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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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銅器之鄉――寶雞 青銅器保護中“粉狀銹”問題的研究 論寶雞地區出土的西周青銅器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四)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五)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一)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二) 寶雞青銅器國寶背后的故事(三) 淺談青銅器的科學保護 寶雞市蘋果產業發展存在問題與對策 寶雞市金臺區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論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對策 談文物保護與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L市青銅器營銷策略SWOT分析 青銅器修復和保護方案的初探 淺論館藏青銅器的修復與保護 淺析楚青銅器的紋飾特征及意義 青銅器紋飾的裝飾性分析 中國青銅器裝飾藝術的審美分析 寶雞市古樹名木現狀及保護對策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堪稱一部不朽的青銅史書,留給后人慢慢品讀。
二.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溫濕度掌控不嚴
青銅器文物保存的溫濕度環境是對青銅器文物保存環境中對文物脫變影響最大的因素。無論是青銅器展廳還是青銅器文物藏品庫,溫濕度晝夜變化都非常之大。寶雞市的大多數的青銅器博物館雖然設置有集中制冷或者集中供暖設施,可是青銅器博物館內溫濕度調控范圍設置的相對不合理,僅僅是為觀眾提供了一個相對舒適的觀賞和學習的環境,并未能按照不同材質,不同文物,不同藏品,不同時間段來分別調控不同的溫濕度。
(二)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對光照技術控制欠缺
寶雞市的青銅器博物館展廳內的光照形式,主要的光源照射時以人工光源為主導,展館奶使用的照射燈光主要是以直射燈、光導纖維燈,管燈等等,很多寶雞市內小型的博物館在展廳采光上僅僅使用的是自然光和人工照明光相結合的方式,在采光問題上,為滿足旅游者觀看欣賞時的光線要求,將光線直接照射在博物館青銅器文物之上,對博物館的青銅器文物并未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在這樣長時間的燈光直射照射青銅器文物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造成青銅器文物表面或者青銅器文物的局部受熱膨脹收縮不均,致使出現裂痕或者裂紋,使空氣中的有害氣體、水汽進入其中,造成青銅器文物損壞。
(三)大氣環境對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的影響
對于青銅器文物而言,周邊的大氣環境的優劣是影響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藏壽命的首要因素,隨著城市現代工業的快速發展,大氣環境中的氟氧化物、硫氧化物、二氧化碳、氟化氫,氟氣等等有害氣體的含量越來越多且成分越來越大,給博物館收藏的各種歷史文化遺產和物質文物都帶來了極其嚴峻的威脅。
(四)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發生病害和損壞得不到及時修復
寶雞市的青銅器文物在發生病害和損壞時,很多青銅器文物不到及時的修復和保護處理,導致其發生損壞。在寶雞市的一些青銅器文物收藏單位中,由于文物修復專業的專職人員相對不足,有些青銅器文物長年累月的得不到及時的檢查、整理和修護,給寶雞市青銅器文物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五)寶雞市青銅器文物考古現場保護措施不利
由于長期處于一種相對缺氧、低溫的穩定環境下,大多數埋藏于地下的器物與周圍的埋藏環境也達到了一種相對穩定的平衡,文物腐蝕速度也相對比較緩慢。一旦文物被發掘出土,這種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就被打破,文物存在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如果不能采取適當可行的保護措施,文物將很快l生氧化、皺縮、粉化等現象,使得很多有價值的歷史信息被破壞。
(六) 國家的重視程度和資金投入力度相對不足
在寶雞市的青銅器文物保護過程中,國家的重視程度和資金投入力度相對不足,對青銅器文物管理人員沒能做到法律監管實施有效,使得寶雞市的青銅器在被保護過程中有被盜取盜賣的現象。
三.寶雞市青銅器文物保護的對策
(一)加強博物館硬件設施建設
按照寶雞市青銅器文物的收藏數量和價值總量依次遞減,分別設置陜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市分所,寶雞市市級博物館,區級博物館,各地縣博物館和文物管理所幾個等級。在寶雞市的青銅器博物館庫房、展廳等大環境中建造溫濕度監測器。把監測環境的溫濕度變化作為日常的工作進行,設置合適的監測范圍,以此來摸清寶雞市青銅器博物館內溫度和濕度變化的規律,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對展廳及庫房進行溫濕度的調節。
(二)規范文物保護法律法規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文物必須依法進行保護,尤其在現今,用切實可行的手段進行文物保護勢在必得,為此,寶雞市的文物保護工作不但要以《文物保護法》為要求和基礎,還需進國家一步加強對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并以切實可行的法律手段進行規范和加強對青銅器文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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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園林植物;保護;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S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3-0196-01
隨著人們對健康、生態及生存環境保護意識的日益加強,城市園林建設的地位更加突出。而園林植物保護是城市綠化管理的重中之重,關系著城市綠化美化事業有序和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也起著陶冶人的情操、傳播文化的作用,這一切使得保護園林植物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而植物保護就是采取生態治理、農業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誘殺等綜合防治措施,平衡經濟、社會、環境、生態等因素,從而確保園林的可持續發展[1-3]。
1 園林植物保護存在的問題
1.1 病蟲害的發生
近年來,園林植物病蟲害發生種類較多,且呈上升趨勢。這主要是因為園林設計者由于知識水平的限制,設計缺乏科學性及合理性,例如沒有考慮植物的生長特性以及植物之間相生相克的關系,植物配置不合理,導致病蟲害的發生和流行。植物種植密度不合理,造成密度過大,影響植物生長環境,出現爭水、爭光、爭肥現象,導致發生病蟲害。或者是缺乏對植物多樣性的考慮,使植物過于單一,抵御病蟲害能力大大降低,致使病蟲害猖獗。還可能是因為盲目引進外來物種,無意散布了有害生物,引發病蟲害[4-5]。
1.2 植物保護規劃不到位,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化
由于缺乏長遠和科學的理論指導,導致園林植物保護發展與現代化城市不協調。目前,我國一般采用全承包管理形式進行園林綠化管養工作。各承包公司獨立工作,致使無法對病蟲害進行統防統治,從而影響園林植物保護的整體效果[6-8]。園林管理一線人員多為臨時工,流動性大,缺乏專業培訓,對新藥物及先進技術了解甚少,對病蟲害不能及時鑒別,錯過最佳防治時機。
1.3 植物保護機構不完善,缺乏相應的檢疫機構
目前,我國園林系統植物檢疫意識淡薄,缺乏相應的檢疫機構,調運苗木時存在盲目性和隨意性,造成苗木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病蟲害傳播[6-8]。
1.4 化學農藥的危害
化學農藥防治害蟲見效快、成本低,但是如果盲目地使用農藥,不僅會使植物過分依賴化學農藥,也會使農藥殘留加重。例如,幾種常用藥劑連續使用一段時間后,有害生物會不斷向高級進化而獲得較強的抗藥性,從而使所需農藥濃度越來越高,加重了對環境的污染,同時也加大了對人體的潛在傷害[6-8]。
2 園林植物保護對策
2.1 科學合理地規劃設計園林,控制有害生物的發生
在園林設計時,認真權衡和分析植物病蟲害的相生、相克的關系,從尊重生態系統自我調節出發,遵循生物共生、循環、競爭的原則,既保證布局合理化,又保證觀賞價值。如以喬木為主,實行喬、灌、藤、花、草多種植物合理混配的林蔭型綠化,營造和諧、有序、穩定的園林植物群落,形成一個多品種、多層次、互促共存、遮蔭效果好的復層種植結構[6-8],從而有效避免植物發生病蟲害的隱患。此外,園林設計過程中,必須考慮種植密度,防止互相爭光、爭水、爭肥,滋生病蟲害,也縮短了植物更新期,導致綠化“時裝化”的不利結果。
2.2 增強國有部門的宏觀調控職能,加強科研人才和科研力量的培養,積極利用新技術
依據市場需求,制定長遠的苗木生產發展計劃,近期與遠期發展相結合,使植物保護發展具有后勁。如要把植物保護規劃列入城市總體規劃,認真實施,嚴格控制規劃的隨意性。政府應加大對園林植物管養的投資力度,徹底貫徹專項專管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職能歸屬。要想保證環境綠化的高質量和植物保護的高效率,必須樹立長期發展的戰略思想,培養科研人才,人才是發展的最關鍵因素之一,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在植物保護科研方面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獎勵優秀科技人員,增加科研資金投入。此外,在城市園林植物保護中,應該促進植物體內、體表以及周圍環境中有益生物的增長,調整生態和微生態環境,從而控制園林植物中的有害生物[6-8]。
2.3 合理引進外來物種,選育及應用抗性植物品種
在引進外來物種時,要遵循植物的分布規律和植物適應性規律,立足本地資源,根據本地特有的生態環境引進一些外域資源,這樣既可以充分利用空間結構資源,同時還可以增加景觀的美感,又可以減少病蟲害的發生。此外,在選種時,應以鄉土樹種為重點,以適應城市生態環境,如抗干旱、耗水少、耐瘠薄和土實、抗污染、抗凍害、抗病蟲、耐粗放管理7個方面為樹種選擇的首要標準[6-8]。
2.4 采用先進技術,減小植物對農藥的依賴性
提高植物的機械裝置水平,更新施藥機械,提高農藥的利用率和減少藥物殘留的污染如光電利用、機電一體化、農藥回收等國內外先進技術。制定合理的施藥方案,從而減少農藥的危害。總之,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植物保護技術有了更多的發展,加強植物管理和病蟲害的防治尤為重要。在進行植物保護時,要利用園林生態中植物、病蟲害、天敵、環境等多種因子之間的相互關系,根據植物生物學特性和生態學特性,遵循植保原則,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科學合理地配置園林植物,促進生態系統間的良性循環和生態平衡,使中國的園林植物保護工作能夠更好更快地進行。
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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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數據庫;生存與發展
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現狀: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網絡手段為代表的數字化技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數字化技術不僅在各種工業領域得以廣泛應用,而且給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開辟了新的途徑。對于物質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世界各國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很多國家,尤其是中國,才剛剛起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是長期經驗的積累,主要靠口傳心記、言傳身教傳承,具有活態性、生態性、傳承性、變異性等特殊性質,保護難度較大。
我國現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還基本上停留在拍照、采訪、記錄、物品收藏等簡單的工作層面上,這種文字、錄音、攝影、錄像等傳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手段,曾保存了大批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書籍的生霉、錄像帶的老化、錄像色彩的蛻變、錄音帶的失真等,都會使所記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信息不同程度地出現失真,加上拍攝角度的限制,影響了長期保存和利用。數字化技術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許多全新的采集記錄手段,包括圖文掃描、立體掃描、全息拍攝、數字攝影、運動捕捉等。數字化存儲技術也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許多新的保護手段,包括通過數據庫、磁盤陣列、光盤塔、光纖和網絡連接以及一系列相關規定、協議,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有效保護。通過這些現代數字化采集和儲存技術,不僅可以把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檔案資料如手稿、音樂、照片、影像、藝術圖片等,編輯轉化為數字化格式,保存于數字磁盤、光盤等物質介質中,而且還可以利用多媒體網絡數據庫來存儲和管理,使他們完整有序、便于檢索,這能夠整體提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水平。
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5]18?號),明確提出“要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數據庫”。自此以后,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工作才全面起步。
2006年以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的監督和直接推動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紛紛建立,積極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整體保護體系,并初步建立了涵括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網站、專題數據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網絡服務體系。“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http:///main.jsp)開通于2006年6月9號,其宗旨是為了利用數字化技術和網絡平臺展示、傳播中國和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業知識,展示我國深厚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提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信息交流,凝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觀念和理論共識,充分調動和利用全社會的學術、經濟、輿論資源及社會公眾的參與,以促進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全面和健康開展。基于福客網(中國著名民俗網站)技術支持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數據庫也向大眾提供了部分較為詳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是文化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國家文化創新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和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基礎工程,2002年開始由國家圖書館組織實施。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站涉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建設與服務項目包括:第一,精品文化資源庫中的“中國古琴”、“中國昆曲”、“中國舞蹈”、“地方戲曲”等中國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粹,以數字化的文本、圖像、音頻等多媒體方式展示,提升了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傳播的水平;第二,文化繁花(文化部直屬單位數字化文化展示平臺)、書海精藏(公共圖書館數字文化展示平臺)、文化廣角(各地文化廳局數字文化展示平臺)、文博精華(中國文物網站精品展示平臺)等四大數字文化展示平臺中包含了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如經典劇目、津門曲藝、民俗風情繪畫等,其中福建省圖書館的“海西非物質文化遺產圖片暨省圖古籍保護成果展”、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等都是綜合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數字化展示。
高校在這方面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天津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數據中心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數據的數字化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管理提供了有益的經驗。中央美術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在推動民間剪紙藝術數字化展示方面作了大量的開創性工作。
二、我國現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數字庫存在的問題
1、現有數據庫資料尚不完善
我國至今(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已經陸續公布了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總計有1517項非物質文化遺產推薦項目(其中不包括擴展項目)。推薦項目是指國家名錄項目公布前進行公示的名錄項目,經過國務院批準公布后即為正式的名錄項目。擴展項目是指即前一批或前幾批已經是公布的名錄項目,而這次不同申報地區或單位又一次申報成功,那么這次申報的名錄項目就叫前面相同名錄項目的擴展項目。如果算上擴展項目,我國目前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近2000項,而目前中國為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數據庫信息統計中僅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812項,明顯存在著嚴重的數據缺失。這證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工作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2、現有平臺相互孤立,沒有發揮綜合交互作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字化最大的益處是不僅可以記錄和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各方面的信息,而且可以在不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原貌的情況下利用這些信息進行數字生產(數字復制、數字出版、數字再現)和數字傳播,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獨有的文化價值、經濟價值。因此,利用數字化虛擬現實技術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產業化生產與經營,有利于形成新的行業及衍生產品,延長產業鏈,使文化產業的比重得到提高,這對當今文化產業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經濟價值和意義。比如通過數字化技術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步伐,促使各民族服飾文化、民間技藝文化、民間文學、民間舞蹈、民間音樂、
消費習慣、交際禮節、節日慶典、娛樂游戲以及飲食文化等知識和技能的價值不斷得到增值。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還做的遠遠不夠,這將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可持續性提出挑戰。
三、如何更好的讓我國現有非遺數據庫發揮作用
1、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字化分類體系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品種豐富、形式多樣,既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如風土人情、傳統禮儀、宗教及節慶活動等,又有口頭流傳的各種民間文學,如傳說、史詩、民間故事、寓言、民謠、諺語等;既有淳樸生動的各類表演藝術,如音樂、舞蹈、民間戲劇、曲藝雜技等,又有技藝精湛、美輪美奐的工藝美術,如面人、糖人、剪紙、編織、刺繡、彩繪、蠟染等。由于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表現形式不同、創造方式有別,對其數字化既要遵循普適性的保護原則與方法,又要采取因類而宜、適合各自特點的方法和措施。基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性、傳統性和整體性,在對其知識的系統性、復雜性和內隱性等特征進行詳細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從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美學、歷史學、心理學等多重角度探索非物
質文化遺產知識的構成要素,提取知識的特征并對其進行歸納總結;從When、How、What、Where、Why五個方面分別表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時間演變、表現方法、形式、相應地域及其內涵,并對分類后的知識從語法粒度角度建立其間的關系,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多層次類型分類體系。即利用數字化技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學術分類、信息化存儲,以便科學地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性的符號庫和素材數據庫。
2、創建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據采集技術標準
針對目前全國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庫建設中存在的技術目標不一致、技術標準不統一、技術管理不規范的情況,立足于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趨勢,與國家數字化圖書館、數字化博物館和國家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相配套,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創建、描述、組織、檢索、服務和長期保存的需求,深入研究符合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特點的資源建設相關技術標準,包括資源數字化采集、資源描述(元數據)、資源組織、資源管理、資源長期保存等技術標準;制定關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管理的統一、科學和規范的技術管理規程。并應用資源管理與分發技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統一有效的整合,以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采集、資源統一表示、資源權利信息描述、資源目錄服務、注冊服務、資源檢索和等功能的實現。
3、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可視化表達
非物質文化遺產可視化技術與物質文化遺產可視化技術有著本質的區別,物質文化遺產的可視化可以通過圖片、視頻、三維動畫等形式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了使用傳統數字化技術進行可視化外,更多的是屬于知識可視化的范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可視化還是一個嶄新的領域,這方面的研究還不多,離應用還有距離,但知識可視化是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有效手段。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可視化表達主要包括知識源層、知識描述層、可視化表達層和知識應用層。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包括了不同的知識源,如史料記載文檔、民俗活動、民間技藝、戲曲、舞蹈等,這些知識源在語義上具有異構性。知識描述層描述文化空間知識的特征及其構成分類,如地域類、時間類、表現方式類、表現形式類、原因含義類等文化空間知識。可視化表達層闡述根據知識的特征及其構成分類,選擇恰當的模型進行表達,以便于不同用戶進行知識的學習、共享與創新。知識應用層可以讓用戶根據自身的文化背景、知識構成等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實際情況的知識可視化表達方式來學習、構建文化空間知識等。用戶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相關文化空間知識的學習與交流,自身的用戶類型信息就會隨之得到更新,并且文化空間知識經過學習與交流將會得到發展與創新,從而更新文化空間知識源。
四、結語
文化產業和信息產業是現代社會的兩個“互為表里的超級產業”,信息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文化產品的生產、傳播和消費方式,利用信息技術可以提高文化產品的原創力,開發新的文化產品,增強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和生命力。然而從產業發展的邏輯上說,信息技術只是手段,內容服務才是目的和核心。因此,我們應將重點放在內容的建設上,數字文化內容越豐富,信息的共享度就越高,人們從中捕捉的商機就越多。我國的信息技術產業正在蓬勃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通過數字化技術手段進行合理開發與利用的前景更廣闊,從而形成文化與傳媒、信息交融的特色產業。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作為高科技與高文化價值結合的產業交匯點,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有效保護的同時,更要使之上升為具有知識產權和資源資本屬性的文化產品,更好地促進文化資源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創造出巨大的社會與經濟效益,推動經濟社會更好、更快地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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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物保護;問題;對策
1 文物保護工作的意義
文物保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文物指的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遺留下來的具有一定價值的歷史遺存,比如各種建筑、工具、藝術品、技術等。加強文物保護,有助于弘揚我國的文化和民族精神。各種歷史文物作為歷史的遺存,是歷史的見證,也是文化的重要載體,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有助于我國傳統文化的流傳和弘揚,促進當代中國文化的深入發展。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我國很多文物都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更應該加強對其保護的投入力度。第二,文物是我國歷史上各種科學研究的結晶,是歷史上各種科學技術發展的成就的體現,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學價值。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有助于推動科學研究和經濟的不斷發展。在古代我國很多領域都有超前的發展,產生了很多至今都在沿用的技術,比如我國的四大發明,對人類的科技文化進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工作,有助于對文物中凝結的各種科學原理、工藝技術等進行研究,促進當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此同時,文物對經濟發展也有很大的貢獻。比如各地的文物資源在旅游業中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文物旅游對于人們的吸引力逐漸加大,對于拉動經濟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比如故宮、秦始皇陵兵馬俑、敦煌莫高窟等,都促進了旅游業的發展,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第三,每一件文物的背后都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揭開文物背后的歷史,有助于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于人們的精神文化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我國文物保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近年來我國加強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但是在當前的文物保護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 文物保護意識不強
文物保護意識的缺乏是當前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由于思想觀念的落后,對歷史遺留的文化遺產認識不足,導致人們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沒有整體性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不是一個人、一個單位的工作,而應該是全民、全社會的工作。盡管近年來各級政府加強了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設置了相應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社會有識之士也多方努力,加強了對瀕危文物的搶救和保護工作,但在當前的文物保護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人們對祖先遺留的物質文化遺產認識不足,缺乏保護意識。例如在當前的城市建設、農田水利建設、交通建設中,人們為了商業區、住宿區等規劃的完整,農田水利設施的配套、交通的順暢而不惜拆除一些保存了上百年的建筑、墓葬、石刻等物質遺存。
2.2 文物及其周圍環境遭受比較大的破壞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逐漸改觀,現代化的建筑越來越多,在經濟建設的過程中,一些文物受到了不同程度地破壞,甚至是出現了為新建現代化的建筑導致文物建筑倒塌、損毀的情況。另一方面,文物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也比較嚴重,比如當前,隨著城市化建設,很多文物被埋沒在現代建筑群中,周圍四處高樓林立,文物只是其中的一個小點,孤立于其中,人們根本無法體會到文物的價值,甚至完全忽略了文物的存在。因此,加強文物保護,使得文物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是我們當前應該重視的問題。
2.3 仿古之風比較嚴重
在文物保護過程中,對一些古跡遺址進行重建,成為文物建筑保護過程中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建筑類文物是文物的一個重要類別,由于歷史原因,很多古跡至今已經消失,或有其名稱保留但無實物保存。為了提高地方的知名度和吸引游客,有的地區僅憑有限的文獻記載及相關的傳說故事,大興復古之風,主觀臆造,新建古鎮、仿古建筑,甚至歪曲歷史,混淆視聽。
2.4 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
當前,我國在文物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現有的與文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其內容也比較松散,對文物保護的職責規定不夠明確,有的部分與當前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導致文物保護工作中責任推諉,因此加強文物保護的立法十分重要。比如對于不同的文物沒有相應的保護內容以及界定范圍,應該根據不同文物種類進行文物保護法律的制定,當前在這方面的工作還不細化,針對不同的文物制定不同的保護法律,比如針對建筑文物,要加強對建筑文物遺址的勘察,制定相關的保護措施,針對藝術品類文物,要對文物的價值進行確定,制定相關的法律保護措施。對于各種破壞文物的行為要進行嚴厲的懲罰,對于保護文物的行為要進行獎勵等,細化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范圍,才能發揮相應的作用。
此外,當前的文物保護工作中,經費的缺乏,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由于缺乏資金,導致很多保護工作無法開展,文物保護工作在基層的落實比較困難。
3 如何加強文物的保護工作
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文物保護工作而言,是一個極大的阻礙,為了不斷提高文物保護工作的質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3.1 提高民眾文物保護意識,倡導全民參與文物保護
當前文物保護意識不足是影響文物保護工作質量的重要原因,很多人都認為文物保護工作只是文化、文物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這種狹隘的觀念,對于文物保護工作而言具有很大的影響,因此要通過各種宣傳,不斷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倡導全民都參與文物保護工作。歷史文化遺產中所蘊含的各種哲學、宗教、經濟、地理、民俗等方面的內容,需要社會各界的專家和學者共同參與研究和保護,才能保證文物的完整性。文物保護是一項全民的工作,絕不是幾個人甚至幾個團體就可以完成的,加強文物保護,就要加強這種觀念意識的宣傳。
3.2 加強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政府的支持
對于我國當前的形勢而言,政府具有一定的強制力和廣泛的影響力,因此在文物保護工作中,應該加強政府的主導作用,通過國家各項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促進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法律法規方面,應該加強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以法律的手段來對各種侵犯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對文物保護行為進行獎勵。同時要把政府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進行有效的結合,發揮各自的作用,共同促進文物保護工作質量的提升。
3.3 社會要加強協調工作
文物保護是面向社會的,需要社會各界的全面協調配合,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對于文物的保護意識不足,導致很多文物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被損毀甚至是消亡,因此,要加強社會對文物保護的協調作用,與政府的支持保護和法律的保障進行協調,發揮社會保護的作用,抑制為了片面地追求經濟而忽略了文物保護的行為,協調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雙贏。
3.4 文物管理部門在工作中要根據時代的變化相應變通
文物管理部門的工作要隨著時代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變通,不能一成不變,要遵循社會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和方針進行文物的保護工作,文物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在工作中預防各種問題的出現,防范于未然,一旦出現了問題要及時進行解決。盡量將文物的損失降到最低。對于文物保護工作效率的提升,還要不斷提升文物保護人員的能力素養,做到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的雙重提升。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系,對文物資源有一個準確的掌握和了解,同時要和其他部門進行協調,避免在文物保護過程中發生的矛盾。
此外,還應該加強對文物保護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投入,促進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4 結語
文物保護工作對于文化、技術、工藝等方面的傳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文物保護過程,還存在一些問題,對文物保護水平和質量有很大影響。為了不斷提高文物保護質量,要從多個方面加強文物保護工作水平,比如加強意識提高、完善法律法規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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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瑰寶,作為不可再生資源,體現了一個國家、民族或群體的成就、價值和信仰,其歷史傳承性和不可復制性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因此,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文物資源豐富的國家,如何充分發揮政府應有作用,建立文物保護的有效法律機制,使文物保護工作得到應有的保障,則是當前值得深思的問題。本文通過分析我國現有法律對文物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就借鑒外國經驗,彌補文物保護法律空白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強文化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了相關建議。
論文關鍵詞 文物 文物法律保護 中國
對具有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的歷史遺物采取一系列防止其損害的措施這個過程叫文物保護。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瑰寶,作為不可再生資源,其的歷史傳承性和不可復制性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以筆者所在的浙江省為例,浙江人文歷史久遠,文化底蘊深厚,文物資源豐富。這些文化遺產是浙江歷史的見證,也是建設文化強省,推動全省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支撐。在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下,該省對文物的保護、傳承、利用、投入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國前列。截止2011年底,該省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和急需保護項目共9項,位居全國各省份之首。但由于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文物逐漸走進了人們的視野,人們對于文物的文化歷史藝術價值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刻,隨著收藏熱的升溫,文物收藏價值帶來的投資價值加劇了黑市文物價格的飆升,促使一些人鋌而走險,筆者所在縣檢察院僅2012年上半年就對6件盜竊文物案件提起公訴。此外,大規模的城鄉建設和基礎建設建設,導致破壞文物建筑、占壓大遺址、損毀古墓葬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文物保護面臨新的課題。因此,梳理我國文物保護立法現狀,分析文物保護法律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文物保護法律的建議,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文物資源豐富且現實中遭受嚴重文物流失的國家來說龍為重要。
一、我國文物保護法律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對文物保護已超出了國家的界限,成為一項全球性事務。我國作為一個文物大國,積極參與了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制定了一系列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制定主體及適用范圍,可以分為以下幾個層次:一是憲法中的相關規定;二是相關法律;三是行政法規;四是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五是權威部門的關于文物保護規定的文件,它們共同筑成了我國文物保護法律體系。結合近些年來文物保護法律在文物保護實踐中運行的情況和學術界對文物保護法律的理論研究,筆者認為,目前我國文物保護法律體系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規定的內容缺失
我國文物保護法律多達40余項,但從實踐運行看,在文物保護的部分領域仍存在一些內容缺失、規定空白。我國在涉及文物保護的各種法律、規章、辦法中,只在《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中第27條涉及預防災害對文物毀損的原則性規定:預防災害侵襲。沒有任何實施細則。在汶川大地震后華東政法大學校長何勤華指出,在地震中和地震后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我國現有的法律還是一片空白。同樣,在文物保護規劃、文物影響評估、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大遺址保護與考古遺地公園建設、流失文物調查追索以及在列入文物保護名單后到省政府公布前這段時間文物保護單位如何執法等領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空白。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要充分估計各類災害對文物古跡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訂應付突發災害的周密搶救方案。
(二)保護措施有待完善
我國現有文物保護法律規定過于空泛,缺乏必要的制裁機制和保障手段。如《文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以前很多建設單位都是國有企業,都是國家為文保事業出錢出力,現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私營建設單位越來越多,為了國家個人掏腰包顯然不容易了,何況還要忍受因延誤工期帶來的其他損失,所以當前在城鎮擴建、老舊街區改造、新區建設、新農村建設及其他基本建設工程中很多工地發現的墓葬,要么被偷盜一空,要么被一毀了之。還有如筆者所在縣2011年遇到的一棵古樹生長觸及電線案件:文物部門提出古樹作為文物保護本體,不能隨意砍伐;電力部門提出樹木生長已經觸及《電力法》規定的安全隱患范圍,必須砍掉。雙方都能拿出相關法律依據,“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后導致事件擴大化。而現有法律對法人違法造成文物執法損壞、法律之間規定相互矛盾等問題缺少有效的懲罰和適用規定,使得法律規定內容在實踐中難以到位。
(三)文物行政執法亟待加強
據公安部門統計,近年來,文物遭破壞現象仍然嚴重,全國每年破獲文物犯罪案件約2000余起,且發案率呈上升趨勢。我國《文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文物保護工作。”但實踐中,我國未設立文物警察,文物保護部門在面對形形式式的文物違法犯罪行為時無力及時采取強制措施給予制止,造成文物屢屢慘遭破壞。同時,一些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人民群眾文保意識薄弱也使得文物執法艱難。
二、完善文物保護法律的建議
文物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面臨我國文物保護的嚴峻形勢,筆者認為應通過完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促進對文物的法律保護。
(一)借鑒外國經驗,彌補文物保護法律空白
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在完善文物保護法律的過程中必須引入先進的文物保護理念和科學的立法技術。各國的文物保護有不同的模式。就如日本,它就針對地震多況制定了周密的防范措施,它的文物大多都是用底座固定在柜子上的,即使柜子倒下來,文物也會沒有事。而且,日本的博物館抗震級別也非常高,通常會成為地震發生時人們的躲避之所。還有如埃塞俄比亞、埃及、秘魯等國,近來為了為追討流失文物可謂“不擇手段”,取得的碩果累累。鑒于此,我國應以汶川地震、2009年初在法國的獸首拍賣事件應對等為例,通過立法途徑,在中國如何在災害中對文物的保護、如何實施“準文物”的保護、流失文物調查追索等方面作出規定。總之,只有在先進的文物保護立法理念指導下,為斷彌補法律漏洞,形成完善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才能實現文保護法律的威懾力,為文物保護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增強文物保護法律的可操作性
法律要在文物保護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前提是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新修訂的《文物法》就地下文物歸屬、文物流通、文物經費以及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之間的關系有了更明確的規定,但法律客觀存在的滯后性決定了仍然存在有些法律條文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強的問題,如各部門的職能界定模糊、執法尺度大、對文物保護點和文流通領域的規定甚少以及前文提到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第27條、《文物保護法》第31條等,這些都增強了執法難度,造成執法尷尬,甚至無法可依。因此,完善文物法律法規仍是當前主要任務,按通常的做法,應針對較為原則的法律條款,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來彌補法律法規中的不足,通過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來實現法律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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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文物保護;問題;途徑
文物是人類在長期的歷史活動中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沉淀的結晶,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證明,因此,必須要做好新時期的文物保護工作。文物不同于一般的資源,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但是長期以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很多文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影響了文化傳承作用的發揮,因此,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要加強文物保護工作,合理有效地利用和保護文物資源,促進人類社會文明的發展和進步,為構建優秀傳統文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當前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文物保護意識欠缺。當前,很多的基層領導將文物保護工作當做是某個部門或是某些人的事情,沒有看成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當然,也有部分的領導意識到了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文物保護工作與自己的政績不太相關,很多的基層領導對文物保護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沒有真正落實到實際的工作中,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
(二)文物部門依法執行力度有限。當前,我國雖然制定了相關的《文物保護法》,對文物保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文物保護的執行部門是公安、工商等部門,文物部門雖然有執法權,但勢單力孤,加之缺乏聯合執法長效機制,使得文物在遭到破壞的過程中得不到及時的制止,《文物保護法》形同虛設。
(三)缺少切實可行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文物保護法》作為我國文物保護的基本依據,為我國的文物保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持。但在實際的審批和執行過程中未能夠正真得到落實,使得《文物保護法》只是流于形式,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比如一些建筑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未得到文物部門的審批就進行施工,使得很多的文物遭到破壞。此外,問題發生后,文物部門未能夠及時進行文物的保護和監督工作,造成文物破壞嚴重。
(四)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長期以來,很多的部門領導認為經濟建設是國家長期發展目標,文物保護是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他們片面地認為保護文物必然會影響經濟建設的發展。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領導將文物古建筑拆掉,進行城市建設。殊不知,他們這樣做會將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精神財富毀掉。還有部分領導干部利用手中的職權干涉文物部門依法行政,尤其是文物保護和經濟建設發生矛盾的過程中,他們不惜以犧牲文物資源為代價,進行經濟和城市化建設。
(五)文物執法部門執法力度不強。近年來,我國雖然制定了《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文物保護框架基本形成,但是由于框架制定還不完善,導致文物執法部門在執行的過程中形式化現象嚴重,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進行。在《文物保護法》中,雖然明確規定了文物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但是對于行政強制措施卻沒有明確規定,導致文物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硬不起來,這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因此,必須要加強文物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
二、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途徑
(一)正確對待文物保護工作的地位。為了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首先要端正相關領導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態度,要將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到各級領導的工作計劃中來,同時還要將文物保護工作同各級領導的年度財政預算相結合,讓領導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起到帶頭模范作用。對于一些文物保護任務繁重的地區,還可以成立文物保護巡查隊伍,由專人進行管理。
(二)要建立健全、有力的執法機構和隊伍。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和機構是保證文物保護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在新《文物保護法》中,文物行政部門的管理范圍雖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擴展,但是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偏低,導致了執法效率低下。因此,文物部門必須要健全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三)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立法,加大執法力度。文物保護是一項政府必須參與的工作,文物保護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們群眾的生活質量,因此,全民必須要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是我國頒布的一部最大、最全的法律,這項法律明確規定了各級政府必須要履行的職責,但是由于很多的地方領導對文物保護工作缺乏重視,因此,在執法主體和執法機構設置方面還不夠健全,導致了執法部門的執法力度不強。所以,我國政府要加大文物保護立法和執法力度,促進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加強文物保護宣傳教育。文物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我國廣大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質量,因此,必須要加強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將我國優秀的文化遺產利用起來,并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各級政府要加大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將文物保護的歷史價值同社會價值有效結合起來,并傳遞給廣大的民眾,讓民眾意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另外,還要發揮網絡媒介和電視媒介的宣傳教育功能,通過開展文化講座的形式,為廣大民眾普及文物保護基本知識,提升民眾保護文物的意識和方法。
(五)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文物保護需要順應時展步伐,從而促使文物保護工作更加健康、快速地發展。在文物保護工作中,應該加強對文物的保護性利用,比如,建立具有當地特色的文物博物館、展覽館,或者以歷史遺跡為依托合理開發當地的歷史旅游資源。這樣,不僅能夠讓文物保護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同時也能通過這些合理開發利用,緩解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資金短缺狀況,并通過文物展覽等形式,發揮文物的歷史教育價值,從而形成以開發利用促進文物保護的良性循環。
三、小結
總而言之,文物是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積累和沉淀下來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稱,是我國古代人們知識和智慧的結晶。因此,我們要做好文物保護工作,使文物資源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進而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現和諧小康社會。
參考文獻:
[1]馮廣麗.淺談如何加強文物保護工作[J].黑龍江史志,2014,1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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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市化 文化保護 執行不力
中圖分類號:C936 文獻標識碼:A
Study on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MIAO Yan
(Jidu Temple Administration, Jiyuan, He'nan 454650)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period, some local governments are often one-sided focus on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a series of economic indicators, but ignore the humanism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foster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cultural city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of concerned is insufficient, so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n our country,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work increasingly acut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based on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as the subject,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to explore the problems, such as frequent legal violations, illegal phenomenon is more prominent,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en tampered and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cultural relics were not damaged but can't get timely repair, etc., at the same time,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optimizing, thought that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to offer help.
Key words urbanization; culture protection; poor implementation
在現階段的城市建設和改造過程中,偶爾有一些城市決策人不考慮自身城市實際情況而去片面追求更高程度的城市化,這樣就違背了一般客觀規律而去改造建設城市,這可能致使城市中擁有地域特征的傳統居民住所以及歷史性街道、地區會慢慢消失。城市化建設不只依靠高樓大廈,庭宇樓閣,而它更深層的建設是要關注城市文化的內涵以及該城市的文化底蘊是否豐厚。筆者認為,在城市化建設進程中,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好與壞就應當被作為城市化建設發展的重要指標被特別關注和照顧。
1 文物保護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人違規、違法的現象頻發
當前我國城市化建設正開展得熱火朝天,原本對于法人應當屬于這個過程里為了保護好文物,為了更好地處理城市經濟發展與城市文物保護之間的關系做出先鋒表率,但是事實并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一些法人只顧自己的利益,只是因為一點點的好處,鼠目寸光,沒有去考慮城市可持續發展,而導致文物破壞的違法事件頻發。法人一味因為滿足自己的利益與短期的利益,往往會做出損壞文物的違法事件。從這幾年里的文物執法監督過程里我們能夠看到,對于法人違法現象在文物違法案件總量里占了相當大的一部分比例。同時,法人知法犯法致使文物行政執法難度就增大。法人如果違反法律對比個人犯罪來說,法人犯法的破壞性就比較大。在行政法規以及商業性利益的誘使下,城市文物常常遭受到毀滅性的損害,從而給社會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
1.2 傳統的建筑物損害嚴重,得不到及時修復
因為城市化進程中政府對于傳統建筑物的重視程度低,以及投入文物保護的資金也往往不能很好地落實到位,這就致使傳統的建筑物常年得不到修復。例如,在濟源市文物保護規定《濟源市文物保護管理規定》中,這樣規定:“市、縣級市人民政府需要把文物事業費以及文物基建費分開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中去,然后再就同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統一地管理。市、縣級市每年的正常的文物維修費按實際需要在城市維護費中列出……”換句話解釋就是,在城市維護費的內容里是包含文物維修費的。如果一件文物需要被保護修復的話,它也需要被列入本級的財政預算中去,進而這筆費用需要從城市的維護費用里來支出。可實際上是盡管在政策上存在文物保護修復的資金保障有關規定,然而傳統的建筑物遭到破壞被置之不理現象隨處可見。一些是由于相關管理部門疏于管理,根本沒有對文物保護盡到職責;還有的由于牽扯出傳統建筑保護修復方案需要上下部門的審批而致使得不到修復,然而這些卻不是延長傳統建筑類文物修復時間的借口與托辭。在政策規定里既然有包含支出保護修復文物費報批這一款項,因此需要保護修復的傳統文物建筑就應該向有關的管理部門申請修復經費,然后修復傳統文物建筑,而不應該使這些文物建筑的保護規定執行存在問題,對文物的保護也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1.3 文物建筑的管理體制被擅自更改
在中國《文物保護法》中規定,國務院以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核定公開宣布的各級地方文物保護部門,需要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文物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代表地方政府對文物建筑展開保護修復管理。然而,在城市化飛速發展的當前時期,很多地方想利用擅自更改文物保護部門的有關管理體系,對本來需要地方政府來進行文物保護管理的文物保護部門遷移向企業開發經營,還有的竟然從國外進行招標承包。有的地方不間斷地發生一系列文物損害事件,這和文物保護部門的管理體系的改變所帶來的單方面追求經濟效益、輕視文物保護與管理、文物保護與使用脫節等一些問題有著直接的關系,這也造成了不能挽回的損失以及非常壞的影響。①文物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物質財富,而它屬于一種國家文物資源,有著公益性與公眾性的特征,但是對于企業來說,他們去開發文物最為主要目的卻是尋求利潤的最大化,因此常常急功近利。單方面追求眼前的利益,任意更改有關文物管理體系,讓很多文物保護的政策執行力度受到很大程度的消弱,而這也成為文物保護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一個問題。
2 城市化進程中文物保護政策執行優化建議
2.1 加大對違法違規現象的處罰力度
加大對于違規現象的罰金力度。由于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當前時期的經濟條件已經很大程度上不是開始制定法規政策時的經濟條件所能夠相比的,所以,起初時期的罰金相比與當前的狀況來說過少,因此也就不能起到處罰的功能。再者,對于違反文物保護政策的人除了經濟上的處罰以外,在其他的方面也應該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像假如有某些政府官員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現象,這就需要根據情節的輕重來給予其一定的行政處分,把違規行為和他們的官職的升降相聯系。這就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時的那樣,假如嚴重破壞文物,那么對于官員的提升就實行一票否決。決不可以允許他們因為自己的政績、城市中面子工程而破壞建筑文物,也不給予他們應有的處罰,幾年后又轉向其他的地方工作,這樣他的做法就給當地的文物建筑帶來很壞的影響。對于其他的人,也可以試著用勞動性與思想教育性質處罰。比方說,對于違反文物建筑保護政策一般規定的人,給予其處罰金以后,能夠安排他們到社區里義務勞動。然后視情節的輕重,分別做不同長短時間的社工。或許他需要做二十個鐘頭的社工,這樣自己就能夠選擇每周做六個鐘頭,分為四個周來做完。思想教育性質的處罰就是要對違規人進行文物保護方面的上課教育,使他們了解同時認識到文物保護政策有多么重要,以及文物的貴重的性質。像我們能夠與博物館或者紀念館這方面的人員聯系,讓那些破壞文物建筑的人去博物館或者紀念館接受一些文物建筑保護修復方面的政策教育。
2.2 建立文物建筑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系統
文物保護政策的有效執行是根據文物行政部門和規劃、國土、城市管理、房管、旅游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機關以及海關等的通力合作完成的。當前階段相互彼此之間并沒有一個文物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的平臺,大多數情況下是文物部門與規劃部門之間的事。建立起如此的一個文物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系統,就可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文物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系統應該是需要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物處號召,呼吁其他的各個部門參與到其中;文廣新局文物處的通知及時把一些文物保護的政策上傳到群里共享,便于其他的部門人員查看翻閱。這樣以后,相關的部門人員也能夠接觸到最新的文物建筑保護政策。如果有了如此一個文物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系統,那么類似于黃埔軍校同學會舊址改造成為了夜總會;區家祠變餐館等破壞不可移動文物的現象就能大大減少。文物建筑保護信息數據共享系統能夠起到各個職能的部門一起學習有關文物保護的政策,部門之間互相監督文物建筑保護政策執行的有關情況。
2.3 建立部門、機構之間互訪的工作模式
互訪屬于一個很好的方法。在互訪中,一個單位能夠對其他單位介紹自身單位的有關工作的內容,工作的性質以及自己工作的職責所在,與此同時,自身又可以知道到訪部門的相關工作具體情況。比方說,國土房管部門的有關人員去旅游管理部門拜訪,那么國土房管部門人員就能夠將在自身的工作中遭遇的一些文物保護政策執行問題情況分享給旅游管理部門的人員去聽,同時對于旅游管理部門的人員也能夠將把自身的工作所遭遇的某些文物保護政策執行的狀況與之交流。事實上,這個互訪過程也稱得上一個信息資源共享的過程,如果大家有什么問題或疑惑,那么可以坐在一起去討論,探討,集大家的思想去商量解決辦法,類似現場的辦公方式也能夠很大地提高辦事的效率。部門與部門之間在互訪的過程中,熟悉其他部門執行文物建筑保護政策的情況,同時可以學習別人在執行文物建筑保護政策時有什么成功的經驗可以讓自己借鑒,碰到的有些問題是不是自身也遇到過,自己如果遇到應當如何去解決,比較一下哪個方法更好,有利于自己取長補短。
總而言之,我國城市化進程中需要解放思想,進一步優化文物保護的政策執行。通過本文的簡要的探討分析,得出以下結論:對于一個有長久生命力的城市來說,只有在保護好承載它文化靈魂的文物條件下,才可以讓其城市化擁有完整的意義。由于城市這類的歷史建筑遺存是文化的物質載體,只有保護好這些建筑,才可以使我們的子孫后代更容易認識這個城市的發展歷史。只有先從觀念上重視文物建筑的保護工作,才可以確保文物建筑保護政策的優化執行。
注釋
① 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于禁止擅自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管理體制的通知文物辦發(2001)24號.
參考文獻
[1] 羅哲文.羅哲文歷史文化名城與古建筑保護文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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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在旅游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文物自身的藝術和歷史價值。在人類歷史文化發展進程中,文物不僅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而且具有較強的科學價值,所以當其以文化財富的視角出現在我們面前時,加強文物的保護毋庸置疑。就文物保護和旅游業的發展關系來看,文物屬于一種重要的旅游資源,在旅游業發展過程中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不管我們走到哪個景點,均能看到其所蘊含的深刻的歷史文化內涵,且往往會為了發展旅游業而強化對其的宣傳,致力于自身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彰顯。
(二)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有助于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旅游業的發展必須是可持續的,而可持續的發展,首先就必須確保旅游資源得到合理的開發。文物作為最為重要的旅游資源,強化文物旅游資源的保護顯得尤為必要。實際生活中,文物保護區盲目開發和建設的情況時有發生,而且導致文物被破壞,所以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這就需要切實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強化全民文物保護宣傳和教育。文物保護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一己之力就能完成,所以為了持續的促進文物保護工作得到開展,我們在日常文物保護工作中還應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工作的開展,并在宣傳方式上進行改進和完善,利用傳統的電視、海報、標語等宣傳方式的基礎上,還應注重互聯網平臺的利用,開設文物保護公眾號,及時的加強與網民之間的互動,尤其是利用網絡平臺能及時的加強有關文物保護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及時的收集網民的各種建議,網民也可以通過平臺上報出現的文物破壞現象,從而更好地以此對文物保護進行改進和完善。同時在注重文物宣傳的同時又能強化當地旅游事業的宣傳,這樣既能吸引大量的游客旅游,又能在旅游過程中更加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使其通過文物更好地進行掌握其背后所蘊含的深刻內涵,從而更好地為文物的保護和旅游事業的發展貢獻綿薄之力。
2.對現有文物保護體系進行不斷的完善。鑒于當前我縣在文物保護體系上存在諸多完善的地方,我們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礎上,還應不斷的完善現有的文物保護體系,借助多方面的力量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之中,進而更好地促進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同時又能促進當地旅游時事業的發展。首先就應對本地的旅游事業的發展規劃進行明確,并明確規劃旅游區內所要保護的文物,切實強化文化部門和旅游部門在文化保護方面的合作,從根本上對文物保護體系進行完善。其次就是在現有的縣級、鄉鎮和村落三級文保網絡進行拓展和完善,在縣級文保體系上,主要是對整個區域內的文化保護主體的職責進行明確,并及時的下達有關文保任務,盡可能地各種任務得到高效的落實,并強化基層文保員的教育和培訓,并在三級文保網絡中分別設置具體的文保專員,負責對本區域內文保工作的總結和分析,結合需要針對性的進行改進和完善,因而我們必須注重各級之間的溝通和配合。而最后則是加強對現代監控技術的應用,利用構建的文物保護系統對各級文物保護現狀進行分析和評估,并及時的加強對其的預警,及時的下達整改命令,但是就當前來看,在文物行政執法遙感監測與預警系統方面在我縣還并沒有引入,這就需要加快對其的引進,利用其技術優勢加強對文物保護現狀的研究和分析,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文物保護與旅游事業的可持續發展[3]。
二、遂昌旅游業發展過程中在文物旅游資源保護方面的問題分析
在遂昌旅游業發展過程中,文物作為重要的旅游資源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遂昌在文物保護方面有存在諸多問題,旅游業的快速發展使得文物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就當前來看,目前發展旅游業與保護文物之間的矛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主體方面。文物旅游資源雖然在名義上為國家所有,但是其實際控制權則在當地政府,而且在很多地方政府部門而對其的控制權進行了分解,在文物保護過程中,不僅有文化部門,而且有旅游部門,且均設置了保護機構,這一點在遂昌也不例外。這就使得一個旅游區有著多個頭銜,不同性質部門參與文物保護,而誰有能為文物保護負責就是當前一個主要的問題,這也就是管理主體上的問題,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體制,導致雙方在文物保護中存在相互推諉的情況,最后導致大量文物被破壞。
(二)在管理機構方面。目前,我縣文物行政機構不健全,縣文管辦與湯顯祖紀念館合署辦公,縣級執法力量薄弱的問題還很突出。文物部門工作量大,人員編制少,內設機構不健全,宣傳教育、法制、人事等職能科室均未設置。鄉鎮級只有業余文保員,多數為文化員兼職,他們多以鄉鎮中心工作為主,建立一個“縣――鄉(鎮)――村”文保網絡非常迫切,而這就使得遂昌的文物保護工作嚴重滯后。所以不得不將部分經營權承包給經濟實體進行開發和經營,使得文物旅游資源的保護實現了分離經營,但是旅游企業在文物經營管理中往往只注重對其的利用,文物保護意識的較為缺乏,加上文物保護專業技能嚴重不足,在注重對其經濟效益發揮的同時忽視對其的保護,使得我縣的文物保護現狀堪憂。我縣的古遺址、古墓葬、石刻等總體數量不多,古遺址33處、古墓葬38處、石刻43處,但都具備較高的文物價值。可它們的保存現狀也很不樂觀,自然和人為破壞相當嚴重。
(三)保護資金方面。遂昌縣的經濟狀況并不發達,納入財政預算和體制改革沒有到位,文保專項資金缺乏。而即便是一些旅游企業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之中,往往由于技術和資金問題,導致文物保護工作難以得到高效的開展,在日常游客旅游管理和文化宣傳方面又做的不足,導致游客在旅游區內破壞文物的情況時有發生,而這些都有極大的影響了遂昌文物的保護。所以必須將二者的關系厘清,才能更好地采取措施予以完善,所以在以下將對此進行進一步探討[1]。
三、遂昌文物旅游資源保護措施
文物在整個旅游發展中是最為重要的旅游資源的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鑒于上述在文物保護中存在的諸多不足。筆者認為,在注重文物旅游資源利用的同時,還應切實強化對其的保護,這就需要切實注重以下工作的開展:
一是將我縣的旅游區塊進行劃分,及時的普查旅游區內存在的文物旅游資源,從根本上確保文物保護工作得到開展,對不同旅游區內的文物保護責任規劃到具體的文物保護機構進行保護,沒有保護機構的由縣級文化部門安排專人加強文物的篩選、排查和保護,掌握文物保護現狀,強化文物保護效率;二是在管理主體上進行明確,在劃分旅游區塊的基礎上,我們就應結合其具體的保護責任的規劃,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明確管理主體。在整個文物保護過程中,文化部門應作為規劃者和引導者,并堅持誰開發、誰收益、誰保護的原則,強化對基層文保員培訓的同時,還應切實注重旅游企業的監管。對于旅游部門和文化部門職責不同導致的文物保護職能錯位的問題,則應以文化部門為主,將具體的保護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可以放給旅游企業,但是旅游企業所確定的文物保護方案必須在得到文化部門許可后才能對其實施保護,并與旅游企業之間簽訂文物保護合同,在合同中對雙方的權責進行明確的同時,尤其是應針對旅游企業只注重開發利用而忽視保護的情況進行重點處理,對因文物保護不當的職責進行明確外,還應預交文物保證金,才能在出現問題且得不到處理的前提下由文物部門對其實施保護,盡可能地避免文物被破壞;三是在文物保護資金方面,除了實施管養分離的政策外,我們還應在資金方面加大投資力度,將文物保護經費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規劃內容之中,確保文物保護經費隨著經濟的增長而同步的增長,但是政府的資金顯然遠遠不足,而旅游企業往往在文物保護上的投資有限,所以我們還應增加更多的渠道籌措資金,尤其是一些文物多又沒有得到開發和保護的區域,應加強對其的保護的同時設置專線的保護資金,盡可能地確保所有的文物得到保護,并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始終堅持保護為主和搶救第一的原則,確保文物保護資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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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孫秀良,楊守文,張慧卿,等.科技查新中的館際幫扶模式[J].圖書館學刊,2011(1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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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博物館;文化;藏品;管理
目前從文物部門統計的數據來看,在全國2200多家博物館中,共有館藏文物1236萬余件套。在這2200多家博物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小博物館,有公立博物館也有私立博物館。那么,博物館發揮社會功能的關鍵依托是藏品,它是國家寶貴的科學、文化財富,是博物館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它也是博物館存在的價值所在,是博物館的生命線。而作為文化產業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小型博物館,藏品的保護管理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加強中小博物館的藏品保護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作為一個博物館,藏品的數量少者幾千件,多者幾萬件、幾十萬件。如果沒有一套科學的管理方法,就不能便捷地提供研究、利用,也無法保證藏品的安全。博物館保管藏品的目的,最基本的就是保護藏品的安全,防止丟失、損壞;再者是方便研究、利用,使藏品的內涵價值轉化為社會價值;另外,也能提高博物館的教育功能及知名度。然而在實際藏品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如何科學的進行藏品管理是我們各方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以下從藏品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兩個方面全面闡述中小型博物館的藏品管理。特別指出了很多在實際工作中容易出現而又常被忽視的一些問題,以供各位借鑒。
一、中小博物館藏品保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因諸多方面的原因,我國的中小博物館館藏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護管理,許多情況令人深思和擔憂。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問題一:藏品保護基礎設施差。文物的保護受環境影響很大,而大部分中小博物館的藏品保護管理條件較差。很多中小博物館沒有像樣的庫房,倉庫潮濕漏雨,面積缺少,藏品擁擠等,很大程度上無法滿足藏品保護的的環境要求。另外,保護藏品的設備設施老化。庫房建設或改造未考慮文物防震、防雷、防蟲、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塵等方面的因素,導致文物自然損壞嚴重,在藏品的保護設施方面也缺乏條件,有些藏品簡單的用包裝紙包裹;庫藏品或陳列品僅有幾個框子,幾個柜子,再加點防蟲、防潮劑等。此外,在防火、防盜方面也欠缺必要的考慮。問題二:目前自然環境的劣化對藏品造成嚴重的損壞。如空氣中二氧化硫的增加,藏品的光照等。問題三:藏品保護投入資金嚴重缺少。文物保護經費不足導致館藏文物的保護保管問題無法解決,更談不上花更多的資金來投入文物的征集。問題四:藏品保護技術手段落后。由諸多因素導致的館藏文物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嚴重,加之博物館的現代化保護技術水平差,對館藏文物的保護僅停留在查查數量、看看溫度等膚淺層面,對館藏文物中遇到的特殊問題沒有設備和技術來解決。問題五:藏品保護意識淡薄。有些部門、單位,領導分工不明確,缺乏對文物保護的責任意識,過分的關注其經濟價值,而忽略文物本身的價值,導致人為損壞現象嚴重,也有一些職工,對藏品的保護更是抱著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認為只要“守好房子、收好票子、管好章子”,就可以了,不能正確認識藏品的存在價值及意義。問題六:藏品保護缺乏科學管理。建立健全的藏品保護管理制度是博物館藏品科學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準則。
二、面對中小博物館藏品保護管理問題的應對措施
如前所述,藏品是博物館發揮社會功能的關鍵依托,是博物館存在的價值所在,是博物館的生命線。加強中小博物館的藏品保護管理工作意義重大深遠。面對中小博物館藏品保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應對措施。措施一:加強庫房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硬件保護水平。博物館最首要和最根本的功能就是對文物的保護與保管,《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藏品應有固定、專用的庫房;要有專人管理;庫房建筑及保管設備要求安全、堅固、適用、經濟。因此博物館藏品庫房是關系到藏品是否安全和有效保護的重要條件。其選址、結構、布局、設施等是否考慮了地方的一些不可抗拒因素,是否合理妥當等,將直接影響到藏品的壽命和安全。同時,要嚴格按照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的具體要求。特別是一些新的文物庫房的建設要特別考慮到這些方面的因素,嚴格按照“十防(防震、防雷、防蟲、防潮、防干、防光、防塵、防火、防盜和防污染)”的要求進行設計。此外,在設備方面,要加快對文物保護設備設施的更新或添置,有條件的博物館,要在現代化保護設備,例如恒溫恒濕機等加大投入。措施二:對抗自然環境的劣化。在空氣質量的控制方面也要有所考慮,對藏品的保護和管理要對庫房的空氣進行粗過濾。同時,對藏品照明設施的使用和控制方面也不可忽視,特別是陳列室內的藏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潛在的危害。其次,要提供文物修復的基本設備和物資,有條件的博物館可以經批準自行進行一般文物的簡單修復。措施三:各方爭取,緩解資金壓力。怎樣解決資金缺少的重大壓力?博物館事業作為公益事業,目前實現“以文養文”的博物館并不多。首先需要各級財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護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加”。另外,要保證專款專用。目前文物保護專項經費未專款專用的現象很多,資金都用于提高職工待遇等方面。此外要借各方力量,加大對文物保護的投入。國家要制定優惠的政策予以支持社會各界對文物事業的扶持,可以收取資源稅,適當減免相關稅種。要廣泛爭取國際組織、友好國家政府及團體,特別是海外華人、港澳臺同胞對我國博物館事業的關注和支持,設立“保護基金”。同時,中小博物館也要積極利用自身的優勢,努力把博物館推向市場,吸引觀眾,或多方面的加大產業的開發,獲取經濟收入,緩解資金壓力。措施四:加強人力資源建設,提高藏品保護科學技術水平。隨著科學技術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文物保護問題可以借現代科學和傳統工藝來解決。新時期,我們要積極的開展館藏文物的保護研究工作,針對不同類別的文物展開技術性保護,以不斷的實踐促進技術的提高。但如何提高專業技術水平,關鍵在于人,因為技術和設備都需要人這個主體來進行使用和操作。首先要善于開發現有的人才資源。要提高保管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培養樹立熱愛博物館的職業道德情感,對現有崗位人員積極組織參加各項專業技能的培訓,加強崗位的繼續教育。其次,要留住現有的人才。博物館的成長離不開專業人才,我們要盡可能的創造條件,留住一些熱愛博物館工作,致力于博物館事業的從業人員。要為藏品保護專業人才的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為其在學習教育、工資福利等方面要創造便利,改革其工資制度,可以建立博物館專項津貼。再次是,要吸引外來的技術和人才。文物保護管理研究技術是一個區域化、國際化的技術,我們也可以借鑒國內、國外的許多同行的技術。可以考慮從外單位聘用一些專家、學者擔任顧問,走出去學,請進來學,借他人之學,為我所用。措施五:明確責任,提高保護意識。首先,保護第一,領導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別是法定代表人要對館藏文物的安全負責,建立文物保護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藏品的保護保管情況,要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到自身擔負的歷史責任,以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對待文物保護工作。其次,率先垂范,以身作則,自身積極參與到文物的保護隊伍中來,要積極宣傳藏品保護的意義,鼓勵和培養一批熱愛文博事業的從業人員。其三,轉變傳統觀念,提升思路,要利用文物的本身價值,提高博物館門票的附加價值,發揮藏品的社會功能,讓博物館走向學校、走向社區、走向社會。其四,要積極檢查督促藏品保護保管工作,賞罰分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措施六:健全規章制度,實行科學管理。《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賬目清楚、鑒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要實現藏品的科學化管理,就必須要加強藏品科學管理理論和方法的研究。首先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學管理步驟。藏品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接收、鑒定、登帳、分類、編目、定級、建檔、入庫、排架、提用、注銷和統計,每一個藏品管理工作者要嚴格按照這些規定進行藏品的科學管理。那么,藏品的科學管理其實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科學管理的步驟和方法,主要是:編目(鑒定、定級、分類)、登記、入庫、排架、建檔統計、檢查和清點,以保護藏品安全,防止丟失損壞。第二個層次是健全的規章制度,以保證藏品的研究利用。藏品管理必須做到:制度健全,帳目清楚,鑒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二是要有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有可能有條不紊的開展藏品保護工作。這些制度應包括基本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和每項具體保護保管的操作規程,例如藏品征集、鑒定、分類、消毒、修復、復制制度和出入庫管理規定、安全管理守則、設備設施的檢修制度等。同時保管部門要明確自身的責任,責任落實,分工明確,要在不斷實踐的過程中完善保管制度的建設,不斷整改提高。三是要提高全員的法律意識,以法律法規來指導自己的業務工作,對文物、博物館的法律法規要熟悉掌握和運用,例如《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省、市、自治區博物館工作條例》、《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文物藏品定級標準》等。四是要積極借鑒現代化的管理經驗,例如運用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將藏品保護管理作為一種“產品”進行嚴格的監控,逐漸形成文件化、程序化、標準化的管理體系。其五,要充分發揮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統的作用,利用電腦科學的管理藏品,通過普查來摸清自己“家底”,利用館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統來建立健全館藏文物臺帳。
三、結語
博物館藏品管理工作是一項嚴謹的、科學的工作,其水映出對藏品認知層次的深淺,是博物館發展是否成熟的標志之一。博物館藏品具有厚重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是一切博物館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藏品的數量和質量決定博物館的地位,如果不加強對中小博物館藏品的保護管理,我想我們損失的不僅僅是文物,更多的是缺失了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1]文化部――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
[2]中國大百科全書.文物博物館――1993-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