交叉。各級行政機關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使其強化執政為民的服務意識,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增強工作的責任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盡量避免在行政執行中出現缺位和越位的現象,進而解決行政職能交叉和行政執法爭議,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執行力。
(四)立足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通過合理利用現有資源提升行政執法的能力
基于執法力量薄弱的客觀現實,除了申請人員和經費的支持外,更應努力加強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行政執法的水平。通過對臨時執法人員運用講座、報告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崗前培訓、資格培訓和業務提升培訓,結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進行有針對性的實踐性訓練,使其學習掌握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操作規程,熟悉有關的法律條文和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程序,提升行政執法實踐能力,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行政執法的能力。
(五)深刻理解行政執法的內涵要求,合理運用自由裁量權促進行政執法效率的提高
行政合法性原則是指行政權的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而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符合理性。行政行為在合法性原則的前提下,應該在綜合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平等、公正地適用法律規范,努力做到自由裁量權的細化、具體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只有在具體行政管理活動中秉承公正與善意,做到合法、合理,公共管理行為才能實現它的效益,才能提高政府信用,鞏固政府良好形象。”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與社會雙向溝通的渠道,通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為規范基層執法工作提供嚴格的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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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依法行政 行政法 對策
1 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
1.1 “法治”意識比較淡薄。人治觀念重。部分領導和干部,依法行政還多是說在嘴上、寫在紙上,并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習慣于“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置法律于不顧。有些領導和干部往往把自己擺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總習慣地認為法律只管老百姓不管官,忘記了自己同樣需要接受法律的約束,從而無視法律的規定。
1.2 違法行政問題突出。違法行政主要表現是:行政執法隊伍過多、過濫;部門職能重疊,職能不清,重復執法,多頭執法現象嚴重。二是行政執法亂收費亂罰款多。當前,多數基層執法隊伍經費的主要來源是罰款和收費,而且罰得越多,收的越多,返還的也就越多,使行政執法與執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掛鉤,造成執法行為與執法目的嚴重背離。三是執法程序“隨意性”多。有的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義務,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申辯權;有的不告知行政執法相對人獲得法律救濟的途徑,剝奪了行政執法相對人的法律權利;有的顛倒程序,先罰款后定性。
1.3 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不強。一是行政執法監督未形成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和全面化的執法監督格局。二是行政執法監督缺威,違法執法者卻很少受相應的懲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治”思想作怪。我國是一個有著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統治的國家,人治、特權思想較為嚴重。長期以來,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領導干部長期主要是依靠政策辦事,人們習慣于“人治”思維,這是產生問題的思維因素。二是小集體小集團重點利益思想作怪。有的領導怕影響單位的“形象”、“政績”,不支持有關執法部門對違法行政行為的查處。三是行政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完善。內部上下迎合的多,抹不開情面。外部監督大都流于形式,實質監督少。
2 推行依法行政的問題與對策
2.1 更新觀念,牢固樹立行政法治意識。一是要革除“人治”思想,樹立“法治”意識,切實做到依法管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切實維護和保障廣大公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二是要革除法律治民不治官的錯誤思想,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重在依法“治官”的觀念。
2.2 理順體制,切實規范行政行為。按照條塊結合、適當分權、便于執法、講求實效的思路,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如前所述,我國現行的執法體制存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層級職責不清和執法交叉過多等問題。積極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其在行政執法方面的權力義務;要從領導機關到基層執法部門、從領導者到一般執法人員,逐步建立執法崗位責任制,分解落實行政執法任務,定期地、逐級逐人地、嚴肅認真地、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公務員制度考核掛鉤;各行政執法主體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的配套制度,嚴格實行錯案追究制度。隨著政治體制尤其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在條件適當的時候,也可以考慮建立苦干支綜合行政執法隊,此后再考慮建立若干個行政業務審批局和一個綜合執法局,進而人從根本上將行政的決策與執行、行政審批與管理、行政處罰與執行等等區別開來,分離開來,以完善和規范行政運行機制。
篇9
關鍵詞:林業;行政執法;現狀;問題;對策
林業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只有科學合理地開發林業資源,才能確保人民的生存發展利益,才能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且在當前全球對環境日益關注的情況下,更需要做好林業建設工作。由于長期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的影響,我國林業生態環境已經遭到嚴重破壞,威脅著氣候生存狀況,這就需要大力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運用科學的執法措施,確保林業健康發展。
1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
隨著我國對生態環境建設的關注不斷加大,當前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執法手段日趨完善,深入踐行了依法治林的工作方針。我國林業行政執法主要以森林資源的法律體系為根據,如《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主要以森林公安、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站等做為執行部門,各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總體上看執法效果較為顯著。但還應看到的是,依然存在著執法體制復雜、工作效率低、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下面進行具體的說明:1.1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一方面,林業立法在適用性和實用性存在矛盾。在當前我國森林法律體系下,上級相關政策比較宏觀,但各地自身情況存在著較大差異,致使法律難以進行有效統籌,各地在執法實踐工作中存在著各種問題,比如一些跨區域執法工作就難以開展,易引發各種糾紛;另一方面,各部門執法范圍不合理。現實情況的不斷變化使得執法工作存在著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問題,比如申請手續繁瑣等,另外再就是行政管理方式落后,對行政主體的授權范圍不合理,例如森林公安在抓捕犯罪分子時還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報批,這就很可能失去最佳執法時機。1.2林業行政執法體系不健全。首先,相關管理體制不健全。上級主管部門對地方政府沒有直接的控制權,即使地方政府不執行相關政策,也無法去強制糾正;其次,執法部門缺乏強制執行權,即使發現了各種形式的違法行為,很多時候也是束手無策,難以進行強有力的約束和懲罰;最后,執法部分過于龐雜,職權責任范圍界定不清,只注重各部門自己的利益,或蜂擁而上,或互相推諉,導致工作效率極低,甚至出現執法空白地帶,讓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1]。
2解決當前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2.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可操作性。林業立法對實際執法工作有著很強的導向性作用,是執法工作實施的基礎。在林業立法過程中,要總結經驗教訓,填補法律空白,細化規定內容,特別要注重在實踐中的具體應用,應該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同時還要關注立法工作的專業性和系統性,這樣才能科學高效地解決執法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另外,還要提升相關法律法規的實用性,在立法中要以基本法律理念和立法精神為指導,以實際情況的變化為依據,規范執法程序,明確執法權責范圍,強化執法監督機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這是防止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的根本措施[2]。2.2健全林業行政執法體系。要對執法權進行宏觀上的規范,結合各部門具體情況,整合執法權,逐漸形成新的執法主體,建立相對集中的執法機構,從而構建更加具有權威性的執法規范模式,提升執法效率。另外,還要從細節入手,在實踐中找到易發生管理職權混亂的情況,針對職權重疊的問題可以加強審查和監督,促使各部門協調有序的行使執法權,真正讓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做到依法有序、規范文明。2.3健全執法監督與制約機制。行政執法權具有很強的內在腐敗可能性,因而相應的監督與制約機制不可或缺,只有合理地運用執法權,才能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要健全執法監督與制約機制,在監督對象、內容、手段、程序等方面進行細化規定,明確權責義務,并且要加強各部門協調合作,充分發揮共同監督的作用。另外,還要注重內部監督、專項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既要建立專業的監督機構,同時還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媒體等的的監督,對執法權限、依據和內容等進行公開,開展陽光執法,確保執法工作的公正透明性[3]。2.4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要努力提升林業執法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可以采用集體學習、分析閱讀等方式,通過持續的學習來增強他們的執法能力;還要加強思想政治及職業道德方面的學習,盡量招聘錄用德才兼備的綜合型人員,同時做好入職前實訓,確保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還應該把執法成績列入工作考核系統中,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4]。
3結語
總之,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是保障林業產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需要在立法、機制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好全面完善,從而切實增強行政執法效力,保護好林業資源,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作者:張瑞霞 何麗 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林業局陶樂林業工作站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林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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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市政管理;行政執法;存在問題;執法力度;對策
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城市功能發生了巨大的變換,在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已成為改革的方向和趨勢。在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建立科學化的管理方法,是完善市政管理工作并保證其有效實施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也暴露出許多問題,急待解決。目前,我國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體系正在建立過程之中,建立一套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市政管理行政執法體系勢在必行。本文以我國市政管理行政執法中的關鍵問題為主體,對如何實現和保證市政管理行政執法機制的有效運行進行了討論。
一.我國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從理論上講,我國市政管理是現代城市管理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機制要從全方位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但是目前,從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結構上看,我國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不是十分完善,各組織體系還需要結構設計。
第一,我國的人口眾多,流動人口巨大,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法律觀念淡薄,整合素質較低,這樣造成了管理上的巨大難度。隨著我國城市化的高速發展,城市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人財物的大流動。大量涌入的農民工涌入城市,他們為現代都市的繁榮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同時外來工的素質良莠不齊,都市生活意識淡漠,個別的利益熏心,只要有錢賺什么都干,開辦無牌無證診所、任意擺攤設點、擅自占道經營等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現象屢見不鮮,給城市管理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帶來很大的難度。
第二,同時我國的城市化建設還處于起步狀態,各方面的措施還不完善,人民群眾改變了對于經濟的認識,但是自身的素質還比較低下,不能完全融入到高速發展的城市化建設中。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也是剛剛起步,在城市管理的方法上、內容上和手段上還有待完善,而廣大的農村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還十分生疏,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還缺乏正確的認識。這樣,盲目的進入城市其結果必然是導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的惡化。
第三,市政管理的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能分配不明確,相關部門在工作管理中存在義務不明確,執法職責不清,配合不力的不良現象。在我國的市政管理中還沒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條文,不能規范各級政府的管理機制,行政執法部門就目前政府授予的權利而言只有處罰權,在具體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詳細的實施措施。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既無人身限制權,又無物質保障權,行政執法工作無威信,行政執法工作缺乏強制力作保障,一旦遇有阻礙和暴力抗法事件發生時,也只能報警求助,依靠公安機關來協助完成行政執法行為。
第四,市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就目前而言,市政管理行政工作依據的法規不統一,出現了一市兩法的尷尬情況,這樣就給人民群眾造成一種錯覺,法律依據不統一,執法太隨意。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使用太隨意,處罰不當。在行政處罰時,要根據違法事實的輕重、影響范圍的大小,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以罰代管現象普遍,為加大處罰力度,在適用法律時就高不就低,甚至出現濫用法律法規的錯誤。
二.解決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存在問題的對策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必須樹立“人本主義”理念,建立服務型城管,為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發揮應有的職能作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肩負著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市容環衛等監督職能,面臨著點多、面廣、線長和工作量大的局面,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對于我國的城市建設有巨大的意義。為了實現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管理目標,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尋找解決方案。
市政審批部門與管理部門要互相聯系緊密配合
隨著處罰與審批相分離后,一些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的審批單位在同意申請人的申請頒發許可證之后,有必要發函告知城管部門,才能避免管理許可而執法局處罰的矛盾現象。為了加大市政管理的力度,做好市政管理工作,因此要形成市政執法、公安護法、法院司法之間的聯合工作的新局面。
比如,在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上,要做到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同時制定嚴格的考核制度,使市政管理隊員主動嚴格自律,并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內容、要求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要較為全面的掌握,熟練把握日常執法中業務技能,使人員可以快捷、高效地處理各種問題。同時,地方法院也要支持市政管理部門的執法工作,樹立城管部門的執法威信,每年對城管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子,給予定額支持執行。
市政管理行政執法局作為一個行使綜合行政執法權的政府職能機關,其從組織形式到工作內容都是嶄新的,沒有模式及規律可以遵循,這就需要在執法實踐中,敢于創新、勤于思考、善于總結。要善于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對執法中遇到的難題,市政管理各個部門之間要互相聯系緊密配合,要想方設法予以解決,在實踐中思考,在思考中實踐。
(二)加強市政管理行政監督,積極推進市政管理的人性化
加強行政工作的監督檢查,行政監督工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要杜絕粗暴的行政態度,要尊重群眾的基本權利,遵循有錯必糾,監督與指導相結合,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因此,要加強管理,盡快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內強素質,強化服務意識的宗旨教育,執法工作人員是行政執法的關鍵,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
在管理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我國城市管理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以“三個代表”為指導,培養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愛人民的執法人員,教育其牢記手中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將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化、制度化,將行政執法工作文明化,從而建設一支有戰斗力的城市管理隊伍,在建設嚴格執法的市政管理隊伍的同時,積極推進市政管理的人性化。所以,搞好市政管理的重要環節就是加大行政監督力度,實行監督綜合行政執法,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環境給人民群眾。
(三)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制
針對執法體制不暢,權責不清,要進一步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制。解決好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的問題,具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要理順整頓執法機構,明確執法主體,理順執法關系。
要加大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力度,行政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執法的權利義務分解細化,層層落實到具體的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進行嚴格的考核。行政執法監督是最基礎最直接的監督,實行行政執法監督可以使得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的保障。
行政執法面臨眾多問題,對政府管理部門是一個挑戰,市政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要做到市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應建立和完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開展績效的探索和實踐,在不斷的摸索和嘗試中創立符合實際需要的管理。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步伐向前邁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任重道遠,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發展,與時俱進,積極探索,為創建和諧城市,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
結語:
在我國的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中,要緊緊圍繞創建“平安、和諧”的主題,積極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市政管理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改善城區規劃、市容、市貌。近年來,行政執法制度也隨著法制建設不斷完善,我國市政管理行政執法不單純是制度和管理的問題,還在于對不同行政執法主體的管理,在于如何實現和保證市政管理行政執法機制有效運行,這也是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的關鍵。
參考文獻:
[1]馮均科.執法工作的程序化體系研究[M].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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