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公共建筑定義范文

時間:2023-12-15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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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公共建筑定義

篇1

【關鍵詞】高層建筑;屋頂;消防工程;設計;施工

對于高層建筑而言,消防工作面臨的不僅消防供水難度大、結構復雜,且消防車很難對火災進行全面處理,因而高層建筑的消防主要是自救。為了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筑屋頂的消防工作效率,我們是否應該重點關注高層建筑屋頂消防工程的設計與施工,這是值得我們深入探究的重要課題。

一、高層建筑屋頂直升機停機坪設計與施工

(一)直升機停機坪設計

在高層建筑屋頂設置直升機停機坪能促使火災發生時增加消防救援方式,在危難時從空中拯救生命的可能性也得到提高,為應急避難人員提供新的逃生通道。但在障礙物、屋頂面積不足等因素的影響下,高層建筑屋頂直升機的升降面臨一定的難度。為確保能在直升機懸空的情況下進行救助,還可在屋頂設置供直升機緊急救助的平臺,以便對直升機停機坪進行補充、替代。

首先,當高層建筑的高度低于150m而高于100m時,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當公共建筑的高度超過100m時,應合理設計避難層,且適宜設置2個避難層,第一個避難層距地面的高度約為45m,第二個約為100m,并把屋頂視為避難空間;其次,當高層建筑的高度低于250m而高于150m時,可綜合考慮建筑的使用功能、周邊建筑的影響、容納人數、重要性等因素,決定是在屋頂設計供直升機應急救助的平臺還是設計直升機停機坪;另外,當高層建筑的高度大于250m時,由于建筑物體量和規模都很大,使用功能復雜,能容納很多人,火災等災害事故一旦發生,疏散人員、應急救援等都將面臨巨大的困難。此時,直升機的獨特優勢就有了發揮的必要,能在空中為人員開辟新的疏散救援通道。所以高度超過250m的高層建筑必須要在屋頂設計一個直升機停機坪。

當高層建筑設計了直升機停機坪,就能充分利用降落板材料幫助人員避火,降落板的設計也應選用鋼筋混凝土或高分子材料,提高對火的阻燃性。屋頂停機坪的設計能使高層建筑屋頂成為一層絕佳的避難層,高阻燃性的降落板也能變成后備滅火裝置,部分被困人員能搭乘直升機離開現場。

(二)直升機停機坪施工

高層建筑屋頂直升機停機坪的施工基本能模式化,可選擇在屋頂工程施工結束后刷一層防火涂料,有效阻止火勢入侵停機坪范圍。如停機坪施工可采用厚度為40mm的C20細石混凝土,如果屋頂結構的承重允許,也可以加強加厚到厚度為100mm的C30細石混凝土,使高層建筑屋頂的耐火能力得到增強[1]。此外,按照當地氣候條件,可在細石混凝土面層下面增加一個材料為擠塑泡沫隔熱板的保溫隔熱層。在防水施工方面,可使用防水砂漿,也可使用改性瀝青防水卷,加上非焦油聚氨酷防水涂膜。位于最下層的井格式梁板結構,找坡的坡應朝向雨水口或天溝。由于梁板結構的斷面尺寸較大,所以在施工中澆筑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也較大,應雙向布置支撐模板,并設計水平衡桿和剪刀撐,如果是分層澆筑,就要保留兩層支撐模板,當混凝土的強度達到100%時再把支撐系統拆除,確保混凝土的強度不會在動荷載使用下有太多損失。當然,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施工的進度不能對屋頂其他工程施工造成影響,這就需要各個承包商之間多溝通、多協調。

二、高層建筑設置消防電梯的設計與施工

(一)消防電梯設計

在高層建筑屋頂的消防工程系統中消防電梯有助于人員的快速、安全疏散。當火災發生時,客梯的安全保障性遠不如消防電梯,且很容易變形、漏電,無法作為人員的逃生通道。設計消防電梯時,應使其通向地下停車場的全層并停靠,以便當地下發生火災時,地下停車場的人員能使用消防電梯逃生,有效增加高層建筑的消防救援性。在日常的工作與生活中,消防電梯能作為內部電梯供所有人員正常使用,促使高層建筑的豎向交通能力得到增強。

在高層建筑火災事故中,消防電梯是消防隊員不可或缺的運輸工具,當在屋頂進行設計時,應避免電梯線路或電梯井接觸到水。在高層建筑消防電梯屋頂的機房滿足相關規范與標準的前提下,我們應盡量把機房設計在屋頂高位消防水箱位置的另一對頂角處,以便跟高位水箱形成犄角之勢,達到共同阻火的目的。消防電梯的出口應直接通往大樓的室外,并設計一個面積為10m2的正方形前室來防排煙,并與消火栓連接。

(二)消防電梯施工

在高層建筑屋頂消防電梯施工中,電路防水措施異常重要,一旦泡水就會引發漏電事故,對滅火作用產生不利影響。所以消防電梯的電路電線務必要阻燃,其絕緣保護套務必采用不燃材料,且要具備良好的韌性,經得起彎曲、磨損等考驗。每一步消防電梯井底部都應設計排水設備,防止滅火用水流進消防電梯。同時,施工中還需注意,消防電梯屋頂機房內的主電源應是三相五線制,且總開關不能把照明、通風與報警的電影切斷。

三、高層建筑屋頂高位消防水箱的設計與施工

(一)高位水箱布局設計

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并沒有明確規定設計高層建筑屋頂高位水箱的位置,可順建筑的風勢,在屋頂的其中一對對頂角處設計高位水箱。在高層建筑屋頂消防水箱的布局設計中,儲水量、動水壓力、靜水壓力等都要滿足規范所規定的數值。儲水量至少應確保能達到在前10min手動閥門所擬定的噴水強度下的用水量指標,動水壓力應在使用閥門動作后能滿足整棟樓的壓力設計,靜水壓力應確保能正常開閉報警閥。消火栓處的靜水壓力不能比784 × 103帕斯卡大,水柱約為80m,否則極易損壞消防給水部件,可在消火栓的低層設計一個銅質的減壓板[2]。此外,在高層建筑屋頂高位水箱的使用階段,物業應定期換水,避免因水質污染而對屋頂消防系統造成破壞。

(二)高位水箱施工

由于高層建筑屋頂高位水箱本身能吸收大量的熱,一旦火勢變大,遇到高位水箱就能得到控制。因石質材料的阻燃性更好,因此在高位水箱施工應盡量選用石質材料;同時其強度應大于MU20,且巖石應無裂縫、無風化,砂石應用沒有雜物的中砂、粗砂,砂漿的飽滿度也應超過80%,用自來水進行拌合即可。

由于屋頂高位水箱施工是在室外進行,可能會面臨冬期施工的情況,如當砂漿施工遇到較低的氣溫時,可摻入一定量的氯化鈉,以降低冰點,使砂漿里面的水在負溫下也不會結冰。料石砌體水箱內外都應刷上防水混凝土,且施工結束后的拆模不能過早,至少應想個14個晝夜。當需最大限度進行養護時,可采用1層薄膜、2層草包在水箱的表面進行蓄熱保溫,確保混凝土水化作用能更加充分,防止水箱在完工后出現漏水的問題。高層建筑屋頂高位水箱的施工應在建筑結構封頂之前完成,并盡早進行滿水試驗,以便能及時發現漏水問題。

四、結語

在高層建筑屋頂消防工程系統中,我們應嚴格按照相關規范進行,并與其他專業緊密配合,按照設計與施工工藝要求嚴格控制消防工程的設計質量、施工質量,確保高層建筑屋頂消防系統能把其應急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盡量減少甚至是避免火災帶來的損失,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高層建筑、平面設計、標準層

1.高層建筑概述

1.1高層建筑定義

高層建筑根據民用建筑其使用功能的不同分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根據現行建筑的相關規范,不同使用功能的高層建筑對高層的定義也不同。

居住建筑根據我國現行《住宅設計規范》規定:1至3層的住宅為低層住宅、4至6層的住宅為多層住宅、7至9層的住宅為中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的住宅為高層住宅。規范規定七層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

公共建筑根據我國現行相關防火規范規定: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為高層公共建筑。不同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對于設置電梯的要求各不相同。例如《辦公建筑設計規范》規定五層及五層以上辦公建筑應設電梯;《商店建筑設計規范》規定大型商店營業部分層數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宜設乘客電梯或自動扶梯。

1.2高層建筑平面分類

在建筑水平與垂直系統中,由大多數建筑、結構、設備等性質相同的樓層重疊起來的空間,稱之為標準層。高層建筑標準層的有效水平重疊與合理垂直貫穿是建筑設計的基本精髓,截取水平面和垂直體交匯處的任一單元段,即得到所謂的標準層。

1.2.1高層標準層平面根據不同的使用功能要求可以劃分為住宅建筑、辦公建筑、酒店建筑、醫院建筑等。住宅、辦公、酒店、醫院等高層建筑各自的使用特點不同,順應功能要求設計出來的標準層平面無論是平面形狀還是平面內部的房間布局、交通流線組織也各不相同。

以高層住宅為例,根據住宅交通疏散形式的不同,住宅平面被分為單元式、塔式、通廊式等。

1.2.2如果單純的按照高層標準層平面形狀劃分,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平面以對稱的幾何平面圖形居多。主要原因在于高層中,建筑除了受豎向荷載作用外,還要考慮風力或地震力引起的水平荷載,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標準層設計的自由度。這種對稱的平面形式可以使高層建筑的結構設計更為經濟合理。

高層建筑的豎向交通核心筒系統,即樓梯、電梯、及其前室、疏散走道、公共服務用房、設備室、管道井等集中組合成有機的結構核心體,形成上下貫通,結構剛度強勁的核心筒體組合,其常常布置在平面較為中心的部位,作為高層建筑平面的核心要素,對標準層平面布局的靈活性構成了極大影響。高層建筑基本的平面圖形有矩形(板式)、弧形曲線、方形、圓形、三角形等等。這些基本圖形可以通過切角、旋轉、形體上加減法等設計手法衍生出來新的平面造型。

結合高層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高層建筑各自的標準層平面形狀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單元式住宅的平面形式常為矩形(板式)平面形式等;辦公和酒店建筑的平面形式常為矩形(板式)、弧形曲線、方形、圓形等;醫院建筑平面形式常為矩形(板式)等。

2.標準層平面設計要素

標準層平面設計影響因素來自于多方面、多角度。

2.1交通組織和消防疏散對于高層建筑標準層平面設計的影響是一個主要因素。高層建筑一般都具有人員密集、使用功能復雜、各種設備管線繁多的特點,引起火災的潛在因素頗多。發生火災時,將被火情圍困的人員迅速安全地疏散到室外地面安全地帶是防火疏散設計的重要環節。疏散設計的原則是路線簡單明了,便于人們在緊急時進行判斷,同時提供從室內任何位置向兩個方向疏散的可能性。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不同高度、不同功能的高層建筑其疏散樓梯的形式也不相同。

規范中明確規定:

一類高層建筑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應設防煙樓梯間;

裙房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應設封閉樓梯間。

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可不設封閉樓梯間,但開向樓梯間的戶門應為乙級防火門,且樓梯間應靠外墻,并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

十二層及十八層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

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十一層及十一層以下的通廊式住宅應設封閉樓梯間;超過十一層的通廊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

以上這些關于安全疏散的相關規定,都和高層建筑標準層平面設計息息相關。任何高層建筑平面設計都要以滿足人員安全疏散為前提,合理的進行交通流線的組織。

2.2高層建筑平面設計應滿足其使用功能的合理性。“以人為本”是當今建筑設計的一個重要設計理念。隨著科學技術、經濟文化的不斷飛速發展,人類對建筑設計的要求已經不僅僅是滿足單一的建筑使用功能,而是要求以人的基本生活、心理、行為和文化物質為出發點的人性化建筑設計。 在科技發展、智能化水平不斷提高的背景下,強調人性化設計更有必要。標準層的平面設計就是要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具有使用的舒適性合理性。建筑標準層平面布局設計應靈活,盡可能營造符合人體功能學的寬松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

2.3標準層平面設計的經濟因素是投資方較為關心的一個設計要素。影響經濟因素的內容較多,比如結構選型、平面布局的各個功能空間的使用率等。

高層建筑標準層平面規則對稱、具有良好的整體性,可以增強其抗側力的能力。不規則的建筑平面方案,如平面凹凸不規則的建筑方案在結構設計時會按照相關規范規定采取一定的加強措施。這些措施都會增加建筑的投資成本。

便捷高效的水平與垂直交通系統和安全疏散系統,這些標準層平面中主要的公共空間需要在滿足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縮減建筑面積,提高標準層的有效使用率。

標準層平面形式及外表宜簡不宜繁,過于繁雜化的藝術處理會造成不合理的空間利用、結構及施工困難,裝修與維護不便及能源消耗量的無謂增加等。

2.4建筑的節能設計與建筑所在地區的氣候條件、建筑總體布局、建筑物體形系數、朝向、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外檐門窗質量等諸多因素有關。高層建筑體型龐大,相鄰高層建筑相互遮擋,易形成大面積陰影區。

高層建筑平面設計時應考慮到節能設計的相關設計要素,盡可能的降低建筑能耗。例如在寒冷地區平面設計應注意合理的確定建筑位置和朝向,使建筑平面主要功能空間更多的接收到太陽輻射的熱能;建筑平面在南向開窗面積可以略大一些,而東西向、北向的房間在滿足采光條件下開窗面積要盡可能小一些;高層建筑的平面形體要規整,減少不必要的凹凸變化,嚴格控制體形系數。這些設計方法可以使建筑獲得更多太陽熱輻射并且同時減少熱損失,給室內創造一個良好舒適的溫度環境。

2.5工業化高速發展的社會,人類面臨環境破壞、能源危機等種種環境威脅。高層建筑如何充分利用綠色建筑能源已經成為當今高層建筑設計的一個新的設計要素。盡可能利用當地的環境氣候、地勢、陽光、水和空氣等自然特點,減少建筑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創建生態建筑。在進行高層建筑平面設計時主要體現在對綠色能源的充分利用。例如各主要功能空間的平面布局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盡量減少人工照明的能耗;通過平面形體、朝向等設計應將主要功能空間的朝向垂直于夏季主導風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風。除此之外還有雨水的重新回收利用系統、天陽能集熱器提供熱水系統、光電管提供電能系統、呼吸式幕墻系統等等,在進行這些綠色建筑要點設計時,建筑平面設計都需要將平面的使用功能與綠色建筑設備系統進行綜合考慮合理布置平面。

篇3

什么是避難層?

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避難層。避難層是高層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難的樓層,2005年國家頒布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要設置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從避難層的定義不難看出,避難層是一個供群眾疏散避難的場所,那么這個場所有什么特殊的設置嗎?記者電話采訪到了成都消防支隊審核科的工作人員,為進一步揭開避難層的神秘面紗進行了更深入的了解。

避難層的使用不僅僅局限于突發火災時,在發生其他緊急情況或者災害時,避難層都可以起到疏散人員和供人們等待救助的作用。因為避難層和大樓其他樓層的用處不同,所以該層在建筑過程中,要避免使用可燃材料,并且該層不能堆放可燃材料等危險物品。

除了材料方面的要求,在格局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是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因為這樣的設計方式才能夠使得人們在遇到危險時可以安全逃生。

避難層 誰來管?

記者采訪到的成都消防支隊審核科正是一個直接負責新建工程圖紙審查的部門,該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說“我們的監管不是在高樓使用過程中,而是在建筑之初干預。”通過檢查圖紙來確認即將修建的高樓是否有避難層的設計、設計是否合理,這都是審核科的工作。而在高樓投入使用之后,高樓的避難層是否保持通暢,則是由各單位落實檢查。在日常檢查中,如果出現了原本的避難層被占用的情況,則相關負責單位會接到限期整改的通知,恢復避難層的使用。

而一般我們要如何才能判斷一棟高樓是否有避難層?該工作人員表示:“每棟高樓應該有相應的標示告訴樓內的人,本棟樓的避難層在幾層。”

成都的高樓都有避難層嗎?

2005年,國家頒布了《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那么成都在2005年之前的高樓如果沒有設置避難層要如何處理呢?2005年之后修建的100米以上的高樓又是否都按照規定設有避難層呢?

“現實的情況是并不全部有,因為居民住宅樓的避難層不屬于國家工程強制性標準,公共設施比如商務樓等,要求需要有避難層或者是可以替代避難層的通道等,如果商務寫字樓沒有避難層,那么我們會做一個類似‘專家會診’的研究討論,綜合考慮該棟樓是否具有緊急情況的疏散能力,如果說完全具備這種能力,那么就可以不設避難層。”而綜合考慮則包括疏散寬度、疏散能力、是否可以建立亞安全區來替代避難層,在必須設計避難層的高樓中,一般避難層 “應設置在不大于15層的位置”。

那么2005年前落成的高樓建筑的避難層又如何處理呢?“一般這種情況按照原來的設計規范執行,當時是什么樣子的就不再作改變了。”

TIPS>>>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關于高樓避難層的相關規定

6.1.13 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3.1 避難層的設置,自高層建筑首層至第一個避難層或兩個避難層之間,不宜超過15層。

6.1.13.2 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6.1.13.3 避難層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計算。

6.1.13.4 避難層可兼做設備層,但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5 避難層應設消防電梯出口。

6.1.13.6 避難層應設消防專線電話,并設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盤。

6.1.13.7 封閉式避難層應設獨立的防煙設施。

6.1.13.8 避難層應設有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其供電時間不應小于1.00h,照度不應低于1.00lx。

成都部分在建高度

百米以上公共建筑避難層規劃

天紫界:3個避難層,分別位于8樓、24樓和40樓,在55層的住宅樓內共有避難間面積達到了2048平方米,其中8樓整層架空為避難層,這在住宅樓里面是比較少見的。在避難層的設計和建造上,首先,層高達到了3.3米,高出普通層高0.3米;其次,在建筑材料的選擇上,選擇了不可燃的保溫無機材料,地面使用了地磚。最后,消防栓、消防噴淋以及煙桿等消防設施數量都要多于普通樓層,并且整個避難層的外圈要保持通透,便于營救。

明宇金融廣場:項目共47層,在高區16層、32層設置有避難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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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高層建筑

中圖分類號:TQ17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992(2011)04-0134-01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城市的規模變得越來越大,對城市中土地的使用效率也要求越來越高。因此高層建筑就成為施工的主要內容,本人結合多年對高層建筑工程監理實踐經驗,對高層建筑施工質量所涉及到的一些問題進行簡要的分析。

1 高層建筑的最新定義

超過一定層數或高度的建筑將成為高層建筑。高層建筑的起點高度或層數,各國規定不一,且多無絕對、嚴格的標準。

1.1 我國對高層定義

在我國,舊規范規定:8層以上的建筑都被稱為高層建筑,而目前,接近20層的稱為中高層,30層左右接近100m稱為高層建筑,而50層左右200m以上稱為超高層。在新《高規》即JGJ 3-2002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里規定:10層及10層以上或高度超過28 m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稱為高層建筑結構。當建筑高度超過100 m時,稱為超高層建筑。我國的房屋一般8層以上就需要設置電梯,對10層以上的房屋就有提出特殊的防火要求的防火規范,因此我國的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將10層及10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和綜合性建筑劃稱為高層建筑。

1.2 國外對高層定義

在美國,24.6m或7層以上視為高層建筑;在日本,31m或8層及以上視為高層建筑;在英國,把不小于24.3 m的建筑視為高層建筑。本文所指的高層建筑按照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規定,認定10層及10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和綜合性建筑稱為高層建筑。

2 混凝土材料的控制

2.1 原材料的控制

混凝土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子、水和各種添加劑,施工規范中對各種原材料的質量標準有嚴格的規定,作為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把好入口關和檢測關,對于不合格的材料不許進場,同時要加強檢測工作,從源頭上杜絕劣質工程。

2.2 配比的選定

工程開工前,一般均要按設計要求配制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并都要到法定試驗機構做級配試驗,待級配報告出來后,根據級配做配合比試驗(實驗室配比),在實際施工時照此執行,但問題就在于級配與現場施工過程中是否相符。有資料統計顯示,若因砂的含水率增多砂率下降2%~3%,混凝土強度將下降15%~20%,而水泥數量的影響為5%~20%,石子及砂的級配影響為5%~20%;水灰比影響為多增1%強度降低5%~10%。既然影響如此之大,那就應該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控制。

2.2.1 根據地區市場原材料情況進行不同配比的試驗,以確保在施工過程中配比的及時調整,如5mm~40mm石子,M<2.3細砂做一組,5mm~40mm石子,M≥2.3中粗砂做一組等等。

2.2.2 對實驗室配比結合原材料的含水量、含泥量進行施工配合比調整,以確保實驗室配比的實際通用性。在實際施工中要加強原材料把關工作,砂石級配不良時,采取相應措施調整,如適量摻入0.5mm~10mm砂石等。

2.3 混凝土質量的生產控制

2.3.1 混凝土拌合物的攪拌。混凝土可采用機器攪拌和人工攪拌。攪拌機械分為自落式攪拌機和強制式攪拌機。所謂攪拌制度是指進料容量、投料順序和攪拌時間。攪拌制度將直接影響到混凝土攪拌質量和攪拌機的效率。2)混凝土的運輸。混凝土運輸分為地面運輸、垂直運輸和樓面運輸三種。目前,施工中所用混凝土多為商品混凝土,這就需要商品混凝土供應廠家根據工程量的大小并結合自身設備條件,選取相應的運輸設備,提前預測運輸設備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問題,并及時安排機修人員做好設備的檢查和修理工作。不能因為設備故障而停止混凝土的澆筑,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供工程所需混凝土,促進工程有序向前推進,保證施工進度。3)混凝土拌合物的澆筑與搗實。澆筑混凝土拌合物前除了做好澆筑工藝的一般準備工作外,還應做好有關模板、鋼筋及預埋件等的準備與檢查工作,各種構件的混凝土均應分層澆筑。混凝土澆筑應連續進行以保證結構的整體性。重點部位混凝土的澆筑應填寫施工記錄。

2.4 嚴格養護制度

高層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不僅能縮短施工周期,而且能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某些工程上的使用表明,在配比原材料、振搗控制嚴格的情況下,仍出現混凝土強度不足。分析其原因,多為搶工期、養護時間嚴重不足。據有關專家測試結果,其強度比為:全濕養護28d:全濕養護3d:空氣中養護28d分別為2:1.5:1,由此可見養護的重要性。

2.4.1 對大體積澆筑量大的混凝土應有養護方案,從養護開始至養護結束應有專人負責,從主觀意識上要對養護有足夠的認識。養護方案中應從人員、水源、晝夜、覆蓋等多方面措施進行考慮,不漏主要關鍵細節。2)加強養護期的督查。對養護所采取的措施及現場養護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及時發現問題,確保養護的有效性。

3 裂縫寬度的控制

從我國的GB 50010-200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看出,裂縫寬度在不同的環境下,不同的混凝土結構其裂縫寬度也有不同的控制標準,允許裂縫最大為0.2mm~0.4mm。但作為裂縫控制來說,應以預控為主,等裂開了、縫增大了再補救那是萬不得已。裂縫分為運動、不穩定、穩定、閉合、愈合等幾大類型。雖說骨料內部凝固時產生的微觀裂縫不可避免,但從質量角度考慮應盡可能減少。由于高層建筑混凝土強度普遍較高、混凝土量較大且帶有地下室,所以裂縫產生的可能性更大。下面主要敘述有關對裂縫的“放”“抗”相關措施。

3.1 設計措施

“放”的措施:設置永久性伸縮縫;外墻面適當位置留分隔縫等。“抗”的措施:避免結構斷面突變帶來的應力集中,重視對構造鋼筋的配置;對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輕質墻體,增設間距不大于3m的構造柱,每層墻高的中部增設厚度120mm與墻等寬的混凝土腰梁;砌體無約束端增設構造柱;預留的門窗洞口采用鋼筋混凝土框加強;兩種不同基體交接處,用鋼絲網(每邊搭接不小于150mm)進行處理;屋面保溫層與隔氣層的合理設置等。“放”“抗”相結合的措施:合理設置后澆帶,采取相應補償收縮混凝土技術,混凝土中多摻纖維素類等。

3.2 施工措施

“放”的措施:砌筑填充墻至接近梁底,留一定高,砌筑完后間隔至少一周,宜15d后補砌擠緊;合理分縫分塊施工;在柱、梁、墻板等變截面處宜分層澆搗等。

“抗”的措施:1)盡量避免使用早強高的水泥,積極采用摻合料和混凝土外加劑,降低水泥用量(宜小于450kg/m3)。實踐經驗表明,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增加10kg,其水化熱將使混凝土的溫度升高1℃。高層混凝土用量大,有時還有大體積混凝土,從經濟、實用角度宜摻入外加劑。當然摻入外加劑后,要預計對早期強度的影響程度。據此可提請設計科研部門予以探討和評定。2)選擇合理的最大粒徑砂石,這樣可減少水和水泥用量,減少泌水、收縮和水化熱。有資料顯示:用5mm~40mm碎石,比用5mm~25mm的碎石,可減少用水量6kg/m3~8kg/m3,降低水泥用量15kg/m3;用M=2.8的中粗砂比用M=2.3的中粗砂,可減少用水量20kg/m3~25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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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服務網點;商住樓;住宅;高層住宅;底部;首層

Abstract: The study of the build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ummed up the commercial services and residential ties with commercial distinction. As well as in the future building fire safety design and fire protection design more in lin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but also to redu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itial investment.Keywords: commercial services; commercial and residential; residential; rise residential; at the bottom; First Floor

中圖分類號:TU241.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原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GB 50045—95(2001年修訂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GBJ 16-87(2001年版),涉及商業服務網點,但是未給出確切的解釋。在《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條文中,給出的是附建用房,而條文解釋中:“從現狀來看,主要在多層、中層和高層住宅的一至二層部位設置商業服務網點,不少地區建有“商住大樓”,在大樓一至三層布置大型商場、餐廳、酒樓等服務項目。”用到了商業服務網點,也說明是在一至二層,而且也與“商住大樓”作了類比,仍沒有給出它的定義。與綜合樓、商住樓難以區別。

最新GB 50045—95(2005年版)、《建規》GB 50016-2006,都給出了確切定義,并在適用范圍中作了規定。

1、定義內容:

《高規》中定義:住宅底部(地上)設置的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商業服務用房。該用房層數不超過二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采用耐火極限大于1.50h的樓板和耐火極限大于2.00h、不開門窗洞口的隔墻與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該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應分別獨立設置。

《建規》中定義:居住建筑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設置的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該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 的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隔墻與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樓梯與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分別獨立設置。

由定義可知:高層除住宅樓之外,多層除居住建筑之外設置的營業性用房都不能定義為商業服務網點。

2、適用范圍

《高規》和《建規》在總則適用范圍中的規定有所差別。《高規》第1.0.3.1條:“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則加了修飾語‘首層’。意思就是:在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建筑中,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而第二層也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樓,應定義為商住樓。如果第二層為服務首層商業網點的用房像儲藏室之類,而非商業網點,就可定義為住宅樓。《建規》第1.0.2條,第一款:“9層及9層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居住建筑)”沒有‘首層’限制,而且為居住建筑;也就是說,設置商業服務網點(滿足商業服務網點定義)的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均定義為住宅樓。

下面我們以實際工程來說明。

圖一為某六層住宅樓的一層,圖二為它的二層,圖中標識為商鋪,三至六層為單元式住宅。1至2軸一層面積為102.1m2,一二層面積共計204.2m2;3至5軸一層面積為134.2m2,一二層面積共計268.4m2,滿足商業服務網點的規定,可以確切的標識為‘商業服務網點’。所以此一二層商鋪的多層住宅定義為住宅樓。

圖一(某住宅樓部分一層)

如果圖一、圖二為高層住宅的一二層,根據《高規》第1.0.3.1條,此建筑應視為商住樓;當二層(圖二)中商鋪作為儲藏用途時,此建筑仍為住宅樓。

圖二(某住宅樓部分二層)

在消防設計中商住樓應按公共建筑設計,相對住宅消防設計,初投資有可能增加很多。比如住宅中設置消火栓的場所能夠應用雙閥雙出口型消火栓(《高規》第7.4.2條),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中的商業服務網點設置消防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建規》第8.3.3條)即可。

由此可見,高層除住宅樓之外,多層除居住建筑之外設置的營業性用房都不能定義為商業服務網點。高層住宅中一、二層都為營業性用房,雖滿足商業服務網點定義,仍為商住樓;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二層非商業網點的住宅,為住宅樓。多層住宅中,首層或首層、二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都是住宅樓。

參考文獻:

[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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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消防水泵接合器 設置位置 閥門 標識

消防水泵接合器作為消防給水系統的設施在工程項目中的使用已經非常普遍,由于相關規范對水泵接合器設置的規定不夠詳細,一些設計人員對其重視程度不夠,導致部分項目的水泵接合器設置不夠合理。因接合器的設置直接影響滅火效率,本文就水泵接合器設計作簡要探討,期望拋磚引玉,引起同行重視。

1、設置范圍

水泵結合器設置的范圍,現行消防規范中均有規定,其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以下簡稱《低規》)中第8.4.2.5條對多層建筑設置范圍作了規定:“高層廠房(倉庫)設置室內消火栓且層數超過四層的廠房(倉庫),設置室內消火栓且層數超過五層得公共建筑”。規范設置水泵接合器的目的是在撲救火災的工程中,對于距消防車有一定距離的火場,消防隊員能充分利用室內消防管網,實現快速到達,迅速出水滅火,減少消防隊員的體力消耗。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建筑規模、建筑單體體量越來越大,很多建筑的層數及高度雖然還沒有達到《低規》中的規定,但單體平面距離很大,有的內部工藝流線復 雜,直接敷設水龍帶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也應考慮設置水泵接合器。考慮到從建筑入口至消防車仍有一段距離,筆者認為,單體撲救進深超過90米的廠房(倉庫)及公共建筑應設置水泵接合器,且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宜靠近建筑物的撲救入口。

2、水泵接合器設置的位置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簡稱《高規》)第7.4.5.3條規定“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于消防車使用的地點,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宜為15~40米”。什么位置是便于消防車使用的地點,規范沒有明確的定義,實際設計用往往有所忽視。有的設計在距建筑較遠的偏僻綠化帶等遠離建筑物的地點,給實際操作增加了難度。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從方便使用角度考慮應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宜在距建筑外墻5~40米范圍內,對于單獨設置的距離建筑物超過40米的消防水池,應另增設專供消防車取水用的水泵接合器;

(2)水泵接合器不宜設置在汽車坡道出入口、自行車坡道出入口等處,以免消防車停靠后阻擋車輛疏散;

(3)水泵接合器宜和室外消火栓設置在道路的同一側,且宜為靠近建筑物的一側,避免穿越消防車道的水龍帶在滅火時被其他消防車壓爆;

(4)合用消防系統的建筑群,公共建筑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宜每棟設置,住宅建筑宜相鄰建筑共用,但水泵接合器距被保護建筑物撲救入口距離不得超過120米。對于大型地下汽車庫、地下商業用房,水泵接合器距每個防火分區的入口距離不宜超過120米;

(5)水泵接合器作為消防系統補充供水設施,在設有消防主泵的供水系統中,宜布置在遠離消防泵房供水的管網接入點,以保證實際滅火用水量超過設計用水量,消防水泵和消防車同時向系統輸水時,局部管網流速不會過大,影響供水效果;

(6)高層建筑消防撲救場地附近除設置室外消火栓外,也需考慮設置有水泵接合器,以便于消防車使用。

3、水泵接合器與室外消火栓系統的關系

《高規》第7.4.5.1條規定“水泵接合器數量應按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確定,每個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應按10~15L/s計算”,按室外消防水量計算出的消火栓數量和按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出的接合器的數量并不一致,規范并未明確室外消火栓數量和水泵接合器一一對應,但從實際提高滅火效率的基礎上說,宜一一對應,這樣設置更有利于消防車快速高效出水。

同時設有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建筑物,雖然規范要求的室外用水量小于室內用水量,但考慮通過水泵接合器向室內補充輸水的要求,在條件許可時,室外消火栓管網、管徑設置留有余地,在極限流速時能滿足消防車取水要求。

對于室內外消火栓合用消防增壓泵的系統,室內消火栓管網與室外消火栓管網應有止回閥分隔,以免向室內消火栓系統輸水后回流至室外消火栓系統。

4、水泵接合器相關閥門的設置

水泵接合器相配套的閥門由閘閥、止回閥、安全閥等部件組成,一般設置在閥門井內。設計中值得注意的問題:

(1)水泵接合器組中的安全閥與泵房內設置的持壓泄壓閥或安全閥重復。對于供水壓力較高的建筑物,為避免水泵出流量較小時壓力過高,泵房內一般都設有持壓泄壓閥,對于系統不是特別大的管網,或者距離泵房不遠的水泵接合器,可不需要重復設置安全閥;

(2)相關閥門的位置一般設置在室外閥門井內,由于雨水等因素影響,時間久了易生銹腐蝕失靈。有地下室的建筑建議設置在地下室內,便于維護保養,自接合器至安全閥段管道應滿足消防車供水壓力的要求。

5、水泵接合器的標志

《建規》第8.4.5條規定:“建筑的室內消火栓、閥門等設置地點應設置永久性固定標識”,但對于如何設置未有明確規定,目前的做法,有的采用紅漆上噴黃字,有的采用自制的標牌,做法不統一,時間久了重新刷漆后,往往難以區分。筆者認為:水泵接合器應有永久性銘牌標識,注明用于消火栓、噴淋等系統,便于維護管理。在設計時應與土建、景觀等專業協調,不得有灌木、路燈桿等遮擋妨礙操作的障礙物。

6、結語

水泵接合器雖然在整個消防系統中只是一個比較小的組件,但設計的優劣對于實際撲救火災,維護保養等影響較大,設計時應根據建筑物實際滅火需求,結合平面布局設置位置,結合室外消火栓、景觀、建筑物撲救入口等仔細推敲,并做好永久標識。

參考文獻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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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照明類別, 商場照明系統, 強制點亮

Abstract: taking the large market business hall lighting decoration design example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esign principle of the mall lighting system, control requirements.

Key words lighting category, mall lighting system, forced lighted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大型商場的定義是建筑面積大于15000m²的商場、百貨商店(《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1.0.4條)。現在以一個多層大型商場為例,簡單闡述大型公共建筑的照明設計。商場規模為每層約10000平米,設3個防火分區,共4層,局部五層,高度不超過24m。消防負荷等級為一級。

2、大型商場類別

大型商場照明可分為一般照明、重點照明和裝飾照明。而從實際使用控制上,可以分為:營業時間照明,非營業時間照明,值班照明,商場安全備用照明。營業時間照明是指正常對外營業時段的照明,按一般照度的100%設計;非營業時間照明指商場非對外營業時段,對商場進行清潔、整理上貨內部工作的時間,按一般照度的20~30%設計;值班照明指值班人員的工作照明,按一般照度的10%設計;商場安全備用照明是從安全角度考慮,在商場的門廳、公共樓梯、主要通道及收銀區域,防止由于斷電而導致人員及財產安全而設的照明,按一般照度的50%設置。櫥窗、廣告照明由于營業、非營業、深夜等不同的使用時段,設置專業燈光并采用分級控制

大型商場的火災應急照明包括:

消防備用照明——設置于供消防作業及救援人員繼續工作的場所,如有消防電源配出的配電間、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等;

消防疏散照明——大型商場的營業廳、門廳、公共樓梯和供人員疏散的主要通道,并為消防人員撤離火災現場的場所(疏散照明包括疏散走道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3、大型商場照明系統設計

商店的照度,應根據其商店類別、用途等要求確定且租戶的流動性大。我們可以在各出租單元根據國際照明委員會(CIE)給出的照度范圍即:中心區域的商店的一般照度值應為500~750lx,其他地區的可選擇300~500lx;在單元內按配電功率密度預留容量。

商場照明系統設計應考慮商場經營者的管理及操作便捷,可以將商場的功能要求和消防要求在照明配電系統結構中統籌考慮:以樓層營業廳,公共走道的非消防照明為例,按方或分區,每個防火分區設兩個非消防照明配電箱,各承擔50%的照明用電,由滿足一級負荷供電要求的兩臺變壓器分別供電,區域照明燈具根據吊頂布置交錯均布,這樣既滿足商場安全備用照明50%的照度要求,也實現非營業時間的減小照度的要求。大型商場跨度大,照明配電箱的設置要靠近照明中心,供電線路不宜過長,可根據建筑平面布置在北面各防火分區居中區域每個防火分區設1個配電間。

而值班照明與火災疏散照明可以合并設計,10%的值班照明兼做火災疏散照明由樓層應急照明配電箱配出。按《民規》第13.9.12條:“當消防負荷等級為一級,宜由主電源和應急電源提供雙電源,并以樹干式或放射式供電。” 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按防火分區設置。上海地區,可根據DGJ08-93-2002《民用建筑電線電纜防火設計規程》規定“除住宅外的特級、一級場所的消防疏散照明及應急照明的供電電源,可采用每三層設置一臺雙電源自切箱單回路供電。”每個防火分區應急照明配電箱,電源由應急照明雙電源切換總箱引出。

4、應急照明系統的火災延續時間

火災應急照明分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疏散照明的設置,根據GB 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疏散走道及轉角處距地面1.0m以下的墻面上設置,且間距不應大于20m;對袋型走道,不應大于10m,在走道轉角區域不應大于1.0m。需要注意的是第11.3.5中提到:“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m²的地上商店;應在其內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增設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燈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具的所有金屬構件應做防腐處理,防護等級應符合IP65要求。

根據《建規》第11.1.3條:“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備用電源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發生火災時,人員應在10min內疏散完畢,否則由于高溫煙氣和有害熱分解物使人員窒息死亡的可能性將大大增加,故規范定30min。30min的時間考慮了一定的安全系數及實際人員疏散狀況和個別人員疏散困難等情況。如疏散人員較多或疏散距離距離較長,可能出現疏散時間較長的情況,可能存在長時間仍然有大量人員緩慢逃生的情況,故對功能復雜的公共建筑、大型醫院等,宜適當加大連續供電時間,如45、60、90min。

根據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以下簡稱《民規》)表13.8.6,火災備用照明的時間消防工作區域應大于180min,避難及航空疏散區域應大于60min,該時間的確定,《民規》沒有明確的解釋條款。筆者認為,180min的時間是根據建筑物構件中防火墻的耐火極限3.00h確定的。而《建規》表8.6.3明確給出,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火災延續時間為2.00h;GB 50054-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第7.3.3條給出:“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一類建筑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重要的檔案、科研樓和高級旅館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3.00h計算,其他高層建筑可按2.00h計算。”筆者認為以火災延續時間確定民用建筑的火災應急照明部分的備用照明時間更確切。

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由不同的分支回路配出。

根據《民規》第13.8.5條:“消防備用照明及疏散照明其應急電源供電轉換時間不應大于5S。 ”轉換時間的確定主要從必要的操作、處理及可能造成事故、經濟損失幾方面考慮,如商場中心的收款臺要求的轉換時間不宜大于1.5s;對于有嚴重危險的生產場所,應按其生產實際需要確定,其安全照明,因轉換時間為0.5s極短,所以不能采用柴油發電機組為應急電源,也不能用熒光燈做為光源,必須用瞬時點燃的白熾燈且須自動轉換。根據一般制造廠家產品技術參數確定,大型商場的火災疏散和備用照明的ATSE切換時間TOT(電源轉換時間)=0.1~3S。故筆者將大型商場的轉換時間確定為2S。

應急照明配電箱的系統可按下圖設置:

應急照明配電箱內強制點亮接觸器控制接線示意圖

此外,根據GB17945-2010《消防應急燈具》規定,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每路電源應設綠色電源狀態指示燈,指示正常供電電源和備用供電電源的供電狀態。

5、結束語

大型商場的照明設計需要滿足復雜的功能要求,由系統干線至下級照明配電系統的設置應分級設置,將消防照明及商場的管理照明統籌考慮,方能設計出便于管理且安全的商場照明系統。

參考文獻: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

《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電線電纜防火設計規程》DGJ08-93-2002

上海市消防局文件(滬消發[2004]352)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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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應急;照明;控制;設計

一、應急疏散照明的設計

由疏散照明的定義,應想到疏散照明系統應有疏散照明中的一般照明與疏散照明中指示(誘導)照明組成。疏散照明中的一般照明體現相關規范中對其照度值的約定,如:0.5Lx、5.0Lx的要求,而指示(誘導)照明則應能明確清晰地指示疏散路線及出口或應急出口的位置或使人們能容易看到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消防設備。對疏散指示應急燈具的要求,除應滿足國標《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和《消防應急燈具》GB17945對其外型、電氣參數、圖標規定等要求外,其燈具表面亮度應在15cd/m2~30cd/m2之間。其詳細規定內容如下:(1)營業廳內采用懸掛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時,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當廳室面積較大,必須裝設在頂棚上時,燈具應明裝,且距地不宜大于2.5m;室內的廣告牌、裝飾物等不應遮擋疏散指示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的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2)在地面設置時,宜沿疏散通道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燈光型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5.0m,蓄光自發光型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3.0m。(3)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具,宜設置在走道及轉角處離地面1.0m以下墻面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間距不應大于20m。

二、應急備用照明的設計

應急備用照明應強化當此空間正常照明電源失去后,還應能保持此空間能持續工作下去的照明。這常有兩種情態:情態之一是當正常供電照明電源故障,備用電源的投入,比如大型醫院的急診室、手術室、大型商場、上星級以上的賓館、體育場館等,在此空間的人們存在著生命的威脅,這種備用照明的負荷容量較大,持續時間長,常采用第二電網電源或設有自備發電機組電源處理,對饋電線路的型號及敷設方式也有嚴格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的第二電源可靠;情態之二是存放重要設備的空間,如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等,當出現突發事件如火災,雖然此空間內停留人員,會受到生命的威脅,但為確保更多人的利益而必須繼續停留于此空間下工作而設置的照明。此備用照明容量不大,持續時間不長,除可由第二獨立的電網電源、自備發電機組提供外,也可由蓄電池組來保證。對其饋電線路型號的選用及敷設方式也有嚴格的規定要求。情態一的備用照明照度值可為正常照明空間照度值的10%~50%,重要的公共建筑,如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比賽體育場館等為100%。此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可理解為此場所的實際存在的照度值;情態二的備用照明照度值為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的100%,但此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可理解為國標《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所規定的照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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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空間;界面;空間

1、引言

單從一個過于宏觀或者太意識形態的角度來規劃大型公共建筑(如各地雕塑式、紀念碑式建筑物的涌現),容易失之偏頗。它很可能會成為一個人的建筑,這個人可能是建筑師,也可能是政府。要設計出好的公共建筑,必須使注意力回歸建筑本身,從人的空間感受入手,考慮建筑和建筑的關系、和周圍環境的關系,使建筑物以一種開放的姿態面對城市和人群。當城市消解了建筑生硬的界面和封閉的空間,當建筑真正融入城市的性格之中,兩者就得以在這種相互作用的影響下不斷發展。

2、界面

日本建筑師蘆原義信認為:“建筑是作為同包圍它的‘外部’相對應的‘內部’而被體驗到的,所謂建筑也就是創造界面,區分‘內部’與‘外部’的技術。”對于空間的界定,取決于將內與外分隔開的界面。界面是空間圍合的要素,決定了空間是怎樣形成的,而且還有肌理、色彩、形狀等具體的品質。界面也是塑造空間“開放”或“封閉”狀態的主要手段。界面劃分了內外空間,又是空間“內”與“外”交流、對話的媒介,一個重要的“之間”。

2.1 自然母題的演繹

“有機建筑”的代表人物賴特曾提倡:建筑應該與它的環境協調,即一個建筑應該看起來是從那兒成長出來的,并且與周圍環境和諧一致;在伊東豐雄的建筑作品中,也總是體現著施法自然,既藝術又生活的建筑美學原則。

伊東豐雄在新加坡設計的VIVO CITY怡豐城是一個購物中心。因為臨近海邊,建筑師通過白色的連續立面和自然柔性的形體來模擬涌動的海浪,也可以被看作飄蕩的風帆。

而在他設計的TOD’S表參道大樓和武境藏新公共設施設計提案中,都用到了樹這個主題。TOD’S表參道大樓中,斜格狀的造型是將抽象化的樹的形態依次復制并重疊描畫而成,極其具象的街路樹與極具抽象的表皮的共存充滿了誘惑力。特別是在玻璃建筑林立的表參道上,混凝土這種材料更讓人感到奇妙的說服力。值得一提的是,建筑表皮既是圖案造型又是結構體,支撐著支跨度為10-15m的樓板,創造出沒有柱子的內部空間。這種美學與結構成為完整一體的做法,充分體現了建筑的連續性的意義。而武境藏新公共設施設計提案中,而這種手法并沒有輒止于建筑表皮的處理上,由于其內部空間的跨度較大,建筑師還試圖用十六棵樹的剪影作為結構體來支撐6層樓面。

2.2 有形邊界的模糊

有形邊界的模糊也可以理解為消隱建筑。比如讓建筑物融入天空或者周圍環境,這種方法主要依靠材質和色彩上的柔和過渡來達到,適合于大體量的建筑。例如高層建筑運用反射度比較高的玻璃作為建筑外表皮的主要材料,通過玻璃反射天光和云彩來達到讓建筑物消隱的目的。

另外,景觀建筑――即指在風景區、公園、廣場等景觀場所中出現的抑或本身具有景觀標識作用的建筑,具有景觀和觀景雙重身份――其實也達到了一種消隱建筑的效果。如磯崎新設計的位于杭州的中國濕地博物館。它以“綠丘”為主要意向――完全用綠色植被覆蓋的建筑主體幾乎埋入人工山丘中,只留矗立其上的觀光塔與其呼應,隱喻為大自然中迸出的新芽。

2.3 巨型體量的削弱

即在視覺感受上讓建筑造型復雜化,從而減輕大體量建筑帶給人們的壓迫感。同時,復雜化的建筑邊緣線讓人在感知建筑形體方面充滿了更多新鮮與好奇感。

以伊東豐雄設計的臺灣松山文創大廈為例。該項目位于臺北市中心一個廢棄的松山煙廠舊址,要求保留現存的蓮花池和舊煙廠內的庭院,并在旁邊建造一個建筑面積達10萬平方米的綜合體,包含辦公、酒店、商業空間及其他設施。

因基地呈東西狹長形狀,為避免龐大的墻面對周邊環境造成壓迫感,針對外部城市環境尺度,建筑師采用長達百米以上的內凹圓弧,讓體量分段柔化。同時與地面層形成了古跡區所缺乏的開放空間文化廣場與面向荷花池的綠地廣場,讓整體文化園區的活動能更加豐富多元。

在與古跡區接續的小尺度上,以退縮文化廣場及逐層向上退縮的方式,調整與古跡建筑的人性化尺度。即使在建筑物上層的轉角部分,也采取同樣的退縮方式,以與低層部分的退縮呼應。同時與弧形外觀結合,加強退縮露臺綠化,創造類似梯田般的韻律美感。

3、空間

空間是各種流動變化要素互相交融形成的“場”。 界面在劃分空間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流動的產生,邊界的模糊也消解又恢復了這種流動的“場”。空間是建筑的主題,其目的是使體驗者產生明確的連續性與層次性的空間感受。因為活動和實踐的介入,靜止的空間被賦予了生命,并以一種不確定的“流動”形式為人們所感知。

3.1 空間秩序的消解

在仙臺媒體中心的設計中,伊東豐雄利用模糊的空間邊界和消解的空間秩序,完成了空間的流動。他在設計時盡量削弱空間的層次性,使內部空間能以最大的開放性來滿足人們功能上和精神上的需要。中空的管狀柱將光、空氣和信息傳遞至建筑的各個部分。同時,管狀柱表明了“場”的存在,暗示了空間的焦點。開放的空間沒有一堵墻,打破了在被規定好的空間里、只能做被規定的行為的限制。

拿伊東豐雄最新的設計――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來說,“與其說是建筑,不如說是柔軟、謎樣的生物活動狀態,”他這樣詮釋。墻、地板、結構、造型再次融為一體,造型就是結構,結構就是墻,建筑成為了功能與形式的高度統一體。這座被譽為臺灣戰后第一個前衛建筑的歌劇院,不再是傳統定義里封閉孤立的空間。

人在上述的場所中是輕松而自由的,其活動也是自由的狀態下發生的,行為不再按照預定的計劃發生,而是充滿了各種不確定性。這種空間秩序的消解也可被視作空間功能的模糊化,有助于提高人們參與到建筑各個角落的積極性。

3.2 灰度空間的拓展

灰空間最早是由日本著名建筑師黑川紀章提出來的,灰空間主要是指“作為室內與室外的一個插入空間,介于內與外的第三域”,也就是說灰空間是室內外的過渡空間。庭院、走廊等過渡空間,都是建筑的灰空間。這種空間形態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建筑內外部的界限;使兩者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給人一種自然的有機的整體感。半開放的空間格局,成為建筑本身同城市環境的共享空間,是連接人與城市、人與建筑、建筑與城市的一個契機。

法國國家圖書館就是一個典型范例,設計者是法國建筑師多米尼克?佩羅。

這座圖書館沒有圍墻,沒有大門。它以四幢直插云霄相向而立形如打開的書本似的鋼化玻璃結構的大廈為主體,四座大廈之間由一塊足有八個足球場大的木地板廣場相連。從木地板廣場中央向下看,是一片綠色的森林,圍繞這片綠色森林是二層閱覽室,人們可以從閱覽室看到室外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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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應急照明 線路敷設 照度 控制

近年來,隨著我國建筑事業的蓬勃發展,許多現代化的設施不斷涌現呈快速發展的趨勢,應急照明也成為工業與民用建筑設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緊密相關。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都對應急照明提出了很高要求,作了詳細的規定。我國相關專業規范中約有20條被納入“強制性條文”中,其重要性顯而易見。

一.應急照明的定義、分類

應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統因故障熄滅的情況下,供人員疏散、保障安全或繼續工作用的照明。應急照明主要有疏散照明(為了使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地從室內撤離到安全地方而設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正常照明突然中斷時,為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人員安全而設置的照明);備用照明(正常照明發生故障時為繼續工作而設置的照明)。

二.應急照明照度

緊急情況下,一般平面疏散區域將人安全地從室內撤離所使用的應急照明,用以確保安全出口及通道被有效辨認和使用,使人們能安全地撤離建筑物。其照度不得小于0.5lx; 豎向疏散樓梯間照度不得小于5lx;人員密集流動疏散區域及地下疏散區域照度不得小于5lx;消防控制室、電話總機房、配電室、水泵房、風機房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三.應急照明的燈具布置

1. 疏散照明

(1)設置疏散照明的部位: a.公共建筑的疏散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疏散通道及消防電梯間;b.高層居住建筑的疏散樓梯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消防電梯間;c高層公共建筑中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會議廳、營業廳及其它人員密集場所通向疏散通道和各安全出口.

(2)疏散照明安裝的位置和高度:安全出口標志燈宜設置在安全出口的上方(門上200),疏散通道的指示標志燈設置在走道及轉角處離地面1m以下墻面上、柱上.且間距 不大于20m.大型廠房裝在柱上或掛在天棚上,要明裝,且距地2.4m~2.5m.. 在電氣(2009) 11.9.5條規定的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走道為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時,疏散指示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10m。另外,疏散通道上除了安裝疏散指示燈外,應設置應急照明燈。

(3) 疏散標志燈的設置見圖1

圖1疏散標志燈設置位置示意圖

2.安全照明和備用照明

安全照明多數不要求照亮整個房間,或不要求規定的均勻度,可以只照亮某一個或幾個工作面,而且常常要求有一定方向性的照明。可以裝設定向性燈具,有的可利用工藝設備的局部照明燈。應在需要這種照明的部位布置燈具。備用照明應與正常照明統一布置,以求經濟、合理、整體協調。備用照明燈要布置在正常照明斷電后需要工作、操作的主要部位。如:手術臺、搶救室、生產流程的主要操作部位。當備用照明要求與正常照明保持相同照度的重要公共建筑,應利用正常全部照明燈,而不用另裝燈具,在電源故障時轉換到應急電源供電。如:消防控制中心等。

四.應急照明的供電

1.應急照明的供電電源

應急照明必需由與正常照明電源分開的獨立電源供電,有以下幾種電源可供選擇:蓄電池、獨立的發電機組、來自電網的獨立電源、EPS應急電源裝置、UPS不間斷電源裝置、太陽能光伏蓄電池電源系統。

(1)蓄電池:其優點是供電可靠,轉換快,缺點是容量小,持續時間不能太長,作為電源適合各種應急照明。當作為疏散照明的備用電源時,在非點亮狀態下,不得中斷蓄電池的充電電源。蓄電池的供電系統有兩種:燈內自代式和集中裝設式。燈內自代式供電的優點是可靠性高,靈活,安裝方便,燈內一般采用鎘鎳電池,帶有自動充電電路,并自動切換,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應急燈立即點燃,其缺點是費用較高。集中裝設式的優點是費用較燈內自代式低,壽命長,檢查維護方便。缺點是需要專用房間,電池故障影響面大,供電距離長時導線截面大,一般情況下不采用這種方式。如果工作電源需要蓄電池的場所如:通訊中心、廣播站、變壓電站等可以結合使用。

(2)發電機組:其優點是容量大,電壓穩定,供電時間長,缺點是投資大,可用于疏散照明和備用照明,由于啟動時間長而不能用于安全照明和要求快速點燃的備用照明。如果單為應急照明而設置發電機組是不經濟的,必須與消防設備如消防水泵、電梯、防排煙設備等結合起來使用才經濟合理。

(3)來自電網的獨立電源:其優點是轉換快,供電時間長,容量大,電壓穩定。缺點是電力系統發生故障可靠性受到破壞。只為應急照明使用投資大,不可取。若有較多的一、二級負荷的廠房,重要的公共建筑和消防設備可結合使用。

(4)EPS應急電源裝置:主要用于應急照明及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0.25s以上的負荷。10KW及以下小容量可選用單相EPS電源. 10KW以上宜選用三相EPS電源。

(5)UPS不間斷電源裝置:用于實時性計算機電子數據處理裝置系統、監控中心、消防中心通信系統、計算機房和安防中心等。

(6)太陽能光伏電源裝置:當主體工程設有太陽能光伏電源系統時,利用太陽能光伏電源系統作為應急電源。

2.轉換時間和方式

《規范》JGJ 16-2008規定應急照明在正常供電電源斷電后,其應急電源供電轉換時間應滿足:備用照明不大于5s,金融商業交易場所不應大于1.5s; 疏散照明不大于5s;安全照明不大于0.25s;規范規定的轉換時間是為了安全的需要,也是能夠達到的。下面分析一下實現這些要求的條件:當蓄電池或自電力網供給應急照明采用自動切換方式都能達到要求。用自備發電機組采用自啟動方式只能滿足疏散照明和備用照明,不能滿足安全照明,為滿足安全照明最好采用燈內自帶電池的應急燈為好。

3.持續供電時間

疏散照明不應少于30min,主要考慮發生火災或其它災害時人員疏散、在建筑物內搜尋人員、救援等需要的時間。避難層不少于60min;消防控制室、電話總機房、配電室、水泵房、風機房、消防電梯大于180min。太陽能光伏電源為應急照明負荷供電時,其供電持續時間不應少于90min。

五.應急照明的配電、控制和線路敷設

1. 應急照明的配電系統和控制

(1) 消防規范要求:消防用電設備(包括應急照明) 應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一、二級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雙電源供電。對于允許單電源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可以采用圖1a 的供電系統,對于需要雙電源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可以采用圖1b 的供電系統。

圖1a

圖1b

(2)由于供電部門行業管理的原因,絕大多數建筑物要想從市政獲得兩路可靠的獨立電源有些是不可能的,因此,一些大中型建筑物及重要建筑物因消防設備多、負荷大,通常需要設發電機組作為自備應急電源,發電機組作為應急照明電源一般與消防負荷結合使用。應急照明設雙電源箱,一個來自系統電源,一個來自自備發電機電源,發生故障時自動切換。

(3)蓄電池作為應急照明電源。燈內自帶蓄電池式有兩種:一種為燈具內有兩個燈,一個為正常使用,一個為應急使用,均為220 V電源,作為應急使用的燈的電源對燈內的蓄電池充電,充電完畢自動停止,一旦線路發生故障,正常燈熄滅應急燈自動點燃,其原理是電池一直處于充電狀態,一旦系統發生故障電池還可以供電1~2小時;集中蓄電池的應急照明,根據需要可分散裝設開關,平時不點燃的可不裝開關。

2.線路敷設

應急照明線路應為銅芯導線或電纜,線路敷設應采用金屬管或難燃型剛性塑料管保護,并應暗設在非燃燒結構體內,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當采用絕緣和護套為難燃性材料的電纜時,可不穿金屬管,但一定要敷設在電纜豎井內。特別重要的建筑應選用阻燃防火電纜,且敷設在電纜豎井內。

六.結語

總之,在建筑電氣設計中,應急照明電源的選擇應根據建筑物的層數、使用性質、規模大小、建筑物內的生產和使用特點、火災危險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等等,綜合考慮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參考文獻

1.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電氣.2009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司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