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重要性范文

時間:2023-10-18 17:38:5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文物保護重要性,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文物保護重要性

篇1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文物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

文物是人類社會遺留的寶貴財富,是歷史的見證,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過程中擔任著重要角色。做好其保護和傳承工作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按照《文物保護法》,正確處理好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把文物保護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體制改革等,并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從而更好地開展文物保護、搶救、利用、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加快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文物的保護、搶救、開發、利用、管理等工作離不開人才,有力支撐和促進著文物事業的發展。因此,要重視人才隊伍的建設。然而,目前我市人才隊伍的整體狀況不容樂觀,許多文物工作者缺乏專業知識,素質不高,和自身所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問題。面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如何做才能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風好、業務精的隊伍呢?首先,文物管理所要加強對現有工作人員的培訓,創造和提供學習培訓鍛煉的機會,通過管理干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相結合、在職培訓和崗前培訓相結合、送出去和迎進來相結合的方式,幫助文物工作者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其次,文物管理所要嚴把入門關,引進一些專業知識強、業務水平高的人才,解決現有文物工作者缺乏的問題;再次,主動協助政府組建培養一批業余文物保護隊伍,以解決文物工作難以向基層延伸,而文物保護工作又必須落實到基層的矛盾。

三、多方籌措資金,加強文物的保護、開發與修復

文物保護和維修需要大量資金,資金不足是影響和阻礙我縣文物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為了保證文物保護和修復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利用多種途徑籌措資金,建立多元格局的資金投入機制。一是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將文物保護經費切實納入到各級財政預算中,設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做到逐年遞加;二是通過政策引導和支持,調動社會力量,從企業、個人多方面引進、籌集文物保護資金,以更好地開發與維修文物;三是積極探索提高文物管理單位自我發展能力的有效途徑,嘗試走市場化運作的道路,轉讓一部分使用權、經營權,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的保護與合理開發。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文物保護的良好環境

文物保護工作人人有責,不僅需要文物管理部門和文物工作者參與,更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持與參與。為了加強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文物管理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讓人民群眾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性,提高保護意識。具體做法:一是文物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在具體工作中充分利“文化遺產日”“文物保護宣傳周”及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活動,采取散發宣傳單、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圖片展覽、設立咨詢臺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或舉辦各類展示、展覽、講座、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文物保護法》及文物保護的意義,讓廣大人民真正了解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自覺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去;二是要利用現代科技,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以各種形式宣傳報道文物保護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三是積極推進優秀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工作,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這些工作的開展,縮小了民眾與文化遺產之間的距離,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使人民群眾自覺參與到了文物保護的工作當中,營造了文物保護的良好環境。

五、突出重點,加強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文物管理部門應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記、征集等工作,以有效保護文物。除了收藏于文物管理所、博物館之外,許多文物都散落在民間,為了掌握文物的分布,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文物管理所、博物館不僅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登記工作,也要深入偏遠地區,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種種困難,對全市轄區內文物分布情況做較詳細的了解和準確的統計,以有效保護散落于民間的文物。這不僅能使我市原有的文物資料得到充實,規范文物檔案,還極大地鞏固了文物保護成果。

六、妥善處理好三種關系,促進文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篇2

[關鍵詞]考古發掘;文物保護

我國原本就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可謂是歷史悠久,有很多文明古跡隨著時代的演變被歷史掩埋了起來,通過我國考古發掘工作的進行,已經有不少的歷史文物、歷史古跡再次展現在人們眼前。但是伴隨著考古發掘工作產生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考古發掘之后的文物保護工作該如何進行,這是一個值得所有考古學家探討的問題。

一、考古發掘之后的文物保護的現狀

1、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文物是古人存在過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也是中華民族最寶貴的財富,我們理應做好文物保護工作。但是目前有很多地區政府都沒有認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至今都沒有建立起專門的文物保護和研究部門,例如博物館、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等。使得文物保護工作遠遠落后于其它一些比較發達的地區。另一方面,由于當地政府的認識程度不夠,影響了考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很多考古工作者只是為了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務開展相應的考古工作,并不是站在文物保護的角度上開展考古工作的,使得大量文物在出土之后被擱置一旁、無人問津。時間一長這些文物就會因為氧化作用而變得破爛不堪,特別是像青銅器、壁畫之類的文物,最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因為長時間的無人問津最終失去了它原有的光彩。

2、文物保護的資金投入力度不足

目前也有很多地方政府雖然認識到了考古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卻沒有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將大量的資金都投入在了考古發掘工作上,使得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由于缺乏資金的支持只能停滯不前。甚至有很多經濟不發達的地區都沒有一個正規的文物保護所,只用簡單的庫房來代替,導致很多文物在出土之后一直被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由于缺乏專門人員的管理,很多原本就已經殘缺不全的文物更是不知所蹤。有些地方政府或許已經建立了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資金支持,很難開展破損文物的保護、修復工作,原本完好無缺的文物也變得殘缺不全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1]

3、考古發掘人員的思想觀念有待轉變

很多從事考古發掘工作的考古人員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負責將文物挖掘出來,至于文物的研究與保護工作都不再自己工作的范圍之內,因此很多考古發掘者在工作的過程中漫不經心,認為自己只要將文物挖掘出來即可,不在乎文物是否完整,使得很多文物在挖掘的過程中就已經被損毀了。還有一部分考古發掘者認為只有保存完整的才可以稱得上文物,至于那些原本就已經破損的不要也罷,因此在挖掘的過程中,只是將一些保存比較完整的文物挖掘了出來,至于那些已經破損的就留在原地自生自滅,造成很多文物下落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落實。

二、考古發掘之后文物保護的措施

1、轉變文物保護的觀念,提高對文物保護工作的認識

無論是地方政府和考古工作者都應該轉變自己的思想,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特別是考古工作者,最應該轉變自己的觀念,在考古發掘的過程中,考古工作人員應該認識到文物不僅僅是歷史遺留物,歷史遺跡也是很重要的文物,在歷史遺留物中,保存完整的是文物,殘缺不全的一樣也是文物,考古工作者還應該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不僅僅是文物保護研究部門的工作,考古工作者一樣承擔著文物保護的責任。只有考古工作者樹立了這樣的觀念之后,才能增強自己的責任感,在發掘的過程中做好文物的保護工作。[2]

2、加大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力度

地方政府在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就應該落實到行動上,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首先政府應該出資建立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例如博物館、文物研究所等,將一些可以移動的大中小型的文物,放置在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當中,并配置專門的人員進行保護,做好文化的修復工作,保護文物的完整性;對于那些不能移動的文物,政府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保護,特別是一些歷史遺跡,例如車馬坑、秦始皇陵兵馬俑、敦煌莫高窟壁畫等。其次加大保護設施的建設力度,保護設施在文物保護上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特別是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歷史遺跡和無法移動的大型文物,保護設施就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此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做好保護棚、圍欄或者是看護房等保護設施的建設。另外,當地政府要加大科研投資力度,例如購買一些實驗儀器、監測儀器等,做好考古發掘工作,為文物保護打下基礎。最后還要做好日常的文物保護工作,文物管理人員應該注意文物保護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例如防潮、除塵等工作,這樣才能全方位的做好文物保護工作。[3]

3、完善相應的文物管理法規

政府想要更好的落實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工作,還需要相應的法律規范來約束考古工作者和管理者的行為。首先國家應該完善文物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文物的保護,有利于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繼承與發揚,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例如很多條款定義模糊、工作人員職責不清、考古和文物保護工作的操作難度大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必然會影響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政府應該結合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適當的借鑒外國一些先進的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文件,完善我國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其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制定一套完善的、有利于當地開展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工作的制度,并明確工作人員的責任,切實落實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工作。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與考古發掘工作同等重要,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該認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這樣才能讓文物展現出原有的光芒和價值。考古工作者應該樹立文物保護的理念,并將文物保護工作落實到考古發掘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當中,這樣才能全方位的開展考古發掘后的文物保護工作。

參考文獻:

[1]吳東風.考古發掘之后的文物保護現狀分析[J].文物春秋.2011,11(12):11-13

篇3

一、充分認識做好基本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文物是人類文明物化成果,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保護文物,弘揚中華文化傳承,是連接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我縣是文物大縣,地上地下文物遺存十分豐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對國家和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工作。要樹立"文物資源是重要的文化戰略資源"和"保護文物就是保護生產力"的意識,按照《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做好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二、把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基本建設審批程序,確保文物安全

根據《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關于文物保護"五納入"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基本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和支持,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基本建設審批程序,作為建設規劃部門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前提。

(一)凡涉及到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的工程項目,在項目選址時,建設單位必須征求文物部門的意見,并依法履行報批手續。

(二)凡在文物分布密集區范圍內實施的建設工程,都必須進行文物調查和考古勘探工作。

(三)建設單位在取得土地使用證后十個工作日內,須在文物部門辦理基建用地范圍地下文物考古勘探手續。文物部門出具基建用地地下文物古跡處理證明書后,規劃部門方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全縣文物、國土、規劃、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所承擔的保護文物的職責,共同維護文物管理秩序。建設單位在進行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堅持基本建設項目盡可能避開文物重點保護區,凡在文物分布密集區內的建設工程必須堅持實施文物調查和文物勘探的原則。在基本建設項目中,包括修路、鋪設管道、電纜、架設線路、窯場取土等,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會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對工程范圍內(包括取土區)進行文物調查和勘探,如有重要發現,由縣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必要的考古和發掘。未經文物部門勘探和處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破土動工。否則,文物部門將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私自開工造成地下文物破壞的,要按照《*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加強管理,相互配合,把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工程建設單位要密切協作,認真貫徹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濟建設的"兩利"方針,努力開創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兩利""雙贏"的新局面。縣文體局在本單位設立對外服務窗口,負責受理由縣計劃、規劃、城鄉建設部門審核批準的投資項目和基本建設工程項目中的文物保護事宜。

篇4

[關鍵詞]博物館 文物 文物保護 管理工作

中圖分類號:TE933.2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13-0160-01

文物是一個國家民族文化的象征,是先輩給我們留下的珍貴的遺產,為了我們探索歷史,發展文化事業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們需要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來保護這些珍貴的遺產。每個公民對保護文物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現如今很多人卻沒有保護文物的意識,一些文物保護機構在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造成文物的流失和損壞,對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進行了阻礙。

一、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

(一)文物保護和管理的重要性。文物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文物也是文化最直接的表現,所以發展文化事業離不開對文物的研究。中國有著五千年文明,中華民族的具有悠久歷史,各種文物數不勝數,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指示》等條例規定,需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這也體現了國家對文物保護事業的重視程度,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二)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我國是文化歷史悠久的國家,有著相當豐富的文化遺產,其中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眾多,保護這些文物有助于我國的科學研究及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事業在經濟的發展中其作用越來越重要,反之經濟發展對文化事業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發展經濟時,要有效的發揮文物的作用,同時也要加強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二、目前文物保護和管理的現狀

(一)對文物保護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力度不到位。國家為了文物保護和管理,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卻在實際執行中,很多地區政府及相關保護機構沒有深刻的認識到法規和政策的重要性,不少人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流程處理事件,甚至個別部門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擅自決定,從而導致文物破壞,另外一些地區為了發展經濟私自對文物密集地區進行建筑施工,導致文物損壞。

(二)加強文物損壞維修。在一些損壞的文物中,大部分損壞的文物是文物建筑,它們因為常年失修,又經過風雨,導致損壞程度相當嚴重,甚至有些文物建筑面臨著倒塌的情況,導致這些情況的發生;當然個別地區為了經濟發展的速度,在文物建筑區域建筑住房,吸引購買者,促使文物建筑進一步破壞,雖公示將文物建筑進行了遷移,在遷移過程中勢必造成文物的損壞。當然除了文物建筑,其他類型的文物也有著不同程度的損壞,造成這種情況的發生,皆是因為文物維修不及時。

(三)博物館是文物保護的殿堂。博物館對文物保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目前許多博物館建設力度不夠,問題多,其主要表現在經費不足。博物館的經費一般來源于國家或政府財政撥款,這些款項僅能滿足博物館日常維護及員工工資,使博物館無法開展對文物保護工作相關活動,更沒有可能去征集文物,所以博物館沒有游客,這樣使博物館資金短缺,導致這樣惡性循環。此外,由于博物館資金缺乏,流失了不少的人才,降低了博物館整理水平。

三、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文物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既可在當地報紙、廣播、電視、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刊、播介紹當地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也可將當地的文物資源圖文并茂地編輯成冊,免費向群眾發放,使廣大群眾了解當地文物事業的發展情況和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家鄉、建設家鄉的熱情。同時也可編輯專題宣傳片,或在中央一級媒體投放,或向海外宣傳,以吸引境內外客商前來投資,為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斗。

(二)加強法制法規建設。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首先必須要有完善法制法規體系,而建立完善的法制體系必須要適應文物事業內部及外部的發展變化,并能體現中國獨特文化背景和傳統,又能與國外成功的文物保護法規和機制相結合的需要。因此,通過完善的法制法規建設,有利于文物保護工作。

(三)加強博物館的建設。加大對博物館的建設力度,對博物館的資金進行確保,可以使其有很多的資金征集文物開展活動,并且培養高水平人才,使博物館整體水平得到提升,也發揮了博物館的作用。國家應對博物館進行評估,評選重點,扶持代表國家水平及形象的博物館,促使其在行業、區域起到示范作用,這樣才能帶動博物館發展及整體水平,從而帶動文物保護等事宜的發展。

(四)加強文物的維修和管理。文物是經過漫長的風吹雨淋之后才保存下來,特別是建筑類的文物,破壞程度嚴重,所以需要當地政府部門或文物保護機構加強文物的維護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對文物進行檢查、檢測,防止文物徹底損壞,同時應該培養高水平人才,制定科學的管理體制,科學化的管理文物。?用于當地的文物保護工作。但有些地區受財力影響,所投入資金對文物保護工作單位的日常管理和量大面廣的文物保護點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致使許多急需維修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保護點因無資金而無法實施搶救維修保護。特別是一些地區在進行城市改造或基本建設中,文物受損情況相當嚴重,搶救清理、保護維修任務更為突出,需要投入的資金更大。因此,各級黨委政府應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區文物保護規劃,每年從財政經費中,預算安排一定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瀕臨損毀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點逐步得到搶救性維修和保護。

四、結論

綜上所述,文物是文化的象征,中華民族具有悠久的歷史和文化,擁有大量文物,文物遭受到了破壞,因文物的保護工作不到位,所以促使我們必須制定科學的方法和措施去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確保更多的文物以“不改變原狀”保存下來,提高我國文化事業發展。

參考文獻:

[1]袁 銘.論如何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J].大觀周刊,2012.

篇5

【關鍵詞】文物;保護;監督管理

一、文物的保護

想要對文物保護進行定義和內涵確定,至少要滿足以下兩個基本條件:首先,要對文物保護所要研究的對象進行確定;其次,有關于文物保護所有的研究方法必須要熟識掌握;再次,對于文物保護研究的目的要有清楚的認識。文物 保護最終的目的則是如何將依存保存下來,并且利用起來。文物屬于不可再生的寶貴遺產,承載著人類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現今人們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已經越來越重視,想要把文物古跡長期的保留下來。但是在文物保護的原則上,國內外學術界始終不能統一,在成了很多方面都存在著不同的差異,某些時候還會有“保護性破壞”的現象出現。

1、文物保護的內容

文物屬于特定歷史時期的社會產物,從物質的角度來講,文物由諸多材料構成,所以文物屬于物質范疇。所有物質都在內部進行著永無休止的運動,期間外因又會其作用,物質本身就會出現許多物理和化學上的性質變化,物質原 本的結構和性能也會發生改變,物質材料會逐漸老化、出現變質甚至發生毀滅,文物也包括其中。換句話說,文物保護就是對破壞文物的各種因素進行研究,從而在保護文物的技術方面制定更科學合理的標準。

2、文物保護科的方法

文物保護在過去的話,把工作的側重點單放在了經驗總結和技術修復上面,沒有詳細地對學科基礎理論進行研究,所以現在一直在這方面向前發展的過程中起著阻礙的作用。文物保護這一概念里,“保護” 這個詞具有著雙重含義:首先,要對環境 進行嚴格控制,這樣就可以把因為環境因素而引發的文物材料老化變質現象扼殺在萌芽狀態;其次,就文物自身材質來說,要采取一些人為手段,使文物保持穩定狀態:再次,如果采用了上述方法都沒有效果時,為了防止文物 繼續老化變質,就很有必要對文物來進行修復處理,重新使其組成材料恢復穩定狀態。所以,文物保護不僅是科學,更是技術,它有著獨特的研究對象和方法。

(1)文物保存環境研究首先要對一點進行明確,文物保護學中的環境與我們通常所說的環境是不一樣的。一切可以對文物產生影響的外界因素外界素,都可以歸納到文物保存環境的研究范圍里。文物保存環境研究的任務是對各種途徑,方式、規律展開研究,這樣有利于合理措施的制定實施,把環境因素對文物 的影響降到最小值。這樣我們可以看出,文物保護所講的環境包括了一個很大的范圍,我們通常所說的環境只是屬于其中的一小部分。在文物保存環境研究中,有以下內容需要進行強調:在文物的保護和利用過程里,許多外界因素會對 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文物材料的耐老化性能會逐漸隨著時間的延長逐漸降低。比如說,光輻射可能對任何遭受輻射的物品表面造成損害,表面對于文物來說是最重要的精華所在,但是也不可能我們把所有的文物都放到暗無天日的環境里進行保存,那么文物也就失去了利用和研究的價值。對文物進行保護的目的所在就是利用文物,如果不去利用,只是單純保護,那么開展文物的保護工作,甚至于文物本身的存在都會失去意義。對于文物進行的利用一定要做到有效和合理。同所有事物都要面臨客觀規律一樣,文物材料同樣也要遵循自然規律,就算是達到理想的保存狀態,材料還是會逐漸發生自然老化。與此同時,我們更要看到的是,環境因素造成的老化與事物發展變化規律是完全相符的,材料 的老化要在一定條件下才能完成,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過程。我們也并不是沒有絲毫辦法可言,在文物材料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一些人為的主動措施來使老化的過程變緩,一定程度上對文物的使用時間進行延長。

(2)文物材料的研究外界環境因素給文物材料老化變質只能算提供了部分條件,文物能不能長期被保存下來,構成文物的材料性質才是關鍵點。對文物材料進行研究,就是要應用物理領域、化學領域、生物領域的研究方法來對文物材料的組成成分、性質進行研究,這樣可以清楚地了解材料的老化過程,制定有針對性的防止老化的措施,給文物的科學保護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3)文物修復技術研究文物的修復工作,涵蓋了兩個方面:第一是指針對出土時已經破碎不堪的文物,為了將其進行利用而完成的修復工作,又叫作修整復原;第二是指為了對文物進行保護開展的修復。如果文物材料呈現極快的老化速度、并且程度也很嚴重時,再不對其實施修復措施,更可能無法保存甚至毀 滅,此時就一定要實施修復措施來對文物存在的時間進行延長。修復的最終目的就是使文物更長時間地、更好地保存下來。文物修復技術也包括兩方面,一是修復材料、二是修復工藝研究。目的是為了將破損文物的原貌盡可能進行恢復,同時開發和研制新型的修復材料。

二、文物的監管

文物的鑒管,就是保護的過程中,所謂的安全監督的管理工作。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一旦人為地 毀損滅失,就無法呈現原貌。任何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遺跡等文物,是不可再復制、生產、創造出 來的。退一步而言,為了鑒賞、文化交流、展覽等需要而仿制出來的所謂文物,已然不是 具有時代性、不可替代性的原始文物,而是贗品、復制品,其隱含的價值已經大打折扣。文物自身蘊含的價值與意義難以估量,這無疑折射出文物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性。為此,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相關的規定,同時在我國刑法典里專門設立了妨害文物管理罪內容,它們共同組成了保護文物安全的監督管理法律屏障。

1、文物監管所存在的問題

不可否認,文物在我國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它承載著中華民族上下幾千年的文明史,是中國文化的豐富源泉。它既能為科學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鑒,又能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中外人民友誼。它的積極作用無法一一列舉。但是,我國對文物的保護尚有缺失,有關文物的監管方面存在一些缺憾與不足。只要表現為:(1)文物犯罪猖獗,(2)文物監管的法律機制尚不完備,(3)文物監管制度尚存漏洞。

2、保障文物安全的監管對策

針對我國文物安全監管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文物安全監管工作并不僅僅限于運用法律法規等強制性手段,還應該運用行政、經濟、教育、技術等綜合性措施,全方位、立體化、系統性地全面鋪開。因為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對文物進行監督管理,有利于促進經濟建設與文物保護的協調發展,盡最大可能保持文物的原狀,并使之延續后代。對此,我們的主要工作為:(1)完善文物安全的立法保護,(2)擴大文物知識的宣傳,(3)強化文物部門的行政職責。

篇6

關鍵詞:博物館 文物保護 有效性

中圖分類號:K8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 (2017) 04-0266-01

作為四大文明古國的中華民族,留下眾多璀璨的歷史文物,它們承載著各類信息,如生產、資源、民俗、文化、科技等方面,是我國寶貴的財富。基于此,我們應當加強對文物的保護。但是,通過對近些年我國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實際情況的了解與分析,確定文物保護工作之中存在一些問題,導致文物保護效果不佳,很可能造成文物損壞,使之科學價值、藝術價值、歷史價值降低。針對此種情況,應當探究有效的路徑來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良好的保護文物,將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一直傳承下去。

一、博物館文物保護的重要作用

1.文物保護是博物館工作的首要任務

文物有著不可再生的特點,是人類歷史社會發展過程中遺留的有著重要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實物。自1992年以后,國務院先后制定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工作方針;“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博物館的首要任務就是文物保護。文物保護,就是見證歷史,并且在國家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將歷史文化、藝術、科學傳承下去。基于此,博物館在文物保護方面,需要制定與時俱進的、切實可行的文物保護管理體制,健全文物保護管理機構,按照文物保護的級別,良好的展開各項文物保護工作,避免我國珍貴文物受損[1]。

2.社會效益是文物利用的前提

透過文物,我們能夠更加深入的了解國家各方面發展歷程,如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科學等方面。這充分說明了,文物具有科學價值、藝術價值、歷史價值,將其予以科學的運用,能夠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利益。具體來說,將厚重的歷史呈現在國民的面前,激起國民的愛國主義精神,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養;能夠將具有濃厚底蘊的文化呈現在國民的面前,讓國民深受熏陶和影響,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能夠將科學呈現在國民面前,讓國民透過人類智慧結晶,感受到古代勞動人民的偉大,進而積極進行科學研究。所以,良好地進行文物保護,對文物進行科學的利用,可以創造較高的利益。

二、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的確,博物館做好文物保o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通過對近些年我國文物保護工作實際情況的了解與分析,確定文物保護工作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

1.文物收藏和陳列環境較差

目前,我國博物館文物收藏陳列環境較差,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國內大多數博物館文物收藏陳列環境的設置標準都是參考國外的一些研究數據,如濕度標準、溫度標準,很少有博物館能夠根據所處的地理環境,對文物收藏陳列環境標準予以研究,提出適合的、合理的保護標準,致使博物館文物收藏陳列環境并不是非常適合放置和存儲文物,這會給文物保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是改革開放國內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給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粉塵、毒氣等充斥在空氣之中,即便博物館文物保存在封閉的環境中也容易受到侵害,致使文物發生物理變質的可能性較大[2]。

2.文物保護專業隊伍素質不高

博物館肩負著文物保護和修繕的任務,需要一批優秀的、專業的文物保護隊伍來負責。而通過對國內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實際情況的了解,確定一些博物館內并沒有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專業隊伍的構建,致使博物館內文物保護工作人員整體水平不高,或專業的知識掌握不扎實、或專業素質較低、或修繕技術了解甚少等,致使文物保護工作人員不能專業的、合理的、規范的進行文物保護和修繕,這同樣不利于長久的保存文物。

三、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有效性路徑思考

針對當前博物館文物保護不佳,存在一些問題的情況,筆者參考相關資料及自身工作實際總結,提出的建議是:

1.加大財政資金投入

要想真正改變博物館文物保護現狀,提高文物保護有效性,首先就要注意極大財政投資力度,只有保證資金充足,才能搭建良好的文物收藏陳列環境,從而保證良好的保護環境;只有保證資金充足,才能投入更多的人力進行修繕技術研究,提高修繕技術水平,科學的進行文物修繕,良好的保存文物[3]。

2.構建優秀的文物保護隊伍

上文已經提及文物保護隊伍不佳,將直接影響文物保護效果。基于此,為了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有效性,需要積極構件優秀的、專業的文物保護隊伍,也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展開相關培訓活動,包括文物保護認識及重要性方面的培訓;修繕技術的培訓;素質教育等,逐步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人員整體水平,構件優秀的文物保護隊伍,科學化、合理化、標準化的執行各項文物保護工作。

3.建立健全的文物安全保障體系

近些年,文物收藏熱度較高的情況下,我國文物價格不斷上漲,導致國內外不法分子意圖盜取文物,進行文物販賣。為了良好的保護文物,避免文物受損或者被販賣,博物館還要建立健全的文物安全保障體系。也就是完善文物安全規章制度,對文物的陳列、展柜安全性能標準、展廳管理等方面予以嚴格的規定;制定員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員工的責任,以便員工能夠從責任出發,良好的執行工作;加強科技防范,也就是積極的引用先進的安保技術,不斷強化博物館安保,防范盜取現象的發生。

結語

基于本文一系列的分析,確定文物有著不可再生的特點,是人類歷史社會發展過程中遺留的有著重要的實物,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歷史價值、文化價值,良好的保護文物很是必要。但是,近些年國內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落實中存在一些問題,致使文物保護效果不佳。對此,應當通過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構建優秀的文物保護隊伍、建立健全的文物安全保障體系等路徑來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有效性。

參考文獻

[1]向菲.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有效性路徑的若干問題思考[J].華章,2014(17):338,348.

篇7

關于文物保護的話題,近年來一直不曾間斷過。很慶幸,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但同時卻又不得不面對一些游離于文物保護與經濟效益之間的莫名行為。文物保護,不是單純的名利與噱頭,而是需要認真對待并實事求是的文化接力行動。

“中國十大名樓聯合申遺暫時擱淺的消息一出,擔心因過度重視申遺而忽視保護文物的專家也都松了一口氣。之前,中國十大名樓聯名組團申遺的新聞引起了眾多方面的關注和質疑,眾多名樓的資歷深淺不一,網友稱聯合申遺或為漲價,這時候申遺熱的冷處理,不失為一種理性的選擇”。(11月5日 中國經濟網)

因“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余黃鶴樓”,“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等名句而享有盛名的黃鶴樓、滕王閣、岳陽樓等“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樓”,最近傳出計劃集體“打包”申遺的消息。而在11月3日舉行的“2012中國歷史文化名樓市長論壇暨第九屆名樓年會”上傳出最新消息:中國文物學會歷史文化名樓保護專業委員會負責人稱“還沒有達成完全統一的意見”。

實際上,說到底所謂的有千年歷史的十大名樓,我們擁有的只是一個大名樓的名稱而已,黃鶴樓是上世紀80年代以清同治樓為藍本重建的“新版黃鶴樓”,樓內還建有電梯;江西南昌的滕王閣也只是1985年依照梁思成所繪的《重建滕王閣計劃草圖》重建而成;南京閱江樓,雖然為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命名,明代大學士宋濂撰寫膾炙人口的《閱江樓記》,但六百年來一直“有記無樓”,直到2001年由政府立項建成到今年只有11歲的年齡。說到底十大名樓里面僅岳陽樓、天一閣等少數樓閣是屬于國家文物保護單位。

我們面對的事實是,十大名樓已經不是十大名樓了,而只是世界文化遺產這個稱號卻依然因為受到政府的追捧而受人矚目,對此,我想我們應當具備歷史文化的潔癖。做一些假古董來申遺,那么這些假古董的傳承與保護的意義又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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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業被稱作“無煙工業”,在現代經濟發展中作用和貢獻日益突出,并成為一些城市的支柱性產業。文物資源是發展旅游業的重要載體和寶貴財富,對旅游業的發展和興盛具有重要的影響。承德是一個擁有眾多文物的全國著名旅游城市,因其離首都北京只有兩百多公里,可謂位居“天子腳下”,清朝歷史上曾作為京師陪都,因而承德市具有比較豐厚的歷史文化底蘊。改革開放以來,承德市依托豐富的文物資源,加強對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大力打造,促進了旅游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本文將根據承德市的具體實際,探討文物保護與承德旅游發展的關系問題。

一、歷史文物是承德市旅游業發展的重要資源

歷史文物是人類智慧文明的遺產,是人類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是非常寶貴的歷史文化資源和現代旅游資源。承德市是文物古跡比較集中的城市,國家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就多達20余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達到60多處,比如:僅世界知名的承德辟暑山莊內,就有380多處清代皇帝題詞牌匾的大小建筑。此外,還有被譽為“小布達拉宮”的折疊普陀宗乘之廟,外八廟喇嘛教寺廟群,明代金山嶺長城等等,具有非常豐富的文物資源和歷史文化積淀。因此,承德市先后被國務院授予了首批“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十大風景名勝區”之一、“中國旅游勝地四十佳”之一、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歷史文化名城等。大量寶貴的歷史文物古跡,能夠有效滿足游客游覽參觀、探索求知的需要,為承德市旅游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源。

二、文物保護與旅游業發展的辯證關系探析

(一)文物保護是促進承德旅游業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文物是歷史、文化的沉淀,是存世的“化石”,文物資源是旅游發展的重要資源和載體。文物保護能夠使得文物處于良好的狀態,提高旅游資源的質量,提升旅游景點的吸引力和游客參觀游覽的積極性,從而為旅游業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承德市將歷史文物資源作為旅游開發和利用一般與三種方式:

1、直接將一些國家級或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開發為旅游景區(點),從而吸引游客來參觀游覽,例如避暑山莊和外八廟。

2、將體型較小或可移動的文物集中起來成立展覽館或博物館,進行專門、專業的陳列和展覽,既能夠滿足旅客的觀賞需求,又能夠對文物進行科學分類的修繕保護。

3、將前兩種方式相結合,在以文物資源為依托設置旅游景區的同時,將部分小體型文物進行集中展覽。相比第一種方式而言,第二、三種方式更有利于文物保護,更有利于促進文物的健康發展。

(二)旅游業的發展為承德市文物保護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

文物保護是一項需要持續投入較大人力、物力、財力和相關技術手段的重要工作,沒有良好的經濟能力和物質基礎,文物保護工作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在旅游業發展過程中,一方面為了增加旅游景點的性價比和吸引力,旅游管理部門必然要投入一定的經費和人力對文物古跡進行修繕和保護,從而文物保護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面,旅游業的發展能夠創造很好的經濟效益,增加文物保護單位(旅游景點)的收入和國家的財政稅收,從而能夠為文物保護工作提供更加充足的資金,進而可以聘請更專業的人員和引進更現代的文物保護技術,促進文物保護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

(三)文物保護與旅游業發展之間也會存在矛盾與沖突

文物作為一種文化遺跡,經歷了時間的淘洗和沉淀,具有明顯的獨特性和唯一性,是不可隨意取代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在發展旅游的過程中,如果不注重對文物的有效保護,則可能造成文物的破壞,甚至對文物的價值產生毀滅性的的影響。例如: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和游客人數的大量增長,文物保護區內的商業攤點、游客通道、廁所、生活垃圾等增加,會產生大量的污染物,會對避暑山莊、普樂寺、外八廟等景點內的古建筑、古牌匾、古時刻等造成損害;一些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為,如亂涂亂畫、隨地吐痰等,也會對文物古跡造成很不好的破壞和影響。此外,一些文物古跡的旅游景點管理部門,片面追求旅游收入的增長,在擴大景區規模、增加景區旅游人數方面不充分考慮文物古跡的物力、化學特性和環境承載能力,加之缺乏將旅游收入用于投入文物保護的相關機制,使得文物保護經費主要依賴于財政撥款,割裂了文物保護與旅游業發展的相互關系,既不利于文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又不利于旅游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實現文物保護與承德旅游發展平衡共進的對策思考

文物資源是承德城市發展的重要“名片”和“窗口”,是承德市持續長遠發展的歷史見證和力量源泉,是推動承德旅游發展的文化寶藏。因此,加強文物保護對承德市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價值。在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要努力堅持文物保護與發展旅游的“兩手抓”、兩手硬重和“兩促進”,實現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的平衡、和諧發展。

(一)要將文物保護計劃納入全市和各區縣的旅游發展規劃之中,實現文物古跡和旅游景點的長期規劃與統一管理。在積極謀劃承德市旅游業發展過程中,一方面組織專家學者加強對各區域的文物普查、調查、認定和登記工作,建立所需保護的文物資料庫,切實摸清文物的“家底”;另一方面,要按照系統性、科學性、前瞻性的原則,統籌做好文物保護規劃和旅游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明確擘畫出文物保護、旅游發展的“雙軌道”。

(二)要繼續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工作方針,加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人、財、物和技術投入,積極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做好承德市的文物保護工作,保護和繼承好老祖宗留下的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為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的文物古跡和社會資源。

(三)要充分發揮政府文物保護部門的職能職責,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和執法力度。作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及文物保護部門、旅游發展部門,既是文物的保護者、旅游的開發者,又是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行為的監督者。在推進旅游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過程中,一方面積極爭取國家專項保護資金,不斷拓展文物保護融資和集資渠道,為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提供更多的財力保障;另一方面,不斷建立完善文物古跡動態監測制度、文物定期修繕保養制度、文物單位保護制度等相關制度機制,確保文物保護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開展。此外,還要在旅游景區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增強游客的文明旅游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并加強經常性的文物保護巡邏和執法檢查,對故意破壞和損害文物古跡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制止、處罰和打擊。

(四)要注重實現文物保護與旅游業發展的良性互動和融合發展。文物是文化產業的重要載體,是開展文化旅游的重要媒介,具有重要的旅游開發價值和廣闊的旅游市場前景。在旅游發展和文物保護過程中,要堅持“文物保護第一、旅游發展第二”的原則,在做好文物保護的前提和基礎上,積極防止在發展旅游業過程中單一或過度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或忽略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導致對文物的損害和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沖擊。

四、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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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文物;收藏;保護

中圖分類號:K85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1)08-0234-01

一、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發展,我國文化事業也得到長足的發展。文物作為一種極富觀賞價值、藝術價值和升值空間的特殊商品,越來越受到社會人士的重視,民間對文物的收藏逐漸成為一種時尚生活。據統計,目前我國已有的民間收藏品交易拍賣行達200余家,從事文物收藏的人數將近百萬人。我國在2002年就在修訂的《文物保護法》里新增了“民間收藏文物”一章,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文物收藏的重要性,同時也規范了民間文物收藏的合法途徑,促進民間文物收藏市場走向規范、有序。

二、民間文物的收藏及現狀

民間收藏的內涵和范圍都比較非常廣泛。既有歷朝歷代的歷史文物,也有一些現代的工藝品。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目前民間盛行的現代收藏品種有:郵票、火花、煙標、錢幣、報紙、商品標證、動物玩具、參觀券、字畫、掛歷、年歷片、賀年片、紀念章、磁帶等,當然,我國目前對歷朝歷代文物的收藏是民間收藏的主旋律。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這些方式取得的文物:(1)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2)從正規文物商店購得;(3)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4)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5)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同時,也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1)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2)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3)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和建筑構件;(4)來源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文物。這些規定對民間文物的收藏起到規范的作用。

三、民間文物的保護

文物體現出一個國家、民族的成就、價值和信仰,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如果無限制地開放文物市場,肯定會造成大量的文物流失,不利于我國文物的保護和文物事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對我國民間文物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如何保護我國民間文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規范民間文物的收藏

僅管我們國家在2002年修訂的《文物保護法》里對民間收藏作出了專門的規定,對民間文物的流通有所規范,但是由于該法是規范涉及文物行為的法律總稱,在民間文物收藏方面的規定不太詳盡。對此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對民間收藏文物應采取鼓勵的態度予以支持,有些內容規定得不應太死,宜粗不宜細,只要是不違法的收藏行為,國家就應允許。國家應該集中有限的經費,保護好精品文物。但同時也應看到,當前的文物市場,存在部分文物收藏者是為了獲利而不是為了真正的收藏,因此,國家出臺相關的民間文物收藏法規對民間收藏文物的流通加以引導和適當控制,防止文物倒賣和投機行為,杜絕非法的地下文物流通。

(二)規范民間文物的拍賣

現今,國內進行文物拍賣的拍賣行有一百余家,但我國文物拍賣市場并不規范,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拍賣品難以保證較高的水準、有哄抬價格之嫌、專家的鑒定等等,贗品、炒作以及誠信的缺乏成了文物拍賣行業最大的問題。缺乏相關的規范也是文物拍賣行業存在的問題,這對我國民間文物的保護有消極影響。

(三)加強公眾教育,促進民間文物保護

教育應成為未來我國民間文物保護中的關鍵因素,通過對公眾開展教育,促進民間文物的保護,讓人們充分認識和了解到我國文物的價值以及公眾在保護文物方面的義務等等,這對于我國民間文物的保護有著廣泛的影響。教育應注重加強人們對文物的非經濟價值的了解和欣賞,廣泛宣傳民間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盡管教育不能及時解決面臨的問題,但是對公民加強文物保護方面的教育在我國民間文物保護的長期過程中卻是十分重要的措施。

四、結語

民間文物的收藏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越發活躍,我國民間文物的收藏現象反映出我國文物的流通情況,加強我國民間文物的保護可以從規范收藏和規范拍賣行的拍賣以及加強教育等方面入手。規范對我國民間文物的收藏與保護才能有效促進民間文物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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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保護原則

近些年來,人們越來越重視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得以進一步的加強,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同時其還承載著豐富的人類歷史文化信息,所以其具有長期保存的價值,而為了將這些歷史遺存得以長期保存下去,必須遵守一定的保護原則,從而使保護工作得以順利的開展。

1.不改變文物原狀

在長期的文物保護工作中,人們將不改變文物原狀作為其保護原則之一,不改變文物原狀是指在文物保護工作當中,使文物原有的形狀、顏色、結構、材料和工藝都不進行改變,使文物保存原有的形態和制作工藝,使其能夠反映當時的文化特征。

2.考古現場文物保護的原則

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考古現場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這屬于文物保護的特殊場合,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遵循少干擾、可再處理、可逆性和事先取樣的原則,從而確保考古現場的文物保護工作。

3.選擇文物保護材料的原則

能夠稱之為文物的都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對文物進行保護過程中所利用的材料也需要具有特殊功能,與普通的保護材料之間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因此對其保護材料進行選擇時,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不僅要具長期耐久性、性能最佳,同時還要具有可逆性和不改變外觀的原則。

二、文物保護理念

1.保護為主,全面發展

在進行文物保護工作當中,其工作的核心即是要以保護為主,即把遺產本體和原生環境的保護和保存放在首要的位置,這是文物保護工作的重點,同時也是文物保護工作得以全面、健康發展的基礎。由于在我國長期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當中,始終將保護放在次要的位置,而對文物的利用更為重視,所以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呈現一種怪現象,在對遺產進行申報和建設工作中處于極其積極的態勢,而當申報完成后,則對遺產的保護工作處于弱勢,這就使文化遺產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由于保護工作的不利,則直接影響到遺產的開發利用。所以在文物保護工作當中,需要我們堅持以保護為主,全面發展的理念來進行。因此在實際文物保護工作中我們需要做到以下二點,其一,要充分的理解保護和利用之間的關系,明確二者之間即是相互對立,又是相互統一的關系,是互為目的的,所以在保護工作中需要將保護為主的理念貫穿于整個過程當中。其二,需要有專門的機構來進行文物保護工作,同時還要加強對人員的專業培養和教育,從而努力提高文物保護人員的素質和技能,使文物得到永久的保護和利用。

2.搶救第一

“搶救第一”是彌補文化遺產保護缺憾的一種方法,同時也是文化遺產所具有的不可再生性理念在工作中的體現。文化遺產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文化遺存,有著不可再生的突出特點。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給遺產保護工作的社會環境也帶來了很大的沖擊,大規模的經濟建設給文化遺產工作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挑戰。許多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文化遺產仍然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險情;各種對遺產的“建設性”破壞事件時有發生;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嚴重短缺;文化遺產保護隊伍人才匱乏等。這些已成為保護文化遺產時不我待的緊迫任務。因此,文化遺產的文物保護理念與科學發展觀保護搶救工作已刻不容緩。首先,必須改變守攤吃飯的陳舊觀念,要認識到文化遺產不可再生性及保護搶救的緊迫性。其次,要堅持遺產保護的經常性,保護也是一種搶救,要注意日常保護的連貫性,不能片面地強調遺產的大修,日常養護及時,會避免大修而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害,從而延緩它的壽命。

3.合理利用

“合理利用”是文化遺產保護的目的,是在確保遺產安全和永久保護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遺產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用保護提高遺產的利用率,以利用促進保護的規范化。保護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利用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是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物,其存儲的信息不會自動釋放出來,需要我們去挖掘、去認知、去揭示、去升華,而其本身的不可再生性,又決定了在利用的同時,要考慮其利用的合理性,即怎樣才能最大限度發揮其社會教化作用,使其珍貴的信息資源盡可能長久地延續下去,這應該是我們認真思考的重要問題。因此,要樹立在保護、搶救、管理的基礎上進行合理利用的理念。

所謂“合理”,一、利用是否合理,要掌握一定的尺度,確定一個保護破壞之間的界限,超越了這個尺度,影響到文化遺產的保護即是不合理的;二、利用的目的是重在經濟效益還是應發揮文物的社會教化功能。顯然,前者是不合理的,而后者的利用如果危害到保護,同樣也是不合理的,只有將上述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算是真正的“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的教化功能,即教育、科學、藝術等功能,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和發揮,但利用必須樹立“合理保護”理念,在適度的前提下,將保護貫穿于利用的始終,絕不能是進行無節制、非理性的利用。

三、結束語

利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正確的引導文物保護工作,使文物保護工作的原則和理念得以得到具體的實踐和落實,確保文物保護工作的專業化和具體化,在科學理念的指引下,將我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存得以傳承下去,從而推動文物保護工作的全面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