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零售藥店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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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醫保零售藥店管理制度,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對象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GSP認證證書,開業一年以上,愿意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購藥服務的零售藥店。
二、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能夠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一年內未發生藥品質量和藥品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2.根據《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準》的大型企業規定,營業場所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倉庫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
3.能夠滿足參保人員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常用藥品需求;營業人員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營業時間內,至少有2名藥師在崗指導參保人員購藥;具有24小時提供售藥服務能力;
4.營業場所附近縣醫保參保人員至少有300人以上;
5.不屬于勞醫保〔〕221號文件規定不得列入定點范圍對象。凡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應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管理措施;主要負責人熟悉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管理規定;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具備計算機管理基礎,有專職操作人員,能夠向參保人員提供結算清單和有效收費發票。
三、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應提供的材料
1.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
2.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藥學技術人員名冊和職稱證明、藥店營業員名冊和崗位培訓證書;
4.藥品經營品種和藥品進銷清冊;
5.藥品監督管理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6.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考核前一年度業務收支情況。
四、審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的辦法及程序
根據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優化資源配置,方便參保者購藥的原則。以提高醫保服務質量和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為需求,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審定工作每年一次,由縣勞動保障部門組織衛生、藥監、財政、物價等部門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組成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考核組進行考核。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縣紀委派駐縣勞動保障部門的紀檢機構對審定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審定程序:
(一)縣醫保中心初審:愿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機構在規定時間內(由縣勞動保障部門向社會公告)向縣勞動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要求報送相關材料。縣勞動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及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對具備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的,提交考評、考核。
(二)鄉鎮(街道)考評推薦:縣勞動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將經審查具備申請基本醫療定點藥店條件的零售藥店名單提交藥店所在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由所在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組織市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7—9人進行考評推薦,并將考評推薦結果上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研究審定推薦增設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名單(不能超過侯縣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布局方案的增設點數)。
(三)縣考核:縣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考核組根據鄉鎮(街道)政府推薦的零售藥店名單進行現場考核檢查,并采用投票制。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投票贊成通過,即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預備資格。
篇2
關鍵詞:零售藥店;藥學服務;藥店監管;執業藥師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階段,城鄉居民健康需求不斷提升,廣大群眾對高質量藥品和藥學服務的需求日益迫切。新醫改和基本藥物制度加速了我國醫院藥房和零售藥店管理與服務模式的轉變,國家提出了一系列舉措,如《國務院“十二五”醫改規劃》和《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末,所有醫院藥房和零售藥店均需有藥師指導患者合理用藥。而目前我國零售藥店的發展面臨諸多困難,藥師數量嚴重不足,藥學服務還處于初級階段,改革與完善我國醫院藥房和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模式迫在眉睫。本文通過對我國與部分國家及地區零售藥店監管與藥學服務的模式進行對比研究,以期為我國零售藥店的良性發展提供參考。
1資料與方法
以“藥店”“零售藥店”“社會藥房”“藥學服務”“Drugstore”“Retailpharmacy”“Communitypharmacy”“Pharmaceuticalcare”等為關鍵詞,在中國知網、Medline、ISIWebofKnowledge和Scopus等數據庫中,對2005-2014年有關“藥店管理和藥學服務”這一主題的文獻資料進行查詢,主要包括美國和歐洲等部分國家相關內容的期刊文章、權威組織的研究報告或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等,排除網絡二手資料、轉載的新聞報道以及涉及商業利益的報告等。由2名熟悉中英文數據庫文獻檢索的研究人員采用以上關鍵詞各自獨立檢索后,合并分析,剔除重復文獻,納入統計分析。最終納入統計分析文獻256篇,包括國內文獻234篇、國外文獻22篇。
2結果
2.1我國與部分國家和地區零售藥店的整體情況對比
2.1.1歐美國家和地區零售藥店的整體情況
美國零售藥店的連鎖率很高,其連鎖藥店前三強(CVS、Walgreens和RiteAid)所占市場份額超過70%[1]。針對不同類型的零售藥店,其主要有5種經營模式,分別為:針對大型連鎖藥店的銷售自有品牌產品模式、針對小型連鎖藥店的服務專業化模式、針對獨立藥店的加入批發商合作聯盟模式、針對特許經營藥店的藥品專營化模式和傳統獨立藥店經營模式。英國的全科醫師和零售藥店是其初級保健體系的核心,其零售藥店中約55%為連鎖藥店,45%為單體藥店[2]。零售藥店要與政府簽訂統一格式的合同,明確藥店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配藥服務費(設定一定的藥品配發量,超出部分每張處方獲得額外的配藥費)、運營補貼和健康服務收費、藥品銷售利潤(超出社區藥店藥品利潤總額上限的部分,要通過降低償付價格回收給英國國民健康服務系統)等。
2.1.2我國零售藥店的整體情況
我國零售藥店的連鎖率較低,截至2013年,我國連鎖藥店占全部零售藥店的比例不足20%(僅為12.1%),與《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中提出的連鎖藥店占全部零售藥店的比例提高到2/3以上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3]。根據2013年我國零售藥店的數量和總人口數量,平均每家藥店服務的人數僅為3096人,低于國際平均水平[4]。相比歐美等國家的情況,我國的零售連鎖藥店依然十分弱小和分散,藥店的收入主要來自藥品銷售,沒有明確的藥事服務費,很多藥店只能通過降低藥品價格來提高競爭力。
2.2我國與部分國家和地區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情況對比
2.2.1歐美國家和地區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情況
歐美國家和地區的零售藥店藥師在開展藥學服務的過程中,大多是按199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藥師在自我保健和自我藥療中的作用》的規范要求承擔5項基本功能,即藥師作為交流者、合格藥品的提供者、培訓者和監督者、合作者以及健康促進者,向患者和其他醫藥專業人員提供質量合格的藥品和優良的藥學服務[5-7]。如美國在其《標準藥學服務規范》中,詳細規定了處方的處理要求、患者信息記錄、處方調配前的審核、藥學咨詢、管制藥品處理、不良反應監測、藥品出入庫的規范記錄等17個方面。美國零售藥店所提供的藥學服務不僅僅是將正確的藥品給予正確的患者,指導患者如何用藥以及管理藥物配發系統,而且會對患者進行藥物治療管理、改變患者的用藥習慣、影響醫師的處方習慣等[8]。在英國英格蘭地區,其零售藥店主要開展了4個不同層次的藥學服務[9],即基本服務、高級服務、增強服務和當地委托服務。其中,所有零售藥店必須提供基本的藥學服務(包括配發藥物、回收藥物、提供轉診指導、自我保健和臨床管理);只要達到了認證條件,所有簽約藥店都可提供高級服務(包括藥物使用審查、處方干預、醫療器械使用審查等);增強服務即由英格蘭國民健康保健局委托藥店進行的本地服務,用以滿足醫藥評估中所設立的需求(包括抗凝監測、不含麩質食品的供應、藥品評估及依從性支持等);當地委托服務是由地方政府或英格蘭公共健康機構來協議購買的服務項目(包括戒煙、緊急激素避孕、監督管理等)。由于歐美國家的藥師隊伍健全,藥學服務較完善,故大多數都設有藥事服務補償機制,以在藥事服務中體現藥師的作用和服務價值。其藥事服務補償機制主要有3種:藥品進銷差價、藥價外單獨設立收費項目、藥品差價與單獨設立收費項目相結合的方式[10-11]。
2.2.2我國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情況
目前,我國零售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整體水平較低[9],藥學服務的范圍狹窄、缺乏深度,主要還集中在處方的審核和調配上,大多沒有為患者建立用藥檔案和回訪制度,缺少長期跟蹤服務,甚至很多藥店沒有配備執業藥師等專業藥學技術人員。截至2014年11月,全國累計有27.8萬人通過了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相對于我國43萬多家零售藥店,平均每1萬人僅有1.23名執業藥師,執業藥師數量嚴重不足,導致零售藥店存在“租證”“掛靠執業”現象,無法保證藥學服務的正常開展;有關執業藥師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藥師開展藥學服務的內容、作用、職責不被關注,經濟補償機制尚不成熟,無法從根本上調動執業藥師的積極性,導致在崗的執業藥師并不能完全發揮其提供藥學服務的作用。
2.3我國與部分國家和地區開辦零售藥店的條件和要求對比
2.3.1歐美國家和地區開辦零售藥店的條件
歐美大多數國家對開辦藥店的審查項目主要包括:藥店所有者身份、開辦位置、開辦數量、員工組成等。大多數國家的零售藥店員工由藥師、助理藥師、藥店技術人員組成,并且每家藥店必須配備1名藥師從事監督管理工作[12-13]。為了滿足公眾的健康需要,歐洲許多國家以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作為藥店開辦選址的標準,如西班牙和奧地利以地理和人口分布為基準決定是否準予開辦藥店;芬蘭采取執照制度對藥店的開辦進行調節,每個地區的空缺執照決定了該地區藥店的數量[3]。奧地利規定,新藥店的開辦不應該使該地區的原有藥店的服務人數降低到5500人以下,新開辦藥店距離所在區域最近的藥店至少為500米,并且不影響所在區域政府對城市的總體規劃。美國法律對于藥店分布的問題并沒有硬性規定,大多數藥店都設在商業區和居民區,方便顧客購藥;但其各州將會根據當地的情況作出一些限制,比如德州州立藥店董事會要求,在各個社區內藥店分布至少要達到讓顧客在7分鐘內就能到達的密度。
2.3.2我國開辦零售藥店的條件
我國《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藥品監管部門應結合當地常住人口的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開辦零售藥店的決定。藥店的設置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其具體規定由省(市、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訂,這導致開辦零售藥店在各省(市、區)貫徹執行起來存在很大的差異。有的地區將零售藥店審批權下放到區、縣,由區、縣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零售藥店的審批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年檢及變更登記,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只負責對區、縣零售藥店實行總量控制。我國零售藥店審批條件寬松、準入制度缺陷和部門監管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我國零售藥店“多、小、散、亂、弱”的現象。此外,我國農村偏遠地區的零售藥店分布較少,難以滿足廣大農民的用藥需求。
2.4我國與部分國家和地區對零售藥店的監管情況對比
2.4.1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對零售藥店的監管情況
歐美國家大多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全國統一的藥品監督管理信息化系統,通過網絡將藥品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藥店和患者整合到一個完整的藥品流通信息管理鏈條上,從而在藥品流通的源頭(藥品生產企業)就可確認市場上流通藥品的合法身份和質量狀況。在美國,其國家藥房理事會聯合會制定的《標準州藥房法》作為各州制訂本州藥房法的依據。各州根據《標準州藥房法》,結合本州的實際情況作出更為詳盡、可操作的零售藥店管理規定。美國的零售藥店由各州的藥房理事會監管,公眾和藥師也參與藥房理事會,美國州政府授權藥房理事會建立藥學服務標準,制訂相關的管理規章,以便更好地實施藥房法[14-15]。
2.4.2我國對零售藥店的監管情況
目前,我國對零售藥店的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主要從零售藥店的準入條件、人員配備、經營質量認證以及相應的監督檢查來實驗對藥店的監管。其中,GSP的具體實施辦法、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由于監管力量薄弱,相關條款操作性不強,導致目前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較普遍,特別是抗菌藥物非處方銷售行為更為常見。在我國,因執業藥師與零售藥店存在雇傭關系,所以不能充分發揮其對藥店的監督管理作用;而且我國許多地方的零售藥店中執業藥師人員“空掛”現象非常普遍,藥品監管部門對此的監督難度較大。另外,我國雖已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但藥品監管部門對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仍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特別是不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的行為)。藥品分類管理和信息核對是一個動態過程,藥品監管部門很難對每家藥店進行詳細的監督檢查,所以在保證執業藥師在崗的情況下應充分發揮執業藥師對藥店監管的作用。
3改革我國零售藥店管理與藥學服務模式的建議
3.1提高我國零售藥店的連鎖經營水平
我國應借鑒歐美等國家和地區藥店管理與藥品服務模式,采取多種形式提高我國零售藥店的連鎖經營水平,明確藥店的開辦條件和區域分布。首先,連鎖藥店要做好戰略定位,根據藥店的目標顧客群體來決定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種類;同時根據藥店的自身條件以及服務對象來選擇競爭戰略,明確藥店的核心業務,根據多元化項目與核心業務之間的相關性和企業自身的能力作出選擇,隨著競爭對手如便利店和連鎖超市的競爭不斷地對策略進行調整。其次,大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利用自身的規模優勢和已有的聲譽,賦予藥品自己特有的品牌,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知名度,還能夠有效地增強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度和忠誠度。最后,有條件的企業可適當采取直營連鎖、特許加盟等連鎖管理形式,打破行業和部門界限,實行并購和重組,不斷擴大企業連鎖經營的規模化水平,提高競爭力;同時在企業集中兼并形成規模化之后,可將受益的部分拿來建立自有品牌產品,培育核心競爭力。
3.2推動我國零售藥店的分布合理化
我國應借鑒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引導零售藥店合理布局。首先,在國家層面制訂行之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與藥品零售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藥品零售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其次,地方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在合理規劃的基礎上,對過度飽和的區域采取限制性手段,如政府部門可以區域單位為邊界、以常住人口總量為基準來調控該區域藥店的具體數量,從而確保零售藥店的分布趨向合理化。
3.3加大對零售藥店的監管力度
我國應多措并舉,從不同方面加大對零售藥店的監管。首先,應全面建立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在藥品的生產、流通、銷售各個環節進行掃碼,這樣不僅可有效預防假劣藥品的流通,還可幫助監管部門對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管,同時消費者也可通過查詢鑒別藥品的真假、獲取藥品的信息,保障自身的用藥權益;其次,政府還應建立完善的處方藥違規銷售追責機制,加大對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處罰力度,促使其嚴格執行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這一規定;最后,可借鑒國外經驗,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藥店監管及藥學服務發展的實踐,制訂適合各地具體情況的相關藥店管理規定,并邀請專業人員(如藥師)和公眾參與到零售藥店的監管中來。
3.4提高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質量
我國應通過完善藥學服務和執業藥師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質量。而要提高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質量,首先需解決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的問題。建議在執業藥師管理體系中增加“執業助理藥師”,引導藥師和從業藥師成為執業助理藥師,經過一定時間執業經驗的積累和繼續教育的加強,“執業助理藥師”可以轉為“執業藥師”,解決從業藥師的遺留問題,發揮其作用,提高藥學服務水平。還可借鑒國外經驗,根據藥店的經營規模、經營范圍、是否醫保定點藥店等因素,對于經營規模較小的單體藥店,可考慮免除執業藥師配備這一硬性規定,但是要限制其藥品經營范圍,如禁止銷售處方藥。其次,提高執業藥師的專業素質,可適當提高執業藥師報考條件,同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內容應加大對臨床用藥知識的考查,提高科學性和實用性,使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能夠真正體現執業藥師用藥的實際能力。后續的繼續教育培訓應重在提高執業藥師的實際執業水平。最后,建議加快執業藥師立法,制訂并細化執業藥師工作規范,進一步明確執業藥師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并設立相應的藥事服務費,進一步激勵其為社會及患者提供全面優質的專業服務;同時應制訂統一的藥學服務指南,使零售藥店藥學服務有章可循,保證藥學服務的規范開展[16-17]。
作者:呂冰 姚鳳 王璐 高哲巍 楊泉 楊才君 常捷 張濤 靳真 楊世民 方宇 單位:西安交通大學藥學院藥事管理與臨床藥學系 西安交通大學藥品安全與政策研究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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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醫保基金 基金管理 應對措施
為確保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順利實施,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醫保管理機構不斷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簡稱“兩定點”)的監督管理。但在社會經濟的持續高速的發展下,人民的健康水平也隨之不斷提升,所以在面對醫保基金運行中出現的許多問題時,要及時提出應對措施,盡快找到解決之道。
一、目前醫保基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定點醫療機構還存在著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嚴重問題。比如說,個別定點醫療機構在對出入院病人的身份確認上把關不嚴,甚至出現掛床、昌名住院等違規行為,部分醫療機構對病人出入院及轉院標準掌握不嚴格,對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卻收住院治療,存在小病大養現象;應該在本轄區能治療的疾病,卻肓目放大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違規轉往北京、上海等地的三級醫院治療,從而增加了統籌基金的不必要支出。
定點醫療機構對一些有醫保的病人濫用抗生素,并且相關病人也同意醫療機構這樣做,認為醫保是高價藥物打折的工具。如此就會存在一定的用藥風險,比如針對有感染源的病人,無論其醫學診斷的進行是否順利,盲目地使用抗生素都可能導致醫療事故的發生。
超出藥品目錄規定范圍而用藥,使用與疾病無關的藥物,個別臨床醫生為推銷一些新特藥品,從中謀取私利,加重了病人的經濟負擔。
定點醫療機構,無故增加檢查項目,為袒護其藥品占比大的問題,設置人為的多部位檢查、無指征或無依據檢查的現象也時有出現。并且,由于個別醫院仍有超范圍使用收費項目、濫用檢查項目的問題,最后導致醫保病人住院費用提高,甚至比非醫保病人更高。
定點醫療機構人為分解住院人次,降低住院標準,病人住院時使用的藥物價格過高。
定點零售藥店有以物代藥的現象,如違反協議規定出售日用品、化妝品、食品等。
二、應對措施
為保障醫保付費方式改革順利實施,本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原則,遏制近年來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的勢頭,確保基金收支平衡;針對基金運行中的現狀和尚存的主要問題,醫保管理部門必須要充分完善管理方針,加大 “兩個定點”的管理力度。
(一)加強政策宣傳
對“兩個定點”醫保辦負責人進行業務培訓,將醫保政策、配套文件及辦理流程印發各參保單位,要求在醒目位置張貼,確保參保人員人人知曉;合理借用各大媒體,加大參保政策和制度的宣傳力度,并且通過相關知識的宣傳來指導參保人員如何正確使用醫保卡,積極舉報違反“兩個定點”原則的不法行為;要規范負責人的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藥物使用差錯、病歷本假造或一卡多用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簽訂服務協議
醫保管理機構須與“兩個定點”分別簽訂服務協議。協議一定要寫明定點醫療機構的醫保政策執行情況、醫療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以便協議雙方進行參考,若期滿合格則可以此考慮協議的續簽。當出現醫療服務質量差的情況,在一個年度以后病人投訴舉報的程度越高,醫療機構最終考核得分越低。此時管理機構可以根據簽訂的協議條款,考慮違規程度的輕重,通過扣減保證金、停業整頓、取消定點資格等措施,嚴格地預防種種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充分發揮醫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功能
要狠抓對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的管理。為了加強基金合理使用,醫務管理人員經常深入定點醫院對入院患者及時進行跟蹤隨防,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通過隨防,既可以避免冒名住院、掛床現象,又給予病人適當的精神安慰,同時掌握病情及治療情況,避免了基金的浪費。
細化了兩個定點服務協議內容,加大質保金扣罰力度使其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年終考核評分相掛鉤。認真履行協議條款,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加強對就診、診療項目、住院藥品使用、住院人次、次均費用、統籌支付的增幅、轉院轉診率、違規費用占醫保支付總額的比例等進行管理,提高規范化操作水平。每年年末醫保管理機構對各定點醫院全年醫保待遇執行情況進行年終考評,對年終考評95分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5%的質保金全額支付;對年終考評90分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5%的質保金全額支付一半;最后,如果定點醫療機構年終考評達不到90分的要求,那么5%的質保金全額扣除。
(四)實施網絡化管理
當下,醫保管理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互聯網,這不但可以減少程序的復雜度,提高辦事效率,而且可以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病人、醫療服務項目的收費和藥品價格進行數據庫的調出和審閱。對門診、住院病人進行全過程監控,對疑點費用和高額費用建立了電話回訪臺賬,及時核實情況,預防和制止了套、騙醫保基金的情況發生,堵塞了基金運行中的各種漏洞。
(五)加強對住院醫療費用的審核
醫保管理機構不斷加大對住院醫療費用審核力度,審核人員劃分醫院,責任到人,全面細致地對每家醫院每例住院費用進行詳細審核,審核中發現違規現象后,根據雙方簽定的醫療服務協議規定,不留情面,排除干擾,經集體研究,報經領導審批后,對各項違規費用及時拒付。
(六)開展監督檢查
醫保管理機構應制定相關計劃,對轄區內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及定點零售藥店開展專門的監督檢查,采用常規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專業督查與群眾監督相約束的方式。
對定點藥店檢點是檢查店內是否有生活用品,化妝品等醫保禁止陳列的項目,有無以物代藥刷卡現象,如發現問題按協議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對定點醫院檢查時,注意要把工作重點放在處方的正確開定、藥品的合理使用和支出明細,還要及時糾察醫保病人經常出現的違規行為。要求定點醫療機構要完善醫生崗位責任制度的建立,對醫保病人認真審查,核實身份,堅持原則,依法行事。建立健全的病歷檔案,定期審批,及時對缺少手續的病人進行補全。醫保基金管理機構應該要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業務進行常規檢查,在發現問題后及時指出予以糾正。在對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業務檢查時,一般以紅、綠、黃三等級作為標準,如果業務質量下滑程度過大,可以考慮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的行醫資格;對違規定點醫療機構加大查處力度,規范其運作;對于業務質量做得出色的定點醫療機構,可適當進行獎勵。
(七)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保基金管理,醫保管理機構應逐步充實工作人員,優先配置一些精通醫學、會財務、計算機等方面的專門人才,為開展工作提供人才保證。業務人員在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服務意識,堅持原則,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定點醫療機構也要持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規范治療行為,認真執行省、市醫保政策,根據合理檢查、對癥治療的宗旨,嚴格把關住院病人身份,避免分解住院人次等違規現象,成為群眾滿意和醫保病人放心的醫院,為廣大老百姓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
篇4
一、工作目標
圍繞“十二五”藥品安全任務,明確監管責任,加大藥品流通監管力度,改善藥品流通質量管理狀況,運用藥品流通電子信息化監管平臺,規范流通各個環節的藥品經營行為,加強基本藥物、含麻黃堿復方制劑、疫苗、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管,加大藥品分類管理和經營信用分類管理,建立流通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提高藥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通過藥品安全整治,推進藥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力求凈化藥品流通環境取得成效。
二、基本內容
(一)監管品種
疫苗、血液制品、中藥注射劑、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包含中藥飲片)、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妊娠藥品、抗菌藥品、體外診斷試劑、肽類激素蛋白同化制劑。
(二)信息化監管
1、流通藥品冷鏈管理;2、藥品電子監管碼核注核銷管理;3、藥品儲存溫濕度在線監管;4、批發、醫療機構購進藥品上傳監管;5、精麻藥品網上監管;6、浙江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平臺;7、批發、連鎖、零售企業計算機管理。
(三)重點對象
1、批發、連鎖企業、醫保藥店、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療機構、疾控中心、防疫站(所);
2、GSP管理存在嚴重缺陷的;
3、藥品經營信用條款存在嚴重缺陷的,以及信用等級為C、D級的。
(四)檢查要點
1、藥師不在崗,許可的關鍵管理質量人員變更次數;
2、超范圍經營;
3、掛靠、走票、出租、出借經營;
4、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經營管理;
5、非現金交易的藥品管理;
6、計劃生育藥品銷售管理;
7、批發企業實行藥品現代物流基本要素管理;
8、冷藏藥品的冷鏈系統無縫管理;
9、特殊藥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購銷使用管理;
10、購銷票據、物流票據、出入記錄、增值稅票、藥品實物相一致。
三、工作重點
(一)深入推進藥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
按照省局有關“平安浙江”考核要求深入推進系統平安創建工作的部署,全面推進藥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各縣(市、區)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單位要加強示范創建工作的調研和工作指導,解決示范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新情況,通過組織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各地有成效的經驗,加強宣傳工作動態,地方政府將藥品示范創建活動納入部門和鄉鎮(街道)目標考核,專項經費逐年增長,力爭60%的鄉鎮(街道)開展藥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并準備做好國家級、省級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申報和驗收工作,有序開展藥品示范創建工作。
(二)開展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日常監管
國家局今年上半年即將頒布實施新版兩個重要規章《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GSP,我們要準確把握新規定,配合做好零售企業許可、換證、GSP認證、GSP跟蹤的工作銜接,規范日常流通監管行為。
1、鞏固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局制定本年度本轄區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計劃,落實職責,明確檢查要點、工作要求和檢查頻次,藥品批發企業每年平均檢查次數不少于2次/家(其中一次必須為全面檢查),藥品連鎖、零售企業每年檢查次數不少于1次/家。為加大藥品經營企業監管檢查力度,重點檢查藥品的購進渠道、隨貨票據和儲存條件,市局對全市流通總體情況實行抽查性檢查。大力促進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的發展,引導和鼓勵企業在“雙無村”設置藥品供應網點,行政村供應點覆蓋率達87%以上,全市零售藥店連鎖率達到38%以上。
2、鞏固GSP和處方藥管理工作。根據《溫州市GSP飛行檢查方案》,在總結去年飛行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將構建市、縣在飛行檢查過程中的聯動機制,進一步結合監管實際,繼續做好信用不良企業的飛行檢查工作,特別是參與基本藥物配送的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同時,要加強抗菌藥物等零售必須憑處方銷售的基本藥物和高風險品種的督查工作,對廉價基本藥物的流通進行追蹤、抽查,確保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
3、鞏固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管工作。結合省政府238號令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國食藥監安【2011】442號)文件,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狀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深入開展調研醫療機構質量管理工作,加強與衛生行政部門的溝通銜接,建立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并積極探索實施誠信分級監管,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誠信分級監管、藥品電子監管和溫濕度在線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管理,完善規范藥品使用長效監管機制。
(三)強化藥品信息化監管
1、進一步做好各項藥品流通信息化在線上網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批發、連鎖企業溫濕度在線監管系統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的運用,指定專人負責“系統”日常操作、維護等工作,要切實做好設備報停報修審核和《整改通知書》處理等工作,逐步推進零售和醫療機構溫濕度在線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完善低溫、冷藏藥品流通環節全程冷鏈監管系統,指導批發、連鎖企業開展冷庫、冷藏箱、冷藏車等冷鏈驗證工作,督促疫苗經營企業在6月前完成疫苗在途運輸溫度自動監測系統與省局監管系統對接工作。要進一步做好藥品電子監管碼實施工作,監督企業按規定做好電子監管碼核注核銷等工作,確保數據完整、可靠,并及時處理網上預警信息。目前具體,對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的藥品必須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進行電子監管碼的核注核銷;對所有基本藥物目錄品種于2012年3月1日起進行核注核銷;督促企業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省增補基本藥物品種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的準備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網上檢查力度,對批發、醫療機構購進上傳藥品、精麻藥品、疫苗、血液制品、中藥注射劑、品和、國家基本藥物、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通過浙江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平臺、省局藥品電子碼監管平臺、省局特藥電子監管平臺、省局藥品經營信用平臺,采取定期上網檢查等方式,每周對轄區內的批發、使用單位實行網絡監控,對各單位購進、銷售、使用、庫存等情況進行核查,及時掌握其藥品流向并及時做好記錄,實現網上對藥品流通和使用等各環節的有效監管。
2、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藥品質量信用體系。不斷健全涉藥單位的信用檔案,經營企業嚴格實施信用分級監管制度,各縣(市、區)局重點加大對低等級信用企業檢查力度,及時做好檢查信息錄入、審核工作,并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零售等級評審。要充分發揮信用機制懲戒教育功能,督促企業經營行為自律,引導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管理理念。同時,積極探索醫療機構實施誠信分級監管,建立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質量監管信用檔案。
(四)加大開展流通藥品安全專項行動
各縣(市、區)局要結合本計劃的基本內容,對照檢查要點,開展流通領域各項藥品安全專項行動。
1、開展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要按照市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統一部署,從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扎實開展為期四個月的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藥品批發企業“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以及零售藥店進貨來源、銷售去向把關不嚴等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整治工作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治重點,重點檢查舉報投訴、受過行政處罰、人員變更頻繁等企業,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行動。根據國家局推進電子監管工作的要求,加強流通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藥品安全監管效能,將電子監管工作作為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局要按國家局年2月底所有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必須對賦電子監管碼的基本藥物進行100%核注核銷,保證藥品流向數據上傳鏈條的完整。通過國家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平臺和浙江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平臺,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購進品種在線監管,逐步完善基本藥物質量追溯體系。
3、開展抗菌藥物監管專項行動。嚴格按照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零售企業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藥師不在崗不得銷售抗菌藥物。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要加大對抗菌藥物不合理銷售藥師的處理,正確引導公共合理用藥行為。
4、開展含麻黃堿類等復方制劑經營監管專項行動。各地要強化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通環節的全程監管,進一步規范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購銷行為。加大對違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不發生流弊現象。6月底前結合“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完成對企業經營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行為(包括票據管理)是否符合規定,相關產品是否嚴格執行2012年1月1日起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的規定。
5、開展疫苗等高風險品種經營監管專項行動。7月份對經營疫苗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人員資質、冷鏈儲運條件、冷鏈儲運驗證、運輸溫度在線上傳等,凡不具備疫苗經營條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鏈管理技術規范要求的企業,一律限期整改,對不符合冷藏規定條件的儲存、運輸疫苗的企業要依法進行查處。
6、開展經營企業關鍵質量崗位在職在崗監管專項行動。對藥品批發、連鎖企業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機構負責人以及零售藥店藥師的在職在崗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排查。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由各地組織人員對企業逐家進行核實檢查,并要求企業關鍵質量崗位簽《在職在崗承諾書》,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清理后的人員零售藥師名單將在各地網上向社會公示,批發、連鎖企業質量崗位人員上報市局。
7、不斷深化“小藥店”整規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局“小藥店”整規后的規劃部署,進一步深化和鞏固整規工作成果,構筑長效監管機制。以規范化、信息化為手段,防止整規工作反潮;以暗查暗訪和督查為主要檢查形式,把小藥店整規工作引向常態化、長效化;以藥品安全示范創建為抓手,實現“小藥店”規范鞏固率達100%,零售藥店(乙類非處方藥店除外)信息化監管覆蓋率達90%以上。
8、開展藥品流通“進村入企、助推發展、保障安全”大走訪活動。深入企業、鄉鎮(街道)和社區村居開展執法服務,實地了解企業狀況和群眾用藥情況,每季組織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活動1次(除3.15活動外),排解企業困難,理清發展思路,促進藥品流通環境有更好的發展。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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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思路,搶抓機遇,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一)加大培訓和轉移力度,就業服務工作開局喜人。
堅持城鄉統籌、培訓服務齊抓、需求供給對接、就業創業并舉的思路,以提高就業能力為前提,維權服務為保障,轉移就業為目的,把促進就業作為服務民生和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一項戰略任務來抓,逐步做大做強了勞務經濟,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就業工作走在了全市先列。
一是搞好就業困難群體援助。組織開展了以“宣傳《就業促進法》、落實社保和崗位補貼、提供有針對性的援助服務”為工作目標,以“宣傳到位、登記到位、家訪到位、幫扶到位”和“送政策、送崗位、送補帖、送服務、送溫曖、送貸款”六送為主要內容的“就業援助月”活動。活動期間:全縣共登記認定的未就業困難人員xx 人;摸清已就業未享受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xx人;組織專場招聘會x場;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xxx人,其中企業吸納就業67人、公益崗位就業5人、高校畢業就業54人、殘疾就業困難人員就業2人。
二是充分發揮就業平臺作用。全面落實對城鄉求職人員提供免費政策信息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的扶持政策。抓住春節前后農民工大量返鄉及外出的有利時機,出動工作人員,免費發放《外出務工須知》、維權手冊和用工信息10000多份。組織舉辦“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一次,為農民工提供了xx個工種近xxx個就業崗位,有xxxx余名農民工就近找到了合適的就業崗位。
3月至5月,我局派有關人員分別參加了我市組織的“2011春季人才招聘會”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三河組織的招聘活動,收集可用工信息400余條。4月中旬為落戶XX的宏昊假日大酒店、河北城運包裝有限公司、河北興業燃氣公司和北京國壯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召開專場招聘會,xxx余人應聘了xx余個崗位,招聘成功率xx%。
上半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全縣穩定在外xxxxx人,其中省外xxxxx人。城鎮新增就業人數 xxxx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xxxx人,其中就業困難對象再就業xxx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x.x %。為解決在外務工人員后顧之憂,局領導率相關部門的同志深入到輸出集中的鄉鎮看望慰問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和困難戶,切實做好了留守老人和兒童工作。
三是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活動。就業訓練中心和其他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全面落實了對就業困難對象提供免費就業再就業培訓的扶持政策。5月4日我局結合京津冬季供暖所需,針對農村大齡人員就業難,組織了開展了2011年第一期“燃油燃氣司爐工培訓班”,培訓農村勞動力xx余人,年底全部就業與京津供暖市場。拉開了我局今年開展“陽光工程”,針對農村勞動力開展的實用技能培訓的序幕。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創業促就業工作機制。扶持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創業,引導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抓好創業培訓的組織實施、教師培訓等工作,不斷拓展“xxx”培訓項目,打造創業培訓品牌。今年x月x日,我局又組織了一期“xx”創業培訓,由創業指導中心實行全程管理和服務。創業培訓xxx 人,帶動就業近千人。
四是充分發揮失業保險調穩作用。加大力度做好失業保險擴面工作,采取各種措施,繼續宣傳失業保險政策法規,增強單位和個人失業保險意識,提高參保繳費積極性。積極開展失業保險新增參保的擴面工作。上半年全縣新增參保單位5戶,失業保險新增擴面參保xxx 人,占年計劃目標的xx%;累計征收失業保險費xxx.x萬元,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企業改革作出了貢獻。
(二)做好政策的落實和爭取,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到位,待遇支付到位,社會保險政策的執行力和公信度大為提高,積極參加社會保險逐漸成為人民群眾的共識,全縣社會保險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環、科學有序的發展軌道。
二是工傷保險再擴面。加強了對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的學習和廣泛宣傳,進一步完善了全縣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基金征繳、財務軟件及待遇審批等基礎信息。按照省座談會要求和市《關于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為把“老工傷”納入市級統籌進行了全面核查和摸底。截止6月底,全縣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xxxx人,征收基金xx萬元,支付待遇x.x萬元,參加市級統籌后支出戶余額xx.x萬元。
三是生育保險有新結余。截止6月底,生育保險參保職工xxxx人,征收基金x.x萬元,上半年結余基金xx.x萬元,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資金補償和醫療保健。
四是積極爭取我縣成為國家新型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為了爭取將我縣列為國家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進一步改善我縣廣大農民群眾和城鎮居民生活狀況,我們積極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并數次赴省廳、市局爭跑試點縣資格,同時提前對我縣農民和城鎮居民生產生活實際、繳費承受能力和符合參保條件的人群范圍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摸底調查,對參保資金需求進行了詳細測算,形成了較為翔實的基礎數據和申請材料,于今年5月完成了上報工作,為全縣農民、城鎮居民參加養老保險創造了基礎條件。我縣在全市2011年上報的6個試點縣區中名列第三位,實現了列為國家新型社會養老保險第三批試點縣的目標,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于7月份全面啟動。
(三)進一步完善機構,醫療保險工作有序開展。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策,進一步改善醫保服務和管理,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于3月19日正式成立XX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并為該局配備了人員、設備、確定了地點、逐步健全機構,確保醫保工作穩步推進。
一是規范醫保服務行為。5月3日起,正式展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資格申報審核工作。我局受理并負責日常材料申報初審工作,為各申報單位建立了定點資格申報檔案。抽調六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以原定點單位為重點,對各申報單位的院容院貌、規章制度、微機管理、設備配置等進行了實地考察。督促各定點單位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要求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和縣醫保局中心網絡相配套的計算機管理系統;設置了醫保專門機構并配備了專(兼)職管理人員。以定點醫院為重點進行了履行醫保協議情況的專項稽查,對發現的問題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取消友誼醫院定點醫院、定點門診資格;取消華佗XX建設街店定點零售藥店資格。確定了xx家醫保定點資格單位,其中定點醫院x家,門診x家,零售藥店xx家,基本滿足了城鎮參保人員的就醫購藥需求。
二是醫保擴面工作進展順利。2011年參保居民xxxxx人,參保率為xx.x%。全年共征收居民醫保基金xxx.x萬元,其中征收居民個人繳納醫保基金xxx.x萬元,爭取到縣級配套基金xxx.x萬元,中央、省配套基金xxx.x萬元。截止5月底共支出醫保費xxx.xx萬元。1至5月職工正常繳費單位xxx個,參保人數xxxxx人,其中在職職工xxxxx人,退休職工xxxx人,參保率達到xx.x%。醫保費共計收入xxx.xx萬元,其中統籌金收入xxx.xx萬元,個人賬戶收入xxx.xx萬元。共支出醫保費xxx.xx萬元,其中統籌金支出xxx.xx萬元,個人賬戶支出xxx.xx萬元。
(四)積極探索,不斷規范人事工作。一是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統計摸底工作基本完成。從5月份開始,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技術、工勤、離退休8類人員進行了拉網式統計,為下一步深化職稱改革、細化考核、強化績效提供準確的數據信息。
二是干部考核和歸檔工作進一步規范。開展干部檔案專項核查整頓工作,通過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規范,力爭使我局的人事檔案材料更加完善,人事檔案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對全縣政府科級以下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量化考核,填報《事業單位職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公務員獎勵審批表》《公務員考核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對優秀的以文件形式進行了表彰。
三是努力做好人才錄用和培訓工作。為落實好省、市公務員招錄計劃,完善公務員進入機制,細化了公務員調任、轉任、考核、試用期滿的管理和考試錄用辦法。對事業單位招聘計劃進行了匯總并于4月20日同招聘方案一并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為全市統一招聘提供依據。制定了《人才交流管理辦法》《人事辦法》等制度,印制《人才登記表》《用人單位登記表》《人才申請表》《人事協議書》等表冊,扎實了人才交流中心的各項基礎性工作。
3月中旬,積極參加我市組織的“2011春季人才招聘會”,完成我縣人才市場調查摸底和上報工作。于5月7日8日,組織全縣1400名大學生青年干部召開培訓會。積極探索建立XX縣人才市場網站,搭建人才與用人單位交流平臺。配合組織部為河道管理處、元中都博物館、文物局、野狐嶺要塞管理處、XX電視臺5個單位做好招聘報名和面試錄用工作。
四是軍轉待遇得到落實。在元旦、春節兩節期間對企業34名軍轉干部進行慰問。幫助其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宣傳好黨的軍轉政策,并將工資、福利待遇落實到位。積極為全縣廣大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截至6月底,為370多名退伍軍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辦理了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并按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原軍齡視同繳費年限,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繳費年限。保障全縣退伍軍人老有所養,促進了社會和諧。
五是職稱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組織了申報500人的計算機和英語報名考試工作;完成全縣專業技術4000多名專業技術人員摸底調查工作。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為20名前來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的人員組織鑒定或認定并按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
(六)創新方法,努力實現和諧拆遷。今年是新《征收條例》實施第一年,拆遷面臨新的任務和挑戰。我局在人員少、任務重的情況下,成立了三個由骨干力量組成的動遷領導小組,深入了解被拆遷戶實際情況,積極進行動遷。動遷工作人員對被拆遷人進行逐戶走訪,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及時把握新動態、新情況、新問題。在走訪過程中,工作人員對被拆遷人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思想動員,講清當前的拆遷形勢,就拆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進行解釋說明,使他們認清當前拆遷改造的實際情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使他們由抵觸到進一步了解,再到對動遷人員理解,最終支持拆遷工作。在實際動遷過程中,工作人員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帶著情感去做動遷工作,不偏不倚,實事求是,在不違反政策的基礎上,對拆遷當事人存在的實際困難給予適當幫助,得到了大多數拆遷當事人的肯定和領導的表揚。
(七)多方籌措,積極開展資金爭跑工作。今年上半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積極調整工作思路,改變工作方式、方法,切實把爭跑資金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截止6月底,經過全局努力,爭跑資金總額607萬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200萬,就業專項資金407萬。
二、開展活動,抓好學習,自身建設不斷加強
按照市委、縣委要求,扎實開展“三學習” 活動。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發動。制作了開展活動的標語,制定了學習計劃,全體黨員干部進行了集中學習,每人都記錄了學習筆記,開辟了學習園地專欄,刊登了全體黨員干部的心得體會文章,營造了濃厚的活動氛圍。廣大黨員干部思想觀念有了明顯轉變,在推動人社工作如何科學發展的一些重要問題上形成了共識,工作作風更加扎實,推進發展、破解難題的本領有了較大提升,人社系統進一步呈現出團結、和諧、共謀科學發展的新局面。
群眾工作開展以來我局積極行動,明確了強勢啟動、深入調查、抓住重點、整體推進、落實到位的群眾工作的總體思路,成立了局群眾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兼任組長,全面負責群眾工作的部署、開展。及時召開了局群眾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細化了責任職責,設立了辦公地點,配套了辦公設施,實現了嚴要求,快部署,強勢啟動。4月15日特邀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宣講團成員董衛軍同志為全系統干部職工進行了宣講輔導,進一步強化了干部職工服務群眾的意識。出臺了《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群眾推進方案》、《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意見》,根據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又制定了《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群眾工作站職能》《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完善社情民意反饋和群眾利益表達機制的措施》等,局群眾工作制度不斷完善。使。啟動了若干通民意、惠民生的活動,精簡了辦事程序,受到人民群眾廣泛贊譽。
三、正視實際,查找不足,爭取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
(一)清醒認識人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勞動者職業能力不高,就業服務體系還不健全,職業培訓與產業發展不相適應,高技能人才短缺。弱勢層面的社會保障仍然薄弱,歷史遺留問題有待解決,農村社會保障、新型農保、工傷保險等重點領域工作亟待突破。勞動權益保障誠信體系尚未建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還不扎實。自身建設還有較大差距,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務平臺不完善,勞動保障機關的自身工作條件、工作機制、履職能力與外在工作環境難以適應新形勢所承擔的繁重任務。對這些困難和問題我們高度重視,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二)明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任務。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嚴要求,講學習,講政治,講合作共事,不斷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創造力,提高戰斗力。大力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狠抓全員學習,營造重視學習、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氛圍。深入學習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及業務知識,不斷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
二是爭取業務工作進位上檔。認真貫徹上級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政策。進一步做好返鄉農民工創業指導工作。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指導,借鑒和學習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走產業化、集團化的路子,把有組織勞務輸出做強做大。加強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繼續組織實施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活動,促進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落實。
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民、城鎮居民參加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上。確保企事業單位xxxx余名離退休人員xxxx多萬元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及時支付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確保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把我縣列為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試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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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法律依據;現狀;原因;建議
什么叫過期藥品?所有藥品都標注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為過期藥品。隨著人們健康觀念地不斷更新,自我診療逐漸被接受,家庭小藥箱已然成為家庭必備物品,日常儲備藥品的品種和數量不斷增大,常見如消炎鎮痛、清熱解毒、皮膚外傷、感冒藥以及一些慢性病用藥等,儲備量的增加不可避免的導致家庭過期藥品的出現,如何處置家庭過期藥品已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以下從政策法律、現狀及形成原因、餐廚垃圾處理借鑒經驗、處理建議等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對處置家庭過期藥品提出幾點建議供參考。
一、我國對過期藥品處置的法律依據
(1)過期藥品處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三)項的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按劣藥論處,禁止生產、銷售劣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使用劣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只明確規定了經營、使用過期藥品的企業與醫療機構的法律義務,卻沒有明確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規范,也沒有賦予任何監管部門及企業回收或處置家庭過期藥品的法律責任。
(2)過期藥品處置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一般認為過期藥品是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品種,應該按照危險廢物來處理。查詢結果顯示,1998年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安部聯合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發〔1998〕89號),該名錄HW03“廢藥物、藥品”項目雖然包括了過期藥品,但也明確了是指生產、使用、經營單位的過期報廢藥品,并未包括家庭與個人。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了新版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其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第二款規定廢藥品從生活垃圾中分類收集后,其運輸、貯存、利用或者處置,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家庭過期藥品是可以按照普通生活垃圾處理,只有在大量分類集聚后才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二、家庭過期藥品處置的現狀
(1)國外回收家庭過期藥品的情況。從目前的資料看來,國外的關注點普遍在家庭廢棄藥品,而不是僅關注于過期藥品,家庭廢棄藥品包括了過期藥品和不過期但廢棄不用的藥品。美國關注于家庭廢棄處方藥可能產生的社會危害性。一是著眼于部分藥物的成癮性。聯邦緝毒局(DEA)將每年的4月30日定為“處方藥品回收日”,民眾可將過期藥品送往全美各地5200個回收點,回收點設在指定的警察局。二是著眼于部分藥物黑市交易。為了避免沒使用完的藥品被人拿去黑市轉賣,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建議,部分廢棄藥品可以沖入水池或者廁所并列出了建議藥品名單,其他大部分的藥品如果要丟棄,也可以與咖啡渣、貓沙等廢棄物混在一起,放進密封容器封緊后丟進生活垃圾。韓國關注于家庭廢棄藥物處理更多著眼于環境保護。2010年7月,韓國環境部和保健福祉部聯合出臺一項藥品回收制度,以完善韓國家庭廢棄藥品回收體系,避免環境問題發生。
(2)我國回收家庭過期藥品的情況。約從2002年開始,全國許多城市都開展了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大體上分為三種形式,一是藥品生產企業公益性回收自己生產的過期藥品(流通或使用中過期)。二是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公益性回收家庭過期藥品,并贈送換購券,因此兼有促銷的成分。三是政府部門推出的公益活動,以宣傳藥品安全為核心。杭州市屬于較早開始此項活動的城市之一,以當時的杭州市藥品監督志愿者服務隊為主體首先推出了“清理家庭小藥箱”主題活動,協助居民清理家庭藥箱中的過期藥品,并宣傳藥品安全知識。當年底就在華東大藥房、海王星辰、武林藥店、天天好等較大規模零售企業的8家門店設立了“清理家庭藥箱服務點”。此后,該項目成為志愿者服務的固定項目之一,回收家庭過期藥品更是從中獨立出來,成為最受老百姓歡迎的服務項目。2005年,西湖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志愿者服務活動推出了小綠化小盆栽置換家庭過期藥品活動,得到群眾熱烈響應。2006年,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各區縣市局青年志愿者聯合開展了“過期藥品回收箱進社區”活動,全市共放置回收箱300個。
生產企業回收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廣藥集團白云山制藥。2014年3月,該企業對外了《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白皮書顯示,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小藥箱”,其中八成以上家庭沒有定期清理的習慣,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確處理家庭過期藥。該企業自2005年開始,將回收家庭過期藥品作為一項公益活動堅持開展了10年,覆蓋全國185個城市,耗資3000多萬元。但是,收集后的過期藥品處理也存在空白地帶。生活垃圾處理中心不愿意處理過期藥品;一般按照正規醫療廢棄物或者危險物處理,需要按照重量或者體積支付費用,1立方米約需要300元。后期如果自行焚燒,填埋等還是存在環境污染風險。應該說,涉藥企業和藥品監管部門開展了多樣化的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活動,但總體上評價還是局部的、間斷的,并未形成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分析原因看來,目前這種回收機制主要還是建立在一種公益性活動的基礎上,缺少政策、法律的定位,不屬于藥品監管的范疇,無法納入部門的常規性工作,當然也就談不上資金、人員等物質方面的保障。
三、家庭過期藥品產生的原因
(1)醫療機構開具大處方。醫療機構追求經濟效益驅使大處方的出現,處方量遠遠超出了病人對藥品的需求量,用不完的剩余藥品留在家中,最終成為過期藥品。隨著醫改的不斷推進,公立醫院實施零利率后,大處方現象將逐步得到遏制。
(2)患者用藥不遵守醫囑。許多藥品都有療程要求,比如說抗生素,一旦使用就必須遵守其周期性要求,而許多患者缺少用藥知識,自我感覺差不多了就停止用藥,導致藥品剩余成為儲備藥品,長期放置后成為過期藥品。同時,不遵醫囑用藥導致了細菌耐藥性增加,降低了藥品的有效性。
(3)銷售市場藥品大包裝。藥品的最小包裝過大,拆零銷售利潤薄、難保存、風險大,有關管理規定又煩瑣不堪,導致銷售者傾向于整盒、整瓶出售,不愿拆零,造成患者購買多余的藥品,增加了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生產企業更換包裝規格需要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審批周期長、手續多,導致生產者不愿根據市場需要增加包裝規格。
(4)醫保資金管理有漏洞。部分人員在醫保政策上享有優惠,可以不受限制的多配藥,配高價藥。藥品是用來治病的,對健康人來說并無用處,藥品儲存過久而過期,甚至有些人把醫保配來的藥品二次銷售,賺取利潤。
(5)非理性消費和習慣性儲備。一些促銷活動會引起某些居民的非理性消費,或者聞風大量購買板藍根顆粒等事件,多買藥品用于儲備,而實際上藥品使用的專業性、特殊性導致這些儲備藥品可能長期不需要使用,最終變成過期藥品,造成個人金錢和社會資源的雙重浪費。
四、可借鑒的餐廚垃圾處理經驗
由于“地溝油”“垃圾豬”等餐廚廢棄物引發的各類食品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成為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一大難題。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作為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生態文明水平的重要內容,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工作是從2005年開展的,積累了很多經驗、出臺了規范、標準,部分省市還予以規章立法,將為過期藥品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提供經驗和借鑒。以上海市為例,首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相關文件及管理措施,制訂了《上海市餐廚生活垃圾處理辦法》,編制了《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實施方案》、《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問答》手冊、《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實務手冊》、《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宣傳手冊》。完善了各級餐廚垃圾管理網絡,建立、健全餐廚垃圾收運網絡,積極推進餐廚垃圾處置系統建設,實現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 184-2012)由住建部于2012年12月24日,2013-05-01實施。
五、家庭過期藥品處置的建議
(1)明確家庭過期藥品回收處置的法律和社會定位。首先應明確牽頭或者負責家庭過期藥品的主體機構,從目前行政部門的職責上來說,藥品監管部門主要是負責藥品質量的管理,而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置的重點是如何無害化處理,減少潛在的環境和社會危害性,所以市容環衛部門應是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置的主體,“共同參與、承擔義務、規范處理、資源利用”的想法,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障部門協助開展有關工作,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借鑒餐廚垃圾處理的經驗,應盡快完善處理辦法,行業標準、規范等,明確家庭過期藥品屬于廢物處理范疇,要求居民必須將家庭過期藥品破壞包裝后單獨放置,并做好標識,以此抑制和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
(2)規范處方,提高藥學人員對臨床的參與度。加大對醫療機構、醫生合理用藥的考核力度,進一步規范處方管理,避免大處方的出現。現階段,一些小規模的醫療機構,如診所、門診部等沒有藥學人員,只有醫生和護士。由于各種原因,我國醫學和藥學是作為兩個專業設置的,醫生無論是在高等教育學習階段還是繼續教育階段,更注重于對醫學的學習,而忽視了藥學的內容,對藥代、藥劑、藥理、毒理、生化等藥物學了解有限,不利于處方的規范化管理,不利于合理用藥水平的提高。應在醫療機構的開辦條件中增加關于藥學人員配置及基本條件的強制性要求(如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中就要求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在2015年底配備執業藥師),應在所有的醫療機構設立臨床藥學崗位,負責審核處方、監控用藥,指導臨床。同時,引導患者合理用藥,不無故用藥,也不無故停藥。
(3)加強醫保資金的管理,對節約醫保資金者給予鼓勵。醫保管理部門應對所有參保人群進行評價,對同一年齡段同一類病種的人群進行用藥評估,至少應該包括用藥品種、用藥數量、用藥時間、用藥機構、治療結果等方面,從而評價醫保資金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有效性,重點分析平行病例使用醫保資金的差異性來源,為確認單病種合理治療資金的區間范圍提供數字依據,既有利于患者治療,又可以最大限度的發揮醫保資金的作用,對浪費醫保資金者從嚴予以打擊,對節約醫保資金者也要給予適當的鼓勵,減少主動性過多配藥行為,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
(4)建立新型藥品包裝管理制度,鼓勵開發新型藥品包裝材料,鼓勵醫院和藥店折零銷售。現行管理制度中,藥品包裝量是說明書規定內容的一部分,任何更改藥品說明書的行為都必須國家食品藥品管理局核定,周期長,手續復雜,成本增加。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哪怕是知道市場需要更大的包裝量(如降壓藥使用者提出增大包裝量,由7片/盒增加至30片/盒,由周劑量包裝增加至月劑量包裝,減少包裝材料浪費)或者更小包裝量(如便于終端根據患者情況拆零銷售)也沒有動力去改變,建議是否將其他項目均無變化,僅改變包裝量的變化改為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制。我國藥品包裝材料行業相對來說本就比較落后,國家應出臺政策鼓勵新型包裝材料的開發和使用,包括方便使用的小包裝或者分包裝設計,簡化注冊手續,提高注冊效率,對已經用于藥品包裝的材料,僅更改物理形狀設計者的實行備案制。簡化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拆零藥品的管理要求,鼓勵拆零銷售。
(5)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引導公眾合理消費藥品,對公益性開展家庭過期藥品回者給予政策性鼓勵。建立公眾溝通機制,減少居民對藥品的盲目消費,營造全社會節約用藥的氛圍。提高執業藥師的公眾認知度,讓更多的普通民眾在消費藥品時主動尋求執業藥師的指導,從而引導消費行為,避免重復購藥和超使用量購藥,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用藥觀念和過期藥品回收處置的理念沒有公眾的配合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說有必要建立長效的公眾溝通機制,尤其是政府部門要有整體性規劃,綜合利用公共關系和廣告等多種傳播媒介,增進公眾對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以及產生后相應處理措施的理解和接受度。對于積極主動地開展公益性過期藥品回收的企業和社會團體,要給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勵,如在稅收優惠、誠信檔案、審批加快、程序減免等方面特殊對待,從而鼓勵更多地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推進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逐漸完善并長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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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要了解醫藥集中招標的目前狀況,必須從政府政策指導方向、中介公司情況、商業物流發展、生產企業的規模經營等幾個方面來闡述。
一、 政策因素分析:
目前藥品招標的政策因素是:衛生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文件。2001年11月15日海口的全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會議、2001年12月1日上海全國首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專題研討會兩會明確指出:----2002年70%以上的縣級公立醫療機構要開展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招標藥品要達到購進藥品的50%以上。根據資料報道,目前全國所有省市非贏利及主要贏利醫院系統均進行集中招標采購。
2002年,我國通過集中招標方式采購的藥品有339億元,這個數字是2001年的2.13倍。目前,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9成以上的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都參加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
北京召開的2003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傳來的信息了解到,為了有效遏制醫藥費過快上漲,衛生部除了制定并印發《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逐步實行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公示制度、住院費用清單制外,還和有關部門在試點的基礎上,制定了有關醫院藥品收入管理和藥品招標采購的有關政策及管理辦法,及時規范醫院藥品購銷行為。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在會上說,目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重逐步降低。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已從試點探索、小范圍、分散組織進入到大規模、集中開展階段,參加藥品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數量和招標采購藥品品種范圍都有了明顯增加。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和其它改革措施的效果日漸明顯。目前,醫療費用增長過快的勢頭初步得到遏制。據統計,1990年至1998年,綜合醫院平均每次門診人次和平均每日住院費用的年增長幅度分別為26%和24%。2001年,這兩個指標分別下降到9%和5%。1990年至1998年,綜合醫院平均門診和住院費用的年增長幅度分別為25%和22%,2001年分別下降到5%和4%,現在仍保持下降趨勢。
2004年9月23日年衛生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六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若干規定》,非常明確了要將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進行下去的政策方向。主要是為改變目前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方式的弊端、增加藥品價格的透明度、提高優質藥品的市場占有率,最根本的目的是遏制了藥品價格的上漲勢頭。緊接著2004年9月29日國家發改委又印發《集中招標采購藥品價格及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明確了中標藥品的合理價格和中標后零售價格核定公式、中介機構服務費用標準進一步下調。同時更擴大了招標的醫院范圍,增加了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非贏利醫療機構、軍隊及武警部隊醫療機構均按照規定執行。
專家認為今后的政策發展方向為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相應的調整,注意保持政策連續性、突出政策針對性、考慮地區差異性和將一部分招標管理權限下放給地方。
具體要求會是:
1、針對簡化招標程序問題:文件明確規定,SFDA數據庫已公布或投標人已提交在有效期內的資質證明文件招標方不得要求投標方重復提交
2、針對物價部門對中標藥品價格核定難度大從而影響到招標進程的問題,文件規定中標藥品價格由企業自主核定,國家藥品衛生行政主管和物價部門進行抽查
3、針對機構收費過多過高問題,文件建議廢除按中標合同金額收取費的做法而代之以按中標品種收費,該建議已上報但目前尚物定論
4、針對凡醫保品種均參加招標所導致的部分品種斷檔不生產不配送問題,文件提出進行政策調整,將價格低且不易濫用的品種是否參加招標的管理權限下放給地方,省級招標采購機構決定
5、針對各地招標過頻加重企業負擔問題,文件規定:每個招標人或組織每年的招標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論每次的招標品種多少,并且縣級和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只能參與省市級的招標,不得單獨招標
6、針對招標缺乏監管的問題,文件建議按照招標誰組織誰監管的原則,將組織和監管的職能明確為省級行政部門,要求招標的組織者須定期召開溝通會,建立監管組織,省級監察公證部門參與招標監管
7、針對質量分層問題,由于各種類型的企業意見截然不同,如外企希望擴大專利范圍,國企力主取消專利層次,各有各的理由,文件將保留原有的質量分層:即專利,GMP,非GMP
8、針對招標方收取投標方違約保證金無償占有投標方資金的問題,文件建議取消保證金收取制度,代之以建立投標方不良記錄登記制度,但4月份國家計委出臺了保證金收取的文件,反映出政府各個部門在政策制定中有矛盾之處。
二、 醫藥電子商務公司(專業藥品招標公司)的市場現狀:
據統計,我國現在號稱做醫藥電子商務的企業有200多家,開展網上招標采購的也不在少數。除以電子商務采購為主營業務的海虹公司外,一些大醫藥企業也開始涉獵這一蘊藏著巨大利潤空間的領域。去年以來,石藥集團開始進軍新經濟領域,聯合哈爾濱制藥集團、山東魯抗制藥集團和西安利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國內醫藥巨頭,共同投資北京求恩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醫藥通網站,并成為國家經貿委醫藥電子商務試點企業。
全國大部分區域(骨干及核心城市)已基本上被個別公司壟斷。
市場的不合理競爭、價格壟斷、區域壟斷、上游生產及經營企業未能充分感受到公平合理的市場環境、政府調控目標難度加大等等。
1、北京海虹:
最先開展藥品專業化計算機招標管理系統設計及實際運作。母公司為上市的海虹控股,有電子商務、網絡游戲等業務。最大優勢在于全國性的招標經驗、擁有目前國內最復雜的完全依賴前臺互聯網的成熟招標管理系統。系統集成度高、準入標準高等突出優勢。其核心競爭點確立后,延展的附加會員和電子交易服務也形成競爭力,可帶來相應服務收益。劣勢在后續累加服務差,費用高、系統可監督差、暗箱操作強、對各級政府、醫院、生產及經營企業不符合需求差別、系統難操作。全國部分區域呈逐年份額下降趨勢。
2、北京環宇心智(先鋒):此公司前期為一個醫院管理軟件設計及電子商務為核心業務的公司,對電子商務的介入也有三年左右的時間,由原來給客戶設計軟件到自己推廣及操作,特點較鮮明。其系統的設計及電子商務服務為其優勢。具有界面簡單、操作靈活、可適應性強等特點。人員素質及形象較好。但與海虹相比則實力及系統略有差距。其平臺的適用性也是全國范圍的,有經驗的優勢。近期在部分區域均進行了大力推廣,獲取了海虹的部分傳統區域市場。其服務和系統是針對海虹的弱勢而策劃執行的。在目前北京核心圈之外份額較少。其劣勢主要是推廣成本較高,部分區域不進行推廣。04年分離為兩個獨立公司:北京環宇心智公司和北京先鋒環宇公司。
3、北京鶴麒電子商務公司:由衛生部相關人員控股電子商務公司。在北京對衛生部屬醫院進行招標中介服務。
4、南京華招網:為一電子商務公司。依托江蘇政府招標資源,自主開發的藥品、耗材及網上交易系統。在全國有28個省市區有系統的銷售和服務。
典型區域分析:
北京:中介電子商務公司有:北京海虹藥通、北京環宇心智、北京鶴麒。海虹藥通站絕對份額優勢,已接近壟斷市場。據資料報道:以北京市2002年抗微生物類藥品招標為例,一個城市內同時有3個招標機構進行藥品招標。鶴麒醫藥招標開發有限公司:為衛生部屬10家醫藥機構組織247品種規格的招標。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分四組進行的348家醫院的1118個品規的招標。具體是:北醫組23家醫院,312個品規; 市屬組24家醫院,257個品規; 廠礦組14家醫院,141類,298個品規;遠郊組287家醫院,251個品規。環宇心智網絡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醫商網):組織的城八區組,148家醫院,545個品種規格的招標。
河北:2004年計算:河北海虹——石家莊市縣級醫院(抗微生物類9000萬元、心腦血管類7000萬元)、邢臺市縣級醫院(所有品種7000萬元)、滄州市縣級醫院(所有品種7000萬元)、廊坊市縣及管道局職工醫院(所有品種6000萬元)、衡水市縣醫院(所有品種5000萬元)、河北省直系統(心腦血管類11000萬元);北京先鋒環宇:保定市縣醫院(所有品種8000萬元)、邯鄲市縣醫院(所有品種10000萬元);北京環宇心智:秦皇島市縣區(所有品種及醫用耗材8000萬元)、唐山市縣及煤醫附院等(所有品種22000萬元);北京鶴麒:張家口市縣區(所有品種5000萬元);任丘市:華北油田社保局自行招標(所有品種3500萬元)。平均一年一次,省會城市按大類一年兩次。
三、 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對市場的影響:
1、藥品招標從零星分散試點趨向大規模全面集中,不規范行為有所遏止:例如03年1-10月全國招標金額175億元,占全國用藥金額44%,其中有10個省市100%縣以上醫療機構實行了藥品集中采購招標,中標藥品平均價格降幅達30%,山東,福建等地將中標品種列入物價抽檢范疇
2、監管力度加大,監察公證部門介入
3、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城鎮三項醫療體制改革
4、中標商業集中度加大:例如北京前5個大商業中標品種數占總中標品種44%,北京醫藥股份的年度總銷售額已經超過20億元。
5、藥品差價收益的分配格局不合理
據原國家經貿委的統計數據,2001年全國醫藥工業企業利潤額為176億元,全國醫藥商業企業利潤額為9.37億元。而同期全國醫院藥品差價收入額約為504億元。即每100元藥品利潤中,醫院占了73.11%,工廠占了25.53%,流通企業占了1.36%,百姓一定程度上享受到藥品降價的實惠。藥品差價收益的分配嚴重不合理,阻礙了新藥研發,影響了藥品質量和醫藥工商企業的創新和發展。
6、對國內新藥研發的影響
從新藥研發角度看,如果我們只盯住藥品價格,這樣會對新藥研發不利。由于抗菌藥物的濫用,人類耐藥性的增強,病毒、細菌的不斷變異,使人類對新藥研發的需求日益迫切。而中國制藥業似乎已經放棄了真正發明創造的權利!至今尚沒有一個藥品是獨創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藥。與國際大制藥企業的競爭,僅停留在對環境污染較大的原料藥生產領域。具有高附加值的制劑專利藥品幾乎被外企壟斷。國外大的藥廠研發投入為銷售額的17%至20%,研制出一個新藥的專利保護期是20年,企業可以得到高額壟斷利潤,以保證其投入的完全收回和可觀的創新利益。而中國制藥行業的新藥研發投入只占銷售額的1%。
7、對國內醫藥生產企業的影響
從工業生產看,由于我國藥品不斷降價,企業利潤空間越來越小。全國醫藥工業的利潤額占銷售額的8%至9%,創造財富的醫藥生產企業被削弱了維持高質量再生產投入的財力,只能維持簡單再生產。有些企業開始低限投料,嚴重影響了藥品質量和療效;有些原本微利的品種由于價格太低,企業已經停止生產,百姓再也買不到這種療效確切的“低”價藥了,中國民族醫藥產業的發展面臨極大的困難。
8、對國內醫藥流通的影響
從流通領域看。經濟越發展,流通越重要。藥品流通企業承擔著防病、治病、救災、軍需、援外,保證藥品供應,送貨上門的重大責任。他們的存在,節約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和社會采購、運輸成本,保證了藥品貨源暢通,供應及時。但他們的利潤空間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2002年,全國醫藥商業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僅為0.64%,全國31個省、區、市中有17個省匯總性虧損。建立現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現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根本沒有財力支持。隨著我國加入WTO,醫藥分銷市場的放開,我國醫療流通企業很難與外企抗爭!
9、對我國藥品消費者的影響
從醫藥零售業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發展,為百姓合理用藥提供了平臺,藥師咨詢服務的興起,大大方便了百姓購藥。但是,由于醫藥不分業,醫院是事實上的藥品零售商,使百姓享受不到藥品降價的好處,使社會藥店與醫院藥房進行著不合理的競爭,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問題的癥結:是現行體制問題。醫藥不分業,以藥養醫,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滯后,是產生這一現象的主要根源。是醫院服務市場的絕對壟斷和體制引起終端的服務錯位,中介服務公司一家壟斷經營、生產及經營企業份亂無規模、政府宏觀政策執行滯后社會醫療保障體制未完整建立、患者這一弱勢群體分化劇烈,總之是宏觀及微觀經濟環境在目前形式下以新舊體制改革激烈碰撞的集中體現。
主要表現在:以藥養醫——醫院有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內在動力。
目前醫院的藥品收入占了總收入的40%至50%。從某種意義上,醫院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賣藥生存,促使醫院低價進,高價出,招標得到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留給自己。而已經公開中標的低價藥,因再無利可得,醫生失去了開處方的動力,就向廠家退貨。因此,如果不從根本上切斷醫院與藥品買賣的這種利益聯系,其它任何治理政策都難以落實和實現。
醫藥不分業——醫院完全壟斷了藥品品種的進貨權是第二個原因:
中國藥品零售市場的85%左右都是由醫院賣給病患者的。對于醫藥工商企業來說,醫院是最大的買方。形成了醫院對藥品銷售市場的壟斷。醫院進什么藥品品種,要哪個供應商的貨,完全由自己決定。這種獨特的買方壟斷地位,使企業必須把藥賣給醫院。因為只有一個銷路。迫使醫藥工商企業為了推銷藥品不得不低下頭來,滿足醫院的種種“鋼性”需求。藥品虛高定價因此而起,藥品高額回扣由此而生。
第三為醫保改革未到位——醫院完全壟斷了消費者的用藥選擇權:
對于廣大的病患者來說,目前到藥店買藥還不能報銷,必須到醫院看病、買藥,有關單位才給予藥費補償。醫院又處于藥品銷售的壟斷地位,已經成為事實上的藥品壟斷“零售商”。而病患者在醫生面前,不僅在身體健康方面是弱者,在用藥選擇方面也是弱者。他們既看不懂處方上的藥品名稱,又不知道藥品價格,醫生開什么藥,就得買什么藥,處于被動消費地位。所以只要醫院想賣,高價藥都可以通過醫生開處方賣出去;只要醫院認為不劃算,多么便宜的中標藥醫生也不開處方。
第四由于醫、藥不分業,沒有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無法引入競爭機制。
醫院成為事實上的具有絕對壟斷地位的零售商,又享受著不向國家上繳稅金的特權,就在中國醫藥市場上形成了不規范的藥品流通秩序。即使藥價放開,也無法形成競爭機制。社會零售藥店只得與醫院藥房進行著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的價格競爭;由于醫院處方出不來,致使國家提出的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無法推進,影響了我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進行;由于醫、藥不分開,醫院對處方仍具有絕對壟斷地位,阻礙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進程。
專家學者改革的對策與建議:
1、實施醫藥分業,從體制上解決“以藥養醫”問題
把醫院門診藥房分離出來,變成社會零售藥店,獨立經營,照章納稅。這是貫徹、落實(2000)16號文件的重要內容,是從國家醫藥管理體制上解決“以藥養醫”、“藥品虛高定價、防止購銷活動中腐敗現象”的根本性措施。
2、加快推進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程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競爭機制,打破兩個壟斷,即“醫院對病人的壟斷,醫生對處方的壟斷”
1)、盡快落實消費者購藥的自主選擇權
切實解決消費者在社會零售藥店購買處方藥無法報銷問題。因醫療保險相關制度不落實,藥店購藥無法報銷,醫院藥房和社會藥店不能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現有的利益格局無法打破,直接影響到醫療衛生體制和醫藥流通體制改革的進行。
2)、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險藥品結算體系
各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地區應盡快落實社保定點藥店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保證消費者購藥的刷卡支付,保證社保局按期足額向藥店結算貨款。
3)、擴大社保定點藥店數量
凡是合法的、有處方藥銷售權的社會零售藥店,均應被確定為醫療保險定點藥店。目前各地確定的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數量少、限制多,不利于百姓自主購藥。
3、促進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的快速進行
重點解決目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數量多、低水平重復問題。藥品生產能力過剩,產品供大于求,藥品經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是滋生藥品購銷領域不正之風的根源之一。要通過提高市場準入條件,鼓勵批發企業兼并、聯合,做大做強,促進零售企業實行連鎖經營等措施減少企業數量,規范藥品生產經營行為。
4、藥品價格的確定應讓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發生作用
必須由國家定價的藥品應根據社會平均先進成本,充分考慮醫藥工、商企業生產、經營的再投入及新產品的研發費用因素加以確定,體現價格政策的科學性、權威性和相對穩定,以保證醫藥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產、供、用三方的良性循環。更多的藥品應由“市場自發”調節價格,無需有形的手,由3-5人管幾千家企業的上萬個品種是很難公正的。
5、藥品購銷方式應由高效率的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決定
購銷雙方通過現代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易并整合目前分散規模效益差的落后方式。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基本原則,政府應引導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主經營。建立正常的、科學的、經濟合理、快捷、有效的藥品配送渠道。醫藥產業投標主體的弱化格局導致了目前國內狀況的市場亂局。我國制藥產業的特征是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總生產能力過剩,藥品生產企業的市場支配力很小,加上醫藥沒有分離,醫院壟斷了80%的藥品市場。采用買方主導的集中采購模式的結果是強者更強,弱者更弱。我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方向是發展獨立于買賣雙方的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這種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避免由于買方主導模式強化醫療機構壟斷地位所導致的問題。電子化方式可以逐漸降低企業參與投標的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弱化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電子交易記錄提供的數據的安全與穩定性還可以為藥品監管提供便利等等。當然,相關的制度變革不跟上,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不可能徹底打破。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是目前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還是未來的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其在促進良好流通秩序和合理藥品價格形成方面的效果,最終都要取決于醫藥分離等相關的制度變革。
四、 不同銷售模式下市場應對策略:
1、處方藥專業化推廣:對于處方藥來說,醫院是真正銷售的主體。醫生處方權的壟斷性和目前中國醫院市場的壟斷性決定了市場的不規范和特殊性。而非處方藥的銷售主要是處方藥的補充和增量低門坎階段。國家目前的強力政策因素決定了市場波動的主要因素,對國家政策因素的了解判斷和分析是決定今后銷售的最主要因素,產品特點的需求推廣是次要因素。在充分了解市場狀況的基礎上,有了一個或一組產品是市場營銷的開始,在此之上要確立推廣點。然后要選擇適合公司優勢的銷售模式,對成長性企業來說還要集中和整合資源、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樹立和策劃品牌避免低級別的價格競爭。達成國內有一定銷售份額的中藥制藥企業。這個階段會是劇烈變化和難于控制的。也是成功完成最初階段的主要方向!
一句話來說:對于成長型的醫藥企業來說,產品結構的同質特色就決定了市場營銷手段的高低是成功或失敗的最主要因素!
目的是增大醫保人群的同時,壓縮藥品流通領域的利潤率、淘汰效益差、規模小的小醫藥生產和經營企業。扶持大中型醫藥企業的利潤率增加。
據資料報道,我國有近40%的患者不是首選醫院為治療場所;處方流失率逐年增加。實際運營情況是從上市醫藥生產及經營企業來看,大企業的平均利潤率也有較大的降低。這也就是為什么近期十三家醫藥行業協會對藥品集中招標的抵制。而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高強還在與相應醫院、企業溝通后,繼續推廣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了。關鍵是為三項制度改革的開展奠定基礎和確立改革的突破口!
綜上所述藥品生產企業無論是大還是小,近期的銷售利潤均有下降。流通環節的洗牌較劇烈,所以說:藥品的最終市場零售價價格因素是目前主要產品因素,無可操作利潤的產品是無法持續增長的!藥品國家發改委單獨定價、招標價及招標后物價局重新定價為重要的產品工作內容之一。從國家政策分析醫院在不久的將來,處方權之爭會替代醫院藥劑科藥品控制的決定性主體變化。
醫藥分離是下一步國家政策調整的重頭戲!醫院藥房與醫院主體經營分開在目前有一定的困難。醫院銷售利潤的40-50%來自藥品銷售,其余來自醫療診療收費和器械耗材收費利潤。醫院還不是完全市場化的經營和管理,民營醫院的競爭來的太少和力度不足。國營醫院由歷史和人才等資源積累優勢在近一段時間以來尚不足替代。但在核心城市外資醫院的興起是非常快的。這就決定著對醫生個體處方權的爭奪會非常激烈!專業媒體和學術推廣的拉動占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和相對消費者受體局限性。
最新醫保及工傷目錄增加了相當多的產品。中藥產品增加一倍以上,西藥產品增加40%左右。進入醫保目錄是保證在核心及骨干城市醫院銷售的基礎。非醫保目錄產品是較難取得醫院快速銷售上量的。
藥品市場和一般消費品市場的規律應該是一致的,但有其特殊性。即技術和行業的門坎,隨著中國縣縣有酒廠、縣縣有藥廠時代的結束。醫藥行業格局將發生深刻的變革。
中藥制劑的研發特點變化也是最近以來的主要熱點之一。從中藥領域中出類拔萃的是:植物有效成分提取制劑,這已快成為中國制藥行業未來發展的希望所在。所謂專利到期的超級炸彈產品國外主要以印度為主,國內一些制藥企業也開始進行重點開發。真正原研產品因臨床研究的規范和與國際接軌,研發費用非常高昂。國外在7-10億美金左右,進入一個新市場的前期費用在450—600萬美金。在許多國外的大型跨國公司也面臨產品線短缺的問題。而中國中藥資源的廣泛性和前期療效的基礎,使許多國外跨國公司紛紛將中藥產品列入研究對象。特別是中國相應臨床研究法規的欠缺和不規范,是跨國公司在生產基地轉移到中國之后,紛紛將研發基地、臨床試驗基地建立在中國。為中國本地制藥企業帶來了新思路和高素質的人才基礎。中藥有效成份提取制劑為中國未來產品發展方向!但因為國內企業植物藥提取手段和選取手段的落后,一般主要以現有產品的劑型改造為主,又在生產工藝上有諸多不成熟之處,造成新藥上市后質量的不穩定。也就是說在解決植物有效成份提取制劑的生產提純和臨床試驗的不完善之處后,完全可以成為所謂的專利超級炸彈產品!同時可進入國際市場,獲取更多的利潤。六部委最新文件指出:進入醫院的藥品80%以上要進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今后將會增加到100%。招標政策的執行,大大降低了進入醫院的藥品價格。按最新國家精神,中標后藥品即為零售額。連續中標后的藥品價格,必須經省市級物價局重新核定中標后價格。又在法律法規上連續不斷逐年降低了產品的零售價格。這個趨勢會加速進行。對與企業與銷售合一的企業集團來說,新產品的定價一定要將招標降價因素考慮進去。應對方法是國家發改委產品的單獨定價、原研產品、專利產品的技術提升。并大力加強產品的劑型的創新如:控釋、緩釋技術的提高。
2、OTC市場的變化:
市場上多種經營模式的異彩紛呈是醫藥市場的另一亮點。藥健字號保健食品的退出市場給這些高手拿中藥產品功能模糊和治療適應癥多樣性提供了機會,類似產品的銷售機遇較多。但是為短期暴利行為,無品牌形象。是大公司所不恥的;處方藥市場的企業發展占整個醫院銷售的絕對優勢,非處方藥一般為處方藥銷售成熟后進入大眾群體。其變化為處方藥銷售的邊緣效應。占領處方藥醫院市場是連續產品和形成巨型企業集團必不可少的市場和主要市場。當然也有靠非處方藥成功的公司,這主要靠廣告的需求拉動的。由于人大代表提議越來越多的針對藥品的虛假廣告,中央電視媒體的限制進一步加大,基本在省級市級縣級媒體的推廣層面上。今后將逐漸壓縮在單純的平面媒介的終端店面推廣上。對于分銷商的選擇和管理是取得銷售成功的關鍵因素。“層流理論”是分銷商管理的法寶。五級全過程動態管理具體為:對分銷商要真正樹立“長期雙贏”的指導原則。這表現在市場及銷售的各個方面,不論在成熟市場、競爭市場、快速增長市場、空白市場。區域銷售管理上切實“維護專營分銷商的權利”、“扶持獨家分銷商的成長”。在啟動期以“100%的專業推廣政策”支持、增長期使“20—50--100個專營或獨家分銷商”年銷售額達到“100-200-300萬元”。穩定期“快速突破現有銷售平臺期”。為連續銷售的增長打下良好基礎,為后續新產品上市確立區域優勢。“建立中間骨干的分銷商隊伍”。“維護領頭分銷商”、“扶持中間分銷商”、“整合發展最后分銷商”的方針是分銷商層流管理的精髓。
3、渠道流通領域的變化:真正的巨變在流通領域,湖北九州通大型連鎖集團公司的成功說明了一個事實,中國醫藥行業真正的流通革命已經到來。與此同時建立的電子商務網——九洲通醫藥批發網。實現了網下物流配送,其與前臺單純倉儲式批發店面銷售的比例逐年上升,達到10%-15%左右。主要策略為“快批模式”的低毛利、高銷量、高效率。真正成為——“藥品流通的倉儲式高速公路”。吸引上游企業產品資源、低價高附加值高效率下游產品配送為最主要特點!可以看到:目前幾萬家藥品經營公司、低效益、低資金積累、低人才素質、低配送能力、低經營能力的現狀就決定了整合的必要和巨大的機遇!
篇8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不斷深化宣傳教育,強化規范管理,以查處“兩非”案件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宣傳教育、利益導向、源頭監管、規范管理等整治“兩非”工作機制,形成黨政主導、部門配合、群眾參與、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通過綜合治理,使男女平等觀念深入人心,逐步消除“兩非”行為,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二、治理重點
治理的對象是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醫療機構、個體診所、藥店、無證B超窩點和各種“兩非”行為等,活動的主體以各鄉鎮及公安、計生、衛生、藥監等部門為主,各相關單位緊密配合。
(一)強化宣傳
1.設置有關禁止“兩非”內容的固定標語,各單位要在主要路口、人員密集場所等顯眼位置刷寫標語2條以上,每個村(居)要在主要路口刷寫2條以上。每一個醫療保健單位、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每一期宣傳專欄必須有禁止“兩非”內容。各醫療保健機構要在超聲診斷室、染色體檢測室、藥房(庫)、婦科、產房等工作場所,統一設置有關禁止“兩非”的醒目標志。
2.各鄉鎮、區直有關單位在開展專項行動期間,舉辦一次大型宣傳活動。可采取文藝演出、專題講座、知識競賽、踩街游行等宣傳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的特色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3.設立有獎舉報制度,開通“兩非”舉報電話:,發動群眾檢舉揭發“兩非”線索。各鄉鎮也要開通舉報電話,設置舉報箱。對舉報屬實的個人給予1萬元獎勵。
4.進一步落實計生優惠政策,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給予農村純女計生戶更大的優惠,讓他們政治有地位,經濟得實惠,生活有保障。要通過利益導向,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問題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管理
1.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一是住院分娩實名登記。各醫療單位在為產婦分娩接生時,必須核實產婦身份證,經身份證閱讀器驗證及電腦儲存產婦信息,按規定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并保存好存根聯、分娩接生登記簿、出生證發放登記等有關資料。
二是終止妊娠手術實名登記。各醫療保健機構、區計劃生育服務站在落實終止妊娠手術時,必須核實孕婦身份證,經身份證閱讀器驗證及電腦儲存孕婦信息,有兩名醫護人員在場施術并簽字,并保存好登記簿、電腦儲存信息等有關資料。
三是孕婦超聲波檢查實名登記。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對懷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婦進行超聲波檢查時,必須核實孕婦提供的身份證,經身份證閱讀器驗證及電腦儲存孕婦信息后,方可實行超聲波檢查。在場兩名醫護人員、孕婦必須共同簽字或蓋手印確認,并保存好電腦儲存信息及登記簿等有關資料。
2.嚴格規范B超使用管理制度。各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服務機構必須制定B超使用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并定崗定責。超聲診療工作場所應當張貼從事超聲醫學工作人員姓名、職務、職稱,公布本單位和公安、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必須在規定的執業場所開展超聲檢查,除經批準開展義診活動工作外,不得隨意改變超聲診斷工作場所,并嚴格按照超聲檢查的管理制度進行超聲診斷。嚴禁進行超聲流動檢查或將超聲診斷儀借外單位及他人使用行為。
3.嚴格落實防疫、接生登記信息共享制度。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執行信息統計、報告、通報制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溝通。要按照《省病歷書寫規范》要求,認真記錄助產技術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及并發癥的原始資料,認真填寫新生兒出生、死亡和預防接種等登記表,按時上報主管部門;按照《預防接種管理規范》要求認真記錄接種對象的接種卡、接種證等相關資料。記錄項目要真實、完整,故意漏、錯項,造假、謊報和瞞報,視為出具虛假證明行為,依據《執業醫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每月10日之前向計生部門通報上個月接生登記信息;要嚴格遵守信息通報工作制度,適時向計生部門通報住院分娩、終止妊娠、孕婦B超實名登記情況。開展助產技術以及妊娠14周以上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單位,要及時收集14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上報區衛生局、區人口計劃生育局。
4.嚴格落實手術報批制度。
一是對孕14周以上出現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或胎兒患嚴重缺陷、或因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必須查驗并保存受術者由省衛生廳指定的有產婦診斷資格的醫療保健機構的產前診斷結果或市病殘兒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醫學鑒定證明方可施行。
二是實施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單位可以根據診斷結果及時實施手術,或由醫療單位出具的有三名相關學科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師簽署的“確需終止妊娠”醫學診斷結果后,經科主任、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在手術后48小時內向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報告。
三是對非醫學需要的終止妊娠,已婚者必須查驗并收取其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終止妊娠證明》(并由鄉鎮級計劃生育機構的人員陪同,陪同人員需出示計生辦證明,同時在手術單上簽字負責),出示身份證原件并登記身份證號碼后方可實施;未婚者必須查驗能證明其未婚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和未婚證明等)并收取復印后方可實施。
四是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終止妊娠手術。對特殊情況醫學需要住院分娩、終止妊娠、B超的,必須報告院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科室主任確認簽字后方可施行,并于24小時內通報區衛生局和人口計生局,同時報送B超檢查(急診)、住院分娩、人工終止妊娠孕婦無法提供有效證件情況登記表至區衛生局、區計生局、本單位醫務科備案備查。
5.加強孕情跟蹤管理。
一是各鄉鎮要組織計生專干、計生管理員對近三年持《生育服務證》對象生育情況全面清理登記,重點排查孕情非正常消失對象。
二是對持二孩生育服務證的對象,實行全程跟蹤訪視,凡“雙查”發現有孕的,指定包組村干部為孕情服務跟蹤責任人。凡發現持證懷孕對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或發現擅自引產,要在24小時內報告區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計生局),并協助調查取證工作。
三是村計生管理員及時做好登記,每月5日之前匯總上報上一月孕情跟蹤服務落實情況,鄉鎮計生辦每月10日之前匯總上報區計生局。
四是對主體合法未領證人員懷孕14周以上的,不予終止妊娠,按照有關規定,補辦《生育服務證》;發現持證對象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屬二孩的取消生育服務證;對持證育婦超過預產期一個月未申報出生的和孕情檢查結果與實際相差2個月以上的,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落實責任
開展打擊“兩非”、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公安、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專項治理的主要部門,要切實發揮主力軍作用,認真履行各自工作職責,落實信息通報制度、聯合執法制度,真正形成齊抓共管、聯合治理的工作局面。涉及到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部門職責,支持配合全區打擊“兩非”專項整治活動,為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做出積極貢獻。
1.計生部門
一是要擴大宣傳。加大《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宣傳,組織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加強對《規定》的學習,要做到工作人員熟練掌握與工作相關的《規定》內容和條款。要加大打擊“兩非”案件的對外宣傳力度,形成輿論壓力;同時,加大宣傳倡導,改變生男好的觀念。
二是要強化協調。人口計生部門雖然不是打擊“兩非”工作的主體單位,但是做為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協調聯合工作,應當主動做好鄉鎮及公安、衛生、藥監等部門的牽頭聯系和工作信息的溝通工作。
三是要落實保障。人口計生部門、計生協會要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給予農村純女計生戶更大的優惠,讓他們政治有地位,經濟得實惠,生活有保障。要通過利益導向,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問題的良好氛圍。
2.衛生部門
一是要大力宣傳《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各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診所均要懸掛《規定》的全文和“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以下簡稱“兩非”)的警示牌,且要做到工作人員熟練掌握與工作相關的《規定》內容和條款。
二是要加強B超市場整治工作。首先要對所有購買、使用B超的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是各級醫院、個體診所。其次要對所有從事B超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逐個登記審核,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對所有B超從業人員實行嚴格資質審定和持證上崗,簽訂崗位責任書。嚴格落實實名制,對所有使用過的B超進行病歷檢查,實行全程監控。最后要嚴格技術準入,建立健全對利用超聲、染色體檢查等技術手段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定人、審批鑒定制度。
三是要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對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個體診所從事計劃生育手術行為;查處醫療機構施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督促各醫療機構進一步完善《執業資格認證》、《B超使用準入和管理制度》、《定點人工終止妊娠和審查登記制度》、《終止妊娠藥品管理制度》、《定點孕情管理服務制度》、《定點住院分娩制度》、《出生嬰兒死亡報告制度》、《制度上墻、警示牌制度》等制度,規范執業人員職業道德行為,建立健全打擊“兩非”的工作長效機制。
3.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監管,集中開展計劃生育藥品和器械清理整頓活動。調查清理終止妊娠藥品量批發企業、零售藥店,依法查處非法經營銷售終止妊娠藥品行為,建立終止妊娠藥品流通的管理、監督制度,嚴禁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禁止藥品生產、批發商家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得終止妊娠手術資歷格的機構和個人。
4.公安部門
在打擊“兩非”工作中,公安部門要起牽頭主導作用,要牽頭組織會同鄉鎮、衛生、計生、藥監等部門開展打擊“兩非”聯合檢查執法工作,負責“兩非”案件的偵破;采取有力措施,對溺棄女嬰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嚴厲打擊。
5.檢察院
要及時協助公安部門對“兩非”案件當事人進行審查,主動配合人口、衛生等部門,依法打擊非法行醫等違法行為。
6.法院
要加強執行力度,及時對“兩非”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對非法行醫者堅決進行嚴懲。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例會制度
為確保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必須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定時召開一次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階段工作開展情況,交流整治“兩非”工作經驗,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二)強化協調聯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制度
各職能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特別是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工作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及重點場所、重點案件的查處力度,確保工作全面推進取得新突破,新進展。
(三)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兌現獎懲
1.對整治“兩非”專項行動成效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開展工作、查案辦案能力突出且成效明顯的個人,在組織考察人選時給予優先推薦。
根據工作實績并組織鄉鎮及相關部門測評,對工作認真落實到位的,設立“貢獻獎”、“落實責任獎”給予獎勵;每完成吊銷醫師執照1例或完成案件偵破做出刑事處罰1例的部門分別給予5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專案組查處“兩非”案件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或達到吊銷執業醫師資格證以上標準的,每查處一件,每名破案人員按三等功標準給予獎勵;對查獲取締黑B超窩點的,每查處一件,對每名破案人員給予嘉獎。因非法出售藥物達到吊銷藥店營業執照或吊銷藥店醫師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每查處一件,對每名破案人員給予嘉獎。
2.在落實實名制工作中,發現故意不登記1人次的給予經辦人扣除一個月績效工資;2人次的給予經辦人員待崗一個月并扣除半年績效工資,科室負責人扣除三個月績效工資;3人次的給予經辦人員、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效能問責”并扣除全年績效工資;4人次及以上的給予經辦人開除或解聘處理,科室負責人給予免職,分管領導給予降職,單位主要領導給予黨政紀處分,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3.民營醫療機構落實實名制工作中,發現故意不登記1人次的,定點醫保、新農合業務暫停一個月整頓;發現2人次的,定點醫保、新農合業務暫停三個月整頓;發現3人次的,定點醫保、新農合業務暫停一年整頓;發現4人次及以上的,給予取消定點醫保、新農合業務資格。整頓期間民營醫療機構必須對經辦人做出處理,否則延長整頓時間直至處理到位,情節嚴重的,報請市衛生局給予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4.在查處“兩非”案件中:一是對涉及“兩非”的醫務人員,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外,吊銷其執業證書,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二是對涉及“兩非”案件的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對單位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給予“黨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三是對涉及“兩非”案件的民營醫療機構,經查實的,給予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按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5.“倒查”問責。對孕情跟蹤非正常消失、假雙查(或未“雙查”人登記已“雙查”)或弄虛作假導致政策外出生的案件,要從對象開始實施責任倒查,對所涉及責任人存在工作失誤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篇9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一)藥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要求藥用輔料生產企業必須從符合規定的單位購進物料,并按照規定檢驗合格后投入生產使用;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藥用輔料質量標準進行生產、檢驗,嚴把產品質量關。對每批出廠的產品均應有銷售記錄,其銷售記錄應有可追蹤性。
工作目標:藥品生產應確保重要的生產過程能達到連續穩定地運行。確保按規定履行每種物料、中間產品、成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確保按規定獨立履行對物料抽樣,不合格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不得使用無文號管理的原料。
(二)藥械經營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1、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著力解決藥品經營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調機制,依法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必須堅決移送。2、嚴格藥品經營準入管理。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法定條件和要求的,要建議上級有關部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3、加強藥品經營行為監管。嚴格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教育和監督藥品零售企業加強銷售人員管理。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產品的,必須設立非藥品產品專售區域,設置明顯的分區標志。4、強化農村藥品監管和廣告專項整治。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著重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探索、總結和發展適合本縣農村實際的藥品監管模式。大力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對違法廣告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依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規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5、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內容: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存在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現象。
工作目標:到今年年底,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三)藥械使用環節專項整治
工作任務:加強藥械使用環節監管。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建立藥品安全性信息預警機制和控制處理機制,進一步加大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規范處方使用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推動藥品分類管理,促進全社會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意識的提高。
工作目標: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和安全用藥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內容如下:
1、藥品專項整治
(1)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查處批發企業掛靠經營、過票現象。嚴厲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或轉讓柜臺,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2)開展藥品購進票據專項檢查,查處醫療機構從非法渠道或農村個體診所向零售藥店購藥、以及藥品批發企業向無證照單位供應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開展學校藥械質量專項檢查。聯合縣教育局對學校醫務室藥品采購渠道、藥品養護、人員資質、效期管理進行檢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4)對全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深化建設進行督查,推進醫療機構藥品規范化管理。(5)開展疫苗質量專項檢查。對全縣相關單位疫苗的進貨渠道、儲存條件、設施設備、管理水平進行檢查,有效確保疫苗質量。(6)開展進口參類專項檢查。通過對口岸檢驗報告、進口藥材批件等檢查入手,查處假冒進口參類的行為,整治滋補藥品市場。(7)嚴格執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聯合縣工商局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查處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并做好相關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8)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按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做到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及時。(9)開展藥品企業準入管理專項檢查。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上報省、市藥監局依法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10)開展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專項檢查。查處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購進來源、處方藥憑處方或登記銷售;藥師在崗制度的執行,處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銷售情況等。
2、醫療
器械專項整治:
(1)開展植入性醫療器械專項檢查。檢查使用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經營單位是否備案,使用單位是否從采購、驗收、使用、跟蹤檢查都有記錄。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監測記錄,是否使用無產品注冊證的醫療器械。(2)重點加強對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風險產品、隱形眼鏡、助聽器的質量監控,以及對質量可疑產品開展質量監督抽驗。繼續督促各級醫療機構建立完善高風險醫療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行為和質量跟蹤管理。(3)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加大對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宣傳力度,普及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方面的知識,正確認識、科學對待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促進企業誠信自律。建立健全《藥械零售企業記分管理辦法》、《藥品零售企業星級評定實施辦法》和《星級藥店評定標準》。對監管中發現違法違規企業除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將給予不良行為記分,并依據分值大小,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記錄在案、媒體曝光、強制培訓、建議取消醫保定點藥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懲戒。對全年累計沒有記分的企業,優先推薦為“三星級藥店”的候選單位。以此推進醫藥行業誠信體系和自律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效率,促使藥品質量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深化規范藥房建設保障農民用藥安全有效。一是細化服務指導。制定《*縣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工作指南》,從藥房設置、管理制度、人員資質等方面明確管理要求。同時加強對農村醫療機構藥房的監督、檢查、指導,促進藥房真正實現規范化管理。二是部門協作加強督促。與縣衛生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規范藥房建設的通知》和《規范藥房設置標準》等文件,將規范藥房建設納入衛生局對醫療機構的年度考核,對新開辦的村衛生室、個體診所要求首先通過規范藥房驗收,共同督促個體診所、醫療機構的規范藥房建設。
3、制定《*縣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監管。對高風險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等環節進行明確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做好采購單位資格的審核,證件的索取,驗收臺帳的記錄,不良反應的跟蹤。每家醫療機構確定專門的人員落實這項規定的執行。同時加強植入性醫療器械的采購及使用檢查,并要求每家醫療機構的專職或者兼職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人員,對植入性醫療器械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及時發現,及時上報。
三、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藥品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舉辦專欄、專題訪談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專項整治階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動員部署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63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及《*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精神,突出重點、全面出擊的方式,大力開展藥品整治行動。
9月1日—9月15日對全縣藥品市場進行調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對全縣縣級醫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8日—10月20日對鄉鎮衛生院進行專項檢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對全縣村衛生室進行規范藥房檢查指導
11月22日—12月15日對全縣藥品批發、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對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開展“回頭看”行動,查漏補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總結報局辦公室,局辦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此次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必須與去年7月份國務院部署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及我局今年開展的“作風建設年、狠抓落實年、農村食品藥品整規年”活動相結合、相銜接,在短時間內集中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藥品安全關系到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政府和國家的形象,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行動意義重大。為確保本次整治行動順利進行,打好這場整治行動的特殊戰役,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總體要求,成立以縣藥監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的*縣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由縣藥監局局長*任組長,縣藥監局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任工作協調組成員。藥品安全整治工作協調組聯絡科室設在縣藥監局辦公室,聯系電話:*,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及工作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切實加強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要加強對醫院藥房的管理,嚴格要求醫療機構遵守藥品質量管理的各項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對藥品終端消費安全的責任。縣工商局要嚴厲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遏制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屢禁不止現象,嚴格管理城鄉集貿市場銷售中藥材的行為。縣教育局藥要求學校醫務室切實按照規范藥房標準采購、使用、保管藥品,教育引導師生不斷增強藥品安全意識。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藥品案件,縣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宣傳部門要加大藥品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指導新聞單位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藥品安全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守法,提高公眾的藥品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藥品安全輿論環境。
(三)嚴格執法,加強力度。
要嚴格依照《特別規定》和《藥品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要求,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從嚴查處制售不符合假劣藥械的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要堅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處案件力度,落實“四不放過”“四個一律”。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堅決依法嚴懲,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圍繞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充分履行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重點藥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
篇10
2010年11月9日,成都市出臺了《關于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戶籍實現居民自由遷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徹底打破這種局面。
《意見》提出,到2012年,成都將實現全域成都統一戶籍,城鄉居民可以自由遷徙,并在統一戶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
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正是成都7年試驗的題中之義。這一過程是如何實現的?又究竟改變了什么?感受最真切的,恐怕莫過于那些已經離開了土地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的農民。
今年32歲的高學文就是其中一員。
“成都早就沒有農民了”
1996年,18歲的高學文因為家境貧困不得不放棄上高中的念頭,離開老家都江堰市雙流鎮鶴鳴村,來到成都市金牛區一個親戚家的廠子里做工。經過一番打拼,如今他在成者瞰丘郊郫縣安靖鎮上,擁有了一家屬于自己的雨衣制造廠。
在這個被稱為“蜀繡之鄉”的小鎮上,聚集著幾千家像他這樣的小規模服裝加工廠盡管戶口還在老家鶴鳴村,但高學文已經在這個日益繁榮的小鎮上買了房子,和妻幾一起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當得知記者想采訪關于進城農民的事時,個子不高卻自信精干的高學文笑著對記者說:“我們成都早在2004年就沒有農民了”
他說的并沒錯。2004年,成都打破沿襲數十年的二元戶籍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651萬農民轉換了身份,高學文是其中之一。
在此之后的幾年,成都市多次推進戶籍改革,一步步放寬農民進城落戶的標準。
2006年,成都市規定本市農民租住統一規劃修建的房屋且居住1年以上即可入戶,打破了以往“購房入戶”的限制。
2008年4月,成都再次下調準入條件,實現本市農民在市區租住成套私人住宅即可入戶。取消了“統一規劃”和“租住時間”的限制,進一步打破了由貨幣筑起的阻礙農民向城鎮轉移的壁壘,使中低收入的農民工也能以較低成本入戶。
而剛剛出臺不久、被媒體稱為“最徹底的戶籍改革方案”的《意見》則規定,2012年底前,成都將建立以身份證號碼為標識,集居住、婚育、就業、納稅、信用、社會保險等信息于一體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統。
這就意味著,今后在成都,不僅農村居民可以遷徙到城鎮居住,城鎮居民也可以選擇到農村定居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自由遷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農民”這個稱謂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僅僅是一種職業。
對于高學文來說,盡管他的戶口至今沒有遷到城市,但幾次戶籍制度改革對于城鄉身份的打破,依然令他感到欣慰和認可。
當初來到城市時的拘謹、城鄉生活習慣的差異以及多年來“鄉下人”與“城里人’在生活中若隱若現的身份差別,都讓他渴望二者平等地位的實現。
最簡明的社會保障體系
如果戶籍制度沒有與諸多社會福利相掛鉤,一個城市戶口恐怕也就不那么具有吸引力。因此,與戶籍改革相比,進城的農民往往更為看重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
上有老下有小的高學文,尤其關心醫保問題。
2010年8月,他在電視上看到衛生部部長陳竺做客某節目并接受觀眾提問,就發短信向陳竺提了一個問題:目前醫療資源分配不公,推進很慢,請問怎么解決?
沒想到,陳竺真的回答了這個問題,并補充說,中國的醫療制度就好比一件有很多小破洞的衣服,請給他一,點時間,慢慢地補起來。
這個回答讓高學文很滿意,讓他滿意的還有最近發生的一件事。
前不久,他的妻子因為肺炎住進了安靖鎮衛生院。治療9天一共花了3400塊錢。因為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后結算下來,他只在預交500塊錢的基礎上又補了120塊錢,相當于報銷了2700多元,報銷額度超過了80%。
加上自己買的一份商業醫療保險的津貼,最后他反倒掙了200塊錢。
“生病還掙錢了,我自己都不相信。”高學文樂滋滋地說。
往年,類似的報銷他還需要拿回戶口所在的農村報銷,但去年成都實現“全域結算”后,無論是在市中心的醫定點醫療機構相定點零售藥店看病購藥,還是在最偏遠的郊縣醫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看病購藥,都可以實時結付。
在這個讓高學文津津樂道的事情背后,是成都市近年來為實現城鄉社會保險制度一體化而逐步推進的一系列改革。
2009年1月1日,威都市按照“籌資標準城鄉一致、參保補助城鄉統一、待遇水平城鄉均等”原則,在全國率先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高校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全域實施城鄉居民一體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水平、經辦管理、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及起付線、封頂線“五統一”。
在養老方面,2007年1月,成都市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2008年10月,成都市全域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結合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耕地保護基金扶助農民參保、降低個人繳費負擔長效機制。
高學義生活存老家都江堰雙流鎮鶴鳴村的老父親,親身體驗了這個政策帶來的好處:家中一共有7畝地,其中用來種糧食的1畝地,每年可以得到一類耕保基金360元;其余用來種糶樹的6畝地,則每畝每年同得到二類耕保堪金260元。
這些錢數總額的90%被注入了高老漢的新農保里,直接抵消了養老保險所需繳納的部分費用,
“這種做法在全國是一個創舉,既減輕了參保農民的繳費負擔,也促進了有限的耕地得到了保護,是一個雙贏。”成都市原勞動棚社會保障局綜合政策調研處處長王德平說。
2010年4月1日,成都市按照“保基本、全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等原則,在全國率先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臺并,全域實施城鄉居民一體化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費率、待遇標準“三統一”。
據王德平介紹,除了醫療和養老的城鄉一體化之外,成都市還于2010年4月1日推行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不增加繳費的前提下,每人每年最高報銷40萬元,城鄉居民自愿參保全年繳贊兩百余元即可享受同等待遇。這對于患有重病的城鄉居民來說,意義重大。
通過這一系列的制度整合,成都市2009年實現了統籌城鄉養老醫療體系全覆蓋。由于社會反響極好,這一改革成果在2010年被公眾評為“第三屆建設成都杰出貢獻獎”。
擁有“五險”的農民工
不是每一個進城的農民,都能像高學文一樣 做成自己的企業。對于大多數進城的農民而言,找到工作以便更好地在城市立足,是最重要的。
這也是社會保障部門要重點考慮的難題之一,如果不能妥善解決大量農民工的就業,就可能引發類似于拉美“城市貧民窟”那樣的社會問題。
在過去的幾年里,為了讓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成都市的社保部門逐漸建立起了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和就業援助制度,推進城鄉充分就業。
另一方面新建了“1+10”技師學院,在全國首創了就業培訓券制度,開展了包括建筑農民工培訓、工業職業技能培訓、家政服務培訓、殘疾人員培訓在內“十大特別培訓就業行動計劃”。
在高學文的廠里,很多女工都接受過政府提供的關于縫紉技術的免費培訓。
在社保方面,早在2003年1月,成都市便借鑒上海經驗,為當時大量進入城市且毫無保障的農民工“量身定做”了綜合社會保險制度,以解決他們在工傷、醫療上和年老時的后顧之憂。
到了2008年5月,這項綜合社會保險增加了三項待遇:女農民工生育補貼、醫保個人賬戶及失業補貼,但在保險待遇上除工傷補償和住院醫療報銷外還比不上城鎮職工。
而目前社會保障部門正在推動實現的,就是將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與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并軌一一這個政策一旦實施,就意味著農民工們也能像城鎮職工一樣,擁有包括在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在內的“五險”,更重要的是,在保險待遇上也與城鎮職工統一。
“這是一個巨大的改變,實現了這一點,成都市就徹底實現了城鄉社保的一體化。”王德平說。重回農村的農民
因為做生意的緣故,高學文去過沿海地區很多次。他發現,自己的家鄉正在與那里的農村越來越接近。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完備的公共服務,讓他萌生回到農村的想法。
在老家,高學文的不少老鄉接受土地的征用,從而一次性獲得了18萬元的補償,并住進了統一規劃的非常漂亮的樓房。
這也讓高學文不無羨慕,但他對老家的土地另有考慮。他告訴記者,他正計劃將廠子搬回老家農村,在那里辦一個比現在更大的雨衣制造廠招募更多的老鄉進廠工作。
據了解,現在他的員工有八十多個人,其中超過一半都來自鶴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