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范文

時間:2023-09-05 17: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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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勞務分包管理

篇1

關鍵詞:分包管理 資質 質量責任制

工程分包的產生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產物,是社會分工專業化的必然結果,符合現代化生產的發展趨勢,也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在國外工程管理中也普遍存在。中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 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等都對工程分包做出了相應的規定,但由于種種原因,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違法分包現象仍然屢禁不止。本文分析了我國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常見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一、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企業對分包戰略認識不足。目前,我國公路建設工程的分包戰略還僅僅局限在以技術、資源和利益為目標的戰術層面,局限于增加公司的利潤等短期發展目標。而國外發達國家已經將其提升到重要戰略高度,認為分包是公司發展的一大戰略,利用分包戰略,可以使企業集中發展其優勢部分,利用其在行業價值鏈上的核心優勢,獲得整合整個行業資源的能力,同時可以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司在公路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核心競爭能力。

2、分包招標方式的公開性不足。一是局限于公司以往的合格分包商,對外分包招標的開放性不足,專業分包隊伍資源利用受到局限,不利于公司未來專業分包伙伴體系的發展和精化。二是在項目切塊上,優先考慮內部分包,對建立公司自有施工隊伍的競爭意識、市場競爭能力不夠。三是參與競標的公司不多,項目在分包商的選擇余地不大。

3、分包項目審計力度不足。目前,企業對分包項目審計重視不夠。公路工程建設企業除對分包合同、分包項目金額有一定的審計規定外,對項目的其他地方均未將審計監管的職能進行合理利用,尤其是施工階段的審計活動更是遠遠不足。

4、對施工建設中的分包商的激勵機制有待改進。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設中,企業對分包商的激勵主要是依據合同規定,合同之外的物質和精神上的激勵都比較少。而分包商作為工程施工的執行者,直接決定了工程質量的高低。公路工程的質量隱蔽處非常多,所涉及到的內容也非常廣,僅僅依靠施工中監督和驗收等,許多問題都不可能發現,所以,對分包商的激勵是非常重要的。

5、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保障有待加強。我國公路工程建設中,對外分包多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公路工程建設企業在原材料的控制上是不夠的。雖然,項目部對進場原料都進行了驗收,但由于驗收人員在材料知識和市場信息上的局限性,合同對材料規定的模糊性,分包商在材料質量方面以次充好,施工質量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現象仍然存在。

6、分包商項目整體觀念還有待加強。有的分包商只顧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項目整體的系統性。分包商只關注自身分塊項目的建設,對其他施工隊伍的損失不作為,甚至是為了自身利益損害他人利益,從而給整體項目造成較大的損害。

二、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問題的主要對策

1、重新審視分包在企業中的地位,將其提升到企業戰略。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對分包戰略的認識普遍不足,還僅僅局限在以技術、資源和利益為目標的戰術層面。公路工程建設單個項目之間分包完全是割裂的,僅僅考慮公司在單個項目上的利益,從而無法從公司長遠戰略目標出發來建立企業的分包戰略,進而通過發展企業的分包戰略來強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只有結合行業情況,確立自身的發展戰略,才能在項目分包時確立長遠的觀念,以全局的觀念來確定項目分包切塊情況,確定企業在工程建設行業的發展方向,確定企業在行業價值鏈上的核心地位。

2、分包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承擔專業工程分包的專業分包人,必須具有與分包工程相適應的專業承包資質及施工能力,建設單位不得提出過高的要求。專業工程中的專業為資質管理部門所的專業資質序列中的相應專業。對于目前不在專業資質序列之中的分包專業可以通過對現有的資質作進一步細化明確來解決。

3、規范工程分包、勞務分包、聘用勞務的合同形式和內容,加強資金監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制訂相關的示范文本,明確約定工程價款或勞務費的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勞務費按合同支付。同時嚴格控制分包價格,防止層層盤剝。分包價格及其構成以及支付方式等由合同雙方白行協商確定,但一般應不低于承包合同單價的80%(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價,勞務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外,還應加強對分包資金撥付環節的監控。業主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分包工程款支付情況的監管,要求承包人按照工程進度或實際支出支付工程款,業主也可以依據分包合同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

4、層層簽訂并落實質量責任制。承包人對施工質量負責,并對專業分包的質量負連帶責任。承包人必須建立統一的項目管理機構、統一的工地試驗室和統一的材料供應體系,全面負責施工質量控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測量負責人、試驗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人員。工程分包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相應的機構和人員,滿足工程需要,并接受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統一的施工質量檢測。勞務人員必須編入施工單位內部,統一安排施工作業。施工單位要按照質量責任制和自檢體系的要求,簽訂質量責任書,層層分解質量責任,責任到人。

5、將供應鏈理論納入企業分包管理,形成企業的分包商體系。結合供應鏈理論,可以將企業的分包商劃分為戰略分包商、戰術分包商和臨時分包商三大類別:戰略分包商是指企業將要培養的長期合作伙伴,其利益必須緊緊與企業的發展相聯系。要注意的是,即使企業在自身業務不足的情況下,必須犧牲自身施工隊伍的利益,優先滿足戰略分包商的需求;戰術分包商是指在戰略分包商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合作關系的分包商,它同時也是戰略分包商的候補集團;而臨時分包商則是企業的“零售購買點”。通過分類后,公司在分包管理中可以根據分包商類型,根據分包項目對整體項目的影響程度,對各分包商進行重點突出的管理,簡化項目分包中的各種瑣碎的工作,以達到在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的情況下,節省公司資源的目標。目前,我國道路工程建設行業專業化分包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除公司自有的內部分包隊伍外,外包的分包隊伍一般都沒有固定的合同發包商。我國的道路工程建設行業目前對分包體系的建立已經有了初步的認識,但根據企業的發展建立層次性的分包商體系這一觀念在我國的道路工程建設行業中還沒有得到重視。與其在各單個項目的分包管理上加大對分包商的管理,不如通過建立長期、穩定的伙伴關系來提高分包商自身對分包工程建設的責任感,對發包商利益的責任感。

篇2

關鍵詞:信息技術;公路工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一、公路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具體含義就是指從公路工程項目開始立項,經過招投標、整體設計、規劃、施工、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從而保證公路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然而,由于我國進行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時間比較短,缺少專業、系統的理論研究,因此,常導致我國公路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較多,需要進行不斷的完善與改進。

1、管理制度不能發揮實際意義

現今,我國地方以及中央各級公路主管部門不斷加大對公路行業的管理與監督力度,同時出臺了一系列的公路工程管理規定與文件。公路行業的相關管理制度都是經過反復論證之后才最終確定的,但是具體的管理制度下發到各個公路單位之后就發生了變化,沒有產生應有的效果,各個單位多數都是為了應付檢查,多種的公文、文件都被當成了擺設,公路工程管理制度浮于表面,發揮實際作用的意義不大。

2、技術水平比較落后

公路工程管理具有移動性、分散性、施工人數眾多、工序復雜等特點。目前,我國公路工程的現代化發展水平較低,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特別是在工作效率、成本控制、管理以及技術等方面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因此,我們應不斷的加強公路建設的信息化管理,不斷的提高公路建設的技術水平。

3、管理機制不健全

管理機制是公路企業對功臣管理的根本依據,如果管理機制不健全就會對企業的健康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例如,多數的公路項目為了節省開支,就會減少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常導致多數的管理部門人員缺少,有時甚至會出現身兼數職的現象,因此,會造成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落實,出現應付工作的情況,往往起不到應有的管理效果。

4、 管理形式比較落后

我國目前的公路工程管理形式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勞務作業為依托、以施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為骨干的企業組織結構形式。但是這種組織形式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大部分的施工任務很少能做到專業分包完成,還是由總承包企業完成。總承包組織的勞務隊因其專業水平不高、勞務素質不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管理,因此導致管理水平不高。

二、公路工程管理的影響因素

我國公路行業整體呈現出較大的發展空間與潛力,但是據有關人士分析,目前我國公路的發展仍然是比較緩慢的,有的甚至出現了停滯的現象,分析影響我國公路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主要有兩個方面。

1、 客觀因素的影響

公路工程管理的客觀的影響因素主要是指公路工程單位自身之外的部門與機構的因素的影響。首先,影響因素之一是工程監理體制與監理單位的影響。監理單位是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第三參與方,可以進行獨立的開展公路工程項目的審核及管理,是促進公路工程管理的新型體制之一。但因監理體制發展、起步的較晚,有的監理企業在實際的操作中往往起不到實際的監理意義。其次,影響工程管理的另一個重要的客觀因素就是政府公路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與監督的力度不夠。政府公路行業主管部門應具備協助公路工程單位加強管理的義務與權力,但是在實際的運作中,往往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政府部門的職能往往難以落實與實現。

2、 主觀因素的影響

目前我國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問題,分析其原因之一,主要與人的主觀因素的影響有著直接的關系。我國公路工程管理的大部分人員由于一直堅持傳統的管理方法與管理理念,主觀的思想中一直認為傳統的管理方式就可以滿足公路工程管理的需要。公路管理人員不配合管理任務的具體化、管理責任制的明確、管理體制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嚴重的制約著我國公路工程管理的整體水平。

三、 公路工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需要注意的問題

1、不斷的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

構建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需要最新的數字技術作為支持,因此,就需要不斷的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特別是參與項目的管理者以及各方領導者的素質更應得到提高,因沒有高素質的管理者就不能帶動整體素質的提高。只有整體的素質提高了,才能將數字技術的應有功能充分的發揮出來。

2、 提供網絡系統,搭建硬件平臺

采用成熟的計算機與通信技術為公路建設工程管理信息系統的應用與建設搭建硬件平臺。網絡設計應本著可擴充性、可靠性、安全性、實用性的原則,同時提供支持用戶數與應用多、穩定可靠的網絡系統,保證工程項目管理系統的多種信息的安全、快捷、有效的傳遞。

3、 信息系統的構建需要整合各方資源

信息系統的構建需要經過前期準備、系統設計、系統分析、軟件開發、軟件測試、安裝調試、后期服務與支持等有關工作。信息系統的構建需要整合各方資源,同時具備可發展性與開放性,進而實現數據共享,同時具體的實施過程應本著分布實施、整體規劃、不斷深入的原則。

4、 應注意保證網絡的安全性

由于網絡的虛擬性,其安全性有時候會出現一定的問題,因此,應注意保護網絡的安全性。在進行設計時,應對網絡上的用戶進行訪問權限的設置,防止對網絡資源的非法訪問。應針對不同的用戶類型提供不同的信息,實現外部公共網、內部網絡間的互聯,同時利用防火墻等技術進行訪問的控制,保證網絡的安全性。

四、公路工程管理信息系統的構建

公路工程基于業主平臺的管理信息系統通常由六個子系統組成,這六個子系統可以進行相關數據的共享,而且可以進行分別的獨立運行。

1、公路工程行秘管理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提供預覽、編輯功能;支付多種格式圖、文檔的即時瀏覽功能,提供文檔的多種輸入方式;提供全面、專業的文檔模板庫;協助存檔生成竣工資料文件,管理收、發文件;對公路建設項目的圖、文檔資料進行可視化管理。

2、合同管理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工程分包管理,主要包括分包工程支付報表、分包合同;工程變更管理,包括變更批復、變更申請等業務管理;索賠管理,包括缺陷修復、運輸索賠、違約、解除合同等;合同執行情況、跟蹤與處理過程管理;選擇與提供標準合同文本、合同文件、及資料管理;提供各種合同管理報表、涉外合同的外匯折算與經濟法規庫的查詢等等。

3、設計、圖檔管理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提供竣工資料的分類組織管理;提供對科研成果共享、分類管理等功能;提供對在建工程所有設計圖檔、施工圖設計等各個階段的版本管理、分類管理、圖檔分發記錄、關鍵字查詢等功能。

4、計劃進度管理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依據進度評價及建議,對實施進度進行調整。重新計算時間參數,同時進行資源優化、成本優化,從而得到調整后的進度計劃。依據項目進展情況動態地更新進度計劃,跟蹤檢查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合理的安排資源,采用資源消耗報表、進度前鋒線、累計曲線、柱狀圖等圖表直觀地反映實際與計劃的差距,同時生成進度評價及建議。輔助計劃人員編制進度計劃,提供成本優化、資源均衡優化等多種進度計劃優化方法。自動繪制工程項目各類、各級進度計劃,包括雙代號網絡圖、單代號網絡圖、橫道圖等類型圖表。

5、工程計量支付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自動繪制進度曲線,實現對工程總體進度的動態控制;準確、及時地自動生成公路工程所需的計量支付系列報表;實現對每一個支付項目的總量控制;應用網絡或軟盤,允許施工單位上報計量支付申報數據,監理下發計量支付審核數據,提供繪制、瀏覽中間計算草圖的功能。

6、 質量控制子系統

該模塊功能主要有,應用網絡或軟盤,允許施工單位上報質量自檢數據,同時監理下發質量監督意見、質量抽檢數據,提供壓實度等試驗數據處理模塊,項目建設的質量標準與要求。依據公路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對各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定與檢測,自動生成質量評定報告、質量檢測報告,提供按施工單位評定、按標段評定、按單位工程評定、按任意劃分單元評定、全線總評等多種質量檢測與評定方式。

總之,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公路工程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顯著,故只有不斷提高公路工程管理的水平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公路工程運行的質量,以更好的為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參考文獻:

[1]王健. 信息技術在公路工程管理中的應用[J].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4,04:202.

[2]侯高平. 計算機信息技術在公路工程管理中的應用[J]. 科技傳播,2013,04:210+209.

篇3

近年來,施工企業承接的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呈現出標段工期長、造價高等特點,國有大型施工企業承接的路基路面綜合性公路工程項目(以下及正文簡稱為綜合性項目)亦越來越多,如何加強綜合性項目成本管理成為了施工企業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針對綜合性項目成本管理的幾個要點做簡要分析。

關鍵詞:

施工企業綜合性項目成本管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公路施工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許多國有大型施工企業不斷加快戰略轉型升級,調整市場布局和產品結構,大力開發各類投資性項目,路基路面綜合性公路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并呈現出工期長、造價高等特點。大型施工企業施工產值不斷增長但毛利率卻很難有同步提升一直困擾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本文針對公路施工綜合性項目成本管控的幾個要點作簡要分析。

一、綜合性項目大臨設施的前期規劃

綜合性項目大臨設施主要涉及項目駐地、便道便橋、拌合場站規劃(混凝土拌合站、水穩拌合站和瀝青混凝土站)、電力設施、炸藥庫等,大臨設施在項目正式開工前,必須要經過規劃審批。在對大臨設施規劃時,重點需要針對每一項設施提出多套方案,并針對方案開展經濟效益比選、會審,需要把握安全、經濟、功能齊全、永臨結合幾個原則。安全方面,例如山區項目駐地、炸藥庫等建設,應避開山體滑坡或泥石流頻發地區,如若因選址不當造成的損失將不可估量;經濟方面是重中之重考量指標,也是對綜合性項目成本管控的直接切入點,例如場站設置應考慮原材料的運距和施工區域內的經濟運距,同時為避免高額的紅線外征地費用,應盡量設置在高速公路服務器或互通區內,再如一般將水穩拌合站與瀝青拌合站設置在同一場地并部門共用料場,減少料場建設規模,節約成本;功能性方面主要涉及駐地場站用水用電及排水排污規劃,如果設置不完善,后期進行二次改造將直接增加大量成本;永臨結合,指將臨時設施規劃與高速公路開通后的運營結合,例如電力專線的架設,可由施工方和業主方商議共擔相關成本等。

二、勞務分包、材料、設備合同文本的審核

各個大型施工企業都有完善的合同體系,對于項目最重要的是勞務分包(或專業分包)、材料、設備合同,項目管理人員應在開工前針對以上幾個重要合同范本,結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和項目實際情況,逐條審核,并提出修改意見,最終再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合同條款審核最重要的原則是合法合規,杜絕留下日后扯皮或訴訟的隱患,例如有項目針對勞務分包合同中的納稅表述為“本合同單價不含稅”不合法,同時存在稅務風險,如果實行“營改增”后,需要施工企業繳納增值稅,那么分包單位不會承擔任何稅費,直接導致項目成本劇增,也有不少省市稅務部門要求施工企業在開具發票時繳納中期計量金額1%的個人所得稅,那么也直接導致企業稅負增加。再如,有的分包合同關于變更結算表述為“分包單位發生的變更成本,按業主變更批復后的金額x%予以計量確認”,這些都是為扯皮留下了隱患。簡而言之,合同條款一定要合法合規,表述嚴謹,不留活口,不留隱患,盡量將風險降至最低。

三、建立健全成本管控機制

綜合性項目應建立健全成本管控機制,實踐中最有效的路徑是成立項目成本管控小組。依據財務管理理論,項目應屬于利潤中心,項目各工區(班組)屬于成本中心(各類拌合站應作為單獨的成本中心來控制),管理部門屬于費用中心,綜合性項目應成立成本管控小組,項目經理為組長,經營、財務負責人為副組長,其他項目領導和部門、工區負責人為組員。為保證全員、全過程參與成本管控機制,成本管控小組每月按照“誰負責管理,誰就負責成本控制,誰負責成本控制,誰就承擔成本控制責任”的原則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分析內容涉及各個職能部門,各部門填寫月度各項費用計劃及落實情況,各工區(班組)應從技術措施、施工方案、現場投入、隊伍配合方面對涉及成本支出點進行詳細闡述,重點說明未按計劃完成的內容及施工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并且對月度施工進行經驗總結,會議重點討論總結執行偏差以及提出下一步改進的具體管控措施,最終撰寫月底經濟活動分析會總結,并報上級單位審核批示,同時提出指導意見。

四、人工費的控制

綜合性項目戰線長、工期長、造價高,下設工區多,除了核心管理人員外,項目需要的勞務派遣人員數量是管理人員的2—3倍,一般造價在5億元以上綜合性項目,所有人員合計可以達到150人以上。人工費的控制主要抓住兩點,一是要精簡人員,避免人浮于事,沒有工作效率,加強執行力,打造高效團隊,結合項目施工的前期、中期、后期施工管理需要,合理配置各部門各崗位人員;二是建立考核機制,獎優懲劣。如何建立健全全員考核機制是綜合性項目的難題,筆者經歷過的近十個施工項目,都有考核機制,但是都不能說達到了完善和健全的程度,需要改進的地方不少。結合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先進理論,筆者推薦使用KPI(關鍵績效指標)、PRI(崗位職責指標)、PCI(崗位勝任特征指標)、NN(I否決指標)、WA(I工作態度指標)四大指標相結合的考核指標體系,具體的指標體系本文不再展開。

五、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的控制

建筑行業允許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工作,項目應合法合規招標選擇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和專業分包的合同單價必須經過上級單位審核。在對分包單位的管理中要求管理人員轉變觀念,認識到分包單位和項目部是協作共贏關系,要積極主動的幫助分包單位協調與項目各部門、監理間的關系,搞好服務,幫助分包單位把工程進度、質量搞上去,工程進度有保障,項目的資金回籠才有保障,從而有利于實現項目總體目標。安全、質量、進度控制,這三項,任何一項出問題,都將會給項目帶來成本的增加,同時讓項目面臨巨大的風險。項目應按月對各類分包進行計量結算,及時計入項目成本,按資金計劃支付款項并實施有效監控,防止分包單位挪用工程資金等行為;及時與分包單位簽訂退場協議。加強對分包隊伍的動態監督檢查,要把他的利潤控制在合理范圍之內,從利潤計算和資金控制中發現問題。實踐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或結束后,往往會提出各種各樣的變更和索賠要求,這也是項目成本管控的一大難題。項目應從以下方面做到規避或降低風險:首先是分包單位的選擇,應在企業優秀(合格)合作單位庫里選擇并進行邀請招標;其次,合同條款中關于變更索賠的條款要嚴謹無漏洞、無活口,分包單位應得利益與項目應得利益要分開,如有的變更項目可以找業主報批,但與分包單位無關;再次,施工中留下足夠證據,比如照片、視頻、月度進度通告、質量整改通知書、安全整改通知書等等;最后,一旦發生真實變更索賠,項目應合理合法的按合同條款與分包單位進行處理。

六、材料費的控制

材料費一般可以占綜合性項目總成本的60%左右,所以材料費的控制在綜合性項目成本控制工作中十分重要。材料采購應實行“雙模采購”進行有效管控,即大宗材料集中采購,其他材料限價采購。特別是綜合性項目往往是一個單位下屬幾個企業共同施工,企業應該按片區或按某條高速公路總承包管理模式采取集中招標,可以通過招標先確定入圍生產商或供貨商,再由具體各項目進行招標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競爭性談判;其他非大宗材料采取按歷史數據結合市場行情確定限價采購,采購超出限價的材料,必須上報上級單位進行審批。以上提出的是材料采購大的原則,具體操作之前,必須成立項目材料詢價小組,開展材料調查,到廠家進行實地考察,最終對價格、質量、運輸路線進行綜合分析對比,做足各項準備工作。施工過程中,控制的環節包括材料進場、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盤點等具體工作,首先抓住材料進場時的質和量把控,如河卵石壓碎值、破碎面、含水量的控制,再如收料采用量方還是稱重計量;其次,材料庫存要滿足施工進度要求,同時要注意避免場地內二次倒料,加強材料現場看管,嚴格出庫制度,崗位設置上落實制衡性原則;再次,每月必須進行多部門聯合盤點對賬,確保賬實相符,按月上報上級單位項目材料量差和價差分析說明。此外,綜合性項目應加強對成品混合料的核算,如發現施工中混凝土超方量,應該及時查找現場管理和材料管理、機械拌合等原因。項目應成立廢舊物資處理小組,對于廢舊物資的處理,按規定上報上級單位審核,并與購買方簽訂正式合同,款項直接存入單位公戶,項目要保存好原始票據(如合同、過磅單等),杜絕低價隨意出售廢舊物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七、機械費用的控制

目前大型施工企業雖有一些大型專用機械設備,但常規的機械設備仍經常通過市場租賃進行配置。總體上,項目應減少機械租賃,盡量將此費用包含進分包合同單價。必須的機械租賃應開展詢價調查,不同的區域市場價都不同,有條件的進行招標引進。機械租賃后,項目應結合各工區(班組)實際施工需要,統籌調度和使用,綜合性項目工期長,過程中一定要及時清退不需用機械設備,降低機械租賃費用。另外,工區(班組)在使用機械時一定要認真填寫運轉記錄,運行小時應采用大寫數字,避免人為篡改,設備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在辦理結算簽字手續時候要嚴格審核。

八、結束語

綜合性項目的成本管控具體內容還有其他幾個方面,如現場直接費用、非生產性各類開支等等,本文不再討論。總之,綜合性項目的成本管控是項目管理體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它的好壞直接影響項目的最終毛利率目標實現,只有項目全體人員樹立全員成本意識,加強全過程控制,完善管控制度,抓住關鍵環節,提高制度執行力,才能實現項目的利潤指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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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建筑行業迎來了高速發展機遇期,同時也對工程的規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從建設工程分包的相關概念入手,詳細介紹了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界定,并分析了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法律后果,以期為規范建筑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分包;違法界定;法律后果一、引言

目前建設工程中,盡管有些利益是不正當的,承包人依然為了利益違反道德的現象層出不窮,最典型的就是近年來存在的對承包建設工程進行“分包”與“轉包”,且不符合我國建筑相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進而影響到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因為這些行為的違法性,許多問題由此產生,最明顯的就是產生合同糾紛,以至于使工程質量和使承包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同時,這些違法行為也容易造成承包方、分包方和轉包方之間形成欠款、違約等風險,容易引發大量的經濟糾紛和訴訟,不利于建設工程承包人權利的實現。

二、建設工程分包的相關概念闡述

(一)建設工程與建設工程合同的概述。建設工程一般分為四個步驟,先是對工程進行勘察,然后根據勘察情況來對工程進行詳盡的設計,之后在一切準備妥當后進行施工,最后是進行竣工后的驗收。它是包括房屋的建設、設施、配套線路、裝修以及管道等各種設備的安裝。我們通常是通過管理合同來對工程的造價、進度以及其質量進行調控。如果按照流程,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勘察、設計以及施工合同。所以,當承包人承包了工程而發包人支付了相應的金額就形成了建設工程的合同。

(二)建設工程分包的本質。以下有幾種觀點存在于現今的有關分包的法律中:(1)由第三人執行分包行為;(2)分包在一定程度上也尊重了發包人的意見,比如在選擇第三人以及關于其所分配任務上,發包人也可以提出意見或建議。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分包也具有債的轉讓性質,在理論上和債務的代替履行相似;(3)債務移轉中包含著分包,分包也就是所謂的“并存的債務轉移”。

(三)建設工程分包的含義。分包單位從總的承包單位那里得到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兩者之間有著一種連帶的關系,這種關系表現出來就叫做分包。

(四)建設工程分包的種類。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是分包的兩種類型。專業工程分包要求相應的建筑企業要具有一定水平的資質,并由總承包企業將專業工程的任務分發下給分包人,這時,在他們中間就建立了一種合同法律的關系,并且要向發包人承擔共同的連帶的責任。

三、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界定

(一)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界定標準。從《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國務院對于違反分包行為的情形在第78條第三款中有以幾個方面的概括:(1)未能達到合格條件擁有足夠資質的單位卻得到了總承包單位建設工程的發包;(2)承包單位把其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發包給那些沒有進行合同明確約定的,并且建設單位也沒有對其進行認可的單位了;(3)總承包單位不是把部分工程發包給其他單位,相反的卻是把其主體的結構分發出去;(4)二次分包的行為存在于分包單位中。

筆者根據總結,認為下面有幾點可以作為判斷是否存在違反分包行為的依據:1、在分包關系中,主要是涉及了三方的利益和關系,分別是承包人、發包人以及分包人,這是從行為的主體上來分析的。(1)發包人有權對分包工程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準許接受記憶認可;(2)分包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和對分包工程承擔相應的責任風險;2、分包的工程是否具有可分包性是非常重要的,其自身必須到達分包所要求的條件才可以進行分包,這是從行為對象上來分析的;(二)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類型變化。

首先,如果行為的主體不能夠到達分包工程所要求的相應的條件,或者在沒有得到發包人許可的情況下進行了分包行為,這時就屬于違法分包的第一大類型。從其資質上也可以進行判斷,如果其具備了分包人的資質合格又具備了相應的等級許可就可以進行分包。

其次,根據分包性是否存在建設工程中,下面三種類型可以對違法的分包行為進行一個概括:(1)在建設工程中,工程的主體結構被分包給了分包人;(2)承包人把一些專項工程進行分包,而這些工程沒有列在投標文件內;(3)一些明文規定的不可以進行分包的專項工程被承包人進行了分包;(4)些非常重要的以及不能運用在專業施工中的工程被承包人進行了分包。

再次,以下幾種情況說明了不具備一些形式的違法分包行為:(1)分包合同的簽訂沒有按照一定的法律;(2)招標發包沒有按規定進行;(3)建設工程的交易中心中沒有找到分包招標的活動;(4)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中沒有分包合同的備案。

最后,在一定的法律標準下,行為主體的違法分主要分為下面幾種情形:(1)分包被發包人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分解;(2)發包行為由發包人進行了明確的指定;(3)應該由承包人進行管理和監督的分包工程沒有得到相應回應;(4)分包人的二次分包行為。

四、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一)民事法律后果。1、合同的無效性。違法分包合同的無效性是有法律根據的,這不僅在《司法解釋》可以找到相應的條款,在許多的地方法院也有一系列的文件來證明。不僅在《合同法》中分有三方面來對違法分包行為進行處置,分別是按錯進行責任的承擔、對財產的返還以及對折價進行補償,在《司法解釋》中,對于無效合同中的工程的結算、質量保修這些問題進行了處理。2、怎樣賠償以及結算無效的合同損失。承包人以及分包人必須對在因為違法分包工程中出現的質量不過關不達標所造成的系列問題進行連帶的責任賠償,這是根據《司法解釋》以及《建筑法》的標準得來的。根據《司法解釋》中的第2條,承包人具有修復的義務。承包人要承擔修復成功所需的費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權進行支付價款的申請;但是,如果未能進行成功修復,則承包人不能索求支付價款。如果在不能到達意見統一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當地建設行政所的計價方法及標準對價款進行結算。3、怎樣保護實際施工人員的權益。根據《司法解釋》第26條中的明文規定可知,如果是在欠付的工程價款內,實際施工人控告分包人,因為分包人在這個范圍內有義務對實際施工人進行責任的承擔,所以法院可追加其分包人或轉包人的責任,并使其轉換成當事人。實際施工人的權利受到《司法解釋》中第26條的明確肯定和保護。

(二)行政法律后果。1.在《建筑法》67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62條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23條這些文件條例中,對于停業進行整頓,對資格等級的降低以及嚴重以至于吊銷證書都有明文規定。2而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23條、《司法解釋》第4條、以及《建筑法》第67條都對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有規定,并且還會勒令其進行改正。3.罰款。根據不同的情況,就有相應的罰款方式,這些大多來源于不同的分包人以及不同的違法行為進行歸納分類。

小結

伴隨建筑業的快速發展而來的是某些不法企業或者個人為了獲取暴利而對工程進行違法分包,由此引發了各種糾紛和問題。所以明確工程違法分包的界定,使相關單位認識到其法律后果,可以促進建設工程行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只有充分保護承包人權利的實現,才能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產生應有的約束力,從而維護健康的建設市場體系。

參考文獻

[1]薛清梅,談建筑工程中的違法分包及非法轉包[J],天津職業院校聯合學報,2013年02期

[2]袁國正,工程建設分包轉包問題的法律分析[J],中國石化,2013年08期

篇5

    關鍵詞:工程索賠;管理

    索賠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的行為。在實際工作中,“索賠”是雙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可能提出索賠要求。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 在公路工程建設中,我們必須認真對待工程索賠,設專人負責索賠管理工作,將索賠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全過程、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和各個階段,以此帶動施工企業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整體水平的提高。

    1 工程索賠的分類

    1.1按索賠發生的原因分類

    如施工準備、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賠,這種分類能明確指出每一項索賠的根源所在,使業主和工程師便于審核分析。

    1.2 按索賠的目的分類

    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工期索賠就是要求業主延長施工時間,使原規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從而避免了違約罰金的發生;費用索賠就是要求業主或承包商雙方補償費用損失,進而調整合同價款。

    1.3 按索賠的依據分類

    可分為合同規定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合同規定的索賠是指索賠涉及的內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夠找到依據,業主或承包商可以據此提出索賠要求,這種索賠不太容易發生爭議;非合同規定的索賠是指索賠涉及的內容在合同文件中沒有專門的文字敘述,但可以根據該合同某些條款的含義,推論出一定的索賠權。

    1.4 按索賠的有關當事人分類

    可分為承包商同業主之間的索賠;總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間的索賠;承包商同供應商之間的索賠;承包商向保險公司、運輸公司的索賠等。

    1.5 按索賠的業務性質分類

    可分為工程索賠和商務索賠。工程索賠是指涉及工程項目建設中施工條件或施工技術、施工范圍等變化引起的索賠,一般發生頻率高,索賠費用大;商務索賠是指實施工程項目過程中的物資采購、運輸、保管等方面活動引起的索賠事項。

    1.6 按索賠的處理方式分類

    可分為單項索賠和總索賠。單項索賠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賠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賠事項發生后,報送索賠通知書,編報索賠報告,要求單項解決支付,不與其他的索賠事項混在一起;總索賠,又稱綜合索賠,即對整個工程(或某項工程)中所發生的數起索賠事項,綜合在一起進行索賠。

    2 工程索賠的產生原因

    2.1 設計方面

    在工程施工階段發生設計與實際間的差異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項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賠。

    2.2 施工合同方面

    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未能充分考慮和明確各種因素對工程建設的影響,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現這樣那樣的矛盾,從而引起施工索賠。

    2.3 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地震、臺風、流沙泥、地質斷層、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構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賠。

    2.4 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發包雙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過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見分歧和經濟利益驅動等人為因素,不嚴格執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賠。

    2.5 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管理模式變化

    當前的建筑市場,工程項目建設的承發包有總包、分包、指定分包、勞務承包、設備材料供應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項目建設的承發包變得復雜和管理模式難度增大。當任何一個承包合同不能順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會引發在工期、質量、數量和經濟等方面的索賠。

    3 公路工程索賠處理的必要性

    3.1 業主方面

    首先可以得到合理的標價和減化評標程序;再者可以有工程變更的權力,使工程產品的設計更加合理和完善;隨著工程的進展,市場材料、設備等的變化,有時還可以節約工程成本;也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奠定基礎。

    3.2 監理方面

    完全可以根據施工現場的客觀情況,以及業主主觀情況的變化,能夠公正無私的處理好設計中未能全部考慮到的各種因素,從而保證工程建設處在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中。

    3.3 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可以簡化投標前的一些風險考察,從而加快投標書的編制;允許工程索賠可以有效的保證經濟利益;同時能促進國內施工企業的施工管理趨于國際化,逐漸走向國際工程承包市場。

    3.4 合同管理

    使工程合同協議更合理、更合法、更公正,并且充分體現出合同雙方享有各自的正當權利。因此,正確對待工程索賠是很有必要的。同時也是我國完善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表現所在。

    4 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及程序

    4.1 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

    按照我國建設部、財政部下達的通用條款,規定按以下原則進行索賠:

    (1)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遇到索賠事件時,工程師必須以完全獨立的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審查索賠要求的正當性,以合同為依據來公平處理合同雙方的利益糾紛。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①本合同協議書; ②中標通知書;③投標書及其附件;④本合同專用條款;⑤本合同通用條款;⑥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⑦圖紙;⑧工程量清單;⑨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3)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索賠發生后,必須依據合同的準則及時地對索賠進行處理,盡量將單項索賠在執行過程中陸續加以解決。

    (4)加強索賠的前瞻性。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應對可能引起的索賠進行預測,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的發生。

    4.2 工程索賠的處理程序

    在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每出現一個索賠事件,都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慣例和工程項目合同條件的規定,認真及時地協商解決。施工單位應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索賠:詳見框圖。

    5 工程索賠的注意事項

    精心做好引起工程索賠預防工作,就可以積極地預防索賠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在索賠的處理方面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行時效檢查。一旦接到承包商的索賠報告,應首先檢查索賠報告是否超過規定的時效期。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GF- 1999-2001)參照國際上通用的FIDIC合同條件對索賠的時效作了如下規定:“索賠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生索賠意向通知;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工程師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簽復,或要求承包商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工程師在28天內末予答復或末對承包商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對于超出規定時效期限的索賠,視具體情況有權拒絕。同時對有效索賠應及時處理。

    (2)調查研究鑒別真偽。應通過資料查閱和現場調查鑒別索賠報告的真實性。接到索賠報告后,要認真仔細查閱施工圖和預算書,并組織雙方人員共同進行現場實測,以判別該索賠是否真實。

    (3)分清責任,嚴格審核費用。對實際發生的索賠事件,往往是合同雙方均負有責任,對此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根據合同規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審核,以確定合同雙方應承擔的費用。

    工程建設索賠管理中,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雙方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一般施工索賠額都要達到合同價款的10%-15%,個別情況甚至更多。由此可以看出,索賠的預防和處理對于工程投資控制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要做好這項工作,須從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合同管理等各方面入手,積極去探索、去實踐。

    6 工程索賠的預防措施

    通過以上對工程索賠因素的分析,對于工程索賠,作為業主方的管理主要是在預防和處理

    方面下功夫,具體應做好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使計劃、設計等工作盡可能嚴密細致,以減少實施中的返工修改。

    (2)從招標階段開始,注重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等一系列合同文件文字的嚴密性,以防止因文字漏洞造成索賠機會。

    (3)在工程招標評標時,應將各投標單位在以往施工索賠中的表現作為綜合信譽評價的重要指標,擇優選定信譽好的承包商。

    (4)作為業主方的管理人員應注意全面地、嚴格地履行合同。在設計管理方面應努力做到按合同規定交付設計圖紙、資料,并要求設計單位提高設計質量,盡量減少設計變更。

    (5)在物資供應方面,應做到設備和材料供應按時,保質保量。盡量避免因材料供應的規格型號,品種與圖紙不符而造成材料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