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管理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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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直銷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直銷產品的范圍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直銷業的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
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
第五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六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職責分工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
第七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第八條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
(一)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章程,屬于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還應當提供合資或者合作企業合同;
(三)市場計劃報告書,包括依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擬定的經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的從事直銷活動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
(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
(五)擬與直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樣本;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企業與指定銀行達成的同意依照本條例規定使用保證金的協議。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審查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應當考慮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直銷業發展狀況等因素。
第十條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
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應當建立便于并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銷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和資料,并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十一條直銷企業有關本條例第八條所列內容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并及時進行更新。
第三章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
第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
直銷員的合法推銷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第十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三)全日制在校學生;
(四)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
(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十六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第十七條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推銷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第十八條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
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對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是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企業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的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知識;
(三)無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記錄;
(四)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前款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
境外人員不得從事直銷員業務培訓。
第二十條直銷企業頒發的直銷員證、直銷培訓員證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式樣印制。
第二十一條直銷企業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合法性、培訓秩序和培訓場所的安全負責。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培訓員應當對直銷員業務培訓授課內容的合法性負責。
直銷員業務培訓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直銷活動
第二十二條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
(二)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其停止推銷活動的,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消費者住所;
(三)成交前,向消費者詳細介紹本企業的退貨制度;
(四)成交后,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和由直銷企業出具的含有退貨制度、直銷企業當地服務網點地址和電話號碼等內容的售貨憑證。
第二十三條直銷企業應當在直銷產品上標明產品價格,該價格與服務網點展示的產品價格應當一致。直銷員必須按照標明的價格向消費者推銷產品。
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五條直銷企業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善的換貨和退貨制度。
消費者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直銷員自購買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所在地的服務網點辦理換貨和退貨;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所在地的服務網點應當自直銷員提出換貨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換貨和退貨。
不屬于前兩款規定情形,消費者、直銷員要求換貨和退貨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辦理換貨和退貨。
第二十六條直銷企業與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與消費者因換貨或者退貨發生糾紛的,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直銷企業對其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直銷員的直銷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直銷企業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直銷企業信息報備和披露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要求,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另行規定。
第五章保證金
第二十九條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后,保證金應當按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保證金的利息屬于直銷企業。
第三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決定,可以使用保證金:
(一)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二)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三)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
第三十一條保證金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使用后,直銷企業應當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的數額補足到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水平。
第三十二條直銷企業不得以保證金對外擔保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用于清償債務。
第三十三條直銷企業不再從事直銷活動的,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可以向銀行取回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保證金的日常監管工作。
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
(一)進入相關企業進行檢查;
(二)要求相關企業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并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相關企業與直銷活動有關的材料和非法財物;
(五)檢查有關人員的直銷培訓員證、直銷員證等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實施查封、扣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三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發現有關企業有涉嫌違反本條例行為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責令其暫時停止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對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有功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許可或者不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的許可,由作出許可決定的有關部門撤銷。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申請人通過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設定的許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相應的許可,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第四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招募直銷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直銷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并對直銷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依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條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五章有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直銷企業擬成立直銷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憑批準文件依法申請登記。
第五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境內投資建立直銷企業,開展直銷活動的,參照本條例有關外國投資者的規定辦理。
篇2
第二十九條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后,保證金應當按
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保證金的利息屬于直銷企業。
第三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決定,可以使用保證金:
(一)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二)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
(三)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
第三十一條保證金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使用后,直銷企業應當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的數額補足到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水平。
第三十二條直銷企業不得以保證金對外擔保或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用于清償債務。
第三十三條直銷企業不再從事直銷活動的,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可以向銀行取回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保證金的日常監管,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工作。
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
(一)進入相關企業進行檢查;
(二)要求相關企業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證明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并要求其提供有關材料;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相關企業與直銷活動有關的材料和非法財物;
(五)檢查有關人員的直銷培訓員證、直銷員證等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實施查封、扣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三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發現有關企業有涉嫌違反本條例行為的,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責令其暫時停止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對違反本條例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有功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許可或者不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予以的許可,由作出許可決定的有關部門撤銷。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申請人通過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本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設定的許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相應的許可,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第四十四條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招募直銷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直銷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并對直銷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依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條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直銷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五章有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直銷企業擬成立直銷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憑批準文件依法申請登記。
第五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境內投資建立直銷企業,開展直銷活動的,參照本條例有關外國投資者的規定辦理。
篇3
近年來,一些地方校車安全事故頻發,引發社會強烈關注,出臺專門法規,建立有法律約束力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顯得十分迫切。如今,在萬眾的期待中,國務院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高度關切,法律的威嚴和剛性無疑能夠為校車安全增添一個厚重的砝碼。
然而,一紙條例能否護佑校車駛入“安全通道”,是留給社會的一道思考題。就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布的前一天,廣東陽春一輛校車與一輛貨車相撞,造成2名兒童死亡,15名兒童受傷。這提醒我們,《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布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呵護校車安全仍待全社會共同努力。
要強化制度執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執法必嚴決定了法律的威懾力和公信力。以不避讓校車罰款200元的規定為例,既是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警示,更是對執法部門的考驗,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一旦出現運動式執法、選擇性執法,無疑會加重一些人的僥幸心理,難以形成校車優先意識,而規定也會淪為徒具觀賞價值的花瓶。因此,維護校車安全必須強化制度執行,促使公眾樹立對于校車的敬畏意識。
要塑造汽車文明。校車事故不是孤立的現象,而是當下汽車文明缺失的縮影。盡管我們已經躋身汽車制造和消費第一大國,但安全行駛、禮讓三先等文明駕駛意識遠未形成。不改變馬路競爭的“叢林法則”,校車安全就不可能“獨善其身”。試想,如果公交優先尚且難以保障,在公交專用道上行駛的校車談何優先?有關部門應加強宣傳引導,強化違章懲戒,只有文明駕駛內化為每個駕駛人的自覺行動,校車才能暢通無阻,平安出行。
篇4
痤瘡俗稱“青春痘”、“粉刺”,是一種皮膚科常見的毛囊、皮脂腺慢性炎癥性疾患,好發于顏面、胸背及頸部等皮脂腺分布較豐富的部位,以黑頭或白頭粉刺、炎性丘診、繼發膿皰或結節、囊腫及瘢痕為特征,并常伴有皮脂溢出。屬嚴重的損容性疾病。本病屬祖國醫學“肺風粉刺”“酒刺”范疇。多因過食肥甘厚味,脾胃藴積濕熱,熏蒸于皮膚;或因肺經風熱,上蒸于顏面;或沖任失調所致。西醫認為其發病與多種因素有關,一般包括性激素水平的變化、皮脂腺功能的亢進、毛囊皮脂腺導管角化異常、毛囊皮脂腺單位中微生物的作用,特別是痤瘡丙酸桿菌的作用、炎癥及宿主免疫反應等等。歷代醫家及現代醫學對痤瘡病因病機的認識各不相同,治療方法眾多,我們參照邊天羽等的中醫挑刺療法配合西藥治療尋常痤瘡(2012年8月---2013年4月)68例,取得較好的療效,現總結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將128例臨床確診為尋常痤瘡[1]的患者,隨機分為兩組,治療組68例:男35例,女33例;年齡14---38歲,平均25.8歲;病程3個月~5年。臨床病情分級按pillsbury的4級分類法[2]:病情Ⅰ度(輕度)13例,Ⅱ度(中度)36例,Ⅲ度(重度)15例,IV度(重度—等簇性)4例。對照組60例:男34例,女26例;年齡13 —38歲,平均26.1歲;病程2個月—6年。病情Ⅰ度11例,Ⅱ度33例,Ⅲ度13例,IV度3例。
1.2排除病例標準:妊娠期或哺育期的患者;溴和碘等引起的藥物性痤瘡及職業性痤瘡;有心、肝、腎、內分泌及造血系統病癥者;末完成療程及失訪者。
1.3治療方法:治療組 ①口服四環素0.25 tid,兩周后減為0.25 bid。 ②局部每晚外涂異維A酸紅霉素凝膠(武漢中聯集團四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每10g含異維A酸5mg,紅霉素20萬單位)。③挑刺療法:[2]常規消毒后,用三掕針挑刺脊柱兩側旁開1.5寸(足太陽膀胱經),與脊突平行點上,由肩至腰部,每側10—12針,挑刺畢,用力擠出1——2滴血液為度,用干棉球擦去血液,4-5天一次,6周為一療程,有效可繼續治療,直到痊愈。無效則停用該療法換其他治療方法。對照組僅口服四環素及外涂異維A酸紅霉素凝膠,方法同治療組。2組共治療6周,治療前、治療期間每周記錄1次患者癥狀、不良反應,療程結束3月隨訪一次,記錄癥狀、不良反應,并評價療效。2組治療期間均不使用其他相關藥物及化妝品,局部避免搔抓、擠壓,飲食宜清淡、少油膩。忌食、少食肉食、煎炸、甜食、酒類及辛辣食物。
1.4療效標準:痊愈:皮損消退≧90%,無炎癥;顯效:皮損消退≧60%,炎癥不明顯;好轉:皮損消退≧30%,炎癥明顯;無效:皮損消退﹤30%,炎癥明顯,近期有新疹出現。有效率(%)=(痊愈例數+顯效例數)/總例數×100%。
2 結果
2.1療效比較 治療組68例,痊愈33例,顯效23例,好轉7例,無效5例,總有效率:82.35%。對照組60例,痊愈21例,顯效16例,好轉14例,無效9例,總有效率61.67%。2組比較(X2= 6.87, P﹤0.01),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兩組療效有明顯差異。
2.2不良反應 兩組均未見嚴重的不良反應,治療組2例,對照組1例共3例出現面部皮膚灼痛、多屑等,減少異維A酸紅霉素凝膠用量后反應減輕,能維持治療。
3 討論
痤瘡是青春期常見皮膚病,是一種多因素的疾病。主要與皮脂產生增多、毛囊口上皮角化亢進及毛囊內丙酸痤瘡桿菌增殖有關,也有一定的遺傳因素。皮脂腺的發育及皮脂腺的產生受雄激素的支配,而雄激素的增加受年齡、內分泌、遺傳、飲食、情緒等因素的影響。口服四環素能使皮脂中游離脂肪酸濃度明顯下降,抑制丙酸痤瘡桿菌和對白細胞的趣化活性①。局部外用異維A酸可溶解粉刺,抑制角質形成細胞的角化過程,恢復角化異常。紅霉素局部外用可明顯抑制丙酸痤瘡桿菌的增殖。背部挑刺療法是民間常用的療法,一般用于中暑、急性胃腸炎等疾病。皮膚科常用此法治療慢性頸背毛囊炎、頸背癤腫、頭皮毛囊炎、痤瘡等病有較好療效[2],我科采用背部挑刺療法治療尋常痤瘡68例取得了較好的療效。邊天羽等認為挑刺療法對痤瘡有一定療效,不但可用于一般丘疹膿胞性皮損的病人,而且主要用于囊腫性痤瘡、膿腫或惡液性痤瘡等正氣虛弱的病人,有增加機體抵抗力的作用[3]。另據文獻記載挑刺療法具有開竅泄熱、活血祛瘀、疏經通絡、治療頑固性痹癥的作用。既適用于實證和熱證,也可用于寒實證。所以應用適應證廣,操作簡單,無明顯不良反應。值得在臨床應用。
參考文獻:
[1] 劉輔仁.實用皮膚科學[M]第三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829.
篇5
[關鍵詞]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挑戰;對策
隨著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速度和能力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的高職院校管理也是與時俱進,可謂是一年一小變,三年一大變,的確是我國的高職院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都與過去相比取得了巨大的發展和進步,隨之而來的是我國的傳統管理模式已經慢慢被科技的發展甩在后面,傳統的高職院校的管理模式也慢慢不適應現代化高校發展的步伐。為此,如何更好地適應現代科技發展步伐,成為了當前高職院校管理工作的一個新的研究方向,確保現代化的管理工作能夠更好的服務學生,保證高職院校管理工作有序、快速、平穩推進。當前,中央高度重視我國的高職院校教育的管理和發展,下大力氣扶持我國高職院校的發展。隨著我國的高職院校的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和提升,高職院校的管理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多,一下高職院校的管理弊端或者說不足慢慢顯現出來,這對我國的高職院校管理工作增加了越來越多的困難和挑戰。為了,更好地發展我國高職院校的管理工作,要轉變思想觀念、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引進新的管理理念和思想,回歸教育的本源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著力提高高職院校學生的思想管理工作,從而有效促進高職院校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當前我國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工作所面臨的挑戰
隨著我國高職院校的發展速度的不斷加速,我國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所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多,這些現象的我國高職院校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特有問題,就當前我國高職院校管理現狀而言,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當前我國社會發展的大環境影響著高職院校的管理工作。高職院校是社會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發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為此,高職院校的發展也離不開外界環境的影響,也要遵循社會的發展規律,收到社會發展大環境的影響。第一,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快速、健康發展,傳統的計劃經濟已經不適應社會的發展步伐,被現實所淘汰,傳統的計劃經濟已經退出了歷史的舞臺。我國社會發展今天,緣由遵循社會發展是必然規律,在發展中不斷探索和尋求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模式,經過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選擇,市場經濟成為當下我國發展的主要經濟模式,在市場經濟的模式中,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也發生了變化并且提出了新的人才標準,對于人才而言不僅需要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還必須高尚的道德品德。正是由于這些新的要求和標準給新時代的大學生提出了更高的標準,無形中給高職院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標準,同時學生也在新的社會環境影響下對其要求更為嚴格,希望新時代的大學生具備全面才能,多才藝。正是新時代的環境,迫使高職院校管理工作帶來新的挑戰。第二,伴隨著我國的經濟、科技快速發展,我國的高校學生的就業模式和渠道更加多元化,社會的價值取向也發生了較大的改變,當代的高職院校的學生在思想上因此而受到不小的影響,這些原因都為大學生的管理工作帶來了嚴峻的考驗和挑戰。第三,隨著我國的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傳統的高職院校的學生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化的管理要求,新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對高職院校的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由于信息化的特點,具有很強的開放性、時效性、便捷性等特點,學生通過網絡借助現代的媒體途徑去獲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可以說學生通過網絡可以了解到幾乎任何信息,這樣一來,學生所掌握的信息渠道更加多元,對學校傳授的知識的權威性形成了挑戰,同時,由于網絡環境的復雜,很多信息的質量、價值取向等等出現了良莠不齊的現象,一些垃圾信息也充斥著網絡環境,尤其是一些黃色信息和一些宣揚暴力的信息,這些信息對高職院校的學生來說將會造成巨大的影響和干擾。因為,處于高職院校階段的大學生在信息的甄別能力上還存在一定欠缺,他們的社會閱歷相對薄弱,社會上的信息甄別能力還不是很強,在思想上也相對比較單純,很容易去相信別人說的,這樣就會使高職院校的大學生受到網絡信息的干擾,對他們的成長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發生在2016年的兩例典型的案例,兩名高校畢生正對大學校園生活充滿著美好的憧憬,還沒有等她們踏入高校的校門生命就已經終結,夢想就已經破滅,據蔡舒妍的家人介紹,蔡淑妍是剛畢業的高中生,今年高考考上了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9月份即將開學。而在8月中旬,蔡淑妍誤信騙子的中獎詐騙短信,被騙走了其母親給她的一萬多元學費和生活費。8月28日,她離開家約一天多時間后,于8月29日下午3時左右被發現死在惠來縣靖海鎮海邊。這樣的例子讓人看了之后除了對死者的同情和對犯罪分子的憎恨外,我們沒有其他的可以去做。第四,95后的現代高職院校的大學生,很多都是獨生子女,從小天性比較霸道和固執,從小沒有經歷過任何的挫折,為此他們的心理比較脆弱,當遇到一點點挫折就接受不了,從而造成了更多的悲劇的發生,釀成了很多人間的慘劇。第五,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的傳統的文化受到了外來文化的強烈沖擊,我國的很多習俗和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受到了巨大的影響,很多高職院校的學生都是具有從眾心理,喜歡跟風,從而誘使了一些高職院校的學生在對傳統的文化和習俗的傳承方面造成了誤導,正確引導高職院校的學生建立積極向上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任務艱巨意義重大。(二)高職院校的辦學目標對高職院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帶來了挑戰一般來說,高職院校的學生與普通高校的大學生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別。高職院校的學生相對來說文化或者綜合素質比普通高校的學生差一些嗎,教育基礎相對薄弱些,這就引發了一些學生不愿意讀書,對學習缺乏信心,更缺乏進取之心,雖然像這樣的學生只占少數,總體,高職院校的學生在思想政治上多比較積極向上,但作為高職院校的管理人員也好全面掌握每個學生的特點或者存在的問題。首先,高職院校的學生總體水平都比普通本科院校的學生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多高職院校的學生在心理上將會產生一定的自卑心理,覺得自己比本科院校的學生矮一頭,這樣一來對高職院校的學生將會產生一定的心理障礙,影響他們的進取心。其次,高職院校的學生正處于年少輕狂的年齡段,他們很容易受到社會上的一些負能量影響,容易受到古惑仔思想,沾染一些社會上的惡性,出現攀比心理,享樂主義現象。再次,由于高職院校為了追求生源,從而放低了進入門檻,導致部分學生在校期間,出現經常曠課、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考試的時候不遵守考場紀律,對學校的規章制度置之度外,這樣對學生的管理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二、針對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面臨的挑戰作出的對策
針對上述分析的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面臨挑戰,高職院校在管理過程中應該作出有效的對策加以完善,才能提高高職院校的管理,為此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來應對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所面臨的挑戰:(一)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在傳統的高職院校的管理體系中,高職院校制定了許多規章制度,正是利用這些規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學生,體現的是學生必須遵守這樣的規章,那樣的規章,擺在學生面前的是冷冰冰的規章制度,缺少的是人情味,沒有更多的將學生的人是屬性作為重點很好地體現出來。這樣就會使正處于青春期的高職院校的學生在心理上產生抵觸或者逆反心理,這樣將不利于學生的管理推進。因此,在當下的高校教育管理中藥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將學生作為主體地位,在規章和制度的設計上多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在不影響學校管理的原則前提下,盡可能為學生的成長創造條件,盡最大限度地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認真傾聽學生的各方訴求,把高職院校在信息化管理的制度制定上盡可能做到合法、合理,這樣更好地為教學工作的開展提供堅實的保證,才更主動地去遵守學校的管理。(二)建立科學合理的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平臺。高職院校在響應國家大力扶持的政策下,我國的高職院校教育也隨之發展迅速,不論是辦學規模上、生源來源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這樣也為我國的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工作增加了難道和提出了巨大的挑戰。為此,在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中藥建立科學合理的管理平臺。而當前我國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平臺還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為了更好地解決這些在管理過程中的具體問題,作為高職院校的管理部門要建立其科學合理的管理操作平臺,通過完善或者改變傳統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將信息化管理作為主要的管理手段,建立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平臺維護好高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了科學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平臺才能更有效推進高職院校的教育工作。(三)強化高職院校管理者的思想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工作歸根結底就是對學生的管理工作。而做好這些管理工作就需要高職院校的管理者起到主體地位的作用,要想做好這項工作,僅僅從擁有規章制度還不夠,還必須對管理者在的思想上加強引導。通過強化學生的思想教育,讓信息化管理者在思想上與黨和國家始終保持高度一致,這樣才能將培養出來的學生在道德上不會做出違背國家尊嚴和形象的事。高職院校的信息化管理者從思想和行動高度重視和嚴格落實信息化管理制度,為高職院校的教育工作提供保障。
總之,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工作是一些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通過國家、社會、學校、師生上下聯動,齊心協力才能做好高職院校信息化管理工作,培養出高素質的人才,為我國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添磚加瓦。
作者:王晴 單位:阜新高等專科學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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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航.高職院校信息化建設管理機制及措施探析[J].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旬刊,2015,31(4):101-102.
篇6
項目完成后,由縣財政、審計等部門及時進行績效評價,并在考評中引入中介機構。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達或調整資金安排額度的依據,實現資金分配與績效考評掛鉤。通過加強管理,我縣財政涉農項目資金在支農惠農上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龍頭企業建設成效明顯。2014年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到35個,其中省級龍頭7個,預計全年可完成農產品加工業銷售收入127.1億元,同比增長20%以上。二是基地建設不斷擴大。2014年創辦了4個部級雙季稻萬畝高產示范片,建成了1.5萬畝優質稻標準化生產基地,實施了農業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三是合作經營有新起色。2014年新發展合作社122家,總數達361家,培育家庭農場34家。桃源農機專業合作社實行工廠化集中育秧,得到上級的高度評價,并在央視《新聞聯播》中播報。四是品牌創建業績突出。2014年全縣申報津山口福、泰香糧油、魯胡子辣椒醬等“三品一標”認證產品24個,其中桃源黑豬、桃源雞獲得全國地標保護。五是扶貧開發邁向新臺階。圍繞扶貧開發推進了50個點村扶貧工作,全年整合項目投入3200多萬元,實施項目178個,幫助2.2萬多人實現脫貧。六是美麗鄉村建設實現大跨越。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480萬元按照“四美一化”的建設標準,因地制宜創建美麗鄉村52個,全縣涌現了一批宜居、宜業、宜游的美麗鄉村,成為常德市頗具影響力的休閑觀光勝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資金安排分散,效益低。到目前為止,涉農補貼已經發展到40多項,每個項目補貼都有特定的標準和目標,各級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發展的資金也在年年增長,但項目分散,資金分散,實施主體分散,不僅不易發揮資金聚集效應、集中解決“三農”突出問題,而且經常造成重復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普遍不高。
(二)資金管理線長面廣,成本高。主要是惠農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面廣量大、程序繁多,同一作物多種補貼,如種植雙季水稻,享受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早稻良種補貼、晚稻良種補貼、雙季稻補貼,屬大戶的還享受種糧大戶補助,加重工作負擔,不利于政策落實。據核算,目前綜合成本已經占到整個發放資金的10%,無疑加重了縣鄉政府的負擔。另外,有些專項資金的申報程序復雜,立項申報材料需要專業機構才能做好,有些指定要有資質的中介進行方案編制,無形中增加了項目成本。
(三)專項資金使用存在偏差。按省財政廳要求,為了使補貼真正達到促進糧食生產的目的,對沒有播種糧食的耕地不能發放補貼資金,這部分補貼資金由縣財政實行統籌安排。按要求只能用于發放漏統考漏報面積和產糧大戶獎勵,但我縣有一部分用在了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上。另外,有資金在財政下達到主管部門后,主管部門沒有嚴格按項目方案實施,擅自挪項和調項,也未按程序申報審批,繞開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三、幾點思考與建議
(一)進一步整合涉農資金,注重統籌協調。要完善以政府為主導、以規劃為引導、以產業為平臺、以統籌為核心的資金整合模式,依據各地產業發展實際,搞好項目立項前的調研和評估論證,原則上對同產業、同性質、同用途的涉農專項資金進行調整歸并,對涉農資金實行跨部門、跨級次整合,集中財力、捆綁使用,避免“撒胡椒面”的現象。同時,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全面推行專家評審、項目指南、標準文本等制度,對涉農資金的規模、用途、使用方向進行嚴格審核。逐步對財政涉農資金和項目實行相對集中管理,特別是對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項目,要強化相對集中管理和統籌協調,盡力歸并支出事項,避免多頭審批、重復投資和分散投資。
(二)進一步增加農業投入,改革投資體制。不斷增加對農業農村的投入,增加對縣級財政一般轉移支付的比重,減小專項資金的規模,以利于增強縣級財力運用的自主性。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權力責任,做到“兩個區分”,即區分不同地區核定配套任務,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能力確定符合實際的配套及自籌資金規模,以使縣級財力更多用于農村公益事業;區分保投入與保運轉的責任,按照“項目投入主要靠上級拿、運轉經費圭要靠地方出”的原則落實。
(三)進一步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資金支付效率。一是按要求落實好項目責任制、項目招投標制、質量監督制、竣工驗收制、政府采購制等制度。二是推行縣級報賬制,實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與資金管理分離,管工程的不得管錢,管錢的不得管工程項目。給農民的各項補貼,由縣級財政直接支付到農戶;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由縣級財政直接支付給工程建設單位,減少資金運行環節,堵塞資金運轉中的漏洞,防止“雁過拔毛”。三是落實好國庫集中支付,減少資金運轉環節。由財政部門設立資金管理機構,進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真正做到“管理一個賬戶、支出一個口子、核算一個平臺”。四是擴大財政“一卡通”發放范圍。充分依托現有的鄉鎮財稅信息化網絡平臺,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繼續擴大“一卡通”發放范圍,凡屬直接發放到農戶的惠農補貼資金,都要進行財政“一卡通”發放,盡可能提高效率、方便群眾。
篇7
智力資產管理是知識經濟時代各國應對市場競爭的關鍵。知識產權可以給智力資產創造價值的過程帶來便利,其獲得和管理對企業將創新潛力和創造力轉化為市場價值和競爭力至關重要。知識產權對依靠智力資本實現發展的新企業和中小企業尤其關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保護并不斷累積創新成果;在國際市場中找到更具競爭力的位置;獲得收益;向投資者、競爭對手和合作伙伴展示公司現有的及潛在的價值;獲取知識市場和知識網絡;開辟新的商業渠道;重新劃分已有市場。
該報告考察了澳大利亞、意大利、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瑞典、英國和美國9個國家的知識產權法規、中小企業智力資產管理措施及挑戰。報告涉及創意產業、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和制造業,在這些行業中,中小企業與創新、創業及增長密切相關,同時,智力資本管理是其發展戰略的關鍵。通過研究,報告得出了以下主要研究結論,并給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研究結論現實客觀
法規改革正在進行
世界各國及國際社會對知識產權法規的討論十分熱烈,廣泛的知識產權改革正在進行當中。澳大利亞2001年推出了“創新專利體系”,這是申請專利的另一種形式,要求寬松,程序簡單;意大利2005年改革了知識產權代碼,采取措施提高申請質量和司法體系的專業知識水平;北歐國家十分強調版權,正在進行爭端解決機制改革;英國已經大幅精簡了申請程序和訴訟程序;美國對專利法進行了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最大規模的修改,并強力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這些國家希望其改革可以對中小企業產生影響,促使他們申請和利用知識產權。此外,還推出了幾項有利于中小企業的措施,解決中小企業在申請和執行知識產權中面臨的主要挑戰,不過大多數措施還處于早期階段或試點階段,未來還需仔細評估。
知識產權通過不同方式創造價值
中小企業利用知識產權創造價值的方式取決于所在的行業領域和競爭條件。與專利、商標和版權等正式知識產權相比,幾乎所有中小企業(高技術制造業除外)更傾向于使用戰略方法(即保密、信托)和保密協議。例如,澳大利亞28.3%的中小企業使用保密或保密協議,23%使用版權或商標,僅有8.2%使用專利。在英國,時間領先優勢和保密是最受歡迎的機制,即使在知識密集的信息通信行業,也只有少數公司會進行知識產權轉讓。此外,創意產業的中小企業都不傾向于注冊專利,而是采用注冊設計、商標和版權等。
缺少知識產權意識和知識產權戰略
內部管理中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核心知識產權戰略是中小企業的一個通病。盡管創新型中小企業正迅速進入知識市場,并開始試用知識產權工具,但本報告涉及行業中的大多數中小企業都沒有制定適當的知識產權戰略,也沒有將知識產權納入公司整體發展戰略或發展模式。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利用程度不高主要是因為缺少專業知識和人員。例如,英國只有不到30%的中小企業具備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僅有10%制定了明確的知識產權戰略。北歐國家71%的企業都沒有向員工提供知識產權培訓。此外,尋求外部知識產權服務會受到資金的限制。
中小企業利用知識產權存在其他外部障礙
中小企業獲得和使用知識產權的外部障礙主要源于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由于對執法機制缺乏信心,并認為監督和訴訟成本高昂,一些創新型中小企業不愿使用知識產權體系。此外,申請成本和時間也是一大障礙。
中小企業在國際上運營時使用知識產權的障礙尤為明顯
這些障礙主要涉及成本(特別是法律開銷)、多次申請、不同國家監管和技術上的差異、當地知識產權執法的力度。特別是創意產業中經常使用半正式保護方法(如合同),由于法律制度的差異會增加交易成本,且以后執行起來也會更加復雜。
政策建議具有指導意義
制定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參與創新、創造價值和提高生產率的力度時應該致力于排除影響中小企業進入知識產權體系的內部和外部障礙。報告建議決策者要優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高度重視知識產權所帶來的戰略機遇
總的來說,中小企業缺少知識產權戰略方針會錯失利用無形資產創造價值并提高競爭力的機會。目前,中小企業常常僅把知識產權作為防御工具,以后的信息和培訓計劃應旨在其提高積極利用知識產權的意識,也就是說,要將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戰略資產,幫助企業制定創新戰略。
推廣有關知識產權手段多樣化及戰略目標的知識
制定有關增加知識產權知識的政策時應強調知識產權工具的多樣性,包括半正式保護方法(即合同)和不同知識產權形式間的相互影響,以支持中小企業制定自身的戰略。此外,還應更廣泛地收集和推廣不同形式的行業標準和優秀做法。
開展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
應制定政策解決中小企業缺乏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問題。知識產權培訓應針對中小企業的實際經營領域,并以中小企業數量及其商業環境為基礎。知識產權教程應包括更廣泛的專業介紹。建立知識產權市場提供專業服務,滿足中小企業需求。此外,科學、工程、設計和創意藝術等高級教程中應包括知識產權教育、其戰略用途及影響。
解決中小企業申請和利用知識產權的資金問題
應制定政策解決限制中小企業(特別是微型企業及傳統行業)利用正式知識產權的資金問題。各國制定的計劃應重點解決中小企業首次接觸知識產權體系時的障礙,幫助其學習與申請和管理無形資產戰略選擇和發展路徑有關的知識。同時,創建知識產權體系激勵機制僅有資金支持是不夠的,各措施還應包括足夠的信息和服務支持,提高有效性。
使知識產權體系整體上更有利于中小企業
簡化程序、減少申請時間。特別是在創新頻率高的行業領域,政府應考慮創建快速申請軌道并加快授予時間。然而,為防止審查積壓和執行上的困難,需要制定嚴格的指導方針。這一目標還要通過提高應用程序“質量”實現,如專利檢索服務。實踐表明生命周期較短、審查程序較為簡單的“創新專利”應仔細評估。評估要考慮創新專利的成本和時間優勢,也要考慮國際層面上多次申請和不一致的風險。
合理調整費用和成本。知識產權應用中的所有花費都應該得到解決及適當調整。要合理解決資金有限的中小企業降低成本的訴求及其對申請費用的擔憂。
完善訴訟和執行機制。其目的是減少知識產權執行程序中的時間和花費,提高企業在執行機制中的信心,并解決司法體系中缺乏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問題。同時,還要制定政策增加透明度,簡化程序,并探索替代性爭端解決機制(如仲裁糾紛行政程序和分散調節機制),這些機制更方便中小企業使用,也有助于預防侵權并更容易地解決糾紛。
完善跨境知識產權信息、協調和執法
國家知識產權機構應提供更全面的有關國外知識產權體系的信息,以幫助中小企業尋求國際化發展。在國際大背景下,意識到并強調各國知識產權體系的不一致性十分重要。各大國際條約的成員能夠很方便地獲得國外知識產權信息,而這對中小企業則十分困難,因此,必須創造條件幫助中小企業獲得更多這類條約提供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的信息和支持。此外,國家間半正式保護(即合同)規則的簡化和標準化對創意產業尤其重要。
篇8
[關鍵詞] 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激勵理論;職業認同
[中圖分類號] G47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893X(2013)05?0099?04
高校行政管理人員是高校不可或缺且數量可觀的群體,在高校中肩負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的重任,其職業價值認同和期望,直接影響著高校的辦學質量和行政效益。不過,由于高校貫徹教學與科研兩個中心,行政管理人員便成為最易被忽視的群體。因此,了解他們的發展現狀,提升其職業認同,對于提高行政效率和促進高校發展至關重要。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職業認同感的現狀調查
筆者采用問卷調查和訪談的方式,以某所大學的行政管理人員作為調查對象,對其職業價值認同和職業期望以及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等情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同時對全校的行政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的結構狀況做了簡要比較。此次共發放問卷319份,回收有效問卷298份,問卷有效率達93%。
通過對調查結果的統計發現,高校行政管理人員對職業認同與期望的情況并不理想(見表1)。在“您對行政管理職業價值認同嗎?”這一問題上,不認同的人數達到74.8%,只有8.1%的行政管理人員認同,17.1%的人數保持中立態度。在對“您認為自己的職業期望得到滿足了嗎?”調查中,有84.9%的人選擇了“未滿足且相距甚遠”,滿足并得到實現的僅占5.0%,其中有10.1%的人保持中立態度。
由此可見,在知識經濟時代,高校更多關注的是影響學校核心競爭力的教學與科研,而對行政管理工作重視不夠,處于“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邊緣化地帶。這種對行政管理人員缺少認可和尊重的狀況,嚴重地挫傷了其工作積極性,引發了他們對自身職業價值與期待的懷疑,導致了行政管理人員職業認同與期待低下的現狀。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職業認同感偏低的原因
1. 地位低,缺乏重視
高校歷來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各項優惠政策都傾斜于教學科研,教學和科研人員成為高校的“重點”群體。他們在職務職稱評聘、崗位進修、收入津貼分配、人員進出機制等方面都有較為完善的制度保障。如某高校政策規定,每年提倡教師按照一定的比例到國內外高校進修、培訓,但對行政管理人員缺乏這種機制保障,他們地位較低,屬于不被重視的群體,這使得他們強烈缺乏社會和職業認同感。
2. 重使用,輕培養
高校不僅需要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還須有一支高素質的行政管理隊伍。然而,從現狀看,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員大多數是非管理專業或者非教育管理專業畢業,有部分人員學歷層次不高,沒有系統地接受過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缺乏現代科學管理知識、理念和技能,又缺少必要的繼續教育和
業務培訓的機會。這種參差不齊的學歷、業務素養,加上每天忙碌于繁瑣的事務性工作,無暇通過自學等途徑提高自身素質,使得高校管理效率低下,創新能力薄弱,已不適應高校發展的需求。
3. 待遇低,隊伍不穩定
由于人們對管理工作的認識不夠,認為行政工作無前途,缺乏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同樣可以做某項工作,加之行政工作不易出業績,更不易出教學科研成果(“雙肩挑”人員,他們既從事行政管理工作又兼任教學科研任務),所以在評定管理系列的職稱時異常艱難,造成大批人員停留在中間檔。同時,高校在收入分配上向教學大比例傾斜,使得同等學歷的教師與行政人員的收入差距不斷拉大,“兩級分化”的現象愈演愈烈,進而造成許多高學歷的年輕人不愿意進入高校從事行政工作,或者已經從事多年基層行政工作的人員,一旦在學歷、職稱上取得優勢,就馬上轉到教學科研崗上,這就導致管理隊伍不穩定。
4. 崗位繁,考核單一
行政工作具有瑣碎、繁雜、程序性強的特點,使得高校的管理崗位設置也名目繁多。筆者所調查的大學,組織機構設置中機關黨政管理部門有20個,除此之外,還有群團組織、直屬單位、附屬單位、教學科研單位等各若干。采用簡單的“一人一崗”的設置,勢必造成同一職稱級別的不同崗位工作量和難易程度的差別。且種類繁多、層級復雜的管理崗位的工作任務、性質、特點各異,服務的群體有大有小,采用過于單一且流于形式的考核方式,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的公正性和準確性遭到質疑,也打消了優秀者的工作積極性,使得考核的效果大打折扣。
5. 效率低,晉升空間小
機構設置龐雜,辦事程序繁雜,權力過度集中且缺乏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使得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舉個很小的例子,某部門因工作需要購置一臺辦公電腦,首先需要所在部門打報告,交予主管部門辦事人員,辦事人員請示其主管領導,其主管領導再申報到校級主管領導,經過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好不容易審批下來了,再由申請單位報至儀器設備管理處備案,辦了各種“手續”之后,然后才能聯絡賣方購買,使用上辦公電腦估計也是半年之后的事情了。目前高校的管理依舊沿襲了傳統的勞動人事制度,強調身份管理,忽視崗位管理,管理崗位晉升的途徑多為職務上的晉升,但由于受職務數量的限制,很難有機會有更高的發展,這也使得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不但得不到提高,反而會呈下降趨勢。
6. 多元化價值觀的沖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經濟成分的多元化、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和社會生活的多樣化,同時也促使了人的價值觀的多元化。由于高校新舊體制和政策的交替,在實施的過程中沒有兼顧到所有人的利益,對執行某項行政管理政策可能引發道德意識和思想觀念上的變化缺乏預見性,容易給管理人員造成心理創傷,認識扭曲,從而引發職業道德的失范,對他們的敬業精神和工作積極性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導致他們對原本的價值觀產生質疑甚至否定,繼而接受功利性的價值觀念,利益至上,紀律觀念淡薄,服務意識不強,對工作缺乏激情,這些都對高校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產生不利的影響[1]。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職業認同感的理論指導
1. 需要層次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描述了五個層次的需要,分別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及自我實現的需要。在五個層次需要的基礎上,表達了兩個基本論點:一是人的需要取決于已經得到了什么,只有尚未滿足的需要能夠影響行為;二是人的需要都有輕重層次,某一層次需要得到滿足后,另一層需要才會出現[2]。筆者認為,對于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員也應該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當前,高校行政人員最基本的生活訴求已滿足,但是,在極大的社會壓力下,即使最基本的需求已使得他們肩負重荷,何談更高的需求呢?幸福已是當下教育發展的一大命題,如何讓幸福感成為教育中人的角色狀態和生活方式值得探索。在調查中,高校行政管理人員中碩士和中級職稱的人員分別占37.9%和63.6%,他們在精神層面有更高的需求,但是,由于高校缺乏相應的激勵措施,使得他們只能放棄追求更高需求的機會。作為高校的領導者,想要為他們搭建通向幸福的階梯,提供發展幸福的支點,就要切實地考慮他們合理的需求,給他們提供進修、晉升的機會,使他們有滿足感、成就感、幸福感,才能為學校發揮更大的作用和更高的效能,這也是為高校管理的長效發展儲備人才。
2. 公平理論
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又稱社會比較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約翰·斯塔希·亞當斯于1965年提出。該理論是研究人的動機和知覺關系的一種激勵理論,該理論認為員工的激勵程度來源于對自己和參照對象的報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觀比較感覺。該理論的基本要點是: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3]。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己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并對公平與否做出判斷,即橫向比較;也經常把自己目前投入的努力與所獲得報償的比值,同自己過去投入的努力與所獲報償的比值進行比較,即縱向比較。如下列公式所示:
op/ip=oc/ic
其中:op——自己對所獲報酬的感覺
oc——自己對他人所獲報酬的感覺
ip——自己對個人所作投入的感覺
ic——自己對他人所作投入的感覺
這里的投入包括個人所受的教育程度、能力、努力程度、時間投入等,報酬包括精神和物質獎勵等;這里的“他人”包括本組織中的其他人或者別的組織中與自己能力相當的同類人。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并據此指導行為的過程。如果某人認為報酬是公平的,可能會因此保持工作的積極性和努力程度;如果某人認為個人的報酬低于別人,就會感到不公平,要么要求增加報酬,要么不作為以便達到心理上的平衡,更有可能離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行為。因此,對于高校來說,行政管理人員與同為行政人員的同事比較,或者與同為教師的教學科研人員比較很正常。為了消除或減小這種比較帶來的影響,必須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按勞付酬,最好是按工作成果的數量和質量,用明確、客觀、易于核實的標準來度量,盡量做到公平。
3. 期望理論
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又稱作“效價-手段-期望理論”,是由北美著名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維克托·弗魯姆于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中提出來的激勵理論。期望理論以三個因素反映需要與目標之間的關系,要激勵員工,就必須讓員工明確:① 工作能提供給他們真正需要的東西;② 他們欲求的東西是和績效聯系在一起的;③ 只要努力工作就能提高他們的績效。
這種需要與目標之間的關系用過程模式表示即:“個人努力個人成績(績效)組織獎勵(報酬)個人需要”。該理論認為只有當人們預期到某一行為能給個人帶來有吸引力的結果時,個人才會采取這一特定行為。該理論的核心是雙向期望,管理者期望員工的行為,員工期望管理者的獎賞。對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員,尤其是年輕的高學歷專職行政人員,個人的成長和發展空間是他們最為期待的一個方面,進修、晉升等直接與經濟報酬緊密相連。因此。管理者應當引導他們建立良好的預期,實現雙贏的結果,避免他們在沒有預期的工作過程中消極應付或者另謀出路,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或者因流動過大造成短期效應。
4. 雙因素理論
雙因素理論(Two Factors Theory)又稱激勵保健理論,是美國的行為科學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來的。雙因素理論認為引起人們工作動機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保健因素;二是激勵因素。只有激勵因素才能夠給人們帶來滿意感,而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們的不滿,但不會帶來滿意感。保健因素是指造成員工不滿的因素。保健因素不能得到滿足,則易使員工產生不滿情緒、消極怠工,甚至引起罷工等對抗行為。激勵因素是指能造成員工感到滿意的因素。由于激勵因素的改善而使員工感到滿意的結果,能夠極大地激發員工工作的熱情,提高勞動生產效率。
對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員來說,保健因素指工作環境、工作條件、政策、監督、薪水、地位、安全以及各種人事關系的處理等,這些因素關系到員工是否產生不滿情緒、消極怠工等對抗行為。激勵因素主要是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本身的樂趣,工作的成績是否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以及職務上的責任感和未來發展與成長期望等。這些因素關系到能否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產生較高的工作效率。因此,針對目前大多數高校行政管理人員低迷的工作狀態,不僅要關注保健因素,給他們提供溫馨舒適的工作環境,關心他們的精神生活和生理需求等,更要加大激勵因素的投入,如對他們的工作成績給予更多的肯定,尊重他們的獨立人格和辛勤勞動,提高他們的成就感和職業認同感,實現高校的長遠發展。
四、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職業認同感的政策建議
1. 公開透明,建立穩定的資源配置機制
當前高校資源配置缺乏穩定性和公開性。分配的規則不公開、不明確,依據的標準和程序都存在變數,人為因素較多,缺乏完善的監督機制,這樣會降低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對高校行政管理崗位來說,高校領導者要更新觀念,認識到管理崗位的重要性,把管理、教學和科研同等看待,建立公正、公平、科學合理的資源分配制度。在進修培訓、評定職稱、津貼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與教師、科研人員一視同仁,對于行政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要給予充分理解、尊重和認可,滿足他們的內心需求,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才能調動其積極性以更大的熱情投入工作,才能使高校和諧、健康發展[1]。
2. 明確權責,完善績效考評獎勵制度
高校在機構改革和崗位設置時,行政人員要按需設崗,因崗聘人。明確崗位的權責分配,權責界限要清晰,任務分工要明確,才能更好地為師生服務。同時要堅持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將工作業績與晉級分配相掛鉤,并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激發行政管理人員的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有效地發揮他們的潛能。施行完善的獎勵和淘汰機制,禁止“平均主義大鍋飯”和“干多干少一個樣”。哈佛大學的研究顯示,人的潛力在缺乏激勵時,只能發揮20%~30%,而在良好的環境下,可以發揮到80%~90%。因此,對于高校行政管理隊伍的建設,要建立完善的考評體系和獎懲制度,且以獎為主,以懲為戒,充分發揮他們在高校中的效用。
3. 人文關懷,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行政人員工作的焦點是大學的公共責任,保證大學公共責任的實現是行政人員的基本價值,是他們工作的出發點與歸宿[4]。因此,高校行政管理的質量,直接關系到高校是否能順利運轉,關系到高校的生存和發展。只有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素質,才能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因此,學校要為管理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營造和諧融洽的工作氛圍,采取“柔”性管理,把命令變成感召,威嚴變成親和,尊重他們,關心他們,多給他們一些人文關懷和賞識眼光,讓他們享受到溫暖,在輕松、愉快、適度、人性化的環境下工作,陶冶他們的情操,規范其行為操守,激發他們的內驅力和戰斗力,提高他們的幸福指數和職業歸屬感。
4. 規劃職業,幫助其成長發展
高校應該為真正想發展自我、突破自我的行政管理人員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幫助他們不斷成長,不斷提升自我。生命本不應當在同一個平面上滑移,加強高校行政管理人員職業成長規劃,會讓他們從一個層面躍升到更高的層面,也是提高他們整體素質,促進這支管理隊伍職業化和專業化,提升高校競爭力的重要舉措。高校要對他們進行職業生涯設計、規劃、開發、評估、反饋和修正等綜合活動,加大職業培訓投入和支持力度,幫助他們進行自我職業規劃,協助其實現職業發展目標,提升他們的整體素質和綜合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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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白彥琴.高校二級學院行政管理人員發展困境及激勵理論選擇[J].管理視野,2011(9).
篇9
關鍵詞: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G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3-00-02
改革開放以后,高職教育重新興起并不斷發展,已經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一支重要生力軍。積極探索新時期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機制,是當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面臨的一個新課題。本文通過分析高職院校學生管理的特點、存在的問題及挑戰,對傳統的管理模式進行了反思,同時提出了“以生為本”的管理理念和對策。
一、新時期高職院校學生的特點
高職院校學生有著其自身的特點:
(一)學生思想進步、積極活躍與政治道德意識模糊并存
當代高職院校學生,政治上要求進步,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強烈的愛國熱情,關心國內外大事,但多數浮于表面,不能深層次地理解社會現象和國際問題。往往只是浮于表面,政治學習的興趣無法持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鑒別力,經常出現一些不恰當的幼稚的政治行為。能夠積極接受新鮮事物,但抵御外界的干擾能力不強,道德是非標準模糊。高職院校大部分學生對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各種變化表現出積極的態度,他們熱衷于社會流行時尚,積極參與各種社會潮流活動,崇尚理想人格,鄙視不道德行為。但不少學生在具體的現實生活中缺乏理性,往往在誘惑和現實中難以把握方向,跟著感覺走,對利弊、后果、危害考慮較少,特別是少數學生對網絡中的虛擬世界認識不清,欺瞞老師和家長,沉溺于網絡而不能自拔。有些學生道德水準不高,在自我出現問題時易于做出一些不符合社會道德要求的事情。這些都是高職院校學生普遍存在的問題。
(二)缺乏持久的自我約束力和控制力
高職學院的學生基本上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能夠理解學校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的目的,認為學校的嚴格管理是對他們的愛護,多數學生能夠主動、積極地配合學校的管理。但由于不少學生已養成了自由散漫的習慣,往往在學習、生活等行動上缺乏自我約束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他們對老師的批評教育能夠接受,但時間稍長,又放松了要求,我行我素。還有些學生感情用事,容易沖動,甚至出現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學習毅力和刻苦精神不夠,學習效果較差
高職院校的大部分學生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處境,清楚自己在社會競爭中的位置,他們敬佩學業優秀的同學,渴望獲得優良成績。他們在進入學校后也希望力爭上游而發奮圖強,但由于多年養成的不良學習和生活習慣,自主學習的能力和毅力不夠,不知不覺間放松對自己的要求。這些缺乏學習動力的學生如不加強管理和教育,學習效果很難達到要求,影響正常的教育質量。
(四)愛好廣泛,社交能力強,特長優勢明顯,但綜合素質發展不平衡
高職院校的學生雖然自主學習能力和刻苦能力較差,但是他們的社會適應能力和社交能力卻是較強的,許多學生都具有一定的特長,在很多社會活動中都能展示出他們的豐采。但很多學生在學習能力、自我意識、人際關系處理、思想情感、獨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發展的極為不平衡,從而逐漸喪失了信心。這些都是制約高職院校能否培養出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的重要問題。
(五)自我意識和自尊意識強烈,渴望得到社會的平等對待
人生價值取向積極務實。高職院校學生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大都是積極向上的,具有美好的人生追求,向往廣闊的職業生涯,但他們具有強烈的個人主義傾向,很容易對老師的教育管理產生逆反情緒。還有部分學生因高考的失利和社會上部分人對高職院校學生的歧視,背上了被社會看不起的思想包袱,下意識地產生一種自卑感和逆反心理,從而在行為表現上與社會和學校格格不入。以上這些特點交織起來,使高職院校學生教育管理變得更加復雜和困難,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輕則出現學生厭學、曠課、考試作弊及校園不文明行為,重則發生退學、酗酒、打架、惡意破壞公物和偷盜等行為,這將嚴重影響高職高等教育的質量和聲譽。因此,必須提高對當前高職院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認識,以發揮其在高職高等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當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中面臨的挑戰
(一)落后的管理理念不能適應當前高職院校的發展需要
當前大部分高職院校都在宣稱實行“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推行“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管理措施,但在現實中卻往往從學校利益出發,注重學校的利益,無視學生管理者和學生的利益和人性,往往采取偏嚴格的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管理,注重對學生的管理,卻不注重對學生的服務和引導,管理得多,服務得少。這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效果,但與當前高職院校學生的“消費者”心理發生沖突,又壓制了學生的自我意識和學生的多方面發展需要,極大地壓抑了學生的個性發展和自我完善,容易引起學生的抵觸情緒和消極行為,從而影響到高職院校的良性發展。
(二)落后的學生工作管理體制受到了挑戰
“千余線一根針”,學生管理工作要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凡涉及到學生的各個部門的工作最終都要依托良好的學校管理制度來實現。而當前高職院校現行的工作體系,工作內容的龐雜,導致學生管理者每日陷于無法避免的事務堆,疲于應付,似乎什么都在管,但對學生成長成才最基本的素質,諸如學習方法上的轉變、生理心理解疑、重大問題的平等交流、人生緊要幾步處的指導(就業、考研)等卻引導較少,導致現行的學生教育管理工作仍然處于“缺漏補漏”“缺樣補樣”的狀況,未能擺脫“消防”式的工作局面。
(三)學生管理工作隊伍的專業化素質和管理能力無法適應當
前高職院校的現實需求由于我國當前的體制限制和高職院校發展的現狀,高職院校的學生管理人員多是由公辦高校的退休人員和社會上的招聘人員組成,在數量和素質上都無法得到保證,很多在職的學生管理工作者的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只是簡單借用公辦高校管理制度,沒有針對高職院校的現實情況,也沒有能力和精力對學生的學習興趣、好奇心、探索欲、判斷力、心理問題、創新等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研究,從而使學生教育管理工作陷入了表面化和教條主義。
三、以人為本,推進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改革
當前高職院校自身的特點對學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推動高職院校的良性健康發展就成為了高職教育工作者的當務之急。筆者認為只有適應時代的要求,真正把“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貫徹落實到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從學生的發展需要出發,轉變傳統工作中學校和學生的管理和被管理的角色,變管理學生為服務學生,調動學生自我管理的積極性,來應對學生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從而推動新形勢下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轉變管理理念,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
高職院校學生管理的創新,最首要的是轉變學生管理理念,改變“以學校為本”的管理思想,真正落實“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高校的學生管理工作要切實以學生為出發點和歸宿,滿足學生的合理需求,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變管理為服務,提高管理效能。
首先,要樹立服務意識。大部分高職院校在過去的發展中都是根據學校的特殊情況,從學校的利益出發,不顧學生的發展需求,一刀切地對學生進行嚴格規范的管理。學校各部門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往往導致學生情緒上的對立和行為上的背離。因此,為了高職院校的健康發展,必須改變過去把學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學生”的錯誤認識,重新樹立服務意識,變“管理”為“服務”。一切從學生利益出發,深入了解學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學生普遍關心的問題是什么,學生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并制定切實的措施服務好學生。其次,要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要讓學生明確了解自己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引導學生充分行使權利,盡好義務。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對學生的合法權益予以維護,針對學生的決定,要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足、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恰當,學生對學校的處理享有陳述、申辯和申訴權,學校要有明確的程序并予以確保。
(二)轉變管理模式,變被動管理為自我管理
學生是學校的主人,是學生工作的主體。傳統的高校或高職院校學生管理,習慣于用各種規章制度管理學生,而忽視被管理者――學生的積極性,壓抑了學生的個性發展,使學生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滿足,導致了學生的情緒對立和消極行為。要想做好新時期高職院校的學生管理工作,我們要加強學生工作機構的建設、強化其組織協調功能,理順學生管理系統各個部門、各層次、各崗位的職責、權限關系,重視柔性管理方法的運用,改變以往實行的在學生工作處直接領導下的、以輔導員為中心的絕對的學生管理方式,推行以學生工作處指導下的、以輔導員、班主任為調節的、以學生自治為中心的人性化的學生管理方式。通過這種方式,不單純的把學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體,改變學生在學生管理工作中從屬和被動的地位,學生本身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以情感人,從內心深處激發學生對學校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消除學生的逆反心理,在角色轉換中提高學生自我管理的積極性,使學生在充分享受自由發展的同時,增強其自我約束、自我管制能力,改變原有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滯后的現象,從而實現學生的自我管理。
(三)加強學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辦好一所高校,關鍵在于人才
人才不僅包括教學、科研人才,而且也包括高素質的學生工作管理人才。面對新形勢,要開創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工作新局面,必須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的學生管理人才隊伍,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面臨的實際問題進行具體的研究,提出切實的應對辦法,才能實現高職院校的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但從當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隊伍的現狀來看,由于在社會地位、人員編制、福利待遇等方面缺乏保障,不但在人員數量上達不到當前學生工作的需求,而且大部分人員都沒有受到過專業化的訓練,專業知識欠缺,基本上處于經驗化工作水平,專業化程度低,無法適應當前高職高等教育的發展。因此,根據當前高職院校實際,培養學生工作的專業性人才是當務之急。首先,通過專家指導、崗位培訓、專業知識培訓等方式對現有的學生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培訓,提高其專業化水平;其次,必須花大力氣從校外(包括國內外)引進具有先進管理理念和專業化水平高的人才充實現有的學生管理隊伍,補充新鮮的血液;再次,建立常規的學生管理工作隊伍的再教育、再學習機制,保證其管理理念和工作水平能夠適應時代要求和學校的變化;最后,由于高職院校的特殊性,必須全面加強學生管理隊伍的心理學知識和職業規劃知識,著力提高其心理咨詢和職業咨詢的服務水平,才能在日常管理中機巧處理學生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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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主題詞]糖尿病并發癥/針灸療法;胃肌輕癱/針灸療法;針刺療法/方法;調理脾胃
糖尿病胃輕癱(DGP)是指糖尿病引起的胃排空延緩造成的一組臨床癥候群。發生胃排空延緩的機制是胃動力障礙,尤其在長病程的糖尿病患者中其發病率約為30%~50%。筆者應用調理脾胃針法治療DGP療效滿意,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按診斷標準選擇患者72例,DGP病例來源于天津市中醫醫院針灸病房,均為住院患者,經患者同意后,入選本試驗,按隨機數字表法以1:1分成兩組(見表1)。
表1表明,兩組患者在性別、年齡、病程、體質指數及合并癥方面比較,差異均無顯著性意義(P>O.05),說明兩組之間具有齊同可比性。
1.2診斷標準
按照1999年WHO糖尿病專家委員會確立的診斷標準,確診為2型糖尿病,然后按照貝政平主編的《內科疾病診斷標準》符合糖尿病胃輕癱診斷標準。
1.3 納入標準
①符合2型糖尿病及糖尿病胃輕癱診斷標準;②年齡在18~65歲;③糖尿病病史5年以上;④臨床表現惡心、嘔吐、食欲不振、早飽、飯后飽脹、腹脹、腹瀉便秘或二者交替;⑤X線鋇餐檢查提示胃蠕動減弱,胃排空延遲(>6h);⑥肝腎功能正常;⑦知情同意者。
1.4 排除標準
①年齡在18歲以下或65歲以上,妊娠或哺乳者;②有心力衰竭、不穩定型心絞痛,近幾個月發生過心肌梗死者;③腎功能不全者;④糖尿病酮癥酸中毒及感染者;⑤伴有傳染病、中毒性疾病及精神病患者;⑥胃鏡、B超提示機械性梗阻、消化道潰瘍、腫瘤及其他器質性病變者;⑦未按規定治療,無法判斷療效或安全性判斷者。
2 治療方法
2.1總體治療方法
①糖尿病健康教育;②根據病情采用降糖藥或胰島素皮下注射治療,使空腹血糖達到6~8mmol/L,餐后2h血糖達到8~10mmol/L,維持原用藥和劑量,進入觀察階段;③治療前3天停用一切影響胃腸動力的藥物,如抗膽堿藥、解痙止痛藥、H2受體拮抗劑、質子泵抑制劑及其他促胃腸動力藥物等。
2.2治療組
在總體治療基礎上配合針刺治療。
取穴:曲池、合谷、中脘、足三里、陰陵泉、豐隆、三陰交、血海、地機、太沖、公孫、支溝、天樞。采用0.30mm×50mm和0.30mm×60mm針灸針。患者取仰臥位,所選穴位常規消毒,針刺深度以得氣為度,得氣后行補瀉手法,其中曲池、合谷、豐隆、太沖、支溝采用瀉法;足三里、陰陵泉、三陰交采用補法;中脘、血海、地機、公孫、天樞采用平補平瀉法。
每日針刺2次,每次留針30分鐘,1O天為一療程,療程間隔為2天,共治療3個療程。
2.3 對照組
在總體治療基礎上,口服嗎丁啉10mg,每日3次,餐前30分鐘服用,共觀察34天。
3 療效觀察
3.1 療效標準
治療前后觀察患者的一般情況及臨床癥狀,內容包括:上腹脹滿、惡心嘔吐、噯氣、食欲不振、上腹痛、腹瀉便秘或二者交替6項。采用全國西沙必利多中心臨床實驗協調組制定的療效指數作為療效評價指標[1],按癥狀輕重分為4級,0級:無癥狀;1級:有輕度癥狀,但不明顯;2級:癥狀稍重,但不影響工作;3級:癥狀嚴重,難以堅持工作。以各癥狀積分(d)及總體癥狀積分(D)方法,記錄上述6個癥狀的得分。所有患者在治療前后均進行評分測定,按下列公式求出療效指數:療效指數=[(治療前癥狀總分數一治療后癥狀總分數)÷治療前癥狀總分數]×100%。顯效:療效指數>75%;有效:療效指數25%~75%;無效:療效指數
3.2統計學分析
采用SPSS 11.5統計分析軟件進行統計,試驗結果描述用x±s表示。計量資料進行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2檢驗。
3.3 結果
(1)兩組DGP患者治療前后總體癥狀積分(D值)比較(見表2)
表2顯示,兩組治療后D值均顯著下降,經t檢驗,P
(2)兩組DGP患者治療前后各癥狀積分(d值)比較(見表3)
表3顯示,兩組DGP患者治療后各種癥狀均有改善(P
(3)兩組DGP患者療效比較(見表4)
表4顯示,兩組間療效比較,P
(4)兩組DGP患者不良反應
治療前后檢查肝。腎功能及血常規,所有病例均無嚴重的不良反應。
4 典型病例
仲某,女,50歲,2004年7月6日收入院。主訴:惡心、胃脘部飽脹、食欲不振、便秘2月余。現癥:神清,惡心欲吐,胃脘部飽脹,食欲不振,周身乏力,不耐勞作,大便干,5~6日一行;舌暗淡,苔白膩,脈沉細。既往:糖尿病病史10年,血糖在11~12mmol/L之間,自服達美康、二甲雙胍控制病情。冠心病病史5年,高血壓病史7年。經胃腸X線鋇餐透視提示:胃蠕動減弱,胃排空時間延遲,約6.5h。診斷為糖尿病性胃輕癱。治療:首先進入血糖調整期,于10天后空腹血糖6.5~7.1mmol/L,早餐后2小時血糖9.2mmol/L,午餐后2小時血糖8.7mmol/L,晚餐后2小時血糖8.3mmol/L,血糖調整期結束后進人臨床觀察階段,經隨機分組患者進入治療組,按治療方案進行觀察治療。治療期間隨時監測血糖、血壓,治療結束后復查其他化驗指標,并進行療效積分判定。患者惡心、腹脹、便秘癥狀改善,僅時有食欲不振,復查胃腸X線鋇餐結果:胃蠕動正常,胃排空時間3.8h。隨訪1年,無復發。
5 討論
糖尿病性胃輕癱是由于胃動力障礙引起胃排空延緩造成的消化系統癥候群。其發病機制包括動力異常、自主神經病變、胃腸壁內神經病變、一些激素水平的改變、高血糖等。西醫治療本病在控制血糖的基礎上配以促胃動力藥物,如嗎丁啉等,但長期使用易產生耐藥性,且有輕度的神經系統副作用,如口干、頭昏及高催乳素血癥,其發生率2%~7%。
本病中醫屬于“胃脘痛”“呃逆”“嘔吐”“厭食”“痞滿”等范疇。筆者應用調理脾胃針法治療本病療效顯著。“調理脾胃針法”理論基礎是,消渴病的發病機制是脾失健運,內生痰濁,痰郁日久,瘀阻脈絡,痰、瘀既是本病的病理產物,又是本病的致病因素,因此調理脾胃,使脾升胃降,運化得其常度。曲池,調胃腸氣機,和胃降逆;合谷,升而能散,瀉而能降,走而不守,與曲池相伍,通降腸胃,蕩滌一切邪穢。中脘,胃之募穴,胃經精氣所匯聚之處,可健脾胃,助運化,調升降,有升清降濁之功;足三里,胃氣之大會,補之能健脾胃,升陽舉陷,瀉之能引胃氣下行,助水谷之運化;陰陵泉,健脾升陽,運中焦,化濕滯,且有健脾滋陰之效;三陰交,健脾益氣,調補肝腎,調和氣血,與足三里、中脘相伍,振奮中焦,使清升濁降;與陰陵泉相配,健脾利濕,開通水道;太沖,平肝而調肝,取之意在調肝木以防橫克脾土;豐隆,和胃氣,祛濕化痰,潤腸道,通利腑氣;血海,能引血歸脾,活血理血,祛瘀通脈;地機,善于活血化瘀。諸穴合用,使升降有序,健運有常,氣血得化,精微得布,臟腑百骸得以濡養。筆者[3]前期研究顯示,此針法具有增加葡萄糖的攝取能力,改善糖、脂代謝,促進血液循環的作用。筆者在調理脾胃針法的基礎上加用公孫、支溝、天樞。公孫為八脈交會穴,有運脾之力;支溝為調理三焦氣機之要穴,配胃之募穴天樞,可調氣通腑。諸穴相配,調理脾胃,使脾胃運化有權,水谷得以消磨。
本治療方法療效明顯優于西藥對照組,副作用小,患者易于接受,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6 參考文獻
1 全國西沙必利多中心臨床實驗協調組.西沙必利治療功 能性消化不良的多中心臨床療效觀察.中華內科雜志, 1995;34(3):180
2 莊禮興,陳楚云,郭躍峰,等.針刺與西藥治療糖尿病胃輕 癱的對照研究.中國針灸,2005;25(4):249
3 張智龍,薛莉,吉學群,等.針刺對2型糖尿病胰島素抵抗影響臨床研究.中國針灸,2002;22(1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