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工作失誤整改報告范文

時間:2023-04-01 0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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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工作失誤整改報告

篇1

縣委、縣政府召開這次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總結經驗,通報情況,分析形勢,部署下步工作。剛才,安監局仕軍同志、消防大隊貴明同志分別通報了全縣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情況,供電局玉賢同志、鎮世朝同志分別作了交流發言,交警大隊振中同志、鄉茂開同志、鄉旭飛同志分別作了表態發言。會上,還對全縣2012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縣政府與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責任書,希望大家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始終堅持做到警鐘長鳴

(一)過去一年,成績來之不易,應當感謝大家。2012年,是我縣經濟發展速度快、效益好的一年,也是我縣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一年。一年來,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采取一系列過硬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在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嚴格執法、深化整治、注重宣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從剛才仕軍同志通報的情況看,2012年,全縣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持平,受傷人數同比下降60%,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達我縣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這些成績來之不易,凝聚著全縣安全生產戰線廣大干部職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謹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過你們向奮戰在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戰線上的同志們表示親切的慰問和衷心的感謝!

(二)第一季度,形勢不容樂觀,務必深刻反思。從今年元至3月的情況來看,我縣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異常嚴峻。截止3月27日,全縣共發生各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856起,致10人死亡131人受傷。其中最典型的要數:鎮三層溪“1·28”長安車側翻入庫事故,致1人死亡,打撈2天2夜,投入人力400余人次;復興鎮明溪村“1·30”低速自卸貨車側翻事故,致4人死亡5人受傷,善后處理5天4夜,投入人力700余人次;青龍鎮黎家堡加油站“3·3”卸載貨車廂內大理石側倒擠壓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傷,雖然人、財、物投入不及前兩起多,但在我縣尚屬新型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不僅造成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家庭的嚴重損失,而且牽制了縣鄉兩級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更是制約了全縣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比如“1·28”事故、“1·30”事故期間,縣委書記張珍強同志原本計劃率隊赴重慶出席招商活動,結果因為忙于處理善后事宜,未能脫身親自前往參加,導致少簽約2至3個項目、少引進4至5億投資。同時,從這些事故中也充分暴露出,我縣安全生產工作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許多盲區死角、許多不利因素,突出表現為:一是安全監管欠嚴。一些鄉鎮,主要領導不夠重視,分管負責人積極性、主動性不強,不去管、不敢管、不善于管,工作檢查流于形式,對排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到位、不及時、不徹底。二是安全執法偏軟。一些部門,執法人員心慈手軟,態度不堅決,講人情、看關系,對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打擊力度不夠、處罰不到位,缺乏權威性、有效性。三是責任落實不力。一些礦山,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投入不充足,設施設備落后,隱患得不到根本整改,問題得不到徹底糾正。四是安全意識淡薄。一些企業,無視安全法律法規,片面追求效益利潤,不顧職工生命安全,違規作業、違章指揮、違法生產。五是安全基礎脆弱。我縣大部分公路屬四級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嚴重不足;大多數煤礦、非煤礦山均是由小煤窯、小礦山改造而來,建礦時間短、安全起點低,技術裝備滯后,生產水平不高。六是監管點多面廣。我縣高危行業點多面廣、門類齊全,人員力量薄弱,監管任務繁重,隱患排查存在盲區、死角。這些問題,雖然既有主觀方面也有客觀方面,但關鍵在于主觀方面,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務必深刻反思,拿出應對辦法。

(三)從今往后,責任重于泰山,必須警鐘長鳴。當前,我縣正處于大建設、大發展的重要時期,一大批交通水利、城市建設、重大工業等項目工程相繼落地建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統籌兼顧抓好安全生產,一旦安全事故頻繁發生,我們就不能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可以說,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政治。“1·30”事故后,縣委書記張珍強同志多次明令:“今后,凡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黨政主要領導一律先停職,再檢查。”縣長李云德同志多次強調:“今后,凡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所有費用自行負責,縣財政不解決一分錢。”因此,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徹底整改薄弱環節,堅決克服不利因素,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統籌推進,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始終堅持做到依法嚴控

目前,氣溫回升、清明來臨,雨量增加、汛期將至,工礦、商貿、建筑等企業復工復產,中考、高考日期迫近,人流、物流、車流增多,是安全生產事故易發期、多發期,極易引發道路交通、火災、電力、地質災害等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工作點多、面廣、線長。因此,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排除隱患,預防事故”這條主線,繼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頓”專項行動,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監管措施。

(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自2月26日開展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頓”專項行動以來,歷時一個月,共排查出道路隱患點139處,查處違章車輛18739臺次,糾正各類違法行為2238起,行政拘留15人,處罰金10.97萬元,培訓駕乘人員30000余人。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離我們的目標和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各鄉鎮及公安、交警、交通、運管、農機等部門,務必繼續加大路檢路查和源頭管控力度,抓住重點路段、時段和車輛,堅持“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原則,切實做到逢車必檢、遇駕必查,群策群力大戰100天,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橫到邊、縱到底、不留死角,堅決杜絕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上路運行。縣道安辦要切實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繼續實行“一日一督查、一日一通報”制度,對連續兩次督查未在崗的鄉鎮或部門,要進行全縣通報批評。

(二)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能源、安監、國土、公安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德府辦發〔2013〕46號文件精神,責令縣內所有煤礦立即停止井下一切整改作業,抓緊組織做好煤礦兼并重組前期有關工作,待有關政策、文件出臺后,按程序辦理。各關停煤礦必須妥善安置礦上工人,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在未得到相關部門批復或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借口進行井下整改作業,一經發現,將按非法違法建設(生產)行為,依法依規嚴肅給予上限處理。需開展抽排水作業的煤礦,要上報主管部門批準,并認真制定維護方案、落實防范措施,嚴格控制下井作業人員,嚴格執行出入井檢身登記制度,嚴禁弄虛作假借機采煤。各產煤鄉鎮要加強領導、指派專人進駐轄區煤礦監督指導,縣能源、安監部門要加強檢查巡查,確保煤礦關停到位。凡因工作不力,導致存在煤礦非法違法組織建設(生產),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住建部門要認真分析和研究現階段各在建工程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排查,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特種設備安裝、使用和日常維護等環節的安全管理,逐一要求各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嚴禁違章違規操作行為,切實解決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工程監理不到位、非法轉包分包等突出問題。要牽頭會同國土部門和各鄉鎮,切實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堅決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問題,從嚴從重打擊非法占地、未經許可開工建設、聘請無資質施工隊伍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四)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落實3月19日全市消防工作會議精神,全力組織開展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堅戰”,深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農村和社區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努力減少火災隱患“存量”,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全力穩定火災平穩態勢。要建立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機制,做到“發現一起、督辦一起、整改一起”。要切實加大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認真落實農村50戶以上自然寨消防工作幫扶責任制,積極組織開展消防應急預案演練,按時完成每村“一支志愿消防隊伍、兩口消防水池、兩臺消防機動泵”建設任務,確保我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五)加強煙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監管。隨著清明節臨近,煙花爆竹市場需求增加,再次進入銷售旺季。各鄉鎮及公安、安監、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開展專項行動,嚴肅查處無證經營、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嚴防不合格產品和違法產品流入市場。公安部門要對民爆物品購買、運輸、使用、清退等各環節嚴格管控。特別是要對涉爆單位火工品實行“日清日結”,確保停產礦山企業民爆物品“零庫存”。公安、工貿部門要加強民爆物品銷售的安全監管,嚴厲查處非法銷售行為。

(六)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國土、安監部門要牽頭會同各鄉鎮,全面組織開展非煤礦山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并以非煤礦山企業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為契機,督促企業按照規范化、規模化、機械化要求,完善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設施、條件,采取切實有效防范措施加強監控,提升非煤礦山管理水平,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生。

(七)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各有船鄉鎮、交通、海事、農業、畜牧等部門要根據汛期特點,繼續深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檢查渡口安全管理狀況,嚴格實行簽字放行制度,查處無證無照和報廢船舶、漁船、自用船、農用船等非客運船舶非法渡運行為,查處渡船超載、渡船船員無證、未經安全培訓上崗操作的行為。要圍繞沙坨電站4月20日下閘蓄水目標,及時落實領導干部包村、干部包戶“人跟人、人盯人”的鄉鎮干部包保責任制,始終堅持“以搬遷保安全”原則,扎實做好庫區移民搬遷和烏江沿岸各村組、新增渡口碼頭的安全監管工作,衛生、防疫部門要全面做好淹沒區醫院、墳墓、洞穴、圈舍等方面的清理消毒工作,確保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如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監管。衛生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各種食品商店衛生狀況的檢查,重點檢查食堂、飯店、食品商店的衛生條件、安全保障及各種食品衛生安全制度的制訂完善和執行情況,查處食品生產過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殘留農藥蔬菜、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防止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九)加強校園安全監管。校園安全關系學生兒童健康成長,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和諧穩定。維護校園安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是教育部門和學校義不容辭的職責。教育部門要立足當前,集中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做到管理到位,不留死角;要著眼長遠,把安全常識、應急訓練列入課程,建立長效機制,全面開展人防、技防、物防綜合體系建設,確保各級各類學校安全。

(十)加強地質災害安全監管。各鄉鎮及國土部門要扎實做好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對滑坡地段進行嚴密監控,隱患點居民必須搬遷到安全地帶,正在搬遷的要加快進度,一時不能搬遷的要加強安全培訓,組織群眾開展應急撤離訓練,確保不因工作失誤造成事故。

(十一)加強危險化學品管控。安監、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力度,加大對危險化學品行業的督導檢查力度,嚴禁違法生產、經營、儲存和運輸行為。安監部門要牽頭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危險工藝和新建項目管控,加大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凡證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條件進行生產、經營的危化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凡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未按規定審查或未經試生產備案的,一律停止建設和試生產,切實做到嚴防死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公安部門要牽頭嚴格落實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監控措施,建立劇毒化學品經營日報告制度。交通運輸部門要牽頭嚴格管控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運輸,嚴格落實劇毒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全程押運管控制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登記制度,對過境的危貨運輸車輛行駛路線和運輸物品進行登記;嚴把安全檢查關,嚴防旅客攜帶危險物品乘坐車輛。

(十二)加強企業用工安全監管。人社(就業)部門要牽頭會同安監、公安部門,對各企業用工情況進行安全用工檢查、培訓,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力支持配合,確保實現依法用工。對未執行用工“雙保”制度的企業,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對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實行停業整頓;對因違法用工造成安生事故發生的企業,要從嚴從重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如因監督管理不力,導致用工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監管部門、主管部門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