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問題和解決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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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環境問題和解決措施

篇1

關鍵詞:農村環境 現狀分析 防治對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發展,以實現小康社會為統領,以建設農村生態文明,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保障農民身體健康為出發點,進一步做好治理農村生活污水、農業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和完善農村環保工作,進行了農村環境保護調研,摸清農村環境現狀,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并進行了對策性思考。

一、自然環境和經濟社會概況

圖們市位于吉林省東部,圖們江下游,全境東西最長約57公里,南北最寬約37公里,總面積1142.65平方公里。地處長白山余脈低山丘陵區南崗山南北方向縱貫全境。地貌類型分為低山區、丘陵區、河谷平原區。圖們市轄區內有4個鎮,分別為涼水鎮、石峴鎮、月晴鎮、長安鎮。全市總人口12.66萬人,其中鄉村人口2.61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21%;農村人均純收入7017元;農業總產值25914元。

二一一年圖們市環境質量基本良好。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優良水平,各項指標均達到或優于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主要河流水質狀況保持良好,水體污染主要指標高錳酸鹽指數基本達到其功能區水質要求,區域環境噪聲質量較好。

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現狀

1.飲用水安全

飲用水水源保護直接關系到飲用水安全問題,保障飲用水安全是農村環境整治首要任務。雖然對農村飲用水源地進行了一定保護,但是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4、7月份圖們市質控中心對鄉鎮飲用水監測結果看,氨氮等大部分指標都達到標準,但是糞大腸菌群,達不到標準。這主要是由于有的水源地周邊有民房,有的毗鄰公路,有的管理不善造成的。

2.農村工業污染防治

圖們市農村工業企業不多,但這些企業治理設施不完善,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廢渣直接排入環境中,對農村環境帶來污染。特別是石峴地區工業企業環境污染較嚴重,重點工業企業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就處于鎮內區域內。該企業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對石峴鎮的環境質量影響較大。

3.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3.1畜禽養殖業

2011年圖們市市規模化養殖場共有21家。2011年全市畜禽養殖排放COD總量為1352 噸、氨氮排放量為39 噸。目前我市尚未劃定禁養區、限養區,農村畜禽養殖大多為分散性,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糞便綜合利用處理設施缺乏。

3.2 農田廢棄物污染治理

據調查圖們市各種農作物秸稈主要有稻草、麥秸、玉米稈等。由于歷史原因和傳統耕作方式的影響,秸稈一部分用來作牲畜飼料,大部分用于燒柴,對農村空氣質量造成一定影響。

2011年圖們市農膜使用量為107噸,農膜回收率很低。殘留農膜極難降解,降解過程中還溶出有毒物質,破壞土壤結構,導致土壤質量和作物產量的下降。

4.農村生活污染治理

圖們市市農村生活污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防,致使溪流、河道、池塘水環境功能下降。大多數鎮雖然建有生活垃圾統一收集、統一轉運設施,但是還不能做到統一處置,管理措施不夠完善,個別村存在垃圾亂倒的現象,導致農村生活環境受到污染。

4個鎮醫院和26個衛生所,所產生的醫療垃圾沒有統一處理,以焚燒的方式自行處理,自行處理率100%。

5.生態保護

生態示范創建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的基礎工程。近年來,我市在農村生態保護工作中大力開展“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圖們市市已創建國家級優美鄉鎮1 個(涼水鎮)。

三、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

1.主要問題

1.1農村飲用水源保護能力較弱,雖然對飲用水源地進行了一定保護,仍然缺乏完善保護措施和符合要求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

1.2農村生活污染問題嚴峻。村民環保意識不強,生活垃圾亂倒現象嚴重,無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程,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環境,導致環境污染。

1.3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發展也帶來污染。目前,我市尚未規劃集中養殖區,沒有污染防治設施,沒有糞便綜合利用處理設施,造成農村環境污染。

1.4鄉村工業企業污染呈加重趨勢。由于工業企業有從城區向鄉村轉移的趨向,造成鄉村污染呈加重態勢。

1.5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對地下水造成污染。

1.6使用農膜,造成白色污染。

1.7秸稈焚燒造成大氣污染。

2.薄弱環節

2.1農村環境監管極度薄弱。農村環保機構缺失,開展農村環保工作基礎條件差,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農村環境問題,使農村環保工作和污染防治困難重重。

2.2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造成農村治污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甚至沒有治污設施。

2.3法制建設滯后。針對農村環保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養殖業污染治理、化肥、農藥、農膜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存在無法可依的現象。

四、對策與建議

1.對策

農村環保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當前要重點抓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質衛生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農村工業污染防治、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農村生態保護。

1.1從源頭上嚴格控制。在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土地利用等規劃方面,做到城鄉統籌規劃,嚴格農業建設項目和畜禽養殖項目的審批,設立鎮鄉環境保護監督所,規范工業企業管理,加大對農村違法排污企業的執法力度。在飲用水劃定范圍,禁止審批新設排污口的項目。農業基地建設、畜禽養殖發展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1.2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在政策上扶大控小,扶持規模養殖場,控制小規模養殖。加強對各村鎮畜禽養殖場(小區)的技術指導,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方式收集分辨,污水厭氧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農業利用或達標排放,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合肥,實現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

1.3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建設。

1.4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

1.5抓好鄉鎮工業污染源治理。

2.建議

2.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環保意識,強化農村環境保護的科技創新能力。

2.2加快農村環境保護立法,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和監測體系,提高農村環境保護的保障能力。

篇2

關鍵詞:農村環境侵權;環境公益訴訟;公眾參與

中圖分類號:D912.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25-0032-02

一、農村環境公益訴訟的理論探索

(一)環境公益訴訟的定義

環境公益訴訟是指在公共利益受到侵犯時,自然人、政府組織、法人、非政府組織向法院提起的針對環境權受到侵犯的訴訟。法律為維護農村生態環境公共利益,允許公民、團體、政府組織在因為行政機關等公共權力機構或者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個人的行動原因,造成農村環境損害時,向法院提訟。

(二)農村環境公益訴訟的法理基礎

1.農民的環境權論。農民享有利用資源的權利和在良好的環境中生存的權利,享有在環境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救濟的權利。農民的環境權包括環境資源使用權和程序性環境權利等實體性環境權利,如環境知情權、環境參與權和環境侵害請求權。農民環境權是農民生存和發展的一項基礎性權利。農民是公民的重要組成部分,基于其主體地位的自然性和社會性,應當給予一般公民的環境利益訴求以及由其自身特殊性決定的特殊環境利益訴求權利。

2.公共信托理論。公共信托的觀念是,一旦信托關系成立,受托人從委托人轉移來的財產就成為信托財產,受托人必須以委托人的真實意愿管理為前提來處分信托財產,從而把信托所得利益轉交給委托人。環境公共信托就是一種以確保環境的可持續利用為目的,將環境資源作為一種公共財產,委托給社會團體或者相應機關進行管理和處分的一種公共信托。把環境資源定位為公共信托的角度,有利于在信托理念基礎上更好地理解環境權利義務關系。

3.私人檢察長總論。此理論最大的亮點在于,確立了個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資格。私人檢察長總論是指,在涉及到環境公益性事件的時候,檢察長或者其他公權力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訟,同時任何人出于維護環境公共利益的目的也可以正當性地行使訴訟的權利。這里的任何人行使此權利時要有正當的理由,同時這里的任何人和他人沒有直接的關聯關系。實現公民環境參與權,離不開私人檢察長總論這個理論基礎。

二、農村環境公益訴訟的必要性

(一)農村生態環境救濟的特殊性

首先,引起農村生態環境破壞的原因很多,責任不能很好地落實。例如農村地區的河流污染,可能會來自于企業,可能來自于生活,可能來自于城鄉垃圾,但到底具體是那種造成的,是很難落實的。舉證責任原則在一些情況下也不能對加害者很好地追究責任,從而使加害者逃脫了法律責任的追究。

其次,政府監管的限制性。一些地方政府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對造成大量環境污染的企業,往往會采取默許的地方保護主義,這使得政府監管在解決農村環境損害救濟上能力有限。

再次,薄弱的農村居民環境維權意識,農民對環境保護的參與行動較少。因為農民本身的文化水平較低,農民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不知道化肥、農藥給環境所造成的危害,從而給農村環境侵權救濟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最后,訴訟成本問題。在農村環境公益訴訟中,由于農民自身條件的特殊性和限制性,原告面臨最大最現實的問題就是龐大的訴訟成本問題。由于環境訴訟案件還在理論研討和探索階段,訴訟由誰分擔分配問題,有待完善解決。

(二)環境公益訴訟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價值

公益訴訟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農村環境公益訴訟能夠促使更多的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公民關注農村環境侵害,因其不要求原告與環境糾紛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任何人在公共環境受到侵害的的基礎上,都可提出訴求,賦予更多的人原告資格,讓更多的人為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盡一份力量。

三、農村環境公益訴訟存在的問題

首先,農村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資格問題。依據新環保法第58條的規定,對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主體資格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將公民、檢察機關一律排除在外,只有符合條件的公益組織才能提起。在我國,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是把直接利害關系作為條件。以保護社會環境公共利益為前提的環境公益訴訟,其實質上是允許沒有直接厲害關系的人提訟。所以,公民、法人、社會團體特別是像保護協會這樣的團體,根據公益訴訟的要求,應納入到公益訴訟中去。

其次,限制公益訴訟的權利。法律給公民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但并不是代表此種權利就不受限制了。環境公益訴訟的最終目標是減少并制止侵害環境的違法行為,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環境,使環境免受侵害。所以如果農村環境侵害者能夠及時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并且積極地采取措施消除對環境損害的影響,并且這些行為發生在前,那么這樣就會達到環境公益訴訟保護環境的目的,同時也節省了司法工作量。

再次,損害賠償實現中的困難。農民維權意識弱,證據收集難;訴訟主體資格不明確,立案難;法律服務獲得難,獲得賠償的執行難。

最后,訴訟費用問題。訴訟費用是影響訴訟積極性的最大障礙,對于提起公益訴訟的原告主體來說,訴訟費用負擔會減少訴訟主體積極性。農民由于本身收入低,況且環境公益訴訟需要一大筆訴訟費用,這是農民和一些社會公眾在面對環境問題侵害時,無力申訴的重大原因。

四、 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農村環境公益訴訟

完善農村環境侵權救濟的法律法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有法才會有依據,進行法制建設的前提和基礎是制定完善而良善的法律。因此,完善法律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一些學者認為,構筑一個涵蓋“憲法―基本法―單行法―其他部門法中相關法律規范”的針對性強的農村環境生態保護法律體系。

適度的擴大農村環境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范圍,進一步明確訴訟主體和范圍。以提訟原告主體身份為基礎,普通環境公益訴訟和環境公益訴訟是環境訴訟的兩大分類。有學者認為,一般民事訴訟由受害人直接提起,在損害賠償訴訟中,由環境污染引起的,由加害人承擔舉證責任,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在其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進行舉證。環境公益訴訟由相對人和其他相關人提起;環境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由環境保護民間組織提起;對于環境民事和行政公訴,由檢查機關提起。

加大執行力度,落實判決內容,切實保障受害農民之訴求。在農村生態環境破壞中,農民是最大的受害者,農民在維護自身權利的過程中,花費巨大,提訟,需要支付昂貴的訴訟花費。同時暴力抗拒執法問題,存在于缺乏法律知識的企業主和農民身上,這使得農村的法院執行判決上很是困難。這種情況就導致了在農民勝訴的情況下,也很難得到法院的判決賠償。因此,需要法院在執法過程中要加大力度,創新工作的方式,找到一個最佳的解決途徑。首先,針對農村環境侵權的特殊性,多采取一些調解和和解的溫和手段予以解決。其次,執行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綜合應用拍賣、扣押等多種手段,使農民的受損利益盡量得到最大的彌補,切實保障農民環境侵權訴求的實現。

建立農村環境公益訴訟資金。在這方面,美國環境超級基金制度是很好的借鑒。先是國家進行專項撥款,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從排污企業征收專門費用作為環境基金,補給后續。因此,為環境公益訴訟預先支付部分或訴訟費用可以由環境基金提供。之后在加害者敗訴的情況下,環境基金組織機構可以從被告那里追索訴訟費用。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應該由社會來承擔訴訟的風險并且支付相關的費用,因為訴訟旨在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

提高農村居民的環境維權意識,鼓勵公眾積極參與。采取一些農民所容易接受的方式進行普法,提高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在普法的過程中采取結合農民生活相貼合的方式,告知農民依法所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盡的義務。

加速司法改革,推動能動司法。推行環境保護案件的專門管轄,在中級法院設立單獨的環保法庭,加強環保審判隊伍建設,對法官進行專業培訓,以適應環境司法的發展。借鑒國外的環境公益訴訟模式,推動法院的能動司法,在審理環境公益案件中充分發揮法院的能動性,調動法院在高校保護農村環境公益訴訟中的主動性。任何法律制度從開始形成到發展完善必須經歷一個過程,這一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農村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亦不例外。農村環境公益訴訟的出現,不僅是公眾環境意識覺醒和司法進步的表現,它的廣泛推行,對擴大公民對環境公共事物的有效參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構建和諧社會,提高社會的法制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每個法律人,特別是關心農村生態環境的法律人,對推動環境公益訴訟,推動農村環境公益訴訟,更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參考文獻:

[1] 沈紅艷.環境公益訴訟[J].法制論壇,2010,(1).

[2] 別濤.環境公益訴訟[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 王燦發.中國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及其爭議[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0,(3).

篇3

(1?蘭州財經大學甘肅經濟發展數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肅蘭州730020;2?蘭州財經大學農林經濟管理學院,甘肅蘭州730020)

摘要:尋求適宜的環境經濟協同策略是當前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的現實問題。依據環境經濟學、協同學的理論原理,結合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提出了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中環境經濟協同的策略:以環境優先為目標,綜合應用“命令—控制型、經濟—激勵型、鼓勵—自愿型” 的手段體系,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逐漸過渡、由連片示范向全面推進不斷演化,以建設經濟繁榮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環境經濟;協同策略;生態文明;西部地區

中圖分類號:F323?22;F06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4-390X (2015)04-0018-06

西部地區是我國主要的生態屏障,也是我國生態退化與生態恢復的重點地區。目前,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蓬勃發展,但是其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與原有農村環境問題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呈現疊加復合效應,環境挑戰已成為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和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在生態文明建設已納入我國“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的背景下,實施環境經濟協同發展模式,不但是實現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全面目標的內在需要,也是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客觀要求。

策略,一般是指實現目標的方案集合。在此,把策略定義為包含目標、手段和階段等要素在內的方案總體。也就是說策略是應用什么樣的手段,采取什么樣的步驟,來實現特定目標的有效途徑。探究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中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目標、手段和策略,可為有效推進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的實踐提供理論指導,也為國家進一步完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環境經濟協同的目標

一般而言,人類的目標具有多樣性,對于特定目標而言,實現目標的途徑也具有多樣性。一般而言,人類在實現大目標的過程中,往往要受到自然規律、社會規律、經濟規律、技術規律和環境規律等多種規律的作用,規律的作用方向與目標一致稱為協同,相反為拮抗、規律的作用方向偏離預期目標為偏離[1]。新農村建設中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同,在實現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上,主要受經濟規律和環境規律的綜合作用。要達到新農村建設環境經濟的協同,經濟規律和環境規律的作用方向與目標要一致。其作用見圖1。

(一)環境經濟目標協同思想的演變

環境經濟的目標協同,在指導思想和發展戰略層面,一般分為三種類型:經濟優先、環境經濟協調、環境優先。長期以來,人們基本上走的是一條“經濟優先”的道路。當自然資源、環境容量超出承載力時,人們才認識到環境容量和自然資源的有限性,提出了“環境經濟協調” 發展的戰略。再到后來,當環境承載力已不堪經濟發展的重負,嚴重的環境問題已影響或制約經濟發展的速度和效益時,“環境優先” 戰略便應運而生。

1989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 “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因此有學者認為,協調發展是我國環境法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指環境法所確認并體現的反映環境法本質和特征的基本原則,它貫穿于整個環境法體系,對貫徹和實施環境法具有普遍的指導作用[2]。但這里的“協調發展”,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盡管有“環境與社會經濟相協調” 的原則,但在實際上大部分地區走的仍然是一條“經濟優先” 的道路。隨著環境形勢的日益嚴峻,以及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認識的不斷深化,由經濟優先主導下的協調發展戰略向環境優先戰略的轉變,這是借鑒吸收國內外的經驗教訓,依據我國的嚴峻環境形勢,指向生態文明的一種戰略。“環境優先” 戰略從孕育到不斷成熟,經歷了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2014年修訂于2015年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在總則中規定: “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與之前環境保護法的這種變化,一方面適應了日益嚴峻的環境形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對環境保護與社會經濟發展關系認識的深化。

這些法律規定都體現了一脈相承的發展戰略取向。“環境優先” 思想的提出,是一種國家戰略的轉變,將過去的“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轉變為“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就是說,當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產生矛盾時,不再是環境保護服從于經濟發展,而是要讓經濟發展服從于環境保護,實行環境優先。

(二)“環境優先”的目標協同

西部作為經濟欠發達地區,一方面,生態環境整體比較脆弱;另一方面,有的地區自然條件比較優越。西部地區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占國土面積比重高,截至2012年底,作為禁止開發區的自然保護區,西部地區占全國的比例達81?78%[3]。在全國具有生態屏障作用的廣大西部農村地區,主要以提供生態產品和農產品為主體功能。所以,在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中,環境經濟的目標協同,就是要實施“環境優先” 的戰略。

環境優先,又稱“生態優先”、“環保優先”,是指在一些特殊區域或領域,把環境質量狀況作為指導包括經濟發展在內的各項工作的基本衡量標準之一,以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和底線來規劃和約束各方面工作,使環境保護成為保障人民生存環境、優化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選的手段[4]。具體到西部新農村而言,所謂環境優先,就是在西部地區的新農村建設中,把環境質量狀況作為指導經濟發展的基本衡量標準,以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和底線來規劃和約束各類新農村建設活動,使環境保護成為保障環境安全、優化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選的手段。

國外和一些發達地區實施環境優先戰略已經取得了明顯效果,可為西部欠發達地區提供必要的經驗借鑒。國外一些國家的實踐說明實施“環境優先”戰略,一方面可以保護環境,同時也能優化經濟發展的方式。如日本面對高度增長產生的公害污染,1970年對《公害對策基本法》做了修訂,廢除了“保護環境與經濟發展相協調” 的相關條款,以“環境優先” 替代了“經濟優先”的原則,其后,走上了一條持續發展的道路,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我國一些發達地區也有實施環境優先戰略的先例。如廣東省2004年提出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實行“環境優先” 的總體方針;上海浦東新區2006年把“環境優先” 作為發展方針,建設“生態城區”,江蘇2006年實施環保“十優先” 的戰略方針:環境立法、環保規劃、環境影響決策、發展清潔產業、節約環境資源、環境評估、環保投入、環境設施、環保型技術、環保指標考核等的優先[5]。

(三)目標協同的指標體系構建

構建指標體系,可測度和量化環境經濟協同的進程,識別相關問題,從而提出有針對性對策政策[6]。新農村建設中環境經濟的協同面臨的問題紛繁多樣,牽涉面廣,這就需要構建一套能體現數據可獲得性和結果有效性的指標體系。在參照環保、農業和社會經濟等相關規劃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7],按照環境經濟協同的內涵,構建了包含4個層次的指標體系,由35項指標構成。在指標體系中,其中絕對量指標只有農民人均純收入等8個,其他27個都是相對量指標;在指標體系中,恩格爾系數、化肥施用強度、農藥施用強度和農膜使用強度等4個為逆向指標,其他31個均為正向指標。其指標體系結構見表1。當然,這里構建的指標體系,針對的是一般的情況,各地在具體執行時,可進行適當調整,應用中時空間尺度應以縣、市為單位。

二、環境經濟協同的手段

新農村建設中環境經濟的協同手段主要是解決靠什么協同的問題。協同手段是協同主體關于協同所采取的方式、工具和措施等的集合。綜合而言,協同手段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類:命令—控制型、經濟—激勵型、鼓勵—自愿型。其中每一類都是由多種具體手段構成的復雜手段體系。

(一)協同手段的構成

依據協同的主體和協同手段實施的強制性程度以及發展趨勢,可分為命令—控制型、經濟—激勵型、鼓勵—自愿型等三大類協同手段。一般而言,命令—控制型手段的強制性最高,經濟—激勵型次之,而鼓勵—自愿型強制性程度最小,基于協同主體的協同手段的類型的具體構成見表2[8]。

(二)協同手段的比較

當然,不同類型的協同手段有其優點,也有其不足,在具體選擇時應全面分析三大類協同手段的基本原則、體系構成、主要優點、主要缺點、防治環境問題的屬性、效果影響因素等各個方面,從而加以綜合配套地采取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的有針對性的手段或手段體系,以促進新農村建設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同。綜合已有的研究文獻,三種類型協同手段的比較見表3[9-16]。

三、環境經濟協同的基本策略

(一)實現協同目標的階段

新農村建設中環境經濟的協同是分階段的,從協同的水平變化來看,可劃分為初級階段、中級階段和高級階段。在初級階段,以夯實經濟發展基礎和解決突出農村環境問題為重點,初步構建基本的協同機制。在中級階段,以構建經濟與環境協同發展的機制為重點,基本形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村生產體系和生活體系;基本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環保體制機制,初步形成農村環境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格局。在高級階段,協同發展的機制將走向完善,協同走向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完全形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村生產體系和生活體系;城鄉一體化的環保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形成農村環境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實現協同目標的步驟

就協同的實施步驟而言,借鑒國內外協同發展已有的經驗,可選擇基礎條件比較成熟的點先行示范,探索先進的發展理念和轉型經驗,進而以點帶面帶動整個新農村建設的協同發展。在新農村連片推進示范區中,按照協同發展的思想進行產業升級改造、農業園區生態鏈設計、農民低碳生活倡導,充分利用試點示范的優惠政策、資金、技術、管理經驗,開展協同發展的規劃與政策試點,探索可延伸到所在區域范圍的協同發展的經驗,再總結推廣,以建設環境經濟協同推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1?連片示范推進的類型

新農村環境經濟協同的連片示范推進類型,主要包括三類方式:一是對地域空間相連的村子實施連片示范推進;二是針對協同面臨的同類型障礙或者相同的協同目標,對地域上分割的多個農村同步推進;三是通過建設集中的環境治理設施或生態修復工程,能整體推動協同發展的農村。

2?連片示范區的選取原則和要求

新農村環境經濟協同的連片示范區的選取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并符合一定的要求。在具體選擇示范區域時,要綜合考慮所在區域的經濟和環境特點,并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類型、重點環境問題類別等方面都要有所涵蓋,這樣的示范布局,才能對不同類型的其他農村真正起到示范推廣價值。可考慮將以下地區作為示范區域:退耕還林、生態移民、循環農業促進行動、鄉村清潔工程、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等重大政策和工程實施區。已有一定工作基礎,預期在短期內可以取得明顯成效的地區。這些地區可以在政策疊加作用下,可以比較明顯地見到成效,對后續的推廣和擴大示范地區,能起到較好的標桿作用。在協同發展的連片示范村選取要求上,連片區原則上應在同一個縣級行政區范圍內,這樣便于協調,但對于地理相連、問題相關的區域,也可考慮建立跨行政區域的示范區,同時,受益人口要有一定的規模。

(三)建立協同目標和手段的雙向反饋調節機制

根據協同主體、協同問題的類型、協同的目標、協同手段本身的特點、外部條件等因素,依據適用性、引導性和動態性的原則,進行協同手段的優化選擇。針對某一領域的協同對象時,協同手段的應用是一個體系,并不能截然分開,而是相互依存、彼此互補的。命令—控制型手段是基礎和保障,經濟—激勵型手段是杠桿和導向,鼓勵—自愿型手段是動力和去向。總之,三大類協同手段要綜合應用,以發揮協同的合力。只有多種手段的綜合配套使用,形成合力,達到新農村建設的行動服務協同目標,手段支持協同行動、目標引導協同手段、手段促進協同目標的良性循環。

有效實現目標所采取的手段同樣是一套手段體系,具體主要包括技術創新、體制改革、政策創新、投資、財稅、農民教育和培訓、戰略規劃、組織管理等。應當強調的是目標與手段具有整體聯系性,目標只有符合規律和各地區實際條件,有戰略遠見,適應目標要求的手段也就是主要的、重大的措施才會有創新性、健全性、可行性;手段具有創新性、健全性、可行性,才能保證目標得以實現。手段要注重戰略全局上的實用性、有效性及其緊密的配套性。手段有效、健全與否,就看它能否有效實現目標。總之,在西部地區的新農村建設中,要結合實際,尋求適宜的環境經濟協同策略:以“環境優先”為目標,綜合應用“命令—控制型、經濟—激勵型、鼓勵—自愿型” 的手段體系,實施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逐漸過渡、由連片示范向全面推進不斷演化的步驟,以建設經濟繁榮和環境友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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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57歲,河北省環保廳總工程師。

在辦公室見到王魯時,他剛值完夜班,還沒來得及洗臉,眼神疲憊,頭發凌亂。

河北省環保廳大樓里,從廳機關到各處室、下屬事業單位,每天夜里都有人守在電話旁值班,領導帶班,隨時準備接聽、處理各種環境安全突況。

王魯是河北省環保廳總工程師, 57歲,已投身環保事業35年,從邯鄲市環保所、市環保局,到石家莊市環保局,再到河北省原環保局、省環保廳,幾乎親歷了一個省改革開放后整個環保事業的發展史。

“現在人們理解和支持環保工作了,二三十年前不是這樣。” 王魯說,“有個笑話:上世紀90年代,一個縣要任命一個鄉黨委書記當縣環保局長,他給組織提條件,要求同時兼任公安局長,因為環保執法有時會挨打。”

“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在抓環境建設方面的力度越來越大了。”王魯舉例說,《河北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中,環保投入是466億元,到了“十二五”,這個數字就變成了1250億元。其間,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為環保部,河北省環保局成為環保廳,環保部門從辦事機構進入政府序列,也表明環保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

此外,民眾的環保意識也增強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說起環保局,有些人以為是掃大街的,現在都知道保護環境了。”王魯笑著說,“綠色GDP、綠色信貸也讓企業不得不計算破壞環境要付出的代價。”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重視起環保工作,王魯感到欣慰。

在公眾眼中,環保系統的權力越來越大,正在成為一個強勢部門。王魯說:“環境保護要保護的是人民群眾的生存環境,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在這個大目標下,國家的法律法規賦予了環保部門一些權力,對違法行為采取強硬措施,是毫不為過的,這方面我們不是做得過了,是做得還不夠,還要強化力度。”

不過,隨著職能擴展,環保部門的工作任務也越來越重了:“過去我們監控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水中的COD,現在又增加了氮氧化物、氨氮、PM2.5、VOC的監控,土壤修復,生態修復,還有危廢管理,應急管理,農村環境保護……”以前要求嚴格執法,現在更要強調準確執法,這十分考驗執法者對法律法規的了解掌握程度和個人素質。

王魯說,現在執法者下去檢查都非常認真,到企業干了什么、要求了什么,該說的說了沒有,該要求的提了沒有,都要進行痕跡管理,即留有規范的記錄,便于問責。

環保工作者更忙了。“不管是領導還是一般工作人員,每天工作都非常緊張,加班加點是經常的事。”

“但環保工作不是環保部門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這是環保最重要的事。” 站在石家莊市橋西污水處理廠的生物池邊,王魯說:“這里原本是城市的邊緣,建污水處理廠完全沒問題,但城市在迅速擴張,有關部門沒有考慮它的存在,周圍如果都建起住宅樓,將來居民就可能因為氣味和噪音投訴污水處理廠,這就是協調不到位造成的。”

“環保是造福子孫后代的公益事業,我覺得自己的工作很光榮,雖然現在責任大了,壓力大了,但干這個事兒,我們感到充實、有意義。”王魯說。

問答“十”

問:您關注十嗎?

答:十是我們國家的一件大事,肯定人人關注,不過每個人關注的角度不一樣而已。

問:您最關注十的什么內容?

答:作為一名公務員,特別是從事環保工作的公務員,黨的聲音是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工作的靈魂,指引著方向。我們希望能推出更強有力的措施,動員全社會關注環保,尤其是農村環保,城市環保力度加大后,污染源在轉移,農村環境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問:十報告中關于環保的內容將對您的工作產生怎樣的影響?

答:十報告將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個章節提出,確立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突出地位,并確立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如建設美麗中國等,指明了具體路徑、方向,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工作,強調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過去環保部門都是“末端治理”,現在有了協調的方向和機制。我們要以十報告為指導思想,規劃、布置環保工作,盡快分解、細化這些內容。

問:現在人們很關注公務員的形象,有時個別人的個別行為就能引起公眾很強烈的反應,您怎么看這一現象?

答:我身邊的公務員,至少環保系統的公務員,工作都很繁忙,也大多熱愛自己的事業,他們是真的希望能為百姓做實事。當然,這個隊伍中讓人不滿意的人和事還是有的,這是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

問:人們對公務員的認識或許有誤解,您認為應該怎樣消除誤解?

答:其實政府機關的工作不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清閑,工作流程也很規范。但政府應該將信息更加公開,讓百姓了解我們做的事。

問:您愿意自己的孩子做公務員嗎?

答:選擇職業還是要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興趣,公務員是約束性很強的職業,比如我自己三十幾年來上班就很少遲到。我孩子學的是藝術類專業,他應該從事更適合自己特長的職業,我不希望他當公務員。

問:過去10年,您記憶最深刻的事是什么?

答:2008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城鄉面貌“三年大變樣”。三年過去,“大變樣”真的實現了。現在,河北省大部分城市一年中空氣質量達到或好于二級(良)的能達到337天以上,比2005年多了42天,河北省七大水系的監測斷面水質也有了明顯改善。

問:您對未來有怎樣的期待?

答:環保最難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和經濟協調,包括發展與環保的全面協調,包括如何繼續提高百姓的環保意識,包括政府考核干部、企業指標的科學性,這都不是一個環保部門就能解決的,是整個政府協調起來才能解決的,十報告中已經明確了協調的方向與機制,希望未來這些問題能夠逐步得到改善和解決。

1.環保部門的任務越來越重,工作越來越忙。

篇5

今年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環保工作會議和縣委十三屆三次、五次全委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的目標,突出保護這條主線,打好污染減排、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兩場硬仗,圍繞漢江水質安全、污染減排總量控制、環境執法、環境宣傳教育、自身能力建設等重點,努力提高環境保護工作能力和水平,為構建和諧作出新的貢獻。

一、全面完成污染減排任務。按照省、市的要求,今年我縣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別平均減排3%。要實現減排目標,必須認真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污染減排攻堅戰。一是著力實施結構減排。加快淘汰建材、皂素(水解物)等高污染企業的落后產能和落后工藝,通過產業結構減排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4噸,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50噸,目前已對3家企業進行了關閉。二是加強推進工程減排。水泥有限公司和冷水水泥廠要加大對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同時水泥有限公司今年必須完成污染源在線監測設施安裝。三是強化監督管理減排。要加強環境監管,按照污染減排核查辦法,依法加強對企業的現場檢查,確保治污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對達不到要求的實行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同時,積極引導企業發展循環經濟、推廣清潔生產工藝,逐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

二、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監管。切實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把好環境準入這道關口。一是嚴格環評和“三同時”管理,認真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對那些不符合產業規定和環保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技改項目一律不受理審批。二是全面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做到“不欠新帳、多還老帳”,把總量控制削減指標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上項目必須堅持有總量指標來源。三是對建設項目由“重前期審批、輕過程監管”轉變為“慎前期審批、嚴格過程監管、重竣工驗收”,把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三同時”制度通過加大環保執法力度真正落在實處。

三、完成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全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面掌握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產業活動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普查中嚴格依法進行普查,重點搞好現場調查和普查表格的填報工作。在清查工作的基礎上,逐戶進行普查,認真填報相關數據,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對普查過程中的每個階段、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與核查驗收,層層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可靠。目前入戶調查正在進行。

四、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結合“農村小康環保行動”,繼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產業化推進,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水處理、糞便綜合利用和處理,因地制宜推進村鎮生活污水處理,鞏固和完善鄉鎮垃圾填埋廠建設工程。做好生態保護工作。充分發揮自然生態修復功能,按照抓點帶面、示范引導的原則,積極開展以生態示范縣、環境優美鄉鎮、農村污染防治示范村為內容的三級創建活動。

五、切實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格環境執法是開展環境保護的有效手段。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結合實際,重點抓住飲用水源保護、淘汰落后產能、污染減排監察、企業違法排污、噪聲污染擾民等突出環境問題,加大執法力度,把環境執法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有機結合起,推動良好的保護環境氛圍形成。做好環境污染案件辦理工作,把環境執法、環境監察的主要精力放在事前預防上,及時調查處理,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訴求。進一步加強環境風險、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和修訂完善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當地特點和企業實際,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有效防止和妥善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篇6

一、工作重點及要求

根據國家七部委和省八部門專項行動要求,在對前四年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深入開展以下集中整治行動:

(一)集中開展圍繞國控、省控重點污染企業及污水處理廠減排工作的“紅五月”專項執法檢查

按照省環境污染整治領導小組《關于開展“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行動的通知》(浙環治辦發[**]4號)的要求,著力強化對國控、省控重點火電、熱電企業及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一是對全市火電、熱電及有單機規模60t/h以上鍋爐的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SO2減排工作落實情況及環保審批手續、在線監控系統、廢氣處理設施主要是脫硫設施使用情況及處理效果等。二是對列入2006年城建統計年報與環境統計年報的污水處理廠CODcr減排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企業排污總量控制情況、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進出水濃度是否達標、是否配套脫氮除磷設施及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在線監控及臺賬記錄情況、中水回用和有關CODcr減排計劃與落實情況等。三是對省人大歷年生態環保執法檢查發現的5個突出環境問題開展跟蹤檢查,重點檢查已完成整改的企業有無存在反彈現象,是否建立長效管理措施,尚未完成整改的企業目前整治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下步整改計劃及擬完成時間。四是加快污染減排監測體系的建設,根據《浙江省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工作**年度責任書》的要求,各縣(區)必須在10月底之前完成101家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其中6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2家國控污染源及集中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8月底之前必須完成47家省控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改造任務。

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以此為契機,加強對重點源特別是國控、省控及市控重點企業現場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將各類重點監控企業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加強環境統計及排污申報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二)深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工業排污口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06〕11號)要求,7月底前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全面清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一是要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科學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規范化的保護區標志。二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對2000年以來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擴建的建設項目實行停業(產)或關閉;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治理、停業(產)或關閉;對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進行全面清理。三是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完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排污單位要根據《浙江省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點對河流沿岸和城市居民集中區周邊的化工園區及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要對最近環境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完善應急措施,對不符合整治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停。對未建設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處置設施的,要停產整治。四是結合生態市建設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

(三)深入開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各縣(區)要在2006年工業園區全面清查的基礎上,8月底前集中解決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問題。一是對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環保重點監管區和未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地區實行“區域限批”,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必須停止建設。繼續嚴格執行新上項目增加排污量必須相應削減同類污染物原排放量的政策。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并給予高限處罰。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三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并要責令入網企業限產限排,逾期不能達標的停產整治。四是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企業,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停產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開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重點行業整治

一是對涉鉛的冶煉、加工和回收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沒有治理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涉鉛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采用直接燃煤反射爐工藝進行鉛再生回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已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二是對造紙及紙制品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防止在我市已經徹底淘汰的化學制漿生產線死灰復燃。對造紙企業特別是廢紙造紙企業,治污設施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現有的造紙企業進行單位產能、能耗、物耗、水耗及排污強度跟蹤分析,為下一步造紙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三是全面關閉“十五小”企業。各縣(區)要在取締無證無照非法經營、污染嚴重的“低、小、散”企業行動的基礎上,再加大執法力度,關閉小電鍍、小冶煉、小褪色、小煉油、小化工、小制革等“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堅決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四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

各縣(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化解。一是做到“排查到位”。對管轄區內各類環境突出問題、矛盾糾紛進行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梳理并記錄在案。二是做到“調處到位”。對排查出的問題,應抓緊逐一進行調處化解。并制定化解工作方案,明確化解期限,落實化解措施。三是做到“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調、防控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尤其要認真制定好有效的應急預案,以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四是做到“宣教到位”。加強《條例》等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群眾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訴求。

請各縣(區)于10月20日前將環境污染糾紛和重點件的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報市整治辦。

二、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縣(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以省整治辦“紅五月”環保專項執法檢查作為開局,打好今年年環保專項行動第一仗。各縣(區)動員部署情況和實施方案于5月25日前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

各縣(區)要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嚴肅追究一批責任人。各縣(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分別于7月5日、8月5日和9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三)總結階段(11月)

各縣(區)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11月5日前報送市整治辦。

(四)考核階段(12月)

11月下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縣(區)的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整治辦。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

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日常工作由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以下簡稱“市整治辦”)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加大聯合監管力度。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

經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并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登記,對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不予登記;政府或相關部門對違法企業作出取締關閉決定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發現未取得法定許可或審批的違法企業及時抄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牽頭組織無照經營違法企業的查處取締。

監察部門會同環保部門認真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負責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察,直接查辦一批典型違法案件,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基層人民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做法,依法提出予以糾正或撤銷的監察建議。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城市規劃與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的監管,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與保護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工作,建立飲用水源污染預警機制,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工作;對取締關停企業采取停止供水措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城市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餐飲油煙污染、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城市噪聲超標以及其他集體投訴、上訪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

電力部門要按照政府決定,在技術上依法做好對違法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發現有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懲治力度

要切實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對存在嚴重破壞環境,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企業有關負責人員,應當追究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處理。對明知故犯、陽奉陰違、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高限處罰,依法追繳排污費。對于違法排污的企業,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決行使評優創先的一票否決權,向相關評選機構通報,取消其資格;對企業法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及時向相關單位做出通報。

(三)嚴肅行政責任,加大責任追究

監察和環保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出處理決定。凡是地方各級政府制定或者采取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環境保護政策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經指出仍不改正的,或各級職能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一律按照《浙江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掛牌重點案件,實行區域限批

各縣(區)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進行掛牌督辦和實行區域限批。各縣(區)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的檢查,并明確掛牌督辦要求和解決時限,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凡是逾期未完成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五)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行動成效

全國環保專項行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于7月、9月、10月分別組織對全國1/3的地區重點行業、飲用水源地和工業園區整治情況集中督查。省、市也將對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區)也要層層落實督查督辦工作,要通過督查將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切實落實到基層,杜絕專項行動出現死角。

(六)加強宣傳報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縣(區)要根據專項行動各階段內容,制訂周密的宣傳計劃,確定宣傳重點,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各縣(區)要在9月10日前將本級查處的10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上報市整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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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為了實現“人才培養、知識生產、社會服務”三大功能,需要進行一種專業目的的學科群建設,以學科群組織人才培養模式。本文在對環境科學學科群和相應的專業課程體系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對環境科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進行探討,為建立適應新時期要求的環境科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提供科學依據,也為專業建設提供一種新范式。

1專業學科群

高等學校的專業是一種傳承知識、培養人才的組織方式,主要指學術和人才培養的人為分類,起著目錄性的指導作用,規定著師生探索的方向和范圍,也起著范型的作用,是人才培養的范式。從知識角度講,專業也是實現知識領域專門化的一種方式,是知識、學科及學科群的一種組織形式,既是具有一定共性和內在聯系的學科群的集合體。

專業學科群包括基礎學科、帶頭學科和外延學科三個層次。學科群建設就是要加強基礎學科的理論源頭作用,發揮帶頭學科的牽引作用,使多形態的學科結構產生協同效應,緊密聯系交融形成一個學科整體是學科發展的一個新模式。學科群必須有帶頭學科。帶頭學科領域內的知識內容必須是學科群中心任務所涉獵的內容的大部和關鍵所在,是眾多學科之中的核心學科和首席學科,擔負起領導和組織的功能,連通、協調著各個學科、各層次學科,起著牽引作用。根據環境科學專業的發展演變過程和傳統特色,環境科學是其帶頭學科,也是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的主干課程。基礎學科是學科群的理論源頭,環境科學專業的基礎學科為地學、化學。

2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分析

2.1環境科學專業淵源

環境科學就是研究人及其生存環境間關系的一門學科。環境科學學科都是在傳統學科中衍生、發展、壯大起來的,在環境科學的初級階段,與環境科學的相關學科分別從解決環境問題的不同角度出發,形成了具有各自學科特點的環境類專業,如環境化學、環境地理學、環境地質學、環境生物學、環境工程學等,形成了各類環境科學分門別類發展,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這樣環境科學學科都以二級學科的形式附屬在傳統學科內。例如,綜合性和師范型大學的環境科學體系主要起源于地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等學科,農業大學的環境科學體系主要起步于土壤農化和農業環境保護,海洋大學的環境科學體系主要側重于海洋環境科學等。隨著環境科學進入綜合發展階段,由于實際環境問題的綜合性,前述學科通過相互聯系、聯合、融入和融合,并逐漸綜合、歸并為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兩個專業。1998年國家對學科設置體系進行了調整,新設了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其下包括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兩個二級學科,其中環境科學所涵蓋了原來的環境地理學、環境化學、環境生物學、環境海洋學等多個二級學科,成為一個覆蓋面非常廣的一個新的二級學科。

2.2帶頭學科的演變

環境科學是一門綜合性強的科學,研究核心是人地關系。研究對象是人地系統,是指環境與人類活動兩個子系統相互作用,構成的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機制的復雜巨系統。按照研究人地關系系統相互關系的課程設計,環境科學專業主干課程是環境科學。

環境科學是一門年輕的交叉科學,環境問題是環境科學發展的根本驅動力,環境科學發展以環境問題為導向。20世紀50年代初,環境科學是在人類認識解決環境問題的過程中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人類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因人們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而在國外被提出,隨著國際社會對環境問題關注的不斷加強而得到發展,特別是進入20世紀七、八十年代后,得到了迅速發展,逐步形成了一門具有領域廣泛、內容豐富的獨立新興學科。

環境科學是多學科、多門類的綜合性科學,不過主要是移植其他眾多自然科學學科如生物學、地學、化學、氣象學、經濟學、工程學、規劃學等的原理和方法應用,及相關學科分化,并隨著科學和技術進步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從地球科學分化出的環境地學包括環境地理學、環境地質學、環境海洋學、環境地球化學以及環境生物地球化學和環境大氣學等。生物學分化出環境生物學和環境醫學包括環境生態學、環境水生物學、環境微生物學、環境生理學和環境毒理學等。由化學學科分化而來的環境化學包括環境分折化學和環境工程化學、環境有機分析化學、衛生工程化學、用水廢水化學、大氣污染化學、土壤污染化學和海洋化學等。環境物理學,包括輻射生物學和輻射醫學以及環境聲學、環境空氣動力學等。工程類的環境工程學包括給水排水工程、給水及污水處理工程、供熱工程、空氣調節技術、除塵技術、冷凍技術、“三廢”綜合利用等。環境社會科學是從社會學科發展而來的,包括環境發展史、環境污染史、環境經濟學、環境規劃和環境管理學等。90年代前后,才開始注意到社會科學在研究和解決環境問題中的重要作用,環境哲學、環境社會學、環境倫理學以及環境法學等學科才逐漸形成。

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人與生物圈”的研究列為全球性課題,強調從宏觀上研究人與環境的規律。人類面臨的人口、糧食、能源、環境、健康等重大問題都是環境科學的研究內容,既要從廣義的科學、技術和社會角度解決,更是從生物認)與環境角度來解決。這樣,“環境科學”以其與時倶進的強大生命力,不斷地擴充其學科視野,擴展其理論視界,擴張其應用視域,直到全面關注并深層關懷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的生態文明前景。這樣不僅形成了眾多的環境科學分支,還與其他一些應用學科甚至社會學科相互滲透,產生了許多應用科學。人類環境學基礎理論包括環境動力學、環境控制論和環境系統學;從應用上分有環境工程學、環境規劃學和環境管理學;從層次等級分有個體環境、家庭環境、企業環境、社區環境;從系統類型分,有農村環境、城市環境、工礦環境、交通環境;從學科領域分,有經濟環境學、文化環境學、社會環境學、行為環境學、環境倫理學、醫學環境學、教育環境學和技術環境學等。

環境是指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是圍繞生物界泡括人類)并構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條件的外部空間和無生命物質,如大氣、水、土壤、陽光及其他無生命物質等。環境科學的主體是人,人的活動遵循社會發展規律,向自然界索取資源,產生出一些新的東西再返回給自然。環境科學的目的就在于弄清人類和環境之間各種各樣的演化規律,包括人和環境的關系;人類活動引起環境質量的變化,這種變化又反過來影響人類活動,使我們能夠控制人類活動給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它的任務就是要揭示人和環境的這種相互作用的客觀規律,以及運用這個規律來保護和改善環境。環境科學的研究從宏觀上講,研究人和環境相互作用的規律,由此揭示社會、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基本規律。從微觀上講,環境科學要研究環境中的物質,尤其是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及其在環境中的遷移、轉變、積累、歸宿等過程及其運動規律。還要研究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技術和管理措施,尋求環境污染的預防、控制、消除的途徑和方法。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學科內容進一步細化、深化,分支成環境科學學科群。環境科學學科群包括生態環境學科集、環境學學科集和應用環境學學科集。

2.2.1生態環境學科集

生態環境科學學科集包括基礎環境因子學科子集和生態環境學科子集。

環境科學研究的環境是圍繞著人的生存環境,包括自然界的大氣圈、水圈、巖石圈、生物圈。基礎環境因子學科子集細分為地質學、地貌學、氣象學、水文學、土壤學、動物學、植物學、微生物學等環境因子,每個環境因子都包括一個系列學科,如土壤學系列學科包括基礎土壤學、土壤地理學、土壤資源學、環境土壤學、土壤調查與制圖、土地評價、土壤改良治理工程與技術、水土保持、土壤社會學等課程;同時包括地質環境學、地貌環境學、大氣環境學、水文環境學、水資源環境、土壤環境學、生物環境學、植物環境學、動物環境學、微生物環境學等環境因子系列學科。

生態環境學科子集細分為海洋、河流、沙漠、草原、森林、農田、湖泊、沼澤、平原、山區、高原、丘陵、盆地等類型,包括海洋學、流域學、草原學、森林學、農田學、湖泊學、自然地理學、經濟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等學科;海洋環境學、流域環境學、沙漠環境學、草原環境學、森林環境學、園林環境學、農田環境學、湖泊環境學、河流環境學、城市環境學、聚落環境學等系列課程;同時包括生態系統工程學、海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學、沙漠環境工程、草原環境工程、森林環境工程、園林環境工程、農田環境工程、湖泊環境工程等系列學科。

2.2.2環境學學科集

環境學學科集包括基礎環境學學科子集、社會環境學學科子集和環境工程學科子集。

基礎環境學學科子集包括環境科學概論、環境地質學、環境地球化學、環境海洋學、環境土壤學、污染氣象學、環境化學、環境物理學、環境微生物學、環境生物學、數學環境學、化學環境學、環境醫學、環境毒理學、環境生態學、環境監測、環境質量及評價、環境儀器分析等系列學科。

社會環境學學科子集包括環境哲學、環境科學方法論、環境統計學、環境倫理學、環境社會學、自然環境保護學、清潔生產概論、環境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學、環境管理學、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環境美學、景觀環境學、環境政治學等系列學科。

環境工程學科子集包括環境規劃學環境工程學、環境生態工程學、環境保護工程學、環境系統工程學、環境地球化學工程學、水污染防治工程學、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學、固體污染防治工程學、噪聲控制工程學、環境材料等系列學科。

2.2.3應用環境學學科集

應用環境學科是飛速成長的環境科學學科群中另一個重要學科子集。環境學與經濟學相結合產生了經濟環境學,同理如農業環境學、資源環境學、城市環境學、產業環境學、家庭環境學、工程環境學、環境教育、放射性環境學、農村環境學、區域環境學、全球環境學和宇宙環境學等都是環境科學應用的重要研究領域。出現了環境科學與環境工程學科雙向同步發展的景象,如與前述應用環境科學學科相對應的農業環境工程、資源環境工程、城市環境工程、產業環境工程、家庭環境工程、環境教育工程、放射性環境工程、農村環境工程、區域環境工程、全球環境工程和宇宙環境工程等學科紛紛出現,這樣就逐漸形成了飛速成長的應用環境學學科集。

2.3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的外延發展

環境科學專業是一門新興的、多學科交叉滲透形成的、與人類及生物生存息息相關的前沿學科集其知識體系涉及自然資源和環境資源的高效利用、浪費、污染及控制、生態與環境建設的各個方面。因此人和環境科學集向外延拓展:(1)人一方面外延發展成人、生物科學與技術進而發展成包含現代生物認肢術與工程的生物(人)科學集;另一方面人口資源外延發展成自然資源,發展成以人口資源為主體的自然資源調查與保護、管理,進而發展成為資源科學學科集;(2)環境科學由人類生存環境發展成為生物(人)環境系列課程,外延發展成社會環境、人類環境系列課程,進而發展成為包括自然環境學科、社會環境學科、人類環境學科的環境科學學科集。

2.4農業大學環境類特色學科

農業大學最大的特色學科是農業學科群屬于生命科學群的重要組分。經過數十年的發展,農業己經形成了許多傳統學科,與環境科學專業有關的課程有:普通生物學、植物學、動物學、微生物學、植物生理學、植物生物化學、農業概論、作物栽培學、園藝學概論、生物保護學、設施園藝環境調控工程、養殖環境工程、農業生態學、農業病理學、植物保護學、試驗設計與生物統計、農業儀器分析;農業氣象學、農田水利學、土壤肥料學、農業環境學、園林環境學、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綠色(有機)食品工程、建筑環境學、環境景觀設計等。

2.5地方環境特色學科

青島農業大學位于美麗濱海城市一青島市的腹地城陽區,瀕臨黃海,東接嶗山、西鄰膠州灣,濕地廣布,水域(濕地)環境研究方便。學校具有強大的農業技術背景,依托這一背景,學院環境科學專業將在農業環境保護、濕地(尤其是海洋)環境保護、區域環境規劃、農業環境工程等方面獨具一格。

3環境科學專業課程體系設置

高等學校的“專業”指的就是一個系列、有一定邏輯關系的課程組織151。因此,專業就是培育學科群的組織保證,是圍繞社會需要,尤其是人才培養的需要,組織多學科協同攻關,形成一些由若個具有某一共同屬性的分支學科構成的學科群體和人才培養的范式。

環境科學著重研究區域生產(生活)活動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及資源利用與生態、環境和工程之間的相互關系,其工作重點是在可持續發展戰略思想的指導下,努力提高環境容量,注重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環境質量的改善,保證區域環境健康和優質農產品生產,確保生物認)生存的環境質量,是人們生活、生產和環境保護的理論基礎,也迫切要求用較為完善的理論去對許多應用性問題提供專門指導。“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綱要”161中指出: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建立合理的農林牧副漁復合生態體系。發展生態建設工程,開展溫室效應、酸雨及臭氧層機理,及其對環境和人體影響的研究。是中國21世紀初環境科學研究發展的前沿和核心領域。由于環境問題涉及面廣、性質復雜,其解決需要各相關學科的知識,環境科學專業也就需要同時具備相應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尤其是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解決環境問題的迫切性,要求環境科學本科專業人才必須具備廣博的理論基礎和扎實地掌握相應的技術手段。針對環境科學涵蓋面的廣泛性和所研究問題的復雜性,客觀上需要專業方向各有所側重的人才多樣化,需要具有深厚理論基礎的綜合能力和適應性強的專業人才的特點。這就要求學生掌握環境科學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受到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環境管理的基本訓練,熟悉國家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可持續發展、知識產權等有關政策和法規,了解環境科學的理論前沿、應用前景和最新發展動態,以及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狀況;同時通過學科交叉、滲透,加強基礎理論教學,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強化專業基本技能、基本實踐的訓練,培養學生具有系統扎實地環境領域的科學研究、工程設計和管理規劃能力,具備區域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生態環境建設、資源利用技術、環境規劃與管理、環境質量保障方法和可持續發展方法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好的科學素養及一定的教學、研究、開發和管理能力,成為基礎扎實、適應性廣、能力強、素質高的區域環境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技術人才,能在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及行政部門等從事科研、教學、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等工作。高等學校應在教育部頒布的環境科學專業課程體系基本框架下,根據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發展的要求,按照“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的原則,結合自身特點和所處環境,從有利于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兩方面著手構建環境科學專業的課程體系和人才培養模式。

專業學科群是本專業的主干課程的細化、交叉融合形成的系列課程的集合,以本專業的主干課程系列課程為核心,以專業主干課程的外延課程系列為支撐,加上這些專業課程的基礎課程群,形成金字塔型學科群。地方農業院校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包括化學科學學科集、生物濃業)科學學科集、生態環境科學學科集、環境科學學科集和環境工程科學學科集。青島農業大學將前述的環境科學專業學科群分成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專業選修課程等層次,形成環境科學專業課程體系。針對龐大的課程體系,特別是眾多的選修課,學生們往往很迷茫。為了學生們能根據自己的喜好,很好地在環境科學領域定位自己、發展自己,在寬口徑的基礎上,能有一技之長,畢業后成為能在產業環境保護、生態農業、循環生產、污染監測及控制的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應用技術型人才。我們結合農業資源與環境科學的發展趨勢,緊密結合中國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方面的問題與社會需求,尤其是“三農”領域的廣泛需求,考慮到農業院校的基礎和環境科學領域的特色,根據市場的需要考慮設立多個專業方向,來培養多層次、多樣化、適應性強的各類人才。按照“基礎+模塊”模式設置了環境科學專業課程體系,將環境科學專業選修課程分設三個方向,每個學生至少選修一個方向的課程、至少選修8個學分人文社科類課程和一定任選課。濕地晦洋)環境科學方向:主要選修課程有水生生物學、水文與水資源學、海洋學導論、自然資源學、水域生態學、水污染與控制、水污染治理、海洋環保技術、水土保持、環境生態工程學等;

污染控制方向:環境工程原理、CD制圖、產業生態學、城市生態學、環境風險評價、環境土壤學、清潔生產概論、大氣污染控制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資源化、物理性污染控制、水處理新技術、室內空氣污染控制工程等;

篇8

關鍵詞: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立法完善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立法完善

收錄日期:2013年5月31日

一、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必要性

中原經濟區是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的重點開發區域為基礎、中原城市群為支撐、涵蓋河南全省、延及周邊地區的經濟區域,地理位置重要,糧食優勢突出,市場潛力巨大,文化底蘊深厚,在全國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2011年1月“中原經濟區”被正式納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2011年9月29日,《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正式下發;2012年11月2日,由國家發改委將中原經濟區范圍基本確定后,《中原經濟區地圖》編制正式完成,標志著中原經濟區正式成立。2012年11月17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中原經濟區規劃》,中原經濟區進入全面發展建設時期。循環經濟是對傳統線性經濟的一種革命,其本質是一種生態經濟,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農業循環經濟則是將循環經濟的基本理念融入農業生產過程中,通過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實現“資源——產品——再生資源——再生產品”的閉路循環,從而實現農業經濟和生態環境效益的統一。作為全國重要的主體功能區,以河南省為核心的中原經濟區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農業循環經濟的探索和實踐。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打造美麗中國,中原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責無旁貸。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必要性主要有:

(一)保障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河南作為一個農業、人口和糧食大省,其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農業經濟的有力支持。但是,長期以來,河南省乃至全國農業經濟都是一種傳統的不可持續的粗放型增長道路,人均資源占有率低且浪費嚴重,人地之間矛盾突出,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產業鏈條較短,農業產出較低。《中原經濟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要探索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新型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路子。并明確了中原經濟區是國家重要的糧食生產和現代農業基地的戰略定位,提出建成全國新型農業現代化先行區的重大目標。要建設全國新型農業現代化先行區,就必須探索一條可持續的農業經濟發展道路,在大力發展農業支持工業發展的同時還能實現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農業生態環境的優化。而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則是一條必經之路,也是實現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保障糧食安全和發展低碳經濟的最佳選擇。只有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遵循循環經濟發展三原則,即“減量化、再循環和再利用”原則,積極推廣節水、節地、節電、節肥、節藥等節約型農業循環經濟措施,大力開發農業資源再循環和再利用技術,才能從源頭減少資源的投入,進而通過資源的閉路循環實現廢物減量的最小化,從而有效提高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保障糧食安全的關鍵。河南作為全國第一人口大省,糧食安全尤為重要。如何在人地矛盾突出的前提下保證糧食的持續穩定增長是中原經濟區發展和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中原經濟區建設要堅持穩糧強農,毫不放松地抓好糧食生產,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規劃》在推進新型農業現代化部分也明確提出,要構建具有中原特點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夯實“三化”協調發展的基礎。然而,目前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土地租賃制度的逐步推行,河南省糧食安全正面臨嚴峻挑戰。由于耕地征占和耕地荒廢現象較為嚴重,使得擴大糧食種植面積嚴重受限;粗放的糧食生產經營方式和農業科技應用、推廣的局限造成農業勞動生產率較低;糧食生產成本較高,而農民收入較低,現有種糧補貼政策不完善等導致農民種糧積極性降低;加上外出務工青壯年增多,種糧農民日益減少;農業基礎設施落后,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退化,致使抵御自然災害能力較弱,提高糧食產量難度增大等。面對糧食安全方面的嚴峻挑戰,必須借鑒國內外農業發展科學模式,以科學手段確保糧食增產增收,大力發展以高效節水灌溉等措施為支撐的“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閉路農業循環經濟模式,不僅能夠有效推動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升級,而且能進一步增加就業,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真正在保證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確保中原經濟區糧食安全。

(三)保護和改善中原經濟區農業生態環境的關鍵。現代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農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良好保障,必須打造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現代農業體系,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實現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農業生態環境的好壞不僅關系到中原經濟區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美麗中原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打造。由于長期以來不合理的農業生產模式,中原經濟區農業生態環境在局部有所改善的情況下,整體生態環境并不容樂觀。目前,存在的農業生態環境問題主要表現為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兩個方面。其中,生態破壞主要表現為水資源短缺,人均耕地資源逐年減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嚴重以及森林覆蓋率降低等方面。據《河南統計年鑒2011》資料顯示,2005年河南省水土流失面積為60,970平方公里,2010年為61,154平方公里。另據資料顯示,2010年第二季度,河南省部分地區相繼遭受了風雹、洪澇、低溫冷凍、山體滑坡、病蟲等自然災害襲擊,農作物受災面積達292.09千公頃,其中絕收面積4.16千公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73億元。農業環境污染主要表現為農業生產過程中化肥、農藥、農膜的過量使用等帶來的面源污染、農村畜禽養殖及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以及鄉鎮企業生產帶來的污染等。要保護和改善中原經濟區農業生態環境,須改變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通過農業生產園區的小循環帶動整個中原經濟區的大循環,從而推動工農業復合型循環經濟發展,真正從源頭上減少資源的投入和污染物的排放。

《規劃》明確要求,要堅持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理念,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綠色中原、生態中原,增強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在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方面,要推動工農業復合型循環經濟發展,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繼續開展循環農業示范試點工作。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豫政[2010]27號)中明確提出,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河南省“十二五”規劃也明確指出,積極發展綠色農業和生物農業。大力發展節水、節地、節肥、節藥、節能農業,推進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和林業剩余物的資源化利用,逐步建立“植物生產―動物轉化―微生物還原”的農業循環系統。

二、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農業循環經濟的傳統嘗試較早,但是現代意義的農業循環經濟尚處于探索階段,發展還不很成熟。各地根據不同的地理特點和區位優勢嘗試了不同模式的農業循環經濟模式。河南省是全國開展循環經濟試點較早的省份,早在2005年,河南省引發了第一批《關于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通知》,選擇了20家循環經濟試點單位,2007年又開始第二批試點。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促進重點行業和區域節能減排以及促進資源再生利用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是,河南省在農業循環經濟的實施和推進方面,還有一定的距離。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還是以傳統粗放型的農業發展模式為主,系統的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并不多。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農業資源產權不清、缺乏合理的農業資源價格體系、農產品質檢體系不健全、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滯后以及發展循環經濟的愿望不強等均是目前河南省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

各國實施循環經濟的實踐證明,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是循環經濟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國關于循環經濟的立法主要包括:《循環經濟促進法》、《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廢棄家用電器與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大氣污染防治法》、《建筑節能條例》等,此外,還有一系列關于有關循環經濟基本制度、原則、激勵措施及標準的相關配套文件。中原經濟區有關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主要有河南省關于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如《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河南省節約用水管理條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的通知》、《河南省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河南省節能監察辦法》、《河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辦法》以及周邊省份的相關地方立法等。雖然目前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層面均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制度體系,但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的立法卻很缺乏,相關立法大多沒有明確規定。如作為循環經濟領域基本法的《循環經濟促進法》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的規定非常原則,在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就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在有關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方面,也大多集中在工業領域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的專項立法還很缺乏,并且還存在地方立法無法統一的情況,亟須出臺適用于整個中原經濟區各個省份的統一法律法規。

三、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立法完善對策

首先,應加快出臺有關中原經濟區區域發展基本專項立法,為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國外區域發展的成功實踐表明,立法先行是區域資源開發成功的關鍵,然而我國目前尚未頒布關于區域開發的基本法,中原經濟區建設的主要依據仍然停留在規劃層面,尚沒有專項立法的支撐。當務之急是出臺統一的《區域開發促進法》,明確開發與建設中的基本法律問題,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更高層次的立法支撐。雖然現在我國區域發展如火如荼,但是我國“十一五”規劃之前的區域劃分大多以經濟發展作為主要目標兼顧區域協調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全國主體功能區已經開始注意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承載力相適應和協調,強調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盡管如此,我國區域發展的主題思想仍然是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的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這種理念和指導思想從中原經濟區規劃綱要中可見一斑。所以,在區域開發立法過程中尤其要注意區域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不能以犧牲環境資源為代價換取經濟的發展。在條件成熟時,應出臺《中原經濟區開發促進法》,對中原經濟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做出明確規定,為中原經濟區發展提供統一的法律依據。為解決中原經濟區所轄區域立法機關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問題,關鍵是要盡快構建一套有利于法制統一的體制機制,才能真正保障中原經濟區資源與生態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其次,完善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的具體法律。鑒于目前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的立法不完善,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有關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農業循環經濟發展中的基本法律問題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為增強《循環經濟促進法》在農業循環經濟方面的可操作性,建議國家盡快出臺相應實施細則,對區域發展中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律問題進行細化,為我國農業循環經濟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此外,由于中原經濟區的特殊區位特點,應結合中原經濟區的農業生態環境現狀有針對性地出臺有關該區域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立法。由于目前關于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地方立法之間并不完全統一,如何出臺適用于整個中原經濟區的農業循環經濟立法非常關鍵。

再次,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修改和完善。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不僅需要專項立法的支撐,還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合。應及時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和修訂,避免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和矛盾現象,盡快形成有關中原經濟區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一致的法律體系。

主要參考文獻:

[1]河南省民政廳.我省2010年第二季度自然災害分析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