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7-17 17:01:4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

篇1

一、停車場范圍

本意見所稱停車場,是指在城市和鎮建成區內建設(設置)的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含地下)場所。包括:

(一)供社會公眾停放機動車的公共停車場;

(二)供本單位人員、本居住區業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

(三)在城市道路上為機動車設置的道路停車泊位;

(四)在單位、個人的待建土地和空置場所設置的機動車臨時停車場,以及為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設置的機動車臨時停車場。

二、責任分工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停車場的規劃管理;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停車場的建設管理;

市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停車場使用的監督管理,并參與停車場的規劃、建設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停車場的設置審批和違法停車處罰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會同公安交警部門做好停車場的設置,負責停車場經營管理工作;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協同公安交警、城管部門做好停車場設置,設施建設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依照《省道路運輸條例》等規定,做好有關停車場設置和監督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入的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停車場管理秩序的保障工作;

市物價局負責停車場的收費管理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按規定設置停車場的注冊登記工作,負責無證經營行為的處理。

三、規劃設置

(一)市城鄉規劃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警大隊和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應當明確停車場布局、規模和建設標準等內容,并將其確定為規劃強制性內容。規劃、住建等部門在進行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以及附屬設施含有公共停車場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通知市公安交警大隊參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停車場不得投入使用。

(二)市公安交警大隊要會同規劃、城管、公用事業等部門,研究制定停車場設置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三)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及臨時停車場的設置與建設管理依據《省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和《市道路停車場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四)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的設置與建設管理依據《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停車場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全市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具體負責同志,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協同配合做好管理服務工作。

(二)形成聯動機制。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物價等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對不按標準收取停車費用的停車場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依法進行查處,對私設亂劃停車泊位的,依法予以取締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對阻撓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務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培訓和服務指導。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力度,做到依法規范管理,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城管部門要制定停車場經營管理具體方案,做好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停車場規范設置,提升市容形象。

篇2

【關鍵詞】主城區 停車位 普查

一、停車泊位構成

根據《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庫)規劃建設與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停車場分為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對象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專業公共停車場、建筑工程配建公共停車場等;專用停車場是指為特定個體或特定范圍的對象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公建、住宅等建筑工程配建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設置的供機動車輛停放的場所。

本次停車泊位構成,分為住宅區停車泊位、公建區停車泊位、路外公共停車泊位、道路停車泊位等四種類型。

(一)五城區范圍

本次調查范圍,共調查地塊7568個,總停車泊位44.32萬個。其中住宅地塊1950個,總停車泊位211099個;公建地塊3999個,總停車泊位168816個;路外公共停車場地塊151個,總停車泊位17265個;路內停車帶1396個,總停車泊位46026個。具體泊位構成詳見下表:

(二)限行區范圍

錯峰限行區范圍內,共調查地塊4055個,總停車泊位27萬個。其中住宅地塊1122個,總計停車泊位117603個;公建地塊1990個,總計停車泊位110381個,路外公共停車場地塊88個,停車場泊位12952個;路內停車帶855個,停車泊位29844個。泊位類型構成

停車泊位按其在空間上的分布可以分為地下泊位(地下車庫內)、地面泊位、地上泊位(地上車庫或停車樓內)。從普查情況來看,以地面泊位居多,共計23.8萬個,占泊位總量的54%;地下泊位20.3萬個,占泊位總量的46%;地上停車泊位1764個,不足總量的1%。

二、停車泊位分布

(一)各城區泊位分布

各城區在泊位分布方面,以城區面積最大的西湖區最多,達到11.6萬個,其總泊位城市人口千人擁有率也最高,達221個/千人。上城區泊位最少,僅有57818個,城市人口千人擁有率也僅150個/千人。

(二)分區域泊位分布

停車泊位在主城核心區、限行區以及限行區以外的建成區的泊位分布情況如下:

篇3

一、理順管理體制

全面取消公共停車泊位委托管理,明確下設于區城管局的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為全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工作的管理主體,負責公共停車泊位的統一規劃定點、組織收費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在公共停車泊位管理中行使職能、發揮作用。

各街道在街道城管部門設立公共停車管理工作站,負責轄區內公共停車泊位的規劃設置初審和協助管理工作。

二、加強規范管理

(一)統一人員管理。公共停車泊位管理人員由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統一招錄、統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頒發“停車收費管理人員上崗證”,持證上崗,并實行統一的工資福利標準,統一著裝,統一考核。

(二)規范收支管理。公共停車場(點)統一設置停車收費示意牌,實行經市物價局審批的停車收費標準,并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財政局市政府性投資公共停車泊位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發128號)要求,統一使用省財政部門印制的停車收入專用票據,收入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加強規劃管理。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要對全區公共停車泊位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點,并對停車信息數據統一管理,及時對外。在定點規劃中,對有條件設置停車場(點)的,要及時審批,加快建設開放;對違停易發生地點或無法建設停車場(點)的,要安裝物理隔離,防止違法停車;對特定區域,要根據不同時段的交通流量,采取規范設置臨時性停車泊位、包月收費停車泊位、免費停車泊位等多元模式,進一步完善城區靜態交通建設。

(四)嚴格執法管理。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要與公安、交巡警、城管執法大隊密切配合,對違法停車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創新執法管理模式,進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確保城市環境秩序。

(五)加強監督管理。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要采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以停車泊位標示線、停車收費示意牌、停車收費人員服裝、管理人員行為規范等為重點,強化監督管理。對亂設置、亂收費行為,要會同區紀委監察局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告知

區公共停車泊位管理辦公室要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公共停車泊位管理工作,廣泛發放《區公共停車泊位導向圖》,全面公示公共停車場(點)具置,張貼禁停標示,引導公眾規范停車。

篇4

有的限速不合理,比如旅游路限速40公里/時,明顯太低;有的限制右轉不合理;有的丁字路口限制直行車輛通行不合理,比如濟洛路堤口路接口,舜耕山莊接口等;有的右轉車輛在接近路口時應可以暫時和公交車道并行,取消目前的限制,如經一路天橋接口、經十路、舜耕路接口等;現在停車場明顯偏少,車輛太多無處停放,可以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多設一些路邊停車場多劃停車線,方便群眾停車。

一、關于旅游路等限速的問題

在城市道路上設置限速標志時,關于限制的時速值需要遵循如下幾個標準:

1、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城市主干道最高限制時速為50公里,城市快速路限制時速可提高至60公里。

2、在道路建設時最高設計時速的限制:因為道路設計部門在道路設計時,根據道路的轉彎半徑、彎道長度、彎道間距、高架路防撞墻的最大設計受力強度等技術因素,確定了道路的最高設計限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設置限速標志時,不能隨意突破這個最高限制值。

3、旅游路、順河高架路建設部門提供的最高設計限速值是60公里。

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設置限速度標志時不能隨意設置最高限速。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只能在國家相關標準、道路設計最高限制值范圍內設置最高限速。旅游路、順河高架路最高限速是60公里。

二、關于濟濼路堤口路路口、舜耕路千佛山南路路口等“T”型路口限制直行不合理的問題

1988年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由于受交通流量等方面因素的影響,為保證對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橫過道路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權利,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取消了此項規定,故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也應遵守交通信號通行規定。

三、關于停車場明顯偏少,車輛太多的問題

春節前夕,遵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組織交警部門對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現狀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和專項調研,在此基礎上撰寫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情況報告》,分析了停車場在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找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同時結合實際,借鑒外市地先進經驗,提出了緩解停車難問題的“十條措施”,上報市政府,得到了市領導的充分肯定。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建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良,副市長齊建中等市領導先后在《報告》上做出了重要批示,責成規劃局、公用事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認真研究,積極采納,提出意見,盡快解決我市城區停車難、停車亂、不方便、不規范的問題。

在《報告》中,建議市政府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做法,從政策引導、規劃建設、科學管理、價格調節等十個方面入手,在全市逐漸形成“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路面臨時停車場補充,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現代化城市停車格局,并結合停車管理工作實際,提出了緩解停車難的十條措施。

一是在保障“無車族”路權的前提下,深挖路內停車資源,做到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緩解停車泊位不足的問題。充分挖掘路內停車資源,對市區內具備停車條件的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以及人行道、非機動車道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在充分保障行人、非機動車等“無車族”路權的前提下,由公安交警部門統一劃定停車區域,最大限度增加路內臨時停車泊位,緩解沿街企事業單位、商家停車泊位不足的問題。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解決市民臨時停車需求。對確有臨時性停車需求、但停車資源確實無法滿足實際需求的單位,如學校、醫院、餐飲場所及居民小區等,允許其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時段內臨時停放,并在上述單位門口和周邊區域設置臨時停車標志,由交警、交通協管員加強停車管理,做好指揮、疏導等工作。

三是依法嚴管,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停車的整治力度,以主次干道、商貿中心、餐飲娛樂以及車站、景區等窗口部位為重點,加大停車秩序整治力度,嚴查亂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落實規范化管理,完善停車指示標志,保障良好的通行秩序和停車秩序。

四是健全完善城市停車規劃、建設和管理法規體系。由市法制辦牽頭,對《市市區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辦法》(1998年)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明確配建停車場、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場的建設、管理責任主體。由市建委牽頭,會同規劃、公安等部門,研究制定《市市區停車場建設總體規劃》。在老城區內停車需求集中區域,選址規劃建設立體停車場(樓),在奧體文博片區、京滬高鐵西客站片區和長清大學園區等新建片區,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結合城市規劃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樓)等停車設施,做到布局合理,比例適當,使用方便。

五是加強對配建停車場的管理,集中解決挪用停車場問題。由公安、建委、規劃等部門共同對配建停車場被占用、挪用的情況進行整治,能恢復的一律恢復,確實無法恢復的,采用異地補建等措施恢復停車泊位數量。同時,恢復公安交警部門在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的審批職能,完善新建、改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的審批—驗收—使用監督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配建標準與準則。

六是規范住宅區停車管理,住宅區停車位不能“只售不租”。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市建委牽頭,完善相關規定,規范住宅區停車位(庫)的使用管理,對沒有售出的停車位(庫),一律采取出租的方式,禁止“只售不租”、出現車位大量空閑的現象,以提高小區停車位(庫)的利用率。對開放式小區,與周邊單位開展共建活動,雙向利用停車資源。

七是改革現有停車收費政策。由市物價局牽頭,建立多元化的停車收費標準。按照重點區域高于中心區域、中心區域高于一般區域,同一區域路內臨時停車高于公共停車場、白天高于夜間、節假日高于平時的標準,適當提高停車收費標準,提高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

八是大力倡導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建議市政府出臺相關意見,積極鼓勵、倡導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錯時、有償開放內部停車場,允許社會車輛在夜間和節假日停放。同時加強公車管理,公車不到住宅小區“過夜”,減輕小區停車壓力。

篇5

關鍵詞:城市規劃布局;停車難;解決方案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家用汽車開始大批進入尋常百姓家,然而家用汽車的停放需要占有大量場地,這與我國居住區傳統的用地規劃和土地分配結構是極不相稱的,有資料顯示,全國36個大中城市停車位滿足率不足20%,所以本文將通過對居住區停車問題的論述,試圖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

一、對于城市停車系統的現狀情況分析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汽車市場,根據LMC汽車市場咨詢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汽車市場占到全球市場24%的份額,2012年中國汽車銷量的增長占全球增量的40%,LMC預計,在2013年2016年間,中國汽車銷量的增長幾乎會占到整個亞洲增量的70%,然而伴隨著汽車數量的不斷增加,城市內的停車泊位變得越來越緊張起來,城市內原有車位開始供不應求,一些違規停車現象開始陸續出現,停車場極度缺乏使得機動車隨意停放,造成停車秩序混亂,許多城市中,盡管交通路口顯眼位置雖有“禁止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的交通標牌,但有時路邊仍然會停著許多違章車輛,這些車輛占據了一條車道,使得過往車輛只能緩緩通過,并且目前在城市內這種占道停車的現象非常嚴重,甚至還存在主要干道占道停車的現象,這樣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使道路通行能力、行車速度進一步降低,另外,車輛在道路上任意停放,對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通行都造成了干擾,也產生了大量的交通安全隱患,城市內之所以會出現停車難就是因為許多城市的停車場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布局不合理,沒有形成間隔一定路段就設置有一個停車場的規劃,特別是在路邊很少設置有社會性的小型停車場;而對于一些較大型商場雖設有停車場,但并沒有明顯的停車標志,所以不能有效引導車主入內停車,此外,多數舊的住宅區根本就沒有設置停車位,新建住宅區也沒有設立足夠停車位;一些大型建筑物內的地下停車場被侵占它用等一系列原因,對于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必須三位一體,政府應舍得投入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才會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減少車輛亂停亂放。

二、解決城市停車難的問題的對策

1、政府應出臺鼓勵路外停車設施建設的優惠政策,作為一種準公共物品,停車設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和商品屬性,路外停車設施投資數額較大,回報速度相對較慢(尤其是采用了機械設備的現代化停車設施),并有著長期虧損的前例,因此,政府首先必須從多方面給予停車設施建設相應的鼓勵和優惠,以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充分體現“誰投資、誰建設、誰就能獲益”的原則,引導社會各方多渠道、多形式投資參與到建設中;同時,政府應把停車設施的建設與經營管理權部分轉移到民營企業中去,促使停車設施的民營化、產業化,將停車設施按商業原則進行承包,這也是國際上發達國家基礎設施發展獲得成功的寶貴經驗,以彌補政府投資有限、建設乏力的缺陷,從而加快路外停車設施的建設步伐。

2、在今后的規劃工作中,要合理考慮公共停車場位的布局。在交通密集地區要合理布局停車場位,充分利用專門場地,或者兼用既有建筑的地下、頂層等部位加以改造,以便能緩解車位緊張的問題,另外,在交通密集區域,還應該樹立醒目的停車場點位置及剩余車位數量方面的實時電子提示版,以便引導停放的車流,進而提高市區尤其是中心區的停車場位利用效率。

3、合理確定停車泊位規模與分布。在制定大容量快速公交體系規劃中停車換乘系統同時,有關部門對城區的居民、單位、商業機動車擁有量及其使用情況要做科學預測,要結合其它設施綜合布置,進行配套建設公共停車泊位需求數量與規模;充分考慮和預留與公共交通、對外交通樞紐之間銜接的公共停車場,為未來綜合交通體系構建預留發展空間。

4、結合城鄉改建發展,增設交通樞紐地的公共停車場。由于一些老式建設項目停車泊位配建不足,從而導致目前居民、單位、商業泊車位匱乏,因此,應當在改建過程中考慮公共停車專項規劃確定停車場的位置、規模和停車方式,增加的公共地下停車泊位,使國土資源充分利用。杜絕占道停車,堵塞交通的現象滋生。

5、對于居民小區,尤其是封閉管理的小區,應該強調合理配套停車場點的問題。對魚新開發小區,應將是否有充足的停車場位配套作為審核項目規劃的考慮因素之一,而對于使用中的小區,則應該引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通過改擴建的方式,根據需要改善停車條件,加強車位管理。

6、在小區中心綠地下設全埋式地下車庫或半地下車庫。車庫頂還可做綠地,在不減少綠地面積的情況下又可以停放車輛,且便于車輛的統一管理,而車庫的排氣口、采光窗等在地面上近占有較少的土地,且經過精心的設計還可將此作為綠地的小品,因綠地是居住區居民的休閑活動之地,為保證居民的安全,避免人車交叉,地下車庫的入口應盡量遠離建筑物出入口,且要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地下車庫的局限在于造價高,工期長,后期維護成本高的缺點,但相信隨著建筑技術的發展,這些缺點都可以得到克服,在居住區規劃面積較大,容積率不高的小區應大力提倡此種停車方式。

7、強化法規建設。要促進停車設施建設事業的發展,除了要制定停車設施的管理辦法和相應的制度與標準以外,還必須得到立法的保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我國相關的停車法規自身還有著許多不完善的方面,這就在客觀上造成規劃、建設與管理的分離,分工不明,或無人管或多頭管理,導致難以推進停車產業的發展,所以停車法規的完善與有效執行是停車設施得以順利建設、停車問題得以逐步、根本解決的基本保證,對于這方面的工作今后還必須繼續。

8、改變不合理的停車收費制度。目前,我國許多城市仍然存在著不同停車場收費性質不同,稅率、利潤積累與分擔也不同的現象,城市內不同區域間的收費差距尚未拉開,少數部門對停車收費私自截留,這就造成了路外停車場虧損嚴重,無經營積極性,也造成了停車場建設基金積累不足,因此,要保證停車設施的建設必須規范化停車收費標準,改變路內與路外停車“一頭冷,一頭熱”的局面,以保證規劃目標的實現。

9、推廣利用先進技術,嚴明道路交通及停車場交通執法。應加大對違章停車行為的處罰力度,取消一些公共泊車位附近的周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改善交通停車秩序,為停車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并且要制定停車引導系統專項規劃,引導車輛至適當的停車位、事先提供停車場的使用情況資訊、合理使用現有停車設施,減少尋停交通,建立資料收集系統、資料傳輸系統、資料處理系統、停車場資訊顯示系統等,做到以點帶面,逐步實現區域聯網,以提高城市交通的職能化水平。

結語

綜上所述,在解決城市規劃中關于停車難得問題上,必須從系統整體出發,統籌推進才能逐步緩解和解決,構建完善停車場規劃建設工作勢在必行,希望有關部門力求在機動化迅猛發展的背景下,為解決停車問題,多推廣采用先進技術,相信在一定程度上畢能夠緩解停車難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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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內部制度匯編/Article/2048.html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對***小區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小區的管理服務工作。凡如住xx小區的企事業單位、或居民,必須向物業公司辦理如住手續,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敬請各單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能夠真誠地合作,共同維護***小區的良好秩序和整潔優美的居住和工作環境。

一、業主精神文明公約

為共同創建文明小區,使住戶享有一個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環境,特制訂業主公約,共同遵守。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市民公約,做一個模范守法的市民。

2、實行計劃生育、不超生、逃生、不早婚早育。

3、積極做好進度工作,不販毒、吸毒,不聚眾賭博及提供場所**,。

4、遵守小區一切規章制度,按期交納管理費用。

5、嚴禁收藏或擁有任何危險品(如qiangzhi彈藥)和,以確保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安全。

6、將文明,搞衛生、樹立社會公德。不亂堆、亂丟垃圾和雜物;不亂涂、亂畫、亂貼;嚴禁隨地大小便,隨地吐痰。

7、按戶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確保小區完整、美觀、舒適、安全。

8、保持幽雅、寧靜的良好環境,不高聲喧嘩,不播放高音喇叭及產生噪音污染的行為。

9、鄰里之間互助團結、互相幫助,遇可疑情況及時與小區警衛室聯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發生。

二、戶外對講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戶外對講系統是物業管理公司為住戶服務的重要通訊設施之一。為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制度,內容如下:

1、工作人員操作對講系統,必須按規定程序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非本公司工作人員擅自操作本系統,我物業管理人員有權維護對講系統,并婉言作好謝絕、規勸工作。

3、我物業工作人員操作本系統時,應態度和藹、禮貌問答;按壓數字鍵動作要輕,勿用力過猛,否則將致使按鍵無法復位或復位錯誤,影響系統的正常操作。

4、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能離崗,如確因急事必須離崗,應委托專人代為管理,同時,告知代管人操作方法。

5、工作人員如發現多獎系統有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報告管理處,有管理處負責派人進行維修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三、小區出入管理辦法

為了保障小區(大廈)的公共秩序和業主(使用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1、各業主(社用人)應認真填寫《業主入住登記表》。

2、小區公共區域的治安保衛工作轄區派出所和小區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有權對違反本小區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糾正。

3、小區實行封閉式的保安管理辦法,即實行24小時門衛值班,外來人員憑出入證、身份證登記進入。

4、業主和使用人不得攜帶過大過重非公用的以及易燃、易爆、劇毒,或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小區。

5、為保障業主(使用人)利益,要保管好居室內貴重物品。凡非用戶攜帶手提箱,包裝箱等大件物品出小區大門,必須憑業主簽字書,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6、業主(使用人)有在責任關好自家及公用電子防盜門,并保證有關治安報警設施的完成有效使用,并承擔相應事故的責任和處罰。

7、業主(使用人)應遵守《溫州市外來人口管理辦法》,要按規定申報登記外來暫住戶口,不得留居三無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業主(使用人)自負。

業主(使用人)有權拒絕不持證,不佩帶工作牌人員的盤查和私入民宅的要求。

8、小區內嚴禁進行一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觸犯法律的活動,不得損毀、移動、阻礙指示標志與設施。

四、用電管理規定

1、本小區(大廈)各用戶用電全部實行一戶一表制,室外公用電計量后統一分攤結算。

2、業主(使用人)對原設計電路不得擅自拆改,要維護供電設施的完整性。如確需要變更的應向小區(大廈)物業管理處咨詢,并由申請管理處指派電工進行指導,以維護供電設施的可靠性,保證安全用電。

3、業主(使用人)欲安裝如空調等或特別用電,必須夏管內管理處提出咨詢申請,并接受家奴指導,以免造成超符合壞電路,空調機安裝必須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

4、電路出現鼓掌應同志管理處檢查維修,不能私自觸碰公共配電設施,尤其是在停電時不得私自作業造成公共電器設施損壞,應負全部經濟責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為人負責。

5、業主(使用人)戶內線路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管理處維修,以免擴大故障范圍,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6、偷用公共電將按規定嚴格處罰,由此造成的經濟及人身損害由行為人負責。

7、公共部位照明,電梯運行用電,將根據實際情況計算分攤。

五、用水管理規定

1、本小區(大廈)實行二次供水系統供給住戶一戶一表制。

2、業主(使用人)不得對設計安裝的用水表隨意改動,如確需改裝增建的,應向管理處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施工。

3、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開以及私自安裝管子入內。

4、業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壞水表等計量儀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壞或不通過水表用水,按偷水處理。

5、業主(使用人)要按月及時交納水費,不得拖欠。

6、公共水路出現故障,要通知管理處去維修,不得擅自拆除、維修、否則由此造成公共設施損壞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7、要維修通過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業主管道時,其房屋業主(使用人)有義務提供方便。對因裝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維修阻塞時,管理處有權拆除,恢復管道暢通。

六、停車場管理規定

小區停車場包括地下停車場和露天停車場。為確保安全,規范停車秩序,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管理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1、停車場實行24小時日夜值班,車輛可以隨時存放。

2、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統一收費。地下車庫為固定停車位,車主按期到物業公司交納停車費,領取“停車證”。露天停車場臨時停車費由車管員收取并出具收據。

3、車輛停放必須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指揮,臨時停車存放的車輛進入停車場是,注意前后左右的安全,在規定的位置停放。地下停車庫車輛停放實行定位定號存取。

4、車輛停放后,車主必須鎖好車門,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5、停車場內不得修理、清洗車輛,保證車位整潔。

6、禁止載有毒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7、車輛入庫時,車輛管理人員應對車輛外觀進行觀察,如有破損應將車號、進入時間、缺陷特征作記錄,即面告知車主讓其簽名。

七、消防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關大業主(使用人)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溫州市有關消防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1、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小區管理處應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規者,整改火險隱患;

(4)監護明火作業;

(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連好的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情況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備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3、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入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4、業主(使用人)嚴禁在小區內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6、小區(大廈)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燒香火報紙、織物、纖維、塑料制品、苯制品及其他廢物品,煙頭及火屑余灰要及時熄滅,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業主(使用人)進行室內裝修時,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先經物業管理處批準后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8、需要進行燃燒或明火作業時,應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專人監護下,方可操作。

9、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打電話119報警,并關閉電器開關、燃氣閥門,迅速離開住所;住戶及其他人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0、根據市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報公安消防管理部門處理:

(1)占用或封堵防區、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消防標志,消防設備、設施的;

(3)已具備使用管道燃氣條件,還繼續使用鋼瓶裝的液化石油氣的;

(4)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5)未經許可擅自改動燃氣管道的;

(6)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并分別情況,包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未辦理消防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2)不按規定培植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標志;

(3)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的;

(4)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明火作業的;

(5)燒焊、用火、用電作業、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12、各主(使用人)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處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行使權的,分別情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治安管理規定

(一)、遵守有關法令、法規,保障小區居民生活秩序安全。

(二)、維持交通秩序,保障小區道路暢通,外來車輛按區域劃分停車。

(三)、對在小區內公共場所晾衣物,在公共樓梯間、通道、平臺堆放雜物,飼養家禽,保安人員應當予以權阻、制止。

(四)、發現盜竊及時與派出所聯系,保護現場。

(五)、下列屬于防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屬于治安管理范圍:

1、未經物業管理公司批準,2、在小區道路、人行道上施工,3、移動標4、志物等行為;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業用房,6、損壞他人財物。

3、非法攜帶、存放槍械及彈藥,非法儲存、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幾管制刀具。

4、擅自撬開他人信箱、隱匿、毀棄或私拆他人信件、快件、等信涵。

5、使用音量過大或發出噪音的器材,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6、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7、在小區內亂倒裝潢垃圾、生活垃圾及從樓上往下扔雜物。

8、利用住宅、商業用房進行非法活動。

9、故意損壞公共設備設施。

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和治安管理條例處罰。

九、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1、進入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涂污和亂扔雜物。

2、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游戲玩耍。兒童乘梯應由大人陪同。

3、不允許用客乘電梯運物品、垃圾等,如遇特別需要,應報管理處同意并派專人監督使用。

4、不允許裝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報管理處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有專人護送方可裝運。

5、不允許開啟電梯頂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門來裝運物品。

6、電梯內禁止動作粗野,只按適用之按扭,不可擊打按扭,撞擊門板或蓄意損壞電梯。

7、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靠梯門,進出時不許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8、電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管理處:

(1)門的開和關失去控制;

(2)運行過程中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3)運行時有異常振動和響聲;

(4)有漏電等現象。

十、綠化管理規定

為使小區有一個鮮花盛開、綠樹成蔭、優美清新的居住環境,特制定如下綠化管理規定:

1、愛護小區的花草樹木和園林設施。

2、小區內的綠化綜合管理有物業公司綠化隊負責。

3、嚴禁攀折花木、踐踏草坪;不準在樹木上涼曬衣物、系鐵絲、拉繩索、掛物件等。

4、不準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不準在草坪里及綠化帶內嬉戲、玩耍。

5、不準在愛綠化帶內倒污水、垃圾、焚燒物品。

6、不準在綠化帶內設置廣告、招牌。

7、不準在綠化帶范圍內堆放任何物品。

8、不準行人和各種車輛穿越和通過綠化帶,不準在綠化帶停放車輛。

十一、消防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關大業主(使用人)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市有關消防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1、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小區管理處應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定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規者,整改火險隱患;

(4)監護明火作業;

(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連好的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情況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備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3、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入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4、業主(使用人)嚴禁在小區內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6、小區(大廈)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燒香火報紙、織物、纖維、塑料制品、苯制品及其他廢物品,煙頭及火屑余灰要及時熄滅,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業主(使用人)進行室內裝修時,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先經物業管理處批準后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8、需要進行燃燒或明火作業時,應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專人監護下,方可操作。

9、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打電話119報警,并關閉電器開關、燃氣閥門,迅速離開住所;住戶及其他人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0、根據市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報公安消防管理部門處理:

(1)占用或封堵防區、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消防標志,消防設備、設施的;

(3)已具備使用管道燃氣條件,還繼續使用鋼瓶裝的液化石油氣的;

(4)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5)未經許可擅自改動燃氣管道的;

(6)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并分別情況,包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未辦理消防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2)不按規定培植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標志;

(3)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的;

(4)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明火作業的;

(5)燒焊、用火、用電作業、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12、各主(使用人)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處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行使權的,分別情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治安管理規定

(一)、遵守有關法令、法規,保障小區居民生活秩序安全。

(二)、維持交通秩序,保障小區道路暢通,外來車輛按區域劃分停車。

(三)、對在小區內公共場所晾衣物,在公共樓梯間、通道、平臺堆放雜物,飼養家禽,保安人員應當予以權阻、制止。

(四)、發現盜竊及時與派出所聯系,保護現場。

(五)、下列屬于防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屬于治安管理范圍:

1、未經物業管理公司批準,2、在小區道路、人行道上施工,3、移動標4、志物等行為;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業用房,6、損壞他人財物。

3、非法攜帶、存放槍械及彈藥,非法儲存、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幾管制刀具。

4、擅自撬開他人信箱、隱匿、毀棄或私拆他人信件、快件、等信涵。

5、使用音量過大或發出噪音的器材,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6、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7、在小區內亂倒裝潢垃圾、生活垃圾及從樓上往下扔雜物。

8、利用住宅、商業用房進行非法活動。

9、故意損壞公共設備設施。

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和治安管理條例處罰。

十三、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1、進入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涂污和亂扔雜物。

2、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游戲玩耍。兒童乘梯應由大人陪同。

3、不允許用客乘電梯運物品、垃圾等,如遇特別需要,應報管理處同意并派專人監督使用。

4、不允許裝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報管理處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有專人護送方可裝運。

5、不允許開啟電梯頂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門來裝運物品。

6、電梯內禁止動作粗野,只按適用之按扭,不可擊打按扭,撞擊門板或蓄意損壞電梯。

7、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靠梯門,進出時不許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8、電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管理處:

(1)門的開和關失去控制;

(2)運行過程中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3)運行時有異常振動和響聲;

(4)有漏電等現象。

十四、綠化管理規定

為使小區有一個鮮花盛開、綠樹成蔭、優美清新的居住環境,特制定如下綠化管理規定:

1、愛護小區的花草樹木和園林設施。

2、小區內的綠化綜合管理有物業公司綠化隊負責。

3、嚴禁攀折花木、踐踏草坪;不準在樹木上涼曬衣物、系鐵絲、拉繩索、掛物件等。

4、不準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不準在草坪里及綠化帶內嬉戲、玩耍。

5、不準在愛綠化帶內倒污水、垃圾、焚燒物品。

6、不準在綠化帶內設置廣告、招牌。

7、不準在綠化帶范圍內堆放任何物品。

8、不準行人和各種車輛穿越和通過綠化帶,不準在綠化帶停放車輛。

十五、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為確保小區居民有一個清新、優美、整潔衛生、居住舒適的生活環境,根據溫州市衛生管理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維護小區內的環境衛生人人有責。

2、小區道路、綠化帶及樓前、走廊、樓梯清潔,有物業管理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清掃。

3、業主(使用人)應養成講衛生、愛清潔的好習慣,不隨地吐痰,不得向室外排放污水、傾倒垃圾、亂扔雜物。

4、禁止樓層戶外拋物以及在陽臺欄桿上放置花盆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公共走廊、過道上對方、吊掛任何物品。

5、為保證居民生活安寧,維護環境清潔,減少疾病,小區內嚴禁飼養寵物、家禽。

6、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公共部位亂貼標語、廣告及宣傳品。

7、嚴禁在小區內鳴放鞭炮、煙花,焚燒會產生有害氣體的物品和制造各種污染事件。

篇7

關鍵詞: 可持續發展;城市交通道路;規劃建設;研究

中圖分類號: G322 文獻標識碼: A

城市交通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內容,對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諸多大城市都存在嚴重的交通問題,交通事故發生頻繁,交通需求關系不平衡。基于提倡可持續發展觀的前提下,為了解決城市的交通問題,必須要正確處理好交通需求與城市用地之間的相互關系,實現供求關系的平衡發展,滿足當前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要求,從而實現其穩步發展。

1. 城市交通規劃建設現狀

1.1 城市交通布局不合理

在空間資源配置上,效率極低,導致我國城市交通結構不合理。基于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的前提下,城市規模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展,國土資源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不合理,沒有明確城市建設發展戰略,導致城市市中心區交通壓力增大。同時,由于城市土地使用布局存在矛盾,向心交通特征顯著,城市中心區居住過分集,交通結構不合理。

1.2 城市交通管理系統不完善、交通需求增長量大

軌道交通發展水平有待提高,公共交通發展緩慢,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有限,承擔客運比例不高,道路擁擠現象突出,大部分城市交通結構個體化趨勢明顯。其次,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承載能力不高。隨著城市交通需求的日益增長,道路擁有面積指標低,特大城市道路長度年增長率不高,忽視停車場建設,一些大型公共建筑缺乏相應停車設施的規劃,交通擁堵現象嚴重。同時,諸多城市地面公共交通形式單一,多層次立體交通系統不健全。

1.3 交通污染嚴重、交通投資主體單一

由于城市市中心區交通擁堵狀況嚴峻,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大,根據相關的調查資料顯示,大氣污染指標的影響率已高達70%左右,對人們的身體健康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同時,在城市環境上,各種交通噪聲突出,尤其是機動車噪聲。相關環保監測部門發現,汽車噪聲占城市交通噪音的72%左右。交通擁擠已經成為了當前城市交通較為顯著的問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交通的服務水平,導致社會投入成本增大。其次,在現代交通體制下,投入后產出表現為社會效益,投入滾動與增值無法實現,政府投資為主要的投資主體,由于緩解交通供需矛盾能力有限,難以適應未來城市交通發展需要。

2 .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規劃建設策略

2.1 健全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道路網絡規劃建設

為了滿足組織城市各部分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充分發揮道路的交通功能或生活功能,體現以人為本思想,滿足不同功能交通要求以及城市環境要求,必須要優化道路網空間布局形式,主要有三種方法:一是方格網式道路網布局。分散性與靈活性大;二是環形放射式道路網布局,強化城市中心與的聯系;三是自由式道路網布局,此外,對于大型城市還可選擇混合式道路網布局,以滿足環境質量要求。其次,要不斷完善自行車道路交通系統、步行系統、居住區內道路系統,提高道路交通功能。

2.2 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停車設施建設

在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停車設施建設過程中,必須要注意平衡停車量與現有道路通行能力,及時控制好路邊停車狀況,最大限度地減少停車對行人以及行車視線的阻礙與干擾,保證停車場交通流量與鄰近街道荷載量相符合。在停車場設施建設中,要充分考慮車輛的可達性、停車車輛阻抗,加大建設投資,對城市停車場進行統一管理,實施機動車停車一卡通,積極發展停車產業,響應政府政策,加大停車場建設科技含量,實現智能化管理。

2.3 優化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結構

優化城市交通結構作為當前城市發展的關鍵內容,對于整個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般而言,城市交通結構主要有三種:第一,以小汽車交通為主體、公共交通為輔的交通結構;第二,以公共交通為主、小汽車交通為輔的交通結構;第三,以非機動化交通為主、步行與自行車等多種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結構。在優化交通結構過程中,為了保障其可持續發展,必須要不斷結合城市實際發展現狀,具體選擇合理交通結構,從本質上來講,主要有兩種選擇方案:第一,對于經濟較發達地區而言,必須要以軌道交通以及地面公共客運交通為主干,有效發揮小汽車、自行車等交通的作用;第二,對于經濟欠發達的城市,要發揮道路公交的主體作用,組織多元化交通系統。解決完善自行車交通發展問題。

2.4 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

在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過程中,首先要積極遵循交通優化原則、優先原則以及交通總量控制原則,正確處理好城市交通與城市土地利用等方面的關系,不斷研究機動車運營規律,結合城市各個地方的功能分布,注意交通的通行能力,強化流量配置,構建智能交通系統,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公共交通管理系統,二是電子收費自動控制系統,三是交通動態監控系統,四是交通信息管理系統化,五是交通指揮中心,六是應急處理系統。基于構建城市交通管理系統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的科學內涵,從而提高交通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

結束語

綜上所述,要想實現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要健全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道路網絡規劃建設,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停車設施建設與道路交通管理辦法,優化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結構,從而適應經濟發展要求,提高交通規劃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

參考文獻

[1]陳永茂,過秀成,肖平.城市停車規劃分區方法研究[J].交通運輸工程與信息學報,2010(03)

[2]陳飛,諸大建,許琨.城市低碳交通發展模型、現狀問題及目標策略—以上海市實證分析為例[J].城市規劃學刊,2009(06)

[3]郭亮,賀慧.基于行為需求的城市交通規劃目標與對策研究[J].城市規劃,2009(01)

篇8

【關鍵詞】私家車,發展,城市交通,規劃,挑戰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的普及,雖然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質量和便利性,但也帶了巨大的交通壓力,也因此產生了很多問題,并嚴重影響到了交通規劃,加強對整個話題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二、私人小汽車發展對城市交通規劃的挑戰

1、私家車駕駛人新手多,交通事故頻率高買車必然要開車,私家車數量大幅增長的同時是駕駛人數量的劇增,由此大量駕校火暴。私家車駕駛人都是非職業駕駛人,只求學會不求學精,而駕駛人素質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駕校應試教育培養出的新手已逐漸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者。據統計,2002年和2003年,全國由于非職業駕駛人肇事所占事故總數的比例已分別占到37.6%和39.4%。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表明,駕駛人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行駛等違章操作造成的交通事故占總數的60%以上。

2、私家車駕駛人分散性大,統一組織管理難

交警部門對駕駛人管理的原有模式,是依托各個車隊聯組車屬單位的管理,零散的個體駕駛人都按轄區歸屬于各個聯組,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身體檢查和及時傳達新的交通法規等,都是利用駕駛證的年度審驗之機組織進行,但是近年來,這種模式的管理日漸捉襟見肘,一方面,自2004年5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駕駛人年度審驗規定取消。另一方面,隨著私家車數量劇增,家庭式非職業的無法再依靠車隊、聯組的形式去形成有約束力的組織。導致目前駕駛人組織松散,管理難到位,無法形成制度管理。而交警部門只能在糾正駕駛人交通違法時對其實施一定的處罰和臨時性的安全教育,不能及時組織對所有進行必要的、系統的安全教育和影響駕駛資格的身體檢查。如此種情況下去,管理脫節是必然現象。

3、私家車劇增,道路資源難以承受,城市交通壓力大

隨著轎車進入家庭步伐的加速,道路交通資源難以承受,車路矛盾日益激化,城市交通擁堵現象越來越厲害。上下班高峰時段,交警部門所有的警力上路,才勉強保證不堵車,在繁華地段的交叉路口,高峰期每次等紅燈的車排隊在10輛以上,多時達30輛,排近300米長。城市交通堵塞,排隊等行,這種無可奈何,叫苦不迭的滋味我想每個駕駛人和乘車人是領教透了。再者滿城市都是汽車,汽車廢氣巨增,惡化城市環境,這是必然的,無需贅述。

三、新形勢下城市交通規劃的策略分析

1、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

我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提出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但在發展過程中對公共交通的認識由純公有到完全市場化,再到目前的公益性定位,公共交通改革道路異常曲折,如圖 5 所示。同期在自行車和機動化快速發展的沖擊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擔率大幅度下滑,造成許多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下降到不足10%。進入 21 世紀以來,交通擁堵和城市空間擴張使公共交通又重新回到城市交通舞臺的中心,國家和城市政府給予公共交通發展以前所未有的關注,把公共交通發展作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基石和民生工程的重點。

2004 年,建設部(建城[2004]38 號)文件明確了公共交通作為社會公益事業的性質和國有主導、多方參與、規模經營、有序競爭的改革方向,并提出了跨越式發展的目標,即5年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提高到30%,大中城市達到20%的目標。2005 年[2005]46 號文件中,更明確提出了合理規劃設置場站和配套設施、加強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推動智能公共交通系統發展的基礎設施發展政策;大力發展公共汽(電)車、有序發展城市軌道交通、適度發展大運量快速公共汽車系統的運營結構發展政策;車道優先和信號優先為主的路權優先政策;改革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推行特許經營、加強市場監管、提高服務水平的行業改革方向;規范補貼制度、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使用向公交傾斜,設施用地實行劃撥,合理確定公交票價,加大科研投入的扶持政策等。提出把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作為實施城市道路交通暢通工程、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

與此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從2007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公共交通周”和“無車日”活動,加強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倡導綠色交通出行理念的宣傳。首屆“公共交通周”就吸引了全國110 個城市參與。

2、重視道路先天設計。交通管理設施是依據道路的基本條件來設計的,道路建設存在的先天缺陷給交通管理帶來的困難將是后期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所無法彌補的。因為道路標線、路口的渠化、信號燈的安裝都必須依據道路和路口的基本條件來施劃和設計,道路、路口的寬度、隔離帶或綠化帶距路口的距離等對車道劃分、路口渠化、信號燈的安裝都至關重要。

3、合理規劃與建設停車設施

停車設施的提供是一把“雙刃劍”,設施規模過大、過小都將引起不合理的道路交通流量和流向,特別是在用地緊張的中心區范圍內,合理規劃停車設施的點位和規模尤為顯得重要。通過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形成廣州城區停車以配建停車為主、以路外公共停車為輔、路邊停車為必要補充的停車格局。在城市中心區實行停車泊位適度從緊的供應政策,中心區實施停車泊位按需充分供應的政策。根據路網容量的限制,中心區在 2005 年前以擴大停車供應為主、停車需求管理為輔,2006 年-2010 年停車場建設和需求管理并重,2010 年后以停車需求管理為主、停車需求管理為輔,2006 年-2010 年停車場建設和需求管理并重,2010 年后以停車需求管理為主、停車場建設為輔,城市區停車場建設與停車需求管理并重;城市邊緣區,停車泊位按需供應。小汽車進入家庭將加速住宅的停車泊位需求增長,就居住用地而言,其停車需求為基本停車需求(夜間停放為主),建筑物對停車泊位需求的剛性較大,應考慮各種不同性質住宅的家庭小汽車擁有率,加強配建停車泊位指標研究,調整建筑物配建停車指標。

4、加強智能交通系統的研究

推進先進的出行者信息管理系統的運用,實現有效的車輛路徑誘導;積極推進停車設施供應實時動態信息系統的研究與建立,為道路使用者及時提供動態的停車設施狀況,使得必須接受停車服務的道路使用者,及時找到能提供停車服務的停車場(庫),減少或避免因找不到停車設施而在路邊亂停車或在道路上兜圈,出現濫用有限的道路資源現象。

5、堅持“允許其擁有、引導其出行”的原則,合理引導小汽車使用

在城市交通方式結構中,有車一族利用小汽車出行,特別是在高峰期間出行,需要付出較高的社會成本。運用有效的經濟手段,根據區域道路容量、道路功能分級等,采用先進的不停車收費系統,分區域、分時段、分標準實行小汽車道路使用者進入中心區級差收費。倡導和鼓勵私人小汽車在非高峰期進行購物、文化娛樂、社交和休閑時使用。

6、強化停車——換乘樞紐的規劃與建設

在中心區高速路出入口附近、軌道交通起訖點等合適地點規劃建設一定規模的停車一—換乘樞紐,便于小汽車使用者換乘公交進入中心區,對進入交通高密度中心區的小汽車實行有效截流。

四、新形勢下城市交通規劃的幾點建議

1、將私家車的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就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協調一致,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解決社會治安問題,打擊和預防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它是在新的歷史時期中我國社會治安工作的總方針,也是社會管理的成功經驗。面對私家車迅速增長帶來的一連串社會治安問題,也只有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部分才能管理好。

2、改進對私家車駕駛人的管理辦法

對私家車的交通管理,關鍵是對私家車主(駕駛人)的管理,在新的形式下,交通管理部門如何履行職責,加強和規范對私家車駕駛人的管理呢,筆者認為:

一要建立社區私家車駕駛人臺帳,形成城市片區駕駛人組織。結合社區居委會、居民小區等基礎單位和組織對各自私家車的管理的同時,統一對私家車主駕駛人的管理。交警部門引導以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為單位,對居住地集中的駕駛人成立駕駛人安全協會、駕駛人之家、有車族俱樂部等社會組織,各個組織詳細建立各私家車主的臺帳,項目包括車號、車型、入戶時間、保險情況、駕駛人年齡、姓名、性別、職業、住址,并附照片,開展系列愛車、護車、安全行車、安全教育等活動,使之真正成為私家車主駕駛人之家。

二要形成規范的駕駛人協會等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對社會駕駛人組織,交警部門依法進行指導,以法規制度的形式,規定各個駕駛人組織的內部制度,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包括每年每個季度對所屬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必須內容。并適當核定教育、培訓的收費標準,促進駕駛人協會等社會性組織的良性發展。同時,交警部門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一是及時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和安全行車警示教育,組織集中培訓學習;二是定時進行身體檢查和資格審驗,對有問題的車主,要盡量把工作做在前頭;

五、結束語

私人小汽車關系到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同時,加強對城市交通規劃的創新要結合私家車汽車狀況,多方考慮,減少壓力,促進城市的和諧。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消防車道 不暢 對策

中圖分類號:U491.2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2(a)-0241-01

近年來,全國多地發生因消防車通道堵塞、占用而貽誤滅火救援戰機,導致火勢和災情擴大的案例。消防車通道不暢通,一旦發生火災和險情,嚴重影響消防力量抵達滅火救援現場的速度,貽誤戰機,危害公共消防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 消防車道現狀成因分析

對唐山市以市政道路、集貿市場周邊及內部道路、小區內主干道等多種類型消防車道的實地調研顯示,消防車道阻塞、占用情況十分嚴重。

1.1 市政道路方面

機動車日益增多,交通擁堵現象比較普遍,在出警過程中,一些車輛無視法律法規要求,遇到出警的執勤車輛時,拒不讓道、占道行駛、與消防車搶道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市政道路上隨意停放車輛、設置燈箱、廣告牌現象也普遍存在,即影響了消防車輛的通行,也對滅火和救援的展開造成影響。

1.2 集貿市場、住宅小區方面

在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內,為追求私利、圖己方便,占道經營、隨意停放車輛,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尤為普遍。一些市場、小區,為了防止車輛進入,在主要出口設置固定路障。還有的商業步行街、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雖然有多個出口與市政道路相通,為節約管理成本,往往只有一個出口保持暢通。

1.3 企業、事業單位方面

一些單位消防車通道往往被設置為停車場、貨物臨時堆放地,在車輛停放時,沒有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疏導和指揮,在造成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現象后也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致使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通行、無法組織展開撲救。

2 解決消防車道不暢的方法對策

通過實地調研,總結有關職能部門針對消防車道不暢這一問題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2.1 各司其責,明確職責分工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消防專項規劃中消防車通道相關要求,確保消防車通道規劃設計符合標準。在現有消防車通道監管過程中,城市管理部門應嚴格管理沿街攤點、戶外廣告牌、燈箱等設置;交通管理部門應及時將停放在消防車通道上的機動車輛,依法予以處罰或拖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各派出所要加強對城鎮規劃內的集貿市場、小區以及各單位消防車通道的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2 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措施

2.2.1 住宅小區:一是在小區工程審核過程中,加強源頭掌控,最大限度的保證消防車通道滿足火災撲救的需要,從源頭上合理規劃設計消防車通道;二是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在進行小區規范過程中,切實注重抓好機動車停放場地的建設,設置足夠的停車面積,劃定停車線,控制小區道路停放車輛;三是會同住建等部門對小區消防通道開展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小區采取補救措施,對占道、鎖閉出口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四是將小區入口的路障設置成自動或人工可移動式路障,并保證崗亭內有專人值班;五是實行車輛信息登記制,將車主詳細住址、聯系方式錄入小區管理系統,確保隨時能與車主取得聯系。

2.2.2 集貿市場:一是督促、指導經營者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在營業期間明確專人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及時處理;二是制定制度,對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徹底拆除,并按市場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教育處罰;三是加強宣傳。市場管理者要增強從業人員和商戶的消防安全意識,采用定期培訓和經常性宣傳的方式,提醒每一位商戶和顧客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提高防火意識,并將消防工作與經濟效益掛鉤,變被動管理為主動執行,自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2.3 企、事業單位:一是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單位切實落實相關責任,加強管理。通過在消防車道上設置禁停標志、在醒目位置設置宣傳標語和開展防火巡查等方式消除消防車道堵塞、占用現象;二是對設有停車場的單位,嚴格管理,設專門值班員對車輛停放進行引導、指揮;三是對建設之初沒有設置停車場的單位,鼓勵引入自動機械立體式停車場(庫),充分利用零星空隙土地實現高密度存放車輛。

2.3 創新舉措,建立長效機制

2.3.1 出臺政策。各地結合實際,針對在消防車通道管理執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由政府出臺《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對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權限進行劃分,對消防車通道相關涉及場所、單位職責進行明確、細化,并對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

2.3.2 部門聯動。一方面,在接警過程中,消防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形成聯動,交通管理部門應及時反映相關路況信息,指揮、疏散擁堵地段車輛,確保滅火救援通道暢通;另一方面,在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占用消防車道車輛,及時通知交警部門進行處罰、拖離。各部門要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2.3.3 改革創新。對用地比較緊張,停車場不能滿足現有需求的單位及小區,鼓勵引進自動機械立體式停車場(庫)。此類車場(庫)有占地少、選點靈活、形式多樣、存取方便、施工周期短、安全可靠等多種優點。在新小區設計、舊小區改造過程中,規劃部門要做好推廣工作。在現有小區,消防部門協同物業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項工作進行推廣。

同時,各職能部門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多渠道、多方位的宣傳,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平臺,使市民近一步了解消防車道暢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占用消防車道,人為制造安全隱患,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并鼓勵群眾通過96119舉報投訴電話,舉報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的行為。

3 結語

解決消防車道阻塞、占用問題,是一項長期和復雜的工作,要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確保消防車道暢通無阻,為第一時間撲救火災提供有利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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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集中整治影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實行部門聯動、社會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建設管理水平,使道路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各類機動車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得到遏制,占路經營集市得到清理,客運市場經營秩序得到規范,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暢通、規范、有序。

二、整治重點

(一)規范公交車、出租車、線路班車正常的經營行為,全面提高客運服務質量。

(二)嚴厲打擊機動車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完善道路通行設施,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四)集中整治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工作安排及責任分工

交通秩序整治活動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穩步推進、標本兼治”的原則進行,先行對外環路以內區域的交通秩序進行重點整治,再對外環路以外區域進行全面整治,并及時總結經驗,確保整治效果。本次活動從2月份開始,到12月31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份)。

1、搞好調查摸底。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從事非法營運、無證無牌上路行駛、私自改裝機動車車體的車輛和人員情況,為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動打好基礎。

(1)摸清各種車輛的營運狀況,包括從事非法客運出租的機動三輪車和無經營許可從事客運出租的轎車、面包車以及貨運出租汽車超范圍經營的具體情況。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2月份。

(2)對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和其他機動車輛的實際存有數量以及私自改裝車輛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間:2月份。

(3)搞好對使用機動三輪車的殘疾人的車輛、人員、家庭狀況的調查摸底,并將這部分人的名單通知其所在鎮(街道、園區)。

責任單位:殘聯。

完成時間:2月份。

(4)搞好對使用機動三輪車的殘疾軍人的車輛、人員、家庭狀況的調查摸底,并將這部分人的名單通知其所在鎮(街道、園區)。

責任單位:民政局。

完成時間:2月份。

(5)對名單所列殘疾(軍)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了解,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做好他們及其家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避免發生。

責任單位:有關鎮(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2月份。

2、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集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交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關于整頓交通秩序的政策規定。

(1)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積極宣傳這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路局、農機局、市場管理局。

完成時間:2月份。

(2)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等形式,向從事非法客運出租經營的殘疾人、傷殘軍人宣傳國家有關車輛、交通安全、運輸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這次整治活動的意義,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引導其主動退出營運市場。

責任單位:殘聯、民政局、有關鎮(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2月份。

(3)新聞單位成立專題報道組,開設專欄,宣傳國家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關于整頓交通秩序的政策規定,營造全社會支持和參與交通秩序整治的輿論氛圍。

責任單位: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完成時間:2月份。

3、制定穩控工作預案。此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問題復雜,觸及的矛盾尖銳,須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提前預測、安排和防控,做到關口前移,力爭將各種問題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1)提前做好處置預案。

責任單位: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殘聯。

(2)制定工作預案,并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建立“一包一”的工作體系,避免出現上訪事件。

責任單位:有關鎮(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2月份。

4、通告。市政府于2月底《關于開展全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的通告》。自之日,市廣播電視臺每天進行滾動播放,《今日》進行全文刊發,交通、公安、城管行政執法、公路、農機、市場管理等部門在車輛、人員密集的區域進行張貼,使其家喻戶曉。

責任單位: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路局、農機局、市場管理局。

完成時間:2月份。

5、召開會。市政府于2月底召開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會。

責任單位: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2月份。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1日—11月30日)。本階段采取先易后難、壓茬進行的辦法,強力推動整治工作全面展開。各職能部門堅持把日常管理與集中整治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全年工作,突出每個階段的工作重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共同把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動推向深入。

1、規范公交車正常經營行為,全面提升服務質量。重點解決公交車車內衛生差,公交車車容車貌不夠整潔,公交車站環境衛生差,公交車車體廣告亂,公交車亂停亂靠、站外上下客,公交車運行間隔時間過長,公交站牌、站點不夠規范等問題,規劃建設公交停車場,新增更新公交車輛,調整優化公交線路,打造公交服務品牌。

(1)集中開展公交車及公交車站衛生整潔專項活動。

督導公交企業集中開展“車容整潔從我做起”活動,與全體駕駛員簽訂活動責任書,車內外衛生每天至少清理2次,座套至少10天換洗一次,全力做好站點、站牌衛生整潔和公交車車容車貌及公交車站的衛生整潔工作;研究制定衛生保潔相關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2)加密公交車運行班次,延長公交車輛運行首末班時間,讓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督導公交企業嚴格按照公交車班次安排和限定時間運行,加強行業監管,協調公交企業相互配合,確保公交車正常運行。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3)集中對公交站牌、站點進行科學規范。

安排專人對市區所有公交站牌、站點逐一現場察看,統籌考慮,科學調整,確保公交站牌、站點布局合理,方便市民出行。

責任單位:建設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4)研究制定公交車考核及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完善細化公交車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設立投訴電話,加強監督檢查,強力推進服務質量提升;研究制定公交車各種獎勵、補貼發放辦法,嚴格與服務質量考核掛鉤,真正做到依靠制度規范公交車管理。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5)整治公交車車體廣告。

對公交車的車體廣告進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公交車車體廣告清除補償辦法。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6)整治公交車亂停亂靠。

加大公交車站外上下客查處力度,重點解決公交車亂停亂靠問題。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7)全面落實特定人員免費乘車政策。

加強管理,嚴格落實老年人、殘廢軍人、視力和下肢殘疾人等特定人員免費乘車政策,方便其出行。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3月份。

(8)轉變公交車經營方式,全面推行公車公營,規范經營管理。

在部分線路已實行公車公營的基礎上,督促公交企業將目前

實行目標化管理的公交車全面推行公車公營,使公交車經營體制實現根本性轉變。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4月份。

(9)規劃建設公交車停車場。

完成市區范圍內公交車停車場建設規劃,新落實公交車停車場2處。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建設局。

完成時間:4月份。

(10)新增更新公交車輛,調整優化公交線路。

更新公交車16輛;新開通2條公交線路,投放公交車16輛。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9月份。

(11)探討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車,讓客運服務更加便民利民。

在增加公交車運行密度的基礎上,探討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車。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9月份。

(12)打造服務品牌,提升服務質量。

引導公交企業以爭創“紅飄帶”為契機,積極開展創建“滿意在公交”服務品牌活動,全面提升公交車服務質量,使群眾的滿意率大幅提高。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11月份。

(13)加強行業監管,確保公交正常運營。

強化對公交正常運營的行業監管,確保監管到位,促進公交企業服務到位。組織好對客運企業服務質量的考核。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11月份。

2、規劃建設臨時停車場,方便市民停車。

(1)在對市中心區進行調查摸底和實地勘察基礎上,提出臨時停車場地的規劃建設意見,確定好5處臨時停車場和四條背街小巷,增加臨時停車位650個。

責任單位:建設局、公安局。

完成時間:3月份。

(2)市公安局、建設局和所屬街道、園區共同現場確定臨時停車場地,并研究確定場地改造、建設及管理具體實施意見。

責任單位:建設局、公安局、有關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3月份。

(3)市物價部門負責盡快制定臨時停車場收費標準,公安(交警)部門負責臨時停車場驗收和日常監督檢查。

責任單位:物價局、公安局。

完成時間:3月份。

(4)臨時停車場驗收合格后對社會開放,作為公共停車場使用,并嚴格執行物價部門制定的停車場收費標準。在媒體上臨時停車場信息,做好各類車輛的停車疏導工作。

責任單位:公安局、物價局、有關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3月份。

(5)在商場、市場、學校、醫院等人員、車輛密集區域,規劃設置標識明顯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滿足城市交通和管理的需要。

責任單位:公安局、建設局。

完成時間:3月份。

3、劃定部分路段禁行標識。

(1)確定市區設立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標志的區域。

將市區路以北、南京路以南、鄭州路以東、福州路以西范圍內的主要道路確定為設立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標志的區域,研究制定禁行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間:3月份。

(2)設置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標志。

在確定設立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標志的區域設置禁行標志。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間:3月份。

(3)《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通告》。

《禁止機動三輪車通行通告》,自之日,市廣播電視臺每天進行滾動播放,《今日》進行全文刊發;在車輛、人員密集的區域進行張貼,使其家喻戶曉。

責任單位:公安局、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完成時間:3月份。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違反禁行標志行為依法嚴厲處罰,確保禁行效果。

根據機動三輪車非法營運行為的規律和特點,科學安排警力,集中搞好市區主要道路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巡查,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常抓不懈。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間:11月份。

4、整治出租客運市場秩序。堅持疏堵并舉,雙管齊下。規范出租車正常的經營行為,重點解決出租車內衛生差、車容車貌不夠整潔、出租車不打計價器等問題,增上出租車,打造出租服務品牌。同時,采取聯合執法的方式,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

(1)集中整治客運出租市場秩序。從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分別抽調6名工作人員組建專門工作班子,抽調車輛,分組劃片聯合執法。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完成時間:4月份。

(2)為下肢肢體殘疾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制作配備標志。

責任單位:殘聯。

完成時間:3月份。

(3)增上出租車,緩解客運壓力。

報批增上出租車手續,科學研究制定增上出租車方案;根據上級業務部門的批復,做好增上出租車工作,使群眾出行更加便捷通暢。新上出租車采取公車公營的方式運行。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10月份。

5、完善道路交通設施,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和實施辦法,逐步對城區道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村道的交通設施進行完善,規范非公路標識,確保道路安全通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責任單位:公安局、建設局、公路局、交通運輸局、各鎮(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4月份。

6、集中清理影響道路通行的障礙物及市場。徹底清除公路用地內擺攤設點經營、亂搭亂建棚屋、亂停亂放、打場曬糧、傾倒垃圾等影響道路通行的障礙物,清理遷移占用國道、省道和縣道經營的集市,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1)加強國道、省道穿村鎮路段的治理,堅決制止國道、省道沿線打場曬糧現象。

整治公路兩側邊溝及路面路肩,確保無占用路面路肩擺攤設點,無占用路面路肩亂堆亂放草垛、糞堆或其它堆積物,無占用路面路肩打場曬糧。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公路局。

完成時間:6月份9月份10月份。

(2)加強縣道穿村鎮路段的治理,堅決制止沿線打場曬糧現象。

整治公路兩側邊溝及路面路肩,確保無占用路面路肩擺攤設點,無占用路面路肩亂堆亂放草垛、糞堆或其它堆積物,無占用路面路肩打場曬糧。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6月份9月份10月份。

(3)加強鄉道、村道穿村路段的治理,堅決制止沿線打場曬糧現象。

整治公路兩側邊溝及路面路肩,確保無占用路面路肩擺攤設點,無占用路面路肩亂堆亂放草垛、糞堆或其它堆積物,無占用路面路肩打場曬糧。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

完成時間:6月份9月份10月份。

(4)清理遷移占用國道、省道和縣道經營的集市。重點清理遷移在國道、省道及縣道上設有的集市。對于沒有辦理市場登記注冊的無證集市,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清理;對于手續齊全、但隨著規模擴大而占用道路經營的集市,引導業戶退路進場經營;對于手續齊全但沿路開設的集市,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規劃設立新區域,實施整體遷移;對其他占路經營集市進行規范,引導退路經營。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市場管理局、公路局、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間:6月份。

7、集中整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集中整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使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高,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

(1)集中整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突出抓好大型貨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危化品運輸車輛、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交通違法的整治。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間:3月份。

(2)查處拖拉機及聯合收割機超速行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載人等農機安全違章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農機局。

完成時間:6月份。

(3)對占用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和占路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采取流動巡查和錯時管理相結合,加大執法力度,增強整治效果。對侵占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采取現場、非現場等執法方式進行處理,對駕駛員在現場的,責令其駛離人行道;對駕駛員不在現場的,采取張貼《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方式,告知違法停車當事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同時,以教育規范為主,對人行道自行車、摩托車亂停亂放行為,采取督促經營門店責任人規范擺放或執法人員協助規范的方式,實現車輛停放規范有序。

責任單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完成時間:3月份。

(三)完善機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保證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整治交通秩序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任組長,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建設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構建平安和諧社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