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場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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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規范車輛停放的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機動車輛停放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銀川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應當根據本市車輛增長和停車場發展的情況,加強對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投入。
鼓勵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開辦停車場。
第四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車輛停放和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永寧縣、*縣、靈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車輛停放和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規劃、建設、工商、價格、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停車場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的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二章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等有關部門根據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停車場的規劃,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市規劃部門組織編制新建區域、居住區及舊城改造規劃時,應當按城市規劃標準規劃停車場。
第八條市政府應當根據機動車停放需求狀況,在停車狀況緊張的區域和公共交通與自用車輛換乘的地段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
第九條市規劃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建筑物配建停車泊位標準,并應當征求市建設、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公共建筑物應當按標準配建停車場。
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公共建筑物,因城市規劃的原因,配建、增建停車場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當就近補建或者補足停車泊位。
建筑物改變功能的,已配建的停車場不得挪作他用;已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改變功能后的配建停車泊位標準的,應當按改變功能后的標準配建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
有條件劃定停車泊位的舊住宅區,沒有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不足時,經征得與擬劃定停車泊位相鄰業主同意,并經業主大會通過,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劃定停車泊位。未經同意,不得在舊住宅區內劃定停車泊位。
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不得占用綠化用地和消防通道,不得妨礙居民正常生活,不得阻礙交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配建專用停車場: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體育場(館)、影(?。┰骸⒄褂[館、圖書館、醫院、旅游景點、車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或者場所;
(二)建筑面積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商場、酒店、倉庫、餐飲娛樂等經營性場所。
本條前款規定的公共建筑、經營性場所,在本條例實施前未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標準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補建停車場或補足停車泊位。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并經規劃部門審核后,建設部門方可辦理施工手續。未經規劃部門同意和未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意見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停車場的設計方案。
第十四條土地管理部門可以將政府儲備的土地,用于設立臨時經營性停車場;設立臨時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單位和個人可利用自有空閑土地,按規定申辦臨時經營性停車場,但學校、幼兒園除外。
第三章停車場的管理
第十五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類停車場需要具備的設施條件和運營管理制度制定具體規范。
第十六條開辦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設施和經營管理設施及配備與停車場管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并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已建成的停車場的功能或者將停車泊位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停車場管理者應當保持停車場照明、排水、通風、消防、防盜等設施的正常運轉和環境整潔,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停車場可以由停車場產權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出租等方式委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其維修責任由雙方約定。
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人員應當參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業務培訓,上崗時佩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統一標志。
第二十條停車場的管理者提供車輛停放有償服務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標志、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停車場管理責任和管理制度;
(二)執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停車場管理規定;
(三)負責進出車輛的查驗、登記;
(四)維護場內車輛停放和行駛秩序;
(五)按照核定或者約定的標準收費,使用稅務統一發票;
(六)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協助疏導停車場出入口的交通。
第二十一條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由市價格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機動車所有人已取得停車泊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其停車泊位的管理服務費由停車場管理者與停車泊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約定。
第二十二條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者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應當發放停放憑證,并在車輛離開停車場時查驗收回停放憑證;對無停放憑證或者與交驗停放憑證不符的車輛,應當限制其離開停車場或者按照停車場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放行。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進入停車場應當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按劃定的停車泊位或者準許停放的地點依次停放。進入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領取停放憑證,并按規定交納停放服務費。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做好車輛防盜的必要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停放憑證。
第二十四條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的停車場應當允許在工作時間前來辦理事務的車輛免費停放。
第二十五條大型客貨車不得進入住宅區停放。但為清運垃圾、為住宅區內的住戶或者商戶提供運輸服務的車輛需要臨時出入的除外。
進入住宅區的機動車不得在發動機運轉情況下停放。
第二十六條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放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地點。
(一)裝載各類有毒化學制品和有毒工業原料的;
(二)裝載石油、天然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三)裝載其它對人體有害、嚴重污染環境的危險品的。
第四章道路臨時停放
第二十七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道路交通專業規劃,編制道路臨時停放方案。道路臨時停放方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該區域缺少機動車停放場所;
(三)方便市民停車。
第二十八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道路臨時停放方案,設置機動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臨時停車泊位每年至少評估一次,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減少已有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提出增加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建議。
道路臨時停放路段在交通繁忙時應當禁止停放車輛。車輛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放不得超過規定時限。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收費。
第二十九條下列區域,不得設置臨時停車泊位:
(一)占用消防通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夠提供充足停車泊位的停車場服務半徑三百米以內;
(三)道路交叉口和學校、幼兒園出入口、公共交通站點附近五十米范圍內;
(四)市區主、次干道、交通流量大的市區微循環道路;
(五)其他不宜設置的路段。
第三十條需設置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施劃。交通情況發生變化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撤除臨時停車泊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或撤除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臨時停車泊位使用、變更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允許停放的時限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公告,并在該路段設置明顯標志。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大型活動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需要對臨時停車泊位進行臨時調整的,應當將調整情況以顯著標志予以告知。
對于嚴重影響機動車正常行駛的臨時停車泊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撤銷。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停放的車輛阻礙交通或者妨礙執行其他緊急任務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將車輛移至指定地點,并以適當方式告知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十三條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者因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因不符合停車場管理規范而造成停車場內的車輛受到損毀或者丟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車輛駕駛人的過錯造成停車場設施或者其他車輛損毀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有關停車場規劃、建設、收費規定的,由市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標準的,由市規劃部門依法處罰,責令其補建。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改變停車場功能或者擅自將停車泊位挪作他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從停用或者改變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處以罰款,并責令限期恢復。
擅自設置或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處以5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對停車場管理者或者相關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配置停車場設施或者已配置設施不完善的;
(二)明知車輛裝載危險品而允許其進入停車場或者未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的;
(三)未按規定劃定停車泊位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根據停車場管理者或者住宅區管理者的請求責令其立即駛離;拒不駛離或者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有權將其車輛拖離停放地,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并可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停放車輛或者在機動車發動機運轉狀態停放的;
(二)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阻礙停車場交通的。
篇2
1.籌組管理公司及招聘管理公司員工
管理公司籌備初期,僅有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工程部正、副經理共5人,為配合好又多之交付使用,管理公司以公開招聘方式招募各級員工,并對各應聘者進行筆試、技能實操及面試,以考試成績作為招聘員工之主要依據。經過2個月的發展,直至年元月底,管理公司共有員工54人,詳細之管理公司人員架構情況見附件一。
2.協助發展商各項設備之安裝調試情況
為順利接管步行街及令商場日常管理工作順利開展,于步行街建設期間,物業公司定期參加發展商、施工單位之工程會議及參予步行街各項設備之安裝、調試、初步驗收工作,如:步行街空調系統評標、安裝階段;發電機組安裝、調試、代管運行;高、低壓電房調試、代監護;車庫照明系統設計、施工、接管;車庫交通標志安裝;車庫墻壁、天花油漆工程;車庫給排水系統更改工程;天頂光棚工程跟進,并于上述工程期間從物業管理角度就上述設施、設備提供改善建議(詳見附件二)。
3.員工崗前培訓
于好又多開業前,物業公司主要安排對安防員進行崗前培訓,以讓員工了解自己工作職責及熟悉商場整體環境(培訓計劃見附件三)。
4.安排車場清潔開荒工作
為創造一清潔干凈環境歡迎前來好又多購物之顧客,物業公司連夜安排清潔公司對地下車庫及進行開荒清潔,而有關之清潔情況基本令人滿意。
5.安排車場地面臨時劃線
為了好又多開業前完善步行街車庫之車位劃分及道路指引,物業公司通宵安排員工對車庫地面進行分劃標識工作,惟上述工作及所用油漆僅為臨時性質之標劃,故效果未能如專業公司之顯著及耐新,建議發展商仍需重新標劃。
6.物業公司臨時辦公處及購置日常辦公所需物品
管理中心于永久性辦公場所尚未能正式投入使用的情況下,在發展商的協助下,暫時在步行街籌建處7樓設置臨時辦公室,并為物業公司日常工作購置了各項必要設備和辦公用品。
7.為施工單位辦理出入證
為有效監控步行街工地施工人員,管理公司制定了完善之施工進場辦證制度,要求每一施工單位進入步行街工地施工前均須至管理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并為屬下施工人員辦理及領取施工出入證。
8.施工管理
針對春節前粵西公司因承包方之糾紛而出現的工地工人鬧事及擅自強掛橫額事件,管理公司安防部已密切注意施工方面之動態,隨時協助發展商對其人員、物品管理。
9.安防工作
管理公司于步行街車場各出入口及公司總部重要位置全天候安排安防員值班。另外亦安排安防員不斷巡邏于步行街及車庫內,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防范罪案的發生;于日常管理中,安防部繼續加強崗位培訓及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并于車庫內根據消防
規范配置消防器材;惟有關安防員之整體素質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10.清潔工作
物業公司對原有清潔人員工作進行調整及培訓,以適應陸續增加之工作區域及保潔量,詳細制訂日、周、月清潔計劃及考核標準,目前主要工作為車庫及辦公室、招商中心之保潔。
11.工程工作
工程部對辦公區域及步行街各項設備承擔起日常一般性的維修保養職責,對各項設備出現之故障,除就故障情況進行登記外,亦于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及時進行維修,以求令有關設備盡快恢復正常運行。并于節前承擔廣場廣告牌架之制作工程。
12.設立物料倉庫
開設物業公司物料倉庫,目前暫時將工程、辦公物料、清潔物料統一歸倉,并做好有關物料的進入倉登記及日常庫存、耗材之統計,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使用情況。
13.停車場管理
目前物業公司接管主要物業為步行街地下停車場,為配合好又多開業,根據發展商安排,暫辟出部份車位予好又多作為臨時卸貨及物資周轉場地,好又多并有部份設備堆放于車場內;現時停車場內之各項設施仍在完善之中,包括有關防煙門、設備房門安裝,地面車位劃線地面粉塵大;針對上述現狀,物業公司已于車場內設置保安崗,指揮車輛停放及定時巡邏停車場,制訂及實施車輛進出管理制度。加強和改善停車場管理將繼續是管理公司下一年度之重要工作之一。
14.招商、租賃工作
詳見招商、租賃工作報告
15.財務管理
物業公司財務部針對物業公司實際運作情況,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發展商的財務制度,初步建立起管理公司會計帳套,并逐步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和倉庫管理制度。由于好又多開業初期經發展商決定免收相關租金等費用,故物業公司未有任何管理收入,而支出方面,自年月日至年元月日,物業公司共支出RMB154586.30元,資金具體支出情況如下:(略)
16.物業公司內部管理
于內部管理方面,物業公司亦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
16.1初步制定《管理公約》、《商戶手冊》、《裝修手冊》三大手冊(詳見附件)。
16.2初步制定了物業公司各部門之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16.3制定了物業公司各員工之崗位責任制,明確員工的崗位職責。
16.4初步印制相關日用表格、名片等。
16.5通過完善辦公場地及添置辦公所需物資、對講機。
16.6為安防部員工訂制制服,以便員工以統一的形象面向業戶。
16.7逐步完善物業公司員工人事檔案制度及考勤制度,初步制定《員工手冊》。
篇3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位于最西面約__平方米(見附圖) 停車場地及其設施提供給乙方使用,并有償提供辦公樓內指定套間給乙方作宿舍和辦公使用。甲方按每月收取乙方場地使用費合共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即場地押金),甲方在雙方協議合法終止后7日內無息返還給乙方。
二、場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場地使用費按月繳納,且在每月5號前繳納當月的場地使用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規對停車場地的車輛進行管理(嚴禁非乙方車輛進入停放),乙方須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地內設施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復或賠償。如乙方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并違規不予改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停車場地的使用管理服務,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須遵守甲方車場的管理制度、聽從指揮。
3、甲方負責車場場地及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保證場地的正常使用功能,以及車場的清潔衛生工作(含宿舍公共地方)。并配合和協助乙方對外協調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及辦理相關證照。
4、乙方有權按協議規定的面積合理使用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并對乙方車輛進行管理,甲方要盡到對車輛油和輪胎的保管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成損失的,須予相應賠償。
5、乙方車輛分固定、臨時停放,固定停放的車輛應提供行駛證向甲方備案,若乙方需變更所停放車輛,乙方應帶車輛行駛證到甲方處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臨時停放車輛需乙方確認并向甲方門衛報告。
6、乙方應在租用場地內停車,停車時車頭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車,不得將車輛停于停車場進出口處,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7、乙方車輛須辦理相應保險手續,并經常檢修車輛,以便防盜、防火、防漏油等,否則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責任。
四、甲方擁有該使用場地的合法使用權,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周期內正常使用,場地內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同時,非因不可抗力,甲方不能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使用合同約定的場地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五、合同期滿后,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停車場地并繳納約定的場地使用費,乙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六、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即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備注: (場地平面圖)
甲方:
甲方代表: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聯系方式
篇4
【關鍵詞】 物業管理;服務;法律風險;防范
隨著物業管理服務市場化、規范化程度的提高,法制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客戶維權意識的日益增強,物業管理服務從最初的無風險期已步入了高風險期,長慶油田礦區服務系統物業服務業務同樣也面臨著極大的風險與挑戰。目前國內物業管理服務市場經濟秩序已初步建立,但配套的政策法規尚不能有效保護行業的健康發展,再加上物業服務企業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導致物業管理服務經營風險增大。而物業管理服務行業利潤相對較低,風險的承擔可能使一個物業服務企業無法進行正常運營。這些因素都不利于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壯大,不利于整個行業的不斷向前發展,這就使得如何規避物業服務經營風險,提高市場運作能力,成為當前物業管理服務行業目前的當務之急。
一、物業管理服務中的主要法律風險
物業管理服務涉及小區住戶和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事就找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解決不了或解決得不滿意,就抱怨物業單位不好,有時甚至開口就以不交物業服務費相威脅。不出事故則罷,出了事故就向物業單位索賠,這是物業單位所面臨的嚴峻問題,也就是物業管理服務風險。我們要防范各種物業服務風險,就先得從分析這些風險來自哪些方面,有何種防范措施來規避物業管理服務風險。從長慶油田礦區服務系統的實際來看,物業管理服務風險主要包括:治安風險、車輛損壞及丟失風險、消防事故及隱患風險、物業及公共設施設備造成的風險和公共環境不安全因素造成的風險等。
二、物業管理服務中主要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治安風險及防范
所謂治安風險主要是指由于外界第三人的過錯和違法行為,給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人身損害、喪失生命和財產損失等風險,導致了物業管理服務風險。社會上有些小區的入室盜竊、搶奪、搶劫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事件也屢見不鮮,給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帶來極大的壓力和風險。
(二)車輛管理風險及防范
所謂車輛管理中車輛的損壞和滅失主要指在物業轄區內的停車場經營車輛停放服務過程中,車輛發生車身受損、車輛滅失等情況。車輛停放服務是由轄區物業管理服務附帶產生的附加服務,通常由物業服務企業接受開發商或轄區業主委員會等相關方的委托進行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并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車輛停放期間,發生車輛毀損事故如何進行防范呢?
首先,從停車場硬件建設及維護來防范風險。停車場經營管理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依法取得許可證,向當地物價部門取得收費許可證。物業服務企業必須確保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時須負責做好相關停車場設施的維護和維修保養;將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的內容制作成公示牌,安置在停車場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經營單位是否承擔車輛的保管責任等,停車場內因維修工程等原因可能造成停放車輛損害時,應以指示牌等形式向車輛停放人明確告知,并將可能造成車輛損害和危險的區域進行單獨圍欄和隔離,明確禁止車輛停放在上述區域。
其次,從車輛停放管理軟件上防范風險。應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對車輛的出入嚴格管理。停車場的工作人員對進入停車場的所有車輛發放停車憑證,對車輛明顯已有的損害和破損應記載在憑證上;同時對停車場停放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車輛停放人應注意的事項記載在該憑證上,告知車輛停放人。當車輛進入停車場后,停車場工作人員應履行管理職責,負責對車輛的停放位置和停放秩序進行規范和指揮,及時制止不規范的停放行為,防止造成停放車輛的損害。車輛駛離停車場時,停車場管理人員應向車輛駕駛人員收取停車場發放的憑證。
(三)消防風險防范
消防事故和隱患也是物業公共設施管理服務的風險之一,但由于消防設施自身的特殊性,同時消防往往影響廣大業主重大生命財產安全,廣大業主應受到公共安全利益的保護。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和養護以及確保火災發生時,消防設施能夠發揮正常功效滿足消防部門處理消防事故的要求。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不善、無消防用水供應、消防報警系統失靈都有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和巨大財產損失,物業服務企業面臨如此的風險不僅要承擔經濟賠償的民事法律責任,而且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還可能因此將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一、物業服務企業首先在接手物業時,尤其是針對新建的物業,應查驗是否已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在物業未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之前,物業管理單位可以提前進入,但業主不能辦理入伙手續。
二、業主入住后,在二次裝修過程中,物業管理單位審查業主申請裝修項目,是否影響結構安全,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三、物業服務企業在進行物業服務過程中,對物業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械進行日常維護和養護。對消防設施需要中修、大修等以及根據消防部門檢查的整改意見需整改的,應依法律規定的程序,經業主大會同意,從維修基金中開支。
四、在轄區物業發生消防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警;協助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處理;確保消防設施、器械完好和功能正常;相關人員能夠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正確使用。
(四)設備風險防范
物業本身及公共設備和設施的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此項管理服務義務是物業管理單位主要的義務之一,同時因物業、公共設備的多樣性和分布的分散性特點,隨之而來產生了風險的頻繁發生。概括地講是轄區物業內不屬于業主個人所有和承擔管理責任的其他部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全體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物業本身及公共設備和設施的管理是物業服務企業的主要工作內容。物業公共設施、共用設備管理以及維護方面隱患也是物業服務風險的主要方面。為防止上述風險,物業服務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物業服務企業與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與原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交接過程中,應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交底和記錄,了解以往曾出現的故障和隱患,各方進行書面確認,這些記錄和情況作為以后防范風險的參考資料。對于交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損壞和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不同情況,確定責任和修復費用的承擔主體。
其次,在各方交接的過程中,向新的物業服務單位移交資料,是原開發商、業主委員會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如果不履行,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物業服務企業根據上述規定,應首先明確自己的服務責任范圍,因其決定風險責任承擔的范圍。建筑物基本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屬業主自己入住的由業主自己維修和養護的范圍,相應的責任和費用都由業主承擔;如業主陽臺放置的物品或者懸掛的物品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業主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證明是受害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由受害人承擔責任。
3. 提高物業服務企業工作人員防范風險的意識尤為重要。工作人員的防范風險意識指導他們日常的管理服務行為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沒有工作人員的防范風險意識,一切防范風險的措施都將成為一紙空文。
為培養物業服務企業工作人員防范風險的意識,除對工作人員按公司管理制度進行培訓和規定操作訓練外,還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同行業和其他物業服務企業已經發生的教訓是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最有效的方法。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應該將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不折不扣地貫徹到日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中,有的物業服務企業都已經通過國家有關管理體系認證,但往往過多流于形式和表面,沒有與法律風險的防范結合在一起,造成對風險防范有效性不夠。隨著社會專業分工的日益細化,物業服務企業應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法律專業服務;除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外;做好證據保全工作,為日后分清責任做好準備工作,避免責任和損失的擴大。事件發生后,相對人已通過律師發函或通過訴訟、仲裁途徑解決糾紛和爭議,物業服務企業需將所有資料移交給律師或法律顧問,并由當時的經辦人將相關情況介紹給律師或法律顧問,由律師或法律顧問負責進行下一步的處理和應對,以避免由于法律專業的不足,造成不利和責任的擴大。
4. 在建筑物及公共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中,物業服務企業全體人員應特別明確的一個問題是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按照《民法通則》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由于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或附著物、懸掛物和墜落物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訴訟,舉證責任由建筑物或設施的管理人和所有權人承擔,也就是說損害發生后,不是由受害人向法庭證明損害發生的原因,受害人只需證明損害結果和該結果是由建筑物或設施導致的。而物業服務企業在法律上有義務證明自己在管理過程中是沒有過錯或損害的,結果是由受害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如果不能證明這一點,法庭將依法推定管理人和所有權人負有過錯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所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和公共、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人是物業的全體業主,受害人很難向所有人追索,而且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也難以操作:根據物業服務企業與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的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通常容易發生損害的設施設備區域,應建有相應的監控設備,對現場進行監控和錄像,定期存儲。物業服務企業平常對房屋、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等應進行書面和現場施工記錄。
5. 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服務中涉及的電梯、綠化、清潔等專項管理,委托給專業的公司,由專業公司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6. 在公共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養護過程中,如果發生事故和損害事件,應向有關部門報告,由相應的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對事件和損害發生的原因進行認定;法院不是專業機構,只能依法委托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調查報告可以為以后的訴訟活動提供證據。
(五)公共環境風險防范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與相關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簽訂協議,對物業轄區施工現場管理和風險防范、法律責任分擔問題予以約定,以降低物業服務企業的法律風險和責任。施工結束后,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消除風險和隱患。
物業公共區域的綠化和消殺工作是維護物業轄區良好生活環境的保障之一。在上述工作中,物業服務企業應注意避免由于上述工作本身給廣大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帶來的潛在風險和隱患。其次,在障礙物前需要設置明顯的提醒行人注意的標識,告知行人注意和繞行。在消殺前應在物業公示欄告知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消殺過程中,對作業的區域應適當加以封閉,限時阻止行人通過:消殺完成后的一定時間,應在作業區域周圍設置明顯的提示和告知標識,避免因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
針對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的,在管理范圍區域內的業主個人所有的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物業服務企業應書面通知責任人及時維修養護,要求業主給予配合;同時要將上述情況書面告知給物業轄區內的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出面協調,督促責任人履行自己的義務。在采取上述措施都無效的情況下,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相關費用再由責任人承擔,向責任人追索。
物業服務風險自始自終貫穿于整個物業服務當中,每一家物業服務企業如何在口碑中贏得效益,贏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可以說是每一家物業服務企業的奮斗目標,要達到這個目標,規避物業服務風險就顯得極為重要。因此,每一家物業服務企業對風險如何規避都應引起足夠的重視,防患于未然,每一位物業從業人員責任重大。
由此可見,物業管理服務中風險無時不在、無處不有,只有我們深刻了解和掌握了其中的風險及防范措施,才能更好地服務居民和物業使用人,使企業在市場經濟中乘風破浪,安全前行。
參考文獻
[1]《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分冊》,2011年全國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編寫,經濟科學出版社。
[2]《物業管理實務》,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編寫,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3]《物業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叢廣林撰寫,德衡律師集團事務所執業律師。
作者簡介:
篇5
一、總體目標
以主街主路、重點街區、出入市口為突破口,以環境衛生、容貌秩序整治為重點,通過城區建筑治“違”、環境衛生治“臟”、容貌秩序治“亂”,對市容市貌、環衛保潔、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進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時,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和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治環境衛生
1.加強清掃保潔。認真落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強化門前三包管理,推進垃圾定時收集,提升清掃保潔質量。開展“洗路降塵”行動,主街主路堅持每天灑水3次以上,惡劣天氣和重大活動增加灑水、沖洗次數,減少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
(1)城管局負責城區街道;
(2)交通局負責國道。
2.清理積存垃圾。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小街巷、城鄉結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區、城中村、集貿市場、灌渠、國道進行專項整治,清理積存垃圾、渣土。
責任單位:
(1)城管局負責城區、城鄉結合部道路便道外邊界以內;
(2)交通局負責定魏線
(3)工商局負責新市場、綜合市場等商貿市場;
(4)水務局負責渠護坡及河道兩側、河道;
(5)街道辦負責城區居民區;
(6)鎮負責城、城鄉結合部道路
(7)307國道沿線鄉鎮區負責轄區內
(8)經濟開發區負責園區內道路。
3.強化煤灰和城市“三廢”管理。加強企業內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圍擋、覆蓋措施,及時查處廢氣、廢水等亂排、亂放、亂倒等違法排污行為。
責任單位:環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經營。對城區街道實行分類管理,在非嚴管街道設置固定攤位和便民市場,在指定范圍和時間從事臨時性的便民經營活動。清除城區主要街道未經審批的占道攤點、棚亭和市場,杜絕出現市場外溢和環境臟亂現象。全面取締市區內露天燒烤。
責任單位:
(1)城管局負責清理城區道路占道攤點,重點解決北馬街市場、勝利路西段、人民醫院門前、勝利路與東城街交叉口、市府路與昌盛街交叉口、工業路中段等;
(2)工商局負責綜合市場、新市場、新華街;
(3)交通局負責汽車站、307國道收費站周邊。
2.規范戶外廣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經審批、破舊損壞等不符合標準的戶外廣告。實施牌匾升級改造,清理道路兩側建(構)筑物及公共設施上粘貼的非法小廣告,做好沿街兩側的各類玻璃幕墻、門店櫥窗、廣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潔工作,杜絕臨時宣傳條幅、私設廣告及亂貼亂畫現象,凈化、美化城市環境。
責任單位:城管局
3.整治火車站廣場周邊環境。拆除亂搭亂建棚亭和影響觀瞻的構筑物;對廣場進行改造提升,重新鋪設地面磚并進行綠化;對車站候車室外墻立面及周邊墻體粉刷美化;在廣場建設一座公廁,設置停車位。
責任單位:城管局
4.拆除違章建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規違建、超期臨建、亂搭亂建等各類違法建筑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臺賬,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區道路兩側控制區
牽頭單位:規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城管局、國土局、鎮
(2)居民區
牽頭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城管局、街道辦
(3)城區管轄內街道棚亭、攤點,重點是通安街與育才路交叉口攤點、勝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東劉村段棚亭
牽頭單位:城管局配合單位:工商局、鎮
(4)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道路便道外邊界以外,重點是清理北馬街洗車棚
牽頭單位:鎮配合單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強交通秩序管理
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完善交通標識、標線等設施,依法對機動車隨意掉頭、亂停亂靠、亂闖紅燈以及大型貨車、重載車輛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加快推進停車場建設,利用閑置場地、空置場所建設停車場,在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道路施劃停車泊位,規定使用時間和車型,規范市區停車管理,解決車輛亂停、亂放等問題。
責任單位:
1.規劃局負責,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車規劃和道路停車場設置規劃;
2.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停車場設置審批和違法停車處罰工作;
3.城管局負責公共停車場設置完成后的經營管理工作。
(四)開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揚塵。加大建筑工地源頭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單位落實出入口硬化、工地圍擋、施工降塵、物料苫蓋、運輸車輛清洗、建筑工地廢水排放管理的規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揚塵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環境等問題。
責任單位:住建局
2.規范渣土運輸。合理設置渣土傾倒點,指導督促建設、施工、運輸單位按要求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強對運輸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體車輛的監管,保證密閉運輸,未采取密閉措施的一律不允許進入市區。依法嚴厲查處超限超載、亂傾亂倒、沿途遺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行為。
責任單位:
(1)城管局負責設置渣土傾倒點,規范運輸行為;
(2)公安局負責查處亂傾亂倒、沿途遺撒污染城市道路行為;
(3)交通局負責查處超限超載行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體制
1.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體制。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鎮、村三級管理體制。鎮政府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配備不少于15人的專職隊伍,對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道路便道外邊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擺攤設點、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綠化等)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同時,在建成區內的所有城中村設立固定的垃圾箱點,成立清掃保潔隊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掃保潔標準進行清掃保潔。
責任單位:鎮
2.加快推進數字化城管平臺建設。年內,完成數字化城管建設,實現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動態化,做到及時發現、處理與解決城市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溝通快捷、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綜合管理機制。
責任單位:政府辦、財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鄉鎮區及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容貌綜合整治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形成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機制,積極推動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嚴格考核驗收。市縣城辦、市容管理考評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市城區環境容貌考評辦法(試行)》要求,加強對城市管理各責任單位的督導考評。對日常檢查考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
下發整改通知書,做好跟蹤監督工作,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證整治效果。
篇6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停車設施的建設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規范車輛停放和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國家計委《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收費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設施是指用于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服務的場所,包括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和臨時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是指供本單位、本居住區機動車停放的場所。
道路停車泊位是指在車行道、人行道、廣場、橋下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間設置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
第四條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以及停車設施項目建設的行政許可和監督。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市區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施劃,以及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通、價格、城管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城市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服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停車設施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根據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并根據城市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由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停車設施建設應當與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及商業街區改造、道路建設等相結合,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門根據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建設計劃,指導并督促相關開發單位組織實施。
第七條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投資建設停車設施。
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大(中)型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應當考慮機動車停放需求,配套建設停車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已有公共建筑、大(中)型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未配建停車設施或者停車設施已無法滿足現有停車需求的,規劃建設、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其周邊具備條件的區域設置適量的公共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
第八條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的停車設施,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三章停車泊位設置與施劃
第九條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情況下,按照城市規劃,遵循車輛通行條件與道路承載能力、車輛通行安全與道路暢通相適應的原則設置。
第十條道路停車泊位的施劃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市公安交通、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停車泊位、標志、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完好。
第十一條道路停車泊位分為收費泊位與免費泊位兩種。停車矛盾不突出、無人值守的機動車停放場所,應當設置為免費泊位。
第十二條城市道路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停車泊位,使用權屬國家所有;產權單位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停車泊位,使用權歸產權單位。
第十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交通規劃建設等部門對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評估,評估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根據評估情況停車泊位設置與分類及時予以調整。
第四章停車收費管理
第十四條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按照合理補償經營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域向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
對于同一區域內的公共停車設施,停車價格采取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內的定價原則,合理確定不同車型、不同停放時間的停車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機動車停放收費屬于政府定價項目,收費標準應當通過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第十六條實行收費的道路停車泊位,應當按照價格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收費的具體操作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價格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七條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停放實行免費,車主應當主動出示本人的殘疾人證和車輛行駛證。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機動車停車費:
(一)在劃定的免費道路停車泊位內停放的;
(二)在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
(三)執行任務中的警用、消防、工程搶修、施救服務車輛;
(四)在劃定的車位內待客的出租車。
第十九條城市專業停車服務經營單位依法實行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市場準入和退出的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擇停車服務經營單位。
第二十條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將“門前三包”責任區域的道路停車泊位委托有關單位管理,但受委托單位不得收費,不得拒絕其他社會車輛停放。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未辦理有關手續擅自收費、不進行價格公示、不執行政府定價的,由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發改委《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二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將依法確定的停車設施改作他用的,由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二十四條對擅自設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車泊位的行為,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違反道路停車管理規定停放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行使行政處罰權。
實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并移交管理的區域,對于占用人行道的違法停車行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
第六章附則
篇7
【關鍵詞】車輛管理 管理制度 服務質量
1 加強車輛管理制度的建設
為加強油田特種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按照“能量化的就量化,不能量化的就細化”的原則,特制定完善適合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崗位目標管理辦法》、《車輛維修保養制度》、《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油料使用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認真加以實施。設備管理部門統一保管車輛的技術書籍,并按車建立資料臺帳、費用檔案。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車輛行駛前須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杜絕車輛帶病出車,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單位用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并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單位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每天進行一次日常維護,每月進行一次一級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司機對客戶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2 加壓驅動,令行禁止
“井無壓力不出油,人無壓力輕飄飄”。為確保政令暢通、有禁必止,徹底消除“滿、難、低、慢”現象和影響車輛安全運行的各種不良陋習,針對工作運行中的每個環節進行認真細致的研究,結合實際制定出一整套被大家認可、可操作性強的目標管理辦法。比如,行車紀律“六要、六不準”(要服從命令、堅守崗位,不準推、拖、頂和擅離職守;要文明禮貌、熱情周到,不準在行車中吸煙、說臟話;要遵守紀律、嚴守機密,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要對領導的詢問如實匯報,不準感情用事,夸大和歪曲事實;要保持車輛衛生清潔和個人衣著整潔,不準戴戒指、戴項鏈、留長發、打赤腳;要堅持車庫停放制度,不準擅自用公車為親朋好友辦私事,嚴禁私自動用車輛);安全行車“六不、三檢”(六不: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車;不擅自將車交他人駕駛;不在行車中聊天、吸煙、打手機。三檢:出車前、運行中、收車后必須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如若違反其中一條,扣發當月考核獎并停職檢查,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同時,他們還嚴格落實行車登記、車輛行駛里程登記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加大監督力度,靠制度規定來約束駕駛員的行為,靠嚴格管理來增強每個駕駛員的責任意識。通過細化目標、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加壓驅動,有效激發了全體駕駛員遵章守規、盡職盡責、樂于奉獻、爭創一流的內在動力,使車隊各項管理工作和駕駛員的精神面貌發生明顯改變。
3 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對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每名駕駛人應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掌握安全工作技能。制定并實施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駕駛人接受在崗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每人每年不得少于20小時,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工作。
4 車輛停車實行定置化管理
認真執行定置化管理規定,樹立良好的管理理念,做到整齊化一,美觀整潔。車輛停放必須放在停車場的停車車位上,不準亂停車場,保持整潔,面貌整齊。對停放車輛不整齊的罰款20元,亂放車輛的罰款50元。
5 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調度值班制度
車隊司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執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駕駛,認真操作,杜絕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疲勞開車,確保實現安全行車。發現一次酒后開車,罰責任者200元,并停止工作,進行學習。嚴格執行有關車輛管理的政策、規定,加強車輛管理,嚴格要求,確保完成各項任務。自覺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章作業,嚴禁超速行車、自覺搞好車輛維護.加強車輛保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行車。優質服務。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聽從領導,服從調度。大客車駕駛員正點交接班。并認真搞好車輛隱患排查,加強車輛保養,保持車輛良好運行。
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調度值班,加強責任心,精心按排,合理調度,確保用車需要。值班司機必須服從調度人員的調度,認真完成各項值班任務,值班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私自出車一次罰款100元,如外出不能值班者,必須找好替班人員,如發現沒有值班車輛。罰當日值班司機200元。
6 互動溝通,強化服務
為把“提供一流服務保障”不斷引向深入,車隊的全體同志都要遵循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時刻注意主動征求領導、用車單位和乘車人的意見、要求以及建議,自覺建立溝通平臺,不斷完善和深化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各項措施。在每輛車收車歸隊后,都主動詢問車輛運行情況,每名駕駛員也都及時反饋乘車人的合理化建議。同時,定期主動征求各部門對車輛服務保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修正和完善各項服務保障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在車隊內部,通過每周一的例會,大家相互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反饋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提合理化建議,從自身服務上找差距、找問題、定措施,充分調動每個駕駛員參與管理的積極性,有效促進了服務質量的提高。建 “公示欄”、“安全學習欄”,及時通報車輛運行情況,定期公示車輛運行情況、經費使用情況和百公里耗油量;利用“安全學習欄”相互交流安全行車的小經驗、小技法、小貼示和小剪報,互相切磋技藝,共同提高業務水平。通過溝通,消除誤會、化解矛盾、增進理解;通過互動交流,完善措施、強化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管理效能。
參考文獻
篇8
(20__年1月10日)
各位領導、同志們:
按照會議的安排,我就去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創建全國衛生城市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一個簡要發言。
一、去年以來的工作情況
20__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下,按照“強三基、創省優”的工作思路,以前所未有的大決心、大氣魄、大動作,積極搶抓機遇,強力推進“三基”工程建設,促進了我市公安基層基礎工作跨越式發展。省委、省政府非常成功地在我市召開了全省推進公安“三基”工程建設現場會,得到了各級領導的高度評價和與會代表的高度贊譽。
與此同時,我局圍繞創衛工作,以“強三基、創省優”為契機,高站位思考、高強度啟動、高質量推進,在加強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及交通噪聲污染、汽車尾氣治理、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行動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同時,我局積極協同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認真開展市容環境衛生整治,扎實推進滅“四害”工作。經過全市公安機關廣大民警的不懈努力,較好地完成了創衛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
一是加強了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及交通噪聲污染、汽車尾氣治理工作。按照市創衛領導小組的要求,我局開展了以“雙超整治”、“打擊無牌無證機動車”和“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整治”為重點的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共查處三輪車、摩托車、農用車、貨運機動車違法載人213起,違禁通行1168起,特種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5起,機動車違法停車619起。大力推進“暢通工程”建設,在城區19個路口安裝了紅綠燈系統,在26個重要節點安裝了交通違法抓拍設施,有效地維護了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20__年,全市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71起,同比下降5.9,死亡人數同比上升1.3,傷人數同比下降5.9,直接經濟損失同比上升4.5%。同時,加強了對交通噪聲污染及汽車尾氣污染的治理。全市各級公安交管部門以機動車在“禁鳴區”內鳴笛,營運車輛使用喇叭招攬顧客,在廣場、公園、居民小區鳴笛擾民等為整治重點,在設有禁鳴標志的攀枝花大道密地橋南至炳草崗大橋南、人民街、炳草崗大街、臨江路大力開展整治行動,全年共查處違反禁鳴規定交通違法行為143起。
二是積極開展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行動。為亮化、美化我市環境,共清查出廢品收購站點97家,通過清理整治,取締了一批無證經營的收購站點,打擊處理了一批違反規定收購的收購站點,進一步完善了廢品收購站點的管理制度。整治行動中,共查處違規收購站點43家,逮捕1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治安罰款39人。
三是認真開展市容環境衛生整治。積極參與拆除違章建筑執法活動,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積極會同環保、建設等部門大力加強了高考禁噪工作。與衛生、防疫站、狂防辦、農牧局等部門積極開展了“野犬、違章犬集中整治行動”。組織開展限養區敞養犬只捕殺大型行動3次,捕殺野犬、流浪犬、違章犬只482只,批評教育違章敞養犬主670人。四是繼續扎實開展滅“四害”工作。我局堅持把滅蚊、滅蠅、滅鼠、滅嶂螂作為創衛工作的重點,購買了6000余元的除“四害”藥品,分別在局機關、家屬樓及各基層派出所等地定期噴灑藥物、投放毒餌,有效地保證了環境衛生清潔干凈,預防了各類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__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創衛工作中較好地履行了職責,發揮了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離市委、市政府和創衛工作的總體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為實現20__年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奮斗目標,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按照創衛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公安機關的職能,支持創衛,參與創衛,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督促到位,做好做實創衛工作,確保創衛目標的全面實現。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搞好道路交通秋序和廢品收購站點的整治和管理工作。為搞好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局要在切實加強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加大對重點路段和重點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切實提高交通民警的執法管理水平,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上下功夫。繼續加大對三輪車、摩托車、農用車的專項整治力度,嚴管重罰機動車違法行為,搞好車輛亂停亂放、車容車貌的整治。在廢品收購站點整治工作中,我局將依法嚴厲打擊廢品收購站點窩贓、銷贓等違法犯罪行為,從源頭上堵住違法犯罪人員的銷贓渠道,維護廢品收購站點的治安秩序。
(二)開展機動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和機動車尾氣的防治管理工作。我局將繼續加大對機動車噪聲污染的專項整治力度,在城區實行機動車禁鳴,減少交通堵塞與鳴笛,降低交通噪聲。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環境噪聲進行整治,確保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0分貝以內,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9分貝以內。全市交警車管部門在做好機動車尾氣定期檢驗的同時,還要積極配合各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對尾氣的不定期檢驗工作,確保機動車環保年檢合格率>90,環保定期檢測率>80%。
(三)嚴厲打擊無牌無證車輛。打擊無牌無證車輛是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創衛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開展無牌無證機動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將該項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確保城市道路上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違法行為基本消除。
(四)加強機動車停車場點管理。為了規范停車場點的管理,一是要按照停車場管理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停車場審批制度;二是要對停車場、路邊停車點進行清理整頓,重點是規范賓館、商場、影院、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的停車秩序;三是交通管理部門要結合轄區交通的特點和規
律,對轄區路邊臨時停車點進行有序管理。
篇9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8631.8m2,其中1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7847.6m2,停車位189個,為Ⅱ類車庫;2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5316.6m2,停車位117個,為Ⅲ類車庫;3號地下車庫建筑面積5467.6m2,停車位117個,為Ⅲ類車庫。地下1層,建筑高度4.2米,剪力墻結構。
該工程民用建筑設計等級為三級,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級均為一級。屋面防水等級:Ⅱ級,配電室為Ⅰ級。本工程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基礎采用筏板基礎,抗震設防裂度為6度。
二、施工方案
本工程三個車庫均為地下建筑,基礎開挖時采用明挖方式,挖掘機開挖,自卸車裝運,用于回填土方堆于施工區附近的臨時堆土場,多余土方遠運棄置。
基礎及底板鋼筋均采用機械連接或焊接,所有框架柱縱向鋼筋一律為機械連接或等強對接連接?;A及柱、墻身、頂板模板均采用竹膠板,內側采用滿堂紅碗扣式腳手架作為支撐,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泵車輸送到指定位置澆筑,插入式震搗棒震搗密實。
施工工期180天,三個地下停車場同時施工,安排三個施工隊同時作業。各個地下停車場內分兩段進行流水作業。
三、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在施工過程中,以設計文件及現行規范標準為依據,通過對質量要素和質量程序的控制,切實落實質量責任制,項目經理部經理應為質量第一責任人;項目部總工程師要對質量總負責,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質量;項目部設安質部,并設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作業班組設兼職質量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對各道工序從“人、機、料、法、環”諸方面加以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1、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本工程按項目法管理模式組織施工,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為實現質量目標,成立以項目經理、總工為質量領導小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負責對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檢查,把質量目標落到實處。加強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配備精干質檢人員,確保工程質量。
2、質量保證體系
根據本工程特點,建立本工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本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建立的原則為:緊緊圍繞質量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創優規劃,堅持“以人為本”的觀點,通過政治思想工作,相應組織、技術保證措施和及時準確的質量管理信息系統,實現項目施工整個過程的質量控制。
四、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經濟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獎罰辦法。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和下達施工計劃時,必須同時制定和下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無安全措施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3、生產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認真建立“職工安全教育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帶袖章的安全員值班。現場設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牌、防火須知牌、安全無重大事故計數牌、安全責任區劃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都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護用品、鋼管、扣件、螺栓、電力線等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機具均必須專人使用,專人保養,并掛安全操作牌。
7、夜間施工配備足夠的照明,電力線必須由電工人員架設及管理,并按規定設紅燈警示。
8、基礎開挖前要對地下管線及障礙物進行調查,有地下管線的地段,改機械開挖為人工開挖,挖出的管線必須進行保護。
9、各種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良好,并經試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10、參加施工的駐地管理人員一律持證上崗。佩證內容有姓名、職務和本人像片,安全員的配證為紅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五、現場文明施工措施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簽訂文明施工責任書,把文明施工責任落到實處,提高全體施工人員文明施工自覺性,增強文明施工意識,樹立企業文明施工形象。各級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一律掛胸卡上崗。
2、按照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認真搞好施工現場規劃,做到布局合理,井然有序,滿足消防、施工、環保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規的要求。施工平面布置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場內一切物品,嚴格按圖定位設置,做到圖物吻合。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和排水設施,規范、安全、可靠,建成安全標準工地,以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建成文明工地。
3、施工現場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圍護,在現場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立現場施工總平面圖及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規章制度,設立標有施工單位名稱、工程概況、施工負責人、施工工期等內容的標牌。在圍護周圍設置照明等警告信號,保證安全?,F場出入口設專職門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現場修建施工污水、生活廢水處理排水設施,保證不因施工、生活污水污染既有排水設施和周圍環境;現場的施工用水、用電管線布置合理,安裝規范、安全、可靠。
5、施工所用機械設備、材料存放嚴格限定在施工用地限界以內,且不影響安全運行和交通。
6、大型機械或構件運輸、行駛,事先對既有路面寬度、限高及交通管制情況進行調查,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和走行線路,避開節假日、上下班等高峰期,減少或避免對既有交通秩序的影響。
7、施工機動車輛及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加強維修保養,減少機械設備噪音和污水排放;機動車輛在駛出場區時保持干凈,遵守公安部《交通管理條例》,服從交警部門的管理規定,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文明駕駛,禮讓三先,保證運輸暢通。
篇10
(一)突出治理重點,從管理上提升治堵效應
2013年以來,縣城管局積極推進“三城同創”工作,以強勢推進城區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為切入點,圍繞“路通、車暢”的工作目標,采取集中“整治月”及常規性整治相結合的方式,突出城市道路秩序的整治,強化城市道路功能,進一步提升了治堵工作效應。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道路秩序的整治:一是嚴格占道審批。從嚴控制商業占道審批數量、面積、時限、地段。特別是今年以來,實行占道審批“四嚴禁”即:嚴禁跨街彩虹門設置、嚴禁主街道固定攤點占道審批、嚴禁一街兩起大型促銷審批、嚴禁占用機動車道進行商品促銷、嚴禁超過三輛以上商業宣傳車游行。實行“四嚴禁”以來,占道審批數量同比下降65%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城區車輛的通行秩序;二是規范市場秩序。以整治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秩序為突破口,依據“疏堵結合,規范管理”的原則,加強城區市場集中整治活動,強勢取締了蓮塘路、琴江東路、十字街、恒豐路、蓮城北路等市場周邊長期以來以路為市、堵塞道路交通的現象,并逐步規范成立了北門小廣場、東城臨時便民市場交易點,疏導規范菜攤400余個,不僅解決了菜農擺賣難問題,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市場周邊道路堵亂現象;三是抓好靜態停車管理。突出抓好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車輛停放的管理,將靜態停車管理納入各監察執法中隊常規性整治工作當中。兩年來,通過先教育勸導、再警告、后處罰的執法方式,共糾正查處車輛亂停放現象1000余起,其中簡易程序處罰達380余起;進一步加強了們出租摩車管理,合理設置出租摩托待客點,保障車輛的有序停放;四是嚴查占道經營。堅持“主街嚴禁,次街嚴控,小街背巷規范”原則,嚴查城區沿街商鋪跨門占道經營、流動攤點的整治,合理布局十字街、東城早餐點,出資5萬多元規范制作12個不銹鋼水果攤點,進一步美化城區水果攤點交易環境。兩年來,先后取締城區占道修理點、水果攤點、店外店、早餐點等580余起,拆除占道搭建80余起,規范安置攤點120余起。通過分類管理的模式,有效遏制城區亂擺賣現象,進一步提高城區道路利用空間,從根本上改善道路擁堵現象。
(二)完善基礎設施,從源頭上破解擁堵難題
通過建管結合的方式,不斷改善城區道路市容秩序,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從源頭上破解城區道路擁堵難題。一是推進西華路改造工程。西華路修建于上世紀90年代,是貫通城區南北的主要交通樞紐,設計雙向四車道,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整條道路車流、人流密集,造成交通秩序擁堵。2013年年初,縣城管局通過拆除原有綠化隔離帶的改造方式,使整個機動車道由原來的25米拓寬為40米,西華路車輛通行變得更加通暢;二是推進白蓮城市場改造工程。著力解決白蓮城長期以來擁堵現象,推進市場改造工作,歷時三個月先后完成了蓮城北路貨運站與煙花爆竹店的搬遷、煙草簡易房的拆除、白蓮城內部違章設施的拆除、沿道臨時攤點的清理、路面整修硬化等工作,先后改造占道柵頂400余平方米、拆除違章搭建物近600余平方米,規劃建設350平方米的臨時市場與一個垃圾站房等重點難點工作,使蓮城北路面貌煥然一新,市場秩序井然有序,道路秩序明顯得到改善;三是推進小街小巷道路改造工作。多渠道爭取資金投入,推進小街小巷改造工作,先后完成郵政北路、大丘巷、石中后側、白蓮城老土管局路、水保局對面、檢察院南路等小街小巷道路硬化工作,共計硬化面積近萬平方米,逐步打通城區“斷頭路”,改善“泥巴路”,進一步緩解城區交通擁堵現象。
(三)推行常態化管理,從制度上強化治堵工作
堅持從創新管理制度上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進一步保障治堵工作常態化,提高城區治堵工作水平。一是實行包干管理責任制。采取網格式劃片分區管理模式,實行治理工作“四定”包干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責、定標準,強化城區治堵工作力度;二是推行早夜間管理工作機制。將早夜城市管理納入常態化,早班6點起錯時交班、固定蹲守的執勤方法,加強市場周邊道路秩序的監管,嚴防市場灘攤、亂擺賣出現的交通擁堵現象;組建夏季夜間巡查小分隊,強化公共場所秩序、主次干道、夜宵攤點的管理,保障道路秩序的暢通;三是強化“門前三包”制度。積極動員社會公眾參與治理工作,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督促和引導機關單位、學校、沿街商家加強門前秩序的管理,形成人人自覺遵守道路秩序的氛圍,為治堵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四是完善市民投訴處理機制。今年年初,建立城管“7181800”市容投訴熱線,集中受理市民涉及城市市容管理的投訴、舉報、咨詢和建議,對投訴舉報中的亂占道、亂擺賣、亂停放等影響道路秩序的違規行為,第一時間組織專人負責處置,為治理城區擁堵現象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市民文明意識不強。近年來,隨著城鎮化不斷加快,城區人口的劇增,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文明意識,隨意性違反城市管理規定和交通秩序,造成堵亂現象的存在;
二是部門協作能力不夠。隨著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建設和管理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新矛盾,如公共交通秩序、集貿市場管理、社區物業管理、城鄉結合部管理等,管理內容涉及多個管理職能部門,由于城市管理工作還沒有形成強大的共管合力,造成部分管理內容互相推諉。
三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滯逅?;A配套設施規劃缺乏科學性,現有基礎配套設施難也滿足日益增長城市人口的需要,城區專業農貿市場、公共停車場建設等配套設施建設的滯逅直接導致城區堵亂現象的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議
一是強化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市民關心的重點、熱點問題的宣傳引導,客觀、真實、準確地報道城管動態,讓廣大市民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加強市容環境日常監管,加強執法力度,努力提高城管人員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的能力,積極維護市容道路秩序,進一步確保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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