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治建設的現狀及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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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法治建設的現狀及建議

篇1

>> 新農村建設中如何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 論我國新農村群眾文化建設中的問題及發展對策 我國新農村建設中的法治困境與前景分析 當前我國企業文化建設中的誤區及其對策分析 我國企業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論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主體性 淺析我國城市文化建設中的問題及對策 論我國課程文化建設中的矛盾與沖突 我國廣場舞在群眾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大學生宿舍文化建設的主體性研究 我國農村文化建設的對策研究 農民的主體性在林業生態建設中的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在我國新農村文化建設中的現狀及原因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中的主體性認同 化解“主體性原則”困境的一種新嘗試 當代美國主體性德育方法對我國德育的啟示 我國生物學主體性教育的現狀與對策 試論當前我國企業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路徑 論我國食品企業文化建設中社會責任的滲透 我國農村孝文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成因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2011-04-28.

[3]央視《新聞1+1》.我國農村留守人員逾1.3億中秋節難團圓[EB/OL]. ,2011-09-13.

[4]中國文化部.近幾年我國文化投入情況及對策建議[EB/OL]., 2011-08-23.

[5] 中國文化部.十六大以來全國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情況[EB/OL]. ,2012-09-25.

篇2

關鍵詞:城市化;農民;農村征地;補償標準;社會保障

一、農村征地過程中的問題現狀

自從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國家的發展就離不開城市的崛起和繁榮。我國的城市化自改革開放以來呈不斷加速的趨勢,城市用地面積不斷擴大,城市人口規模極速增長,城市用地所占全國用地比重也隨之增長,與此同時,新城市在不斷形成,城市數量亦有明顯增加,這都是城市化的標志。當前,我國經濟需要長期穩定發展,且我國城市化率剛超過50%,遠遠低于發達國家近80%的平均水平。因此,在土地總數不變的情況下,城市擴建包括公共設施建設所需的土地都要向農村延伸,所以征地是必經之路,是不可避免的。

而相應的,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保障,對農村和農民而言,土地是極其重要的生產資料。事實上,大量農地被征用的結果并不樂觀,大量工廠建造,環境污染,最重要的是失地農民并未得到妥善安置,加之與土地有關的收益也一并被征收,失地農民無地可種,農民生活不但沒有得到改善,反而更加沒有保障,其幸福感大大降低。可見,農民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真正受益的更多是“城里人”。很顯然,城市化進程的需要和失地農民切身利益之間的張力已經逐漸凸現。有關資料顯示,由征地拆遷問題引發的農村和各種沖突已經占到農村總的65%以上,這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所以,關于農村征地的問題,是中國所面臨的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第一,征地范圍過寬,征地用途混亂;第二,征地程序不規范不合法 ;第三,補償標準偏低,誘發農民的心理矛盾即想被征地又怕被征地的矛盾,想被征地是因可獲得所謂的“土地價格”的相應補償,怕被征地是因其補償缺乏合理公正的相關機制,且從長遠考慮,農民尤其是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堪憂。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這里所說的土地既包括耕種的土地又包括農民的宅基地。

二、農村征地問題的復雜原因

(一)土地制度尚未完善,征地過程忽視農民權益

征地問題的原因從根本上講是土地制度上的。通過對土地配置方式上的安排,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對征地者和農民在征地過程中各自所擁有的權利和可能獲得的利益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首先,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一種為國有,另一種為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由農民承包經營,國家建設用地需向農民征用,前提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但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并沒有對公共利益做出明確的規定,導致征地用途混亂;其次,“集體”這個概念模糊不清,誰才是真正的集體土地的代表并不明確;再次,政府本是公共利益的主要代表,因而也是征地拆遷的主體。但在實際征地過程中,忽視農民對土地的收益權和處分權,我國的土地制度在這一點上也沒有明確指出。

(二)安置辦法單一,社會保障措施不完善

從計劃經濟時期到20世紀90年代,對被征地農民的安置主要以招工安置為主,失地農民的問題并不嚴重。然而,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及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貨幣安置逐漸代替了招工安置,成為安置被征地農民的主要方式。然而,貨幣安置的弊端也極其明顯,安置補償費經過各級政府,最終農民能夠得到的卻少之又少,且土地上的收益亦與農民無關,加之大多數農民文化素質較低,不具備一技之長,導致其生活難以為繼。

另外,農民的醫療、教育、交通、養老等存在后顧之憂,導致失地農民生存成本大增,農民更不能享受城鎮社保,從而增加不和諧因素。

(三)征地雙方缺乏對話交流平臺

土地承包人即農民在征地過程中沒有表達權,即根本沒有談判的機會。我國目前缺乏農民與政府的溝通機制,農民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某些政府為片面追求政績,為其增加政治資本,把低成本征收的土地變成吸引投資來增加GDP的單一手段,低價征地,高價賣給開發商。

(四)農民小農意識濃厚

只從自身的角度考慮問題,漫天要價,給政府征地工作帶來麻煩。據筆者觀察河南省某縣某村隨著某產業集聚區的逐漸形成,為獲得更多補償,有的農民在耕地上私自搭建塑料大棚,有的農民在房屋頂部隨意搭建,擴大補償的面積,向政府索要成倍的補償。

三、應對農村征地問題的對策建議

毫無疑問,農村征地問題亟待解決,鑒于上述種種原因,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以期縮減城市化和農民切身利益之間的張力,緩和農民心理矛盾,從而使問題得以有效解決。

(一)明確農民集體土地的產權

要完善我國農村的土地制度,首先必須要堅持農村集體對土地的所有權。具體來說,一是對集體成員的資格予以確認,二是明確界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為農民集體,使集體的全體村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在此基礎上可以成立相應組織機構,代表農民管理其共有的土地產權、使用權和流轉權。[1]在堅持土地歸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考慮農民對土地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兼顧國家和用地單位。

(二)提高征地補償的標準,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

其實,補償過低是征地問題的癥結所在。所以,在今后的農民土地征收過程中,第一,要采用就業、貨幣等多種安置方式,擴大補償覆蓋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地域依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消費水平而制定不同標準;第二,建立失地農民失地最低生活保障和養老保障機制;第三,積極鼓勵農民創業,為農民創業提供良好的平臺。

(三)建議對話機制,尋找利益均衡點

要建立政府與農民或者農民與開發商的對話機制,為農民提供一個可供商議的平臺,這一點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取長補短,如英國獨立的土地裁判所,德國的協議價購以及美國獨特的談判制度。這樣,我國便也可嘗試建立第三方機構等非政府組織來發揮其公正合理的橋梁作用,形成獨特的對話機制,平衡各方權益,形成中國表達。

(四)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加快法制進程

一方面,注重提高被征地農民的文化素質,培養他們的大局意識,盡快擺脫固步自封、落后保守的小農意識,積極順應時代的發展;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法律宣傳和普及,使其樹立法治觀念,增強其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

綜上所述, 在21世紀,我國的城市化仍將快速增長,改革形勢仍然嚴峻。只有解決好農村征地問題,我國的城市化以及現代化才能順利進行,才能給社會一個公平有序的未來。(作者單位:河南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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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陳浩天.文化下鄉:公共文化傳播的強農邏輯與服務路向[J].攀登, 2014(5).

篇3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

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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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橋梁;公路;養護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imed at the county and township government highway bridge maintenance problem and situation analysi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highway Bridges in maintenanc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focuses on the highway bridge daily nursing the necessity and improving maintenance measures,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free flow of traffic.

Keywords: bridge; Highway; maintenance

中圖分類號:U445.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公路運輸的發展更可謂突飛猛進,大批古老的公路橋梁,在日趨增大的車輛荷載的作用下,技術狀況快速下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橋梁垮塌事件也時有發生。國家“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明確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

農村公路里程迅速增加,極大地改善了農民群眾的出行條件,快速、便捷的農村公路網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公路橋梁是廣大農村地區重要的交通基礎設施,在農村公路網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全面準確了解遼寧省農村公路橋梁的基本特征和當前的技術狀況,確保其建設安全和使用安全,對遼寧省農村公路橋梁的基本特征和技術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并對農村公路橋梁養護和維修等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應對措施。橋梁是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橋梁養護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公路交通的安全和暢通,如何養護管理好現有橋梁,保持橋梁的完好工作狀態,延長其使用壽命,保障橋梁的行車安全,這一新的課題已擺在各級公路管理部門的面前。

1. 橋梁和公路養護面臨的問題

1.1 建設時間早,設計標準低

遼寧省縣鄉公路橋梁大部分是在 60、70 年代以前建設的,這些橋梁建設時間較早,設計標準低,承載能力較差,而且已使用了 40 年以上,遠遠超過了當時的設計使用年限。雖說鄉村公路橋梁的超重車、集裝箱車、大噸位車的出現較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橋梁的負荷,致使原本設計標準較低的許多公路、橋梁剛剛投入使用不久,就出現路面損壞、橋面板斷裂等現象,加速了橋梁的損壞。超限車輛通行后,橋梁結構部分發生變形、裂縫、甚至沉陷、斷裂等。

1.2 養護管理缺乏監管不到位

由于受傳統養護觀念的影響較深,各級養護部門特別是一線養護部門對于橋梁養護還引不起足夠重視,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日常養護中得不到及時修補。政府撥款的經費方式以及實施過程中不嚴格,很多管理機構的養護維修工程,缺少科學的規劃和決策,

應建立并健全與公路橋梁養護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制,成立相應的組織結構切實負責的具體工作。

1.3 遭受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

大自然風霜雨雪的侵蝕以及環境污染的日益加重,造成橋梁自身老化破損,洪水對橋梁的破壞很大,特別是山區,由于暴雨雷雨的襲擊,往往造成洪水沖毀橋梁。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墩臺基礎埋置深度不夠,沙礫河床被沖空,影響橋梁的自身安全,一旦洪水加劇,沖刷加劇,極易造成沖毀橋梁事故,中斷交通,嚴重的甚至使整座橋梁被沖毀。再加上公路沿線的群眾護路愛橋的思想觀念淡薄,很多橋梁的欄桿被破壞嚴重,破壞了橋梁的美觀和安全。個別群眾在橋下撈去河沙,贏取經濟利益,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和負擔,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橋梁結構產生各種病害或出現缺陷,使用壽命大為縮短。

2 橋梁和公路養護和管理的措施

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應提高對橋梁養護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設立專門養護機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組織好管轄范圍內的農村公路橋梁的檢查、維修、加固和改建等工作。

2.1 加強橋梁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

目前農村公路橋梁管養專業技術人員力量薄弱、專業知識欠缺的現狀,通過理論結合實際的助教方法提高人員的專業技能,豐富人員的理論知識,以此來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處理橋梁病害的能力。橋梁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較復雜的建筑物,由于目前公路養護管理單位在橋梁養護方面技術工人的專業技術匱乏和欠缺;另一方面,對于過去的橋梁發生的災害沒有加強總結和學習,嚴重阻礙了橋梁養護管理水平的提高。為了改變上述狀況,有必要對養護的工作人員加強這方面的培訓,針對橋梁養護管理的認知,掌握橋梁檢查、檢測維修及加固的一些基本方法。

2.2 制定農村危橋改造計劃

《規劃》深入分析“十二五”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發展方向,公路養護管理面臨新的形勢與挑戰和農村公路護管理亟需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確定了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養護優先、依法治路、科技支撐、體制創新的養護與管理工作基本原則,并制定了全市公路養護管理事業發展目標以及主要發展指標:農村公路中三級及以上公路比重達到 45% 以上,消除縣鄉公路中的斷頭路、等外路,相鄰縣市公路技術等級基本匹配;縣、鄉公路平均運行速度達到40 公里/小時;基本完成縣鄉公路中橋及以上現有危橋改造任務。確保安全暢通,拆除廢橋、危橋。

2.3 建立健全橋梁管理體制和避免橋梁過度使用

建立健全橋梁管養機構,使工作人員明確規程,熟知檢查內容,做好橋梁經常的定期檢查,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對橋梁病害能及時發現并能采取有效措施。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橋梁檢查、檢測儀器和設備,加強病險橋梁運行狀況監測,隨時掌握病害發展和安全運營情況。

2.4 制定并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縣級公路橋梁的養護與維修是一個長期的工程。它也是一個牽涉因素很多的工作,必須加大法制建設,在現有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新的法律填補漏洞,完善現有的法律;各個地區也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法法律的前提下,制定適合本地區的法規章程,這樣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公路橋梁養護與維修的順利進行,并且嚴格懲治破壞公路橋梁的犯罪行為。

實踐證明,發展橋梁預防性養護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過程,橋梁養護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應按計劃科學有序地進行。確保公路交通安全,必須高度重視橋梁公路的養護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橋梁預防性養護和信息化管理,不斷更新知識,不斷學習國內外養護先進技術,堅持做好橋梁養護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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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萬滿. 農村公路橋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探討[J]. 內蒙古科技與經濟, 2010

篇5

內容摘要:本文對我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建立的路徑選擇進行了探討。我國廣大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的嚴重滯后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因素,廣大農民對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非常迫切。因此要把建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加大對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的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新農村建設與和諧社會構建。

公共服務體制的內涵

所謂公共服務體制,主要是指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是由一系列彼此相互聯系的關于公共產品與服務生產和供給方面的制度所構成的完整體系,主要包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即公共產品與服務應該和可以由誰來提供。實踐證明,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并不總是能將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在政府公共服務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現公共服務多中心供給的制度安排,是公共服務改革的必然選擇。公共服務供給結構,即應當向社會成員提供哪些公共產品與服務。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共需求的內容也不斷發生變化,公共服務的供給結構必須依據公共需求內容和結構的不斷變化作出相應調整。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即怎樣向社會成員提供其所需要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公共服務供給對象,即不同類型公共產品與服務主要和應當向哪些人提供。其中有面向所有社會成員,讓所有人都受益的全國性公共產品,也有面向某一地區或社區成員,僅使部分人受益的地方性公共產品,還有僅針對某類特殊人群的。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務體制,必須明確公共服務的受益對象公共服務監管機制,即如何確保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有效提供。尤其在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的情況下,政府的監管職能更要加強。

農村公共服務是指滿足農村公共需要,市場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場提供,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社會產品,內容涉及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公共福利、公共服務等廣泛領域,既包括有形的產品,也包括無形的服務。

我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發展現狀

公共服務是國家為社會公眾生活和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具體指為社會提供的各項公共產品和服務。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協調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也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所在。多年來,我國農村公共產品雖不斷增加,但與城市相比,特別是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及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實際需要相比,有很大差距。隨著信息技術、網絡傳媒的發展,經濟性公共服務是相對比較公平的,主要差距體現在社會性公共服務上。和諧社會旨在和諧,縮小城鄉差距是其根本目的之一。公共服務體制主要包含公共服務供給主體、供給結構、供給方式、供給對象、供給監管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當前,我國正處于從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社會過渡、從生存型社會向發展型社會轉變的關鍵時期。在這一過程中,社會成員的公共需求呈現出全面快速增長的趨勢。然而,由于政府轉型的滯后,各級政府對公共服務職能缺乏深刻的理解和緊迫感,使得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機制尚未建立起來。而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長與公共產品嚴重不足、公共服務不到位之間的矛盾已成為我國突出的社會矛盾,因此,盡快建立社會主義公共服務體制,為全體公民提供充足有效的公共產品與服務,是新階段解決社會矛盾的迫切要求。

(一)城鄉財政投入的差距

公共財政的投入直接決定公共服務的質量。據相關資料統計,1990-1998年期間,國家用于農村的各項支出總和占全國財政支出比重為15%。而占全國總人口30%的城鎮人口卻使用了政府財政支出的50%。

(二)公共教育投入的差距

第一,城鎮中小學生生均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是農村的1.5倍,城鎮中小學生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是農村的1.3倍。第二,減免農村中小學學雜費政策未出臺之前,從學雜費占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看,農村普通小學生是城鎮學生的2.5-2.6倍,普通中學生是城鎮學生的1.2-1.3倍,高等教育農村負擔更重。第三,從辦學條件上看,無論是學校的固定資產,還是學校的校舍建設、師資隊伍,農村與城鎮都有很大的差距。第四,農村從國家教育投入中的受益比城鎮少,全國絕大部分的高校都設在城區,絕大多數國家重點中學、小學都在城鎮,絕大多數知識分子都在城鎮工作。

(三)城鄉公共衛生醫療的差距

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相比,廣大農村及中西部偏遠地區的公共衛生體系不健全,人民面臨著巨大的疾病風險和經濟負擔。從衛生支出絕對額看,城鎮是農村的2.2倍;從醫療條件看,城鎮每百萬人口擁有的醫療病床數是農村的6.19倍,擁有的衛生技術人員數是農村的1.85倍。農村的醫院基礎設施與城鎮相比有很大差距。

(四)農村社會保障水平較低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率比城市低;農村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完善,造成大病致貧返貧現象;養老保險幾乎沒有,造成普通農民負擔過重,不僅要負擔兒女的教育費用,而且要負擔老人的疾病治療和贍養費用。

(五)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事業發展的差距

農村與城市、農民收入與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集中體現在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與城市的差距過大。長期以來,中央財政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投入了大量資金,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服務基本上靠農民自己投入,這就造成了城鄉在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方面差距拉大。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最重要的就是要改變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落后的狀況。在基礎設施投入上,城鎮人均固定資產投資額是農村的近6.89倍,政府預算內投資城鄉差距是11.11倍。在基礎設施和文化產品使用上,農村的公路建設,家庭擁有電視、電話、冰箱、電腦,以及文化法律保障等方面等與城鎮相比差距巨大。

建立我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的路徑選擇

農村地區公共產品匱乏、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因此,要建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就應以向農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為基本目標。在服務型政府的執政理念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正確方針指導下,在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指引下,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此時是不斷完善我國各項社會制度的關鍵時期。構建和諧,緩和矛盾,協調發展是達到人的全面發展、社會的全面進步的基本要求。要解決當前農村的相對落后狀況,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建立我國農村公共服務體制的路徑如下:

(一)構建公共服務相關法律體系

服務型政府以服務為理念,是有限政府,必然也是法治政府。一切事物的執行以法律為準繩,構建相關的關于公共服務的法律體系,可以從法律的層面為公共服務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公共服務的相關立法,可以讓人民具體了解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以及范圍,避免擁有公共服務權力的政府利用公共服務權有選擇性的提供服務,進而產生不公正、不公平后果,同時滋生腐敗,也可以讓人民對政府的公共服務形成一個評價體系。目前城鄉公共服務的差距,部分原因是由于公共服務不公造成的。相關法律體系包括相關法律問責制,公民代表參與公共政策(尤其是與公共服務有關的政策)的咨詢建議制度等。

(二)推進行政管理改革且強化公共服務職能

我國在鄉村實行鄉村自治管理,村民委員會負責村民各項事務的管理和服務,并設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等職,在一般農民心中他們是“官”。我國的行政升遷制度對村的基層干部不起作用,鄉村干部雖由村民直選,但受鄉鎮政府影響極大。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提供鄉村的公共服務,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上傳下達中央政策,處理村民糾紛等。但事實偏重“下達”功能,缺少公共服務功能。主要原因在于村干部升遷機制缺失,公共財政上自上而下轉到村級手中,按照經濟學的假設,人的自私性會導致村干部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行為。因此在推進行政改革過程中,建立健全村民監督制度、村務公開制度,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是促使村干部做好公共服務的關鍵。

(三)健全農村公共財政體制

提出的“向人民學習,為人民服務,請人民評判,讓人民滿意”,這四句話高度概括了服務的本質,公共財政是用來提供公共服務的,但必須做到公平公正,這樣人民才會滿意。縮小城鄉差距有賴于公共財政向弱勢群體傾斜。主要措施有:進一步進行稅費改革,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應更依靠政府,加大對農村信貸投入,調整農民土地的征用政策,加大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投入等。

(四)完善農村教育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醫療衛生體制

強調:要加快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切實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和衛生隊伍建設。在談到教育時,他說:要切實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重點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這突出了中央對農村問題的重視,完善農村教育制度關鍵在于調整農村教育結構,進一步免除農村中小學教育學雜費,改善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公共教育財政投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關鍵在于加大扶貧力度,健全農村養老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醫療衛生體制的關鍵是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理順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實施鄉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加大農村衛生投入力度,扶持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公共衛生教育活動;建立醫療保險制度等。

除此之外,由于農民法律知識比較缺乏,文化程度比較低,要從根源上解決農村的落后狀況,必須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充分發揮農民的主觀能動性。只有這樣,政府的功能才可以更傾向于劃漿,而非掌舵,才更具備治理而非統治的職能。在此基礎上,政府才能提供人民真正需要的公共服務,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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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務完成情況

(一)檔案法治建設

1、加強檔案法規制度建設。貫徹實施檔案工作政策法規和行業標準,及時轉發并嚴格執行上級業務規范文件,制定下發了《縣檔案局“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2016—2020年)》《縣檔案局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公務活動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縣檔案局關于加強縣民貿公司檔案規范管理的函》《縣檔案局關于做好抗震救災工作文件材料收集歸檔工作的通知》《縣檔案局關于認真做好縣“8.8”地震抗震救災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縣檔案局關于精準扶貧檔案片區指導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完善依法行政相關制度。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明確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具體工作的范圍、標準、節點,全力做好文件的查閱、利用、服務,確保縣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到位。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備案、審查工作,及時清理上報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事項等部門權力清單責任事項,落實責任清單,按時填報行政權力運行情況。及時清理公示本單位機構概況、領導職責、財務信息、法律法規、工作動態、便民信息等政府信息,將檔案工作全面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健全執法人員學習教育制度,每年定時進行執法人員審核、培訓,要求執法人員做到自己的執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證據確鑿,無越權處罰、變通處罰等問題。

3、深化檔案法制宣傳。認真貫徹實施省、州《檔案法制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結合“七五”普法,堅持會前學法,制定年度學習計劃,落實學習任務和內容,每年集中學習憲法、檔案法規法紀及規范性文件等不少于12次。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積極開展依法治縣及法治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結合駐村幫扶、檔案業務指導、培訓等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檔案法制宣傳活動。結合每年檔案法制宣傳主題,安排部署“6.9”國際檔案日宣傳活動,征訂宣傳資料,制定下發了宣傳活動方案,征文活動通知,發放檔案法規宣傳資料1000余份。結合主題黨日活動,組織召開檔案法規知識專題學習討論活動,利用門戶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微信、短信等持續發送檔案法規知識。進一步健全完善單位“法律圖書角”,及時更新《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涉及法律法規、檔案業務、民族政策、惠民知識的書籍、報紙、雜志期刊,為干部職工日常“充電”提供了學法陣地,進一步增強了干部職工知法守法意識。

4、強化檔案執法檢查。結合重點工作任務,每年開展檔案執法檢查,組織檢查組對全縣機關、鄉鎮開展檔案執法檢。檢查內容包括年度檔案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檔案室規范化管理、精準扶貧檔案管理和災后恢復重建檔案工作情況等。檢查中對存在檔案管理方面問題的單位發出《檔案行政執法檢查限期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要求,限期進行整改,有效地增強了全縣的檔案管理意識。目前我縣無檔案違法違紀案件發生。

(二)檔案資源建設

1、加強檔案資源的接收和征集。立足現有的館藏資源,不斷加強民生檔案、特色檔案、重大活動檔案和到期檔案資料的接收與征集。十三五期間接收進館民宗局、財政局、計生局、農水局、永和鄉、法院、紀委等20多個單位、鄉鎮文書檔案7832(卷、盒)、會計檔案1528盒、項目檔案1135盒、訴訟檔案2367盒、榮譽、照片、實物、光盤等4000余(張、件),整理接收抗震救災檔案500余盒,整理進館資料566冊。并嚴格按照紙質檔案和數字化副本“雙套制”要求進行檔案接收。截止2019年12月,縣檔案館館藏檔案106個全宗69730(卷、盒)、資料6236冊。

2、規范機關檔案形成和管理。一是強化日常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工作。每年深入機關單位和鄉鎮指導督查150余人次。及時轉發《省檔案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制定下發年度檔案工作要點、《縣檔案局關于加強汛期檔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縣檔案局關于開展檔案執法檢查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完善檔案工作機制。二是加強機關檔案室規范管理。結合精準扶貧、抗震救災、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檔案專項指導督查加強對機關檔案室規范化管理工作檢查考核,提升檔案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檔案管理水平。重點對縣人社局、縣規劃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局、縣防震減災局等涉民單位進行業務指導督查,幫助修訂完善《文件材料收集范圍及檔案保管期限表》《機關檔案分類方案》等檔案工作制度,以及文書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等的規范整理。三是全力抓好機改和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檔案處置工作。為切實做好機關和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中的檔案處置工作,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檔案館積極作為、靠前工作,主動與縣委辦、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等部門加強溝通,將機改和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檔案處置工作列入全縣區劃調整改革議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草擬了《機構改革中加強檔案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在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中加強檔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確了改革中各鄉鎮、單位檔案的歸屬和流向,處置的范圍和內容,強調了檔案的鑒定收集歸檔程序和移交要求,定期開展檔案業務制度檢查,做到檔案應收盡收、應歸盡歸,有力推進改革進程中檔案安全及規范管理。

3、規范企業事業單位檔案管理。深入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檔案工作的意見》,下發《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金融企業業務檔案管理規定》等文件,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檔案工作,完善以資產為紐帶的企業檔案集中統一管理體制,為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服務。開展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的審核,對縣自來水廠、大九旅集團、南坪林業局、黃埔電力公司、羅依鄉產業園區和高原食品公司等單位進行定期指導督查,并協調組織開展了1期縣觀光公司檔案業務培訓。

4、強化重點項目檔案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檔案局制定的《建設項目檔案監督指導工作指南》,深化“項目檔案工作提升行動”,加強項目主管部門聯系協助機制,推進重大項目檔案指導、檢查、驗收工作。針對“8.8”地震,及時制發相關規定、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在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中,做到提前介入,及時協調落實專項檔案業務培訓、檢查,指導項目檔案整理、移交等工作,進一步促進項目檔案規范管理。組織對縣內188個重大項目檔案進行了登記,完成了“九寨印象”、水岸豪庭、白水龍水電站移民、魯能生態旅游、新區市政公共設施提升工程、醫藥公司商住樓、鄉村道路等57個工程項目的檔案初驗,組織開展了1期專項驗收。

5.加強農村檔案工作。一是落實《村級檔案管理辦法》。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范鄉創建以及鄉鎮、村檔案法規、政策的宣講,積極協調、指導、督查鄉、村兩級檔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推進“村檔鄉管村用”工作,探索解決鄉鎮、村檔案管理工作面臨的問題,鞏固村級檔案建設成果。結合“雙報到”積極開展社區檔案規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黨員志愿服務活動載體為社區提供檔案法律法規咨詢和業務指導、技術等工作支持,規范社區檔案管理。二是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工作。開展蹲點調研,完成《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工作調研報告》,對檔案部門接收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檔案進館提出明確要求,安排業務骨干指導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檔案整理歸檔、檢查、驗收工作,要求歸檔材料真實、完整、可靠,整理規范,檢索體系齊備。三是部署開展精準扶貧檔案工作。結合“駐村幫扶”和“兩聯一進”開展檔案工作調研,完成了《縣精準扶貧檔案工作調研報告》。轉發了《州精準扶貧檔案管理實施方案》,與縣扶貧移民局聯合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精準扶貧檔案工作的意見》文件,對全縣鄉鎮精準扶貧檔案檢查指導工作全覆蓋,指導建立縣、鄉、村、戶減貧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在安樂、勿角試點鄉鎮開展了重點督導檢查。舉辦了縣精準扶貧檔案工作培訓會,對全縣48個貧困村第一書記,鄉(鎮)檔案專干,22個扶貧專項部門分管領導進行了精準扶貧檔案專題培訓。

6、檔案規范化管理情況。圍繞重點工作積極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規范化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縣法院檔案規范管理晉升“省一級”標準驗收認定。縣檔案館2012年12月通過“國家二級”綜合檔案館標準驗收。2014年12月縣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檔案工作省級示范縣通過驗收。目前,縣機關檔案室工作規范化管理達省級標準83個,村級建檔120個村,社區建檔4個。

(三)檔案利用服務建設

1、推進檔案開放工作。制定開放實施細則,對應開放的檔案進行認真的鑒定工作,開放了應開放的檔案,備有開放檔案目錄,供利用者自行檢索,對利用頻繁的重要、珍貴的檔案提供了部分復制卷或者副本,堅持利用登記和利用效果,并編制檔案利用效果匯編,取得利用實效。

2、強化檔案開發利用工作。提高社會公眾服務水平,積極構建方便人民群眾的檔案利用體系,檔案館開館時間與國家法定工作日數及工作時間相同,并長期堅持采用法定節假日和延時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檔案、資料的開放提供利用工作,利用形式多樣,包括接待來訪、咨詢、來電、來函代查等利用工作,做到熱情服務、優質服務,不斷提高利用群眾的滿意度。堅持檔案便民、惠民理念,積極創新民生檔案利用方式,挖掘館藏資源,編制專題目錄,使查閱利用更為方便。認真貫徹《省國家檔案館民生檔案異地查檔跨館服務辦法》,積極協助配合異地查檔業務,認真執行利用檔案零收費規定,積極為各單位、社會各界利用檔案提供優質免費服務,十三五期間為社會各界提供利用檔案2917卷次,972人次,為領導決策、低保救助、工齡認定、婚姻認證、房產交易、落實待遇、解決糾紛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原始證據。

3、扎實開展檔案文化建設工作。深入挖掘館藏檔案資源,及時安排部署檔案文化建設工作,完成了《縣領導干部職務任免文件匯編(1990-1995年)》《縣農村土地經營確權工作文件匯編》《縣新城區建設指揮部全宗介紹》《民族宗教事務管理文件匯編》的編制任務。協助州檔案局開展館藏珍貴檔案調研,完成《蘭臺珍檔》一書的素材采集工作。積極提供資料,協助縣志辦編制完成《抗震救災志(2008年)》的編制任務。鼓勵職工積極寫稿,向州局、縣委宣傳部報送工作信息102篇。結合主題活動,每年編寫調研報告、理論文章3篇,為推行政務公開、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四)檔案信息化建設

積極穩妥推進本區域數字檔案館建設工作,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現狀及發展方向調研,完成調研報告《關于縣級檔案館數字化建設的思考》。積極向縣委、縣政府提出數字檔案建設規劃意見,推進檔案信息化工作與本縣信息化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向省檔案局、縣財政爭取資金,采購了電腦、復印機、檔案密集柜等用品,為調整優化檔案管理軟硬件環境,搭建數字化檔案館管理平臺創造條件。按照年度計劃,安排部署館內檔案數字化加工任務,完成文件級目錄錄入70000余條。進一步完善機關單位電子檔案移交接收進館工作制度,建立電子檔案接收平臺。積極推廣檔案管理系統,機關檔案室檔案管理軟件使用普及率達90%,鄉鎮普及率100%。為檔案資源共享打下基礎

(五)檔案安全建設

縣檔案館于2008納入災后重建項目,年初施工,2009年底竣工,2010年投入使用。實際使用面積2510平米(其中庫房面積1005平米),新館結構基本合理、配備了一些必要設施設備。“十三五”期間,向縣財政爭取資金48萬余元,增添了檔案密集柜和目錄柜,為檔案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基礎保障。嚴格執行檔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各項規定,全員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把檔案安全保密要求貫穿于檔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項環節。深刻吸取國內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訓,進一步筑牢檔案安全防線,多措并舉,扎實開展檔案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檔案實體管理、檔案信息管理、檔案保密、檔案開放與利用等方面對全縣17個鄉鎮、80個部門開展了檔案安全大排查。建立了檔案安全整改排查臺賬,健全完善了檔案安全應急預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及時進行督促整改。縣綜合檔案館堅持安全消防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庫房溫濕度監控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每日安全巡查不少于1次,時刻繃緊檔案安全弦。檔案館歷年無安全事故發生,檔案安全萬無一失。

(六)檔案隊伍建設

1、抓好黨風廉政反腐敗工作。結合會前學紀、會前學法和專項學習教育活動要求,采取集中學習、自學和送學上門等方式,統籌安排落實學習任務。堅持每周至少1次的政治理論和業務集中學習時間,每年組織集中學習不少于24次,學習了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的精神,省、州、縣各級會議精神,黨紀政紀處分規定,以及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部門業務知識規范等內容。通過深入、扎實的學習宣傳教育、座談交流、專題討論,專項整改活動,切實解決黨員理想信念問題,使干部職工普遍武裝了頭腦,深化了思想認識,切實轉變了工作作風,提升了素質能力,單位形成積極健康的良好工作氛圍,為實現“兩地一點范、美麗新九寨”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2、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縣級部門學習教育要求,結合省、州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積極安排職工參加縣委、縣政府、組織部、人社局、黨校、法制辦、宣傳部等單位舉辦的培訓和知識競賽。組織職工參加“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網絡培訓。每年抽派檔案館1-2人參加省、州檔案業務培訓,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檔案專兼職人員參加省、州檔案業務培訓。組織單位執法人員參加了網絡法治教育學習培訓和縣普法學習考試。結合年度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檔案業務培訓。舉辦了縣精準扶貧檔案工作培訓2期,災后重建項目檔案業務培訓1期,縣觀光公司檔案業務培訓1期,衛生系統健康扶貧檔案業務培訓1期,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財政和檔案業務培訓1期。共計培訓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分管人員和檔案兼職人員500余人次。進一步提高了基層檔案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有力促進了各單位檔案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全縣檔案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工作亮點

縣檔案局、檔案館在州局、館指導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務民生為重點,以強化監督指導為手段,以提高檔案管理整體水平為目的,全面促進了我縣檔案事業和諧發展。縣檔案局(館),2016年榮獲省檔案工作先進集體。榮獲《省檔案》(2016-2017年度)宣傳工作先進集體。2016-2019年,每年榮獲州檔案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和“三個體系”建設、數字檔案館建設、檔案文化建設、創新項目、編研等多個單項先進榮譽。在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幾點。

(一)堅持日常業務指導和專項督查相結合。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指導方式,每年深入機關單位指導檔案業務工作不少于150余人次,并在館內安排提供整理室,指導鄉鎮在檔案館進行檔案整理歸檔,檔案指導人員及時進行耐心細致的指導、解答。結合精準扶貧、機改、抗震救災、災后重建等專項工作,及時協調相關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檔案業務培訓和檔案督導檢查,每年組織1-2次執法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強化為民服務。重點抓好婚姻、社保、醫保、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等民生檔案的規范管理。及時指導涉及民生檔案工作相關部門整理歸檔,完善管理制度。加強接收力度,確保民生檔案收集齊全、整理規范、保管安全。有序開展館內民生檔案文件級目錄錄入和民生檔案查閱利用檢查工具的編制。規范完善查閱利用制度、手續,積極宣傳檔案法規、政策,切實為群眾查閱利用檔案提供高質服務。

(三)抓住重要任務,及時部署,早參與、早謀劃。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及時找準年度重點目標任務,做到主動出擊,早謀劃、早參與。比如在災后恢復重建、機構改革、精準扶貧等工作任務中。檔案局及時落實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草擬相關文件,制發管理措施,落實工作責任,舉辦相關培訓,開展專項制度、檢查,把檔案工作部署落實在前,促進檔案工作有法、有規可依,規范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檔案部門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檔案工作與黨和國家的新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與網絡信息時展的新趨勢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我縣檔案工作各項任務按規劃得到較好落實,檔案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檔案館編制少,人員結構老化,檔案專業人員缺乏。二是基層檔案發展不平衡,部分鄉鎮、單位領導干部對檔案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檔案人員變動頻繁,檔案工作穩定性和延續性較差,基層檔案工作規范管理得不到持續性保障。三是檔案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數字化檔案館建設工作進展緩慢。

四、對“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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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老齡化 農村空巢老人 養老模式

[中圖分類號]C91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2)08-0019-02

一、研究背景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大批農村青壯勞動人涌向城市。隨之也出現了大批留守老人,成為事實的空巢老人。[1]為了解空巢老人養老的真實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筆者對江口縣閔孝鎮、德旺鄉、太平鄉、雙江鎮、壩盤鄉、民和鄉等鄉鎮進行調查[5]:總人口11.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0.8萬人,占90%左右;外出務工人員6萬多人。子女全部外出打工,年滿60周歲以上的空巢老人有157戶,380人。其中日常生活能自理的有305人,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89人。農村地區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成為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農村老年空巢人口的養老問題帶來了嚴峻的挑戰。

二、文獻回顧

空巢老人是指家庭中因子女外出工作、學習或打工,身邊沒有子女和他人照料,只剩下老年人獨自生活的家庭,包括獨居空巢老人和有伴侶的空巢老人。本文所述農村空巢老人是指戶口在農村且年齡超過65歲的老人。

國內學者對空巢家庭及空巢老人的研究始于1990年,主要包括老年空巢家庭或新空巢家庭的成因,空巢家庭的現狀及養老問題,城市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與社會支持,農村空巢家庭養老問題等。[2]預計到2030年,中國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將達到90.0%,老年人家庭將空巢化。[5]從文獻可以看到對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研究很少。大多數人認為當前的養老模式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發展,針對農村養老問題提出多種建議和思路:建立健全現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加強德治和法治建設,強化家庭養老功能;增強政府財政支持;應實行農村養老的建議等。

鑒于上述,空巢老人養老是具有廣泛意義的經濟、社會問題,關系著現代化的進程、人們的生活質量、社會和諧和安定。本文從江口縣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問題出發,分析了在農村建立空巢老人社區養老模式,以期對該地區空巢老人的養老開辟一條可行的路徑。

三、江口縣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養老保障問題[3]

(一)農村家庭養老危機加重,養老觀念弱化[6-7]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孝敬父母”是最基本的傳統美德,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同時還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當今社會新的養老模式沒有形成時,傳統家庭型養老功能在逐步喪失,農村養老危機正在逐步加劇;傳統的道德約束力逐漸變小,使得社會上形成了“重幼輕老”的現象,各種虐待老人的行為屢見不鮮,老年人承擔子女不贍養的風險嚴重加大。在農村有獨立經濟能力的空巢老人少之又少,絕大多數老人需靠子女供養或者從事勞動生產。

(二)子女常年不在身邊,生活照料困難

由于農村成年子女多數外出打工掙錢,多年不回家一次,留下老人不管不問,缺乏照顧、缺乏親情的“空巢老人”,他們極易產生孤獨、自悲和自憐等消極情緒。當老人生病需要照料時,調查中發現有65%的表示是依靠老伴照料,有28%的子女會輪流回家照料,有7%的子女不回家,采取請人照顧的方法。由于子女多在外務工,所以很少有時間回家,有將近60%的子女都是過年回家同父母團聚,一般回家的時間也只有10到15天左右,春節期間除了消耗在往返路程上、走親訪友等時間外,真正陪伴在父母身邊的時間只有3天左右。也有不少老人表示,春節回家一趟讓子女的開銷過大,有些心疼。有能力照料生病的老伴的時候,都采用老伴照料的方式。

(三)缺乏幸福感,孤獨無助

調查顯示,在我縣獨居和沒有配偶的157戶老人中,經濟困難的占63.9%,需要照料但無人照料的占23.4%,經常感到孤獨的占68.4%,感到不幸福的占23%,有過自殺念頭的占2.6%。多數中青年是夫妻雙雙外出謀生,加劇了農村家庭的空巢化與老人的養老難問題,留守老人不但在生活上受影響,連起碼的精神慰藉也沒有了,如果長期獨處,生活意義不明確,和外界接觸越來越少,心里話沒地方說,有時間沒事可打發,更談不上享受大家庭的天倫之樂,極易產生孤獨感。再說,農村精神文化生活單調,“蹲墻根、找樹陰、聊聊天、看電視”成了很多老人的生活軌跡。至于空巢老人,更難有所精神寄托,大多過著“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的寂寥生活。

(四)空巢老人健康狀況令人擔憂,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不夠健全

伴隨年齡的增長,老人的身體機能衰退,農村空巢老人健康狀況明顯下降,患病率也隨之上升。據統計健康狀況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長年患病的比率高達70%~80%,很多人還是多病纏身。更嚴重的是,他們沒有退休金和養老保險,沒有其他經濟來源。雖有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渠道,但是仍然有不少老人無法承擔自費部分的醫療費用,怕生病是很多老人共同的心聲。許多老人“小病拖,大病扛”,每次病痛發作,吃一些廉價的止痛藥,隱瞞病情不說,寧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給兒女找麻煩,直至重病纏身,不能頤養天年。

篇8

[關鍵詞] 文化產業;文化事業;朝陽產業;文化消費;主導產業

[中圖分類號] F71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6)12-0093-04

[作者簡介] 王麗梅,山東經濟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公共事業管理教研室副主任、講師,管理學碩士,主要研究方向為房地產經營和物業管理;

牟芳華,山東經濟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公共事業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經濟學碩士,主要研究方向為公共事業管理、區域經濟和城市管理;

董西明,山東經濟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公共事業和人力資源管理。

(山東 濟南 250014)

文化產業是國際公認的21世紀最有發展前途的“朝陽產業”或“未來取向產業”,對于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綜合國力和區域競爭力具有特殊意義。山東是文化資源大省,如何實現文化資源大省向文化產業強省的跨越,是擺在全省人民面前的新課題。為了推進“文化大省”建設進程,增強山東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能力,山東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培植發展新優勢的重要推動力量,擺上了重要位置,并把“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寫進了200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十一五”規劃中,更對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做出了具有戰略意義的規劃部署。這些都為山東文化產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文化產業概述

(一)文化產業的內涵界定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80年代中后期,出現了“文化”熱。“文化”熱的出現,首先是由文學界對民族傳統文化的關注引起的。學術界比較注意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上層文化(儒、道、禪等觀念形態);而文學界則比較注意地域文化,比如陜甘文化、三晉文化、齊魯文化、齊文化、泰山文化、巴蜀文化、荊楚文化、江淮文化、湖湘文化、嶺南文化、吳越文化、關東文化、燕趙文化、沂蒙文化等等。這樣,作為文化與經濟相融合的產物,文化產業及其發展就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文化產業是在知識經濟的浪潮中,文化和經濟相互滲透而形成的新興產業。文化產業概念是由英文詞語Culture Industry翻譯而來(亦被譯為“文化工業”)。當前,國內外有關文化產業的概念界定各不相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表述為“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2004年國家統計局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范圍包括提供文化產品、文化傳播服務和文化休閑娛樂等活動,及與之有直接關聯的用品、設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文化產業統計是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標準,按照文化活動的重要性分為文化服務和相關文化服務兩大部分,根據部門管理需要、文化活動特點及產業鏈細分為: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絡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9個大類,再分為24個中類、80個小類。

(二)文化產業是21世紀的朝陽產業

作為文化與經濟相融合的產物,文化產業在世界各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在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文化產業都已成為國民經濟的一個支柱產業。例如,英國文化產業的年產值近600億鎊;日本的文化娛樂業早在1993年就超過其汽車工業的年產值;美國的文化產業產值占GDP的1/5,其視聽產品也超過其航天航空工業產品,成為其第一大出口行業。在國內,自改革開放以來,文化產業的成長也十分迅猛。據報道,北京市委、市政府在1996年就已頒布文件,將文化產業確定為北京市國民經濟的一個支柱產業,進行重點扶植和發展,并下決心要用5年時間使北京市文化產業的總產值超過制造業的產值。所以,劉詩白先生在新著《現代財富論》中指出:“文化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成為拉動現代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還有人認為“即將到來的知識經濟時代是一個‘高技術’與‘高文化’聯姻的時代”,文化產業將是21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朝陽產業”或‘黃金產業’,更有學者將其稱之為“21世紀的最后一塊暴利蛋糕”。

二、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

山東是孔孟之鄉、禮儀之邦,擁有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齊魯文明,是文化底蘊、文化傳統和文化創新資源豐厚的文化大省。作為中華民族傳統軸心文化的策源地,數不勝數的文化遺產、文物古跡、文化典籍、歷史文化名人是山東特有的文化資源。波瀾壯闊的發展歷史、改革開放的輝煌成就、絢爛多彩的社會生活、鄉土濃郁的民間文化,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文化源泉,為挖掘傳統文化資源的現代經濟價值提供了巨大的開發潛力。比如,全省有60個省級文化先進縣,29個全國文化先進縣,被文化部命名的“中國民間藝術之鄉”達23個,是全國最多的省份。

近年來,山東文化產業發展非常迅速,為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據統計,目前,全省文化企事業單位已有1萬多家,從業人員達10萬多人,總資產達160多億元。從總體上看,山東文化產業的發展已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主要表現在:

從全省來看,文化產業的發展初步形成了以青島為中心的濱海文化產業集聚區,以濟南為中心的山泉文化產業集聚區,以濟寧為中心的儒家文化、運河文化和黃河文化產業集聚區。三大集聚區以青島為龍頭,以濟南為龍身,以濟寧為龍尾,成巨龍騰飛之勢。各產業集聚區內,立足自身資源優勢的特色文化產業茁壯成長,形成了強大的產業凝聚力。在濱海文化產業集聚區,以當地發達的制造業為基礎,數字電視、動漫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快速崛起。在西部的濟寧,從最初的“孔子故里游”發展到如今已成為中國十大節慶之一的“曲阜國際孔子文化節”,孔子這張獨一無二的文化王牌,其不可估量的文化價值和產業價值逐步釋放出來。

文化產業企業集團不斷壯大,支柱產業迅速成長,是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又一顯著特點。按照市場經濟要求,以集團化建設為突破口,山東大力扶植培育優勢文化產業集團,經過整合,組建了大眾報業集團、山東廣電總臺、山東出版集團、濟南日報報業集團、青島日報報業集團、煙臺日報傳媒集團、臨沂日報報業集團等7家國有文化集團。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集團,全面提升全省文化產業檔次,帶動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是山東發展文化產業的康莊大道。

積極探索運用市場機制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在全國率先舉辦大型公益文化項目推介活動,讓公益文化項目面向市場“找婆家”;讓文藝院團與企業自由戀愛、“文企聯姻”;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催生出世紀天鴻書業有限公司、山東愛書人音像發行有限責任公司等一批銷售收入過億元的民營發行公司,全省5700多家發行單位民營企業占了半壁江山;用市場運作的辦法籌備山東(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精心打造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交流平臺以及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品牌。

三、山東文化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界定不清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是相互關聯的兩個范疇,都以文化為內容,然而性質、目標、方式、策略都各不相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中可以通過產業方式運作的那一部分,必然是經營性文化。這是由文化產業的性質和特點所決定的。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公益性文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偏重于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不以盈利為目標,不能被納入產業的軌道,而應由非產業化的公益性的文化事業單位提供。但實際發展中,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常常膠著在一起,既嚴重影響了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產業化、企業化進程,也使文化事業發展跟不上社會和公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文化需要。

(二)思想觀念陳舊,不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要求

中國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既創造了璀璨的民族文化,也有守舊落后的一面。文化產業發展問題是一個產業問題,是市場問題,不再是傳統的事業問題。因而,一些傳統的文化觀念與現代產業發展理念沖突,成為產業發展的障礙。

首先,“倫理至上”觀念與功利觀的沖突。中國文化傳統從道德標準上把人分成兩類:“君子”和“小人”,“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導致禁欲主義。純粹的文化人認為文化產業的崛起,標志著文化的沉淪、文化的墮落。而文化產業追求的則是收益最大化,講求的是效率、效益和利潤。

其次,“人治”觀念與“法治”觀念的沖突。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的人治傳統的國家,這種人治傳統沒有受到強有力的挑戰和批判。“法治”則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市場經濟提倡和鼓勵競爭,提倡樹立憂患意識、進取意識、競爭意識。文化產業發展需要創造,需要通過競爭激發出人們無窮的創新能力,所以,文化產業的發展不能沒有法治的環境。

(三)文化管理體制不順,運行機制不活

宏觀上,山東沒有真正建立起文化產業發展的科學管理體制,現行文化管理體制政企不分、企事業相混的格局并未消除,文化企業難以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而管理體制上的不健全,也嚴重束縛著文化產業的發展,多頭管理、令出多門使文化企業疲于應付。此外,現行的文化產業投資和融資體制嚴重滯后,多元化、市場化、社會化的文化產業投資和融資渠道嚴重不暢,使急需資本扶持的文化產業項目只能是望梅止渴。

(四)結構分布不均衡,區域差異明顯

從區域結構上分析,山東東部沿海地市無論營業總收入還是就業人數明顯高于中西部地區。有關數據顯示,僅青島、濟南、東營、威海、濰坊、煙臺等市文化產業營業收入就占了全省文化產業總收入的半壁江山。2004年,濟南市文化產業總收入為189.4億元,增加值57.6億元,占全市GDP的3.6%,從業人員4.84萬人;青島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為100.63億元,占GDP的5%,從業人員2萬人;威海市文化產業營業總收入27.4億元,從業人員約3.6萬人,增加值15億元,占全市GDP的1.5%;東營市文化產業營業總收入25.39億元,實現增加值16.14億元,占全市GDP的1.8%(包括油田),從業人員3.04萬人;濰坊市文化產業營業總收入36.34億元,增加值5.6億元,占GDP比重2.91%左右,從業人員3萬人;煙臺市文化產業增加值2.3億元、占GDP的1.5%,從業人員2.25萬人。與東部沿海地市相比,中、西部的文化產業雖然有了一定的發展基礎,但是總量少、規模小、特色不明顯、產業聚集力弱,明顯落后于東部沿海地區的發展,使山東文化產業的豐富資源和優勢地位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發揮。

(五)投資渠道單一,開放程度不高

目前,山東文化產業的資金投入,財政仍是主渠道,沒有或缺少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而且,山東文化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剛剛起步,處于探索階段。再則,山東目前的對外開放程度不高,文化產業招商引資起步時間不長,吸引外資規模不大。

(六)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素質不高,影響后續發展

山東雖是人口大省,但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不僅總量偏少,整體素質也不高,特別是農村基層文化人才匱乏。據相關資料顯示,全省每10萬人中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低于全國3543人的平均值,在各省(市、區)中僅列第15位。人口文化素質不高,既影響文化受眾的接受力和參與度,也影響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的戰斗力和競爭力。所以,總體上看,山東文化產業基本上還是以傳統文化資源、傳統工藝技術為主,科技含量偏低,附加值偏低,高素質人才短缺,市場競爭能力不強,成為制約山東省文化產業進一步發展的主要“瓶頸”,構成發展的主要障礙。

四、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山東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借鑒國外文化產業發展的經驗,對于加快山東文化產業發展,我們提出了以下對策和建議:

(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文化產業遠期發展戰略和經營意識

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是文化產業較長時期內發展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為實現目標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它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一個權威性的戰略規劃和明確方向。發展戰略規劃應包括:文化產業在山東現代化進程與未來經濟中的位置;發展文化產業的基本方針;文化產業的基本要素和相應的政府行為、社會行為、經濟行為、法律行為的原則;體制、機制和政策;主要目標與戰略步驟等。在發展戰略規劃的基礎上,應進一步制定體現一定指導性的實施計劃,把文化產業真正納入經濟發展計劃領域。山東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應利用山東距首都較近,屬沿海開放省和渤海――黃海經濟圈等優勢,實施以旅游為龍頭,以舉辦大型文體活動為契機的全方位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要實現這一戰略,就需要全省統一規劃文化產業的布局,發展文化產業的股份制集團。根據經濟實力,瞄準重點項目,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重大項目進行精心選擇、精心策劃。

(二)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著力解決體制機制問題

文化體制改革一直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最大動因。所以,山東應盡快理順文化管理體制,對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促進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當務之急。一是實行全行業統一管理,探索建立黨管方針政策、人大立法規范、政府依法行政、社會自治自律的新型文化管理體制。二是建立推進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對全省文化產業促進工作統一規劃、統一協調,避免由于條塊分割造成的政出多門、多頭管理。三是緊緊圍繞重塑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改善宏觀管理、轉企改制、轉變政府職能4個環節,推進政企、政事和管辦分開、國有文化資產監管、轉企改制、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等工作。四是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建設,將目前政府部門承擔的諸如制定和推廣產品技術、質量標準,實行行檢行評,職業技術培訓等工作轉移給行業協會,增強企業自我經營、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活力,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方式轉變。

(三)落實、完善文化產業政策,營造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山東文化產業雖然具備了一定規模,但尚處于初始階段,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弱勢。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必須實現文化產業的規范化發展。所以,必須努力建立起既符合國際規則,又適合我國國情、山東文化發展需要的文化產業政策。這就要求:第一,立法機構和相關行政部門應盡快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政策和法規,規范文化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和各類文化企業的經營行為。積極引導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第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定保護知識產權的地方法規,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第三,高度重視思想發動工作,在部門、企業和群眾中廣泛宣傳和貫徹已出臺的各項促進政策,為文化產業的改革和發展打牢思想基礎。

(四)拓展融資渠道,調整和優化文化產業的所有制結構

充分發揮財政、稅收的杠桿作用。第一,政府應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預算資金、文化事業建設費作為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引導資金。第二,調整文化產業的稅收政策,制定差別稅率、稅金減免、先征后退等優惠政策,廣開籌資渠道,支持文化產業開拓新的經濟增長點。第三,逐步擴大文化產業直接融資比重,有條件的文化企業可以利用企業債券、股票等融資手段加速發展。另外,嘗試建立文化產業基金,鼓勵民營資本和外資向文化產業領域流動。形成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以企業投入為基礎、以銀行信貸和民間資金為主體、以股市融資和境外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彌補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中的巨大資本缺口。進一步打破國家包辦文化的單一模式,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政府、社會、個人共同參與的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營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多體制辦文化的新格局。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組建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公司,形成一批過得硬、叫得響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五)促進居民文化消費,大力發展山東文化要素市場

當前,應積極引導和提倡城鎮居民的文化消費,通過建立學習型城市、建立各種文化市場、開展城市節慶、文化博覽活動、搞活演出市場等方式提高城鎮居民的文化消費水平。

同時積極發展文化要素市場,包括文化產權市場、文化資金市場、文化中介市場等。現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文化要素市場已開始出現。文化要素市場是實現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必要平臺,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府真正從“辦文化”到“管文化”轉變的重要制度安排。有了文化要素市場的運作,政府就可以逐步從許多領域中脫身,而成為市場的規劃者、引導者和監督者。建議由省有關部門牽頭,在全省建立若干文化要素市場,為文化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六)抓優勢行業、優勢地區發展,提高山東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大力發展文化內容產業,推進數字化、網絡化建設,形成以廣播電視業為主體,兼營相關產業的現代綜合傳媒業。要加快文化信息運作數字化進程,建立文化網站;大力發展高科技娛樂設施和應用軟件,全力推進文化產業的技術更新和改造,結合各個地方的特色和城市總體建設,改造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文化娛樂和文化旅游場所;積極扶持和促進動漫游戲業、藝術品交易業、節慶會展業、文化經紀業以及藝術教育與培訓業等新興文化產業的發展。在發展產業、打造文化品牌的同時,要逐步建立和健全產業鏈,加快產業集聚,要利用現代網絡和媒體技術、節慶會展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文化產品的宣傳和營銷,以提高文化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在文化產業優勢區域發展方面,繼續抓好以青島為中心的濱海文化產業集聚區、以濟南為中心的山泉文化產業集聚區和以濟寧為中心的儒家文化、運河文化和黃河文化產業集聚區這三大集聚區的發展,努力實現以青島為龍頭,以濟南為龍身,以濟寧為龍尾,成巨龍騰飛之勢。與此同時,各地還應根據其資源特點及市場發育程度,選擇和扶持一批重點發展區域,力爭使文化產業成為山東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和新興支柱產業。

(七)進一步引進和培育人才,構建人才戰略高地

文化產業能否快速發展壯大,成為重要的支柱產業,歸根結底靠人才。文化產業是新興產業,發展文化產業既需要懂經營、會管理、掌握文化規律的經營人才,又需要文化方面的專門人才。根據山東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山東文化產業運作人才不足與不適應文化產業發展并存,因此,應大力加強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重點應該是文化產業的經營人才、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尤其要培養既懂經營管理,又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復合型優秀人才,使他們在促進山東文化產業的發展中發揮人才和智力優勢。“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應積極主動地吸引優秀的國內外文化人才到山東發展,為他們提供發展空間,形成山東獨特的優秀文化人才流入的洼地,構建山東文化產業活力競相迸發的高端舞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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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孫安民.北京文化產業現狀與發展對策[N].北京日報,2006-02-08.

篇9

關鍵詞:電子政務;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政務逐漸興起,為改善政府的行政環境,提高行政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我國“十一五”期間,電子政務工作也被列為重點工作推進,由此,電子政務取得了迅速的發展。國內外學術界,一般認為電子政務是指以信息通信技術為技術基礎,通過改革政府組織結構和政務工作流程,使“電子”與“政務”有機融合,以實現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改進政府服務水平的過程。本文以電子政務為研究內容,以電子政務為研究立足點,力圖探尋電子政務的發展特點、困境。從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軌跡來看,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以辦公自動化為核心的起步階段、以行政監督為核心的啟動階段和以公共服務為核心的實質性發展階段。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我國電子政務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同時,在發展進程中也存在相應的困境。因此,進一步探尋電子政務存在的困境及對策,對于促進電子政務的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困境

我國高度重視電子政務的建設,并采取系列舉措來推動電子政務的發展,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當前,由于信息化程度發展不平衡,電子政務發展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也存在發展困境,主要體現在:

(一)電子政務發展起步晚、發展慢

從當前電子政務的發展來看,起步晚、發展慢仍是制約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一大困境。具體來講,一方面,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以辦公自動化為核心的起步階段、以行政監督為核心的啟動階段和以公共服務為核心的實質性發展階段,發展階段簡單片面,導致電子政務發展缺乏規劃,發展速度緩慢。另一方面,西方電子政務的發展速度迅速,而且發展成效顯著,政府運用電子政務運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然而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要看到的是我國電子政務尤其是電子政務在發展速度及成效上與西方國家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當前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前景十分可觀,但是在現實情況來看,電子政務的普及程度和應用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電子政務覆蓋范圍較窄

拓寬電子政務的覆蓋范圍,使電子政務真正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是推進其又好又快發展的必要條件。但就當前的情況來看,電子政務覆蓋范圍較窄的問題仍然存在:一是電子政務在服務內容上單一、片面,且服務內容覆蓋面狹窄,缺乏系統邏輯的服務內容體系;二是電子政務的服務區域覆蓋范圍狹窄,一般只覆蓋了基層較發達地區,但那些信息技術相對落后的地區來說是嚴重缺乏電子政務的相關服務的;三是電子政務的服務領域狹窄,電子政務應具有多層次多角度的服務領域,但就現實狀況看來,電子政務的服務領域較少,且服務領域分布不均,導致電子政務發展動力嚴重不足。

(三)電子政務法律法規不健全

電子政務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境,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為了促進電子政務的健康發展,都制定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然而,就當前的況來看,我國電子政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這嚴重影響著我國電子政務的進一步發展。一是國家對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建設重視程度不夠,電子政務的立法明顯滯后,導致電子政務的建設“無法可依”;二是電子政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尤其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更是出現了法律空白的問題,這嚴重制約了電子政務的安全健康發展。三是一些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不能與時俱進,更新換代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嚴重阻礙了電子政務建設的進程。

(四)電子政務技術水平落后

科學技術水平是推動電子政務又好又快發展的關鍵,對于促進電子政務實現跨越式發展意義重大。一是電子政務技術的開發存在滯后性。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推動電子政務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國在電子政務的技術開發方面存在著嚴重的滯后性,導致推進電子政務的更新換代十分艱難;二是電子政務技術的應用存在滯后性。目前,我國電子政務取得了初步的發展,但其技術的應用水平還存在著較大的滯后性;三是電子政務的技術推廣存在滯后性。現代化科學技術的超前性對電子政務的發展具有先導性作用,引導著電子政務發展的新方向。但是從現實情況中來看,電子政務發展的技術推廣的難度較大,推廣水平相對比較落后,這也成為了制約電子政務發展的又一困境。

(五)電子政務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

信息安全是電子政務的生命,是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一個瓶頸。當前存在的網絡系統缺陷、病毒侵害都對電子政務構成了威脅,電子政務尤為嚴重。電子政務的信息安全包括社會安全和技術安全兩個方面:一方面,就電子政務的社會安全而言,主要表現在有關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居民道德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社會風氣有待進一步改善。但是,國內至今尚未出臺一部針對電子政務安全的專門化法律,電子政務的發展也將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另一方面,從技術安全角度講,雖然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和進步,有關電子政務的各種安全技術與措施不斷推出與完善,網絡技術的安全形勢也得到持續好轉;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網絡結構的相對開放性使得電子政務的技術安全發展道路仍然坎坷。

二、影響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原因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和進步,近些年來我國電子政務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與此同時,電子政務發展的難度也不斷加大,發展逐漸進入深水區,發展依然面臨著困境,主要體現在:

(一)電子政務建設理念滯后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當前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理念依然相對滯后。一是重開發輕應用,大部分電子政務的建設只是以增加電子設備、加大開發力度為主要形式,顯然,這些簡單的操作根本無法適應政府信息化建設,也根本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二是重形式輕內容,對電子政務的建設存在僅僅做外在宣傳和走過場的現象,對其實質性的建設較少。三是重管理輕服務,在當代,電子政務的建設十分注重管理,但是在服務方面還沒形成長遠規劃和統一協調的服務機制,服務水平低下。

(二)電子政務建設內容單一

電子政務建設,內容建設是重要方面,但當前來看,電子政務的內容建設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電子政務內容建設簡單,僅僅粗淺的圍繞在基礎內容方面的建設,在保障內容方面涉足較少,建設內容單一;二是電子政務的內容建設重復、交叉,這種情況在電子政務的內容建設方面是普遍存在的,這樣一來必然導致基層政府在電子政務服務過程中工作職能交叉,工作責任相互推諉,最后導致工作效率低下;三是電子政務的內容建設存在更新發展慢的問題,在現實情況來看,電子政務的內容建設缺乏創新,更新換代不能與時俱進,這也是電子政務服務內容建設的瓶頸。

(三)電子政務建設資金不足

充足的資金支持是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保障,發展電子政務多方面、多層次都需要資金作為保障。但就當前來看,電子政務建設資金嚴重不足:一是國家缺少對電子政務的相關預算,電子政務的發展缺少基本的資金支持;二是電子政務建設需用資金多,但就現實情況看,電子政務資金十分緊張,使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步履維艱;三是電子政務的資金管理不到位,對電子政務的資金缺乏科學有效的規劃和統籌;四是電子政務的資金使用效率低,其資金的使用缺乏統籌性和協調性,導致電子政務發展難度加大。

(四)電子政務建設隊伍缺乏

推行電子政務建設,實質上是信息技術與政務工作的結合過程,這就要求有一支掌握核心信息技術的人才隊伍,但就當前的情況來看,人才隊伍的缺乏是導致電子政務發展困境的又一原因。一是在基層政府的崗位設置方面,缺乏對電子政務的專業崗位的設置,這是導致電子政務人才隊伍缺乏的直接原因;二是電子政務人才選聘不科學、不合理,專業的電子政務人才不能選聘到崗位上來為電子政務建設做貢獻;三是基層政府在吸引電子政務專業人才方面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且在其內部也缺乏相應的鼓勵機制,因此,我國基層政府的人才缺乏和人才隊伍不合理結構是其處于發展困境的又一重要原因。

(五)電子政務建設機制不完善

科學有效的體制機制是電子政務建設取得成效的關鍵,也是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條件,但是政府在這方面仍然存在許多缺陷。一是有關電子政務的機構設置不合理不科學,有的機構設置甚至形同虛設,毫無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二是電子政務的管理權限不明確,對電子政務的管理缺乏明確的分工和合作,而且內部存在職能交叉的現象,最后導致電子政務的發展無組織、無秩序;三是電子政務的管理制度制定不合理、科學化水平低,管理的規范化程度不高、實效性差,導致電子政務的發展缺乏制度性保障。

三、解決我國電子政務發展困境的對策

解決好現存的問題是促進電子政務進一步發展的契機,對于提高政府運作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等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下文對切實解決電子政務發展面臨的困境,提出幾點具體的解決對策。

(一)以創新服務為前提,提高電子政務的服務水平

實踐證明,電子政務的難點不是技術,也不是資金,而是服務理念的更新和服務理念的轉變。電子政務的推行,一是樹立“民本位”的服務理念,以企業和公眾的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電子政務建設的前提和方向,也是建立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二是樹立顧客導向的服務理念,電子政務的發展要注意把握多樣性的顧客需求,以低成本提供個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務。三是要樹立公平至上的服務理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調社會公平正義,電子政務將公平至上作為服務理念是響應時展要求,提高電子政務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

(二)以加強人才建設為核心,提高電子政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電子政務對政府公務員的知識結構和知識存量、應用技術水平都提出了較高要求,因此要建立一支優秀的電子政務人才隊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國家在選聘公務員的過程中,要設置有關電子政務專業技術的崗位,可以通過公開招聘和考試錄用等多種途徑,從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等引進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為后期的人才培養奠定基礎;二是要對選聘到的電子政務的專業人才進行崗前的培訓,可以選派一批已初步掌握電子政務操作技能的國家公務員對他們進行業務培訓,使他們熟練的掌握各種電子政務的相關技術,為今后工作的開展作準備;三是要對電子政務專業人才進行有效管理和定期的考核,要提高對電子政務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真正實現專業技術管理和政府二次開發的部門化、專業化。

(三)以加大資金投入為重點,完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電子政務是現階段我國信息化建設的核心,而基礎設施建設是建設電子政務的基本條件。就我國目前情況看,需要加大對電子政務的資金投入,來不斷完善電子政務的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國家應該更加重視對電子政務的建設,要把加大對電子政務的資金投入列入相關的議程,為電子政務的發展提供物質支持;二是政府也應該更加關注對電子政務的發展,把電子政務的發展列入相關的預算,努力解決電子政務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三是應該設置電子政務建設的專項資金,不斷推進基層政府的網站建設和電子政務的網絡系統化建設,不斷完善電子政務的基礎設施建設。

(四)以規范信息管理為抓手,促進電子政務信息科學管理

為了保證電子政務的信息安全,政府必須要規范電子政務的信息管理,以促進電子政務的管理科學化。首先,制定電子政務信息管理的管理制度,不斷規范對政府信息網絡的建設、管理、維護,以制度的形式加強政府信息的管理,保障政府信息管理規范、科學;二是加強對基層政府公務員的培訓,逐步提高他們對信息管理的技術和水平,不讓信息管理出現混亂無序的狀況,促進電子政務信息管理科學化。最后,要形成信息高效科學管理的長效機制,著重加強對電子政務的信息內容的審核和監管,為信息的科學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從而真正促進電子政務又好又快發展。

(五)以完善法律法規為保障,著力推進電子政務信息安全

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為了進一步規范電子政務的發展,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但是,我國電子政務起步較晚,有關電子政務方面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后。因此,完善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對于促進其發展十分重要。一是要制定相關的電子政務建設的法律法規,必須用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真正保證基層政府網站正常運轉,促進政府、公民、企業在網上的良性互動,而對那些本應該公開的信息資源卻沒有進行公開的政府部門要嚴格追究其責任,以此維護基層政府網站的規范性和權威性;二是要修改那些不合理、不科學的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規范基層政府網站建設,確保電子政務依法依規建設,為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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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農村;社會救助; 扶貧

【中圖分類號】:C913。7【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3-4041(2007)10-0008-03

社會救助是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不能維持最底生活水平的公民,由國家和社會給予一定的物質援助的制度。在我國農村社會救助領域,現行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五保供養、特困戶救濟、臨時救濟、災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貧政策等。由于各項政策的出發點、目標、標準都有很大差別,并沒有合成為一個完整統一的社會救助,各項制度在面對貧困這一課題時既有重疊交叉,也有覆蓋不全,導致資源浪費,政策效果不明顯,應保卻未保的現象時有發生,迫切需要整合政策,建立中國農村社會救助新體系。

1我國現行農村社會救助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傳統五保制度不適應需要,救助資金嚴重不足,救助范圍窄,水平低。面對農村的貧困問題,傳統的農村五保救濟制度已經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①救濟范圍太窄。全國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有570萬人,已經納入到五保供養體系的有320多萬人,尚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應保盡保”。②救濟經費不足。隨著近年來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推開和取消農業稅,不少地區由于村級財政困難,申請、審核五保的工作處于停滯狀態,多年沒有審批新的五保供養對象。五保供養的資金來源在稅費改革之前主要來自村社農民互助,而不是政府的公共財政,稅費改革之后盡管經費來源從村社轉向財政,但鑒于人數統計和人均標準的信息收集和傳遞等問題,財政撥款的總額已經不足,再加上五保撥款采取加入中央財政對鄉村總體轉移支付額打捆下撥,常常在執行中被各種名目所侵占,發到五保戶手上就所剩無幾。③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出現矛盾。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是兩種不同的五保戶供養方式,區別在于五保對象進農村敬老院還是在家生活。由于集中供養的標準遠高于分散供養,大約高出1-2倍,以至于按分散供養標準撥付的五保經費不合理地集中到敬老院中的五保戶,分散供養的人均資金被攤薄。

1.2救助對象難以對準最需救助人群,扶貧政策未擺脫“救富”傾向。近十幾年來,中國在國際社會的幫助下,集中財力針對貧困地區開展的大規模扶貧項目,的確提高了貧困地區發展的潛力,使我國貧困人口數量有所降低。但是,這種針對地區的大規模幫扶政策也導致了一些問題:①扶貧資金投入量很大,但是扶貧效率不高,資源投入與效益產出不對稱,很多扶貧計劃著眼于建設項目,貧困戶未能直接受惠,貧困人口的教育素質、民主法治能力等也未能得到有效改善。②扶貧項目由于慣性使然以及權力控制等因素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沒有擺脫“救富”傾向,扶貧方面的大量投入未能有效地緩解農村貧困戶的生活。一些建設投資項目由于設計上的原因或者在基層出現了政策走形,相應的資源仍掌握在小部分基層的相對強勢團體中,難以真正用于處于社會最底層的貧困農民,部分情況下并沒有達到縮小貧富差距的目的,這使人們對扶貧工程存有疑問,甚至影響了政府形象,破壞了群眾對政府的信任。目前,政府盡管開始注重在全方位扶貧上下工夫,但由于缺乏與救濟性扶貧政策的整合,致使一對農村扶貧的固定投入并沒有帶來解困目標的穩定實現,相反出現了貧困反彈的勢頭。另一方面,實施傳統的給予性救濟的同時,人們往往忽略了同時采用現代扶貧救助這一積極的工作思路。

1.3農村社會救助量大面廣,資金嚴重不足,籌資方式混亂。據統計,我國目前農村接受各種定期救濟(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濟)的人數約有1160多萬人,接受各種定期救濟的農戶(包括困難戶、五保戶等)約有632.7萬戶,農村中接受臨時救濟的有2009多萬人次,而實際需要救助的人數還遠不止此。目前,中央直接的投入僅有救災補助資金,各種扶貧貸款、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以及世界銀行和其他國際組織的農村發展戰略也把重點放在加大對農村水利、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增加教育和衛生投入上。但是一些地區的地方政府申請到的扶貧資金并沒有落實到預定的目標上,貧困家庭未能從扶貧中得到好處。長期以來,由于農村社會救濟資金不足、來源有限,而救災款相對資金充足、來源渠道通暢,因此,向上級多報災情人數、爭取更多的救災款撥付,成為大部分地區籌措農村社會救濟資金的主要方式。其實,救災與扶貧常常可以統一起來。在災情面前,沒有任何儲蓄的特困戶、貧困戶最需要救助。救災資金既可以用于農村災后的應急救助,也應該用于災后較長一段時間的社會救濟工作。但是,由于資金的來源渠道不同,救災的資金不能挪作它用,導致爭取救濟資金的良好愿望與虛報受災面積和人數的錯誤手段相結合。在錯誤手段下,良好的愿望被扭曲,利用每年的報災時機任意套取救災款補救濟缺口的現象在各地時有發生,以籌措特困救濟和臨時救濟資金為名的災情報送甚至成了一些人大搞腐敗、貪污救災款的防空洞。這種現象正在悄悄地定型化,成為扭曲救災政策的一種潛機制。

2推進農村社會救助的措施

2.1整合現有救助資源,建立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災民救助為主體的社會救助體系。將現有的農村救災、低保、特困戶補助、醫療救助等制度性救助項目,以及臨時幫困、送溫暖等各種臨時應急性救助項目,適當加以整合歸并,使整體制度更加簡約和易于操作。可以考慮:繼續保留災民救助項目,但應進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取消農村五保、特困戶救助以及各種臨時性、應急性救助項目,用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而代之;將醫療救助納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具體地說,就是并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為一種解決貧困問題的補救機制,是現代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網”,其意義和作用十分重要。建立農村低保制度要堅持城鄉統籌,與城市低保制度合理銜接,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以省為主體,中央財政給予支持。各省可以設立不同的保障線,發達地區可以高一些,欠發達地區可以低一些。標準應參照當地農村居民維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支出來確定。

2.2規范農村社會救助管理。農村社會救助的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以及經政府批準的其它需要救助的特困戶等。應對不同的救助對象采取嚴格的分類,根據不同救助對象的切實需要給予救助。對救助對象先根據其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分類,再深入到基層進行村民委員會調查、民主評議小組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市區民政局審批等,最后確定救助對象的種類。由于救助對象人數多,救助內容各有區別,資金監督管理的難度相當大。因此,為了保證救助資金的安全,確保資金能真正落實到每個救助對象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從制度上規范農村社會救助資金運作程序,確保財政社保資金的安全運行。要堅持救助資金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社會化發放的原則,理順資金管理撥付體制,建立救助資金投入的自然增長機制,解決工作經費,增強農村社會救助資金的調控能力,使有限的救助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2.3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法律體系,推進救助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社會救助法律體系包括實體救助法律制度和程序救助法律制度兩個方面。實體救助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對社會救助對象在什么條件下享受國家提供的物質保障及應得物質利益的數量、形式等予以明確規定,使社會弱者群體的實體權利具有法律依據,成為“合法權益”,而不再是某個部門的“施舍”和任意行為。程序救助是指社會弱者群體依照實體救助法律規定所享有的物質利益,應通過何種法定程序得以實現,在實現該利益的過程中發生紛爭如何解決等,這里涉及到法律援助制度。

在我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救助法律體系的日益健全,社會弱者對各種利益和權利的紛爭必然會越來越多地表現為訴訟或非訴訟形式。但又由于社會弱者普遍經濟收入不高,對法律規定和有關程序知之甚少,亟需政府對其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要建立完備的法律援助機構,包括管理機構和實施法律援助機構,落實法律援助的經費來源;另一方面,要制定專門的法律援助法,以確保社會救助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切實執行。從目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城鄉二元結構、人口分布尤其是農村人口占大多數,以及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基礎薄弱等情況看,制定和頒布《社會救助法》的條件應該說是成熟的。要通過立法形式,對社會救助對象在什么條件下享受國家提供的物質保障及應得物質利益的數量、形式等予以明確規定,使困難群體獲得救助有法律依據。

2.4積極培育民間公益性社會救助組織發展,實現社會救助主體的多元化。在社會救助體系中,政府是當然的第一責任主體,但僅靠政府是不夠的。要實行政府救助與社會救助相結合,探索建立多元籌資體制,擴大救助資金的來源渠道。對企業和個人用于社會救助的捐資要給予稅收政策優惠。對企業和個人捐助設立的民間救助基金,由基金管理機構自行管理。政府也可以向民間救助基金注入一定的資金,共同參與救助基金的管理,確保救助資金規范運作、服務社會。同時,要加強對民間公益性社會救助組織的監督,監督各類慈善基金會及其它具體開展社會救助項目的公益組織的行為,監督慈善資源的募集、管理及使用情況,尤其要加強對各類基金會所募資金使用情況的規范和監督;民政部門通過年檢把握社會公益組織的運轉情況,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由社會公眾對社會公益組織實行全面的監督。

在民間組織發展過程中,要始終把以服務“三農”為主的各類農村專業協會,以服務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為主的各類工商協會、行業分會、商會,以及服務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升為主的社會公益性社團、民辦非企業作為重點;同時,要積極培育社區民間組織,充分發揮其在維護弱勢群體利益、滿足社區居民需求方面所起的積極作用,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綜合全文,傳統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已經難以適應現階段新世紀、新形勢的需要,我們應以一種積極創新的思路來整合傳統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只有確立政府在社會救助中的主體地位,加快社會救助的立法,完成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的對接,提高其手段的先進性和程序化,就一定能建立健全一種城鄉協調、適應社會發展的新型農村社會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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