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的納稅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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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1
2008年一場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機爆發,時至今日,我國已經進入后金融危機時代。全球經濟有所好轉,但是,伴隨著歐債危機,全球經濟出現更大的不確定性,我國眾多企業,特別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正處于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在嚴峻的經濟形勢面前,節約成本成為每個中小企業特別關注的問題,而作為節約成本的一個重要手段,納稅籌劃在中小企業中的地位顯得尤為重要。
一、后金融危機時代中小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分析
1.減少成本支出,增加現金流量
稅收支出是中小企業的一項較大的成本支出,也是企業在一定生產規模下較為固定的現金流出。企業通過事前進行納稅籌劃,減少稅負支出或者推遲稅額的支付,從而相當于增加了盈利水平,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有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這在中國當前整體稅負較重的情況下,能夠增加企業可支配現金的數量,對于融資較為困難的中小企業來講尤其重要。通過適當的納稅籌劃,避免企業繳納原本可以避免繳納的稅款,維持企業正常的現金流量,以防企業在后金融危機時代由于資金鏈斷裂而承受破產之苦。
2.維持企業生存,促進企業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的發展都主要依托于“投資”和“出口”這兩輛馬車。在金融危機發生后,從金融領域到實體經濟都飽受挑戰外需嚴重不足,這對于我國以出口為主的中小企業打擊巨大。雖然進入到后金融危機時代,國外經濟開始有所恢復,但是速度緩慢,中小企業仍然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而我國在2008施行“四萬億”經濟刺激,間接導致了我國通貨膨脹,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企業的處境日益艱難。自從金融危機發生后,我國多次強調要增加“內需”,然而內需卻長期以來增長緩慢。在這樣企業增加收入日益受到阻礙的情況下,控制成本就成為中小企業繼續維持生存和發展的關鍵。而稅收成本在企業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通過納稅籌劃對其進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對于中小企業十分重要。
3.順應稅收杠桿,促進產業升級
稅收杠桿是經濟杠桿的重要形式之一,國家運用稅收形式,引導納稅人的消費選擇和生產經營決策同國家對經濟的規劃相契合。在后金融危機時代,我國面臨著穩定經濟增長和調整經濟結構兩大任務,為此國家在稅收政策上通過減稅、免稅、退稅等措施進行宏觀調控。中小企業在納稅籌劃時應把握機會,通過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能達到減少納稅額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客觀上實現了國家稅收杠桿的作用,實現了國家調整國民經濟與產業升級與調整的目的。
4.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
納稅籌劃的特性決定納稅籌劃需要企業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經營水平。納稅籌劃具有事前性,即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對即將發生的納稅行為進行合理的控制和調整,通過對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是運用多種手段和方法,進行的一系列綜合性稅務規劃活動。這種綜合性體現在,納稅人在公司運營、投資等過程中面臨的多個應繳稅種,而且有些稅種是彼此相關的,因此,籌劃人員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著眼于實現整體稅負的最低,而不能局限于某個稅種稅負的高低,此外納稅籌劃也需要成本,綜合籌劃的結果應是效益最大,成本最低。為進行納稅籌劃,廣大中小企業必須不斷地提高經營水平和管理水平,科學合理地進行納稅籌劃,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以應對目前經濟中的諸多不確定性因素。
二、后金融危機時代中小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分析
1.政策改變,法律變更
在后金融危機時代,國家經濟下行壓力大,尤其是伴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裂,會影響一系列相關產業的發展,中小企業難免受到影響。為此國家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會陸續出臺一系列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對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做暫時地補充、修訂或者調整,以增加就業,穩定經濟增長。但是由于納稅籌劃是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進行的,從選擇納稅籌劃方案到最終方案的實施和執行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政策、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那么已選方案可能由合理變為不合理,或者該方案取得的節稅收益沒有預期的那么多,這樣就會導致機會成本的出現。
2.籌劃不佳,操作不當
籌劃人員操作不當引發的風險主要是由于納稅籌劃的高難度與中小企業籌劃人員的籌劃能力不匹配所導致的。納稅籌劃的高難度不僅要求籌劃人員具有會計、投資、稅務以及財務等相關的專業知識,而且要求其對該項目能夠宏觀把握,預測該項目未來的發展狀況,對其節稅收益進行科學合理的計算和評估,這提高了對籌劃人員的要求。同時,納稅人所選擇的納稅籌劃方案,以及選擇方案后如何執行和實施,完全取決于籌劃人員主觀的認識和判斷。中小企業籌劃人員由于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往往對稅收政策和納稅籌劃條件的理解不到位,判斷不準確,同時不能全面有效地執行既定的納稅籌劃方案,就很容易導致納稅籌劃行為的不盡如人意。
3.征納雙方,認定不一
納稅籌劃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稅法規定,在很大程度和很多情況下取決于稅務征收對企業所選納稅籌劃方法的接受和認可。納稅籌劃的一個重要特征是“非違法”,即稅收法律法規未規定該籌劃方案是合法的,但是也沒有規定其是非法的,這時就存在一個主觀認定問題,稅務行政人員對具體的稅收事項和稅收方法選擇具有一定的彈性執法空間。籌劃人員為取得節稅收益認為該方案是可行的,但是稅收機關則不然,那么該方案輕則被駁回,重則被認定為避稅、逃稅等,受到處罰,影響企業的聲譽。此外,籌劃的風險也和當前我國稅收執法人員的知識水平普遍不高,執法態度不良有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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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管理;納稅籌劃;方法
一、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目標
結合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及財務管理理論界的相關研究,筆者認為,目前我國企業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最優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合理的財務管理和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
(一)以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更符合我國國情
我國現階段正處在一個以社會主義為政治制度、以市場經濟為經濟模式的發展階段,現代企業制度在我國的發展歷程有著其獨特、復雜的特點。現階段的政治與經濟國情決定了與國外企業相比,我國企業應更加注重職工的利益與職工的權利,強調協調各方利益。因此,財務管理目標的選擇必須綜合考慮多方利益主體,只有企業價值最大化才符合我國社會本義初級階段的特點,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企業價值最大化考慮了不確定性和時間價值,強調風險與報酬的均衡,并將風險限制在企業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各利益相關者能夠共同直接參與或影響企業財務管理,正是各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構成了企業的利益制衡機制。
(二)財務管理目標使納稅籌劃成為必然
我國的法制環境目前越來越完善,納稅人必須根據稅法的規定性履行納稅義務。而納稅必然減少納稅人的凈利潤,為了在合理、合法、合規的情況下達到節稅,并在市場運行中遵循一定的市場規則,適應、掌握并較好地運用這些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納稅人必須進行納稅籌劃,最終才能夠實現納稅額度最低,企業利潤最大,市場份額占有率最高。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是企業的根本目標,企業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使納稅籌劃成為必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途徑總體來說有兩條:一是增加企業收入,二是降低企業成本費用。而稅款就作為一項費用而存在,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降低納稅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費用,從而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因此,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使納稅籌劃成為必然。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納稅籌劃的涵義及特點
納稅籌劃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中的涉稅事項的籌劃,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以達到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經濟行為。納稅籌劃充分安排稅法中提供的納稅優惠或可選擇空間,選擇對企業最優的納稅方案,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目標。根據納稅籌劃得基本涵義和納稅籌劃的性質,可以看出納稅籌劃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納稅籌劃具有合法性特征。納稅籌劃是在不違反納稅法規的前提下,企業利用已有納稅法規尚未完善的條款和稅法規定的優惠條件,進行籌劃以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企業納稅籌劃是一種合法行為。第二,納稅籌劃是事先的規劃。納稅人把納稅籌劃作為一種企業理財行為,通過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結合企業全方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的規劃,來尋求未來稅負相對最輕,經營效益相對最好的決策方案。第三,納稅籌劃對企業經營具有輔助效果。納稅籌劃通過適當降低企業的稅負,增大企業經濟效益,但企業稅負并不是無限制地減少,對企業效益的貢獻也是有限的。為了使企業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企業應該把重點放在生產經營的優化提高方面,通過對納稅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全面、深入的理解,正確進行有效而長期的納稅籌劃。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性
從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與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手段來看,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從經濟活動性質來看,企業納稅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稅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因此企業進行籌劃時要強化整體性,確保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其次,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企業開展納稅籌劃是在符合納稅政策的前提下進行的一種企業理財行為,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對企業財務管理活動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納稅籌劃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納稅籌劃正是通過減少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納稅負擔、提高稅后利潤產生的。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有利于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作為企業理財的一個重要手段,納稅籌劃目的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因此,開展納稅籌劃有利于規范企業財務核算,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三、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主要納稅籌劃手段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企業納稅籌劃通過對投資、融資和經營活動中的規劃和安排實現,因此本文通過對三個方面來說明如何實現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納稅籌劃。
(一)企業投資中的納稅籌劃
投資決策主要涉及投資行業、投資地點的選擇。由于各行業、各地區的納稅政策不同,使得企業最終所獲得的投資收益有所差異。首先,投資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在我國,為引導企業投資方向,調整產業結構,刺激經濟增長,國家對不同地區的投資實施不同的納稅優惠,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根據納稅政策認真選擇投資行業。而企業就可以利用這種優惠進行投資,以減輕納稅負擔提高投資收益。其次,投資地點選擇的納稅籌劃。我國納稅法規根據各個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對在不同地區的投資行為給予不同程度的納稅優惠政策。企業在進行投資時,應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稅制的差別,選擇納稅負擔較輕的地區進行投資,從而擴大投資收益。如果欲進行跨國投資,還應考慮有關國家同時實行納稅居民管轄權和收入來源地管轄權而導致對同一項所得的雙重征稅,以進行投資國別或地區的選擇。
(二)企業融資中的納稅籌劃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為企業的經營發展融資。融資的納稅籌劃是指利用不同融資方式的不統稅法規定,為企業減輕納稅負擔,使企業更好的實現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目標。目前市場上企業的籌資渠道主要有三類:投資者投入資金、借入資金、企業經營留存資金。具體方式為投資者投資、企業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自我積累等。企業融資來源為投資者投入、借入資金和企業自有資金時,不僅資金的成本不同,成本在企業中列支的方式也不同,從而導致相同的資金融入量產生的企業稅負不同。企業籌資方式不同,其稅負也不同,就存在很大納稅籌劃空間。如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可以稅前作為企業的財務成本列支,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負擔,而其他兩種方式則不可。因此,要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就必須充分考慮納稅因素對融資活動的影響,在選擇合理資本結構的基礎上,對融資渠道和方式進行最優的選擇。
(三)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經營過程是企業發生頻率最高的日常活動,雖然與投資、籌資相比每筆流動金額要小,但最企業卻應是最重要的營運規劃。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必須在經營過程中進行納稅籌劃。
第一,購貨過程中規模納稅人的選擇。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將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負擔的流轉稅額會因為選擇的采購對象不同而有所區別。一般納稅人企業可依據合法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款,而小規模納稅人則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貨也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從而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此,企業購貨時應根據實際情況恰當選擇采購對象以減輕納稅。同時為盡早抵扣稅款,一般納稅人企業應盡早取得發票,并盡早到納稅機關進行認證。
第二,資產計價與費用計量的納稅籌劃。根據現行會計制度,企業存貨計價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不同方法。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企業的損益有著直接的影響,從而影響所得稅。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額與其它成本一起構成企業當期的成本費用,而企業當期折舊額的大小取決于企業對折舊方法的采用。因此折舊方法不同,各期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的折舊費用會相差很大,從而影響各期的利潤及應納稅額。因此企業可以根據稅率的類型、納稅優惠政策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進行納稅籌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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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籌劃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增強財務人員專業素質的必然要求所謂的納稅籌劃,更多的是指在企業戰略層面的籌劃。在房地產企業項目運作的初期,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和戰略決策,對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來源、建設方式、經營模式等的進行合理、科學、規范的規劃,從而達到納稅籌劃的目的,這對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說,納稅籌劃是房地產企業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要想實現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必須過硬。這要求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還要熟練掌握現行的稅法,按照既定的法律規范進行記賬、計稅和納稅申報。所以,納稅籌劃是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專業素質提高的必然要求。
(二)納稅籌劃是房地產企業更好地適應納稅環境的必然選擇根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形式大于實質”,再加上,我國現行的稅法對于納稅稅種、納稅環節、計稅方法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從而導致房地產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著稅種繁多、環節眾多、計稅復雜的問題,要求房地產企業必須對納稅進行合理籌劃。只有通過合理的納稅規劃,才能有效避免無法預見的納稅支出,才能有效避免重復納稅的問題。此外,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也有利于房地產企業更好地適應當前經濟體制改革背景下的納稅環境。所以,納稅籌劃是房地產企業更好地適應納稅環境的必然選擇。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方法
(一)利息支出籌劃在我國,所有納稅人必須知道并且明確的一點是:我國稅法中,了扣除項目比實際核算過程中所涉及的項目少,在增值額計算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根據我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及實施細則之規定,在工程項目財務費用利息支出扣除以后,凡是可以按照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能夠提供金融證明的部分,可據實扣除(需要說明的是其中最高額不可超過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所得的金額)。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凡無法按照轉讓房地產項目對分攤利息支出進行計算的,或者難以提供金融證明的,開發費均嚴格按照土地取得成本以及開發成本之和的十分之進行扣除。基于上述條款規定,房地產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的特點,選擇對個人有利的計算方式(利息計算),從而實現節稅之目的。通常情況下,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資源資金企業發生的利息費用,如果沒有達到土地取得成本、開發成本總數的5%,則建議采用第二套計算方案——在不提供金融證明的情況下,直接將土地取得成本與開發成本總數的10%扣除。案例1: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其地價款支付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整個房地產開發成本大約在5000萬元左右,以利息支出分別為400萬、200萬進行具體籌劃。其中,利息費用扣除限額=(1000+5000)×5%=300(萬元);允許扣除的利息支出為400萬元時,由于400萬元>300萬元,因此該房地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開發項目進行利息分攤,同時還要提供金融證明。在該種條件下,利息支出與其他開發費用扣除:400+(1000+5000)×5%=700(萬元);如果不采用該方案,則只能以(1000+5000)×10%=600(萬元)為標準進行扣除,其中扣稅基數大約減少100(萬元)。當可扣利息支出額200萬時,因200<300,所以建議不按開發項目對利息進行分攤,或者不提供金融證明。在該種情況下,利息支出與其他開發費用總計扣除額為(1000+5000)×10%=600(萬元),多扣:600-(200+300)=100(萬元)利息支出。
(二)簽訂分售合同在房地產企業進行房屋出售時可以采用簽訂分售合同的方法。當房地產企業開發商建設的房屋房體已經初步建設完工但是還沒有安裝其他一些設備,并且業主還沒有對所購買的房屋進行裝飾時,這時,房地產企業開發商可以與業主商量并且簽訂房地產轉移合同;當房地產企業開發商建設的房屋房體建設完工并且其他一些設備已經安裝完成、或是房屋業主已經開始著手裝飾或是已經裝飾完工時,這時,房地產企業開發商可以與業主商量簽訂附屬設備安裝及裝璜、裝飾合同,這樣,房地產企業開發商只需要按照第一份合同的金額來繳納土地增值稅,這時,房地產企業開發商與房屋業主所簽訂的第二份合同金額即不是土地增值稅的范疇,而是營業稅征稅,這樣就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而我國稅收法中,營業稅征稅的稅率比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要低很多,這樣,房地產企業開發商所繳納的稅收費用就會降低,從而達到了降低繳稅費用的目的。
(三)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國內現行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要求,納稅人在普通住宅建造出售過程中,增值額沒有超過扣除金額20%的,應當對其免征土地增值稅。在此過程中,若增值額明顯超過了扣除金額20%的,則應當就其所有的增值額,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計稅。此外,稅法中對此還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即納稅人在普通住宅建造完成后,又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分別對增值額進行核算,否則所建造的普通住宅無法適用免稅規定。為了能夠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房地產企業可將某個整體開發項目進行分開處理,從而實現降低增值率和稅負之目的。比如,實踐中可將某個整體增值率多于20%的部分增值率,分為沒有達到20%的標準住宅、超過20%的樓盤進行分別核算,從而享受國家關于土地增值稅免征的優惠政策。比如,某個房地產企業在對建筑項目進行開發時,項目中包括一套普通標準住宅,預售8000萬元,其中可扣除的金額大約為7200萬元;同時,還建成了20棟豪華別墅,預銷價格在6000萬左右,可扣除金額大約4500萬元左右。就這一案例來講,如果核算時不分開,則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8000+6000-7200-4500)×30%=690(萬元);相反,如果對其進行分開核算,則由于普通標準住宅的增值率沒有超過20%,則可享受土地增值稅免征優惠政策,總計土地增值稅繳納額為:(6000-4500)×30%=450(萬元)。相比之下,建議分開核算,因可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所以應當優選該稅收籌劃方案。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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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納稅 籌劃 策略 投資 籌資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c)-0-02
1 企業納稅籌劃的意義
實際證明,在國家稅收政策導向正確、稅收法規制度建設完善的前提下實施納稅籌劃,對企業、國家社會都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1有利于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稅收是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政府根據市場規律制定的產業政策、產品政策等無一不在稅收法規上得到充分的體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運用稅收經濟杠桿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確定、征稅對象的選擇和課稅環節的規定進行宏觀調控,客觀上要求微觀主體一一市場經濟主體適用并反饋信息,以驗證宏觀調控實效。納稅人的納稅籌劃行為是政府以部分稅收優惠條款調配或讓渡稅收利益這一誘因得以奏效的前提。倘若納稅人無強烈的節稅欲望,對國家宏觀調控反應遲緩甚至麻木,則國家欲通過稅收手段貫徹其經濟政策的意圖勢必落空。可見,納稅籌劃與稅收宏觀調控作用在一定時空內共存有其內在客觀必然性。
1.1 有利于促進稅制不斷完善
納稅籌劃從總體上講是尋求低稅點,一些低稅負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完善的問題,這些不完善的稅制,往往通過納稅人納稅籌劃的選擇才能暴露出來。國家通過對納稅人納稅籌劃行為選擇的判斷和分析,有利于發現稅制存在的問題,進而促進稅制的不斷完善。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及有關稅收經濟政策的反饋行為,同時也是對政府政策導向的準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的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納稅人納稅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有關稅收政策和完善現行《稅法》,從而促進國家稅制建設向更高層次邁進。
1.2 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利
納稅籌劃有助于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可以減少納稅人稅收成本,還可以防治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給納稅人提供了避稅的機會;而稅法陷阱的存在,又讓納稅人不得不小心,否則會落入稅務當局設置的看似漏洞、實為陷阱的圈套。納稅人一旦落入稅法陷阱,就要繳納更多的稅款,影響納稅人正常的收益。納稅籌劃可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不繳不該繳付的稅款,有利于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
1.3 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
納稅籌劃要求納稅人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規劃納稅義務,這就要求納稅人學習稅法,并依法納稅。同時,納稅籌劃將避免稅收違法作為籌劃的具體目標,可使納稅人從理性分析中解決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正確認識,進而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
覺性。
1.4 改變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
企業納稅籌劃一般會使企業達到節約稅款支出的目的。這樣,在一定時期內待分配的國民收入份額相應增加,而政府所分得的份額相應減少。至于這種分配結構的改變對整個社會經濟的影響,則應聯系一定時期國家宏觀財政經濟狀況進行綜合考察。
圖1
2 企業籌資的納稅籌劃
企業經營所需的資金不是無償取得的,無論從何種渠道獲取的資金,企業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代價稱為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求以較低的代價取得。由于稅法對不同渠道獲取的資金的成本列支方法規定不同,使得企業可能面臨多個可供選擇的籌資方案,企業必須認真研究,才能選出最優籌資方案,使籌資成本最小。稅收對籌資決策的影響主要表現如下。
2.1 籌資方式的籌劃
企業籌資可以選擇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兩種方式,兩種不同籌資方式會產生不同的稅收后果。籌資時影響稅收成本的是籌資費用在計征所得稅前的扣除問題,即兩種籌資方式各自的資金成本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反映是不同的:借入資金要按照規定到期還本付息,但其支付的固定利息在稅前列支,從而達到抵稅的作用。權益資金具有長期性、安全性,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它是以股息形式從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支付的,不具有抵稅的作用,這樣就使得權益籌資的成本一般會比負債籌資的成本較高。但是由于權益資金的長期擁有、自由支配以及沒有還本付息的期限,也決定了企業的經營活動不受外界環境影響、財務風險小的優點。
根據財務管理的理論,加大貸款規模,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自有資金的利用率,且利息可以納入管理費用在稅前扣除,當稅率較高時,借入資金節約稅收成本的收益增加。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支付利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提高負債比重可以增加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從而使企業的價值增加。但這并不說企業負債籌資越多越好,負債籌資方式的限制性條款較多,而且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融資風險必然會相應增加,如果負債的成本水平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產生負效應。當企業的負債率過高時,財務風險增大,當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時,有可能使企業陷入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倒閉。相比之下,利用權益資金籌資風險較小,但由于權益資金需要支付股息,股息要從稅后利潤中支付,造成資金成本較高。因此,企業在籌資時,應充分權衡權益資金和借入資金的利弊,合理確定兩者之間的比例,科學安排籌資的資本結構,使得財務風險和籌資成本保持最佳的配合,從而使得企業價值或股東權益最大化。
2.2 企業籌資渠道的籌劃
融資是企業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企業籌資渠道一般有企業自我積累、向金融機構借款、向非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集資、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如果僅從納稅角度看,一般來講,企業內部集資的稅負最輕,其次是向非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借款,再次是向金融機構借款,自我積累籌資和發行股票的稅負最重。其原因在于;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間資金拆借,其利息也可在稅前扣除,且其利率一般會高于向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但其籌資成本未必會比向銀行借款的籌資成本高。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間資金拆借借款程序簡單,籌資速度較快,所受限制較少;向金融機構借款程序復雜,籌資時間較長,所受限制較多;發行債券和股票,對企業本身的要求就更為嚴格。但其籌資風險較小。因此,選擇哪種或哪幾種組合融資渠道,要考慮企業必須支付的稅收成本,也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
例如:A企業與B企業以相互融資的形式提供投資資金,A企業為B企業提供150萬元的資金,B企業為A企業提供100萬元的資金。假設A、B兩企業的投資收益率都是100%,相互提供資金的利率都是10%,兩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利息收入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0%。則A、B兩企業的稅收負擔變化分析如下:
以上計算可以看出,相對企業全部投資都為自己籌集時,A、B兩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了許多,它不僅使企業稅后利潤的相對額增加,也使企業稅后利潤的絕對額增加;它不僅使企業繳納的稅額、稅負相對值減少?也使企業繳納的稅額、稅負絕對值
減少。
3 企業投資的納稅籌劃
對于創造價值而言,投資活動是比較重要的,籌資的目的是為了投資,投資決定了籌資的規模和時間。企業必須以全面的、整體的眼光來看待投資活動。投資結構的籌劃是企業獲得最大限度的投資收益所必須的籌劃環節。
3.1 選擇投資方式
投資方式是指投資者以何種方式投資。一般包括有形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現匯投資等方式。投資方式選擇法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對投資方式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投資方式選擇法要根據所投資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投資者在以用貨幣方式投資,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研究也可以有建筑物、廠房、機械設備或其他物件、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投資。采用何種方式投資更有利,下面我們做分析比較。
(1)有形資產投資方式
稅法規定,按照合同規定作為外國合營者出資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合營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經審查批準,合營企業以增加資本新進口的國內不能保證供應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兔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無形資產投資方式
無形資產雖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甚至可創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利潤。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它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以無形資產的方式進行投資,不僅可以獲得一定的超額利潤,而且還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3)現匯投資方式
現匯投資方式一般是指以貨幣直接進行投資的方式。以貨幣方式進行投資能否起到避稅的效果呢?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為例,中外合資經營者在投資總額內或以追加投入的資本進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篇5
【關鍵詞】 財務管理;納稅籌劃;風險形式;防范策略
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發展面臨了更多的問題和矛盾,加強企業管理成為保障企業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企業財務管理活動過程中,立足于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針對相關納稅事宜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對于實現企業投資效益的最大化具有重要意義。受市場經濟環境的不確定因素影響,企業納稅籌劃也面臨著諸多潛在性風險要素,甚至給企業造成嚴重損失。新時期,加強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研究,對于企業可持續發展尤為關鍵。
1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內涵特征
企業納稅籌劃是企業在相關稅法政策允許范圍內,為實現企業投資價值的最大化目標,運用相關策略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等財務活動進行合理的預先籌劃和安排,以盡可能的減少稅負,獲取節稅收益的納稅理財活動。
所謂納稅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相關納稅籌劃活動過程中,由于受到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各種因素影響,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失敗后造成各種相關損失的可能性,其實質屬于企業稅收籌劃活動失敗而付出的代價。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同樣具有不確定性,其存在與發生并不完全以人的主觀意識支配和控制,其發展、運動有著固定的模式和規律,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和納稅籌劃的全過程。現行稅務制度下,企業納稅籌劃風險普遍具有主觀相關性特征,多數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外在表現、影響程度相對復雜,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所面臨的各類風險和損失都與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密切相關,由于不同企業在稅收籌劃決策和落實過程中存在一定迥異性,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受各類主客觀因素影響較大因此,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結果也存在較大差異。
2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形式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主要來源于企業的內、外環境因素的影響,企業納稅籌劃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形式:
2.1
政策風險:企業納稅籌劃的政策風險包括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目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相關企業繳稅的法律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造成企業稅收法律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的規范性和時效性不確定,從而導致企業對相關稅法政策的正確選擇不確定,導致政策風險形成。
2.2
財務風險:企業納稅籌劃收益與其籌資的債務資本額關系較大,由于我國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可在稅前扣除,股息只能從稅后利潤中支付,很多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通常會利用債務資本和財務杠桿獲取較大納稅收益,但企業如果擔負過多的債務,由可能會因為企業債務償還壓力過重,導致財務風險增加。
2.3
經營風險: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納稅與其經濟活動過程密切相關。企業納稅籌劃屬于一種對企業未來經濟活動所實施的合法性預先謀劃和安排,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如果企業對預期動經濟活的判斷失誤或自身經營活動一旦發生變化,就很有可能失去納稅籌劃條件,造成無法實現減輕稅負的甚至加重稅收負擔。
2.4
法律風險:納稅籌劃應立足于稅法政策允許范圍內,企業所實施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如果企業在稅務籌劃過程中出現相關法律條款的理解與稅務機關認定產生偏差或沖突,那么其納稅籌劃就可能被認定為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遭受稅務機關處罰而導致損失。
2.5
信譽風險:企業信譽是樹立企業形象,增強企業核心實力的重要因素,納稅是企業應盡的一項社會義務,也是衡量企業信譽的重要表現。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對于企業的信譽形象影響較大,一旦納稅籌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將有可能影響到企業未來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及效果程度,從而形成信譽風險。
3
新時期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新時期,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要素愈加復雜,企業針對納稅籌劃風險應采取具體可行的防范控制措施:
3.1
強化納稅籌劃風險意識,完善財務管理職能
納稅籌劃綜合性較強,納稅風險往往會給企業造成極為嚴重的經濟損失后果。作為企業管理部門來說,應充分意識到納稅籌劃風險的危害性和風險防范的重要性,在進一步完善納稅管理職能基礎上,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納稅籌劃業務素質培訓,強化納稅籌劃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納稅籌劃的目的性與合法性等必要特征,提高全面分析綜合考慮的財務風險管理水平。
3.2 優化納稅籌劃管理方案,規范納稅籌劃程序
企業納稅籌劃需要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及相關程序,新時期,企業應基于市場為導向,在優化經濟活動過程的基礎上,根據現行稅法政策,合理的編制納稅籌劃的目標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納稅籌劃程序管理并規范納稅籌劃行為,從多方位、多視角對其籌劃項目的合法性以及企業的綜合效益進行充分論證,正確選擇和利用相關稅收法律政策,尋求納稅收益的增長點,實現利益最大化。
3.3 嚴格貫徹成本效益原則,確保企業整體效益
成本效益原則是現代企業管理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企業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必然要付出一定的納稅籌劃成本,企業實施納稅籌劃時必須全面權衡比較其成本和效益。企業進行納稅籌劃,要著眼于企業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的戰略目標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多種納稅籌劃方案,選擇能夠有效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納稅籌劃方案,保證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3.4 明確企業稅收政策體系,加強風險預警監控
由于企業納稅籌劃是利用相關稅法政策的邊界進行運作,納稅籌劃人員必須準確把握其界限,企業必須加強與相關稅務機關的業務聯系,及時充分的了解相關稅務征管法規政策的變化情況,正確應用財務會計知識,加強納稅籌劃風險預警機制的建設和完善,針對納稅籌劃過程進行動態監控,防范和減小風險發生機率,實現納稅收益。
結束語
總之,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納稅籌劃在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同時也蘊涵著各種風險。新時期,企業必須立足于市場競爭環境,建立有效風險防范機制,加強納稅籌劃活動過程的動態監控,采用有效措施以實現納稅收益。
參考文獻
[1] 趙勤琴 論企業投資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 財稅金融 2010
篇6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為獲得納稅方面的利益、降低納稅風險,而對自身涉稅行為進行的一種既符合國家稅收法規又符合納稅人整體利益的選擇和規劃。
二、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納稅籌劃的關系
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通常可分為產品成本和勞務成本,如材料耗費、薪金支出、折舊費用等;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通常可分為營業成本和期間費用。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期間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和與收入相關的合理支出,均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由于各種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果不盡相同,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就是要合理地安排不同的成本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支出,使得企業的稅前列支成本費用最大化,進而實現所得稅支出最小化。
三、成本費用的核算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中的應用策略
1、利用資產處理的納稅籌劃
(1)流動資產的納稅籌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存貨的計價方法有以下幾種:先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直接影響存貨的計價,而這就成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降低企業稅負的關鍵。同時,對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應當注意物價變化對存貨的影響。如果物價上漲(通貨膨脹)時,應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進行計價,以實現企業對資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反,當物價不斷下降(通貨緊縮)時,應采用先進先出的存貨計價方法,可以降低企業的當期所得稅負擔。
(2)固定資產處理的納稅籌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以下幾種: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企業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計算的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就不同,相應的企業成本費用就呈現差異,企業當期的收益和稅收都會相應變動。因此,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是企業進行成本費用核算稅收籌劃的重要途徑。
2、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的借款利息支出,由于借款來源不同,相應的利息支出扣除標準也不同。借款來源于金融機構,利息按實際發生額稅前扣除;利息來源于非金融機構,只要不高于同類金融機構的同期借款利息也可以扣除。因此,企業在納稅籌劃時,首先,要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其次,企業向金融機構以外的借款,可以向非關聯方自然人,例如公司員工以發放工資、獎金的方式進行借款。
例1:某企業現有在職員工200人,人均月工資3000元。當年向員工每人集資8萬元,年利率8%。當期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為5%,當年利潤表上實現的利潤總額為350萬元。由于該集資款的利率超過當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根據稅法規定,對于超支利息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8×200×(8%-5%)=48萬元;該企業應納所得稅為:(350+48)×25%=99.5萬元;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8×200×8%×20%=25.6萬元。
籌劃思路:該企業可將向員工集資的名義利率降低3%,再通過提高集資員工個人工資或獎金的方式彌補降低利率造成的利息損失。如此一來,該公司向員工集資的名義利率為5%,減少的48萬元利息可按人按月分攤,每人每月增加工資或獎金200元,增加后員工月人均工資達到3200元。這樣,企業應納所得稅減少了:48×25%=12萬元,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減少額為:8×200×(8%-5%)×20%=12萬元,職工每月平均應納稅額減少了:12÷(200×12)=50元。
(2)工資支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要求,職工的工資可以據實扣除。由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首先,需要取得合法憑證;其次,企業可以籌劃增列費用,例如,企業可以將員工的紅利變為給員工發放獎金,或者單獨聘請董事、監事。這些費用都可以稅前扣除,實現費用攤入成本的最大化。
3、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的納稅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捐贈額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但是,如果納稅人直接給受贈人捐贈,不予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如果企業對以下幾個項目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和政府部門進行捐贈,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全額扣除: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向非營利性和福利性的老年服務場所的捐贈;向農村義務教育和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的捐贈;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機構(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
節稅思路:選擇不同的捐贈對象和不同的捐贈途徑。
例2:某企業2013年度在未扣除捐贈時的利潤總額為100萬元,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該企業為了提高其社會知名度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決定向社會有關單位捐贈15萬元,企業無其他調整事項。在不改變捐贈總額的條件下,企業可以選擇以下3種捐贈方式:第一,企業不通過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進行公益性、救濟性的捐贈或非公益、救濟性的捐贈;第二,企業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和教育、民政事業做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不屬于可以全額扣除的情況);第三,向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技術和新產品進行捐贈。
籌劃思路:根據上述稅法的規定,第一種情況,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做任何扣除,故其應納所得稅額為25萬元;第二種情況,該企業的捐贈額在扣除限額內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故應納所得稅額為:(100-85×12%)×25%=22.45萬元;第三種情況,該企業的贊助捐贈可以在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故其應納所得稅額為:(100-15)×25%=21.25萬元。由此可見,企業選擇第三種方式進行捐贈,現金流出最少,稅負最低。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規定,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企業可以提供準確的記錄或文件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總額的60%扣除,但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0.5%。
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納稅人應能夠提供確實記錄或單據并且籌劃計算按稅法規定享受的準予扣除額,充分利用,達到節稅目的。
例3:某企業2014年實現銷售(營業)收入10億元,業務招待費400萬元,企業應如何充分利用稅收政策達到節稅的效果呢?
按照稅法規定計算企業2014年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額應為400×60%=240萬元,由于該年度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沒有超過100000×0.5%=500萬元的扣除限額,所以240萬元業務招待費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籌劃思路:企業可以利用平衡點方法進行節稅操作。假設企業的銷售收入、業務招待費分別為X、Y,則X×0.5%=Y×60%,X=120Y,也就是把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控制在企業銷售收入的1/120,就可以實現企業業務招待費的最大限額扣除。
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高于當年銷售收入總額15%的部分,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超過規定部分,可以結轉到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除外)。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將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相互轉換,以滿足最大扣除限額。
例4:某日用品生產企業當期銷售額為5000萬元,業務招待費70萬元,廣告宣傳費支出為7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稅前可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5000×0.5%=25萬元,可以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宣傳費為:5000×15%=750萬元。可以看出,業務招待費還有45萬元無法扣除,因此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應調增45萬元。同時,企業廣告宣傳費支出沒有達到扣除限額。
籌劃思路:將該企業業務招待費中的50萬元采用廣告費的形式對企業進行宣傳,則廣告宣傳費扣除限額可以全額使用。而業務招待費只需按照稅法規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70-50)×(1-60%)=8萬元,當期可節稅為:(45-8)×25%=9.25萬元。
6、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的納稅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加計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可計入當期損益,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后期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并且,對于企業由于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部分而導致企業年度虧損的部分可以作為納稅調減項目進行處理。企業在進行這一部分的納稅籌劃時,應合理分配開發費用,前期少納稅,后期多納稅,達到延期納稅,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的目的。
7、商品盤損的納稅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虧、損毀的凈損失,納稅人應提供庫存清單信息,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準許據實扣除。商品盤損的稅收籌劃,重點在于建立健全會計制度,以及經報備程序取得合法證明文件,以此避免稅務機關剔除商品盤損,要求企業進行補稅,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目的。企業關于這一點的納稅籌劃,應做到以下三點:建立健全會計制度;委任會計師監盤簽證;合法報告備案。
篇7
一、收入的納稅籌劃
企業收入分為營業收入和非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是企業收入的穩定和主要來源,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非營業收入是與營業活動無關的收入,包括投資性收益和營業外收入。
(一)營業收入的納稅籌劃。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要求,采用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的,應于貨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同時已將發票賬單和提貨單交給購貨單位時確認收入的實現;采用預收賬款銷售方式,應于商品已經發出時,確認收入的實現;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并已將發票賬單提交銀行,辦妥收款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企業為減少當年收入,可將銷售時點合理推延。
(二)長期工程的納稅籌劃。《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都規定:長期工程項目收益的確認有兩種方法:1、完成進度法;2、完成合同法。完成進度法對于跨年度的長期工程,是在每年年終決算時按建筑工程完工進度的百分比確認損益。完成合同法則是在工程實際依合同約定完工之日,即委托方驗收之日確認損益。長期工程納稅籌劃的途徑為:1、延緩確認工程利潤。采用完成合同法確認損益較有利。2、選擇有利組合。有多項工程同時進行時,如果各項工程有盈有虧,可以分別采用不同的損益確認方法,以獲盈虧互抵的節稅利益。3、慎選完工比例。完成進度法計算所使用的進度是指完工比例。該比例在實務中有幾種:一是工程成本比例;二是工程工作量比例(工時);三是工程實物量比例(投料);四是工程價款比例(收入)。在必須采用完成進度法的情況下,應盡量選用工程利潤能夠延緩實現的方法,以避免提前納稅。4、掌握物價變動。建材價格波動較大,若是持續上漲趨勢,采用完成進度法確認損益,可能在初期承認利益,完工年度則因成本上升而承認損失,不但要先繳稅,而且完工時的虧損又可能推后扣抵,喪失部分利益。此時,以采用完成合同法為宜。
(三)分期收款銷售的納稅籌劃。分期收款銷售的納稅籌劃重點,主要在于推遲確認收入,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但亦應注意:分期收款銷售必須訂有協議,協議中必須訂明分期收款項目的每次收款日期和金額。盡管分期收款銷售方式能夠給企業帶來延緩納稅的利益,但同時,也存在被客戶較長時間占用資金的損失。所以,1、采用這種方式籌劃節稅,應該事先測算損失的資金成本能否通過延緩納稅得到補償;2、該種銷售方式的采用,往往應與促銷動機相結合,應該用在處理積壓品和貴重物品上;3、采用該種方式銷售時,可以考慮把損失的資金成本加到應收貨款中。
(四)投資收益的納稅籌劃。投資收益納稅籌劃的重點在于企業資金的投向,應設法增加免稅收入或低稅收入,并避免在納稅申報時調整增加應稅收入。在增加免稅收入或低稅收入方面,可以考慮:1、將閑置資金購買政府公債;2、資金運用應投資于股份公司,因為其投資收益免于計入應稅所得;3、若資金投于購置不動產,應首先考慮房屋而其次才是土地,因為土地不計提折舊且脫手時需納土地增值稅,而房屋雖也需納土地增值稅,卻可計提折舊;4、在證券交易稅停征期間(如當前),可以購買股票。在避免調整增加應稅收入方面,應注意稅法的有關規定,如企業資金借給股東、職工個人,或者企業的股東、職工代收企業款項,不在相當期間交回者,稅收征管部門有權按一定的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調整增加應稅所得并予課稅。
二、費用確認的納稅籌劃
企業費用分為銷售成本、期間費用和財產損失。費用的具體項目很多,發生的方式和渠道亦不盡一樣,納稅籌劃的方法自然應有所不同。
(一)銷售成本的納稅籌劃。銷售成本納稅籌劃的重點,是在符合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使其成本極大化。欲達此目的,方法主要在于存貨計價方法的優選。因為已銷商品產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響所得額的大小。以商業為例,銷貨成本的計算公式為:期初存貨+本期進貨-進貨退出與折讓-期末存貨=本期銷貨。
由此式可知,期末存貨金額大,則本期銷貨成本金額小,銷售毛利大;反之,則銷貨成本大,銷售毛利小。因此,節稅無不以存貨余額極小化作為調整應稅所得的途徑。現行稅法規定,存貨計價方法有七種,企業可以任選其一采用,然而,當物價上漲期間,采用后進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貨成本較低,銷貨成本較高,同樣可起到將當期收益降低并達到延緩納稅的效果,如果物價穩定,就賬務處理而言,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較佳,所以,實務中采用兩種方法者居多。
(二)工資費用的納稅籌劃。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職工工資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計稅工資辦法,發放工資總額在計算標準以內的,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種是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以內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在兩種辦法可供選擇的情況下,位于內地或效益不佳的企業可采用第一種方法,位于沿海或效益較好的企業可采用第二種方法,盡可能把工資控制在應納稅所得額可扣除的范圍內。工資費用的正當納稅籌劃另外還應當注意以下環節:1、建立工會等群團組織,借以增加期間費用;2、改董事、監事的酬勞支付方式為工資,借以增加費用;3、改變職工發放紅利為年終獎金,借以增加費用;4、職工退休金采取較高比例計提,借以增加費用;5、提列職工待業保險金和職工福利費;6、企業股東、董事或合伙人兼任管理人員或職工,以使其個人收入計入工資;7、后勤、輔助管理部門職工盡可能同生產車間職工工資相分離,以便計入期間費用,而不計入產品成本。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的納稅籌劃。固定資產折舊費的納稅籌劃,重點在于提高固定資產折舊額。提高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方法主要是辦理資產重估價。所謂資產重估價,指的是企業對資產的賬面價值,根據現行物價情況及事實需要,按照合理方法重新評估,以期正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辦理資產重估價的好處在于:1、重估后資產在使用期間,每年折舊額較高,賬面盈余減少,可減輕稅負,同時亦可避免虛盈實虧;2、資產重估價后,資產賬面價值較高,可改善財務結構,增強資金信譽,有利于對外融資。
進行資產重估可提高賬面價值,從而在出售資產時,由于售價與調整后的賬面價值相抵,財務利益較小,稅負亦較輕。
另外,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上也存在節稅的可能。因為決定固定資產在會計年度折舊額大小的因素有四項:固定資產原價、使用年限,凈殘值和折舊方法。前三項因素之間的數理關系人所共知,在此不述,但它們在納稅籌劃上的考慮卻并非大家都熟悉。根據我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可以考慮:1、固定資產原始價值必須按規定計價,但凡可以計入當期損益的項目應盡量計入期間費用;2、企業可以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彈性區間選擇最短的年限,最短不得少于20年,企業應選擇20年;3、凈殘值與原價的比率稱凈殘值率,稅法允許企業在5%以內自行確定,企業如根據具體情況定為1%,就可以增加各期折舊額4%。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幾種折舊方法中,從納稅籌劃來考慮,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效果最佳,年數總和法次之,直線法最差。
(四)利息支出的納稅籌劃。利息支出系企業向外融通資金所支付的代價。稅法上對利息支出按性質不同,規定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準予列支費用的;有應予資本化的;也有雖列為費用但不準扣抵收入的。不同處理有不同的結果,凡此均影響納稅所得額。節稅途徑可以考慮以下四個方面:1、當企業處于免稅期或虧損年度,或有前五年虧損可資扣抵時,利息支出應盡早予以資本化;2、當企業處于盈利年度時,利息支出盡量予以費用化,以期達到費用極大化目的;3、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4、應盡量向金融機構貸款,以免遭稅收機關對超額利息的剔除。
通常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和計息方法較穩定,盡管也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但波動一般不大,并且要想取得較長期的貸款,還是金融機構有保障。在企業初始籌資時期,如果將注冊資本限定得較小,而經營所需的資本較大,則可以企業借款的形式向金融機構取得,從而通過增加企業負債和支付利息的辦法,增加扣除額,減輕稅負。
例如:甲公司實收資本200萬元,經營所需資本共2000萬元,不足資金向銀行借款解決。按年利率10%計算,每年需支付利息180萬元。現假設甲公司每年有毛收入3000萬元,扣除不含利息的費用(成本)80%,即2400萬元,再扣除借款利息180萬元,應稅所得額420萬元,實現節稅59.4(180×33%)萬元。這時,實投200萬元的股本可分配281.4[420×(1-33%)]萬元的稅后凈收益。
(五)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按理講,業務招待費必須是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應具有合法憑證、未超過限額標準的開支。所以,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應該注意:1、增加營業收入,以提高限額計算基礎。2、能在其他費用項目列支的,就不要列入業務招待費,以避免限額的限制。3、改變費用支付形式,以增加其他費用,如業務需要招待經商出國觀光旅游,原則上應按業務招待費列支,但企業若按經銷合同將其列為出國考察費用,并取得經銷單位提供的發票,則該種費用得以傭金(銷售費用)列支,無限額的限制,自然可以達到節稅的效果。4、業務招待費若超過列支限額,應于申報納稅前先行賬外調整減除,以免稅收機關稽查補證并罰款。
篇8
關鍵詞: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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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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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納稅籌劃意識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形成,企業競爭日益激烈,我國中小企業在擁有更多的機遇的同時,也面臨更大的挑戰和壓力。尤其全球金融危機的加劇,對許多中小企業來說又如雪上加霜,如何使用好稅收政策使企業迎接機遇,走出困境,是企業生存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經過十多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納稅籌劃對企業經營決策和發展的重要性,但是納稅籌劃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往往是一個難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稅收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我國現階段稅法狀況是立法級次不高, 稅收法律體系的科學性、權威性和規范性不夠, 透明度不高, 可操作性不強,急需量化、細化,有的需要重新規定。加之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不同地區有著差異性。這些因素對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造成了許多不便。
2. 稅務系統的征管水平不高,偷稅漏稅有機可乘,稅收籌劃缺少動力。由于我國稅收立法滯后,稅法、稅收制度不夠完善和健全,稅收征收管理工作跟不上,加之中小企業天生底子薄,無法與大企業競爭,偷稅、漏稅便成了部分中小企業求生的重要手段。雖然近年來我國稅收監管力度不斷加強。但我國現行的稅務執法的透明度不高,為偷稅漏稅的生存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偷稅漏稅有可乘之機,稅收籌劃自然缺少動力,企業對進行合法的節稅籌劃活動也失去積極性。
3.宣傳遲鈍,稅收籌劃意識薄弱。納稅籌劃在國外已是個非常普遍的現象,非常流行,在國際企業中也得到廣泛地應用,一些西方國家, 已有著很深刻的研究, 且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理論和頗有借鑒意義的操作方法。而在我國, 通過納稅籌劃降低稅負的官方宣傳明顯缺乏,除了部分專業稅務雜志定期刊出有關稅法的文件外, 企業難以從大眾傳媒中獲知稅法的全貌和調整情況, 無法進行相應的納稅籌劃。
4.專業人才匱乏,稅收籌劃乏力。稅收籌劃是綜合知識性較強、技術性要求較高的智力行為, 要求籌劃人員精通稅法、會計、財務管理等知識。而我國對納稅籌劃的研究起步較晚,培養稅收籌劃人才的機制、機構不多,真正能搞稅收籌劃的“一專多能”人才少之又少。而中小企業由于用人待遇低、不穩定,在籌劃人才匱乏的窘況下,中小企業要留住人才,進行稅收籌劃是難上加難。
5.企業納稅籌劃的意識落后,籌劃水平較低,技能較弱。由于我國企業開始納稅籌劃的時間比較晚, 實踐經驗還很不足, 業務操作水平尚處于較低層次, 甚至某些由稅務中介機構提供的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違法行為, 離真正意義上的企業納稅籌劃相差甚遠,為減輕稅負往往并不刻意區分形式,不管什么方式都采用“拿來主義”原則,產生了不按稅法規定籌劃的風險。
二、解決企業納稅籌劃問題的對策
1.企業要積極轉變納稅籌劃的意識。企業要提高對納稅籌劃的認識, 認清偷逃稅、人情稅、關系稅只是“死胡同”, 不能消極對待高稅負,糾正錯誤思想, 走出“納稅籌劃就是偷漏稅”、“納稅籌劃就是稅負最低”等誤區。企業的管理者要積極支持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理財觀念,為開展納稅籌劃提供有力的支持。企業的財會人員要消除傳統定向思維, 培養籌劃節稅的意識, 做好份內籌劃工作,為企業決策者進行納稅籌劃提供良策。
2.企業要大力提高納稅籌劃的水平。企業納稅籌劃者必須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熟練掌握專業知識, 吃透和掌握稅收征管程序和具體方法, 把握企業基本情況,要能夠發現企業的籌劃需求和業務空間,在納稅籌劃中應遵守和把握“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依法性”、“綜合性”、“事先籌劃”等原則, 合理選擇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采用最合適的納稅籌劃方法。
3.企業要加強選用納稅籌劃的高級人才。納稅籌劃實質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商、高風險的規劃性理財活動,企業應聘請訓練有素富有實效的能手或專家來辦理相關重要納稅籌劃業務。并營造良好的環境, 制定高效的激勵機制, 來吸引、選擇和使用納稅籌劃高級人才,為企業依法節稅開展優質服務。
4.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適時進行納稅籌劃。(1)充分利用稅法的優惠條款,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直接利用各項相關優惠規定,或積極創造條件來利用這些優惠規定。(2)利用稅法的選擇性條款,現行稅法在具體情況下有時留給納稅人有一定的選擇空間,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既合法經營,又降低自己的稅負。
三、結語
隨著我國稅制改革,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稅法建設步伐的加快將使偷稅漏稅的機會日益減少,風險日益增加,使得稅收籌劃變得日益重要,稅收籌劃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稅收籌劃已不是社會少數人的偶然經濟行為,而已成為有理論依據、有操作方法的社會經濟活動。納稅籌劃將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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