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范文
時間:2024-03-09 16: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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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社區矯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
社區矯正是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是指將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2003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隨后在北京等地進行試點工作。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正式實施。這對探索完善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降低刑罰執行成本、提高刑罰執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對社區矯正實施檢察監督有利于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在社區矯正中的充分貫徹,有利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社區矯正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一)立法欠缺,操作規范不全。社區矯正工作雖然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但仍然是新生事物,立法工作并沒有跟上,雖然《刑法修正案(八)將“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非監禁刑法執行方式確定下來,但是卻沒有對社區矯正的具體內容、工作程序、方式等做出規定,如何操作還是以前兩高兩步頒布的“通知”、“辦法”的規定為標準,權威性欠缺。另外,“通知”、“辦法”的規定比較原則,由于各地的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不盡相同,操作起來有一定的難度。
(二)檢察監督缺乏程序保障。要對社區矯正進行卓有成效的監督,前提是要有一套統一的周詳合理的矯正程序。而目前缺乏全國統一的社區矯正程序,兩高、兩部下發的《通知》及兩高兩部得《實施辦法》中并沒有關于社區矯正應當如何具體開展的程序性規定,只是提綱挈領對于社區矯正的定義、適用范圍、任務以及開展社區矯正的重要意義等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而在具體程序方面,只是粗略提及公檢法和司法行政機關如何分工,各自負責哪些工作,但對于如何開展這些工作、社區矯正工作的流程、社區矯正各個階段的銜接、社區矯正的管轄等規定不明確。這將最終導致整個矯正工作的無序和混亂。
(三)社區矯正的檢察監督力度薄弱。在實踐中,檢察機關通常會采取走訪派出所、司法所,了解社區矯正人員及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約見監外罪犯談話等方法來發現問題,履行監督,但是由于缺乏系統性的法律規定,上述的監督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有賴于其它部門和人員的協助和配合。如果有關部門和人員不予配合,檢察機關亦無可奈何。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24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如果發現有違法的情況,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糾正。檢察機關對被監督單位的違法行為有通知糾正的權利。但是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或《檢察意見(建議)書》僅屬于督促糾正權,其本身無強制力保障,“兩書”是否被采納,被監督單位能否糾正違法行為,往往取決于該單位的重視程度、配合行為,如果被監督單位不提出異議、敷衍了事或拒不改正,檢察機關實際上并沒有更有效的追究方法。這就事實上導致了監督效果被極端的弱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檢察監督的權威性。這一不足直接導致了監督不力,也成為檢察監督最為致命的軟肋。
(四)監所檢察人員缺乏,工作量較大,對社區矯正工作不能全面深入的進行監督。社區矯正工作的重點在基層,大部分區縣駐檢察室的工作人員一般只有2-3人,沒人都負責幾項業務工作,沒有精力顧及到社區矯正的各個環節。
此外,社區矯正中普遍采用的公益勞動、日常獎懲等矯正措施,直接涉及被矯正對象的實體性權益,往往由現在工作主體矯正機構和社區矯正人員一家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約,同時也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撐,得不到社區被矯正對象的認同,嚴重挑戰目前矯正工作權威性的樹立。
(一)完善檢察機關對社區矯正履行監督職能的立法
雖然《刑法修正案(八)》已將“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非監禁刑法執行方式確定下來,對社區矯正的執行主體新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作了模糊處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則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指導下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有關部門單位、村(居)委會、……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社區矯正”。這些都沒有對社區矯正的執法主體作明確規定,從而也導致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對象的模糊,如志愿者、社會工作者在社區矯正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是否屬于執法行為,是否屬于檢察監督的對象?為了是社區矯正工作更還的實施,應當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社區矯正法》,對社區矯正的機構設置、矯正的內容、矯正的程序、各部門的權利與義務等作出明確規定,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在社區矯正中的法律地位及作用;明確監督的主體、監督的對象與范圍,將社區矯正機構及社工納入監督的對象,明確監督的范圍是與刑罰執行相關的矯正活動;制定嚴格規范的監督程序,明確監督方式、要求以及監督的效力等。
(二)規范檢察機關對社區矯正履行監督職能的機制
社區矯正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系統工程,離不開相關職能部門的參與,特別是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各職能部門應建立工作銜接機制,以保證社區矯正和法律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一是在適用社區矯正過程中的銜接。這里主要指法院在審理依法或可以對被告人適用社區矯正的刑事案件中,與有關部門的銜接。二是在矯正對象交接過程中的銜接。加強交接過程中的銜接工作,各職能部門做好文書傳遞工作,及時核對矯正對象名單,以防止矯正對象脫管、漏管。三是在日常監管中的銜接。不僅對每一名矯正對象落實好監管小組,落實監管、幫教工作,對于矯正對象遷居或請假離開居住區域的,司法行政和公安部門也要協同辦理相關手續。檢察機關要加強對監管環節的法律監督,確保矯正工作的正確實施。
(三)構建網絡化監控體系,拓寬檢察機關對社區矯正履行監督職能的渠道
網絡信息化建設是提升監督手段的重要載體,檢察機關應積極會同相關司法機關建立起統一的監外罪犯數據庫,對監外罪犯執行監督實行網絡化管理,各職能機關將罪犯日常表現,居住地變動等情況通過信息平臺輸入,履行社區矯正監督職能的檢察室等部門能及時了解掌握職能部門對監外罪犯監管執行整個過程的情況,大大提高對社區矯正的動態檢察。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還可以聯合設立由省級到地方的聯合信息網絡,進行信息資料的管理和交換,便于清晰了解跨區域服刑的社區矯正人員在國內區域活動的狀況并進行有效監督。
(四)完善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機構設置,提高監督水平。
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倡導下,將會出現更多監外執行罪犯用社區矯正的方式予以改造,由此監所檢察部門擔負的任務將更加繁重。這些罪犯分子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改造和矯正,將會給社會帶來更多的矛盾隱患和不安定因素,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對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工作要予以高度的重視,加強監所檢察部門人員裝備配置,改變監所檢察部門人少、裝備差的狀況,以適應新的形勢需要,保障社區矯正檢察監督的長效化和規范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監所檢察部門設立專門的社區矯正檢察室,配備專職監督人員,建立健全的崗位責任制,實行常駐或者巡查社區矯正檢察機制,也可以象廣東沿海地區的模式,任命社區檢察官,由這些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承擔社區矯正檢察監督職能,確立科學合理的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方式,以增強監督的主動性,延伸監督觸角,使檢察監督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篇2
一、抓法制培訓促進學習執法規范
二、抓執法制度建設促進執法行為規范
通過日常法制培訓,使民警們基本掌握和熟悉了法律法規常識和業務知識。但是要使全體民警的執法行為整齊劃一,質量統一,必須要有可操作性強、符合實際的執法規范來幫助民警們在執法活動中按章把握自己的執法行為。我局結合執法實踐制定了《森林公安系統接處警規范》、《案件主辦民警責任制》、《法制民警案件審核實施辦法》、《常見案件證據標準》、《森林火災案件法律適用意見》、《破壞林地案件法律適用意見》、《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當場處罰程序辦法》、《行政案卷標準》、《常見案卷格式范本》等一系列執法規范文件,基本涵蓋了森林公安執法活動,使各辦案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基本達到執法行為統一規范,統一尺度,統一標準。
三、抓法律服務幫助解決執法難題
為了及時幫助執法民警在實際執法中遇到的法律疑問,我局在森公網上專門開辦了法制答疑欄目,向民警們公布了局法制科長個人手機號碼,及時解答執法民警的提問。共解答民警執法問題7551個。開展執法服務隊送法上門活動,法制部門民警深入執法一線,參與執法活動,提前介入指導辦案。為執法民警開辦法制講座,現場指導執法民警解決疑難問題,幫助基層派出所、刑警隊制定執法制度,法制部門提前介入及時指導辦案部門正確收集證據,取得很好辦案效果。
四、抓執法監督促進執法行為規范
篇3
1.全面推進政事分開、權責清晰、運轉順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各中心須上報改革申請報告及相關職工會議記錄,確保中心的改革擁有充分的群眾基礎。
2.按照穩步推進原則,進一步深化區域醫聯體建設工作,出臺醫聯體相關規程和制度,建設并試運行區域影像中心、心電中心、檢驗中心和消毒供應中心。
3.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四報”制度,即年初報送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和聘用計劃、報送人才培訓和培養計劃、報送基建項目計劃、報送醫療相關設備采購計劃。
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4.制定無院籍化管理具體實施細則及區域衛生技術人員交流實施辦法,同時做好無院籍化管理宣傳工作。
5.出臺全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及培養實施方案,建立衛生系統反應性和滿意度“月評”制度,并做好與360度績效管理評估指標體系和人員聘用管理的銜接工作。
三、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6.修改和完善360度績效管理評估方案及實施手冊,合理調整群眾知曉率和滿意度評估分值,結合2015年工作目標相應調整各項指標賦值和權重。
7.各中心制定詳盡的內部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報送區醫改辦備案。
四、經費保障制度改革
8.在南瑞和橋兩中心試點做法的基礎上,繼續在等實施新醫改政策的各中心財務管理權限和財政經費保障機制。
五、鞏固基本藥物制度
9.完善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物使用保障方案,確保參與改革的各中心用藥需求。
10.進一步加大對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監督和檢查力度,嚴禁體外循環和加成銷售現象。
六、轉變醫療衛生發展方式
11.繼續推進城區家庭醫生和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圓滿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以省衛計委和市衛生局下達指標為準)。
12.深化中心與市級醫院的協作和雙向轉診。
七、加快衛生信息化進程
13.建立基層衛生信息系統區級監管平臺。
篇4
關鍵詞 短期自由刑 控制 救濟 留所服刑
中圖分類號:D915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我國的刑罰執行制度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表現出了對人權的有效保護,體現了我國司法文明的進步,這其中對于留所服刑制度的規定,也借鑒了國外短期自由刑的有益經驗,不斷地改進和發展,推動了我國刑罰執行及其監督體系的完善。
一、短期自由刑的概念
短期自由刑是時至1872年第一屆國際監獄會議才成為刑法學上的一個概念, 短期自由刑是相對于長期自由刑而言的概念,指判處剝奪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將罪犯關押于監獄內服刑的刑罰。2000年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中將至少四年的自由刑或更嚴厲的刑罰作為嚴重犯罪的刑罰標準,也就表明四年以下剝奪自由的刑罰是適用于輕罪的短期自由刑。外國刑法學界對短期自由刑之“短期”的界定主要存在30日說、60日說、3個月說、4個月說、6個月說、1年說六種主張。此外還存在9個月說、2周說、1周說等主張,最極端的主張是6個小時說或12個小時說。
二、短期自由刑的存廢與改革
在理論界對短期自由刑的存廢一直是爭論的焦點,持廢除論的觀點的理由為:(1)短期自由刑刑期短,不利于教育和改造;(2)容易使犯有較輕罪行的人被嚴重犯罪人影響,產生嚴重犯罪傾向;(3)“標簽效應”影響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罪犯順利的返回社會;(4)短期自由刑占用大量監獄設施,增加財政負擔。雖然存在以上的弊端,但短期自由刑在各國刑事立法中從來沒有被完全廢止過, 而且短期自由刑在國外,尤其是西方國家,是一種適用率頗高的刑罰模式。 刑事古典學派認為短期自由刑是理性、自由、法治和人道主義原則在刑罰中的體現,是對危害不同的罪犯適用輕重不同的刑罰的一個重要刑罰類型。
基于以上利弊的考慮,各國刑罰對短期自由刑進行了積極的改革,主要包括替代式的改革和執行方式的改革兩種。在替代式改革方式上,一方面采取了易科罰金、易科服勞役、易科訓誡和易科剝奪資格等方式,另一方面則是減少短期自由刑宣告、增加緩刑和假釋的適用等方式。通過替代式的改革,使短期自由刑的適用大量減少,除特殊情況下需要收監以外,一般不對犯罪情節輕微的罪犯采取剝奪自由的刑罰。在執行方式的改革上,主要有周末監禁、半監禁和業余監禁等措施。這些執行措施都是規定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罪犯在特定時間內在監獄服刑,而在日常工作日、學習日或白天等在監外服刑,過正常的生活。
三、短期自由刑的控制與救濟
從國外短期自由刑的執行方式可以看出,許多國家在短期自由刑的執行問題上都采取了較為寬緩的方式,盡量不將罪犯關押于監獄當中,以更為人性的措施促進罪犯的改造。同時,國外對于監獄和審前羈押場所的監督機構往往是重合的,這些國家的監督機構對監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視察,罪犯亦可得到申訴和控告的機會,使在監獄關押過程中受到的非人道處遇得到有效的救濟和賠償,并使監獄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行為受到查處。
四、國外短期自由刑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與外國的審前羈押制度相比,我國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但在法律用語上存在差異。在我國,拘留一般是逮捕的前置程序,而羈押不是一種強制措施,而是拘留和逮捕的措施,外國所謂的逮捕在我國則表現為抓捕或者扭送。同時,對于拘留的決定一般由偵查機關決定,而逮捕的批準或決定由檢察院和法院負責。在羈押場所問題上,我國對未決犯都是羈押于看守所當中。
與外國短期自由刑執行制度相比,我國理論界有6個月、3年、5年和10年幾種觀點, 但通說認為3年以下為短期。我國的看守所負責對剩余刑期一年以下的成年人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執行,其他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人將被移送至未成年管教所或監獄執行。
在對于審前羈押和短期自由刑執行情況和被關押人員權益維護的監督上,西方國家是基于三權分立的思想,由有關部門開展各種視察監督工作,保證監管工作的依法開展,使被關押人員得到最基本的人權保障。而外國的檢察機關根據法律授權或當地慣例,一般只是履行提訟、并根據授權調查犯罪和監督調查等職能。我國則是由檢察機關根據憲法的規定,專門負責法律監督工作,針對看守所各項監管活動進行全面的監督。
西方國家在審前羈押和短期自由刑的執行和監督機制上,體現出了以保障人權為核心思想的特點,以無罪推定和罪責相當的原則。在保障偵查、訴訟、審判和執行的同時,采用各種變通措施以盡量少的剝奪人身自由為宗旨,有許多較為先進的理念和機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這些都是值得我國在相關領域中借鑒的地方。
五、我國留所服刑制度中存在的問題與改革
我國與國外短期自由刑制度相類似的是留所服刑制度,目前的刑訴法中規定剩余刑期一年以下的已決罪犯,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的制度,在留所服刑環節上,看守所目前還存在許多不足。
篇5
*電力公司現擁有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和股份公司20家,公司共有員工3.77萬人。20*年,全公司完成售電量240.12億千瓦時,上繳稅金8.8億元,資產負債率76.5%,歷史上首次實現整體扭虧增盈。近年來,公司先后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自治區文明行業、自治區糾風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年2月,自治區政府授予*電力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突出貢獻獎”。
二、開展效能監察的主要做法
近幾年來,我們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狠抓制度建設,強化規范管理,嚴格監督檢查,提升隊伍素質。隨著電力企業管理體制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效能監察也不斷融入公司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等活動中。效能監察工作不僅對企業的廉政建設有著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將監察滲透于管理之中,通過對管理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為、能力、運轉狀態等方面進行監察,實現關口前移,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管理效益、廉潔效益、社會效益和工作效能的目的。有效地堵塞了漏洞,改善了管理,營造了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勤勉敬業的良好風氣,進一步增強了公司廉政文化的軟實力。
我們堅持把效能監察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工作,圍繞安全、經營、質量、效能、效益、效率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重點監督檢查違反職責和行政法規、制度以及指令、工作程序,并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的錯誤管理行為,以保證企業內部政令暢通,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經濟效益。針對人財物管理中可能出現問題,修訂完善經營決策、建設投資等方面的管理和監督制度;針對招投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圍標、串標行為,建立健全供應商廉潔信用評價辦法。圍繞重點領域,抓住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環節,大力開展效能監察,把效能監察的重點更多地放在集團化措施的落實上,加強各類資源整合運作過程的監督和效果的檢查評價,促進集團化運作深入開展。集中開展了“三清理一規范”和不良資產處置等專項效能監察工作,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的提高。對電網核心業務,突出工程建設、資金運作、資產處置、招標采購等關鍵環節,以及供電服務等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增強監督的實效性。堅持依法從嚴治企,加強對各級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凡涉及國有資產處置的,必須嚴格履行相應程序,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職工合法權益。在供電服務領域,加強對電費回收、業擴報裝等環節的效能監察,堅決杜絕“三指定”現象,提高市場透明度。隨著電網建設加快,工程資金投入大,物資需求多,圍繞公司發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廣泛開展了效能監察。
(一)堅持“三個到位”,確保效能監察工作有章可循
1.思想認識到位。公司高度重視效能監察工作,樹立效能監察是企業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觀念,明確效能監察是促進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動力,是強化企業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行政行政主要負責人管理手段的延伸。通過教育使各級領導能夠正確地理解效能監察的目的、意義,并達成共識:明確效能監察工作是紀檢監察部門為生產經營服務,是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發生,促進企業管理,提高企業效益,保證企業政令暢通的重要手段。公司也將“經濟活動全過程效能監察”列入20*年公司課題研究中。
2.工作體系到位。公司把效能監察作為生產經營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基本形成了紀檢監察部門在組織實施中加強指導,業務管理部門在積極參與中落實責任,基層各單位在上下聯動中推進和深化效能監察的工作態勢。一是明確目標和計劃,研究制定效能監察總體方案。今年初由公司明確全年效能監察工作重點,制定具體、可行的效能監察計劃,要求各基層單位根據工作重點進行立項,并采取日常檢查,半年考核,年終驗收評比的辦法,跟蹤檢查立項單位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協助督促責任部門對效能監察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并限期整改,從而確保總目標的實現。二是建立業務管理機制。公司制定了效能監察工作實施辦法,對效能監察工作的原則、內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職權、獎懲標準等做出具體規定。其次強化效能監察手段,制定處罰規定,明確對違規違紀者的處罰標準,并由監察部門嚴格督察執行。完善業務管理制度,實行立項、領導審核簽字、年度計劃呈報、定期報表、重要監察項目專題報告、效能監察檔案管理等制度,使效能監察工作步入運行有規范、檢查有依據、懲處有標準的管理軌道。
3.組織領導到位。堅持行政主要領導負責、監察部門組織協調、管理職能部門配合參與的工作機制。成立由監察、審計、財務、企管、人事等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效能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紀檢監察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交流情況,研究解決疑難問題,拓展效能監察的渠道和范圍,增強效能監察工作力度。
(二)堅持“三個結合”,提高效能監察的針對性
1.把效能監察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在實際的生產經營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揮上級、平級、下級三級監督網絡的作用,對物資采購、招投標、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人事任免、資金管理和基建工程項目等開展效能監察工作。針對*電力公司“十一五”投資225.5億元加強電網建設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投資建設中資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切實加強對“三重一大”等問題的監督,推進企業生產管理和經營管理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把效能監察與加強企業制度建設相結合。本著為大局服務的指導思想,公司把強化企業制度建設和執行力作為效能監察工作的重點工作,做到監察一批項目,堵塞一些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進一次工作。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從企業長遠利益出發,注重檢查和糾正所涉及的各類問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3.把效能監察與司務公開和工作相結合。公司把司務公開和工作中反映的問題作為效能監察的切入點,既能有效地提高效能監察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又有利于把效能監察工作不斷引向深入,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三)重視抓好“六個環節”,確保效能監察工作的有效性。
1.注重抓好選題立項。效能監察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達到預期效果,關鍵是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抓住四個環節,一是選準“切入點”,增強效能監察工作的針對性;二是抓住“關鍵點”,增強效能監察工作的規范性;三是把握“延伸點”,注重效能監察工作的連續性;四是重視“顯現點”,增強效能監察功能的實效性。公司每年有重點地選好幾個項目,拿出優秀成果,真正使效能監察工作與企業管理有機結合。
2.注重抓好分析整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是效能監察的目的。一是抓好跟蹤調查。在下達效能監察通知書、提出限期整改建議后,要主動指導基層單位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效果進行跟蹤檢查。二是搞好終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饋信息。通過開展效能監察,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蹤督促工作。
3.注重抓好典型示范作用。沒有典型就沒有經驗,沒有典型就沒有動力。公司在開展效能監察過程中,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和促進效能監察工作深入、均衡、整體發展。
4.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堅持標本兼治,既是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也是效能監察的根本目的。通過效能監察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在治本上下功夫,以達到合法經營、規范管理、以法治企、提高效益的目的。
5.注重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在開展效能監察工作中,公司注意與有關部門搞好協調,對重大效能監察項目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必須參加。這種聯合開展效能監察的工作方式,既增強了效能監察的力度和效果,解決了自身人手緊、專業性不強的問題,也促進了與業務部門之間的理解和配合。
6.注重長效,鞏固成果。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僅是效能監察的過程,要防止問題的再發生、真正堵塞管理漏洞,必須抓好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公司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從企業的長遠利益出發,從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和熱點問題入手,進行事前預防性監察、事中跟蹤性監察和事后改進性監察,認真履行效能監察職能,堅持循序漸進,講求實效。
三、開展效能監察的主要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電力公司《效能監察實施細則(暫行)》、《關于加強效能監察工作的意見》、《效能監察工作要點》、《招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招標活動監督辦法》。明確了監督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原則、主要內容和具體安排。二是突出監督重點,統一立項開展了營業抄核收、資產管理、生產經營、招投標、安全管理等效能監察工作,促進了企業規范管理。三是開展經驗交流。召開了公司系統效能監察經驗交流會,總結回顧了公司開展監督工作的基本經驗和主要成果,交流了各企業開展監督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具體做法,研究監督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探討有效監督的新思路,推進了監督工作深入開展。公司系統推薦的“燃煤管理效能監察項目”國家電網公司效能監察優秀成果一等獎;“用電抄核收效能監察項目”獲得國家電網公司效能監察優秀成果二等獎;“營銷體系運行效能監察項目”國家電網公司效能監察優秀成果三等獎。以挖潛增效,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為目的,拓寬效能監察思路,圍繞“總攬全局、緊貼中心、切合實際”工作要求,在參與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在監督中保證。據統計,20*年至20*年,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效能監察統一立項287項,提出并落實效能監察建議667條,建章立制1053項,發現線索并查處案件38件。通過效能監察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500.9萬元,避免經濟損失6193.2萬元;不良資產處置效能監察,上級批準處理的資產金額為2831萬元,回收的資產金額為284萬元;共完成60批集中規模招標和施工招標標效能監察,累計中標金額32.78億元,節約資金3.04億元,節資率達9.27%;發現查處違紀線索并轉立案3件,處理2人,查處違紀金額870.58萬元;為公司增加直接經濟效益41048.1萬元。
對自治區監察廳對公司基層單位下達的“效能監察建議書”,我們認真調查整改,規范了收費程序。撰寫效能監察經驗論文63篇。到目前為止,集中規模招標未發生重大違法違紀行為。
篇6
***同志現任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制處主任科員,負責制度起草、執法監督、執法培訓工作。在工作中,自覺學習,恪盡職守,認真負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認真做好制度相關工作
一是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建局以來的規范性文件。共清理全局規范性文件240件,保留文件193件,廢止文件47件,編制《2000年-2011年規范性文件匯編》。為了便于執法人員更好的查找和熟悉國家政策及相關文件,2012年編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性文件匯編。
二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著裝管理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著裝風紀管理規定》《藥包材監督性抽驗工作程序》、《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在機構改革期間,起草《行政處罰程序指導意見》、《違法案件舉報實施辦法》、《案件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關于在機構改革調整期間做好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等多份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做好《醫藥儲備管理辦法》、《藥品零售企業變更管理規定》、《藥品批發企業許可事項變更》、《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3年以來多份規范性文件的法制審查及備案工作。
二、扎實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一是參與做好案卷評查工作。2011-2013年共評查行政執法、許可案卷千余卷,其中行政許可案卷優秀率93%。行政處罰優秀率92 %,撰寫2011年、2012年案卷評查結果通報,深挖問題,追根溯源,促進整改。我局在市法制辦組織的全市案卷評查中位列前茅,保持了連續10年的優秀成績。參與完成2011年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各分局、稽查辦執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監督檢查。全年共抽調31人,對18家單位進行檢查,檢查發現13項問題,提出42條工作建議,落實整改措施50余條。
二是梳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及保健食品的行政處罰目錄及依據253項,形成匯編。組織全系統開展規范執法流程、執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權相關工作,制定《行政執法證、行政監督執法證管理辦法》、《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規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制度。
三是貫徹落實市法制辦和國家局“六五”普法規劃,編寫我局法規工作“十二五”規劃及“六五”普法規劃,以普及基本法律知識為基礎,以提高隊伍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聯系實際,撰寫“六五”普法驗收標準,扎實推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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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整合職能,積極探索財政“大監督”機制。按照財政大監督機制建設的目標和要求,全面推進財政監督長效機制建設。一是發揮專職機構對監督檢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協調作用,積極主動為局屬單位和業務股室開展各項監督檢查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把專職機構與財政監察股、紀檢監察室職能整合,財監辦4名專職人員派駐局主要業務股室,具體經辦預算撥款、非稅收入征管、行政事業財務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業務,對財政資金的收納、劃解、核算、分配、撥付、用款單位使用和報賬情況實施日常全程監督。核算中心和非稅局設立業務稽核崗位,縣局建立鄉鎮財政業務稽核制度,財政檢查歸口財監辦統一組織,局屬各部門、各股室配合實施,形成了多方聯動、通力協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網絡體系。三是專職機構及時了解全局系統監督職能的運作進展,掌握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主動溝通,督促指導,通過查前上門培訓輔導、查中派員全程參與、查后提供政策指導、檢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協助局屬單位和業務股室加強對檢查質量風險的控制,財政“大監督”機制的雛形已基本形成。
(二)服務管理,著力強化財政日常監督職責。把加強財政管理和強化財經監督通盤考慮,統籌安排,提升財監工作整體效應。一是加強預算編制監督審查。完善“零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綜合財政預算,嚴格了預算約束。二是對重點項目資金專項審批。建立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和縣級報帳制度,實行封閉運行,提高了財專資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嚴格資金撥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預算指標,堅持用款單位按用途申請、財政業務股室按預算審查、主管領導按進度掌握核批、臨時性項目報政府研究“一支筆”審批、重大項目資金安排財監、審計提前介入的財政資金撥付制度,有效克服了資金調度上的隨意性。四是健全專用票據核銷制度。對財政票據實行“驗舊領新、限額控制、報查核銷、票款同行”管理辦法,確保了非稅收入的足額繳交,堵住了執罰執收單位截留、挪用的源頭。
(三)關注熱點,認真開展財政專項監督檢查。近兩年,我們重點圍惠農強農、社會保障、抗震救災、擴大內需等涉及民生的熱點政策,開展專項檢查,取得了一些實效。
一是開展鄉鎮財政工作目標考核檢查。年初,結合鄉鎮財政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考核,對鄉鎮財政及其所屬會計主體單位執行預算、稅收、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等經濟事項進行全面的稽核和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糾正,促進鄉鎮財政規范運行。
二是對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每年都對鄉鎮落實糧食直補、退耕還林、鄉村轉移支付、教育“兩免一補”、扶貧救災、社會救濟等涉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查糾問題,確保足額兌現。惠農補貼方式改革啟動后,派出工作組,對鄉鎮“一冊明、一折統”管理方式實施和補貼項目政策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巡回督查,指導鄉鎮做好補貼對象的審核公示、信息錄入、資料報送、檔案管理以及業務操作流程,確保各項惠農補貼公平、公正地發到農戶手中。
三是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抽查。每年重點對2至3戶企事單位實施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單位會計內控制度不健全、會計信息失真、支出票據不規范以及無證證上崗等問題,責成單位進行整改,維護了《會計法》的嚴肅性。去年,對Xx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存在基金繳存范圍偏窄,財政補貼與個人繳交部分沒有實現同步劃轉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檢查建議,通過政府研究,實現了住房補貼隨工資發放,確保全縣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對Xx燎原會計師事務所、正達稅務師事務所檢查中發現的單位會計內控制度不嚴密、財務會計核算信息數據存在差異和會計執業程序和質量有待提高等問題,責成單位進行整改,促進了會計中介機構規范運作。
四是組織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大檢查。去年7至10月期間,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和現金管理情況、會計基礎工作情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收支兩條線管理執行情況、抗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業務招待費管理使用情況以及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想了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財務工作基礎薄弱,工作質量不高;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違規操作現象;超范圍超標準支出,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財務管理不到位,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責成責任單位限期整改,督促繳存非稅收入208萬元,結清往來款項36.5萬元,回收職工欠款5.6萬元。
五是扎實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根據中央、省、市關于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去年后半年期間,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集中處理整改建制4個階段進行。在全縣160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組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從成員單位抽調16個業務骨干,分成四個檢查小組,對20個縣直部門和4個鄉鎮集中突擊檢查,重點檢查面達到15%,做到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措施四到位。今年以來,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我們調整充實了組織領導機構,下發了工作安排通知,認真組織實施黨政機關“回頭看”和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專項治理工作。近期,抽調6人組成重點檢查組,對20個重點部門實施重點檢查。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預防產生“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標本兼治的目標。
(四)把握主線,強化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資金督查。5.12地震以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抗震救災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了救災資金的規范使用和安全發放。一是加強領導,形成監管合力,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接收發放全過程進行監督,形成了一張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實現了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全覆蓋。二是建立完本文來源于貴州學習網WWW.GZU521.COM善各項機制制度,及時轉發上級關于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制定下發了相關配套制度規定,對重建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監督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項目資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規范運行。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監督管理,救災款物實行“三歸口”(資金監管歸財政、物資監管歸民政、項目監管歸發改委),做到“五統一”(統一接收,統一集中,統一安排,統一分配,統一發放)。兩年來,先后12次抽調人員,分赴各鄉鎮和有關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從會計賬務管理、資金分配使用、補助政策落實、重建維修驗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對鄉鎮和有關部門執行災后重建政策進行全面的稽查和審核,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五)突破難點,積極探索財政支出績效監督評價的有效途徑。2008年,我縣政府出臺了《Xx財政支出跟蹤問效實施辦法》,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內容和方法、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績效評價的組織方式與實施范圍、績效評價程序以及評價結果的應用作出了規定。財監辦制定了《Xx財政支出跟蹤問效評價指標體系》,設立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2個一級指標,分設12個二級指標,具體細化為26個共性指標和4個個性指標,并制作《Xx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和《Xx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報告》范本,建立起了財政支出項目績效監督評價的基本制度
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原則,2008年,財監辦選擇了5個項目開展績效監督檢查,涉及內容包括整村推進扶貧項目、城區三期拆遷改造、東西河道治理、工業集中區建設、金徽大道建設等項目,同時對項目涉及單位進行了延伸檢查。2009年11月,從縣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委抽調6人,組成2個聯合工作組,由財監辦牽頭,對縣直12個部門127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績效監督檢查,內容涉及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國債投資基金、擴大內需專項資金、鞏固退耕還林專項資金以及縣列一批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等方面。對檢查發現的項目會計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項目資金運行全過程、項目管理和財務財務管理銜接不嚴密、會計賬面暫付款科目發生頻繁且數額過大以及項目建設資金財務進度考評和財政績效評價基礎資料不全面等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建議,為促進項目資金規范管理和發揮最大財政績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關口前移,大力強化財政內部監督和源頭治理工作。
在財政內部監督方面,我們把對外專項檢查和對內執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前移監督關口。一是成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財領導小組,印發《全縣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實施意見》,對目標任務、工作措施、保障機制等3個方面做出了19條具體規定,作為落實財政執法責任制、推進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上水平的指導性文件。二是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了《Xx財政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把財政部門實施的法律法規按業務分類歸口,確定具體實施部門和股室,并層層簽訂執法責任書,實行執法過錯追究,強化執法責任。三是健全崗位責任制。不斷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印制《財政局機關制度匯編》,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制度體系,從制度上保證財政干部依法理財。四是加強對鄉鎮財政所的日常監管。對財政所職工工資、差旅費、接待費、修繕費和購置費等支出項目,實行專項審批核銷辦法,有效規范了財政所內部財務開支行為。五是實行局領導包抓落實制度。加強局屬單位和內部業務股室的監督稽核工作,促進了縣鄉財政規范運行。
在財政源頭治理方面,我們按照縣委、政府《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表》分配的工作項目、任務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實。一是不斷深化預算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轉移支付制度,鞏固部門預算試點成果,細化預算項目,嚴格預算執行。二是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大了政府非稅收入監管力度。去年以來,財監辦配合非稅局,對全縣政府非稅收入項目標準和資金繳存情況進行了兩次全面的清理和規范,督促入庫非稅收入208.56萬元。三是強化會計監督。會計核算中心設立業務稽核員,試行“柜組式核算,流水線作業”新模式,去年以來,退回不規范會計憑證289張,金額達168.5萬元,制止和糾正超標報銷302筆,涉及金額82.51萬元。我們還配合稅務部門開展發票稽查,對建筑按行業實行就地結算繳交稅款,清查大頭小尾發票,補繳稅款12.5萬元,從源頭上遏制了單位違紀行為。四是擴展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實現政府集中采購與部門分散采購的有機結合。
(七)通力協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督查調研工作。一是對全縣貫徹落實農機具財政補貼、能繁母豬保險補貼、化解義務教育債務、國土整治專項等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調研,為上級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詳實的依據資料。二是認真辦理群眾和代表建議,近兩年,我們受理的群眾的主要內容是涉及惠民補貼政策落實和有關抗震救災款物發放的有關事宜。我們針對不同問題,深入村社調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細致地向群眾解釋政策,消除了群眾的疑慮。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逐條分析研究,嚴格按照辦理規則,逐件逐代表進行了答復,滿意率為100%。三是配合有關部門開(資/料來.源,于:gzu521學;習/網]gzu521.com展了各類財政債務、干部拖欠公款、單位銀行賬戶、財政津貼補貼、公務用車和通訊工具、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等專項清理工作,為部門預算編制和財政管理夯實了基礎資料。四是針對財務信息失真、財經秩序松弛的現狀,創新會計繼續教育方式,把財經法規培訓加入了繼續教育,提高了全縣上下自覺遵守財經紀律的自覺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工作體會和存在的問題
回顧近兩年的財政監督工作,我們深深體會到:各級領導的支持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是搞好財監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強制度創新,改革監督方法是搞好財監工作的關鍵環節;堅持依法行政,服務大局是搞好財監工作內在要求;健全財監機構,強化隊伍素質是搞好財監工作的重要保障;財政監督與管理緊密融合,構建財政大監督機制,是實現財政監督長效機制的發展方向。
我縣財政監督工作與形勢的發展和市局的要求還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財經監督檢查職能轉變還沒有完全適應當前公共財政大監督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財政監督還存在著“缺位”現象;二是財政執法質量和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財經領域內違紀問題仍然存在,滋生“小金庫”的土壤還未徹底鏟除,可能還存在著財會做假行為;三是財監機構隊伍建設滯后,對預算收入征管質量、財政專項資金和重點項目的專項監督檢查乏力。財政內部監督工作落后,存在著不好監督,不能監督,不敢監督的問題。四是由于受客觀因素的制約,監督職責的范圍和內容具有較大的局限性,對與地方經濟發展有密切聯系的企業財務管理以及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等方面存在較大的盲區,財政監督的內容和范圍還沒有適應公共財政框架下財政監督的廣泛性、多層次、全方位監督的要求。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通過改革創新,逐步加以改進和克服。
三、今后工作的重點
今后,我縣要緊緊圍繞市縣財政、監督工作總體部署,認真落實構建財政大監督長效機制的政策制度,積極探索建立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財政監督機制,適應加快建立縣級公共財政建設的總體目標,強化日常監管,加強專項檢查,嚴格執法護法,提高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質量,促進依法理財和全縣財政經濟健康發展。
圍繞這一指導思想,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積極履行《Xx省財政監督條例》賦予財監機構的職責權限、監督內容、執法程序和方法,找準切入點,促進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制定切合實際的財政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加強財政法規的學習教育,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高財政監督質量和水平。
二是圍繞財政管理工作重點,配合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工作,對非稅收入項目、標準、票據、使用等方面開展專項檢查,促進改革穩步推進。結合財政專項資金報賬制以及重點項目資金的分配情況實施日常監督,進行資金跟蹤檢查和追蹤問效,建立對財政撥款和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年度審核制度。加強對近年來縣財政出臺的各項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促進財政管理整體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是抓住財政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選擇同深化財政改革及財政宏觀調控密切相關的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內部專項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繼續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抽查,強化國有資產監管,重點查糾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薄弱、隨意處置國有資產、賬外資產以及資產流失的問題。
四是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的權力制衡和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財政內部監督職能。完善鄉鎮財政業務稽核制度,規范鄉鎮財政運行秩序。加強財政內部紀檢監察工作,狠抓源頭治理,預防財政內部發生違紀問題。
五是抓好財政改革措施的督查和調研,為財政改革和發展做好參謀和服務。參與部門預算試點、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監督各項財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實,及時反映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建議,為規范財政管理提供參考。
篇8
一、監督原則
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實施征地補償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實施征地補償的原則;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原則;及時足額點對點直接撥付補償資金的原則;強力推進拆遷騰地的原則。
二、監督內容
(一)對征地補償程序的監督
充分發揮區、縣(市)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主體作用,對各區、縣(市)政府,先導區、高新區管委會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鄉鎮(街道)實施《條例》、市政府第103號令、《暫行規定》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實施〈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意見》(長國土資政發〔〕12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二)對補償費用的監督
征收補償嚴格執行三公告一登記制度(即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求意見公告、實施公告、征地補償調查登記)。征地拆遷事務機構進行調查登記時,應將被拆遷房屋在現狀圖上標注并照相存檔;被拆遷房屋、設施和人口以及地上其他附著物的數量可以經用地單位簽證;集體和個人補償資料要存檔保存。
個人補償費用實行三榜公示。區國土資源部門在對調查情況進行初核后,在征求意見公告時,應將個人所有補償費用在被征地的所在村組(社區)的醒目位置上墻進行第1榜公示。征求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意見后,由區國土資源部門編制征地補償費用概算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在實施公告時將個人所有補償費用在被征地的所在村組(社區)進行第2榜公示;公示的內容應包括房屋合法面積(生產用房、違章面積和合法性認定依據)和補償費用、家庭人口數(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和獨生子女)、室外設施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各項補償補助費用,并照相存檔。第3榜由區國土資源部門在政府及相關部門網站或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免費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應與實際補償數一致。三榜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且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全面接受群眾、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三)對補償資金的監督
征地補償費用應按規定存入國土資源部門在財政開設的專用賬戶,由市國土資源局實行統一管理,區國土資源分局應以銀行存折的形式點對點直接撥付到集體和個人。個人的補償費用憑戶主或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領取。市轄區范圍內的征地補償費用概算未經市國土資源局(先導區范圍內的未經先導區國土規劃部)審核的,不得實施公告和實施拆遷騰地。
(四)對社保資金的監督
市勞動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應加強對被征地農民納入社保體系的管理和監督。
(五)對合法面積、人口數認定和家庭分戶的監督
對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認定,應嚴格按照市政府第103號令第十一、十二條,《暫行規定》第二條和長國土資政發〔〕12號文件第一條的規定執行;對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認定有異議的,由區、縣(市)、高新區征地辦公室和先導區國土規劃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予以確定。
拆遷補償安置對象必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被拆遷人口數和納入社會保障人口數的確定,由區、縣(市)、高新區征地辦公室和先導區國土規劃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核,并在有關村組(社區)張榜公示后報區、縣(市)政府、先導區和高新區管委會核準。
按照土地管理的農民建房分戶原則,家庭主要成員組成的自然戶(包括夫妻雙方及其子女)只能擁有1處宅基地的規定,嚴格進行農業人口的家庭分(立)戶管理。市公安局應按規定加強對被征地農民分戶立戶和戶籍轉換的監督。
(六)對補償個案問題處理的監督
區、縣(市)政府、先導區和高新區管委會,不得擅自出臺補償政策和標準,不得個人擅自表態決定補償個案。一般補償個案,由區、縣(市)國土資源部門綜合有關部門意見后,按有關規定集體研究處理;疑難問題和特殊個案,由區、縣(市)國土資源部門與區、縣(市)征地辦集體研究后提出處理建議,報市國土資源局(先導區范圍內報先導區國土規劃部)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集體研究后提出處理意見;涉及對補償項目和標準的調整,由市國土資源局提出處理建議報市政府批準。
三、監督方式
(一)內部監督。市政府各職能部門應依據管理權限,加強對本系統內部的監督管理,并采取項目抽查、聽取匯報、定期檢查、群眾座談等多種形式,對補償調查登記情況、房屋合法面積和被拆遷人口數的認定、補償費用的發放和公示情況以及集體資產的管理、分配、公示情況進行監督。
(二)審計監督。項目拆遷完成后,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政府各職能部門,可以聘請有資質的審計機構抽查拆遷項目,對集體和個人的補償費用、保障住房的建設和分配以及社保資金情況進行審計。
(三)群眾監督。各區、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在拆遷項目現場設立舉報箱或舉報電話。對舉報反映的問題應依據職責及時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
(四)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的監督。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確保全市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一致,并對本系統下屬部門的履職情況、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進行監督。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區、縣(市)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并做好政策把關和解釋工作;負責征地補償資金的統一管理,確保補償資金按進度及時撥付;負責全市安置用地、社保用地指標的核定,及時核發被征地農民保障住房的土地使用權證;按政策標準審核征地補償費用概算;負責對城區內違法用地的查勘和認定;對征地補償疑難問題和特殊個案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2、市勞動保障局:制定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計劃、就業援助和崗位安置政策,督促各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被征地農民參加就業培訓;做好社保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及時為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辦理相關手續及其他相關工作。
3、市公安局:加強被征地農民戶籍管理,做好征地拆遷過程中戶口調查、摸底、核定工作,加強對征地公告后戶口遷入、分戶和戶口轉換手續的管理和審核把關工作,及時辦理被征地農民戶籍轉換手續。
4、市房產局:加強對被征土地上非農業人口中享受福利分房、貨幣分房或購買經濟適用房以及享受其他福利分房的資格認定和審核把關;在規定時間內為被征地農民辦理和發放保障住房權證。
5、市農辦: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征地補償費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村級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推行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與外部監督管理。
6、市民政局:負責對村務公開情況的監管;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及時納入救助范圍;明確被征地農民轉為城鎮居民后的管理、民利和自治組織管理的相關政策。
7、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助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征地補償調查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被征地農民轉為城鎮居民人口數;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開等情況的監督。
市財政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審計局、市物價局和市人口計生委等職能部門,要按照《條例》、市政府第103號令和《暫行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的日常監督工作。
四、責任追究
違反《條例》、市政府第103號令、《暫行規定》以及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為的,由市政府各職能部門依據職權對下一級實行責任追究或由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行行政問責,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查處:
(一)區、縣(市)政府、先導區和高新區管委會,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違反政策標準和征地程序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的;違反規定擅自出臺有關補償獎勵政策的;不按規定認定房屋合法面積和被拆遷人口的;違反規定隨意分(立)戶和戶口轉換而增加補償費用的。
(二)政府各職能部門未履行好各自職責,嚴重影響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按照本辦法應當進行行政問責和責任追究或者應當立案查處而未履行的。
(三)征地補償概算未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實施公告或者實施拆遷騰地的;不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撥付和使用補償資金的;貪污、挪用、私分、截留和虛報冒領征地補償費用的。
(四)對補償個案的處理,未經集體研究程序,違反政策規定隨意補償的;補償疑難問題和特殊個案的處理不按規定程序報批擅自決定的。
(五)對集體和個人補償費用不按規定進行公告公示的。
篇9
關鍵詞:會計核算;對賬管理;風險隱患;風險防范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06-0119-02 中圖分類號:F830.42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人民銀行建立和完善了一系統內部會計控制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會計風險,基本實現了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但是從近年發生的資金風險案件警示我們,人民銀行當前內外對賬模式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審視現象,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賬管理,實現風險關口前移,已成為目前人民銀行會計控制管理的核心。
一、當前對賬模式存在的漏洞
人民銀行單獨成立事后監督中心部門之前,會計營業部門依據《人行濟南分行會計內部控制實施辦法》濟銀發[1999]410號,第七條:事后監督員不得參與日常賬務處理;第二十二條:每季與開戶單位進行一次面對面的換人逐筆勾對,內外對賬工作是由部門內設的事后監督柜(股)承擔的。
為保證事后監督的超然獨立性,更好地發揮事后監督的作用,人民銀行單獨成立事后監督中心,由于《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沒有對對賬部門做特殊的要求,人民銀行多年來一直沿襲會計核算部門承擔內外對賬工作,事后監督部門對賬務核對結果進行監督。
(一)對賬人員本身有作案機會
目前,各分支行均未成立獨立的對賬部門或獨立專職的對賬人員。由于基層行核算崗位多,核算人員少,相互兼崗較為頻繁。因此,現行的對賬工作均由營業部門指定本部門人員來完成,易出現記賬人員參與對賬的違規現象,從而為記賬人員作案留下了可乘之機。
(二)余額核對和對賬時間存在漏洞
《中央銀行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管理辦法》規定:外部賬務核對“按月向開戶單位發送余額對賬單”。規定僅要求對余額進行核對,未對期間的發生額逐筆核對。盡管電子對賬每日對賬,但是對賬結果真實性無法保證。不法分子可利用時間差漏洞,在月初挪用資金,月末全額返還,使月末余額完全對等,從而掩蓋其挪用痕跡。《河南省中央銀行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每年與開戶單位面對面對賬不得小于2次”。因此,不定期對賬時間跨度仍然較大,間隔時間長,同樣易滋生不法分子的僥幸心理。
(三)外部對賬過程缺乏監督
《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第五十九條規定:“在必要時,可與開戶單位進行面對面對賬”。因此,基層行普遍在年終決算和檢查審計時采用面對面對賬。日常月度對賬均由營業部門打印對賬單交開戶單位相關人員帶回本單位,對賬后再由其返回營業部門。因此,無法對開戶單位的對賬過程進行有效監督,無法保證對賬結果的真實性,為內外勾結作案提供了機會。
(四)不利于資金風險防范
會計營業部門作為會計核算的執行者,由其承擔與內部科室及開戶單位進行賬務核對工作,不利于客觀地防范資金風險。
(五)操作不方便
會計營業部門在與開戶單位進行面對面核對賬務時,由于相關的會計資料如會計憑證、分戶賬、總賬等已于賬務完成次日移交到事后監督部門,若存在與開戶單位賬務出現未達款項時,只能再去事后監督部門去調閱查詢,不方便核對工作。
二、改進建議
(一)改變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自行對賬現狀,建立聯合對賬機構
盡快出臺有關規章制度,改變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自行對賬現狀,由人民銀行紀檢、內審、事后監督部門聯合承擔與內部科室和開戶單位進行面對面賬務核對,既能充分利用其內部監督的優勢,又能更好地客觀地控制資金風險,確保會計核算質量;同時充分利用監督結果信息,避免了會計審計與檢查工作同一項目的重復勞動。
1.紀檢、內審、事后監督中心成立聯合對賬機制,是隨著會計核算的改革變化,將原來“事前審核、事中控制、事后監督檢查”的過程,由單獨會計核算部門實施發展到不同部門實施,體現了部門間的相互牽制和監督獨立性的不斷強化。
2.2006年開始執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明確指出:第八十條(二)營業和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核算業務時應實行柜面監督,加強對會計憑證的審核,落實會計業務處理操作規程,確保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三)事后監督部門應及時對已完成的會計核算業務開展事后監督,反饋監督結果,糾正核算差錯,提出完善會計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措施、建議。由上可以得出會計核算部門主要是承擔柜面監督(事前監督)、對會計核算過程監督(事中監督)的職責,事后監督中心成立后應承擔事后監督的職責,內外對賬工作主要是對已處理的會計資料進行再次核對,應該是屬于事后監督工作范圍。
(二)紀檢、內審、事后監督部門聯合承擔對賬工作的操作流程設計
營業部門月末或季末賬務結束后,分別向事后監督部門移交會計資料,向開戶單位發送對賬資料,聯合部門與開戶單位進行面對面對賬,并且由紀檢、內審、事后部門簽章確認,對賬完成后,向會計營業部門反饋對賬結果。
(三)共享監督結果信息
上級或同級紀檢、內審部門在以后的會計監督過程中,可以直接調用內外對賬信息,不必再次進行對賬工作,減少了不必要的工作量。
(四)保證外部對賬工作獨立性
不定期對賬應該由紀檢監察按月按比例隨機抽查,從而強化其監督機制。
1.余額與發生額對賬相結合。
在面對面對賬中,對賬部門在核對檢查期余額的同時,還應隨機抽查一定比例工作日的明細賬與開戶單位進行詳細核對,從而有效震懾利用時間差挪用資金的違法行為。
2.完善和改進外部對賬方式。
不定期對賬方式應采取上門面對面核對方式,現場要求開戶單位會計主管調取計算機數據進行現場對賬。
參考文獻:
篇10
一、突出“一個防線”,著力深化黨風廉政教育
1、開展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在經常召開的黨組會、辦公會、干警大會等逢會必講黨風廉政建設的同時,每周五定期以支部為單位,開展學習活動,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引導大家討論消化,學以致用。按照《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認真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檢察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院領導帶頭進行學習、帶頭參加討論、帶頭撰寫心得和廉政警句,帶頭落實“一崗雙責”,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此外,拓展教育形式,廣辟宣傳陣地,在“寶應檢察內網”和《寶應日訊》檢察專版上開設 “廉政之窗”欄目,創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簡報》,全方面地開展黨風廉政教育。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廉政承諾,接受社會全方位的廉政監督,保證教育效果。
2、開展專題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先后組織開展以“講黨性、比品行、倡廉潔、作貢獻”為主題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周、貫徹落實中央《廉政準則》教育月、《檢察官職業行為基本規范(試行)》學習教育月和“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主題實踐活動以及“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專項教育活動,積極打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檢察隊伍。
3、開展節日性的黨風廉政教育。每逢元旦、 “五一”、國慶特別是中秋、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該院及時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下發“廉潔過節”通知,積極開展廉政教育,重申紀律制度規定,要求干警廉潔自律,積極營造“吹廉風”、“辦廉事”、“過廉節”的良好氛圍。
4、開展典型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大力宣傳和組織學習方工、白云、顧曉生、張林等全國、全省檢察系統中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先進典型。組織干警觀看警示教育片、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等,使干警引以為誡,強化干警理想信念和法治理念,增強宗旨意識、公仆意識和廉潔從檢意識。
5、開展規范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實行“五必談”廉政教育制度,實現黨風廉政教育規范化。一是在干警職務變動、職級晉升或崗位調整時必須進行“廉政談話”,防微杜漸,警鐘長鳴;二是干警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時必須進行“提醒談話”,早打預防針,構建防火墻。三是干警工作取得成績或受到獎勵時必須進行“鼓勵談話”,引導干警保持平和心態,鼓勵不驕不躁;四是對干警因為工作失職、失誤受到批評而工作消極時必須進行“教育談話”,教育鼓勵干警振作精神,積極投入工作。五是干警被群眾反映勤政廉政、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時必須進行“誡勉談話”,及時讓本人說明情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二、建立“兩個檔案”,著力強化勤政廉政建設
一是電子廉政檔案。電子廉政檔案基本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獎懲情況、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反映及調查情況、辦案質量情況、工作業績等六個方面的內容。在內容的輸入上,按照不同的要求,做到:基本情況及時輸入,階段情況分段輸入,即時情況立即輸入,總體情況年終輸入。電子廉政檔案查閱操作簡單、便捷,且保密較高。干警通過向組織填寫和上報各類材料、表格,能做到自警自勉。干警的有關事項記錄在廉政檔案中,便于紀檢監察部門及時提醒教育。由于電子廉政檔案比較全面、客觀地反映干警的廉政勤政和工作業績等情況,為年終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參考依據。
二是電子執法檔案。為進一步加強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建立和完善檢察人員執法檔案,充分展示執法理念、執法能力、執法水平、執法作風、執法效率,同時將檢察人員踐行職業道德、規范廉潔執法的情況納入到執法考核評價體系,積極引導檢察干警緊密聯系實際、立足檢察工作職能,公正廉潔執法辦案,進一步加強對檢察權行使的全方面、立體式、多樣化監督。
三、實現“三個創新”,著力推進公正廉潔執法
1、創新辦案監管模式。 為進一步提高辦案流程化、執法規范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該院大膽探索,創新突破,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實施案件監督管理“八統一”工作法,即:案件統一受理、分流;案件信息統一錄入辦案軟件系統;法律文書統一監管、開具;案卷材料和權利義務統一送達、告知;贓款贓物統一監管;檢察業務主要數據統一審核、上報;案管信息統一統計分析;案件質量統一評查,取得了明顯成效。縣人大、政協全體領導兩次專門進行了工作視察,揚州市檢察院連續兩年在該院召開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現場會,在全市全面推廣。《檢察日報》等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
2、創新執法監控制度。一是自偵案件偵結談話制度。規定本院自偵部門偵查終結的職務犯罪案件,紀檢監察部門必須與犯罪嫌疑人進行談話,談話從權利義務告知、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辦案程序是否合法,在辦案過程中是否有不文明、不廉潔等行為,扣押凍結的各類款物是否合法等,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二是執法辦案說情說明制度。該院規定:檢察人員打聽案情或給予有關案件說情的,一律到紀檢監察部門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三是自偵案件審聽制度。對案件決定立案后,在不影響辦案和保密的前提下,有選擇地邀請人民監督員、檢風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在監控室審聽承辦人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全過程,對檢察人員在訊問過程中是否違法進行監督,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將監督意見梳理、反饋,責成相關部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