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的工作原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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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 輿情引導 原則
經歷了較長時間的平穩發展過程后,我國迎來的社會轉型期。這一時期,長期累積的社會矛盾集中爆發;高校作為知識、信息及人口都高度密集的單位,突發事件數量也呈現急劇增加態勢。
頻繁出現的高校突發事件以及由此引發的高校輿論危機都在提醒著我們,針對高校突發事件的輿情處理工作,已經不能僅從監管和控制來解決了。需要從突發事件成因入手,建立有效的高校突發事件輿情引導機制。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概念及特點
針對高校突發事件這一概念,許多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給出了解釋。有學者認為“高校突發事件一般指在高校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校園或社會的穩定發展構成威脅和損害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也有認為“高校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的、人為的或社會政治的原因引發的,在高校內部忽然發生的,大學生起主導作用的,不以高校管理者意志為轉移的,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沖擊或危害的事件”。綜上概念,筆者認為高校突發事件應指:由自然、人為、社會因素引起的,在高校內部突然發生的,對校園和社會穩定發展造成威脅和損害的緊急事件。無論從哪一種定義,都可以看出高校突發事件具有緊急性、突發性、危害性和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的特點。
二、高校突發事件成因分類
(一)不可抗因素
不可抗因素主要是指如戰爭、地震、火災、惡性疾病等。此類因素發生時極易引發群體性的傷亡事件。
(二)個人因素
大學生本身的心智處在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過渡期;這直接導致了,多數大學生遇事容易沖動,將小事化大,最終釀成大禍。
(三)家庭因素
當代大學生多數屬于獨生子女,甚至部分學生的家長本身也是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當中過分的溺愛和強調個性化,導致部分學生缺乏同理心,遇事喜歡采用極端方式解決問題。
(四)學校因素
高校連年擴招,學生人數激增,學校的軟硬件設施發展滯后,教師、輔導員配比嚴重不足,管理制度陳舊。這一系列的失衡都直接加大了學生管理工作的難度,增加了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五)社會因素
大學生是最具熱情的群體,也是最易受蠱惑的群體。當前,國際形勢復雜,一些敵對勢力利用網絡對青年學生進行“洗腦”,煽動學生,引發,借大學生之名對高校,間接對政府施壓。
三、高校突發事件的輿情現狀及剖析
(一)快速性
大學生群體中網絡普及率高,這就導致了高校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消息會快速傳播,進而引起廣泛關注。
(二)被動性
多數的高校突發事件第一消息源并非高校官方,甚至不是事件當事人,多是學生之間的小道消息傳播,進而引發的關注。這直接導致了后續官方跟進時對輿情處理非常被動。
(三)指向性
當學生、教師或是與高校有關的人員引起突發事件,或是參與到了熱點事件中時,在一段時期內大部分網友會因對學生、教師或是與高校有關的人員的不滿而將矛頭指向高校,進行攻擊。
高校在突發事件的輿情控制中之所以如此被動,一方面是由于高校內的事件相關部門間推諉、扯皮,喪失了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高校相關部門“官本位”的行事作風,不善于,或者說是不屑于同媒體打交道,放棄了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同時,多數高校建立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卻沒有建立相應的突發事件輿情引導機制,使得事件發生時的高校官方無法把握好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四、高校突發事件輿情引導的基本原則
綜上分析,高校突發事件出現后,在負面輿論形成之前,高校和媒體應進行有效的輿情引導。由于輿情引導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因而高校和媒體應注意引導輿情時的方式方法。為了能更好地實現高校突發事件的輿情引導,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及時性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及時讓公眾了解信息,發揮首因效應。首因效應是指人們對最初獲得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不易改變,甚至會左右對后來獲得新信息的解釋。當突發事件發生時,公眾迫切需要獲得相關信息,而高校要做的就是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獲得有效信息,從而避免非正規渠道消息對輿論的負面影響。
(二)真實性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方應的在第一時間明確事件原因,分清責任,將事件的真實原因和經歷,采用適當的方式反饋給相關部門和公眾。杜絕了以訛傳訛的局面,同時也提高高校官方信息的公信力。
(三)主動性原則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高校應快速反應,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一方面,校方應積極聯系教育管理部門、媒體和相關部門、機構做權威信息,將公眾的關注重點引導至有利于事件解決的方向,提升高校的正面形象;另一方面,校方還應借媒體之力獲得輿論引導后的公眾反映,共同制定好下一個階段的引導工作方案。
(四)一致性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方要做到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對外的信息和溝通交流工作應由專人進行,這樣可以有效避免高校不同部門或不同領導對事件的不同回應給學校輿論引導工作造成的不良影響,更好的做到官方信息的權威性和一致性。
(五)多樣性原則
針對不同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應建立不同的輿論引導機制。針對同一突發事件,在輿論發展的不同時期,也應有不同的引導重點和方式。針對輿論所反映出的不同的公眾反應,也應采取不同的回應方式。
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運用上述原則有效進行輿情引導,一方面,可有效化解由突發事件演變而來的高校輿情危機。另一方面,也更好地促進事件的解決,維護高校和諧輿論氛圍。
參考文獻:
[1]汪路勇,方文明.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現狀與對策[J].青年記者,2013,(12).
篇2
1.1編制目的
維護良好社會環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進全縣金融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因下列事項引起嚴重后果,確需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和援助的突發事件。
(1)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與穩定的突發事件;
(2)各金融機構出現被沖擊、被盜、被搶、被襲擊,運鈔車輛遭搶劫、劫持等突發事件;
(3)金融機構計算機系統因硬件設施受損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襲,發生系統性故障;
(4)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集體辭職、失蹤、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業務營銷人員攜巨款潛逃,發生特大金融詐騙案件;
(5)金融債券到期未能及時兌付、金融機構被公告撤銷(關閉)或其他因素引發存款擠提、保證金擠提、集體退保、其他債務擠兌、集體上訪等規模較大的;
(6)金融機構發生支付困難、償付能力惡化或者出現巨額虧損;
(7)出現對金融業、金融機構進行負面失實報道,造成嚴重影響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重大事件;
(8)暴發區域性金融風險或系統性金融危機;
(9)發生其他影響金融穩定運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條塊結合;依法處置,穩妥縝密;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辦聯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人行縣支行行長擔任副總指揮,人行縣支行、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
主要職責:研究部署全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修訂《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和需要,在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協商應對策略,采取措施,妥善處置;圍繞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決定是否終止本預案。
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人行支行,辦公室主任由人行支行行長兼任。應急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接收、管理、上報有關資料和信息,核實了解金融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建議,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通知并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督促檢查各部門、各成員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工作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金融突發事件信息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人行縣支行: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根據相關職責,當全縣銀行系統或金融機構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有關規定,實施報告和處置;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出判斷,指導本系統和相關金融機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根據金融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和涉及范圍,建議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縣財政局: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需要動用財政資金時,經縣政府批準后予以及時劃撥;積極申請有關優惠稅費政策,防止經濟金融運行出現不穩定因素。
縣公安局:加強對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金融機構按照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有關規定,落實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參與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對有關嫌疑人員采取控制措施;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出現和發生治安事件,保證金融單位正常業務經營和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
2.4各金融機構職責
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預案報縣應急委員會和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發生的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時,各金融機構按照指揮部要求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2.5信息聯絡員
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2名聯絡員,負責相關事宜聯絡和溝通、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事件分級
金融突發事件按照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分為4個等級。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較高一級突發事件處理,防止風險擴散;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隨時間推移有所上升時,應按升級后的級別處理。
3.1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級事件:
(1)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金融(含證券、期貨)突發事件;
(2)金融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
(3)國際上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縣內宏觀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3.2Ⅱ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對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要進行跨市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3II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II級事件:
(1)對本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縣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縣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4Ⅳ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V級事件:
(1)對全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區域性(縣范圍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市級監管部門進行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4預測、預警
4.1體系建立
人行支行應建立本系統定性、定量數據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加強本系統及金融機構運行情況的跟蹤、監測、分析,及時收集、匯總發生在本縣范圍內和縣外對本縣轄區形成重大影響的有關金融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風險提示信息,力爭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信息報告
各成員單位應將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金融突發事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通報的信息,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
5應急晌應
5.1應急信息
5.1.1信息報告原則
金融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及時準確的要求報送。
5.1.2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在2小時內立即向其上級主管單位、縣政府、人行縣支行和公安部門報告,同時組織應急工作組,開展處置工作。各接警單位、部門應按工作權限、職責,及時向本系統、本行業的上一級單位報告。
5.1.3信息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涉及金額、涉及人數、可能造成的損失等情況;事件發展態勢和擬采取的應急對策;其他與事件有關的內容。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相關金融主管部門要及時統計、調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機構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處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內容,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2事件處置原則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要反應迅速、專業對口、各方參與、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穩妥和節約成本。同時工作人員要遵循保密原則,不得隨意向外泄漏相關情況。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應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采取金融機構、上級主管單位和人民銀行3級遞進的層次處置
5.3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并與縣政府有關部門協商制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措施,必要時報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處置。
5.4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維護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穩定。同時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協商制定處置措施,并將結果報告上級單位。
5.5I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縣級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由事件發生單位與所涉及相關部門共同處置,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需要縣級主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由指揮部決定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
5.6IV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V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縣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并與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共同處置。需要縣級監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啟動當地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7成員單位應急預案啟動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在職責范圍內開展處置工作,防止風險進一步擴散。
5.8相關應急預案終止
指揮部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事件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預案的實施。同時,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系統應急預案,并向指揮部報告。
5.9與其他部門的協調
指揮部協調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企業主管部門,依法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打擊各類損害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并給予金融機構各類優惠政策,幫助其渡過難關。金融機構出現支付風險時,縣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單位應籌集資金進行救助。
5.10相關信息的對外
根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需要,實行新聞制度,由指揮部或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的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信息。未經授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或對外信息。指揮部要協調各媒體,統一宣傳口徑,及時、準確報道事件的有關情況,澄清事實,正確引導輿論。
6后期處置
6.1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權限、職責對金融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的賬目進行保管、清理,對關閉的金融機構個人債權進行核實,落實兌付和補償措施。
6.2損失評估
相關監管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在突發事件中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進行評估,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3分析總結
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負責事件處置工作的成員單位應在處置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采取的措施、處置結果和防范措施。
6.4改進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及時總結金融突發事件處置經驗,汲取教訓,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辦法,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外部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案修訂的建議。
7附則
7.1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上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篇3
關鍵詞:學生公寓;突發事件;危機管理;研究分析
中圖分類號: G6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7)06-129-2
1 公寓突發事件與危機管理的相關概念
1.1 危機與突發事件的概念
危機,起源于希臘語,最早是在醫學中得以應用,其原意是指人之將死時的狀態。后來,隨著這一詞語的慢慢發展,危機也可以說成相當關鍵,需立馬給出判斷的狀態。而所謂的突發事件,便是沒有意識,突發之間出現的事情,然而,目前人們更習慣將突然、嚴重、影響廣泛的事件,稱作為突發事件。在危機事件與突發事件兩者關系的分辨上,一些學者則表示,危機出現的前提,便是突發事件,對于一次危機來說,其通常時間不一,或長或短,同時必然是由于某一事件造成的,而這種事件,通常便是危機事件。對于危機事件來說,并不是都是強調突然性,突然事件當中的突發,其為事件出現的主要特點,而突發事件作為危機管理的一部分,擁有危機事件嚴重性與負面性兩大特點。由此可見,突發事件也可以被定義為突發出現的危機事件。
1.2 危機管理的概念
作為現代社會公共管理的一個分支,學術界對危機管理概念有著明確定義,所謂的危機管理,便是各類關系的創建與維護過程,并對事件的發展趨勢展開研究,對組織造成破壞性影響的問題,對其實施控制措施,進而來使事件發生時,對組織造成的不良影響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危機管理通常包含四大環節,分別為危機事件發生前、事發、事中與事后。同時,全面而系統性的評價,也是為經濟管理的一部分,在危機事件出現前,通過預防等措施,來在事發與事中時進行預警,并在事件發生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將危機進行化解,也是危機管理過程的體現。由此可見看出,對于危機管理來說,其不但是危機事件發生時的管理,更是對危機事件出現前的預防到出現后的化解等整體流程,才可稱為危機管理。
2 當前公寓突發事件應對措施及危機管理現狀
2.1 目前公寓應用的體制情況
目前,學生公寓通常都是由物業、學生、學生教育來實施共同實施管理,管理所涉及的項目及內容,也使得高校學生公寓在管理上,出現多元性與多樣性。從當前來看,我國大部分院校,其對應的學生公寓管理體制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高校旗下的后勤集團所屬的物業公司,來對物業管理進行負責;二是讓學校外部公司來對物業管理進行負責;三是由學生工作部門對物業管理直接進行負責。另外,還有少數院校,還存在學院化、學區化的管理措施。不論是以上哪種管理體制,均存在優缺點。盡管就目前來說,每種管理措施都存在問題,然而,很多高校都在通過積極探索,來使管理體制得到優化,其不斷有利于管理效率和質量的提升,更能夠使公寓在危機事件出現后,做到有效應對,同時完成危機管理工作的開展,其對于高校來說,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
2.2 目前公寓突發事件應對與危機管理現狀
很多院校,在對學生公寓突發事件展開應對,并實施危機管理時,均通過管理機制與管理流程的制定來開展工作。然而,因為很多單位在機制與流程制定之后,沒有做到有效重視,或是受到其他影響,使得每個高校,所制定的管理機制與流程都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一些高校工作開展較為細致,對突發事件應對與危機管理措施都有著較為詳細的規定,甚至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的不同,來進一步完成危機管理流程的制定,并完成對各類機制的有效建立于完善。然而,還存在一些院校正好相反,其制定的管理機制與流程較為簡單,無法做到全面覆蓋與指導。
3 公寓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與危機管理模式
3.1 機制策略的開展
如同危機一樣,機制也是源于希臘文,其原意表示機器動作于構造原理。在醫學與生物學當中,通常使用機制來表示機體內部出現病理或生理方面的變化,也指每個器官的調節與聯系。而對于危機管理機制來說,其是在危機管理系統中,其內部組織發生相互作用的方式,其優缺點,可借助其對危機管理對象系統發展的貢獻來作出衡量。
當公寓突發性事件即將發生之時,對于危機管理人員來說,應當在短時間內,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工作,并根據分析結果進行決策。在此工作開展時,需對四大原則做到有效遵循。一是維護穩定原則。高校也是社會的重要成分,因此,高校的穩定、安全,不僅是高校本身的事情,更與社會穩定有著直接聯系,甚至會影響到和諧社會的構建。二是迅速快捷原則。突發事件發生之后,要想使其帶來的損失能夠降到最低,需用最短的時間,通過有力手段,來對事件進行有效控制,避免時間拖延造成更為嚴重問題的出現。三是教育與管理相結合原則。政治思想工作是高校學生工作開展的重點,因此需做好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開展,進而將突發事件控制在萌芽當中。四是以人為本原則。以人為本原則在《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就有所強調,要求把公民合法權益作為突發事件解決中的重點工作,從而體現出較強的以人為本原則。
總地來說,在應對公寓突發事件,實施危機管理時,需對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不斷遵從,合理、有效的按照危機處理程序與步驟,來做好突發事件應對于危機管理工作。
3.2 流程策略
3.2.1 減緩階段
一是建立起組織機構:在突發事件應對于危機管理工作開展前,需完成危機管理小組的建立,作為綜合性較強的協調部門,該小組應當由高校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并將工作內容與職責明確下來,做好人員安排工作,使小組內部能夠得到有效管理與運作。二是做好學生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公寓在實施管理時,應加強制度建設,對管理內容做到有效明確,同時根據制度來完成各項工作的開展。在日常管理時,保持對學生動態的實時把握,對安全、衛生問題的定期檢查,均是公寓管理不可或缺的工作項目。三是做好教職工培訓與學生教育工作:在對學生公寓開展日常管理時,應做好對危機管理的宣傳與教育工作,要求全校師生及職工,能夠保持危機意識。四是多部門聯動防范突發事件:學生公寓內的突發事件,具有種類繁多這一特征,因此需各部門聯動起來,一同完成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聯合心理咨詢室、校醫院、保衛科等部門,將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3.2.2 預備階段
預備階段需要完成突發事件應對于危機管理預案的制定,同時完成預警系統的構建,通過培訓與演練工作的開展,來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對于危機管理人員來說,需從整體來對突發事件進行觀察,不僅要對過去事件總結、歸納,更是要在總結、歸納的基礎上,做好突發事件的預判工作,進而完成高效公寓突發事件預案的詳細制定工作。
3.2.3 響應階段
在這一階段,重點工作內容在于對突發事件的確認及評估。危機爆發的初始階段,通常很多信息均不明朗,在此危機情形下,對于危機管理小組來說,需做好危機類型、性質及特征的確認工作,而這些工作的開展,都需依靠信息來完成。在對突發事件認清之后,便可結合預案來完成實施計劃的制定工作。每一種突發事件,其對應的情況,與預案當中的情況均存在一定差別,所以,管理小組在預案啟動時,還需結合所收集到的信息與評估結果,來對之前的預案做到合理調整。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突發事件應對與危機管理小組制定出相應處理計劃后,應立即分配任務開始實施。實施的過程中要不斷反饋事件發展狀態,根據具體情況,危機管理小組應繼續調整下一階段處理計劃,以指導下一步處理行動。直至行動達到預期目標,能控制住突發事件的破壞性和影響力,逐漸分散和化解突發事件。
4 結語
作為高校在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工作,公寓突發事件危機管理工作還需做到重視起來。然而,現如今仍存在一些高校,對高校學生公寓管理危機管理缺乏認識,因此忽略了這部分工作的開展。只有負責學生公寓管理的τΣ棵牛才會開展一部分工作。由此可見,對于高校來說,應當對學生公寓危機管理重視起來,進而結合實際情況,完成機制策略與流程策略的有效開展,從而在對危機管理模式做到有效構建的同時,維護學校自身形象。
篇4
1.1編制目的
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我市的發生,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啟動條件
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
1.5工作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有關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監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置應急事件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
2.2應急組織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各鎮街、區要成立相應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本轄區內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突發事件的報告
3.1報告主體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各監管站獲悉有關疫情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3.2報告內容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處置結果,對今后類似突發事件的防范和建議等。
3.3報告程序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獲悉有關疫情突發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緩報或謊報。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接到轄區內疫情突發信息或報告,應立即報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生重大疫情可越級上報。
4、應急預案的啟動
4.1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時間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
4.2應急反應和處置工作流程
當疫情發生后,局立即組織討論分析,提出解決意見,指導辦公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將處置情況形成文字資料,于當日報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3應急反應預案
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指令,同時報告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各監管隊要立即開展對防控用藥械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械及其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械進行抽樣檢驗。
局實行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有關人員都要服從所在單位的統一調度。
局及有關科室、隊,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局值班人員中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加強后勤保障工作,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4.4應急反應指令的下達
啟動預案由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同時報告高密市人民政府。
4.5應急反應的終止
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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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保
護
單
位
應
急
預
案
江南鎮文化站
2021年5月25日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鎮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江南鎮各部門管理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物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
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致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
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江南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鎮文化站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縣文物局指導協調全鎮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
快速反應:各文物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江南鎮人大主席唐福橋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賀定軍擔任,其他職能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
(一)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縣文物局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
3、按照縣文物局和我鎮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的內容、時間、方式等,并實施。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三)
比照縣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
預防預警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部門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
預防預警行動
1、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物單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物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物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
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物單位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
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二)
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三)
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后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三)
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后接報信息并核準,應立即向縣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于知道事件發生后40分鐘。(2)真實。報送信息應盡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3)事件原因分析。(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八、指揮和處置
(一)
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二)
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四)信息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信息。
九、后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物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后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后,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縣政府、縣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十、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物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各文物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各文物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加強各文物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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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為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我縣重大突發事件引發的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等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實行分級管理,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依法規范、反應及時
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體系,保障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快速、準確、有效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對突發事件應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醫療救治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縮小社會影響。
三、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突然發生3人(含)以上重傷的突發事件,需要緊急醫療救治的。突發事件包括:
(一)暴力或恐怖事件;
(二)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
(三)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廠房、礦山、壓力容器)事件;
(四)各種建筑物倒塌和各類滑坡事件;
(五)各種重大交通事故;
(六)食物和化學物品等原因引起群體中毒或職業中毒事件;
(七)生物制品或化學物品或物理輻射物質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傷害、飲用水污染或持久性污染的事件;
(八)甲類傳染病的發生或各類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九)其他對公眾生命或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各種突發事件。
五、分級預警救治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傷害程度,將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預警分為三級:一級、二級、三級,以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一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3-9人受重傷。
(二)二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10-19人受重傷。
(三)三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20人以上受重傷。
第二部分醫療救治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醫療救治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縣人民醫院院長、縣中醫院院長任副組長,人秘股、醫政股、防保股、計財股負責人為成員。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由縣衛生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應急救治指令,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應急救治行動,調用救治物品、設備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報告緊急救治工作情況和提出相應的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需要管制的措施及公告。
(二)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及處置工作的需要,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可決定成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醫療救治工作。現場指揮部由衛生局局長擔任現場總指揮,衛生局分管領導和事件處理相關部門領導擔任現場副總指揮,縣級醫療機構領導為現場指揮部成員。
(三)*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
1、辦公室: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主任,防保股股長為副主任。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執行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協調各小組的應急救治工作,傳達上級精神,有關信息。
2、院前急救組:設在縣人民醫院急診科,急診科主任任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安排各類急救車輛和隨車急救醫務人員,確保迅速、有效。
3、醫療救治組: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組長,防保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組織安排醫療救治工作,協調有關專家會診,確定、落實救治方案。
4、疾病控制組:設在防保股,防保股股長任組長,疾控中心副主任、衛生監督所副所長為副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突發傳染病,生物、化學物品,飲用水、食品等事件的疾病控制、監測工作,及時提出保護公眾的對策和建議。
5、后勤保障組:設在計財股,計財股股長任組長,人秘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協調、保證救治物品和器材的供應。
二、醫療救治組織
(一)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曾華元任組長,成員由陳倩、肖冬泉、李曉玲、侯煜林、鄒金華、賴申昌、黎功勝等人員組成。負責指導醫療救治工作,對疑難病、危重病的搶救、治療提供技術指導。
(二)成立應急醫療救治小分隊,曾洪運任隊長,由李忠東、郭德明、朱艷萍、楊家惠、王華琴、賴曉蓉、林玉冬、張甜等方面的中青年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應急現場救治工作。
(三)醫療救治網絡組織
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形成一個緊密、強大的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病人轉運和醫療救治工作。
縣級醫療機構應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小組和小分隊,作好應急救治的準備,隨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四)醫療救治基地
設立2個醫療救治基地,設在縣級醫療機構內。分別是縣人民醫院醫療救治基地、縣中醫院醫療救治基地、醫療救治以縣人民醫院救治基地為主,不能滿足救治時啟動縣中醫院救治基地。
第三部分應急準備
一、完善應急預案
縣衛生局、縣級醫療機構要按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各項醫療救治工作。
二、醫療救治體系準備
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醫療救治網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院前急救科、縣級綜合性醫院急診科建設,保證應急救治設施裝備、醫藥器械機動性能完好,提高各類應急事件的綜合搶救能力。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模擬實戰演習,保持應急救治網絡通暢,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有效救治傷病員。
三、人員培訓
要加強應急救治人員培訓,從整體上提高全縣醫務人員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處理能力,重點要提高ICU醫護人員的數量和業務水平。要建立適應應急事件處理需要的醫療救護隊伍,建立隨時待命的機動隊。
第四部分醫療救治預警
一、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接到醫療救治信息后要及時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都應及時報告,不得隱瞞、緩報。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
(二)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原因,發生時間、地點及范圍,人員的發病、傷亡情況,初步處理情況等。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發現突發事件時必須按照以下程序和時限進行報告。
1、院前急救科、急診科接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信息和任務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局對報告事件初步核實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二、醫療救治情況通報
縣衛生局要及時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在醫療機構救治人員的病情和救治情況。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一、報告和啟動預案
縣衛生局按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后,由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向局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等級及時機,縣衛生局或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迅速做出決定,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或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
一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醫政股)組織或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分管局長指揮救治工作。
二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醫療救治工作或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領導救治工作。
三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請求市衛生局或省級專家參與醫療救治工作。
二、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及時判明事件的性質
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以及時采取相應的醫療救治措施。
(二)調配應急人員和物資
根據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性質,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或辦公室,先行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和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協調、調動全縣相關醫務人員、物資、車輛等相關設施、設備力量,全面開展醫療救治或現場救治等應急處理工作。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等物資。
(三)開展醫療救治
按照醫療救治預案啟動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及時確診。對突發事件需醫療救治的病人,及時開通“綠色通道”,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四)信息與通報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縣衛生局必要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透明地向社會本縣有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信息。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由縣衛生局及時向市衛生局通報。
三、應急響應終止和善后工作
應急響應終止由原決定啟動的機關決定。終止的條件為無新病人、醫療救治病人病情穩定。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參加醫療救治工作的相關單位對醫療救治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總結,積累經驗,發現問題,完善預案。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縣院前急救科要配備無線電話,盡快完成縣直醫療機構急救車輛的車載電話安裝,設置與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的專線電話,確保本預案啟動后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與有關部門、單位、個人、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的聯絡通暢。
二、隊伍保障
要大力加強醫療救治人才資源儲備,積極培養結構合理、訓練有素、德才兼備的各類醫療救治人才,重點培養一批有知識、有技能、有實踐經驗、高素質的高級醫療救治人才,縣級醫療機構特別需要加強復合型高素質現場應急醫療救治人才的培養。各救治基地要確保救治相關疾病的人員配備、專業培訓、病種管理及設備到位。還要培養擅長應對危機管理和心理干預專門人才。人才的選拔、培訓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創新醫療救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優化環境,著力營造一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才、干好事業的良好氛圍,并切實改善工作條件,提高生活待遇,解決后顧之憂,穩定專業隊伍。
三、藥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本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藥品器械等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要建立健全藥品、救護設備、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制度,平戰結合,確保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醫藥器械等物資的應急供應。
四、經費保障
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經費,原則上由突發事件相關部門或單位或個人負責,當不能提供經費時可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緊急情況下,縣政府是做好各項后勤保障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好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各項經費。
五、救治演練
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每年要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模擬演練,確保掌握相關領域的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演練內容包括:疫情報告、應急指揮、現場處置、醫療救治、個人防護等,以不斷提高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總體應急能力和水平。縣級醫療機構要根據各自的職責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醫療救治演練。演練原則上不驚動社會公眾。
篇7
我局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通過一系列的舉措,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全年未發生事故災難及各類突發事件。
二、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1.組織領導。局領導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年初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成立了科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形成了以主要領導親自抓,其他人員積極配合的良好局面,將責任落實到人。并把應急管理融入到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群眾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產生活等各項管理工作之中,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學習,注重宣傳。為進一步提高我局應急整體素質,經常性地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文件,進一步明確本單位在出現突發事件時,應承擔的任務和采取的積極有效的措施。在學習和實踐中,干部職工的應急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局對應急管理知識和《突發事件應對法》采取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真正做到了突發事件應對知識“進校園、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增強了人民群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為讓廣大群眾掌握防災減災及突發事件應對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居安思危憂患意識。我們按照“主動、慎重、科學、有效”的原則,大力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利用“科技活動周”、科技下鄉等有利時機,組織開展送科普知識下鄉,共發放各類防災減災知識材料2000多份,現場接受群眾咨詢3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擴大了防災減災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增強了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做到處急不慌,防患于未然,保障了人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三、突出問題及工作建議
篇8
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法治化
在改革開放40周年國家取得一系列矚目成就的背景下,高校規模進一步擴大,高校人數上升,高校的突發事件也不斷增加。為了保障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序運行,維護校園秩序,達到立德樹人、為黨和國家培養人的目的,在此,明確高校突發事件的內涵,厘清高校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的現狀,提出法治化視閾下完善高校突發事件管理制度的路徑。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的內涵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突發事件的含義為:“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高校突發事件”應該界定為“對學校教學及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在高校內突然發生的造成影響的事件”。高校突發事件包括學生自殺、受傷、死亡、急病、發生意外事故、學生打架、學生群體性抗議、集會,在校詐騙、在校食物中毒、學生網絡訴求等。
二、高校突發事件應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理論層面
高校的各類管理制度,即紀律規章是指高等院校為實現高等院校教育行政管理目的,在上位法規定的范圍內制定的規范高校管理秩序的各類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具有普遍約束力。高校管理制度的規范文件是我國高等教育行政法規延伸,具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性質,屬于準抽象性質行為。高校管理制度匯編是高校內部行政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但在主要表現為權力來源、相應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方面缺少法律依據和授權,過分細化和嚴格的管理制度在有時會違背上位法而在效力上存在缺陷。
(二)實踐層面
1.缺乏常設的應急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
由于人手配備和機構設置等原因,我國高校目前普遍缺少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常設機構,目前應對高校突發事件的辦法是事件發生后臨時組成應急管理小組,整個應急管理機制的運行效率有待提升。此外,部分高校的各職能部門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職責不清,臨時的應急工作小組往往是各級領導身兼數職的兼任,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會出現多頭指揮,在前線的工作人員無決策權,有決策權的人沒有和當事人及時溝通等情況,這降低了突發事件處理的效率。
2.應急預案缺少時實踐性驗證
凡事預則立,不立則廢。要想有序、高效的處理突發事件,應當提前做好突發事件的預案,精確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的步驟,預案詳細、可行,具有實操性。但縱觀我國近年來高校發生的突發事件,部分高校的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存在不足,許多預案過分經驗敘述,沒有具體到各個部門的職責和處理步驟這就為預案實際的操作增加了不少的困難,應急預案在實踐中難以成為指導依據。
三、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優化路徑
(一)完善高校應急管理的法規體系
理順涉及高校應急管理的現行法律法規高校應急管理面對的問題多樣,涉及面較廣,需要兼顧權力配置和權利保障,管理過程中也需要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作為依據,所以需要完善各種法律法規,指導高校應急管理活動。在依法治校的前提下,高校應當具有相對的自治管理權,各級高校可以在各類教育法律法規的范圍內進行合法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在上位法規定范圍內制定相應文件。
(二)加強突發事件的預先演練和定期培訓
在高等院校的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中,應當定期進行演練和應急類的培訓,增強師生對突發事件的反應度、適應度等。高校應該定期舉行消防演習、火災地震逃生培訓,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急救知識的講解、侵權事故的法律知識等,完善校醫院、保衛處、總務處、學生處的協調處理能力。對學校制定的突發類應急預案,應當在通過線上和線下強化學習,讓全體師生了解突發事件的處理步驟,同時加強對演練情況的總結分析。
(三)優化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
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指出突發事件預案應當包括事務處理步驟、保障措施、人員配備、運行職責等內容。各高校要根據自身情況,按照不同類型和性質的事件制定預案,同時按照法律形成處理意見。編制預案必須簡明扼要,方便查詢使用,切忌繁文冗長。可以將突發事件處理流程編輯成冊印發給各個師生和部門。面對波譎云詭的國內外環境和日益多元化的學生價值觀,高校突發事件發生的幾率大幅度提升,在法治化的框架下處理突發事件已經成為高校管理的必然趨勢,依法治校,突發事件處理的法治化是當今社會的必然選擇。通過不斷研究和實踐,探討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策略,以實現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法制化和良性運行。
[參考文獻]
[1]謝慧.高校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機制之構建[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2(7).
[2]王珊.高校群體性突發事件發生機制研究[J].科教導刊,2012(8).
篇9
一是思想認識要到位。各級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到,冷靜、理性、平和、快速處置好、應對好突發事件,對于保持我國穩定的政治環境和社會秩序,實現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和當前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二是矛盾糾紛排查要到位。要求廣大基層領導干部經常下訪、聯系群眾、廣交朋友,深入到基層一線和群眾家中,善于發現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東西,全面掌握第一手資料情況,做到對各類矛盾的運動變化了然指掌,情況熟悉,胸有成竹。遇到突發事件苗頭能做到駕馭大局,信息靈通,在局面的失控發生之前熄滅“導火線”。
三是現場指揮要到位。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主要領導干部要立即趕赴現場,快速掌握情況,及時制定措施,果斷應對處置;要區分不同情況,抓住主要矛盾,因情施策,因人制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沖突,及時平息事態,努力構建高效率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應對機制;要查清原委、掌握政策、講究方法,既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又要加強對群眾的思想教育,既要堅持依法處理又要積極疏導群眾情緒,決不能消極觀望、逃避責任、貽誤時機、激化矛盾;要能保持克制忍讓,要頂得住壓力,聽得進閑語,放得下架子,經得起沖擊。
四是政策規定要到位。政策是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重要保證。在應對突發事件中最有說服力,最有權威性的是政策。掌握政策最重要的是,首先要認真學好政策,其次要維護政策的嚴肅性、法規性、原則性。在應對某個突發事件中,要牢牢把握住政策“底線”不被突破,力戒隨意性。同時要在堅守基本原則的同時善于靈活運用,在情況有所變化的情況下,在請示上級同意并授權,可以對“底線”適當進行調整,不能死摳教條以致錯失解決問題的時機。
五是疏導工作要到位。疏導教育在應對突發事件中至關重要。許多突發事件中,往往會有大量群眾聚集,而聚集的群眾又往往情緒激動,甚至有時會發生失控。在處置突發事件中,領導干部要善于曉之以真理、實理,從思想深處幫助群眾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從理論層次上對廣大群眾感到困惑難解的問題作出科學的解釋和說明,幫助群眾從理性的高度辨是非,明方向,排疑難,解困惑,正確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現實矛盾。同時,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由于平時處置不當,要敢于向群眾檢討,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得到群眾的諒解,從而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主動權。
篇10
關鍵詞:突發事件;過程管理;軍隊醫院
Abstract: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capacit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indexes which evaluate military hospital medical service capability. Strengthen emergency process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of 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disposal system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are conducive to the military hospital emergency treatment decision-making capacity,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information feedback mechanism, enhance the emergency response information level and strengthen emergency disposal of“ integration” management degree.
key words:Emergencies; Process management; Military hospital
【中圖分類號】R19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783(2012)04-0009-02
1 突發事件過程管理的內涵
1.1 突發事件的定義:突發事件指突然發生的事件,指組織或個人原定計劃之外或者在其認知范圍之外突然發生的,對其利益具有損傷性和潛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可將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種,其程度分級也一般根據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種級別。
1.2 過程管理的含義及特點:過程管理是指為達到某種目的對組織所涉及的過程,進行設計、改進、監控、評估、控制等方面的工作[2],其理論基礎主要包括系統論、信息論和控制論。它具有以下幾大特點:①從系統的觀點出發,從橫向視角把突發事件管理看作為一個包括醫療后送、衛生防疫防護、心理救援、衛生物資保障等各個子系統相互銜接組成的網絡系統,對于其中的任何一個子系統來說,都必須緊密銜接,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差錯,都會影響整個衛勤保障效率。②應用信息論方法,將突發事件管理內部的各過程視為一個信息收集、加工、存儲、傳輸的過程,應用信息網絡技術解決突發事件管理信息的傳輸和處理問題。③應用控制論方法,將突發事件管理過程視為可控過程,建立一體化控制指揮系統,運用反饋控制等控制方法解決突發事件行動過程中的管理問題。
1.3 軍隊醫院應對突發事件過程管理的內涵:軍隊醫院是實施平時和戰時衛生勤務的主要力量,是自然災害、各類應急事件的衛勤保障力量。突發事件發生后,軍隊醫院主要承擔兩方面的任務,一方面是組織醫療隊奔赴事件現場實施緊急救援,另一方面是組織力量進行院內急救和治療。作者認為,軍隊醫院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主要指從接受救援指令開始到整個院內救援行動結束的過程,其中應包括應急響應、組織指揮、信息管理、資源配置、醫學救援等過程。因此,突發事件過程管理應指使用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等方法對突發事件的應對過程進行策劃、控制和改進的一系列活動。軍隊醫院引入突發事件過程管理方法,對軍隊醫院應急管理理論研究具有重大現實和理論意義。
2 突發事件過程管理理論在軍隊醫院中的應用
2.1 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系統設計:軍隊醫院應急行動是一個過程網絡系統,而每一個過程又可以看成具有特定功能與目標的子系統,這些子系統按科學的方式組合形成整個應急行動系統。①應急行動系統設計就是要根據醫院衛勤任務的目標,按整體最優原則、精簡原則和效益原則,圍繞應急活動的關鍵過程設計其他過程,如突發事件應急活動應圍繞實施醫療救援這個重點過程和關鍵過程,去設計組織指揮、資源配置等其他過程。其次,應急行動系統設計中,要盡量減少子過程的層次,把復雜的過程分解為若干較為簡單的過程,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揮過程中應盡量減少指揮層次,避免多頭指揮和多頭領導。②應急行動過程要不斷調整和改進,通過簡化、合并、組合、替代和改變子過程間的聯結等方式優化整個應急過程[3];要確定各子過程之間的邏輯關系及輸出與輸入關系,使各個過程相對獨立,如要正確處理好信息管理和資源配置的邏輯關系,只有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災害信息,如傷病員的數量分布、傷情分布等信息才能科學合理地配置人員、裝備、藥材等衛生資源。③通過對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系統設計,可形成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系統結構模型,如圖1。
2.2 突發事件管理信息系統:軍隊醫院除開展日常醫療工作外, 還擔負著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自然災害等非戰爭軍事行動衛勤保障任務。醫院信息系統、遠程醫學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軍隊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基層部隊衛生信息管理系統、電子傷票系統和網絡醫療系統[4]等,在應急處置各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突發事件的不可預測性和突發性特點,要求軍隊醫院必須不斷提高突發事件信息處理能力,實現信息搜集精確化, 有效控制災情、搶救生命提供信息保障,因此,建立突發事件管理信息系統具有重要意義。突發事件管理信息系統指應用信息論方法,把軍隊醫院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看做是一個信息采集、傳輸、存儲和加工處理的過程,利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建立能描述突發事件各處理過程及過程之間的信息輸出和輸入及加工處理狀況的信息模型, 從而解決應急過程信息的高效傳輸和處理問題。
2.3 突發事件反饋控制系統:反饋控制系統是基于反饋原理建立的自動控制系統,由控制器、被控對象和反饋通路組成[5]。反饋控制系統中,控制器對被控對象施加的控制作用,取自被控量的反饋信息,用來不斷修正被控量的偏差,從而實現對被控對象的控制,這就是反饋控制原理。突發事件的應對過程可視為一個反饋控制系統,如圖2所示。圖中輸入量是衛生資源,如醫務人員、醫療裝備、藥品器材等;控制器是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如軍隊醫院在接受突發事件發生救援任務后會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的應急指揮小組,負責應急救援活動的整體協調和控制;被控對象指突發事件的救援行動;干擾因素指外界不良因素對突發事件救援行動的影響,在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中,各醫院應急救援分隊就受到過持續大雨天氣的影響,阻礙了救援行動的進行;輸出量應指整個應急活動的效果;反饋環節應指對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評價和反饋,包括若干評價指標,如應急響應的時間長短、救援的成功率、傷員的傷殘率和死亡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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