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法實施細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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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實施細則

篇1

郵政法》10月1日開始實施,與之配套并同步實施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已公布,其中對快遞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服務能力等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對于國內數千家民營快遞企業來說,要面臨的考驗不僅是準入門檻的提高,郵政專營范圍至今仍未公布更是讓他們憂心忡忡。

于是民營快遞企業爭相拜訪政府部門,各個協會積極開座談會商量解決之道,快遞專家在媒體上發表憂慮,甚至有報道稱“民營企業面對郵政專營命懸一線”。

就在社會各方緊張靜待實施細則出臺的過程中,事情的發展又出現了轉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快遞業專家在第一時間知道這個消息后,激動得給自己認識的人群發了個遍,雖然可能只往后延長一個月,但只要郵政專營權的范圍還沒有最終確定,讓國家郵政局多一些時間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此期間做好調查、研究,慎重頒布實施細則,無啻于是一個好的信號。

按照新《郵政法》第5 5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作為新《郵政法》實施細則的重要部份――《國務院關于郵政企業號營業務范圍的規定(草案)》在8月進行了第二次座談,將信件業務的專營權賦予了中國郵政,規定“異地100克、同城50克以下信件業務由郵政專營”。

據了解,關于“信件郵政專營”的實施細則,考慮其對民營快遞企業的“致命”打擊民營快遞商們紛紛向國務院法制辦、國家郵政局、中國快遞協會等多家機構提出口頭或者書面要求,呼吁新《郵政法》的實施細則能夠提供公平參與競爭的平臺。

在國際上,郵政專營是普遍的做法,但在郵政專營方面有嚴格而叫確的規定。據了解,歐盟成員的郵政專營范圍已從1999年開始實施的重量低于或等于350克,價格低于或等于標準郵件5倍郵資的信函,降到了2003年開始實施的重量低于或等于100克,價格低于標準郵件3倍郵資的信函。2006年新的專營范圍進一步縮小到重量低于、等于50克,價格低于、等于標準郵件2.5倍郵資的信函,并將于2009年之前取消專營。

除了不斷縮小專營,擴大競爭范圍,歐盟的這兩個指令還做出了如下的規定:(1)對非號營領域實施許可制,許可程序須透叫、非歧視、按比例并基于客觀的標準:(23用戶和普遍服務提供商在透明和非歧視的條件下使用公共郵政網絡:(3)禁止用專營業務收入補貼非專營業務:(4)普遍服務提供商的專營業務和非專營業務分別建立獨立賬虎;(5)建立全國郵政的獨立監管機構,使之從法律上與郵政經營者分開。根據歐盟的法令,這些獨立監管機構的作用是,第一,專注于競爭不足的領域,比如專營領域:第二,界定真正的公共服務及相應的專營范圍,以使郵資的費率能夠支付提供普遍服務的成本;第三,確保限制競爭的行為受到指控,比如:濫用國家的資助、掠奪性的定價行為和交叉補貼。

據萬國郵聯的不完全統計,全世界郵政進行企業化改革的已占190個成員的70%以上。發展中國家在開放快遞業的過程中面臨兩難的選擇。一方面本國郵政處于向商業化和普遍服務相結合的機制轉變過程中,承擔普遍服務義務與商業化經營的矛盾尚未解決好,應對新技術發展和私營快遞企業競爭的能力弱。但另一方面,快遞業已經成為現代經濟中不可或缺的產業,能有效地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參與國際分工的能力,更大規模地進入全球供應鏈網絡。

中國貨代協會國際快遞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劉建新表示:在界定郵政專營范圍時,1997年的郵政法令明確規定,快遞以及其他增值型的新型服務與常規郵政服務完全不同,不是郵政普遍服務的組成部分,沒有理由將其作為普遍服務提供商的專營領域。

“快遞業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郵政法》的焦點在于允許非郵政企業從事商業信件業務,幾易其稿,折騰7 8年了,應該推動民營快遞企業的發展,反對專營,如果只淡重量將會形成新的壟斷。個人認為,無論50克、100克,目前歐盟采取的就是重量+郵資,如果我們也采用這種方法,只要符合重量或郵資的一種就可以經營。譬如說我要快遞一份文件50克,要不我選擇50克重量只交給郵政,要不選擇比郵政高6倍資費的快遞企業都行,這將有助于快遞企業發展,解除老百姓的快遞需求之急?!眹H貨代協會原副會長,現北京迪捷姆空運公司總經理李力謀向記者解釋道。

中國快遞網首席顧問徐勇表示同感,給出的解決方案則是:一、對黨政軍文件業務郵政專營、個人和商務信什放開:二、放棄現在以重量劃分的標準,而按照國際慣例采取資費+重量的標準。

目前,中國民營快遞企業遭遇著前所末有的挑戰出:一方面是國際業務讓外資快遞占據;另一方面將面臨新《郵政法》的規制。

數據顯示,發達國家快遞業占GDP的比重達到1%,而我國不到0.3%。與之相比,我國快遞業無論是在企業艦模、網絡覆蓋面還是在服務質量上都存在較大差距,尚處于起步階段。

“國際快遞是1979年才進入中國,國際快遞業落后先進國家整整15年。國內快遞大概是1983年開始,落后它的誕生國整整65年。按照郵局最新統計,全國備案的快遞企業有6000家左右。但是能真正達到國際標準的――全國中等城市以上可以次晨達到的,一家也沒有,一家也做不到?!崩盍χ\感慨道。

隨著《快遞服務》業務標準的頒布、《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出臺和新《郵政法》對快遞企業合法地位的明確,快遞業監管體系和市場機制逐步完善,我國快遞業迎來了自身發展的機遇期。

為此,專家認為,作為第三方物流,快遞能夠往上游、下游承擔更多的責任,包括渠道庫存及融資、流通加工及增值服務、售后服務和逆向物流。“這是快遞業發展的方向,我國快遞業要達到這個水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敝袊爝f協會副會長邵鐘林如是說。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10月1號正式實施

10月1日國家新《郵政法》正式實施,作為新《郵政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交通運輸部于9月1日頒布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在這一天同時生效。《郵政法》從法人資格、服務能力、內部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規定了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原則性、概括性較強。作為《郵政法》的重要配套法規,《辦法》細化了許可條件、審批程序和許可證管理制度,是貫徹實施《郵政法》的重要保障,對規范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行為、保護申請人的利益有著積極意義。

《辦法》要求從10月1日起,企業經營快遞業務必須申請郵政管

理部門的許可,并接受郵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此前已經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在一年內補申請經營許可。

快遞行業專家表示,《國務院關于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范圍的規定(草案)》細則還未敲定前,《辦法》有望緩解快遞公司在當前的運作中所面臨到的問題。

《辦法》在快遞公司注冊資本方面明確規定:同城快遞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跨省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一百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辦法》要求快遞員持有符合《快遞業務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上崗證,經營同城快遞業務的,快遞業務員中具備初級以上資格的不低于30%,經營省內異地快遞業務的,快遞業務員中具備初級以上資格的不低于40%。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要求不少于50%的快遞業務員持證。

在審批程序方面也有明確的規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或者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對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憑《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或者變更登記。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或者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自企業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三十日內,企業分支機構應當持《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備案??爝f企業設立、撤銷分支機構或者合并、分立的,應當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篇2

第二條凡仿印中華人民共和國郵票圖案的,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郵票圖案,是指由國家郵政主管部門發行的,具有特定內容畫面,有“中國郵政”或者“中國人民郵政”字樣和郵政資費面值等郵票基本特征組成的圖案,包括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和郵資郵筒上的郵票圖案。

本辦法所稱的仿印郵票圖案,是指在各種材料,介質的制品上仿印,仿制,(以下統稱“仿印”)具有前款規定的特定內容畫面或者連帶其他特征的郵票圖案印件的行為。

第四條國家郵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仿印郵票圖案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郵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郵政主管部門的授權,負責本?。▍^,市)內仿印郵票圖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在紙質材料上原色富農感印郵票的圖案,應當放大或者縮小三分之一以上;放大或者縮小不足三分之一的,必須在郵票圖案的右下角或者左下角加印一條明顯的斜線,斜線起止于郵票圖案兩邊各自邊長的三分之一處,斜線寬度不得小于0.2毫米。

第六條禁止在信封,明信片和郵筒的右上角貼郵票位置仿印郵票圖案。

禁止個人仿印郵票圖案。

非郵政集郵經營部門不得仿印郵票圖案制作集郵品。

第七條省級或者省級以上出版單位可以仿印郵票圖案編輯發行郵票圖案出版物。

仿印郵票圖案編輯發行郵票圖案出版物的,必須報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國家郵政主管部門要審查出版物大綱,核實出版單位資質。

前款所稱郵票圖案出版物包括匯編中國郵票圖案及技術資料的郵票目錄,專題郵票目錄,郵票掛歷,臺歷,郵票圖案,郵票電子出版物等。

仿印郵票圖案編輯發行郵票出版物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郵票圖案使用費。

第八條仿印郵票圖案制作貴金屬鑲嵌制品,電子出版物等,除按本辦法的規定辦理手續之外,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九條仿印郵票圖案涉及的版權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要求仿印郵票圖案者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須載明以下內容:

(一)單位名稱,地址;

(二)仿印目的和仿印的郵票名稱,志號等;

(三)仿印方式及制品的規格,數量等;

(四)擬承制的單位名稱,地址。

第十一條在非紙質材料上仿印郵票圖案,以及原色原大或者放大縮小不足三分之一仿印郵票圖案,由省郵政管理初審后報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或者由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他仿印郵票圖案的審批,由省郵政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負責辦理,并向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因新聞宣傳和傳播集郵知識需要,在公開發行的報紙,雜志的正頁上仿印郵票圖案,可以不辦理審批手續,但必須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受理申請后,國家郵政主管部門或者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后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同意仿印郵票圖案的批準文件應當包括仿印郵票的內容,基本要求,監制單位和有效期等。

第十四條除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仿印郵票圖案制品由省郵政管理部門負責監制。監制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簽仿印郵票圖案樣品并留樣,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二)監控質量和數量;

(三)審核有關部門出具的仿印郵票圖案制品使用貴金屬的鑒定證書;

(四)審核機關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仿印郵票圖案制品或者其外包裝上標明下列各項:

(一)仿印單位名稱,地址;

(二)審批機關和批準文號;

(三)制作數量;

(四)制作單位;

(五)印制單位;

(六)其他應當標明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獲準仿印郵票圖案的單位須持批準文件與承接印制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印制合同,并在印制前將仿印郵票圖案樣品送監制部門審簽后方可正式生產。

第十七條獲準仿印郵票的單位應當在仿印郵票圖案制品發行前向審批機關送繳樣品存檔。

第十八條獲準仿印郵票圖案的單位在批文有效期內未進行仿印的,必須報原審批機關備案,并將批準文件退回。

第十九條獲準仿印郵票圖案的單位不得轉讓獲準仿印郵票圖案的制作權和發行權。

第二十條未經國家郵政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已發行的郵票圖案進行再加工。

印刷單位不得承印未經批準的仿印郵票圖案和與郵票相似的印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印未經批準的仿印郵票圖案制品。

第二十一條借用仿印郵票圖案的名義偽造郵票的,由省郵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未經批準擅自仿印郵票圖案的,由省郵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省郵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仿印以前中國各歷史時期的郵票圖案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篇3

是指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通信自由指與他人進行正當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權利。所謂通信秘密,是公民個人寫給他人信件,其內容 不經寫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開的權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寫有秘密事項,但私自開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權利,使公民的信件內容有可能被公開化,從而無秘可保。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電報、信函等文字郵件,但不包括匯款、包裹、書籍紙包等郵件,作為犯罪對象的信件,不僅包括私人間的信件,而且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發給公民個人的信函。非法隱匿、毀棄、開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之間來往函件的,不構成本罪。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對于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的行為。所謂隱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點加以隱藏,不交給被害人的行為。所謂毀棄,是指故意丟棄、撕毀、焚毀信件的行為,以上兩種行為的結果,都是使收信人無法收到信件。而行為人并不意圖知曉信件內容,沒有直接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權利,但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權利,非法開拆是指擅自開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內容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影響收信人收到信件,但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種行為表現往往同時具有。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行為,情節嚴重的,就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拆信人并不閱看信中內容的,使他人信件內容處于公開暴露狀態,也是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61條規定,誤收、誤拆他人信件不予退還或雖已退還但泄露信件內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權利的,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149條(即本條)追究刑事責任。

依照本法規定,扣押、開拆他人信件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才可能構成本罪。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16條規定,偵查人員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扣押被告人的信件是合法的行為。我國郵政法第4條規定、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犯罪的需要,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郵政法實施細則規定:司法機關檢查、扣押郵件,沒收郵件,收集、調取證據要依法辦理手續,在辦案過程中,為追查犯罪需要。檢查、扣押郵件未依法辦理于續或辦理手續不全的,對責任人不能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追究刑事責任。偵查人員違反職責,將扣押的信件內容非法外傳,泄露他人通信秘密的,不是隱匿、毀棄、非法開拆他人信件的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以其他罪論處。郵電工作人員不是利用職務之便,隱匿、毀棄、開拆他人信件的,也可以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根據本條規定,情節嚴重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為,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隱匿、毀棄、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次數較多,數量較大的;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妨害,或者身體、精神受到嚴重損害以及家庭不睦、夫妻離異等嚴重后果的,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的內容,侮辱他人人格的,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動機,可能包括泄憤報復、嫉妒心理、竊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動機、集郵需要等,無論何種動機,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對于行為人無意中遺失、積壓、毀棄他人信件,或者誤把他人信件當作自己的信件開拆的,不構成犯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劃清本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我國郵政法第36條規定,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149條 (即本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取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具有下列情形的,應予立案: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妨害,或身體、精神受到嚴重損害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次數較多,或數量較大的;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內容,或者張揚他人隱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本罪與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行為在犯罪方法和侵害對象上是基本相同的,在主觀方面都由故意構成。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犯罪的主體不同,后者是特殊主體;犯罪的客體不同;構成犯罪的情節要求不同,后者行為構成犯罪不要求 “情節嚴重”。

(三)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取案件立案標準的決定〉中一些問題的說明第7條規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非法開拆或者隱匿、毀棄他人信件,并從中竊取財物的,根據以下不同情節分別處理:

(1)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并從中竊取財物,或者竊取匯票、匯款支票,騙取匯兌數額不大的。依照刑法第49條 (即本條)有關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2)非郵電通信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并從中竊取財物數額較大的,應按照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依照刑法中關于盜竊罪的規定處罰。

(3)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節嚴重的,并從中竊取匯票或匯款支票,冒名騙取匯兌數額較大的,應依照刑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和詐騙罪的規定,依法實行數罪并罰。

篇4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郵政用品用具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活動。郵政用品用具,是指進入郵政通信網中使用的具有國家標準、待業標準或其他影響郵政通信全網運行效能的各類信封、明信片、專用包裝用品、信簡信箱、日戳、過戳機、郵資機、條碼生成器等。郵政用品用具的具體目錄由國家郵政局制定,經信息產業部批準后公布。

第三條國家郵政局負責全國郵政用品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部門根據國家郵政局的授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郵政用品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家郵政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部門為郵政行業管理部門。

國家郵政局郵政用品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郵政局信函處理設備監督檢驗中心是國家郵政局指定的郵政用品用具檢測單位,負責郵政用品用具的檢測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部門可以選擇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證具有郵政用品用具檢測資格的單位作為本省郵政用品用具的檢測單位,并將檢測單位的資質等情況報國家郵政局備案。

第二章生產監制

第五條國家郵政局根據產品的性質、使用范圍和作用,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部門對部分郵政用品用具進行監制,具體產品目錄由國家郵政局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審查,并將批準通過的生產單位名錄報國家郵政局備案。

第六條生產郵政用品用具的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生產相應產品的生產場地和設備(具體條件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根據不同產品的性質作出規定并公布);

(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具備一定素質的管理人員。

屬于特種行的還應具有相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生產許可證明。

第七條申請辦理郵政用品用具生產監制證書的程序;

(一)生產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括特種行業生產許可證明)及郵政用品用具生產監制申請表向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二)郵政待業管理部門根據綜合平衡情況,對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進行宣查,并根據審查情況填寫郵政用品用具企業生產條件審查表;

(三)對審查合格的企業,郵政行業管理部門通知檢測單位對申請監制的產品進行檢測;檢測單位將產品的檢測結果書面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

(四)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根據檢測結果,為檢測質量合格的生產企業頒發生產監制證書。

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根據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和檢測結果后30日內作出是否同意或者批準的決定。

第八條根據不同產品性質,生產監制證書有效期為二年或三年。到期后仍需繼續生產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辦生產監制證書的申請,并按第七條的規定重新辦理手續。

第九條郵政行業管理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取得生產監制證的企業名錄。

第十條境外生產郵政用品用具的企業,其產品進入我國郵政通信網使用的,應當由生產企業或其在我國境內的機構向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提出進網申請,并提出生產企業的注冊、資信證明及其產品質量保證措施等資料,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根據市場的需求進行綜合平衡,通知檢測單位對其產品進行檢測,對符合標準郵政用品用具頒發進網審批證書。

第十一條進網審批證書為一(批)次有效,需再次進入郵政通信網使用的郵政用品用具,應重新辦理進網手續。

第十二條在郵政通信網上試用尚未制定標準的郵政用品用具,應當報送國家郵政局對其生產、銷售、使用進行專項核準,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在核準的范圍內組織生產、銷售和作用。

第三章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通過郵政用品用具生產監制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組織生產,接受郵政待業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郵政行業管理部門對通過生產監制的生產企業進行年檢,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未通過年檢的生產企業不得繼續生產郵政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取得生產監制證書的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降低產品質量,生產不符合標準的產品;

(二)使用過期的或未通過年檢的生產監制證書生產郵政用品用具;

(三)轉證或出售生產監制證書;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本辦法的行為。

第十六條未經郵政待業管理門市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生產已經實行生產監制的郵政用品用具;不得偽造、冒用、盜用生產監制(進網審批)證書

第十七條對已實行產生監制的郵政用品用具,銷售和使用單位在進貨時應當查驗生產企業的生產監制(進網審批)證書,并記錄有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和使用未經監制和審批的郵政用品用具。

第十八條對暫未實行生產監制,但已制定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郵政用品用具,應當生產、銷售和使用符合標準的產品。

第十九條對帶有“中國郵政”、“郵政特快專遞”、“EMS”等郵政專用名稱或郵政專用標志的郵政用品用具,已實行生產監制的,生產企業只能將產品提供給郵政企業,未實行生產監制的產品,生產企業未經郵政企業的委托,不得擅自生產;非郵政企業不得經營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用品用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用品用具。

第二十條郵政待業管理部門對郵政用品用具的生產企業和銷售場所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本辦法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郵政待業管理部門對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十一條郵政行業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對通過監制郵政用品用具進行質量抽查,并質量通告。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生產監制證書。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予以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由此給用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逃避和拒絕接受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檢查的,由郵政行業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郵政管理,規范郵政市場秩序,保護國家利益及用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郵政業務、建設、管理活動和接受郵政服務,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郵政是社會公共事業??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郵政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郵政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省郵政主管部門管理全省郵政工作;地州市縣郵政主管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郵政工作。

與郵政相關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支持郵政工作。

第五條郵政企業是經營郵政業務的國有公用企業,承擔為社會提供普遍服務的義務,對其普遍服務業務政府應當在財力、物力等方面給予扶持;其承擔普遍服務的成本補償,由政府給予政策優惠。

第二章規劃建設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原則,組織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郵政設施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在審批新建小城鎮、住宅小區、工業區、商業區、開發區、機場、車站、港口等規劃和設計方案時,應當將郵政局(所)、郵政服務網點、郵政報刊亭等郵政設施列為城鎮基礎設施。

第七條根據郵政設施發展規劃設置的郵亭、郵政信箱(筒),占地面積在4平方米以內的免交城市道路占用費和其他相關費用;超過4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減半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由郵政企業出資建設的郵政局(所)、郵政服務網點,其土地使用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第八條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遷郵政局(所)、郵政服務網點和郵政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郵政企業協商,在保證郵政業務正常開展的情況下,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積的原則安排,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九條郵政企業應當在大型賓館、飯店、商場、旅游點、住宅小區、院校、廠礦企業及其他公眾聚集的地方設置郵政報刊亭、郵筒或者郵政流動網點,有關單位應當提供所需的場所。

第十條城市樓房、住宅小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置信報箱。設置信報箱所需資金應當列入基建預算。信報箱未列入設計內容的,建設部門不予審批。樓房竣工驗收時,信報箱應當列入竣工驗收項目,并通知當地郵政企業參加驗收。

本條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城市樓房、住宅小區未設置信報箱的,由郵政主管部門督促樓房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負責設置或者委托郵政企業設置,所需資金由樓房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支付。

樓房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負責信報箱的更換和維修,也可以委托郵政企業更換和維修,所需資金由樓房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支付。

第三章行業管理

第十一條郵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下列事項實施行業管理:

(一)貫徹執行郵政行業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管理郵政市場和集郵市場,對郵政標準用品、用具實施生產監制,對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三)對郵政企業履行普遍服務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下列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未經郵政主管部門委托或者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

(一)信件或者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

(二)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郵資郵簡等郵資憑證的銷售和集郵票品的制作;

(三)現行通信使用的普通郵票的銷售;

(四)郵發報刊的征訂、發行;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郵政專營業務。

信件包括書信、明信片、各類文件、各類單據票證、各類通知、有價證券;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包括供內部使用的書籍、報刊、資料等非出版物,具有通信內容的音像制品、計算機信息載體,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偽造、變造郵資憑證和生產未經省郵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集郵票品;

(二)經營國家禁止流通的或者未經省郵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集郵票品,偽造、變造的郵資憑證,走私的郵票及其制品;

(三)先于發行日期出售郵資憑證;

(四)擅自遷移、損毀郵政信箱(筒)、郵亭、郵政報刊亭、信報箱(群)、郵政編碼牌等郵政基礎設施;

(五)私開郵政信箱(筒)和信報箱(群),向郵政信箱(筒)和信報箱(群)內投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者其他雜物;

(六)偽造、冒用郵政標識和郵政專用品。

第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交寄、夾寄國家和省規定的違禁物品。

郵政企業在收寄郵寄物品時,應當嚴格驗視;發現違禁物品應當根據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一)不予收寄;

(二)沒收郵寄物品,交有關部門處理。

在特定時期,報請國家郵政局批準,可以規定禁寄某些物品。

第十五條生產信封、特快專遞封套、明信片、郵包封裝盒、信報箱等郵政用品,仿制郵票圖案或者制作與郵票相似印件的,應當報省以上郵政主管部門審批和監制。

前款規定的物品經省以上郵政主管部門審批和監制,方可經銷。

第十六條征得用戶同意郵政主管部門可以向郵政用戶收集名址資料。

名址資料包括單位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傳真號碼及行業代碼,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傳真號碼等信息。

郵政用戶要求保密的名址資料應當給予保密。

第十七條郵政用戶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信封和明信片,并按照規定正確書寫收件人、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和郵政編碼。

第十八條郵件接收單位收發人員對郵件負有迅速、準確、保密傳遞的義務;對無法傳遞的郵件,應當在收到郵件后的5天內退還郵政企業處理。

第四章運郵保障

第十九條運郵專用車輛應當噴涂國家規定的標志色和“中國郵政”標識。

有“中國郵政”標識的運郵專用車輛在運遞郵件時,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可以在禁行路線行駛和在禁停路段???;遇有交通管制時,管制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障通行。

第二十條有“中國郵政”標識的運郵專用車輛優惠包交收費公路通行費和減免其他交通規費。

有“中國郵政”標識的運郵專用車輛免辦公路運輸營運證。

第二十一條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檢察和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不得非法攔截、扣留、檢查運郵專用車輛和郵件。

禁止利用運郵專用車輛從事違反國家規定的運輸活動。

第五章郵政部門和企業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省郵政主管部門在審批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事項時應當實行公示服務,公布申報事項的具體要求,并在申請人將申報材料送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人。

第二十三條郵政企業應當聘請郵政監督員。郵政監督員對郵政企業的服務環境、服務設施、服務態度、服務承諾、資費標準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郵政企業應當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開發郵政新業務,實施實物傳送、信息傳遞和金融流通,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郵政服務。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設置明顯的“中國郵政”標識,公布并遵守營業時間、經辦業務種類和資費標準;在郵箱(筒)上標明并遵守開取信件的次數和時間;應當按照規定的投遞方式、頻次、時限投遞郵件。

郵政企業應當及時了解掌握郵政用戶的名稱、地址、街道門牌、樓號變更情況,確保投遞質量。

第二十五條郵政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布和宣傳服務項目、服務范圍、服務質量標準,提供查詢郵政編碼的服務,設置用戶投訴監督電話和意見簿(箱),及時受理和查處對郵政服務質量的投訴。

第二十六條郵政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拒絕辦理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

(二)擅自中止對郵政用戶的服務;

(三)擅自改變郵政業務收費標準或者增加收費項目;

(四)無故延誤郵件傳遞時間;

(五)非法將郵政用戶使用郵政業務的情況提供給他人;

(六)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七)泄露郵政用戶要求保密的名址資料;

(八)低于面值銷售的普通郵票;

(九)其他違反郵政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由郵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物品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千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郵政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由其上一級郵政主管部門從重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郵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仿制和銷售行為,沒收非法物品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郵政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郵政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郵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郵政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視情節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篇6

第一條為加強郵政建設和管理,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郵政建設和管理。

第三條郵政部門應為社會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郵政服務,保障用戶使用郵政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市郵政局是本市行政區域內郵政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實施。

縣級市郵電局負責其轄區內的郵政管理。

規劃、城建、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協同做好郵政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組織郵政部門編制郵政通信發展規劃,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城鎮建設總體規劃。

第六條郵政局(所)的布局,按每處服務半徑要求設置:市中心區為零點五公里;邊遠農村為五公里至八公里;其他地區為一點五公里至三公里。

城市規劃部門應將郵政局(所)建設列為公共建筑配套設施。郵政局(所)的建設標準:一等支局建筑面積不少于三千平方米;二等支局建筑面積不少于二千平方米;三等支局建筑面積不少于一千五百平方米;郵政所建筑面積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每個支局還應配置不少于五百平方米的郵件裝卸、轉運場地。

依據城市規劃建成的郵政局(所),必須專門用于郵政業務,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因特殊原因需要改變使用性質的,必須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

第七條新建、改建的城鎮住宅小區、工礦區、開發區,應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建設郵政局(所)。

第八條郵政局(所)由建設單位出資建成的,按建筑成本價與郵政部門結算;由郵政部門自行建設的,征用土地的地價,按市政設施征地標準執行。

第九條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郵政局(所)和設施時,建設單位應與郵政部門協商,在保證郵政通信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就近安排或另行建設,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另行建設的郵政局(所),建設單位應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原有面積與新建面積差額的補償,按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需要設置郵政服務機構的車站、機場、港口、賓館、院校和廠礦企業,應無償提供場所,由郵政部門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經有關部門批準,郵政部門設置郵政報刊亭、郵筒等設施,所占用的場地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城鎮新建住宅必須在首層防盜門外,設置與住戶號數相應的標準信報箱;有圍墻的住宅、辦公樓群應在大院出入口處安裝標準信報箱群或設立收發室。

第三章行業管理

第十三條郵政部門對專營的郵政業務實行統一經營和管理,對非郵政部門經營的郵政業務實施行業管理。

第十四條下列郵政業務由郵政部門專營:

(一)信函、明信片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寄遞(包括速遞文件業務);

(二)機要文件和機要刊物寄遞;

(三)郵票、郵資信封、郵資明信片、郵資郵簡等郵資憑證的發行和集郵品的制作;

(四)郵政編碼簿的編印和發行;

(五)國家規定由郵政部門統一經營的其他郵政業務。

第十五條縣級市以上的郵政部門可根據需要,委托其他單位、個人經營或代辦郵政業務。

經營郵票、集郵品或者代辦速遞文件業務的,應向縣級市以上郵政部門申請,經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代辦其他郵政業務的,應經郵政部門批準,簽訂代辦合同。

第十六條經營郵票、集郵品或代辦郵政業務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接受郵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不得進行下列經營活動:

(一)銷售國家禁止流通的郵票和集郵品;

(二)銷售自制集郵品;

(三)郵票和集郵品的進出口業務。

第十七條印制通信使用的信封和明信片,制作郵包的封裝盒和信報箱等郵政通信用品,應符合國家或郵電部規定的標準。

不符合標準的郵政通信用品,郵政部門不予收寄。

第十八條縣級市以上郵政部門應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加強郵政通信市場的管理。

第四章服務與保障

第十九條郵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用戶交寄的郵件、匯款和儲蓄存款,負有保密和保護的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用戶使用郵政業務情況。

第二十條郵政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私拆、隱匿、毀棄郵件,撕揭郵票,冒領匯款;

(二)故意延誤郵件傳遞時間;

(三)擅自中止對用戶的郵政通信服務;

(四)拒絕辦理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

(五)擅自改變郵政業務收費標準或者增加收費項目;

(六)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二十一條郵政局(所)應在營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公布營業時間、經辦業務種類和資費標準。在郵筒(箱)上標明開取信件的次數和時間。

第二十二條郵政局(所)應按規定的投遞方式、頻次、時限、服務要求,迅速、準確投交郵件。

第二十三條郵政用戶提出超出郵件投遞服務規定的要求,郵政部門可給予辦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特殊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新建單位、住宅或商品樓宇具備下列通郵條件的,由其產權所有人、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到當地郵政部門辦理郵件投遞登記手續,郵政部門應在六十日內予以通郵:

(一)具備郵政車輛或郵政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通行條件的;

(二)有標準地名和公安部門統一編制門牌號碼的;

(三)已按規定設置信報箱或收發室的;

(四)住宅小區或單位所在地區已按城市規劃部門要求設置郵政局(所)的;

(五)按規定需要辦理中外文名稱登記、已辦妥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郵政部門對未具備直接通郵條件的地區、單位或個人的郵件,集中投放一處。用戶也可以到郵政局(所)租用信箱自取,或申請特殊投遞服務。

第二十六條郵政部門應設置用戶監督電話和意見簿,對郵政服務質量的投訴,應在十日內答復用戶。

第二十七條郵件人員和收發人員對所接收的郵件負有迅速傳遞、依法保密的責任,不得私拆、隱匿、毀棄郵件和撕揭郵票或冒領匯款。

無法投遞的郵件,應及時退還郵政部門處理。

第二十八條收件人領取給據郵件或匯款,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并在相關單式上蓋章或簽名。

第二十九條任何單位或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偽造或冒用郵電徽、郵旗等郵政專用標志和郵政標志服;

(二)偽造或冒用郵政日戳、夾鉗、郵袋、信報兜等郵政專用品;

(三)在郵政局(所)門前、出入通道和郵政設施前停放車輛,設攤擺檔;

(四)涂污或損毀郵筒、信箱、郵政報刊亭、郵政編碼牌等郵政公用設施;

(五)非法攔截、檢查、扣押郵政運輸車輛和郵件;

(六)妨礙郵政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危害郵政人員的人身安全;

(七)利用郵政通信渠道進行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第三十條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車船和郵政工作人員執行任務,進出港口或者通過檢查站、隧道、渡口、橋梁,應優先通行。

第三十一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郵件運輸、投遞和收取郵筒箱信件的車輛,發給特準通行證和停車證。持有上述證件的郵政車輛執行任務時,在確保交通安全的情況下,不受禁行路線和禁停路段規定的限制,但要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

第三十二條郵政車輛或工作人員在運輸或投遞郵件途中違反交通規則時,交通民警應就地處理后放行。因違章情節嚴重或發生交通事故不能放行的,交通民警應迅速通知郵政部門協助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由于郵政部門的責任造成給據郵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或郵政儲蓄存款、匯款被冒領的,郵政部門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向用戶賠償損失或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由城市規劃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市以上郵政部門會同工商、公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造成郵件損失或匯款被冒領的,由該單位或者直接責任人賠償損失;如發生郵件被私拆、隱匿、毀棄的,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由縣級市以上郵政部門視其情節處以3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有關物品。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郵政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由郵政部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7

關鍵詞:快遞;消費者;發展

About Beijing Express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Guo hui Xin Qiao mu yiAbstract: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Beijing's fast-paced lifestyle so that more people choose online shopping this shortcut, and courier industry in the region led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The frequent use of courier services, in the pursuit of its convenience but also exposed many problems. In this regard, this paper, the status of the express industry in Beijing to study, where to find the obstacles to development and to propose their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Eventually express industry to provide more comprehensive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 ofKeywords: Express; consumers; development

一、引言

目前,快遞服務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服務,這些企業為繁榮全市經濟、服務消費者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從業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特別是由于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全行業缺乏一個公正、有序、透明的環境,導致快遞競爭不規范、快遞不快、物品丟失索賠難等使得快遞行業的投訴呈上升趨勢。

針對此現象,我們對快遞服務業進行了調查,目的是通過對快遞業的調查,深入分析全市快遞業投訴熱點、維權難點、找出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促進企業整改和行業自律,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消費關系。同時,大力弘揚管理規范、收費合理、投遞及時準確,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的快遞企業,以促進快遞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同時讓更多的人們關注快遞市場。

二、北京快遞業發展現狀

隨著人們消費意識的不斷加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喜愛和利用快遞服務這一快速便捷的方式。因而,各快遞服務企業的業務規模不斷提升,社會功能日益顯著,為促進經濟發展和服務消費者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北京現有的快遞公司魚龍混雜,正規的國際企業,國家企業,也有民營企業。例如郵政EMS,中鐵,這些都是我們老品牌的郵政公司。其企業具有正規的行業標準,規模大,人力雄厚,但其資費也要比一般的快遞公司高,因此,在我們的日常社會生活中,消費者更多的會選擇小一點的民營企業,例如人們熟知的順豐,圓通,申通等快遞公司,還有更多的小快遞。小快遞只憑一臺車幾個人就搞起來了,而且也根本沒有自己的快遞網絡。這種小快遞一般接到快遞件后,仍要借助正規郵政快遞來解決,還有的干脆讓長途客車捎帶,而這樣的服務對于快遞安全是沒有保障的,所以往往會在送件過程中發生問題。

我們在這次調查中發現,我市較正規的快遞企業均有"保價"業務,能夠履行合同,依法出具發票和提供詳細的賬單,也能夠明碼標價,但收費和賠償標準各不相同。而一些小的快遞公司雖然有工商執照,但大都不懸掛,只是依靠電話聯系上門服務,有些"小快遞"收費標準低,但大多沒有必要的硬件設施,經營過程不規范,致使快件積壓的現象時有發生,快遞物品的安全和時限都很難保正。

公告顯示,2010年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比上年增長了25.9%,業務收入增長了20%。

三、北京快遞業發展障礙與現有問題

通過我們的調查問卷的出的結論,現在的消費者關于快遞方面比較關心的問題主要有6方面,而送取件速度慢的問題占到了62.8%,其比重之大足以看出快遞業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以下圖表是我們調查問卷的統計結果。

1、送/取件速度慢

快遞不快問題較多此次調查中看出,快遞不快以及不予送貨上門的問題十分突出。在市消協和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受理的快遞投訴中約占3成多。如北京市消費者張女士委托某快遞公司快遞戶口本從臨沭至北京,快遞公司承諾3日內送到,但消費者等了8天也沒收到。羅莊區消費者徐先生在郵寄快件時,快遞公司稱目的地在哪里都能送貨,但距目的地還有100公里時快遞公司就不予送貨上門了,等等??爝f公司不快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快遞公司人員配備及硬件的更換跟不上業務量的增長。二是快遞公司人員素質不高,服務意識有待加強。三是快件在投遞過程中存在眾多不可控因素,如天氣等。四是消費者對快遞服務企業的要求標準越來越高。

快遞不快也因此而產生了相關聯的賠償問題,如快遞身份證、戶口本、汽車鑰匙等延誤了消費者辦事的時限,快遞的食品等因時間長造成霉變等等,對這些問題快遞企業多是推諉,消費者很難得到賠償。

2、先簽字才驗貨

調查發現,快遞業發展迅速,但沒有相關的強制性規定和執行標準,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但很多快遞企業不知道或不遵守,造成快遞服務合同中存在諸多"霸王條款",這些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集中在企業逃避賠償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擴大免責事由,任意改變索賠時效等方面。如先簽字后驗貨,我市朝陽區消費者王某郵購了一臺攝像機,快遞公司以行規為由不讓王某先驗貨,等王某簽字收取后,發現和自己所購機型、款式、價值均不相同,而商家則以王某已在確認接收單上簽字為由不予退貨。

同時,對交付的快件, 快遞公司也沒有嚴格的驗視制度。在消費者寄遞物品時, 必須當場驗視所寄物品是否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 及快件包裝是否符合寄遞的條件等??爝f公司負責人告知他們只按件數接收已經包裝好的物品, 一般不對包裝內物品的名稱、數量或內在質量承擔任何責任, 也沒有對所遞物品進行現場驗視的制度。

3、快件破損

運輸傳遞過程不注意,對于易損壞的物品無特別標注,投遞過程,送件人員經常發生扔,拋等現象,而在送件過程中,快遞車經常在無人看守的情況下放在戶外,由此導致的物件丟失或損壞等情況,消費者的實際損失很難得到賠償。都是由于快遞公司沒有統一的行業規范及執行標準,并且格式條款設置不合理。他們往往都以快遞合同已有快件損壞和丟失的賠償比率或標準約定為由, 拒絕賠償消費者的實際損失。

4、理賠不合理

200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為快件損壞賠償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新郵政法的相關規定,普遍郵政服務業務范圍以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并明確要求快遞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損失賠償辦法,以及用戶對其服務質量的投訴辦法,以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翱爝f企業要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今后可以采取保價、保險的方法解決賠償問題,即用戶根據寄遞物的貴重程度,選擇辦理相應的保價業務,如發生丟失或損毀,由快遞企業依據保價金額進行賠償。”經營范圍如何劃分,“郵政市場空間非常大,就算國有、民營和外資快遞加一塊兒,也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因此從某種角度上說,目前各快遞企業之間的競爭不是第一位的,關注發展、關注服務才是最核心的問題。郵政業的未來發展趨勢肯定是開放。但開放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給消費者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

現有的保價操作方法不夠合理和完善, 施行比較困難。由于現有的法律法規均沒有明確規定保價的具體操作規范, 現行快遞業務很少進行保價。一旦物品損壞或丟失后, 往往由于賠償金額難以認定,而導致糾紛不能得到妥善解決。

5、服務態度不好快遞行業從業人員缺乏培訓且流動性較大

快遞市場魚龍混雜,相對落后的管理手段和經營規范化建設的滯后,是導致快遞業良莠不齊、工作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2008年1月正式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但該標準仍屬行業自律性的規范標準,無強制約束力。無證經營是引起當前快遞服務業市場混亂突出的問題之一,租一個房間,裝部電話,購置幾輛自行車,隨便湊上幾個人便開始招攬業務,只要能把業務拉到手什么手段都使得出來。有的借"托運"、"運輸"的名目超范圍經營快遞業務,有的則公然打出EMS的招牌蒙騙消費者。工作人員更是沒有進行專業的專業培訓。時常出現工作人員與消費者發生口角的現象。速遞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形象,削弱了客戶對企業的忠誠度。

四、北京快遞業發展策略及建議

1、把好市場準入關??爝f屬于技術含量較低、市場準入門檻不高的行業,由于從業人員的素質、經營管理方式等問題,導致了目前快遞業很難給用戶提供穩定而有效的服務。少數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服務內容和方式過于簡單,在解決消費者糾紛時,態度較差,不管有沒有責任先推諉,這些都導致部分用戶對快遞企業不滿,甚至引發矛盾升級。規范快遞行業經營秩序,保障整個市場健康發展,已事在必行。同時,針對無照經營的"黑"快遞,執法部門應加大聯合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政府監督,從而營造合法有序的快遞市場環境,更加有效的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2、加強法規建設,提高快遞行業標準??爝f市場魚龍混雜,與快遞業法規建設和標準制定滯后有一定關系,雖然2008年國內首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出臺,由于《標準》是推薦性的,并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約束,多數快遞企業采取對其"視而不見"的態度,僅僅一部行業標準是遠遠不夠的,應通過各種形式和各種方式向政府、人大及社會公眾發出建言建議,促使人大、政府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和引導快遞行業。

3、建立行業協會或通過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管。行業協會作為社會監督的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這既是快遞行業規范管理的需要,更是快遞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建立行業協會首先可以加強快遞企業自律和誠信教育,通過教育,增強自律和誠信經營的自覺性;通過行業協會可以對行規、行約進行認真清理,剔除與消費者保護相違背的條款,對行規和行約進行規范;行業協會可以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建立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的制度,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的指標;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引導行業和企業向自律的方向邁進。

4、做好服務工作,樹立品牌意識。在接受快遞業務時,應處處為消費者著想。對國家禁止快遞的貨物要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取得消費者的理解。在搬運貨物時,應盡量輕拿輕放,注意貨物安全,避免貨物損壞。貨物登記造冊時,發送對照檢查,避免送錯和誤送。在快遞業務出現問題時,快遞公司要認真分析原因,對確屬公司責任的,要敢于承擔責任,并積極履行賠償責任,取得消費者的諒解。品牌是消費者一個在生活中認知、體驗、信任、感受,建立關系,并占得一席之地的產品。它是一個消費者感受產品的總和。從品牌到名牌的跨越,是企業拓展市場、樹立形象的重要利器,只有不斷地從品牌戰略進行改進和完善,才能更加豐富品牌的內涵和底蘊,從而提高它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5、重視人員素質的提升21世紀競爭最終體現在人才的競爭上,這不論任何行業都得以體現。長期以來,由于中國EMS在快遞市場上一直處于壟斷地位,從而養成了EMS“以我為主”的“坐商”思想,不是從客戶的需求入手不斷拓展物流服務的范圍,而是依靠傳統郵政業務吃“老本”而裹足不前,經營理念的差距不僅體現在對快遞業務經營范圍的認識上,還體現在對快遞人員素質的重視程度上。國際快遞公司早就認識到,快遞業務作為終端物流服務,快遞人員要直接面對面地與客戶打交道,快遞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對企業開拓新客戶,鞏固老客戶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他們一直把提高快遞人員的素質看得格外重要,每年對員工的培訓投入都在成倍增加,員工的培訓從品德、儀表到對客戶說話的語氣,甚至走路速度等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規范,而國內快遞企業在提高員工素質方面,由于重視不夠,投入較少,結果使得快遞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而且參差不齊,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形象,削弱了客戶對企業的忠誠度。

五、結束語

商場如戰場,快遞市場正是群雄紛爭的一塊沃土,希望北京快遞企業應該迅速找到站穩腳跟的核心競爭力,克服自身局限,在我國的快遞領域發揮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快遞市場發展研究報告》作者:中國快遞市場發展研究課題組 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時間:2006

2、《中國民營快遞現狀與發展趨勢解析》作者:徐勇出版社:學林出版社出版時間:2006

3、《中國快遞產業發展研究報告》作者:徐希燕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

4、《中國流通產業發展報告》作者:高鐵林 郭東樂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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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質量保證金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的必要性

建立質量保證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旅行社的服務質量,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在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相對于其它消費者而言,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更容易受到損害。這是由于旅行社業務經營特點決定的:第一,旅行社為旅游者提供的服務是一種無形商品,旅行社預先向旅游者收取費用,往往在較長時間后才向旅游者提供服務,具有遠期交易的特點。在國際和國內的旅行社,都存在著利用遠期交易的特點預收大量費用,然后攜巨款逃匿的現象,或者利用預收的費用從事股票、期貨貿易等風險極大的交易活動,使得旅游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第二,旅游者只有在消費后,才能判定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約定,一旦旅游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又不像消費物質商品那樣,及時得到保修、保換或退賠,由此產生的權益糾紛極難解決。第三,大多數中小旅行社由于投資少,辦公地址和辦公設備都是租賃的,一旦發生損害旅游者權益的事情,旅行社自身幾乎沒有賠償的能力。

由于旅行社預收旅行費用款項較大,涉及的旅游者數量較多,面廣,一旦出現,不僅防礙旅行社自身的發展,而且損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的穩定。因此,世界上旅游發達國家普遍采用質量保證金制度來保護旅游者的利益。如日本在《旅行業法》和《旅行業法實施要領》中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繳納的數額、繳納的程序、保證金的退換、繼承等都作了非常具體的規定。泰國《旅游業暨導游法》中規定,旅行社應以現金、泰國政府公債或由泰國政府擔保本金與利息的國營債券等方式繳納保證金。我國的《旅行業管理規則》中規定經營旅行社應首先向部觀光局申請籌設,依法辦妥公司設立登記后,符合條件者,經核準并交納旅行社保證金、注冊費后,發給旅行社執照,方可營業。為了進一步強化質量保證金制度,在今年通過的《旅行社管理規則修正案》中又將保證金的數額提高了。此外,法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韓國和西班牙等國也實行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這些國家都把質量保證金制度上升為或者法規,以法的形式來規范旅行社的經營秩序,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旅行社的行業管理和監督,取到了很好的效果。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出現了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國內旅游相并存的新趨勢。由于旅行社營業范圍的擴大和組團業務的增多,旅行社本身所承擔的風險更大,更容易出現侵犯旅游者權益的問題,尤其是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一個旅游團往往涉及數十萬元的費用,一旦出現問題,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護。為了切實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旅行社的服務質量,使質量保證金制度行之有效,在實際操作中有法規依據,使質量保證金制度真正成為行業管理的強有力的手段,有必要將質量保證金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在正在制定的《旅行社管理條例》中作出相應的規定。

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就保證金賠償問題作出處理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規定的權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證金賠償的決定”。有人認為,此條規定與現行法律相抵觸,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無權就旅行社對旅游者的權益損害作出賠償決定,因為旅行社和旅游者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二者之間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作為侵權人,旅行社應承擔什么樣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由司法程序來決定,即由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后裁定。作為行政機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只能有權依法對違法的旅行社實施行政處罰,包括對旅行社作出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和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處罰,而不能就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的權益糾紛作出裁決。

實際上,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行政機關除了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直接管理行政相對人外,許多時候還必須以第二人的身份來對民事糾紛進行處理。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的處理又稱專門行政裁決。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機關處理民事糾紛主要有:對林木、林地權屬爭議的處理;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處理;對水事糾紛的處理;對草原權屬爭議的處理;對水面、淮涂權屬爭議的處理。此外,專利法、郵政法、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保法、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商標法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規定了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的處理。例如,《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請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通知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食品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違法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受害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損害賠償要求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受理,并依據法律的規定作出損害賠償的行政裁決。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此,依據我國的立法例,行政機關可以就法律、法規規定的部分民事糾紛實施行政裁決,這是通過行政法律程序對部分民事糾紛實行的法律保護,是快捷、合理地解決部分民事糾紛的有效方式,也是我國司法程序的必要補充??梢姡糜涡姓芾聿块T除了依法行使職權,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旅行社實行管理外,完全可以以第二人的身份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的權益糾紛作出專門行政裁決。

三、關于質量保證金制度立法和執法中應注意的

雖然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就部分民事糾紛實行行政裁決,但行政裁決本身是否具有效力,還得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從現行法律看,有兩種情況:第一,有的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裁決具有強制約束力。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具體的行政裁決后,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理決定的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二,有的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裁決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如果認為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公平合理,可以接受,雙方就共同履行;如果一方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維持原處理決定或者撤銷原處理決定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